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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本科論文本科論文摘要流浪乞討人員是國內外普遍存在的一類社會群體,其本身的流浪乞討行為會成為影響社會秩序、城市安定和諧的不確定因素。隨著城市生活成本的提高以及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流浪乞討人群的生存空間被不斷壓縮。這就使得社會救助管理活動面臨著更多挑戰。本文通過對近年來關于流浪乞討人員社會救助方面的研究進行系統梳理,將眾多專家學者的結論成果進行了對比總結。并采取了個案研究方法,通過發布問卷的方式對城市居民進行調查,展示目前濟南市流浪乞討人群的現狀、認真分析流浪乞討這一群體的特征并試圖找出現象成因。在此基礎上,對濟南市流浪乞討人群社會救助活動中所產生的問題進行深入探究。最后,提出彌補濟南市流浪乞討人員社會救助中不足之處的可行性建議,從救助管理模式、法律制度層面、社會的力量參與等方面作出了具體闡述。關鍵詞:流浪,乞討人群,社會救助

AbstractVagrancyandbeggingisacommonsocialphenomenoninancientandmodernChinaandabroad.Theexistenceofalargenumberofbeggarshasbecomeanunstablefactoraffectingsocialstabilityandharmony.Atthesametimeofeconomicdevelopment,manynewsocialcontradictionshaveemerged.Theexistenceofalargenumberofvagrantsandbeggarsalsoposesgreaterchallengestosocialassistanceandmanagement.Thispapersummarizesthecurrentdomesticandforeignresearchresultsonsocialassistanceforvagrantsandbeggars,andsystematicallysortsouttheexistingresearchtheories.Bymeansofcasestudyandquestionnairesurveytothepublic,thispaperanalyzesthephenomenonofvagrancyandbegginginjinancity,pointsoutthegroupcharacteristicsofvagrancyandbeggingandfindsthecausesofthephenomenon.Atthesametime,thispaperanalyzesthesocialreliefandmanagementofvagrantsandbeggarsinjinancity,andexploresthecurrentproblemsandtheircauses.Finally,thepaperputsforwardsomecountermeasuresandSuggestionstostrengthenthesocialassistanceforurbanvagrantsandbeggars,andexpoundsthespecificreliefmodes,perfectlawsandregulations,andenhancetheparticipationofsocialforces.Keywords:Vagrancy,Beggingpeople,Socialassistance

目錄目錄摘要 IAbstract II前言 12相關理論概念 22.1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定義 22.2社會救助的定義 22.3相關法律法規概念 23文獻綜述 33.1國外研究 33.2國內研究 43.3評述總結 54調查內容分析 54.1濟南市流浪乞討人群特征 64.2市民對于流浪乞討人群態度 74.3市民對于救助管理現狀的認識 85流浪乞討人員社會救助存在的問題 105.1救助對象的身份甄別存在困難 105.2救助管理機構工作存在不足 105.3法律法規與救助制度仍待完善 115.4社會力量參與度不足 116當前存在問題的解決思路 136.1建立完善的分型救助管理模式 136.1.1收集信息階段 136.1.2類型識別階段 136.1.3分型處理階段 146.2提升救助管理機構水平 156.2.1建立救助管理站與社會互動的機制 156.2.2加快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及創新救助管理方式 156.3完善法律法規與救助制度 166.3.1加快社會救助立法進程 166.3.2完善社會救助管理制度 176.4加大社會力量參與度 186.4.1發揮企業與社會組織的力量 186.4.2提高公眾的救助管理意識 19結論 20致謝 21參考文獻 22本科論文前言近些年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的影響,一些特殊的社會矛盾也日益凸顯,即城市中出現的流浪乞討人群。我國社保體系中的社會救助部分就是針對這類特殊群體展開的一種救助政策。對于流浪乞討人員的社會救助,不僅僅是簡單地維持其生存,更重要的是在保護其自身權利的情況下,使其恢復普通人的生活。由于流浪乞討人員成因復雜,且居無定所,所以救助工作十分困難。由此可見,對于流浪乞討人群開展的社會救助工作是一項復雜艱難的工作。濟南市作為強省省會城市,自身實力對周圍城市的影響廣泛,特別對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具有很強的吸引力,由此帶來的流浪乞討人群問題不容小覷。本人通過對濟南市進行的個案研究,對于維系城市秩序、促進社會公平、構建良好的市容市貌、尊重與保障人權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積極作用。所以對城市流浪人群進行研究具有極其重要的價值。

2相關理論概念2.1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定義我國在2003年出臺發布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給出了明確的定義,此辦法將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定義為“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細則同時規定,流浪乞討人員向救助站求助時,應當如實提供與本人相關的身份信息,及是否享有農村五保給養的證明。細則還規定,救助站對屬于救助對象范圍內的,應當及時安排救助;不屬于救助對象的,不予救助并告知其理由。對拒不如實提供個人情況的,不予救助。2.2社會救助的定義社會救助是指國家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其制定的程序和標準,對于遭受災害、失去勞動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的公民給予特殊救助,以維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社會救助主要是對社會成員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其目標是扶危濟貧,救助社會脆弱群體,對象是社會的低收入人群和困難人群。社會救助的主體除了政府部門以外,還包括社會上其他非盈利組織、慈善組織以及各種形式的民間救助。2.3相關法律法規概念2003年我國制訂并頒布了《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該法規的制定背景在于我國《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的實施現狀與其制定初衷發生背離,流浪乞討群體現象愈演愈烈以及人們對人權保障思想的越加重視。《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主要立足于社會現實,明確了立法的目的;對在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行救助,維持基本生活保障,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最為重要的是進一步尊重和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人權,受助人自行選擇是否接受救助,制定了自愿與無償救助為原則的救助管理制度,且救助站不得強制受助人進行生產勞動。

3文獻綜述3.1國外研究歐洲國家救助管理制度的演變,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由早期的宗教主義“主的恩賜”,再到黑暗世紀的控制思想,啟蒙運動后的新濟貧制度,再到近現代的義務性救濟體系建立的漫長發展過程。基于平等與自由觀念的進步,國家與政府設立了救濟院,通過經濟補助的方式維持貧困者的基本生活。教會也會按其教義定期布施于“上帝的子民”。隨著人權觀念不斷變得深刻,社會逐步產生了社會救濟思想。人們開始意識到社會中的每一份子都有權享受平等生活,國家及政府應為每個人提供保障。在西方國家不斷深化完善社會救濟體系與救助政策的過程中,人權思想一直起著理論基礎的作用。隨著研究的深入也在現實生活中得到了實踐。馬爾薩斯表示,在16、17世紀的英國,會為一些老人、殘疾人及失去勞動能力者建造住所,并教會部分具有勞動能力的壯年及低齡人群勞動技能。馬爾薩斯提出“如果救助院的福利水平過高時,就會使救助院外的人生活水平降低。”英國人WilliamBeveridge在1941年分析了當時英國社會保障的現狀及存在問題,對各種福利制度的利弊進行了解讀,并發表了著名的《貝弗里奇報告》。他提出了“戰后能夠滿足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最低標準;并表示國民救助標準必須低于社會保險的標準水平,且能滿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發放救助時要對受助人進行經濟調查,明確受助依據。”美國學者DavidW·Hartman指出:“造成流浪乞討人群的主要原因是缺少長期且價格低廉的房屋供給,以及缺少適當維系其生活的工作機會。社會流浪人群會造成貧富差距的擴大并與社會生活隔離。對此,選擇合理的救助政策對于解決流浪乞討問題尤為重要。”美國學者Feerick指出,在流浪乞討人群的救助管理當中最重要方式是進行強有力的預防與行為干預,通過加強社會服務質量、提高薪資收入水平、住房補助措施、增強就業技能培訓等方式進行預防,需要得到社會各部門的通力合作。德國學者AnthonyJ.Roberto建議在就業技能方向對流浪乞討人群進行指導,從而提高他們的勞動競爭力。國家應將救助改革的重點放在指導特殊群體的責任意識及生活態度,減少社會救助的幫扶程度,加大民間及社會群體的力量,使他們具有普通公民那樣的生活心態,并努力對社會做出貢獻。美國社會學家Friedman從社會問題角度對流浪乞討行為進行分析,并提出社會救助制度缺陷、不動產業膨脹、低租金水平的住房供給不足是導致流浪乞討現象的主要原因是一。3.2國內研究近年來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流浪乞討人員與社會發展之間的矛盾日漸尖銳,引起了政府部門及專家學者的重視,研究深度及廣度不斷拓展,研究水平越來越高,取得了顯著進展,但大體都以某地或某類特定群體的個案研究為主,鮮有復雜全面的指導性研究。武玲玲(2015)在《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問題與對策研究——以BJ市流浪乞討人員外展救助項目為例》中采用個案分析法,對BJ市流浪乞討人員外展救助項目——“冬日暖心行動”進行參與觀察,立足于社會力量參與救助遇到的問題,提出在制度和社會力量自身發展兩方面入手,從救助評估標準、可持續性救助、資源協調、社會參與等方面完善救助工作的建議。宋仁可(2015)在《社會工作視角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研究——以甘肅省蘭州市為例》中從社會工作視角出發,主張改進流浪乞討人群的救助工作,為流浪乞討人群提供人性化服務,更多的工作機會及生存空間。加強救助主體性建設,推動流浪乞討者回歸社會。針對社會工作目前面臨的困境,提出嵌入式發展方式對于社會工作的重要意義,從政策視角對救助工作給予了相關建議。成龍(2017)在《流浪乞討人員社會救助與管理研究——以邯鄲市為例》中對邯鄲市進行了分析,指出要著力解決目前邯鄲市流浪乞討人群的調查研究缺少時效性的漏洞,同時要解決救助管理活動研究中缺少的數據支撐與現實意義。從制度、救助主體建設、社會參與和引入人才等方面入手,提出了具有實際意義的對策建議,可以更好地完善地區救助制度體系。張迎夏(2016)在《賦權視角下社會工作介入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的實務探索——以鄭州市X區為例》中以賦權視角出發,對個案進行分析,運用賦權視角的分析理論,闡述了個案主體的內在表現,并針對其產生的問題,設計服務方案。在對流浪乞討者開展的救助過程展開評估,并甄選較為良好的結果做出展示。為流浪乞討救助提供了實踐經驗和事實依據,為將社會工作的拓展和廣泛應用提供了路徑。季董磊(2017)在《個案社會工作介入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研究——以Z市救助管理站為例》中認為要明確救助管理站的職責所在,更新社會工作方法及理念,扶植社會組織開展多樣救助,以保障救助管理工作的多樣化、專業化及有效化。3.3評述總結相對于國外,我國社會救助體制仍需不斷完善,同時對流浪乞討問題的研究起步晚。隨著我國改革的不斷深化,對流浪乞討制度的探究不斷加深,目前對于流浪乞討人群救助管理的研究延伸到了多個方面,形成了多領域,多層次的局面。已完成的研究成果雖然使流浪乞討制度的研究變得略加全面具體,但是總的來說還存在不足,例如,研究大體內容依舊為對流浪乞討人員的生存現狀所進行分析,描述流浪乞討人員的群體特征,及救助過程中所面臨的問題,從而提出對救助管理制度方面存在問題的剖析。相關文獻更加傾向于對政策和制度的本身進行研究,解釋性和描述性居多,造成學術研究的現實意義不足。綜上所述,本人研究應較前人所作聯系實際,重點凸顯研究的可操作意義,提出更多切實可行的觀點和解決方案。

4調查內容分析本人于2019年11月下旬采用發布網絡問卷的方式開展調查,主要以生活在濟南城市中的市民作為調查對象。本次調查共取得二百余份樣本,調查內容包括城市流浪人群社會救助問題的調查問卷包括受訪者的基本情況,受訪者所見到的流浪乞討人群的基本狀況和受訪者對于流浪乞討人群的看法,以及受訪者對于流浪乞討救助機構、法律法規、救助制度的認識進行概括與分析。通過對市民們的調查訪問,本人進一步掌握了市民所見到的流浪乞討者的真實情況,市民們對于流浪乞討群體的看法,以及城市中流浪乞討人群社會救助方面存在的不足。從而發現并提出問題,以尋求解決之道。4.1濟南市流浪乞討人群特征根據調查問卷可以看出,濟南市作為強省省會城市,輻射范圍廣泛,其經濟實力對流浪乞討人群的吸引力較大,通過對市民的調查我們可以得知,93.37%的人都曾見過流浪乞討人員,54.03%的市民認為數量不是很多,8.06%的人認為其群體數量很多,這說明,在濟南城市中流浪乞討人員的數量仍不在少數(見圖一);市民們所見到的流浪乞討人員主要集中在火車站、汽車站等交通樞紐地區占29.38%及路邊、街頭巷子等占45.5%,這些地區往往人員種類復雜,相較于商業區等繁華地段帶,少有城管、公安等出沒,間接減少了受到救助的機會。(圖一)流浪乞討群體大多以中老年人為主,占比74.4%,這類人群往往受教育程度較低,自由散漫,很難與之形成有效溝通,從而進行更好地救助;乞討方式以主要以貼身索要地強討型及上年紀身體殘疾的貧苦示弱型為主;市民認為形成流浪乞討人群的成因主要為職業行騙,以其謀生,占39.34%,及先天或意外致使的身體殘疾,占29.86%(見圖二)。職業行騙乞討行為情況越來越常見,這不屬于社會救助范疇,但其為救助對象的篩選增加了難度。先天或意外致使的身體殘疾使其往往失去了勞動能力,難以再就業。(圖二)4.2市民對于流浪乞討人群態度跟據調查可知,有84.83%的市民都表示流浪乞討人員為社會帶來了消極影響;主要的消極影響表現為危害社會治安,帶來不安全隱患,影響市容市貌和影響市民正常生活,另有57.82%的人認為一些職業乞討行為會削弱大眾的同情心;市民們對于流浪乞討人群的態度,大多表現為厭惡,鄙視情緒,占33.65%,而35.55%的人認為可通過其自身改變現狀,僅有20.86%人選擇了值得同情,愿意幫助流浪乞討者(見圖三)。(圖三)與此同時,受訪者中表示見到流浪乞討者就會幫助的人群占30.81%,偶爾會幫助的人則占據了50.71%(見圖四)。雖然幫助的類型僅限是食物、衣物或聯系有關部門等力所能及的內容,但這傳遞出了積極信號,說明群眾仍具有廣泛同情心,存在著救助意愿,但現有的一些行騙等不和諧行為致使人們戒心增強,削弱了大眾的救助意愿。(圖四)4.3市民對于救助管理現狀的認識根據調查結果顯示,74.88%的人都認為仍有必要對流浪乞討人群進行救助管理,秉持無所謂態度的占17.06%(見圖五);了解身邊有救助類型機構存在的人數占比為63.03%,不了解的占23.7%,在是否了解救助管理機構職責及工作方式的調查中,33.18%的人選擇了不了解,僅有39.34%的人了解一些;在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制度方面,完全不了解的人數占據52.13%,了解一些的人數也僅有36.49%。這表明,救助管理機構的工作還有待加強,而在法律法規與社會救助制度兩方面仍存在很大的改進空間。(圖五)市民認為,若要更好地解決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問題,還需依靠的幾種主要力量為企業、慈善機構、社會群體等;在如何看待流浪乞討人員的社會救助現狀這一調查中顯示,43.6%的人表示并沒有看到實質性的效果,25.59%的人表示仍需進一步加大社會救助力度(見圖六)。這充分體現了對于加大流浪乞討行為社會救助管理研究的必要性。(圖六)

5流浪乞討人員社會救助存在的問題通過問卷調研,是為了找出現在濟南市社會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以便更好的完善和改進。本章節在調查報告的基礎上,對濟南市流浪乞討人員的社會救助問題進行了以下分析。5.1救助對象的身份甄別存在困難通過調查問卷的調查結果來看,可以看出并非所有流浪乞討人員都是生活無著或生活上遇到困難。根據市民的反應來看,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屬于有計劃有組織的職業乞討人員,這類人群本質上并不屬于社會救助的范圍,他們憑借“演技”,通過博取人們同情來牟利。近些年來隨著社會不斷發展,職業乞討現象越來越變得常見,網上不斷爆出“職業乞丐”的背后高收入,甚至流傳著“白天躺大街,夜晚保時捷”等說法。長此以往,不但助長了游手好閑的不正之風,還極易使得大眾漸漸失去同情心,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失去獲得救助的機會。其次,就是部分殘疾人與職業乞討行為的甄別問題。有些流浪乞討人員的確是因為殘疾而失去勞動能力,從而走上了流浪乞討道路,而救助機構所能提供的幫助是短暫而微小的,并不能長期地徹底地解決這些人的問題,反而不如依靠殘疾身份去乞討所獲得的收益更多,一些流浪浪乞討者還因隨性自由的生活追求而主動拒絕救助管理機構的救助行為,這些原因都使得許多流浪乞討者不愿進入救助管理站,去獲取幫助。所以,關于部分流浪乞討者“請不進來”的問題亟需解決。另外還有一些“跑站”、“騙站”的流浪乞討人員。這部分人群,他們利用目前制度中的漏洞,主動與救助管理機構尋求救助,編造喪失家園、家門不幸等謊言,只為騙取救濟金和返鄉車票錢來獲取利益,隨后便轉移至其他城市以同樣的方式牟利,依靠“跑站”、“騙站”的方式過活。這類人群與職業乞討人群一樣,都不是真正地去為了獲取社會的救助,并且其行為還違反了治安管理方面的相關規定,理應受到治安處罰。5.2救助管理機構工作存在不足濟南市救助管理站是2003年8月1日由1948年9月成立的山東省收容遣送站改制建立的,隸屬于濟南市民政局領導的正縣級事業單位,占地面積3735.8平方米,建筑面積3351平方米,床位180個,近三年累計接待來訪和申請求助人員50000余人,實施救助9436人,主要擔負轄區內的流浪乞討等城市生活無著人員的食宿、交通、尋家等臨時性救助服務管理任務,并輔助于省中轉站工作。通過問卷調查我們可以看出,濟南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仍有改進空間,存在著一些不足。首先,有大量市民甚至不知道救助管理機構的存在,即便知道其存在,也不了解救助管理機構的職責及工作方法,這就使得民眾無法在第一時間與救助管理機構聯系進行有效救助,造成人民群眾與救助站無法形成良好的溝通協調機制,喪失了第一時間便發現流浪乞討人員,從而進行救助的機會。其次,濟南市救助管理機構的救助措施仍較為老套陳舊,依舊是按照政策及國家標準進行的救助管理行為模式,救助內容大體依舊是食宿、就醫、和護送回家等方式。這些辦法收效甚微,無法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因此救助管理機構需要找尋專門性的社工類人才,開展因地制宜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新型救助管理辦法。5.3法律法規與救助制度仍待完善目前濟南市對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救助和管理的法律依據是《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但《救助管理辦法》的出臺是和2003年“孫志剛案”應運而生的,其辦法主要旨在修正當時救助管理工作存在的暴力執法等嚴重問題,是為維護社會穩定和在社會壓力下倉促產生的,整部辦法僅僅提出了些指導性意見,而并無具體說明,整個決策過程是倉促的,缺乏充分穩妥的論證。而在這之后,國家層面也并未出臺具體法律進一步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作出細致的規定。所以,現有的法律層面存在著諸多不足,例如:無對職業乞討行為的管理依據、救助管理條例約束力不足、救助過程各部門協調不到位等情況。在對于救助制度的利用方面,也有著很多問題,有時本不該接受救助的人占有了原有的救助資源,有些時候的確屬于救助范圍的人因為自身意愿的原因卻放棄了本可以享受的救助資源。這些法律法規與制度上的欠缺都使得救助管理工作難以更好地展開。5.4社會力量參與度不足就目前的現狀來看,雖然政府在流浪乞討人員的社會救助中發揮了主導性作用,但受到資源和能力的限制,無法滿足個性化的救助需要。這就要求政府加快轉變政府角色,充分發揮其領導作用,準入各種社會力量協作救助活動,這樣便可彌補政府在救助活動中的缺位與失位,有效減輕政府資源壓力。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是未來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其發揮的作用非同小可。一些社會非盈利性組織擁有專業、靈活、便捷及資源優勢等自身特點,可以有效補充政府在社會救助中難以實施的細節。盡管國家有關部門出臺了促進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的指導性意見,然而目前并沒有取得良好效果。濟南市目前的社會救助在社會力量參與度方面還存在很大不足,阻礙了民間力量在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發揮重要作用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救助站與社會力量沒有形成良好的協調溝通機制。因此濟南市救助管理站及有關部門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社會組織溝通體系,以擴大社會組織在社會救助管理當中的作用。倡議群眾或社會團體自發性地成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組織,引導、幫助這樣的流浪乞討救助組織運營,同時可派出公職人員兼任民間救助組織領導,定期進行宣講培訓,并下撥少量的救助管理資金,讓組織管理人員匯報工作進展,組織成就。

6當前存在問題的解決思路6.1建立完善的分型救助管理模式對于目前濟南市存在的救助對象甄別困難的問題,我們可以采用分類救助的解決措施,一方面對職業乞討的行為加以區別,另一方面對真正的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采用更加寬容的、更因地制宜的救助管理措施。在六年前由國家部門頒布的《救助管理機構工作規程》根據如今的社會現實在社會救助的范圍、救助領域等方面給出了更加具體的說明,但仍未對救助對象進行明確劃分。所以我們可以根據受助人員的類型不同,應采取與之相適合的救助方式,進一步推行分類救助管理,這樣不但可以使得救助管理工作更加高效,也可使社會資源得到充分調配。我們將分型救助管理模式可分為三個階段。6.1.1收集信息階段信息采集可用登記身份證和指紋錄入等多種方法,對一些打工不著,被搶被騙致使的生活無著人員,可直接登記查證其身份證息;而對一些常年街頭流浪乞討人員的“黑戶”來說,無法采用身份證、戶口簿的方式查證其個人信息,可采錄流浪乞討者的指紋或DNA的方式流浪救助人員進行“編號”登記。在信息采集階段,是一個長期采集的過程,需要對所有在濟南城市中發現的流浪乞討人員進行信息采集,并且建立起綜合的救助管理資源庫,同時建立的專門的救助管理資源庫,允許全國聯網,以防止騙助,重復救助等行為。流浪者信息可以通過居民委員會、公安部門、城市管理部門等協同展開搜集。同時設置簡單易記的救助管理站的救助電話,廣泛的動用社會資源,在街邊廣告牌、路口及繁華路段等進行標記,積極運營救助管理站網絡公眾號,開設信息提供平臺,方便接受廣大市民收集的全面綜合的流浪乞討人群信息。6.1.2類型識別階段依靠搜集到流浪乞討人員的信息,將各類型的流浪乞討人員進行分類。而分類的主要依據則是根據流浪乞討方式及目的的不同進行區分。分為確實失去勞動能力、依靠乞討度日的本質型流浪乞討人員;依靠博得人們同情,裝病詐欺的職業乞丐;有組織有目的的流浪乞討團伙;想要非法獲利的“跑站”“騙助”的流浪乞討群體等。乞討人員類型的識別是分型救助管理模式的運行基礎,但是具體的操作還存在著范圍上的困難,現沒有客觀標準的認定乞討行為的操作標準,在操作過程中大部分既要依靠主觀判斷也要有客觀標準,如對于殘疾乞討人員與職業乞丐性質沖突的部分,需要仔細加以甄別。在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性質加以分型甄別后,要通過全國聯網的救助系統信息數據平臺,將濟南市出現的流浪乞討人群性質及時發布,由信息系統的數據平臺掌握的流浪乞討人員分型信息對流浪乞討人員逐一做出適應不同生存狀態的對策。6.1.3分型處理階段在對流浪者進行分類之后,可根據流浪乞討者類型不同,安排需要的部門進行協調配合救助。對于確實失去勞動能力、依靠乞討度日的本質型流浪乞討者。可以提供現有的衣、食、住等救助措施,對于失去勞動能力的流浪乞討人員與殘疾人,由國家提供長期救助。對有一定勞動能力、可良好溝通的流浪乞討人員可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勞動崗位,如小區保安、停車場管理員等;對騙取錢財的職業型乞討、以營利為目標的經營性乞討群體、想要非法獲利的“跑站”“騙助”的流浪乞討群體不屬于社會救助范疇,首先采取規勸方法,并按身份信息對其遣送回鄉,對其行為登記在案。同時對職業乞討人員要加強與流出地的溝通安置工作,對于具有勞動能力的流浪乞討人員要訓練其勞動技能,促使其走上工作崗位。由于職業乞討者大多因為所屬地區的貧困才走上職業乞討的道路,所以在其家鄉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機會,僅是依靠遣返回家并不能解決實際問題。這些職業乞討者大多身體健康、具有勞動能力,故可通過集中轉移的方式對其進行暫時安置,重點培訓他們的職業技能,如簡單的服裝加工,機械裝配等技能,從而避免其再次走上乞討行騙的道路。對于利用未成年人、身體殘疾等方式進行乞討謀利活動的應交與公安機關進行處理,先行說服教育,對屢教不改者,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進行強制管制。在對了流浪乞討人員進行分型后,采取相應的合理對策,采用不同的的救助管理方式。對于無自理能力救助對象,如老人、殘疾人、精神疾病患者及未成年人等無行為能力的人員,首先尋找他們的親屬幾家人,由他們帶回或安置,對于無法聯系親屬或家人的,聯系社會福利院等政府福利機構,協同安排對其進行長期救助。對于身源不清的受助人員實施全面代養,并通過網絡、媒體媒介等刊登尋人啟事等措施繼續追查身源不清人員身份。同時積極進行對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主要是利用社會公眾只在食品及衣物等當面,給予流浪乞討人員基本的生活保障,而不直接提供錢財,使職業型流浪乞討者的利益空間萎縮。由于我國目前的部門協同機制尚不完善,所以還需進一步提高制度與法規保障,否則各部門工作中極易產生矛盾,因此,分型處理階段的工作仍需不斷實踐完善。6.2提升救助管理機構水平濟南市救助站的救助管理能力需要在各方面進行變革,但只有從內部因素開始轉變,救助服務方面才能有長效性的質的提升。目前大多數救助管理人員的救助理念、工作方式仍處于舊式的救助管理思想,一絲不茍地按國家基礎理論辦事。這就需要救助管理人員不斷提升自身素質,增強自我學習能力,積極地轉變救助思想,運用新式理念指導救助工作,進而使救助工作有實質性的轉變。6.2.1建立救助管理站與社會互動的機制濟南市救助管理目前存在著與群眾聯系不足的問題,群眾大多不了解救助站的工作職責與工作范圍,也不知道如何與救助管理站取得聯系,甚至產生了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員只占編制不干活兒的刻板想法。首先,應加大對公眾進行的宣傳教育程度,使社會公眾了解救助站的存在及職責范圍,知曉我國的相關政策,使救助站的形象有所改觀,改變他們對救助站的固有觀念。其次,利用社交媒體和公共活動等方式,在全市范圍內進行積極宣傳,例如可以在門戶網站上建立專門的社會救助幫扶平臺,發布尋找全市范圍內存在的流浪乞討人群,同時開展“為特殊群體送溫暖”等社會活動,邀請電視臺、報社等媒體朋友到救助管理站進行參觀報道,并廣泛收集他們的意見建議。還可利用目前最便捷、受眾最廣的社交軟件——微信,開設專門的微信公眾號,每天更新救助成果、站內工作的有關內容。通過微博論壇等現代媒體媒介提升救助站的知名度,從而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加強對救助形式及政策的認同,以增加市民對于社會救助的使命感及公眾參與度。6.2.2加快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及創新救助管理方式目前,濟南救助管理站的救助管理水平仍有較大的提升空間,需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專業化的救助水平。一方面,要加強對救助管理人員的專業化培訓,培訓內容應結合濟南本地區流浪乞討行為呈現出的特點趨勢,使救助管理人員不僅能夠更加科學地掌握工作方向,更能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改進工作方式方法,以便更好地為受助者服務。使工作人員熟悉了解各種社會救助的政策,提升救助管理服務意識,提高救助水平與基本能力,為受助者提供自身的權利保障、心理輔導、勞動就業等服務工作。另一方面,需要引進專業人才。濟南市高校眾多,其中多數高校都開設了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等專業,為濟南市社會工作的專業人才培養提供了良好的儲備。而引進專業人才無疑可以提高地區的社會工作管理水平,為流浪乞討人群的救助管理提供了優質的人力資源。濟南市應大力引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積極與各大學舉辦如“泉城義工”等社會工作實踐活動,提供社會工作實習機會,建立起人才后備體系,充分調動高校大學生參與社會工作的積極性;有效引導、組織起熱情、具有責任感、富有奉獻精神的人才隊伍。組織救助人員定期培訓,在救助站內部舉辦“救助之星”評比活動,宣傳優秀工作者工作方式與事跡,并將其工作實踐在救助站內推薦學習,進一步提升救助站整體救助水平;同時與各地優秀的救助機構展開交流學習,廣泛吸納其他救助機構的寶貴救助管理經驗,借鑒其優秀救助管理成果,不斷提升救助管理能力;在不斷提升救助管理人員能力與素質的同時,要積極創新,將工作實踐與新型理論成果相結合,探討在不同視角與維度下的救助管理新型思維模式;學習采納西方各國優秀社會救助方式與理念,將其他國家的救助管理方式與濟南市實際相結合,尋求適合濟南市自身條件的救助管理方式。不斷提升救助人員自身能力,提高救助機構救助水平。最后,還應從救助管理人員自身加以保障,提升薪資待遇,關心救助管理工作人員的工作狀況。薪資待遇的提升可以進一步提高救助管理者的工作積極性,從而喜愛社會救助這份工作,更好地為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服務。救助管理工作事無巨細,也會為工作人員帶來無形的壓力,同時,受助的流浪乞討者健康狀況復雜,也有可能帶有一些傳染性疾病。因而要時刻關注工作人員的心理狀態,對產生的不良情緒進行疏導,以及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從而保障救助人員身心健康。6.3完善法律法規與救助制度6.3.1加快社會救助立法進程我國當前在流浪乞討人群的社會救助存在的一個很大不足就是法律法規不健全的問題。目前我國并無一部完整的關于流浪乞討人群社會救助方面的法律。根據國家出臺的救助管理辦法,各地方政府基本都頒布了相應的法規文件,但大多以通知、建議為主,無嚴格的具體準則,更談不上有法可依。濟南市是省會城市,擁有立法權,因此應將救助立法盡快提上日程,盡快頒布一部屬于濟南市流浪乞討社會救助方面的法律,規范濟南市的社會救助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新的法律應盡可能地細致全面,立法過程中應多進行實際調查,結合濟南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著力解決在救助管理工作中法律部分的缺失。新法應對救助對象的范圍作出明確規定,詳細劃分哪類人員可以救助,哪類人員不用救助;對哪些人給予充分救助,哪些人給予適當救助;同時要對一些“跑站”、“騙助”等不同違法行為明確劃定治安處罰標準,一來使流浪乞討人群當中存在的不當行為有所收斂,二來也可以使得救助管理人員采取的必要強制措施有法可依;新法還要根據救助當中的出現的不同情況,注意與其他法律的配合,如權益保護、未成年人保護、義務教育等方面,與這些法律進行有效銜接,可以更好地解決社會救助中的部分問題,使救助管理更加優質有效。新法還應與流浪乞討社會救助中的其他環節加以配套,起到補充保護作用。例如對于救助管理活動中外部資金的準入與保障。對于社會組織與社會力量所進行的救助行為的說明及法律保障等。一部法律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結合客觀實際,進行多次的論證,從而逐步提出并健全相應的法律制度。同時,還應與時俱進,不斷調整與客觀實際相不適應的部分,進而推出一部卓有成效、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6.3.2完善社會救助管理制度目前關于城市中流浪乞討人群社會救助方面的管理制度仍不健全,一些制度上的漏洞使不法分子有機可乘,使救助陷入困境。若要使救助管理工作更加高效得當,管理制度的完善就顯得尤為重要。第一,建立完善的救助管理制度。首先,建立起完善的救助甄別體系。對于相關制度的規定要更加精細,規范,易于操作,并與地區的實際情況相結合。進一步明確救助條件,根據流浪乞討人群的不同特點進行分類,哪些人可以得到救助,哪些人不屬于救助范圍。對于受助人具有勞動能力且多次受助的情況要停止救助。并甄別“跑站”、“騙助”等行為,保障救助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其次,建立適當的醫療救助標準。對于那些身患疾病、身體殘疾的流浪乞討人員要及時進行醫療救助。同時所進行的醫療救助既要起到實際效果又要保證不為財政帶來過重負擔,并且設置專門的合作醫院,防止與救助醫院溝通不強,發生推卸責任現象,帶來救助不利。再次,建立完備的救助安置制度。針對救助管理站站內人員的安置問題,應該在救助管理制度層面加以明確規定——既要明確規定由哪些機構部門參與到救助管理工作,又要明確其職責范圍,對其進行合理分工,防止各部門工作重疊,互相推卸責任。同時,也要對救助管理機構的行政強制性管理進行明文說明,使其采取的強制措施具有制度依據,便于其開展工作。另一方面,應詳細規定救助管理的標準及管理尺度,這些細節都應在結合實際后,進行有針對性的規范,從而建立良好的救助管理體系。第二,建立聯動制度體制。流浪人群的救助管理工作繁瑣復雜,不能簡單地依靠某一項制度指導進行,社會救助是我國社保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社會救助也應注重與社保體系的協同。其中醫療保險制度、緊急救助制度、未成年人養育制度等均可使流浪乞討人員獲益。對于兩種制度重疊的部分,應加以區分,以適當、節約資源的原則為優先,避免重復救助,浪費社會資源。其次,社會救助管理制度應與治安管理制度相結合,在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活動中經常會涉及到治安管理條例等相關內容,應該參照治安管理相關的法規制度的規定,加強在管理方面的能動性,使城市流浪乞討更加的規范、有序。6.4加大社會力量參與度6.4.1發揮企業與社會組織的力量就目前的現狀來看,政府依舊在流浪乞討人員的社會救助中發揮主導性作用,但受到資源和能力的限制,無法滿足個性化的救助需要。政府應積極轉變角色,發揮指導及引領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活動,這樣可有效補充政府涉及不到的領域以提高救助成效。同時,一些西方國家的經驗也值得借鑒,比如,很多便利店會將當天沒有售出或臨期的食物供流浪者取用,一些企業也會將多余的過冬衣物送給流浪者。濟南市中小型企業眾多,政府及有關部門可以進行廣泛宣傳,充分調動企業參與社會救助的積極性,可使其提供一些門檻較低的就業機會或提供衣食等力所能及的幫助,從而減輕政府及有關部門負擔。同時,充分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社會組織介入社會救助工作是未來推廣的重要方向,其可發揮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社會組織具有多變、靈活等特點,且擁有大量的社會資源,所謂術業有專攻,一些社會組織其本身的特性可以提供一些政府部門無法提供的服務,從而使得救助管理工作上升至更高層次。雖然目前國家加大了鼓勵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救助的力度,但總體上還未發揮實際作用,一是社會組織不清楚不了解如何參與到社會救助活動中去,并扮演什么樣的角色,發揮多大作用;二是救助工作幾乎無利可圖,多數社會組織沒有意愿去參與進來。這就需要政府努力進行引導,首先要引導社會組織了解救助活動的意義,培養組織在社會中的主人翁意識,使社會組織有積極的意愿參與救助。其次,還要指導社會組織如何在社會救助中介入,并發揮作用,扮演什么樣的角色。最后,可通過政府起到中介作用,使部分非公益性社會組織看到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救助的價值所在,例如,對于一些具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愿的流浪乞討者,可優先推薦給參與救助的社會組織,實現了廉價勞動力的再分配;另一方面,也可對參與救助的社會組織加以表彰與宣傳,變相地為社會組織提高了公信力,樹立了良好形象。除此之外,濟南市還應充分發揮民間組織和公益團體的積極作用。因此,濟南市民政部門應呼吁號召成立專門的流浪乞討救助民間組織,給予定期的資金及技術支持,鼓勵吸納專門性人才,并加強與民間救助組織的溝通協作。同時引導幫助民間救助組織工作,提高救助組織公信力,保障其取得的專項資金合理支出,廣泛吸收社會資源,逐步發展社會組織在流浪救助管理中的輔助作用。引入一些非政府組織的加入無疑能夠減少救助成本,在現代社會,應進一步鼓勵與支持企業、非政府組織以及社會團體加入到社會救助管理當中,以多種方式對流浪乞討人員提供多元化的幫助。例如,醫學團體可提供衛生健康等方面的幫助,民主黨派等可定期組織救助活動。對這些流浪乞討群體我們應有寬容的心態,鼓勵企業提供一些不需要太多知識水平的就業崗位,從源頭徹底解決問題。6.4.2提高公眾的救助管理意識家庭的變故也是導致部分人在外流浪乞討的重要原因之一,家庭永遠是每個人心底的港灣,其作用是其他救助形式難以替代的。在救助管理工作的探索中,也要充分發揮家庭這一結構所能發揮的力量。通過對家庭觀念的教育,以及傳統禮義的教化,使家庭成員對親情有更加深入的感知,從而減少離家出走、親情離失等情況的發生。推行社區居民互助模式,建立社區聯動綜合網絡,幫扶貧困家庭,幫助孤寡老人,認領流浪兒童等,通過社區的幫扶監督,避免社區中出現流浪乞討者。社區聯動綜合網絡可充分發動多方力量,通力合作,針對社區內出現的流浪乞討人員早發現早報告,使救助機制能提前做出反應。引導流浪乞討人員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對身患殘疾及神志不清的流浪乞討人員,可聯系救助站及派出所等護送至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

結論本文較為系統地從濟南市流浪乞討行為的背景,濟南市流浪乞討人群的種類、特征、影響、產生原因等方面進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礎上加以研究,進而提出了對于濟南市救助管理工作的改進措施,可以有效針對目前濟南市社會救助工作存在的不足而提供救助新思路。通過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這一群體分類進行分析,有利于我們更加全面真實地了解他們的現實狀況,從而采取因地制宜地更具有針對性的救助保障措施。根據建立完整的分型救助模式,提高救助管理機構救助水平,完善地方法律法規與救助制度,增大社會力量參與度等方式,可使濟南市流浪乞討人群的社會救助工作更加完善,而從營造出良好的“泉城”名片,構建和諧社會。

致謝時光飛逝,大學四年的時光即將逝去,那些難忘的瞬間猶如仍在眼前,收獲到了一生難以忘卻的回憶,有通過考試時的喜悅與激動,也有處理人際關系時的無助與彷徨,也有面對人生前路選擇時的迷茫,總之大學生活是精彩的。在學校期間也收獲了許許多多的友情,許多人都多自己有所幫助,在困難之中對我伸出援助之手,幫助我克服困難。在此要重點感謝我的論文指導老師——張泉老師,從課題選取、方案論證到具體設計和調試,無不凝聚著張老師的心血和汗水,在四年的本科學習和生活期間,也始終感受著導師的精心指導和無私的關懷,使我受益匪淺。張老師不僅是我的導師,更是我們的好朋友,好家長;她不僅教會了我們專業知識,更使我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至今仍記得自己剛進入大學校園時的青澀模樣,面對著新環境、新同學、新老師的手足無措,不積跬步何以至千里,轉眼四年時間,我也已在各位任課老師認真負責,嚴謹治學的幫助下,即將步入社會。正是有了他們的悉心幫忙和支持,才使我的畢業論文工作順利完成,在此向我的母校山東交通學院,行政管理專業的全體老師表示由衷的謝意。感謝他們四年來的辛勤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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