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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xxxxxxx礦工作面頂板管理制度二〇一七年一月目錄8633第一篇xxxxxxx礦工作面頂板管理制度 -1-29557第二篇xxxxxxx礦支護質量檢查、頂板動態監測和分析制度 -16-22286第三篇xxxxxxx礦變化管理制度 -20-6925第四篇xxxxxxx礦作業規程編制、審批、復審、貫徹、實行制度 -24-25364第五篇xxxxxxx礦工作面機械設備檢修保養制度 -45-4295第六篇xxxxxxx礦乳化液泵站管理制度 -51-29385第七篇xxxxxxx礦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54-9506第八篇xxxxxxx礦工作面支護材料設備配件備用制度 -58-第一篇xxxxxxx礦工作面頂板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成立頂板管理組織機構。組長:礦長副組長:常務副礦長、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成員:生產副總、安全副總、地測副總、生產技術科、安監科負責人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施工區隊負責人職責劃分如下:礦長是頂板管理工作第一負責人,負責決策布置頂板管理有關工作,保證頂板管理投入,定期組織召開頂板管理安全檢查,督促隱患整治;定期聽取分管副礦長、生產技術科負責人頂板管理工作報告。常務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是現場頂板管理工作第一負責人,負責貫徹頂板管理工作籌劃,組織、協調、貫徹現場頂板管理各項工作。總工程師是頂板管理工作第一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年度頂板管理技術辦法及資金籌劃,組織編制審批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辦法,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安全副礦長對礦井頂板管理工作負安全監察責任。生產副總、安全副總、地測副總協助常務副礦長、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做好頂板管理工作。生產技術科是礦井頂板管理工作主管部門,對礦井頂板管理負技術指引、監督檢查和管理責任,負責貫徹頂板管理各項工作,制定頂板管理有關制度,組織會審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辦法,定期召開頂板管理工作分析會,有關技術人員要經常進一步現場解決頂板管理中技術和管理問題。安監科是礦井頂板管理工作安全監督部門,對礦井頂板管理負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責任。監督檢查頂板管理有關制度、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辦法現場貫徹狀況,督促整治隱患,組織分析頂板事故因素。施工區隊是頂板管理現場安全責任單位,嚴格按照工程設計及上級部門擬定施工方案,進行作業規程、辦法編制和組織施工;負責按礦關于規定開展頂板管理工作,完善本區隊頂板管理制度,尋常頂板管理臺帳及頂板支護器材和礦壓監測儀表臺帳;負責本區隊工作面支護質量與頂板動態監測數據收集工作。第二條要加強礦井地質勘探和地質資料分析研究工作,掌握煤層賦存狀況、地質構造、頂底板巖性、煤巖物理力學參數和礦壓顯現規律,抓好采區和工作面地質狀況預測預報工作,為頂板管理提供基本資料。第三條每個采煤工程都要制定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技術規范及礦井關于規定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辦法,狀況發生變化時,必要及時修改完善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技術辦法,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辦法均需按礦井關于規定經審批、貫徹后,方可組織實行。第四條采煤工作面要嚴格執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下發《煤礦安全生產原則化基本規定及評分辦法(試行)》,堅持月度驗收。第五條每個采煤工作面,都要依照本煤層和鄰近采區地質測量資料和礦壓觀測資料,擬定工作面頂板管理辦法、支護方式、支護參數,作為編制采煤工作面作業規程根據。凡是沒有頂板觀測資料而編制作業規程,不得審批。第六條要加強采煤工作面礦壓觀測工作,各區隊礦壓觀測成果資料要存檔保管。第七條要積極推動支護方式改革,推廣應用頂板支護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推廣采煤機械化,組織對大傾角煤層、復合頂板、極破碎頂板等技術難題科技攻關,使頂板管理向科學化、當代化方向發展。第八條供應科所采購支護材料必要按采購籌劃從有生產資質指定廠家采購,采購材料必要有出廠合格證(或驗收報告)、煤炭安全標志,并及時向生產技術科提供,否則不予使用。供應科必要抓好支護用品入礦質量關,生產技術科進行抽查驗收,對因支護材料質量問題導致頂板事故,將按照礦關于規定追究供應部門人員責任。第九條工程開工前,嚴格按照“一工程,一辦法”原則編制規程或辦法,不得沿用、套用其他規程或辦法,禁止無規程或辦法組織施工。遇有過老巷、煤柱、地質構造破碎帶等特殊狀況時,及時補充安全技術辦法,并按規定審批、組織作業人員學習貫徹后,方可組織實行。第十條每月召開一次頂板隱患排查會議,對工作面頂板管理狀況進行排查、分析和制定整治辦法。第十一條加強對作業人員頂板管理知識教誨培訓工作,提高職工辨識頂板事故預兆及解決能力,增強防范頂板事故意識和能力,切實做到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禁止空頂作業。第十二條采煤工作面材料場,都必要備有足夠搶險物料,以防發生頂板冒落時及時維護頂板。第二章回采第一節普通規定第十三條建立回采巷道周期評估制度(一)回采巷道竣工后每兩年,由總工程師組織設計、采掘、地質、安檢部門、采掘區隊技術人員對頂板支護現狀進行安全評估,評估內容涉及巷道支護效果和巷道礦壓顯現與變形觀測狀況,依照評估成果采用應對辦法。(二)回采巷道實際服務年限超過設計服務年限,要對巷道支護狀況重新評估并采用應對辦法,后來每三個月評估一次,直至巷道服結束。第十四條回采工作面在設計前,礦地測部門必要提供可靠地質闡明書,地質條件不明要進行補勘工作。回采工作面布置應盡量避開斷層,難以避開斷層或其她構造影響采煤時,可依照礦井關于規定、結合實際狀況擬定解決方案。第十五條回采工作面應沿底送巷,不準留底煤,有復合頂工作面兩順槽巷道和切眼,禁止破頂施工,特殊狀況,確需破復合頂施工時,必要經生產技術科進行技術論證,礦總工程師批準;工作面順槽應沿煤層施工,特殊條件下工作面順槽巷道浮現破底板、留底煤狀況時,采煤工作面推動至該地段,必要提前制定工作面端頭頂板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回采工作面必要開展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工作,涉及支架(柱)支護質量監測、巷道變形、離層觀測等內容,詳細觀測辦法必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并在生產過程中嚴格貫徹、做好記錄,對監測中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規律分析,并采用切實可行解決辦法,保證安全生產。第十七條回采工作面頂板支護必要通過科學設計,支護設計應重點根據已掌握礦壓觀測資料及地測部門提供地質闡明書中關于頂底板狀況資料進行,液壓支架工作面必要進行支架支護強度驗算。第十八條回采工作面作業規程要明確頂板管理辦法、控頂距、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特殊支護方式。初采初放和臨近停采線收尾、回撤時,必要制定專項安全技術辦法,明確特殊時期頂板管理有關事宜。第十九條回采工作面過老巷、鉆場、機電硐室等,必要提前對老巷、鉆場、硐室進行加固并制定過老巷專項辦法。工作面鉆場、機電硐室應布置在工作面內側,避免為相鄰工作面沿空送巷施工埋下安全隱患。第二十條回采工作面頂板必要及時支護,支柱、支架可靠接頂,初撐力符合規定,破碎、松軟頂底板工作面采用針對性辦法。嚴格執行防止架前冒落辦法,周期來壓期間加強對煤壁輔助支護,防止煤壁片幫和傘檐冒落。按作業規程規定及時對采煤工作面進行放頂或者充填;工作面初采時超前加固范疇擬定要參照鄰近工作面或臨近采區礦壓觀測資料,超前加固長度不得不大于20m;投產后,要持續開展礦壓觀測分析,擬定工作面超前壓力影響范疇、大小,驗證巷道超前加固范疇合理性;回采期間要依照巷道原有支護狀況及當前狀況、頂板與兩幫隱蔽致災因素狀況等,結合不同步段礦壓觀測成果,適時調節巷道超前加固長度,對采動影響范疇大、礦壓顯現明顯巷道,必要延長超前加固長度、加大超前和端頭支護強度。超前壓力影響范疇內巷道高度不低于1.8m,安全出口和與之相連巷道必要設專人維護,發生斷梁折柱、巷道底鼓變形時,必要及時更換清挖。第二十一條各類支護材料應建立管理臺賬(規格、型號、數量等),現場使用支護材料與臺賬保證一致,并每月登記更新。有質保期、大修期規定支護材料不得超期使用。現場備用支護材料和備件規格、型號、數量等參數應符合伙業規程規定。第二十二條回采工作面不得隨意留頂煤開采,當過斷層或因其她因素必要留頂煤、托夾矸開采時,必要制定專項安全技術辦法,按規定通過審批、貫徹,并貫徹到位。第二十三條采用放頂煤、采空區充填等特殊生產工藝采煤工作面,支護設計和頂板管理辦法必要通過科學論證,報請上一級公司審批及備案。第二十四條回采工作面生產和結束前,必要制定專項初采、初放和工作面回撤安全技術辦法,礦上應成立初次放頂和回撤領導組織機構,堅持“三長”(礦、科、隊長)跟班制度。領導小組必要現場跟班,監督指引區隊嚴格按照辦法執行。第二節工作面頂板管理原則第二十五條綜采工作面必要裝備液壓支架工作阻力監測系統,液壓支架初撐力不應低于額定值80%;對于過斷層絞架、回撤通道支護或軟巖條件下,支架初撐力的確達不到規定,在通過科學論證,制定辦法、滿足安全條件下,必要經礦總工程師審批。第二十六條回采工作面支架應編號管理、牌號清晰,支架接頂嚴實,相鄰支架頂梁平整,歪斜不大于±5°錯茬不超過頂梁側護板2/3,不浮現擠架、咬架現象,支架中心距誤差不超過100mm,側護板、護幫板正常使用,架間間隙不超過100mm,支架排成一條直線,其偏差不超過50mm,支架不超高使用。支架與工作面運送機垂直夾角保持在規定范疇之內。第二十七條回采工作面液壓支架端面距應符合伙業規程規定。工作面傘檐長度不不大于1m時,其最大突出某些,薄煤層不超過150mm,中厚及以上煤層不超過200mm;傘檐長度在1m如下時,其最大突出某些,薄煤層不超過200mm,中厚及以上煤層不超過250mm。第二十八條回采工作面內端頭支架、超前支架(柱)、貼幫柱(棚)等特殊支護齊全;局部懸頂和冒落不充分(面積不大于2m×5m)應采用特殊支護、垛煤矸袋等辦法,超過應進行強制放頂。特殊狀況下不能強制放頂時,應有加強支護可靠辦法和礦壓觀測監測手段。第二十九條回采工作面控頂范疇內頂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不不大于100mm/m,底板松軟時,支柱應穿柱鞋,鉆底不大于100mm;工作面頂板不浮現臺階下沉。第三十條工作面控頂距要在作業規程中作出明確規定,切頂線側應采用有效擋矸辦法,無竄矸現象,順槽與工作面放頂線原則上要放齊(沿空留巷除外),以控制上、下隅角空頂距,防止瓦斯積聚,特殊狀況下,進風巷道隅角側放頂線可滯后一種循環進度距離,但必要采用加強支護辦法。第三十一條工作面浮煤和傘檐要及時清理和解決,不得隨意丟頂煤和底煤。第三十二條乳化液泵站完好,工作面乳化液泵壓力不不大于30Mpa,乳化液(濃縮液)濃度符合產品技術原則規定,并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第三十三條工作面內作業人員要隨時注意頂板變化狀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認真檢查作業地點頂板、煤墻、支架等狀況,發現問題要采用堅決辦法進行解決。第三十四條工作面遇斷層、過老巷時,要避免平行過,盡量減少破碎頂板一次暴露面積,并堅持超前解決。對于松散頂板和破碎頂板要及時支護,盡量減少空頂時間和面積,頂板要剎嚴背死,禁止空頂。頂板破碎帶要增長支護密度和強度,嚴防頂板冒落。第三十五條移架時要盡量擦頂移架,特別是對于頂板破碎地段,需要帶壓移架;對于采煤機過后煤壁片幫地方,必要及時拉超前架。第三十六條工作面移架采用追機作業時,移架距離采煤機后滾筒4~6架,移架過程中,如發現掉頂,片幫嚴重時,必要及時剎頂,加強超前暫時支護。第三十七條更換支架立柱時,一方面要檢查頂板狀況,頂板破碎時,不準直接降架。舊立柱拆開后,及時升緊支架,之后方可調入新立柱進行更換。若兩立柱同步損壞,在更換時必要在支架前梁下支設單體柱,單體柱要垂直頂底板支設牢固并有可靠防倒辦法。第三十八條工作面作業規程中必要有頂板管理方面內容,要有符合工作面實際支護設計和頂板管理安全技術辦法。遇老巷、斷層等地質構造變化時要制定專門頂板管理辦法。第三節工作面安全出口、端頭及超前支護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工作面安全出口必要暢通,人行道寬度不低于0.8m,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度不應低于1.8m。工作面兩端第一組支架與巷道支護間距不不不大于0.5m,單體支柱初撐力符合伙業規程規定。第四十條工作面端頭使用端頭支架或工作面支架進行支護時,支架與巷道外幫間頂板支護形式及支護規定應依照巷道原支護形式及當前頂板狀況,在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技術辦法中明確規定;支架與巷道外幫間不不大于一臺支架寬度時,具備條件可增長一臺支架。第四十一條工作面端頭使用Π型鋼梁或鉸接梁進行支護時,Π型鋼梁或鉸接梁要以護住刮板輸送機電機、減速機為宜,Π型鋼梁或鉸接梁間排距及支護形式要滿足頂板支護安全需要,詳細支護參數要依照巷道原支護形式及當前頂板狀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架設抬棚Π型鋼梁要成對使用。第四十二條工作面順槽超前支護距離不得不大于20m,工作面推動過程中要依照巷道原有支護狀況、頂板及兩幫隱蔽致災因素狀況,結合不同步段礦壓觀測成果,適時調節加固長度,對采動影響范疇大,礦壓顯現明顯巷道,必要延長超前加固長度,加大超前和端頭支護強度,詳細支護形式及支護參數要在作業規程或補充辦法中明確規定。超前支護采用鉸接梁,必要保證至少一梁一柱;超前支護采用Π型鋼梁,必要保證一梁三柱;超前支護使用超前液壓支架,必要成組使用,支架初撐力要依照頂板狀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合理使用翼板,頂板不平整地方要恰當增長背頂材料,裸露面積大、頂板狀況差地方要增長單體柱、Π型梁或鉸接梁加固,巷道兩幫依照實際狀況恰當支設貼幫柱。第四十三條采用對拉、順拉、背拉等方式布置采煤工作面時及工作面改造存在中間巷,中間巷超前支護要按照正規回采工作面超前支護規定執行。第四十四條工作面順槽采用U型鋼棚支護時,超前替棚長度應不不大于超前支護距離3~5m,若替棚后矩(梯)形斷面不不大于原U型斷面,U型鋼拱上部暴露煤(巖)某些必要采用全封閉支護辦法;若替棚后矩(梯)形斷面不大于原U型斷面,U型拱部需進行絞架時,絞架坑木必要背嚴背實,最下層坑木必要至少壓在兩根抬棚梁上,每根抬棚梁必要至少保證一梁三柱。第四十五條工作面順槽采用工字鋼或U型鋼架棚支護時,替棚可在超前支護范疇外進行,替棚后及時延長超前支護長度。第四十六條工作面端頭及順槽使用單體柱加強支護必要帶帽或者配鋼梁支護。第四十七條對于使用Π型梁進行超前替棚支護回采工作面,可以靈活采用走向Π型梁棚或走向鉸接梁棚超前支護方式,以妥善解決生產過程中浮現超前拆卸錨桿(索)等方面問題。第四十八條工作面可不在煤壁側留設安全出口,但工作面前部刮板運送機機頭后行人通道寬度及順槽轉載機與巷幫支護間行人通道寬度不得低于0.8m。第四節工作面順槽錨桿(索)拆卸管理規定第四十九條工作面頂板隨采隨落不存在懸頂問題或過構造期間,順槽錨桿(索)可不拆卸。對于存在懸頂問題回采工作面,原則上要拆卸順槽錨桿(索),提前拆卸長度規范如下:高、突礦井普通頂板條件下不得超前工作面3m,堅硬(f>8)頂板條件下不得超前工作面6m;插矸臥底后頂部需絞架巷道、沿空留巷巷道原則上不拆卸錨桿(索)。第五十條工作面順槽外側為實體煤,且相鄰工作面順槽將采用沿空送巷方式掘進,當前工作面回采時,巷道外幫錨桿及最外側一趟頂錨桿不得拆卸,別的錨桿(索)盡量拆卸掉,以免增大懸臂梁導致煤柱失穩;回采工作面超前支護使用超前液壓支架時,頂板錨索可在超前支護段外拆卸,但是僅限超前支護段向外5m范疇內,拆卸后必要采用暫時加強支護辦法。為避免超前液壓支架邁步前移時浮現短時間空頂作業,超前支護段頂錨桿可不拆卸,若要進行拆卸,必要采用單體柱打設帶帽點柱或單體柱配Π型梁、鉸接梁進行加強支護,Π型梁必要保證至少一梁三柱,鉸接梁單獨使用時必要保證一梁兩柱、鉸接使用時必要保證至少一梁一柱。每根單體柱都必要有可靠防倒辦法。第三章頂板管理專項檢查和隱患排查制度第一節頂板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與職責第五十一條為加強頂板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監督管理,礦成立“頂板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組長:礦長副組長: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成員:副總工程師、生產技術科科長、調度室主任、機電科科長、安檢科科長、企管科科長、供應科科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科,生產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頂板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工作職責1.礦長對頂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對排查出重大隱患解決整治進行協調,每月組織三次頂板隱患專項檢查;認真組織本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程、指令以及關于煤礦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全面貫徹上級部門關于頂板隱患排查治理批示和規定。合理調配人、財、物,負責保證隱患排查治理整治所需投入。安排礦井頂板隱患排查治理,及時安排召開有關工作會議,及時傳達上級批示、規定,聽取關于職能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報告,對反映安全問題或者存在隱患,認真組織研究,制定切實可行安全辦法,并督促關于部門限期解決。2.安全副礦長對全礦頂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領導、監督、管理責任。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本礦關于頂板隱患排查治理批示規定,對礦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3.生產副礦長對全礦頂板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礦長抓好全礦頂板管理工作。組織參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協助礦長組織礦井頂板隱患排查治理,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對隱患排查治理整治辦法貫徹執行狀況。4.總工程師負責對全礦頂板隱患治理整治貫徹提供技術支持。5.各副總工程師對分管業務范疇內頂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領導責任。協助礦長及生產副礦長貫徹執行上級及本礦關于頂板隱患排查治理規定,加強對分管專業科室、專業區隊領導,協調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按規定參加分管專業隱患排查,并負責組織對查出隱患督促貫徹整治。參加礦井頂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并對分管專業排查出頂板隱患治理整治提出主導意見。6.生產技術科負責詳細組織貫徹頂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協助礦領導抓好頂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認真做好隱患排查治理詳細組織活動,及時向有關礦領導報告,及時組織參加礦及分管專業頂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并依照會議紀要,督促有關區隊按照“五定”原則認真貫徹整治。7.生產技術科每月組織三次頂板隱患檢查、三次頂板隱患隱患排查,查出隱患由各專業負責貫徹整治,實現閉合管理。8.調度室負責緊急頂板隱患電話信息反饋與記錄,并向礦領導報告同步與業務科室聯系,在頂板隱患解決時做好協調工作。9.企管科負責頂板隱患排查解決中支護材料審批、預算。10.供應科負責頂板隱患排查解決中支護材料供應。11.區隊應積極開展頂板隱患自查自糾活動,負責對排查出頂板隱患按“五定原則”及時整治解決,實現閉合管理。第二節采煤工作面重大隱患認定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認定為礦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1.礦井全年原煤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110%,或者礦井月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10%;2.礦井開拓、準備、回采煤量可采期不大于關于原則規定最短時間組織生產、導致接續緊張,或者采用“剃頭下山”開采;3.超過采礦允許證規定開采煤層層位或者標高而進行開采;4.超過采礦允許證載明坐標控制范疇而開采;5.擅自開采保安煤柱;6.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證2各安全暢通安全出口;7.圖紙造假、隱瞞采煤工作面;8.未配備分管生產副礦長以及負責采煤工作專業技術人員。9.工作面支柱(架)初撐力合格率低于90%;10.綜采工作面泵站壓力達不到規定值30MPa或壓力批示器失效;11.老塘懸頂面積超過50m2不垮落,不解決繼續生產;12.采煤工作面未經煤業公司驗收合格組織生產;13.采煤生產和施工過特殊地段未采用特殊辦法;14.其她未列入頂板重大隱患按照上級關于部門規定認定辦法執行。
第二篇xxxxxxx礦支護質量檢查、頂板動態監測和分析制度為加強我礦圍巖觀測工作,精確掌握工作面礦壓顯現規律,適時有效地監測礦山壓力,提高巷道支護質量,保證安全生產,結合我礦實際現狀,特制定工作面支護質量檢查、頂板動態監測和分析制度。第一條成立礦壓觀測小組成立礦壓觀測小組,礦壓觀測小組設在生產技術科。在總工程師領導下,組織完畢關于礦壓觀測與支護質量監測各項工作任務,把礦壓觀測列為現場頂板管理工作重點。其重要職責有:1.依照需要制定礦壓觀測、支護質量監測所用儀器儀表、設備配備數量和維修檢測資金籌劃。2.組織實行采煤工作面礦壓觀測與支護質量監測,對監測數據進行解決和分析,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治意見并監督實行。3.對特殊地點進行專項研究。采煤工作面過斷層、富水區、破碎帶、交叉點、沿空巷道,對礦山壓力進行分析總結,對特殊地點頂板控制提出超前防止辦法,嚴防頂板事故發生。4.對有關礦壓觀測、總結報告等進行存檔管理。第二條依照頂板監測需要,每隊至少配備1名專(兼)職礦壓觀測人員(驗收員或技術員),由區隊統一管理,做到有籌劃有組織開展礦壓觀測和支護質量監測工作。第三條工作面支護質量檢查、頂板動態監測與分析(一)綜采工作面支護質量與頂板監測重要內容、指標、測站布置、辦法1.綜采工作面支護質量與頂板動態監測重要內容和基本規定涉及:初撐力滿足規定、控頂距符合規定、支柱迎山有力、支護器材齊全完好等,保證可以有效控制圍巖,減少頂板事故,提高回采工效,保證安全生產。2.重要監測指標分為支護監測指標、圍巖狀態指標和兩巷超前支護質量指標。(1)支護質量監測指標:初撐力、端面距、支架工作阻力、支架工作空間幾何狀態(支架歪斜度、直線偏差、相鄰頂梁錯茬、頂梁俯仰角、支架間隙)、液壓系統工況(泵站壓力、液壓管路和密封件完好狀況)、采高、單體支柱支設狀況。(2)綜采工作面圍巖狀態指標:端面頂板冒高、冒寬、冒區長度,煤壁片幫深度,片幫區長度,老塘懸頂面積。(3)兩巷超前支護質量指標:超前范疇內支護完整,巷高不不大于1.8m,有0.8m行人通道。按照作業規程規定加強端頭及超前支護。3.綜采工作面礦壓及支護質量觀測站布置每5臺支架安設1組礦壓觀測表,分別監測左右立柱及平衡千斤頂壓力;安設支架壓力在線監測系統符合伙業規程規定。4.綜采工作面礦壓觀測辦法(1)(2)支架阻力觀測:下一循環拉架前直接讀取壓力表讀數;(3)頂板動態觀測:回采期間,對工作面頂板狀態進行觀測,涉及采高、端面距、片幫深度、支架接頂狀況等。(4)支架幾何參數觀測:采用目測普查,超標明顯處用工具進行測記,涉及頂梁走向角及傾角、頂梁錯茬。(5)兩巷超前支護質量監測:測量單體液壓支柱初撐力或工作阻力。(二)1.區隊負責進行現場支護質量與動態監測數據收集工作,由礦壓觀測人員進行觀測,并認真填寫礦壓觀測原始數據登記表。2.礦壓觀測人員每班將實測各種原始數據按登記表格填寫清晰,區隊技術人員負責收集、整頓,依照監測數據進行分析后,進行歸檔管理,發現壓力異常及時向生產技術科反映。3.工作面安裝、回撤面必要對液壓支架壓力狀況進行動態檢查,對液壓系統完好狀況進行記錄,發現異常狀況及時采用辦法。(三)回采巷道支護質量與頂板動態監測數據解決與分析1、回采期間,對巷道頂板離層儀、巷道變形等測點,安排專人(兼職)按規定進行礦壓觀測。當礦壓觀測站(點)或觀測儀器損壞或失效時,要在同一位置或盡量近位置重新設點,繼續觀測,先后觀測數據均要妥善保存,觀測數據要詳細記錄,一并進行分析。2、超前加固范疇內,要每天測定超前支護及密集切頂單體支柱初撐力或工作阻力狀況。3、施工區隊技術人員負責所分管區域尋常礦壓觀測、記錄和礦壓觀測數據定期分析工作,總結礦壓變化規律,發現異常時要及時向生產技術科報告,并依照分析成果積極采用應對辦法,防止礦壓變化引起頂板事故。第四條懲罰原則1.不按規定設立觀測點,不按規定安裝離層儀,發現一次罰款200元。2.觀測原始數據和分析資料報送不及時,每推遲一天報送,罰技術隊長(技術員)50元/天,數據浮現原則性錯誤及數據分析不清,每懲罰技術隊長(技術員)50元。3.浮現異常狀況,未及時進行報告,每次罰技術隊長(技術員)100元。4.工作面交接時,觀測原始數據一并移送,否則每推遲1天罰施工區隊技術隊長(技術員)100元。5.沒有按規定進行觀測及填寫觀測牌板,未按規定及時報告,罰技術隊長100元/次,沒有及時采用加固辦法,罰隊長100元/處。
第三篇xxxxxxx礦變化管理制度為加強礦井安全生產變化管理,掌握現場變化狀況,實現積極超前預測變化、科學減少變化、有效控制變化,真正把變化貫徹在基層、貫徹在現場,著重從人員、時段、“三工”、系統和環境變化四個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構建透明、簡潔、高效安全生產體系,實現變化條件下安全生產,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條人員變化(一)新工人入礦1.由培訓中心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獲得相應安全資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2.由單位組織學習有關規程辦法,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施工作業。3.訂立師徒合同,在師傅帶領和指引下進行作業,并做到同上同下。(二)借調人員1.本專業內借調人員,由借用單位組織學習規程、辦法,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2.跨專業借調人員,必要由培訓中心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獲得安全資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三)離崗返崗人員1.離崗返崗人員是指“六假”、外出培訓、旅游等離崗一周及以上人員。2.單位值班領導或負責分工班組長必要向其交待本班組施工現場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四)人員變化管理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第二條時段變化(一)重要節假日(雙休日)安全控制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加強現場安全監督檢查,保證安全監管可控。2.各基層單位須有副隊長以上人員在現場帶班作業,指揮安全生產,并做好安全核心環節、重點部位把關工作。(二)生產班核心時段控制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時間,現場跟班隊干、班組長、驗收員、安檢員、瓦檢員要加強檢查驗收,把好現場安全、質量關。第三條“三工”變化(一)工藝變化生產現場工藝變化,由分管專業礦領導牽頭,組織安全生產部門及所在單位技術負責人召開現場會。單位技術負責人編制針對性安全技術辦法,并組織職工進行學習和考試。(二)工序變化生產現場工序變化,由單位負責人親自安排,做好工序調節工作。(三)工具變化現場使用工具變化,必要由供應部門向使用單位提供質量合格生產工具,及時調換質量不合格工具;工具使用人員必要按使用闡明對的使用,有權回絕使用質量不合格工具。(四)“三工”變化由礦專業分管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或現場負責人,依照職責權限負責。第四條環境變化(一)施工地點變化1.由分管礦領導牽頭召開現場會,安全生產部門及施工單位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參加。單位技術負責人編制安全技術辦法。2.施工單位進入新施工地點施工前,必要通過安全生產部門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3.單位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職工進行新規程、辦法學習和考試,并傳達有關辦法。4.施工前,各工種崗位必要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和報告。正常生產期間,必要有副科級及以上管理干部現場帶班作業。(二)地質條件變化1.工作面浮現大地質變化時,現場跟班干部向礦調度室和單位值班領導報告,單位要及時向職能管理部門報告。2.職能管理部門要及時向分管礦領導報告,分管礦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單位技術人員分析、討論,研究制定相應安全技術辦法。3.單位技術負責人編制針對性安全技術辦法。4.單位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參加施工人員學習辦法,并進行簽名確認。5.職能管理部門加強現場安全監管,并監督安全技術辦法在現場貫徹執行,保證地質變化條件下安全生產。(三)單項工程施工1.單項工程開工前,必要由分管礦領導牽頭,安全生產部門及施工單位參加,對其進行會審。2.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編制專項安全技術辦法,并經會審批準。3.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所有參加單項工程施工人員進行學習,并簽名確認。4.施工現場明確指定施工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5.安全生產部門加強現場監管,堅決執行“不安全不生產”原則,保證所有單項工程安全可控。(四)應急性工作現場浮現應急性工作,由管理部門人員到現場協調,現場跟班干部安排工作,班組長負責對現場作業人員安全監管。(五)環境變化由礦專業分管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或現場負責人,依照職責權限負責。第五條考核對各類變化控制不到位,按職責權限,對有關負責人按不盡職直至嚴重不履職考核,并處200~500元罰款。
第四篇xxxxxxx礦作業規程編制、審批、復審、貫徹、實行制度為進一步規范現場操作,使作業規程真正起到指引生產、服務生產、保證安全生產作用,有效消除作業過程中不安全因素,從源頭上消滅事故隱患,增進礦井安全高效生產,切實保障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結合《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編制指南》和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煤礦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條采煤作業規程編制原則及根據(一)作業規程編制原則1.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煤礦防治水規定》、《煤礦安全生產原則化基本規定及評分辦法》等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原則、規程和有關技術規范。2.堅持“安全第一、防止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積極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和先進管理手段,不斷提高礦井管理水平。3.必要嚴格按照“一工程、一規程”原則編制作業規程,不得沿用、套用作業規程,禁止無規程組織生產。4.作業規程中對工程質量規定不得低于新版《煤礦安全生產原則化基本規定及評分辦法》中有關規定。(二)作業規程編制根據1.已批準關于設計(采區、綜采工作面、基本工程等設計)文獻、資料。2.由生產技術科提供通過批準地質闡明書。3.臨近工作面礦壓觀測、瓦斯級別、煤塵爆炸性、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及水害等資料。4.由通防科提供通風、瓦斯資料。5.由機電科提供機電運送系統設計資料。6.《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等。7.關于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崗位責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維修制度、機電設備檢修保養制度等。第二條采煤作業規程編制范疇劃分和編制規定(一)必要編制作業規程狀況采煤工作面回采、安裝、回撤等工程。(二)浮現下列狀況之一時,必要重新編制作業規程1.變化了原施工工藝和重要工序安排。2.原作業規程與現場狀況不符,失去可操作性。3.與國家或上級職能管理部門修編或新出臺技術政策、規范、規定有重大抵觸,失去可操作性。(三)浮現下列狀況之一時,需對原作業規程進行修改和補充1.現場地質條件與提供地質闡明書不符;地質條件和圍巖有較大變化。2.采煤工作面以及順槽加強支護支護方式、支護強度需要進行變更。3.發現作業規程有漏掉。4.《煤礦安全規程》等規定其她需要修改補充內容。5.生產系統變化、有關規定發生變化、重要機電設備設施使用狀況等發生變化。6.國家或上級職能管理部門新技術政策、規范、規定出臺或修編。(四)編制作業規程基本規定1.作業規程編制前,由礦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有經驗工人代表,對工作面煤層、地質構造、工作面四鄰狀況進行現場勘查。檢查現場生產條件、預測生產中也許遇到各種狀況,討論制定有針對性安全辦法,明確生產程序和任務,為作業規程編制做好準備工作。2.作業規程由施工區隊技術負責人牽頭編制。要做到:內容齊全,語言簡要、精確、規范;圖表滿足施工規定,采用規范圖例,內容和標注齊全,比例恰當、圖面清晰,按章節順序編號;采用計算機編制。3.采用對拉、順拉、背拉等方式布置采煤工作面時,應按同一種采煤工作面編制作業規程,但必要明確有關內容。4.各施工單位重要負責人對作業規程編制負領導、組織責任,對其中生產工藝、勞動組織、核心安全注意事項負有相應把關責任。5.施工過程中,因狀況發生變化,需對原作業規程進行修改和補充,施工單位編制關于變更(補充)作業規程有關內容請示,經有關業務人員、分管副總工程師和總工程師審批后貫徹執行,并附在作業規程背面作為一種附件。需要重新編制作業規程,必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批貫徹執行。第三條采煤作業規程編制(一)作業規程在開工前20天由有關科室及單位提供編制作業規程關于技術資料,施工單位在開工前10天提供1份書面作業規程交牽頭組織科室,同步將電子版發給會審科室及單位、礦副總工程師、分管副礦長及總工程師等人員,并電話告知有關單位及人員提邁進行審視,并在3天內組織會審,施工單位依照會審意見重新修改完善,并將原稿件交牽頭組織科室進行存檔。通過批準作業規程,各礦井要進行統一編號,必要在2日內(以總工審批日期為準)報送有關科室備案,并按照規定進行登記,未準時上報登記單位對該單位技術負責人罰款100元。(二)經施工單位審核過作業規程浮現原則性錯誤,由負責組織審批單位責令編制單位重新編制,并對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及隊長分別處以300元罰款。作業規程編制不認真,浮現丟頁、重復、內容錯誤對編制人員處以100元/出罰款并予以通報批評,對作業規程中錯別字及錯誤標點符號處以50元/懲罰款。(三)作業規程編制格式及內容必要符合如下規定:1.作業規程編號作業規程按專業分年順序編號,內容涉及:專業、年號、序號。專業書寫采用3號宋體字;年號為四位3號阿拉伯數字,序號為兩位3號阿拉伯數字,年號與序號之間采用“-”連接。編號示例:采煤--01。2.作業規程編號管理采煤作業規程編號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編號在下達作業規程編制告知單時一并下達,所有編號以一種年度為周期。3.作業規程頁面格式及字體(1)采煤作業規程內容編制格式按照煤炭工業出版社出版《煤礦作業規程編制指南》第103~115頁樣式編制;采煤作業規程每項編制詳細內容按照煤炭工業出版社出版《煤礦作業規程編制指南解讀》第372~395頁樣式編制;所有采煤工作面在正文前必要增長能概括全文重要內容摘要某些。(2)頁面設立:紙張大小為A4,上、下、左、右頁邊距為2cm,裝訂線為0.5cm,頁眉為1.5cm,頁腳為1.75cm。(3)作業規程封皮名稱采用小初號宋體,下面某些為小二號宋體。其中涉及到人名、批準日期、執行日期必要為手寫。(4)作業規程會審意見和摘要標題采用二號宋體加粗、居中、字間空一格,下面某些采用四號宋體。作業規程封皮及會審意見格式見附錄1。(5)作業規程“目錄”兩字為二號宋體加粗、居中、兩字間空四格,與正文空一行,目錄中章為四號宋體加粗,節為四號宋體,行間距為25。(6)作業規程內容中章字體采用三號宋體加粗,節為四號宋體加粗,節內“一、二、三……”等標題為四號宋體加粗,正文內容為四號宋體;表格標題為小四號宋體,表格內容為五號宋體,頁眉、頁腳為五號宋體;正文行間距為25;章、節標題段前0.5行、段后0.5行,表格標題段前0.5行,表格分頁要重寫標題,并在標題上標注“表1、表2……”。(7)作業規程貫徹學習和考試記錄標題采用三號宋體加粗,表格中文字為五號宋體。作業規程補充貫徹學習和考試記錄格式與作業規程貫徹學習和考試記錄相似。(8)必要采用法定計量單位和圖例,詳細原則參見《采礦設計手冊》、《煤礦作業規程編制指南》和《煤礦作業規程編制指南解讀》。4.作業規程圖紙規定(1)采煤工作面作業規程應具備下列圖紙:=1\*GB3①工作面地層綜合柱狀圖。=2\*GB3②工作面運送巷、回風巷、開切眼素描圖。=3\*GB3③工作面及巷道布置平面圖。=4\*GB3④采煤方式示意圖(采煤機進刀方式示意圖)。=5\*GB3⑤工作面設備布置示意圖。=6\*GB3⑥工作面、運送巷、回風巷、開切眼及端頭、超前支護示意圖(平面、剖面圖、斷面圖)。=7\*GB3⑦通風系統示意圖、運送系統示意圖、防塵系統示意圖、供水、排水系統示意圖、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儀器儀表設備)布置示意圖、壓風自救系統布置示意圖。=8\*GB3⑧工作面供電系統示意圖,照明、通訊、信號系統示意圖。=9\*GB3⑨工作面正規循環作業圖表。=10\*GB3⑩避災路線示意圖。(2)圖紙規格:作業規程中包括巷道平面、剖面布置圖(1:或1:1000)、綜合柱狀圖(1:200)等必要按比例繪制,并標明構造、巷道參數及有關巷道。所有圖紙必要包括大小一致圖簽(注明制圖人、審批人、圖紙名稱、審批日期、規定按比例畫圖時注明圖紙比例);圖紙內字體規定統一為宋體,圖紙標題、圖簽內字體高度統一為3.5mm,別的字體(涉及圖例)規定大小適中(必要以看清晰為準)、先后統一,如果圖紙過大時,可以在作業規程中畫示意圖,但必要配備按照比例繪制圖紙;工作面設備布置圖和供電系統圖要標注相應位置、設備名稱和關于技術參數。作業規程要編制正規循環圖表和技術經濟指標表。5.規程插圖一律用電腦繪制打印。第四條采煤作業規程審批(一)施工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完畢作業規程編制后,應一方面由參加施工區隊隊長會審簽字后,才干上報審批,發現簽字造假或未簽字現場直接使用,對技術負責人罰款200元。(二)作業規程由牽頭科室組織審批,并依照各科室業務分工對分管內容審批后,必要在作業規程相應頁面下部簽字。采煤作業規程會審必要由如下業務部門和專業人員參加:總工程師、有關副總工程師、有關生產技術科室及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各區隊技術負責人若不參加對其罰款50元,對該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三)作業規程必要進行統一會審,禁止采用傳簽方式進行審批。會審時間由牽頭組織科室提前告知各單位和編制人,并將作業規程內容在內部辦公網提前發送給參審人員。牽頭組織科室告知參審人員時,必要闡明會審題目、詳細時間及地點,參審人員不得無端缺席或遲到,審批人員(涉及施工單位重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必要親自簽字,不得找人代簽,作業規程采用誰簽字誰負責原則,一旦由于審批不嚴而導致事故,將依照已劃分科室負責審批內容與職責追究關于人員責任并予以相應懲罰。(四)作業規程會審由礦總工程師主持,會審意見必要打印,統一編號,禁止浮現手寫稿,參加會審人員要統一簽字,簽字日期要統一,禁止在會審意見下標注會審單位及人員姓名,并將會審意見附在作業規程正文前頁。會審完畢作業規程由編制人對會審意見逐條進行貫徹,并提出貫徹意見,經礦總工程師和分管礦長簽字后方可實行,總工程師或分管礦長出差期間可由礦長指定分管礦領導代簽,總工程師或分管礦長返回工作崗位后2天內進行補簽,未按規定進行補簽而現場仍在使用對該單位技術負責人罰款100元。(五)為提高作業規程會審質量,對參加審批人員資質進行明確規定,除礦副總工程師以上領導外,其她單位參加會審人員必要為副科級及以上或具備中級職稱以上人員,否則對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次。(六)作業規程必要由礦分管負責人簽字并組織執行,生產區隊負責人負責組織實行。所有現場工作人員都必要按照作業規程進行作業和操作,分管負責人必要定期檢查監督規程貫徹狀況。第五條采煤作業規程貫徹(一)審批后作業規程必要在施工前向所有參加施工干部、職工進行貫徹。由施工單位重要負責人主持,技術負責人負責貫徹。作業規程貫徹后,參加學習人員必要簽字,簽字名單底稿由本隊留存,同步將復印件報生產技術科等有關科室備案;作業規程由施工單位命題進行書面考試,考試成績(副隊長和班組長、驗收員考試成績必要達到90分以上)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從開始生產之日起,后來每月對作業規程重新貫徹學習一次,并做好貫徹記錄。對作業規程貫徹時缺勤、缺考及考試不合格人員,必要在上崗前重新貫徹學習、簽名并補考,同步單獨注明,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否則,不得上崗。對規程貫徹學習不到位,對該單位技術負責人罰款100元;貫徹學習記錄未按照原則執行或將簽名簽到背面,對該單位技術負責人罰款50元/次。(二)一種施工單位分各種施工地點作業,對本單位編制作業規程進行貫徹時,區隊所有參加施工作業及管理人員都要參加學習。(三)作業規程貫徹記錄見附錄2,作業規程補充貫徹記錄附錄3,作業規程月度貫徹記錄見附錄貫徹記錄復印件必要在貫徹后2日內(審批5日后)報送有關科室;作業規程及辦法執行過程中補充貫徹記錄復印件和作業規程月度貫徹記錄復印件必要于每月5日報送有關科室,未按規定報送對該單位技術負責人罰款50元。第六條采煤作業規程復審(一)工程開工后,每2個月由總工程師組織關于分管副總、技術、安監、通防、機電、調度等部門和區隊長、技術員對作業規程在執行過程中存在問題進行復審,并提出解決意見。(二)施工單位將作業規程電子版于復審前3天報送有關專業科室,以提高復審效果。(三)作業規程復審必要形成意見,意見填寫在《作業規程復審記錄》(見附錄3)上,并由參加人員及礦總工程師簽字后,由牽頭組織科室負責送達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必要及時進行貫徹。第七條采煤作業規程實行(一)工作面生產施工結束后,應寫出作業規程執行總結和工作面生產指標、經濟指標分析報告,送交礦牽頭組織科室,連同作業規程、修改補充辦法、圖紙等技術資料、文獻一起建立技術經濟檔案存檔。存檔作業規程文本、電子文檔不得修改,普通保存5年以上。(二)每月對作業規程貫徹、簽字狀況進行一次檢查,對內業管理不規范,存在問題較多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并按照有關文獻規定進行懲罰,施工單位對存在問題要及時整治。(三)各科室應把作業規程編制和貫徹執行狀況作為安全檢查重要內容;如有規程不能滿足現場生產需要狀況,應責令其及時補充、修改規程,并履行審批和貫徹程序。(四)正在施工工程移送其她單位施工時,必要有分管科室牽頭由參加施工雙方辦理作業規程交接手續,新接受單位必要對作業規程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并進行全面貫徹、學習,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執行。(五)作業規程貫徹要真貫徹、不糊弄,具備時效性和針對性。發現弄虛作假,每次罰技術負責人200元,并對技術人員考核積分。現場存儲規程復印件與原件不一致,存在錯誤,每次對技術負責人懲罰100元。(六)作業規程必要附帶作業規程摘要某些,摘要分為公共某些和專業某些,其中公共某些內容重要為工程概況、施工工藝、設備布置、避災路線等內容。(七)作業規程至少每2個月復審一次,作業規程復審意見必要與當月作業規程貫徹一并進行,否則罰區隊技術負責人100元。(八)區隊技術負責人尋常要加強作業規程執行狀況檢查,發現作業規程不能滿足現場生產需要狀況,及時對作業規程進行補充、完善,并嚴格履行審批和貫徹程序。否則每次罰技術負責人200元,并對技術人員考核積分。第八條作業規程檢查、考核評比辦法(一)為加強對作業規程管理,礦井成立作業規程檢查考核領導小組:組長:礦長副組長:總工程師成員:各副總工程師生產技術科機電科安監科通防科調度室等有關科室人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科,生產技術科科長兼辦公室主任,詳細負責作業規程尋常管理和檢查、考核評比工作。(二)礦井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尋常對作業規程編制、會審、貫徹及執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按照制度規定編制單位技術管理人員進行懲罰,同步將檢查成果納入月度安全雙基考核。各單位技術員在編制規程前,要進一步現場依照現場狀況進行編制,提高安全技術辦法可操作性,發現編制內容與現場嚴重不符,對技術負責人罰款100元。規程編制完畢后,技術員要認真審視,杜絕浮現錯別字、病句狀況,科室審批人員在審批過程發現一處錯別字懲罰編制人2元,一處病句懲罰編制人5元,被總工程師發現對科室審批人員和編制人員同等懲罰。各區隊技術管理人員要依照現場變化狀況及時修訂規程,修訂規程審批時間不得超過1天,每超過1天對技術負責人懲罰50元。(三)礦井考核領導小組每季度對所有生產礦井作業規程進行一次檢查評比,檢查采用自查、互查、抽查等不同方式進行。依照檢查評提成果,按照得分從高到低對全礦作業規程編制質量進行排序,全礦范疇內進行通報,并將考核成果納入安全雙基考核和工程技術人員年度個人績效考核。(四)作業規程考核評分原則:依照作業規程編制內容,滿分為100分,其中封面和目錄5分,會審簽字及會審意見10分,作業規程編制內容60分,貫徹記錄及考試10分,復查意見5分、安全技術補充辦法10分,詳細評分原則見采掘作業規程檢查原則及評分辦法(見附錄5)。依照檢查評分,將作業規程編制質量分為三個級別,其中90分以上(不含90分)為先進、70-90分為合格(不含70分),70分如下為不合格。對作業規程編制質量達到先進單位,在當月月度工程技術考核中獎勵1分,對作業規程編制質量為不合格單位則對等進行懲罰。附錄:1.作業規程封面格式2.作業規程貫徹記錄3.作業規程補充貫徹記錄4.作業規程復審記錄5.礦井作業規程檢查原則及評分辦法附錄1:××煤礦××作業規程編號:采煤-年號-序號工作面名稱:施工區隊:(蓋章)編制人:施工負責人:分管礦長:總工程師:批準日期:年月日執行日期:年月日(注:題目為小初宋體字,下面某些為小二號宋體字)會審意見會審單位及人員簽字生產技術科(采煤):年月日生產技術科(地測):年月日安監科:年月日通防科:年月日機電科:年月日調度室:年月日企管科:年月日供應科:年月日勞資科:年月日通風隊:年月日副總工程師(通防):年月日副總工程師(機電):年月日副總工程師(地測):年月日副總工程師(生產):年月日副總工程師(安全):年月日機電礦長:年月日防突礦長:年月日安全礦長:年月日分管礦長:年月日總工程師:年月日(注:題目為二號宋體加粗,其她為四號宋體,詳細單位依照各單位實際狀況擬定)
一、存在重要問題(會審意見必要打印,統一編號。禁止浮現手寫稿,禁止標注會審單位。)二、貫徹意見(注:四號宋體)內容摘要
附錄2:作業規程貫徹記錄主持人:貫徹人:貫徹地點:貫徹時間:年月日班次:參加人員參加人員序號姓名簽字成績序號姓名簽字成績118219320421522623724825926102711缺席人員12序號姓名131142153164175應到人數:人實到人數:人缺席人數:人(表格字體為五號宋體)
附錄3:作業規程補充貫徹記錄主持人:貫徹人:貫徹地點:參加人員參加人員貫徹時間姓名簽字成績貫徹時間姓名簽字成績(表格字體為五號宋體)附錄4:作業規程復審記錄施工單位規程名稱復審日期參加人員復審意見總工程師意見(表格字體為四號宋體)附錄5:作業規程檢查原則及評分辦法檢查單位:作業規程名稱:施工單位:編制人:檢查內容檢查原則檢查辦法扣分及扣分因素得分1、封面及目錄(5分)作業規程規定使用統一封面及目錄,并按照規定進行編號,加蓋施工單位公章,封面簽字及日期必要為手寫,審批簽字及日期對的。作業規程有內容及編碼與實際相符目錄。未使用統一封面本小項不得分;其他與原則不符,一處扣2分;目錄中排版及字體規定與原則不符,一處扣1分,缺章少節一處扣1分,頁碼與內容實際不符一處扣1分。2、會審簽字及會審意見(10分)作業規程會審意見使用規范統一表格,關于會簽單位、人員齊全,會審意見使用電腦打印,有針對會審意見貫徹意見。未使用規范統一格式扣2分;缺少涉及會簽單位及人員簽字,每有一處扣1分,會審意見未使用電腦打印扣2分,會審、批準及執行日期互相矛盾,有一處扣2分;無針對會審意見貫徹意見扣3分,貫徹意見缺少針對性,每發現一處扣1分。無會審意見或無針對會審意見貫徹意見,該小項不得分。3、作業規程編制內容(60分)①作業規程編制章節齊全,不得缺項;(5分)②文字、圖表清晰,文字大小、行間距規格統一,各項參數使用對的,公式引用和計算對的;(20分)③各類圖紙齊全,斷面圖、剖面圖、平面圖按比例繪制,剖面圖、平面圖及其她圖紙有指北針,文字、符號標注及計量單位標注對的;(15分)④內容論述完整、簡潔,用語規范,無重復內容,無錯別字及病句,無標點符號錯誤,每頁有審批人員簽字。(20分)①缺少一項該小項不得分。②一處文字、圖表不清晰扣2分,文字大小及行間距不統一扣一處2分,有一處參數使用不對的扣2分,圖表和文字描述不一致一處扣1分,公式計算錯誤一處扣2分。③缺少一項圖紙扣5分,未按比例繪圖,一處扣2分,標注錯誤一處扣1分;一處未使用指北針扣3分,圖例錯誤或缺少圖例一處扣2分,計量單位錯誤一處扣1分。④一處內容錯誤扣2分,內容論述不完善,沒有針對性和操作性一處扣2分,沒有使用規范用語或術語一處扣1分,有一種錯別字扣1分,有一處病句扣2分,標點符號錯誤一處扣0.5分,缺少審批人員簽字一處扣1分。4、貫徹記錄及考試(10分)有規范、完整作業規程貫徹記錄,明確主持人、貫徹人、貫徹地點、貫徹時間,貫徹人員簽字、人員工種以及考試分數記錄齊全;有完整、針對性作業規程考試試卷,有批改。(10分)無貫徹記錄及無針對性考試試卷該小項不得分,貫徹記錄不全一處扣0.5分,貫徹人員有一人未貫徹扣0.5分,有一人不記錄分數扣0.5分,作業規程后未附貫徹記錄扣0.5分;缺一人試卷扣2分,試卷批改不規范一處扣1分,現場抽查有一人對作業規程內容回答不對的扣1分。5、復審意見(5分)有切合實際作業規程復查意見,每月一次復查,有總工及關于單位人員會簽。沒有作業規程復查意見該小項不得分,缺一次扣1分,發現內容有一處錯誤扣1分。缺少涉及會簽單位及人員簽字,每有一處扣1分,貫徹缺少主持人、貫徹人、時間、地點等,每缺一項扣1分,有一人未貫徹扣1分。6、安全技術補充辦法(10分)及時編制有針對性安全技術補充辦法,按照規定進行標號,并及時進行貫徹。(10分)每缺少一項安全技術補充辦法,該小項不得分;辦法內容不全或編制錯誤,發現一處扣1分,缺少涉及會簽單位及人員簽字,每有一處扣1分,貫徹缺少主持人、貫徹人、時間、地點等,每缺一項扣1分,每缺少一人貫徹簽字扣1分。共計100分檢查人:檢查日期:
第五篇xxxxxxx礦工作面機械設備檢修保養制度為進一步加強采煤工作面機械設備管理,保證安全生產和機電設備正常運營,認真貫徹機電設備“零影響”管理理念,保證各單位在設備管理上可以對的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安全運轉。根據礦井安全生產實際狀況和設備管理關于規定,特制定《采煤工作面機械設備檢修保養管理制度》。一、職責劃分1.機電科職責:機電科是全礦機電設備管理檢修主管部門,在機電設備檢修(檢查)及維護保養工作中要充分發揮“服務、指引、監督”管理職能,認真貫徹執行機電設備與檢查維修工作等方面方針、政策和規程,把好設備入井關,依照礦井生產狀況,合理編制月度、年度檢修籌劃,認真組織貫徹各工作面、各生產系統設備檢修籌劃、。2.供應科職責:供應科應根據機電科或生產區隊編制申報檢修機電設備配件籌劃認真選購,盡量選購原廠配件,嚴把配件進庫關口,杜絕質量不好配件入庫或投入檢修使用,由此導致檢修質量事故要承擔相應管理責任。建立質量信息反饋制度,對各生產區隊提出配件質量問題積極與供應廠家協商,并制定解決方案。3.各機電設備使用管理單位職責:負責本單位管轄范疇內機電設備使用、維修和管理,并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狀況包機負責制、設備操作規程和檢查制度。要在本單位內實行設備包機責任制,把責任貫徹到每個人。依照各種機電設備性質、使用狀況可實行分專業、分工種責任制,對多班制設備,操作人員必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記錄,搞好尋常檢查和運營工作。4.各級設備管理人員職責:(1)包機負責人(或操作司機):必要有操作或檢修資質,持證上崗。合理使用設備,禁止設備超負荷運營。必要進行設備尋常檢查檢修,發現重大設備隱患或本人不能解決檢修內容必要及時向檢修工和關于領導報告。(2)檢修工職責:對所包區域內設備檢修質量和安全運營負責。按照檢修原則搞好所包設備巡回檢查、維護和故障排除,對重點設備核心部位可以堅持尋常點檢和定期點檢,保證設備檢修質量。并要認真把每次檢修內容、巡檢狀況和故障解決通過詳細填到檢修記錄上,便于機電設備故障分析和技術管理。對自己不能解決設備隱患或故障要及時精確向上一級領導反映,并負責該設備運轉期間重點檢查工作,對帶病設備或潛在隱患設備提出自己修理辦法或保安辦法。若設備存在嚴重隱患或因檢修質量不到位、檢修質量不合格導致所包設備損壞,檢修工負直接檢修職責,要承擔相應懲罰。(3)檢修班(組)長職責:對包機人和檢修班工作人員全面負責,對所有包機組和設備檢修質量負責。不但要抓好機電設備正常運轉,并且要抓好檢修班(組)設備檢修和檢修質量驗收。對檢修工解決不了設備隱患或故障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修理或做出保安辦法,同步向上一級領導精確報告故障類型和設備運營狀況。由于設備檢修不到位、不合理使用設備導致設備損壞或存在重大隱患,檢修班(組)長要承擔直接檢修組織不到位責任。(4)機電隊長或檢修負責人職責:認真貫徹設備檢修制度和崗位責任制。負責本單位設備檢修籌劃制定、貫徹、檢修質量驗收工作。對本單位內所管轄設備檢修、安裝運營質量全面負責,提出月度設備配件、材料專用工具消耗籌劃。(5)單位重要負責人職責:貫徹礦上下達檢修籌劃任務和各項經營技術指標,是本單位設備管理安全負責人。組織編制和執行區隊檢修作業籌劃,全面組織貫徹檢修工作。二、設備檢修管理規定1.各單位將每月停產檢修項目所需備件材料等檢修籌劃于10日前報機電科。2.機電科根據各生產單位報送停產檢修籌劃,結合全礦生產均衡狀況在每月20日前編制全礦機電設備停產檢修籌劃和檢修所需配件籌劃,并報送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副礦長審核。同步貫徹檢修所需配件、備件和專用工具準備狀況。檢修籌劃通過礦領導審批后,機電科負責組織檢修籌劃實行和辦法審批工作。4.檢修方式:(1)綜采工作面機電設備除月檢修外,必要保證每天3小時(8:00-11:00)日檢時間;工作面結束后,設備應升井檢修,否則必要經機電設備管理單位現場鑒定確認各項技術參數符合規定后,方可繼續投入使用。(2)對三班持續運轉設備,除月檢修外必要搞好尋常檢修,每班交接班時,必要把當班運轉狀況交接清晰,否則責任由接班人員承擔。(3)各單位在籌劃或規定檢修時間內必要認真組織,科學施工,保質保量完畢檢修任務。當超過籌劃檢修時間時,責任單位要提前向調度室報告,經礦領導批準后繼續進行。三、檢修職責及驗收管理1.班檢修(檢查)項目由區隊安排值班維護電鉗工負責,區隊必要制定詳細檢查辦法和規定及滿足安全生產規定;組長和包機人每天復查一次;對班檢中沒有檢修(檢查)到位或檢查不認真,罰當班檢查(檢修)人員100元/次,檢修班(組)長200元/次。3.月檢、年檢由機電副礦長組織,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科科長或業務分管人員參加,主管隊長負責,依照月檢內容和本月內設備運營、檢修中發現設備較大問題,以各單位檢修為主。檢修前機電副總工程師或機電科科長組織各檢修單位項目負責人、重要技術負責人,到檢修現場查看后列出檢修籌劃,。4.凡是定期檢修項目各級各類人員要各負其責,因檢查工作延遲或不到位浮現影響生產故障,由相應人員承擔相應責任,并追究其責任,懲罰按照重特大事故進行懲罰。5.驗收原則和辦法:(1)驗收原則:依照設備使用闡明書、機電設備完好原則進行驗收和檢查。(2)驗收辦法:在檢修人員(或包機人)在場狀況下,各級檢查驗收人員依照自己驗收內容、職責、時間到各檢修地點對設備進行檢查、驗收和試運營。通過現場詢問、檢查(儀器測量)、6.檢修記錄管理:各機電設備使用管理單位機電副隊長負責,建立本單位檢修記錄。檢修班(組)重要檢修狀況及檢修內容由檢修班(組)長記入檢修記錄,各臺設備檢修狀況由包機負責人填入設備檢修記錄,每月更換一次檢修記錄本。對不按照規定做檢修記錄,罰責任單位主管領導100元/次,檢修項目負責人200元/次。
第六篇xxxxxxx礦乳化液泵站管理制度為進一步加強xxxxxxx礦采煤工作面乳化液泵站管理,保證乳化液泵站正常運營,保證各單位可以對的使用乳化液泵站,精心維護,科學檢修,安全運轉。特制定《xxxxxxx礦乳化液泵站管理制度》,請各單位認真執行。第一條職責劃分1.機電科職責:機電科負責對現場設備使用、維修和管理執行狀況進行檢查貫徹。2.各使用管理單位職責:負責本單位乳化液泵站使用、維修和管理。3.各級設備管理人員職責:(1)操作司機:必要持證上崗,必要按照規定檢查(檢修)內容檢查,發現隱患且本人不能解決,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2)檢修工職責:對乳化液泵站檢修質量和安全運營負責。(3)機電隊長:認真貫徹設備檢修保養制度和崗位責任制。負責乳化液泵站檢修籌劃制定、貫徹、檢修質量驗收工作。對本單位乳化液泵站檢修、安裝運營質量全面負責。(4)單位重要負責人職責:貫徹礦井下達檢修籌劃任務,是本單位設備管理安全負責人。組織編制和執行區隊檢修作業籌劃,全面組織貫徹檢修工作。第二條普通規定1.泵站有專人操作,持證上崗。2.泵站保持清潔。3.泵箱要定期清理,水質保持清潔。4.各部位油盒,轉動部位保持油位合理。5.乳化液泵站和液壓系統完好、不漏液。6.每周對乳化液箱各過濾部位清理一次,并做好詳細記錄。第三條乳化液泵站完好原則1.泵體密封性能良好、不漏液。2.運營時無異常振動和噪音。3.油質符合規定,保持清潔。4.液箱清潔、無異味、無析皂現象,配比濃度為3%—5%。5.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動作敏捷可靠。第四條乳化液泵檢查考核原則1.設備運營聲音、溫度正常,各連接部位螺栓齊全,緊固可靠,壓力表批示對的,否則罰款100元。2.曲軸箱、柱塞腔和電機等傳動部位油質、油位符合規定,軸承、軸瓦潤滑正常,否則罰款100元/處。由于缺油而導致傳動部件損壞,除對使用單位按配件原值50%罰款外,另對負責人罰款300元。3.乳化液配比符合規定,自動配比給液裝置正常使用;箱內乳化液表面不得有漂浮物;加注乳化油必要使用專用油壺、手搖泵,油桶取油后及時擰緊桶蓋,否則罰款100元/次。4.乳化液箱、高壓過濾器每周清洗一次,磁性過濾器每班清理一次,并在檢修記錄本上做好記錄,保證正常使用,不按規定清理或不填寫記錄,對負責人、班組長、機電隊長各罰款100元/次,發現弄虛作假罰款100元。5.乳化液泵箱供水管入口處要加裝過濾裝置并每周清洗一次,并做好記錄,保證水質清澈無雜質,過濾網損壞及時更換。未安裝過濾裝置或過濾網損壞不起作用,一懲罰款100元,未及時清理、填寫記錄罰款500元。6.定期更換柱塞密封,緊固滑塊和高壓缸套鎖緊螺母每班檢查一次,保證其有效使用。否則罰款100元。7.蓄能器充氣壓力符合規定,高壓管路無明顯抖動現象,各連接管路完好,管路接頭之間連接可靠,U形卡對的使用,管路及管路接頭之間無漏液現象,否則罰款100元/處。8.乳化液箱上部不能有油跡、矸石和其他雜物,否則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第七篇xxxxxxx礦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為強化xxxxxxx礦安全生產基本建設,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原則化管理工作,不斷鞏固提高礦井安全生產原則化和文明施工精細化管理水平,現制定本制度,請遵循執行。第一條管理原則1、實行礦領導規定、業務科室監督、生產區隊貫徹層級文明生產管理制度,齊抓共管,常抓不懈,保證效果。2、責任科室安監科,負責井下文明生產方面區域劃分、原則制定、尋常監督和考核獎罰工作。加強尋常動態監督同步,每周組織一次驗收,并出驗收周報。3、各區隊隊長是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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