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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水文化概論中國古代防洪法規的特點

金朝泰和二年(1202年),金章宗頒布實施的《泰和律令》中的《河防令》,是我國現存最早的一部防洪法規。金章宗立法內容豐富,規定詳細目錄CONTENTS01實行重賞重罰,執法較嚴02專制色彩濃厚,效率低下03立法內容豐富,規定詳細01立法內容豐富,規定詳細

盡管歷代都沒有完整系統的防洪法,但實際上立法和管理制度的內容不斷發展,已從不同方面形成了完整的體系。就防洪法內部各方面而言,立法內容涉及防洪工作的各個方面,為治理水害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古代洪澇災害頻繁

以清代為例,雖然沒有形成一部成文的防洪法規,但有關內容在《大清會典事例》《工部則例》《戶部則例》《五道成規》等文獻中有較為集中的反映。此外還有大量以圣諭、硃批奏折等皇帝的命令形式頒布的專項司法解釋和法令。立法內容豐富,規定詳細清朝京城的暴雨實行重賞重罰,執法較嚴02實行重賞重罰,執法較嚴

如果防洪工程出了質量事故,要根據情節追究責任。清代以前,這種責任主要是行政責任和刑事處罰,清代在此基礎上,又增加了經濟責任追賠制度。根據案情,這些手段經常綜合使用。實行重賞重罰,執法較嚴

清朝前期和中期,大力興修水利,重視法制建設,賞罰分明。如果治河有功,連年安瀾,各級官員都會得到提升,甚至破格提拔,但如果出了質量事故或防守事故,不管是工程承修官員,還是防守官員,他們的責任是終身的,不因官員的調離而免于追究責任。康熙治水圖專制色彩濃厚,效率低下03專制色彩濃厚,效率低下

秦漢以后,中央集權不斷加強。由于專制主義盛行,人治高于法治,各級官員的主觀能動性未能最大限度調動起來,更談不上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嚴重影響水利工作的成效。專制色彩濃厚,效率低下

例如清代河工開支巨大,動輒幾十萬兩,可連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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