(高清版)DZT 0210-2020 礦產地質勘查規范 硫鐵礦_第1頁
(高清版)DZT 0210-2020 礦產地質勘查規范 硫鐵礦_第2頁
(高清版)DZT 0210-2020 礦產地質勘查規范 硫鐵礦_第3頁
(高清版)DZT 0210-2020 礦產地質勘查規范 硫鐵礦_第4頁
(高清版)DZT 0210-2020 礦產地質勘查規范 硫鐵礦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7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礦產行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發布I前言 Ⅲ1范圍 12規范性引用文件 13勘查目的及勘查階段 13.1勘查目的 13.2勘查階段 14勘查工作程度 24.1勘查控制要求 24.2普查階段要求 44.3詳查階段要求 54.4勘探階段要求 64.5供礦山建設設計的復雜和小型礦床的勘查工作程度要求 95綠色勘查 95.1基本要求 95.2勘查設計 95.3勘查施工 95.4環境恢復治理與驗收 6勘查工作及其質量 6.1礦產勘查測量 6.2地質填圖 6.3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 6.5探礦工程 6.6化學分析樣品的采集、加工及化驗分析 6.7礦石加工試驗樣品的采集與試驗 6.8巖礦石物理技術性能測試樣品的采集與試驗 6.9原始地質編錄、資料綜合整理和報告編制 7可行性評價 7.1基本要求 7.2概略研究 7.3預可行性研究 7.4可行性研究 8資源儲量類型條件 8.1資源量 8.2儲量 Ⅱ9礦產資源儲量估算 9.1礦床工業指標 9.2資源量估算一般原則 9.3儲量估算一般原則 9.4對礦產資源儲量估算參數的要求 9.5資源儲量類型確定 9.6資源儲量估算結果 附錄A(資料性附錄)固體礦產資源量和儲量類型及其轉換關系 附錄B(規范性附錄)硫鐵礦礦石技術指標 附錄C(資料性附錄)勘查類型劃分依據 附錄D(資料性附錄)勘查類型基本勘查工程間距 21附錄E(資料性附錄)硫鐵礦一般工業指標 22附錄F(資料性附錄)硫鐵礦礦床伴生礦產綜合評價參考指標 附錄G(資料性附錄)硫鐵礦礦石工業類型 24附錄H(資料性附錄)硫鐵礦礦床工業類型 25附錄I(資料性附錄)硫鐵礦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 26參考文獻 27Ⅲ本標準按照GB/T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代替DZ/T0210—2002《硫鐵礦地質勘查規范》。本標準與DZ/T0210—2002相比,主要技術內容變化如下:——修改了標準適用范圍(見1);——修改了勘查目的任務,取消了預查階段,并按GB/T13908《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規范總則》修改了各勘查階段的內涵(見3);——修訂了章節安排,將勘查研究程度與勘查控制程度合并為勘查工作程度(見4);——修改了勘查類型劃分依據,增加了品位變化系數(見4.1.1,附錄C);——增加了綜合勘查、綜合評價程度要求(見4.1.4);——增加了詳查階段和勘探階段的資源量比例一般要求(見4.3.7,4.4.7);——增加了綠色勘查要求(見5); 將光譜全分析修改為定性半定量全分析(見6.6.3),增加了物相分析(見6.6,3.3)——修改了分析質量檢查要求,補充了化學分析、內檢、外檢的具體要求(見6.6.4);——修改了可行性評價要求(見7);——修改了資源儲量類型條件(見8);——修改了礦產資源儲量估算(見9);——修改了附錄A,將“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表”修改為“固體礦產資源量和儲量類型及其轉換——修改了勘查控制程度要求,調整了煤系硫鐵礦沿走向控制資源量的勘查工程間距(見附錄D);——修改了硫鐵礦礦床伴生有用組分綜合評價參考指標(見表F.1)。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提出。本標準由全國自然資源與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93)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自然資源部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中化地質礦山總局化工地質調查總院、中化地質礦山總局、中化地質礦山總局內蒙古地質勘查院。本標準起草人:鄭厚義、錢洪夫、林國宣、焦森、孫月君、姚超美、高利民、李代榮本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1礦產地質勘查規范硫鐵礦本標準規定了硫鐵礦(系黃鐵礦、白鐵礦、磁黃鐵礦三者的統稱)勘查目的及勘查階段、勘查工作程度、勘查工作及其質量、可行性評價、礦產資源儲量估算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硫鐵礦地質勘查工作、資源儲量估算及其成果評價。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12719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規范GB/T13908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規范總則GB/T17766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GB/T18341地質礦產勘查測量規范GB/T25283礦產資源綜合勘查評價規范GB/T33444固體礦產勘查工作規范DZ/T0033固體礦產地質勘查報告編寫規范DZ/T0078固體礦產勘查原始地質編錄規程DZ/T0079固體礦產勘查地質資料綜合整理綜合研究技術要求DZ/T0130(所有部分)地質礦產實驗室測試質量管理規范DZ0141地質勘查坑探規程DZ/T0227地質巖心鉆探規程DZ/T0336固體礦產勘查概略研究規范DZ/T0338(所有部分)固體礦產資源量估算規程DZ/T0339礦床工業指標論證技術要求DZ/T0340礦產勘查礦石加工選冶技術性能試驗研究程度要求3勘查目的及勘查階段3.1勘查目的發現和評價可供進一步勘查或開采的硫鐵礦礦床(體),為勘查或開發決策提供相關地質信息,最終為礦山建設設計提供必需的地質資料,以降低礦床勘查開發的投資風險,獲得合理的經濟效益。3.2勘查階段3.2.1勘查階段劃分勘查工作分為普查、詳查和勘探三個階段。一般應按階段循序漸進地進行。即使合并或者跨階段提2交勘查成果,也宜參照勘查階段要求分步實施。3.2.2各階段目的任務在區域地質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礦化潛力較大的地區,經異常查證或在煤及多金屬礦等探采過程中發現硫鐵礦富集線索的地區,采用露頭檢查、地質填圖、物探、化探等方法,檢查、驗證、追索礦化線索,發現礦(化)體;并通過稀疏取樣工程控制和測試、試驗研究,初步查明礦體地質特征以及礦石加工技術性能,初步了解開采技術條件。開展概略研究,估算推斷資源量,做出是否有必要轉入詳查的評價,并提出可供詳查的范圍。在普查的基礎上,通過大比例尺填圖和各種有效勘查手段,系統取樣工程控制和測試、試驗研究,基本查明礦床地質特征、礦石加工技術性能以及開采技術條件,為礦區劃分、勘探區確定等提供地質依據。開展概略研究,估算推斷資源量和控制資源量,做出是否有必要轉入勘探的評價,并提出可供勘探的范圍;也可開展預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估算可信儲量。3.2.2.3勘探在詳查的基礎上,通過鉆探等各種有效勘查手段,加密取樣工程控制和測試、深入試驗研究,詳細查明礦體地質特征、礦石加工技術性能以及開采技術條件。為礦山建設設計確定礦山生產規模、產品方案、開采方式、開拓方案、礦石加工技術工藝,以及礦山總體布置等提供必需的地質資料。開展概略研究,估算推斷資源量、控制資源量和探明資源量;也可開展預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估算可信儲量、證實儲量。4勘查工作程度4.1勘查控制要求4.1.1勘查類型4.1.1.1勘查過程中應合理確定勘查類型,以正確選擇勘查方法和手段,合理確定勘查工程間距和部署勘查工程,對礦床進行有效控制,對礦體的連續性進行有效查定。4.1.1.2礦床勘查類型應根據主要礦體的地質特征確定。一般將資源量從大到小累計超過勘查區總資源量60%的一個或多個礦體確定為主要礦體。4.1.1.3劃分礦床勘查類型應著重考慮影響礦床勘查難易的主要因素。硫鐵礦型、多金屬型硫鐵礦礦床主要考慮礦體規模大小、礦體形狀的復雜程度、礦體厚度的穩定程度、礦床構造復雜程度及主要有用組分分布均勻程度等因素;煤系沉積型硫鐵礦礦床主要考慮礦體規模大小、礦體連續程度、礦體形狀的復雜程度、礦體厚度的穩定程度、礦床構造的復雜程度及主要有用組分分布均勻程度等因素。各因素的詳細劃分條件參見附錄C。4.1.1.4礦床規模較大時,可根據不同地段的勘查難易程度,分段確定勘查類型。4.1.1.5硫鐵礦型、多金屬型硫鐵礦的勘查類型劃分如下:a)I類型:礦體規模大型、形狀簡單一較簡單、厚度穩定一較穩定、構造簡單一中等、主要有用組分分布均勻一較均勻的大型礦床。3用組分分布較均勻的中小型礦床。勻的中小型礦床。4.1.1.6煤系沉積型硫鐵礦的勘查類型劃分如下:均勻一較均勻的大型礦床。b)Ⅱ類型:礦體規模大型一中型、形狀簡單主要有用組分分布較均勻的大中型礦床。要有用組分分布不均勻的中小型礦床。4.1.2勘查工程間距4.1.2.1勘查工程間距確定的方法如下。a)類比法:根據地質勘查和礦山生產的探采對比資料總結的勘查工程間距,按照礦床勘查類型采用傳統的類比法確定合理的勘查間距值。b)地質統計學法:對勘查工程數量較多的礦床,可用地質統計學中區域化變量的特征,確定最佳勘查工程間距值。c)勘查工程驗證法:對于大型礦床(礦床規模參見附錄I),可選擇代表性地段采用不同勘查手段的加密工程驗證,確定最佳工程間距。4.1.2.2應根據勘查類型合理確定勘查工程間距,各勘查類型的參考基本勘查工程間距(圈定控制資源量的勘查工程間距)參見附錄D。探明資源量、推斷資源量的勘查工程間距,一般分別在基本勘查工程間距的基礎上加密和放稀1倍,但不限于1倍,具體礦床以滿足相應勘查工作程度要求為準則。勘查工程的布置應盡量考慮各相關勘查階段探礦工程的銜接和利用。4.1.2.3根據礦體沿走向和沿傾斜變化及礦體出露情況,可以變換或調整沿走向和沿傾斜的工程間距。4.1.3勘查深度根據礦床可能建設的規模和服務年限確定勘查深度。鼓勵有類比條件的,通過類比確定勘查深度;不具備類比條件的,通過論證確定勘查深度。勘查深部礦體應適當加強開采技術條件研究。4.1.4.1各勘查階段均應對礦床進行綜合勘查、綜合評價。具體按GB/T25283執行。4.1.4.2詳查和勘探階段,對于資源量規模達到中型及以上的同體共生或異體共生礦產,應與主礦產統籌考慮,并按該共生礦產的勘查規范進行相應評價,其勘查工作程度,詳查階段一般應達到相應礦產勘查規范規定的詳查工作程度要求,勘探階段視具體情況確定;對資源量規模為小型的共生礦產,視控制主礦產的工程對其控制情況和需要進行加密控制,并按該共生礦產的勘查規范進行評價。4.1.4.3對伴生礦產一般利用控制主要礦產的工程進行控制,對達到綜合評價參考指標且在當前技術經濟條件下能夠回收利用的伴生礦產,應研究提出綜合回收利用方案;對雖未達到綜合評價參考指標或未列入綜合評價參考指標,但可在礦石加工選冶過程中單獨出產品,或可在某一產品中富集達到計價標準的伴生礦產,應研究提出綜合回收利用途徑,并進行相應的評價。44.1.5勘查控制程度要求4.1.5.1一般情況下,普查階段采用有限的取樣工程進行控制,詳查階段采用系統的(按一定的勘查工程間距并有規律)取樣工程控制,勘探階段在詳查系統控制的基礎上合理地加密控制。各階段的勘查控制程度應滿足勘查研究程度的需要。4.1.5.2勘查時應注意控制勘查范圍內礦體的總體分布范圍和相互關系。對出露地表的礦體邊界應有工程控制;對較大的基底起伏、無礦帶,破壞礦體及影響開采的構造、巖脈、巖溶、陷落柱、老窿,以及礦區界構造等的產狀、規模應有工程控制;對能隨主礦體同時開采的小礦體應適當控制;對擬地下開采的礦床,應重點控制主要礦體的兩端、上下界線和延伸情況;對擬露天開采的礦床,應系統控制礦體四周邊界和采場底部礦體的邊界;對主要盲礦體,應注意控制其頂部邊界。4.2普查階段要求4.2.1礦區地質4.2.1.1全面收集礦區的區域地質、物探、化探、礦化點、礦點及周邊礦山資料,進行綜合分析,研究成礦地質條件與成礦規律、礦床分布特征。4.2.1.2初步查明勘查區內地層、構造、巖漿巖、變質巖與成礦的關系。4.2.1.3初步查明礦點、礦化點及各類異常的含礦性、分布和資源遠景。4.2.1.4對沉積、沉積改造和沉積變質及煤系沉積硫鐵礦礦床(詳見附錄H),要研究含礦地層層位、巖性組合、含礦性、厚度變化及含礦層的主要對比標志。4.2.1.5對火山巖、矽卡巖和熱液交代及多金屬硫鐵礦礦床,要研究含礦巖體的類型、巖性、規模和巖相組合,研究斷裂、近礦圍巖蝕變與礦床(體)富集及分布的關系。4.2.2礦體特征4.2.2.1初步查明礦體的數量、形狀、產狀、厚度、規模及總體分布規律,礦石品位在走向、傾斜和垂向上的變化情況。4.2.2.2初步查明近礦圍巖蝕變與礦體、礦化的關系。4.2.2.3初步查明控制和破壞礦體的主要構造、巖漿巖及其分布范圍。4.2.2.4初步了解礦體氧化帶類型、特征、標志及其分布范圍。4.2.3礦石質量4.2.3.1初步查明硫鐵礦礦石的礦物成分、結構構造和自然類型。4.2.3.2初步查明硫鐵礦礦石的化學成分、品位,了解其他有用組分、主要有害元素的含量及分布特點。4.2.3.3研究礦石中夾層及礦體頂底板巖石的礦物成分和有用、有害組分的含量。4.2.3.4研究礦床氧化帶、混合帶與原生帶硫鐵礦礦石化學成分的差異性。4.2.4礦石加工試驗一般與鄰區或同類型生產礦山進行影響礦山生產相關指標的全面類比研究,對礦石加工技術性能做出評價。對無類比條件的礦石和新類型礦石,應在礦石工藝礦物學研究的基礎上進行可選性試驗。具體按DZ/T0340執行。4.2.5礦床開采技術條件4.2.5.1收集研究勘查區主要含(隔)水層的巖性、分布、厚度、產狀、水位、水質、泉水流量等。54.2.5.2研究和初步了解近礦巖石的工程地質條件。4.2.5.3收集研究勘查區有關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發育情況。4.2.6綜合勘查、綜合評價利用勘查硫鐵礦的工程,通過取樣分析,初步查明共生、伴生礦產的種類、含量、賦存特點,類比評價綜合利用的可能性,具體按GB/T25283執行。4.3詳查階段要求4.3.1礦區地質4.3.1.1對沉積、沉積改造和沉積變質及煤系沉積硫鐵礦礦床,基本查明地層層序、巖性、巖相分帶、厚度、含礦性及其富集規律,含礦地層層位、主要對比標志,礦體與頂底板巖性、基底性質的關系;研究礦區變質作用、蝕變作用和風化作用對礦體的影響;研究礦區地質構造與礦體空間分布關系,闡明破壞礦體的斷裂性質和分布。4.3.1.2對火山巖、矽卡巖和熱液交代及多金屬硫鐵礦礦床,基本查明含礦巖體類型、巖性、產狀、形態、規模及巖相組合,主要含礦相帶或礦體產狀、含礦性變化及其與巖體形態、分異作用、變質作用、蝕變作用及其他地質作用的關系;研究成礦的巖漿巖和斷裂對礦體的影響。基本查明近礦圍巖蝕變類型、巖性、物質組分、分布特征,研究其變化規律與礦床(體)富集、分布的關系。4.3.2礦體特征4.3.2.1控制礦體的總體分布范圍,基本查明礦體的數量、產狀、厚度、規模、形態、內部結構、空間分布及變化特征,礦石品位在走向、傾斜和厚度上的變化情況,闡明主礦體的賦存規律。基本查明礦體中的夾石、頂底板圍巖的巖性、厚度及分布范圍。了解沉積硫鐵礦礦床底板的隆起、沖刷、陷落柱、薄化帶、無礦帶等特征,研究其分布規律及其對礦體的影響程度。4.3.2.2基本查明破壞礦床或礦體的較大地質構造的性質、落差、褶幅、產狀、分布范圍及其影響程度;對于較小的斷層,要著重研究其分布規律。4.3.2.3基本查明硫鐵礦礦體氧化帶、混合帶與原生帶的性質、類型及分布范圍。4.3.3礦石質量4.3.3.1基本查明硫鐵礦礦石礦物成分、含量、結構構造,初步劃分礦石自然類型,研究其分布規律。4.3.3.2基本查明硫鐵礦礦石主要有用組分和共伴生有用、有害組分的含量(參見附錄E和F)及其賦存狀態,初步劃分礦石品級和工業類型。4.3.3.3研究礦石中夾層及礦體頂底板巖石的礦物成分和有用、有害組分含量。4.3.3.4研究礦床氧化帶、混合帶與原生帶礦石類型、礦物成分、結構構造、化學成分及其氧化特征。4.3.4礦石加工試驗對具有已開采可比對象的礦床或易加工礦石,可進行類比評價;對需要選礦富集的礦石,應在礦石工藝礦物學研究的基礎上進行可選性試驗或實驗室流程試驗;對難加工礦石和新類型礦石,應進行實驗室流程試驗,必要時進行實驗室擴大連續試驗。具體按DZ/T0340執行。4.3.5礦床開采技術條件4.3.5.1水文地質條件水文地質條件研究要求如下:6a)在研究區域水文地質條件的基礎上,基本查明礦區含(隔)水層、主要構造、破碎帶、風化帶等的水文地質特征、發育程度和分布規律,調查研究巖溶、地下暗河的發育程度和分布規律。洪水水位及其淹沒范圍。c)調查勘查區地下水的補給、徑流、排泄條件水方式或途徑,進行鉆孔抽水試驗,預測計算礦坑涌水量。d)調查研究可供利用的供水水源的水量、水質和利用條件,指出供水方向。e)基本確定勘查區水文地質勘查類型,評價勘查區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程度。4.3.5.2工程地質條件工程地質條件研究要求如下:a)劃分勘查區工程地質巖組,測定主要巖礦石物理力學性質,基本查明構造、巖溶的發育程度、巖體風化、蝕變程度以及軟巖和軟弱夾層的分布規律及其工程地質特征。b)研究開采影響范圍內巖礦石穩固性和露天采場邊坡的穩定性。c)調查勘查區老窿和采空區的分布情況,初步圈定采空區范圍。d)基本確定勘查區工程地質勘查類型,評價勘查區工程地質條件復雜程度。4.3.5.3環境地質條件環境地質條件研究要求如下:a)調查巖石、礦石和地下水(含酸性水、熱水)中可能影響人體健康、生態環境的有害元素、放射性核素及其他有害氣體的成分、含量(強度);預測礦坑水、選冶廢水排放及采礦廢石、尾礦堆放等可能造成的污染,對采礦廢石、尾礦的堆放及利用提出建議。煤系沉積型硫鐵礦床需評價瓦斯氣對礦床開采的影響,提出防治措施建議。b)調查研究硫鐵礦礦石氧化速度、地溫狀況和礦石氧化自熱自燃情況。c)調查了解勘查區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發育程度,分析預測礦床開發時可能產生的環境地質問題。d)基本確定勘查區地質環境質量類別。通過取樣分析,基本查明共生、伴生礦產的種類、物質組分、賦存狀態和與基本查明共生組分的含量。具體按GB/T25283執行。4.3.7資源量比例詳查區一般探求控制資源量與推斷資源量。控制資源量一般應不少于總資源量的30%。第Ⅲ勘查類型礦床控制資源量占總資源量的比例可適當降低。4.4勘探階段要求4.4.1礦區地質4.4.1.1對沉積、沉積改造和沉積變質及煤系沉積硫鐵礦礦床,應詳細劃分地層層序,詳細查明含礦地性、基底性質的關系;研究礦區變質作用、剝蝕作用和風化作用對礦體的影響;詳細研究礦區地質構造與7礦體的空間分布關系,闡明破壞和影響礦體的斷裂性質、先后次序和分布特征,對劃分礦段的斷層要用工程加以控制。4.4.1.2對火山巖、矽卡巖和熱液交代及多金屬硫鐵礦礦床,要研究控制巖體(帶)分布的地質特征,詳化及其與巖體形態、分異作用、變質作用及其他地質作用的關系;巖體中其他礦產與硫鐵礦的空間分布及富集規律;研究成礦期后巖漿巖和斷裂對礦體的影響。4.4.1.3詳細研究礦區(床)有關的巖漿巖的發育程度和分布規律,對首采區破壞礦體的較大巖體,應研究和控制其產狀和分布。4.4.2礦體特征情況。對于直接位于古侵蝕面上的礦體,要研究古侵蝕面特征、礦體厚度變化規律和工業礦體的連續程度,對內部結構復雜的礦體要研究礦石類型、夾石性質和其他連接標志。對形態復雜的礦體,要研究礦體產狀和形態變化特征,對于富硫鐵礦礦石[w(S)≥35%],要研究產出地質特征和分布規律。4.4.2.2詳細研究和查明礦體褶皺和斷裂的性質、規模、形態響礦床開采總體設計的地質構造,要研究其空間展布、相互關系和發育程度,研究構造與礦體的關系。詳細研究小斷層或小褶皺的發育程度、分布規律及其對礦床開采的影響。4.4.2.3揭露和研究確定礦體氧化帶發育程度、發育規律和氧化帶的界線及分布范圍。4.4.3礦石質量4.4.3.1詳細查明硫鐵礦礦石的礦石礦物和脈石礦物組分、含量、粒度、結構構造、4.4.3.2詳細查明礦石的化學成分和有用、有害組分的含量及賦存狀態。劃分礦石品級和礦石工業類型。研究工業類型與自然類型的關系。當礦石中有害組分超過允許含量時,要研究其分布范圍和變化規律。硫鐵礦礦石工業類型分類參見附錄G。4.4.3.3詳細研究和查明礦體中夾層及頂底板圍巖的礦物成分和有用、有害組分的含量。4.4.4礦石加工試驗4.4.4.1易加工礦石應進行可選性試驗或實驗室流程試驗,較易加工礦石一般進行實驗室流程試驗,必要時進行實驗室擴大連續試驗;難加工礦石和新類型礦石應進行實驗室流程試驗或實驗室擴大連續試驗,必要時進行半工業性試驗。具體按DZ/T0340執行。4.4.4.2對有用和有害組分較高的精礦,必要時尚需做礦石焙燒試驗,為燒渣綜合利用提供依據。4.4.5礦床開采技術條件4.4.5.1水文地質條件水文地質條件研究要求如下:8b)詳細查明構造破碎帶、節理一裂隙等的導水性和富水性及其對礦床充水的影響。c)對巖溶發育的礦床,著重研究巖溶的發育程度、分布、形態、類型、充填程度及其與巖性、構造、地形地貌、水文等因素的關系,研究巖溶、地下暗河分布及其對礦床破壞和充水的影響。d)闡明地表水、采空區積水、地下水等的分布與水文特征,地表水與含水層的水力聯系,及其對礦床充水的影響。e)闡明勘查區地下水補給、徑流、排泄條件,進行單孔或多孔抽水試驗,確定水文地質邊界,礦床主要充水因素、充水方式和途徑,結合礦床可能的開拓方案,預測計算第一開拓水平的正常和最大涌水量,預測下一水平涌水量的變化情況。f)對礦床疏干排水及礦坑水綜合利用的可能性做出評價,提出供水水源方向。g)對賦存有地下熱水的礦區,要研究對礦床開采的影響及其利用的可能性。h)確定勘查區水文地質勘查類型,評價水文地質條件的復雜程度。4.4.5.2工程地質工程地質條件研究要求如下:a)研究礦體圍巖的工程地質特征,詳細查明對礦床開采不利的工程地質巖組的性質、產狀與分布。各類結構面(構造結構面、軟弱層等)的發育程度和組合特征。b)采樣測試礦石、圍巖的物理力學性質。c)評價礦體和頂底板圍巖的穩固性或露天采場邊坡穩定性。d)預測可能發生的工程地質問題,提出防治措施。e)確定勘查區工程地質勘查類型,評價工程地質條件的復雜程度。4.4.5.3環境地質環境地質條件研究要求如下:a)收集地震活動史及新構造活動資料,對區域穩定性進行評價。b)調查勘查區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分布、活動性及其對開采的影響,以及地溫異常對開采的影響,預測因開采和疏干地下水可能引起的地面塌陷、地裂縫、滑坡和崩塌等,研究可能形成的條件和分布范圍,預測其發展趨勢,提出防治建議。c)評價巖礦石和地下水(含酸性水、熱水)中可能影響人體健康、生態環境的有害元素、氣體及放射性核素的含量,當超過允許含量時,應測定其分布范圍。煤系沉積型硫鐵礦礦床需評價瓦斯氣對礦床開采的影響,提出防治建議。d)研究確定硫鐵礦礦石氧化速度和地溫狀況。e)評價礦床開采時對礦區地質環境的影響,對采礦廢石、尾礦的堆放及利用提出建議。f)確定勘查區地質環境質量類別。4.4.6綜合勘查、綜合評價4.4.6.1通過取樣分析,基本或詳細查明共生、伴生礦產的種類、賦存狀態、分布規律、富集條件、與主礦產的相互關系,基本或詳細查明共生組分的含量及其變化情況。具體按GB/T25283執行。4.4.6.2煤系沉積型硫鐵礦礦床,應注意具有工業價值的煤礦、鋁土礦、黏土礦的綜合勘查、綜合評價。合勘查、綜合評價。硫鐵礦礦床伴生有用組分的綜合評價參考指標參見附錄F。94.4.7資源量比例勘探范圍內,探明資源量一般應占總資源量的20%及以上,探明資源量和控制資源量之和一般應占總資源量的50%以上,大型以上礦床探明資源量和控制資源量之和占總資源量比例可適當降低。鼓勵4.5供礦山建設設計的復雜和小型礦床的勘查工作程度要求4.5.1對于復雜的大、中型礦床,在基本勘查工程間距基礎上加密控制后仍不能探求探明資源量的,可只探求到控制資源量,提交詳終報告,作為礦山建設設計的依據。復雜的小型礦床,用基本勘查工程間距系統控制后仍不能探求控制資源量的,可只探求到推斷資源量,提交普終報告,作為礦山生產階段邊探邊采的依據。4.5.2詳終程度、供礦山建設設計的一般小型礦床的礦體特征和礦石質量特征的勘查控制研究程度應達到詳查程度,普終程度的礦體特征和礦石質量特征的勘查控制研究程度應達到普查程度。除此之外,其他方面的勘查控制研究程度均應達到勘探程度要求。詳終程度,控制資源量占總資源量的比例一般不少于50%。4.5.3詳終、普終報告作為礦山建設設計的地質依據,應充分考慮地質風險,一般不宜建設大、中型5綠色勘查5.1基本要求5.1.1應將綠色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貫穿于礦產勘查設計、施工、驗收、成果提交的全過程,實施勘查全過程的環境影響最小化控制。5.1.2依靠科技和管理創新,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輕勘查活動對生態環境的擾動、污染和破壞。倡導采5.1.3應對施工人員進行環境保護知識、技能培訓,增強環境保護意識,切實落實綠色勘查要求。5.2勘查設計5.2.1勘查設計應充分體現并明確提出綠色勘查要求。5.2.2勘查設計前,應進行實地踏勘,對勘查活動可能造成的生態環境影響及程度做出預判。5.2.3勘查設計中,應統籌勘查目的任務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采用適宜的勘查方法、技術手段、工、環境恢復治理等勘查活動各環節的綠色勘查工作,做出明確的業務技術安排,制定明確的預防控制措施和組織管理措施。5.3勘查施工5.3.1勘查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勘查設計落實綠色勘查要求。優化工程設計時,應充分考慮綠色勘查要求。5.3.2應對車輛、人員通行、工程占地等對土壤植被的損毀,機械運行排放的廢氣污染,設備運行產生的光噪干擾,挖坑埋置檢波器和激發放炮造成的破壞,開挖土石造成的滑塌或坡面泥石流,以及泥漿(廢水、5.4環境恢復治理與驗收5.4.1勘查工作或階段工作結束,針對勘查活動造成的生態環境影響,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恢復治理設計要求,結合地方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及時開展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勘查活動對生態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5.4.2項目竣工驗收應將綠色勘查要求落實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6勘查工作及其質量6.1礦產勘查測量6.1.1普查、詳查、勘探階段與資源儲量估算相關的各種地質剖面、探礦工程、礦體等均應進行定位6.1.2礦產勘查測量應采用全國現行統一的坐標系統和高程基準,測量的精度要求應執行GB/6.2地質填圖6.2.1在勘查區內應測制1:10000~1:2000礦區地形地質圖。6.2.2在詳查、勘探區范圍內,一般測制1:2000礦區地形地質圖,對礦體延展規模小的第Ⅲ勘查類型礦床應測制1:1000地形地質圖。對由若干礦段組成的礦區應測制1:10000~1:5000礦區地形地質圖。對大部分被第四系覆蓋的礦床,要分別編制地形地質圖和基巖地質圖。6.2.3普查、詳查、勘探階段勘探線剖面圖都應實測,比例尺一般1:2000~1:500。對礦體延深很大的第I勘查類型礦床可測制1:2000勘探線剖面圖。6.2.4地質填圖工作方法及質量要求,按GB/T33444執行。各種比例尺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測量和環境地質調查,均應符合相應比例尺規范的要求和相應勘查階段對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工作的要求。其工作方法和技術要求,按GB/T127196.4.1根據礦區地質、礦體和圍巖的地球物理、地球化學特征以及不同勘查階段的地質目的,選擇經濟6.4.2物探、化探盡可能與地質測量比例尺相一致,并確定有效的成圖方法,做好物探、化探資料的綜合6.4.3各種比例尺物探、化探的質量都應符合相應比例尺規范的要求。6.5探礦工程界線和各類異常,揭露礦體露頭的工程要深入基巖。對覆蓋層很厚或槽探(淺井)無法施工的地段,可施6.5.2鉆探工程:主要采用巖芯鉆探,勘探線應垂直礦體走向,并嚴格控制鉆孔穿礦偏線距,巖礦芯及頂底板采取率不得低于DZ/T0227的規定。6.5.3坑探工程:在地形有利的條件下,為勘查和評價某些復雜的礦床或采取某些必需的大樣時,可在礦床的上部或首采區采用坑探手段,以更加有效地揭露各種復雜的地質現象,查明礦體和礦石質量特征。坑探工程的布設應以探礦目的為主,并盡可能考慮為未來礦山建設生產所利用,同時應盡量與已完工、已布設和將要布設的其他探礦工程相銜接。6.5.4各種探礦工程質量要求,應按相應的規程、規定執行。6.6化學分析樣品的采集、加工及化驗分析6.6.1樣品的采集6.6.1.1所有見礦工程都應對礦體及其頂底板分段連續取樣。采樣質量要求按GB/T33444中的相關要求執行。6.6.1.2刻槽樣斷面規格一般為(5cm×3cm)~(10cm×3cm)。對分布不均勻的團塊狀或角礫狀礦石,斷面規格應根據礦石特征適當增大。鉆孔巖礦芯沿長軸鋸取二分之一作為樣品。6.6.1.3樣品長度視礦石類型和結構構造等具體情況合理確定,一般不大于工業指標的最小可采厚度。對礦石質量穩定的礦體,采樣長度可適當加長,但不得大于夾石剔除厚度。對貧富不一的互層礦或礦體與圍巖的過渡帶,以及用肉眼容易識別、分層明6.6.2試樣制備6.6.2.1樣品加工包括碾碎、過篩、拌勻和縮分四個程序。樣品加工縮分按切喬特公式(Q=Kd2)進行。硫鐵礦化學樣品加工的K值常采用0.1~0.2。對加工縮分的質量應定期檢查,碎樣全過程中的樣品累計損失不得大于5%,縮分誤差不得大于3%。6.6.2.2樣品加工時烘烤溫度一般不大于60℃;物性測試樣品烘烤溫度不得超過105℃。副樣一定要6.6.3化學樣的分析6.6.3.1基本分析基本分析要求如下:a)所有見礦工程樣品均應進行基本分析。分析項目一般為全硫(TS)。加強硫鐵礦礦石類型研究,硫酸鹽型硫鐵礦應進行有效硫的分析。共生組分應列入基本分析項目。b)基本分析樣品要適當增加有關硫化物中金屬元素和硫酐(SO?)等化驗項目,其數量控制在基本分析樣品總數的30%左右。c)有效硫的分析,須在普查、詳查、勘探階段初期選擇一些有代表性的工程和剖面,在基本分析中了解其含量。須進行全硫和有效硫對比試驗,當礦石中有效硫與全硫相差大于或等于3%時,應6.6.3.2組合分析組合分析要求如下:a)組合分析樣應按礦體、礦石類型(或品級)從基本分析副樣中況按剖面、中段,甚至礦體,依樣長代表的真厚度比例進行組合(鉆探工程取樣,按工程組合時,也可依樣長比例組合)。b)單個組合分析樣品質量一般為200g~400g,其中1/2作為副樣保存,1/2作為正樣送測試。c)組合分析項目一般為:Fe、Pb、Zn、As、F、Au、Ag、Cu、Co以及根據定性半定量全分析、化學全分析結果所確定的其他有用、有害組分的項目。煤系沉積型硫鐵礦應增加碳。6.6.3.3物相分析物相分析要求如下:a)物相分析的目的是為了查定礦石中有用、有害組分的賦存狀態、物相種類、含量和分配率,劃分礦石的自然類型和工業類型,了解礦床的自然分帶。b)物相分析一般自地表向下或沿導致氧化帶發育的斷層、構造破碎帶取樣,直至確定原生帶,但為了分析可以利用的或不能利用的物相種類中的有用組分含量,也需在原生帶內取樣。每條勘探線剖面上應在不同勘查工程中采取物相分析樣,進行物相分析。c)物相分析樣品一般應專門采取,也可在基本分析副樣中提取。采樣與分析必須及時進行,以免樣品氧化影響質量。d)物相分析項目為硫元素的全含量以及硫化態和氧化態含量。6.6.3.4全分析全分析是為了全面了解礦體中各種礦石類型的化學組成。在定性半定量全分析和巖礦鑒定基礎上,選擇1個~2個有代表性的工程,按基本分析或大于可采厚度5倍的組合分析副樣,進行化學全分析。6.6.3.5分析測試單位資質樣品分析測試,應由國家和省級認證的有資質的化驗單位承擔。6.6.4分析質量檢查6.6.4.1凡參加礦體圈定、資源量估算的基本分析、組合分析結果,均需進行內檢、外檢;物相分析結果應酌量進行內檢、外檢。基本分析、組合分析結果的內檢、外檢應分批、分期進行。6.6.4.2內檢樣品由原送樣單位從分析樣品的副樣中抽取,編上密碼送原化驗單位進行分析。外檢樣品由原化驗單位從內檢合格樣品的正余樣中抽取,送指定化驗單位進行外檢,附原分析方法說明。內檢、外檢樣品數量分別為原分析樣品總數的10%和5%;在詳查、勘探階段,基本分析樣的內檢、外檢樣品一般不得少于30個。各批(期)次樣品的內檢、外檢合格率均應不低于90%。具體按DZ/T0130執行。6.6.4.3當外檢合格率不符合要求或原分析結果存在系統誤差,而原化驗單位和外檢單位不能確定誤差原因,或者對誤差原因有分歧意見時,應由原化驗單位和外檢單位協商確定仲裁單位,進行仲裁分析,根據仲裁分析結果進行處理。6.7礦石加工試驗樣品的采集與試驗6.7.1采樣前應根據試驗目的和要求,盡量與承擔試驗單位和設計生產部門共同協商編制采樣設計。實驗室各階段試驗樣品采集由勘查單位負責。勘查單位應對半工業試驗樣品的采集予以協助。6.7.2所采的樣品在礦石類型、品級、物質成分、結構構造以及空間分布等方面,應具有充分的代表性。考慮開采時的貧化可能摻入一定量的圍巖及夾石,使試樣的品位略低于勘查區(段)的平均品位。試驗樣應按礦石類型、品級分別采取,還應按不同礦石類型所占比例采取混合試驗樣。粉狀硫鐵礦礦石與原生礦石的可選性能和選礦方法都不相同,兩者不能混采。當粉狀硫鐵礦礦石發育時,應單獨取樣試驗。試驗樣可在槽、井、坑道中采取。在深部無坑探的條件下,也可在鉆孔中采取。采樣方法多采用全巷法、剝層法、巖芯鋸開法等。試驗樣的質量應根據試驗的目的要求與試驗單位商定。6.7.3對原礦和最終產品的多項分析要包括全硫、有效硫、全鐵和三氧化二鐵、氧化亞鐵以及其他與礦石特點和綜合評價有關的項目;要進行選礦樣品的金屬和硫量的平衡分析。6.8巖礦石物理技術性能測試樣品的采集與試驗6.8.1巖礦石物理力學試驗樣詳查或勘探礦區需采集巖礦石物理力學試驗樣,采樣種類與地點應根據實際需要選定。樣品要有代6.8.2體積質量(體重)樣6.8.2.1原生礦石的小體積質量(體重)樣一般都應在鉆孔或坑道中采集。采樣體積不小于60cm3,對結構不均勻的礦石應適當增大體積。在詳查勘探階段,采樣數量按礦體中主要礦石類型或品級每種不少于30個。每個樣品要同時測定硫和其他估算資源儲量并影響體積質量的組分,以研究體積質量與品位6.8.2.2粉狀硫鐵礦礦石的小體積質量樣可根據其分布情況采自各種探礦工程。采樣體積一般不小于200cm3。若粉狀硫鐵礦發育時,在勘探階段,要增加1個~3個大體積質量(體重)樣。采樣體積不小于0.125m2。同時配采小體積質量樣和化學樣,對大體積質量樣的采樣方法和代表性進行論證。6.8.2.3在采集粉狀硫鐵礦礦石體積質量樣的同時要測定濕度,并記錄采樣的季節或氣候條件。6.8.3礦石氧化速度試驗及礦區地溫測定在詳查、勘探階段,根據硫鐵礦礦床和礦石特點,必須在地面進行硫鐵礦礦石氧化速度的試驗;在探礦工程中進行礦區地溫測定,掌握一定的礦石氧化速度和礦山地下溫度數據,供礦山建設設計參考。6.9原始地質編錄、資料綜合整理和報告編制6.9.1原始地質編錄必須在現場進行,各項原始資料必須及時、取準、取全。各項原始地質編錄按DZ/T0078要求執行。6.9.2資料綜合整理要運用新理論、新方法進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特別是規律性的研究,用以指導勘查工作。資料綜合整理按DZ/T0079的規定執行。6.9.3勘查報告的編制按DZ/T0033的規定執行。7可行性評價7.1基本要求7.1.1為了使硫鐵礦勘查與礦山建設緊密銜接,避免礦產勘查和開發的投資失誤,提高礦產勘查和開發7.1.2可行性評價根據研究深度由淺到深劃分為概略研究、預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三個階段。境、社區和政策等因素,分析研究礦山建設的可能性(投資機會)、可行性,并做出是否宜由較低勘查階段轉入較高勘查階段、礦山開發是否可行的結論。7.2概略研究7.2.1通過了解分析項目的地質、采礦、加工選冶、基礎設施、經濟、市場、法律、環境、社區和政策等因素,對項目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的簡略研究,做出礦床開發是否可能、是否轉入下一勘查階段工作的結論。7.2.2概略研究可以在各勘查工作程度的基礎上進行。具體按DZ/T0336的規定執行。7.3預可行性研究7.3.1通過分析項目的地質、采礦、加工選冶、基礎設施、經濟、市場、法律、環境、社區和政策等因素,對項目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的初步研究,做出礦山建設是否可行的基本評價,為礦山建設立項提供決策依據。7.3.2預可行性研究應在詳查及以上工作程度基礎上進行。7.4可行性研究7.4.1通過分析項目的地質、采礦、加工選冶、基礎設施、經濟、市場、法律、環境、社區和政策等因素,對項目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的詳細研究,做出礦山建設是否可行的詳細評價,為礦山建設投資決策、確定工程項目建設計劃和編制礦山建設初步設計等提供依據。7.4.2可行性研究一般應在勘探工作程度基礎上進行。8資源儲量類型條件8.1資源量8.1.1資源量類型劃分按照地質可靠程度由低到高,資源量分為推斷資源量、控制資源量和探明資源量。資源量和儲量類型及其轉換關系參見附錄A.1。8.1.2推斷資源量經稀疏取樣工程圈定并估算的資源量,以及控制資源量或探明資源量外推部分;礦體的空間分布、形態、產狀和連續性是合理推測的;其數量、品位或質量是基于有限的取樣工程和信息數據來估算的,地質可靠程度較低。其地質可靠程度的具體條件如下:a)初步控制礦體的形態、總體產狀和空間位置。b)初步控制控礦和破壞礦體的較大褶皺、斷裂、破碎帶的性質、產狀和分布范圍;大致控制主要巖漿巖、含礦巖系、夾石、無礦帶巖石的巖性、產狀及其分布變化規律。c)初步查明影響礦石綜合回收效果的有用、有害組分及其賦存狀態、分布變化規律;礦石類型(品級)。8.1.3控制資源量經系統取樣工程圈定并估算的資源量;礦體的空間分布、形態、產狀和連續性已基本確定;其數量、品位或質量是基于較多的取樣工程和信息數據來估算的,地質可靠程度較高。其地質可靠程度的具體條件如下:a)基本控制礦體的形態、產狀、空間位置。b)基本控制對礦體有控制或破壞作用,影響中段(或水平)開拓的較大褶皺、斷裂、破碎帶的性質、產狀和分布范圍;初步控制主要巖漿巖、含礦巖系、夾石,以及無礦帶巖石的巖性、產狀及其分布變化規律。c)基本查明影響礦石綜合回收技術效果的有用、有害組分及其賦存狀態、分布變化規律;礦石類型(品級);需要分采且地質條件允許的,礦石類型(品級)及其空間范圍已基本圈定。8.1.4探明資源量在系統取樣工程基礎上經加密工程圈定并估算的資源量;礦體的空間分布、形態、產狀和連續性已確定;其數量、品位或質量是基于充足的取樣工程和詳盡的信息數據來估算的,地質可靠程度高。其地質可靠程度的具體條件如下:a)詳細控制礦體的形態、產狀和空間位置。b)詳細控制影響中段(或水平)采準的較大褶皺、斷層、破碎帶的性質、產狀和分布范圍;基本控制主要巖漿巖、含礦巖系、夾石,以及無礦帶巖石的巖性、產狀及其分布變化規律。c)詳細查明影響礦石綜合回收技術效果的有用有害組分及其賦存狀態、分布變化規律;礦石類型(品級);需要分采且地質條件允許的,礦石類型(品級)及其空間范圍已詳細圈定。8.2.1儲量類型劃分考慮地質可靠程度,按照采礦、加工選冶、基礎設施、經濟、市場、法律、環境、社區和政策等轉換因素的確定程度由低到高,儲量可分為可信儲量和證實儲量。8.2.2可信儲量經過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與之相當的技術經濟評價,基于控制資源量估算的儲量;或某些轉換因素尚存在不確定性時,基于探明資源量而估算的儲量。8.2.3證實儲量經過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與之相當的技術經濟評價,基于探明資源量而估算的儲量。9礦產資源儲量估算9.1礦床工業指標9.1.1礦床工業指標是評價礦床工業價值和圈定礦體估算礦產資源儲量的依據。普查階段可采用一般工業指標圈定礦體,參見附錄E。原則上詳查及以上應采用論證制定的礦床工業指標。礦床工業指標的論證制定按DZ/T0339執行。9.1.2礦床工業指標內容包括邊界品位、最低工業品位、最小可采厚度、夾石剔除厚度、有害組分最大允許含量、礦石品級劃分等。9.1.3對粉狀硫鐵礦和高品位礦石,凡能單獨分采者,應制定分級開采指標。論證制定礦床工業指標,應包括共伴生礦產的工業指標。9.2資源量估算一般原則9.2.1礦體的圈定必須根據礦體的賦存規律,嚴格按照工業指標合理進行圈定。9.2.2參與礦產資源量估算的工程質量和其他基礎資料,應符合有關規范和規程、規定的要求。9.2.3根據礦體的產狀、形態及勘查工程布置形式合理選用礦產資源量估算方法,一般采用幾何法、地質統計學法、SD法等資源儲量估算方法。鼓勵采用計算機應用技術,建立數據庫和三維地質模型,估算資源量。具體按DZ/T0338執行。9.2.4根據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和分類條件,分礦體塊段、礦產資源量類型、能分采的礦石類型或品級分別估算礦石量和礦石品位。當開采方式不同時,應分別估算露采、坑采地段的礦產資源量和礦石品位,同時估算露天采場的剝離量。9.2.5對共伴生礦產應分別估算礦產資源量。9.2.6探明資源量、控制資源量塊段劃分,原則上應以工程間距圈定的范圍為限。9.2.7估算的礦產資源量應圈出并扣除采空區的礦產資源。對壓覆礦產資源應單圈單算。9.3儲量估算一般原則分析研究采礦、加工、選冶、基礎設施、經濟、市場、法律、環境、社區和政策等因素(簡稱轉換因素),通過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與之相當的技術經濟評價,認為礦產資源開發項目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環境允許時,探明資源量、控制資源量扣除設計損失和采礦損失后方能轉為儲量。9.4對礦產資源儲量估算參數的要求9.4.1參與礦產資源儲量估算的各項參數,普查、詳查、勘探階段必須實測,數據要準確可靠,具有代表性。9.4.2礦體品位因粉狀硫鐵礦發育而沿傾斜有規律變化時,應采用地表、地下分組平均求得塊段平均品位。9.4.3因粉狀硫鐵礦發育而使地表礦體品位顯著增高,厚度顯著增大的個別工程,不應直接參與礦產資源量估算,應以最近地區法估算該塊段的資源量。對形成一定規模者,應與原生帶分別估算。9.5資源儲量類型確定應根據礦床不同礦體、不同地段(塊段)的勘查控制研究程度,客觀評價分類對象的地質可靠程度,并結合可行性評價的深度和結論,確定礦產資源儲量類型。具體按GB/T17766執行。9.6資源儲量估算結果資源儲量估算結果應以文、圖、表的方式,按保有、動用(有動用量時)和累計查明,主礦產、共生礦產和伴生礦產,不同礦石工業類型(或品級),將不同資源儲量類型的資源儲量反映清楚。礦石量以萬噸(10?t)為單位;礦石品位數值用“%”表示,小數點后保留二位小數。共伴生礦產資源儲量的單位,按其礦種規范和有關要求執行。(資料性附錄)固體礦產資源量和儲量類型及其轉換關系A.1資源量和儲量類型及其轉換關系圖資源量和儲量類型及其轉換關系示意圖見圖A.1。圖A.1資源量和儲量類型及其轉換關系示意圖A.2資源量和儲量的相互關系A.2.1資源量和儲量之間可相互轉換。A.2.2探明資源量、控制資源量可轉換為儲量。A.2.3資源量轉換為儲量至少要經過預可行性研究,或與之相當的技術經濟評價。A.2.4當轉換因素發生改變,已無法滿足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的要求時,儲量應適時轉換為資源量。(規范性附錄)硫鐵礦礦石技術指標工業加工對硫鐵礦礦石產品的質量要求,按HG/T2786—1996《硫鐵礦和硫精礦》的規定執行。硫鐵礦產品質量技術指標應符合表B.1的要求。硫精礦產品質量技術指標應符合表B.2的要求。表B.1硫鐵礦產品質量技術指標%一等品優一I優—Ⅱ合一I便一Ⅱ有效硫(S)砷(As)氟(F)碳(C)注3:多金屬硫鐵礦砷的技術指標按合同執行。注4:水分是計量依據,技術指標由供需雙方議注5:粒度應小于或等于250mm。表B.2硫精礦產品質量技術指標%一等品優—I優—Ⅱ有效硫(S)砷(As)氟(F)碳(C)注2:多金屬硫精礦砷的技術指標按合同執行。(資料性附錄)勘查類型劃分依據C.1硫鐵礦型和多金屬型礦床C.1.1礦體規模大型:礦體長大于1000m,寬大于300m。小型:礦體長小于500m,寬小于200m。C.1.2礦體形狀的復雜程度C.1.3礦體厚度的穩定程度C.1.3.1穩定:厚度變化小,變化規律性顯著,變化系數小于40%。C.1.3.2較穩定:厚度變化較大,變化規律性不顯著,變化系數40%~100%。C.1.3.3不穩定:厚度變化大,變化系數大于100%。C.1.4礦床構造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