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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項目名稱:浙江中控太陽能技術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蓋章):浙江中控太陽能技術有限公司杭州市環境保護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說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由具有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資質的2、建設地點——指項目所在地詳細地址,公路、鐵路應填寫起止5、主要環境保護目標——指項目區周圍一定范圍內集中居民住宅6、結論與建議——給出本項目清潔生產、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的 1 6 9 12 14 16 17 18 19 211項目名稱浙江中控太陽能技術有限公司遷建項目建設單位浙江中控太陽能技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金**聯系人通訊地址杭州市濱江區六和路307號1幢(F座)15層聯系電話13*********傳真郵政編碼310053建設地點杭州市濱江區六和路307號1幢(F座)9層、15層立項審批部門/批準文號/建設性質遷建行業類別及代碼C35專用設備制造業建筑面積約1100m2(生產場地30m2)綠化面積/總投資(萬元)20其中:環保投資(萬元)0.1環保投資占總投資比例0.5%評價經費(萬元) 預期投產2016.121、項目由來浙江中控太陽能技術有限公司原辦公、生產地址位于杭州市濱江區六和路307號1幢(F座)8層、9層,其中8層作為生產車間,9層作為辦公區;現由于發展需要,企業擬將8層的生產車間搬遷至15層,新生產車間建筑面積約為30m2;項目搬遷前后,生產能力保持不變,仍為年生產30000套機電設備(定日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253號令《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文件的規定,必須在本項目前期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為此,杭州市環境保護有限公司(國環評證乙字第2028號)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在現場踏勘和資料收集等基礎上,根據環評技術導則及其它有關文件,編制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提請審查。2、編制依據2.1、國家法律、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第22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2014.4.24修訂,2015.1.1實施(2)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訂)》(1997.3.1起施行);(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訂)》2(2016.1.1起施行);(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7.1起施行);(5)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03.9.1起施行,2016.7.2修訂,2016.9.1施行);(6)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5.4.1起施行,2013.6.29修訂);(7)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訂)》(2008.6.1起施行);(8)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令第33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2015.6.1起施行);(9)《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環發[2012]77號,2012.7.3;(10)《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2006.2.14.;(11)《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4]197號,2014.12.30。2.2、地方法規(1)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6年7月1日期實施,2016(2)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2006年6月1日期實(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2009年1月1日期實施,2013年12月19日修訂;(4)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號,《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2011.12.1實施,2014.3.13修正;(5)浙江省環境保護廳浙環發[2014]28號《關于印發<浙江省環境保護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2014年7月13(6)《浙江省環境污染監督管理辦法》,2014.3.13修改;(7)《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辦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3號,(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6號及第270號再次修改(8)《杭州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2010.4.1(9)《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12]80號;(10)《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2017年)的(11)《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大氣污染物防治行動計劃專項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14]61號。2.3、產業政策⑴《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修正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3]第21號令,2013.2.16;⑵《浙江省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指導目錄(2012年本)》(浙淘汰辦〔2012〕20號⑶《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與空間布局指引(2013年本)》(杭政辦函〔2013〕2.4、有關技術規范⑴《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1,國家環境保護部;⑵《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國家環境保護部;⑶《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面水環境》,HJ/T2.3-93,原國家環保總局;⑷《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國家環境保護部;⑸《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國家環境保護部;⑹《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11,國家環境保護部。2.5、其他依據⑴浙江中控太陽能技術有限公司提供的項目相關資料;⑵浙江中控太陽能技術有限公司與本環評單位簽訂的環評委托協議書。3、產品方案項目搬遷前后,生產能力保持不變,主要生產產品名稱及規模如下表1-1所示。4表1-1生產規模及產品方案序號產品名稱年產量1機電設備(定目鏡)30000套4、設備清單企業主要設備清單如下表1-2所示。序號設備名稱型號單位數量1組裝生產線TYN-01條12定目鏡控制器檢測工裝GZ2050106套13傳動部件精度測試工裝GZ2050002套14傳動部件負載測試工裝GZ2050016套15絕緣阻抗測試儀ZC25B-4臺16耐壓測試儀RK2670臺17LCR數字電橋ZC2812C臺18電動推桿精度測試工裝GZ2050091套19減速機精度測試工裝GZ2050090套15、主要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企業主要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情況如下表1-3所示。表1-3主要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序號主要原輔材料名稱單位年用量備注1定日鏡控制器個30000外購2定日鏡控制器外殼個30000外購3螺絲只120000外購4傳動部件套30000外購5電動推桿套30000外購6減速機套30000外購7水噸8電度0.8萬6、生產安排與勞動定員項目職工定員不變,仍為10人,晝間單班制生產,工作時間約為9:00~17:00,年工作240天,項目員工用餐由外單位配送,不提供住宿。7、總平面布置本項目利用杭州市濱江區六和路307號1幢(F座)9層、15層的閑置工業用房,5總建筑面積約為1100m2;其中9層建筑面積約為1070m2,全部作為辦公區,不納入本次環評申報;15層生產車間建筑面積約為30m2,包含測試區、組裝區、倉庫。8、項目公用工程(1)給水本項目用水由自來水公司提供。(2)排水本項目實行雨污、清污分流制;廁所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六和路市政污水管網。(3)供電本項目每年用電量約為0.8萬KW.h,用電由供電局提供。本項目為遷建項目,浙江中控太陽能技術有限公司原辦公、生產地址位于杭州市濱江區六和路307號1幢(F座)8層、9層,其中8層作為生產車間,9層作為辦公區;根據杭州市環境保護有限公司2015年3月編制的《浙江中控太陽能技術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項目年生產30000套機電設備(定日鏡)。項目現有污染物產生及治理情況見下表1-2所示。表1-2項目工程污染物排放量匯總表排放源污染物名稱現有排放量防治措施大氣污染物 — 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水量廁所廢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與其它污水匯合納入市政污水管網排放。CODCr60mg/L、0.0065t/aNH3-N8mg/L、0.0009t/a廢棄物配件拆包、包裝廢包裝材料0t/a外賣綜合利用。職工生活生活垃圾0t/a固定點收集,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本項目噪聲源主要來自組裝線以及檢測設備運行的噪聲,其噪聲強度為60~65dB,經墻體隔聲后,廠界噪聲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1類標準。注:上表水污染排放量為排環境量。61、地理位置杭州地處長江三角洲南翼,杭州灣西端,錢塘江下游,京杭大運河南端,是長江三角洲重要中心城市和中國東南部交通樞紐。杭州市區中心地理坐標為北緯30°16'、本項目位于杭州市濱江區六和路307號1幢(F座)15層,1幢其余各層均為中控科技集團工業用房;1幢工業用房東側隔著廠區空地、綠化帶為六合路;南側為六和路307號2幢工業用房;西側隔著廠區內空地、停車場為中控科技園工業用房;北側隔著廠區內空地、新和路為賀田尚城住宅小區住宅樓。項目具體地理位置圖詳見附圖1,周邊概況圖詳見附圖2。2、地質地貌和土壤項目所處大地構造為揚子準地臺東部錢塘臺褶帶,中元古代以后,地層發育齊全,巖漿作用頻繁,地質復雜。近期由于現代構造運動趨向緩和,地震活動顯得微弱,地殼相當穩定,該區塊在杭州市城內為半山、皋亭山褶皺區。其地貌可分為山地、丘陵、平原三部分,自西向東地貌結構的層次和區域過渡十分明顯。項目所在地地貌屬太湖水網平原亞區,在全新世中、晚期由太湖水攜帶來的泥沙堆積而成,地勢平坦,地面標高4.50-7.50m,表層為沖擊、沖-湖積褐黃、灰黃、灰色輕亞粘土、亞粘土、粉砂、細砂及亞粘土層組成。3、氣候特征該區塊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其特征是冬夏季風交替顯著,年溫適中,四季分明,雨量充沛,無霜期較長。6月上旬至7月中旬為梅雨天氣,7、8月在副熱帶高壓控制下,盛行西南季風,9月中旬常出現陰雨天氣,中秋以后天氣穩定。據杭州市氣象臺近年資料統計:年平均氣壓1015.6hPa多年平均氣溫16.27℃月平均最高氣溫(7月)28.3℃月平均最低氣溫(1月)4.2℃多年平均相對濕度68%7多年平均降水量一日最大降水量多年平均蒸發量月平均最大降水量(6月)月平均最小降水量(1月)無霜期多年平均風速1452.5mm309.6mm1235.3mm205.4mm41.8mm約250天1.91m/s4、水文特征濱江區內錢塘江岸線長約14.9km,江面寬1200m,水深4m左右;錢塘江流經濱江區的江段為感潮江段,潮位最高9.58m,最低2.31m。濱江區主要內河有北塘河、七甲河、永久河、解放河、建設河、浙東古運河等,南部有白馬湖,通過水系與各河道溝通;區內地下水位隨內河道的水位而升降,水位標高約4m,無侵蝕性。其中永久河全長約6km,河面寬20m,其主要功能為灌溉和抗洪排澇;北塘河濱江境內全長約5.5km,河面寬30m,其主要功能也為灌溉和抗洪排澇,其中北塘河長江路船閘以東河段還承擔少量航運功能。本項目附近的水體主要為永久河水域。1、杭州市概況杭州是浙江省省會,全省政治、經濟、科教和文化中心,是全國重點風景旅游城市和歷史文化名城,副省級城市。杭州地處長江三角洲南翼,杭州灣西端,錢塘江下游,京杭大運河南端,是長江三角洲重要中心城市和中國東南部交通樞紐。杭州市轄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高新(濱江)、蕭山、余杭、富陽9個區,建德、臨安2個縣級市,桐廬、淳安2個縣。全市總面積16596平方千米,其中市區面積3068平方千米。2、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概況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于1990年3月,為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區1996年12月經國務院批準設立。2002年6月,杭州市委、市政府決定調整高新區和濱江區管理體制,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全交叉兼職,既按開發區模式運作,又行使地方黨委、政府職能。管理體制調整后,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總規劃面積85.64平方公里,其中江(錢塘江)北區塊11.4平方公里,江南區塊74.248平方公里。根據杭州市區環境功能區劃,本項目工程所在地屬于其中的濱江人居環境保障區(0108-Ⅳ-0-6該區域管控制措施為:⑴禁止新建、擴建、改建三類工業項目,現有的要限期關閉搬遷。⑵禁止新建、擴建二類工業項目;二類工業項目改建只能在原址基礎上,并須符合污染物總量替代要求,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總量,不得加重惡臭、噪聲等環境影響。此外,禁止新、擴建:46、黑色金屬壓延加工;50、有色金屬壓延加工;85、基本化學原料制造;農藥制造;涂料、染料、顏料、油墨及其類似產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專用化學品制造;炸藥、火工及焰火產品制造;食品及飼料添加劑等工業項目。⑶禁止畜禽養殖。⑷污水收集管網范圍內,禁止新建除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外的入河(或湖)排污口,現有的入河(或湖)排污口應限期納管。但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必須單獨設置排污口的除外。⑸合理規劃布局工業、商業、居住、科教等功能區塊,嚴格控制噪聲、惡臭、油煙等污染排放較大的建設項目布局。⑹最大限度保留區內原有自然生態系統,保護好河湖濕地生境,禁止未經法定許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城市河道、景區河湖必須的護岸外,禁止非生態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設項目不得影響河道自然形態和水生態(環境)功能。⑺推進城鎮綠廊建設,建立城鎮生態空間與區域生態空間的有機聯系。本項目主要從事機電設備(定日鏡)的生產,不屬于該功能區禁止建設項目范圍內,且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生活污水已經納入市政污水管排放,污染物產生量較小,在企業嚴格落實本環評提出的各項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基礎上,各污染物排放均能夠達到國家相應的排放標準限值要求,對周邊環境質量影響較小。因此項目建設符合該區域環境功能區劃要求。93.1、建設項目所在地區域環境質量現狀及主要環境問題1、環境空氣現狀為了解本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空氣質量現狀,本次環評采用杭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2016年3月24日~30日于濱江區建設局布點的大氣環境監測數據進行評價。1、監測布點濱江區建設局,同屬于濱江區,屬鄰近評價范圍。2、監測項目時間和頻率監測項目:SO2、NO2、PM10。監測時間:2016年3月24日~30日,連續監測7天。監測因子:SO2、NO2、PM10進行24小時連續監測。表3-1監測結果匯總表(mg/m3)監測因子SO2NO2PM10采樣次數777濃度范圍0.011~0.0400.022~0.0630.040~0.124平均濃度0.0200.0450.084最大占標率(%)26.778.7582.7超標率(%)000二級標準值(日均值)0.150.080.15達標情況達標達標達標由監測統計結果可知,該監測點SO2、NO2和PM10日均濃度值均低于《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限值。2、地表水環境現狀(浙政函[2015]71號文件,2015.6.29永久河水體水質參照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標準。本次評價引用杭州河道水質APP地表水監測數據,監測時間為2016年10月,采樣斷面為永久河偉業路監測點,水質監測結果見表3-2。表3-2永久河水質監測結果(單位:mg/L)項目名稱DOCODMnNH3-NTP5.070.4690.08Ⅲ類水體標準限值≤6≤1.0≤0.2評判級別III類II類II類由上述監測結果可知,該水體各項水質指標能夠滿足III類水質標準要求。為了解本項目擬建地周邊聲環境質量現狀,本環評單位于2016年11月11日對廠界聲環境質量現狀進行了實測。由于本項目夜間不生產,因此僅對晝間噪聲進行監測及評價。⑴聲環境監測時工況:在本項目未生產和周邊其他企業正常運行情況下監測。⑵布點說明:根據項目所在地周邊環境,本環評在項目四周廠界各設置一個噪聲監測點,具體點位布置情況見附圖2。⑶監測方法:按《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及《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噪聲部分)中的監測方法執行。⑷監測時間:2016年11月11日,監測點晝間監測一次,每次20min。⑸監測設備:AWA5610D型積分聲級計,測量前后均經校正,前后兩次校正靈敏度之差小于0.5dB(A),測量時傳聲器加裝防風罩。⑹評價標準:項目選址地環境噪聲功能區劃分屬1類功能區,聲環境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1類標準。⑺監測結果見表3-3。表3-3噪聲監測結果表單位:dB(A)測點東廠界1#南廠界2#西廠界3#北廠界4#上午53.152.152.653.0監測結果表明,本項目所在地四周廠界晝間聲環境能夠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1類標準,晝間聲環境質量現狀較好。3.2、主要環境保護目標(列出名單及保護級別)1、主要保護目標根據現場踏勘,確定主要環境敏感點及其所處位置,具體如下表3-4。表3-4主要環境保護目標序號環境敏感點方位離建筑紅線距離1杭州第二中學濱江校區宿舍樓南2超級星期天住宅小區住宅樓西約200m3賀田尚城住宅小區住宅樓西約200m4賀田尚城住宅小區住宅樓北2、保護級別①環境空氣:保護目標為建設區域周圍空氣環境質量,保護級別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②水環境:地表水保護目標為建設區域附近的永久河,保護級別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③聲環境:保護目標為項目周邊區域的聲環境質量,保護級別為《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1類標準。環境質量標準根據杭州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項目所在地屬于二類區,評價范圍內的環境空氣質量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具體標準限值見表4-1。表4-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污染因子二級標準限值(mg/Nm3)1小時平均年平均SO20.50.150.06NO20.20.080.04PM10/0.150.07CO4/2、地表水項目附近主要水體為永久河,根據《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目標水質為Ⅲ類,水環境質量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具體標準值見表4-2。表4-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單位:除pH外,mg/L項目pH溶解氧CODCr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標準限值6~9≥5≤20≤6≤1.0≤0.23、聲環境廠區周圍聲環境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1類標準,具體標準限值見表4-3。表4-3聲環境質量標準單位:dB標準適用區類標準值晝間夜間GB3096-20085545污染物排放標準1、大氣表4-4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單位:除pH外,mg/L。污染物pH懸浮物CODCr氨氮GB18908-2002中一級B標準6~9≤20≤60≤8(15)①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6~9≤400≤500≤35②注:①括號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號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本次環評3、噪聲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1類標準,具體標準限值見表4-5。表4-5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單位:dB標準適用區類標準值晝間夜間GB12348-20085545總量控制指標根據《浙江省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準入審核辦法(試行)》(浙環發[2012]10號建設項目不排放生產廢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僅源自廠區內獨立生活區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兩項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進行區域替代削減。由于本項目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進城市污水管網,不需要區域替代削減,無總量控制要求。包裝入庫檢測原材料檢驗5.1、生產工藝流程簡述包裝入庫檢測原材料檢驗裝配圖5-1生產工藝流程圖生產工藝流程說明如下:本項目生產工藝較為簡單,工人采購人員根據設計需要采購各種原材料及配件,原材料進貨需要進行檢測,檢測合格的配件組裝成成品,檢驗合格后入庫。本項目所用設備均為小型檢驗、檢測設備,裝配為手工組裝,不涉及焊接等工序。5.2、主要污染源強本項目無廢氣產生,對周圍大氣環境無影響。本項目搬遷后,職工定員不變,仍為10人,職工的生活用水量按50L/人·日計,108t/a。參照杭州市生活污水水質資料,生活污水水質為CODCr400mg/L,NH3-N30mg/L;則生活污水中污染物產生量分別為:CODCr0.0432t/a,NH3-N0.0032t/a。3、噪聲本項目噪聲源主要來自組裝線以及檢測設備運行的噪聲,其噪聲強度為60~65dB。4、固體廢棄物⑴廢包裝材料本項目生產過程有少量廢包裝材料產生,預計年產生量約為0.1t。⑵生活垃圾本項目搬遷后,職工定員不變,仍為10人,生活垃圾產生量按1.0kg/人.d計,即10kg/d、2.4t/a,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每天清運。⑶副產物產生及處置情況判斷①固體廢物屬性判定根據《固體廢物鑒別導則(試行)》,副產物屬性判斷見表5-1副產物屬性判定序號廢物名稱產生工序形態主要成分是否屬固廢判定依據1廢包裝材料包裝固態紙、塑等是二(一)22生活垃圾職工生活固態/是二(一)4②危險廢物屬性判定根據表5-1判定,項目廢包裝材料以及職工生活垃圾屬于固體廢物,對于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屬性判定見表5-2。表5-2本項目危險廢物屬性判定表序號副產物名稱產生工序是否屬危險廢物1廢包裝材料包裝否2生活垃圾職工生活否③固體廢物分析情況匯總(見表5-3)表5-3固體廢物分析結果匯總表序號固體廢物名稱產生工序形態主要成分屬性廢物代碼產生量處置方式1廢包裝材料包裝固態紙、塑一般固廢/0.1外賣綜合利用2生活垃圾職工生活固態/一般固廢/2.4環衛部門清運表5-4項目遷建前后污染物排放量匯總表單位:t/a類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稱現有排放量以新帶老削減量遷建新增量預測排放總量排放增減量大氣污染物———— ——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水量+0CODCr0.00650.00650.00650.0065+0NH3-N0.00090.00090.00090.0009+0配件拆包、包裝廢包裝材料000.100職工生活生活垃圾002.400*注:上表污水排放量為經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最終進入環境的排放量,廢水排放濃度為CODCr60mg/L、NH3-N8mg/L。類型排放源(編號)污染物名稱產生濃度及產生量排放濃度及排放量大氣污染物—— —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廢水量CODCr400mg/L、0.0432t/a60mg/L、0.0065t/aNH3-N30mg/L、0.0032t/a8mg/L、0.0009t/a設備噪聲本項目噪聲源主要來自組裝線以及檢測設備運行的噪聲,其噪聲強度為60~65dB。廢物包裝廢包裝材料0職工生活生活垃圾2.4t/a0其它/主要生態影響:本項目為利用已建成工業廠房進行生產,無需土建施工,同時由于本項目“三廢”污染物的發生量較小,且“三廢”污染物皆可控制和處理,只要企業按照本環評提出的要求,做好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則本項目對整個區域生態環境影響不大。7.1、施工期環境影響簡要分析本項目無需土建施工,僅有少量設備需要安裝,施工期較短,其影響范圍較小,施工期環境影響將在施工結束后自然消除。7.2、營運期環境影響分析1、大氣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無廢氣產生,對周圍大氣環境無影響。2、水環境影響分析項目投入運營后,產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所排廢水水質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濃度限值要求,可達標納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蕭山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錢塘江。項目產生的廢水不排入當地水體,不會對項目所在區域的水環境產生不利影響。3、聲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噪聲源主要來自組裝線以及檢測設備運行的噪聲,其噪聲強度為60~65dB,噪聲設備較少,噪聲源較為簡單,企業在生產時關閉門窗,預計各廠界晝間噪聲貢獻對周圍保護目標影響也較小。4、固廢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外賣綜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上門清運處置。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類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稱防治措施預期治理效果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氨氮廁所廢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與其它污水匯合納入市政污水管網,送蕭山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排放。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三級標準納管廢物配件拆包、包裝廢包裝材料外賣綜合利用。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均可以得到妥善處理,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職工生活生活垃圾固定點收集,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噪聲要求企業在生產時盡量執行關門、窗作業。建設項目環保投資本次項目總投資20萬元,其中環保設施投資約0.1萬元,所占比例:0.5%,建設項目環保投資具體見表8-1。表8-1項目環保投資估算序號項目投資額(萬元)1廢氣廢氣收集裝置—2廢水化糞池廠區已有3隔聲減震裝置—4固廢分類收集,委托處置0.15合計-0.1根據《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88號)中相關要求進行環保審批原則分析。1、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原則符合性分析⑴建設項目符合環境功能區規劃的要求根據杭州市區環境功能區劃,本項目工程所在地屬于其中的濱江人居環境保障區本項目主要從事機電設備(定日鏡)的生產,不屬于該功能區禁止建設項目范圍內,且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生活污水已經納入市政污水管排放,污染物產生量較小,在企業嚴格落實本環評提出的各項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基礎上,各污染物排放均能夠達到國家相應的排放標準限值要求,對周邊環境質量影響較小。因此項目建設符合該區域環境功能區劃要求。⑵排放污染物符合國家、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項目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后排放市政污水管,排水水質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要求;項目各廠界噪聲貢獻值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1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限值要求;項目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外賣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置。⑶排放污染物符合國家、省規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根據《關于進一步建立完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替代區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環發〔2009〕77號建設項目所排污水納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的,必須嚴格實行達標納管制度,執行國家和省里規定的相關污水納管標準;根據《浙江省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準入審核辦法(試行)》(浙環發[2012]10號建設項目不排放生產廢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僅源自廠區內獨立生活區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兩項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進行區域替代削減。由于本項目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進城市污水管網,不需要區域替代削減,無總量控制要求。⑷造成的環境影響符合建設項目所在地環境功能區劃確定的環境質量要求根據建設當地環境功能區劃,項目所在地空氣環境屬于二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聲環境屬于1類功能區,周邊地表水體屬于III類水質功能區,項目選址符合相關環境功能區劃要求。環境影響分析結果表明,在采取了本環評提出的相關污染防治措施后,項目各項污染物均能做到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不大,不會改變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功能,能使環境質量維持現狀。2、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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