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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5篇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

合同編號:成

出讓方(甲方)鄉(鎮)村組戶主或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乙方)地址:戶主或法定代表人:

按照中央和省、市黨委、政府關于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理流轉工作的要求,要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把土地承包經營期延長30年不變落實到具體地塊,這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礎上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理流轉機制,切實維護出讓方和受讓方的合法權益,保障和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到一致意見后,特簽訂下列條款,并到鄉(鎮)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簽證,作為共同遵守的準則。

一、土地流轉方式

二、土地流轉用途

三、土地流轉時限:轉讓時間在不超過第二輪延包剩余時限的基礎上,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甲方將土地(水面)市畝轉讓給乙方,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轉讓費元,共計每年應付人民幣元整;或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公斤,共計每年應付公斤。因市場因素影響,土地流轉價格經雙方協商可進行適當調整。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六、流轉土地現狀1、土地性質:

2、坐落方位:用簡易圖示標明四方邊界(附在合同后)。七、出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有權對受讓方的土地使用范圍做出限制;按照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2、義務:協助受讓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村(組)內用水、用電、道路方面的事宜;不得干預受讓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八、受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具有生產經營權、經營管理權、產品處理權和收益權。2、義務: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交付土地流轉費;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蕪;流轉到期后要恢復流轉土地的原狀,保證復耕;受讓方將承包方式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原承包方和發包方的同意,并具備相應手續報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審核備案后方可流轉。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可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受讓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間內確需實行"小調整"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但絕對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只能將土地流轉費在土地轉出方內部成員之間進行利益調整。土地流轉后繼續享受國家政策性補助的政策不變(糧食直補和退耕還林補助),其補助由土地流轉雙方協商分配。

2、其他未經事宜。十一、違約責任:

出讓方因非法干預受讓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受讓方受到損失的,出讓方應全部賠償經濟損失。

受讓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承擔違約責任,視其違約程度向出讓方賠償經濟損失。①不按約交付土地流轉費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服從國家建設規劃用地的;④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

十二、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按國家頒布的《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可到鄉(鎮)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進行糾紛調解;如調解后仍有異議,則到縣級農村

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一式四份,出讓方、受讓方、村(組)集體經濟組織、鄉(鎮)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各執一份。合同文件有成都是農業委員會統一印制。

出讓方(甲方)(簽章)受讓方(乙方)戶主或法定代表人:戶主或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簽證機關(簽章)見證經辦人(簽章)年月日年月日

(簽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2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鄉(鎮)村組的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從事(主營項目:小龍蝦養殖和農作物種植)生產經營。

轉包(出租)土地的具體情況如下:

地塊名稱:

地類等級:

面積(畝):

四至界址:東南西北

土地承包合同或經營權證號:

合計共計畝(大寫);畝(小寫)。

轉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轉包(出租)價格以現金支付: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共計元(大寫:);

轉包(出租)價款支付方式:簽約當年,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日內付清當年出租費;此后,應在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當年轉包(出租)費。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出租)收益,在合同期滿后收回轉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時交付合同約定轉包(出租)的土地。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并有義務幫助協調乙方與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

4、轉包(出租)期內,如遇自然災害,各級政府給予在轉包(出租)土地上受損農作物核發的救災物資和補助款,甲方同意由乙方直接領取或領取后及時如數轉給乙方。

如需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應及時協助辦理。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出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償的約定

(一)轉包(出租)期內,因國家或集體征占用轉包(出租)土地依法應由土地承包人獲得的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青苗補助費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二)轉包(出租)期內,依轉包(出租)土地面積所計發的各級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的歸屬約定為乙方所有。

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轉包(出租)土地的.。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并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遲交付轉包(出租)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棄耕拋荒,破壞農田水利設施,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轉包(出租)費,經催告后在60天內仍未支付的。

違約責任

(一)因一方違約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損失情況確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流轉費用承擔利息。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流轉費用承擔利息。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后,由鄉(鎮)政府鑒證。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轉包(出租)的土地進行再流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一份備案(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鑒證機構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3

轉包方:

接包方:

甲乙雙方根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鄉村組畝土地轉包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包期限

轉包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包價款

轉包土地的轉包金為每年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

1.現金支付轉包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

2.實物支付轉包金的方式,實物為:,支付時間為。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轉包土地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轉包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期限內將轉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個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鄉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

身份證號:

地址:

簽約日期:

乙方代表人:

身份證號:

地址:

簽約日期:

鑒證單位:

鑒證人:

簽證日期: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4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鄉(鎮)村組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年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支付時間為。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個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址:住址: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鑒證單位(簽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5

浙江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____鎮____村____組的_______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至界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西

1

2

3

4

合計(大寫)畝(小寫)畝

二、轉讓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讓價款與支付方式

轉讓價款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共______元(大寫:);

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價款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并經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在該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系,變更、注銷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4.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經依法登記獲得轉讓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有權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轉讓費,同時承擔與發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7.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8.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補償費的分配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流轉費,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總額的___%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______%承擔違約金。

3.因變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經濟損失的,還應支付賠償金。

六、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發包方(章):鑒證單位:(簽章)

負責人(簽字):鑒證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6

轉讓方:______(三人)(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二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__的承包地(面積:______,四址界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承包經營權轉讓與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一次性長期。國家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屆至后如果不進行調整為永久長期,如果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后的期限順延。

三、轉讓價格: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元人民幣。包括甲方承包經營該地塊時對該地塊的改良投入資金。

四、轉讓金的給付方式及給付時間: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給付。甲方收到轉讓金時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甲方將所轉讓的土地交付于乙方。

六、用途:乙方轉讓土地后有權自主經營,從事農業、林業、養殖業、修建臨時房屋、圈舍等,乙方不得干涉。

七、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發包方及村民小組處備案登記,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八、特別約定:本合同生效后,由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都由乙方承擔和享有。涉及村、鎮、企業、國家等對該土地進行征用、征收、拆遷等,所給付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九、違約責任: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嚴守恪行。如果違約,違約方給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萬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還應當賠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發包方及村民小組登記備案后生效。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發包方壹份,村民小組壹分。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7

入股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畝土地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生產經營。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為股。

二、入股期限入股期限為:自建立果園起至乙方停止經營為止。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即合計需由乙方支付甲方股權紅利。乙方支付總利潤40%給所有土地戶,甲方按入股面積收取分紅。

四、支付時間

上述股權紅利支付于產生利潤年的12月31日支付。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入股的土地。

2.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村、組集體織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按照合同約定,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及所需房屋等設施。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元。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址:地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8

甲方代表(原承包方):

地址:

乙方代表(受讓方):

地址: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________》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流轉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的土地(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共畝以流轉(轉包、出租、

轉讓、互換)方式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轉給乙方用于。上述土地交付標準:。

第二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4、甲方有權且應監督乙方依法生產與經營,若乙方生產食用農產品的,應與乙方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臵收益權;

2、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包;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環保方面應按國家標準達標排放;

5、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補償。(該點可根據實際自擬)

6、應守法生產、經營,若生產食用農產品的,應與甲方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協議》。

第三條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流轉價款為人民幣元,以后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2、本合同生效后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作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后一年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3、本合同生效后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轉價款,以后每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轉價款。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滯納金。逾期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該土地上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包,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

(四)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協議》的規定生產、經營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地面設施歸甲方所有,地上青苗不作補償。

(五)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滯納金。逾期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后交給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設施的,地面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分配,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采取以下第種解決方式: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內容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機關或鎮土地流轉指導中心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9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出租形式將村戶村民組計畝的承包地流轉給乙方從事等項目,期限暫訂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流轉費用年每年每畝元整,付款時間為每年月日。

第二條: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等權利。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根據國家法律,自行使用土地使用權,所發生各項經營生產收益、損失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流轉期滿后,土地上的各種附屬設施乙方必須及時清除完畢,必須在一個月內使土地恢復原貌,且不能影響原承包產下季耕種。

第五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鄉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協調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調解,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雙方約定條款:

1、流轉期內,凡涉及到國家政策補貼歸原承包產所得,(注:包括秸稈焚燒、糧補、種補等)。承包大戶獎勵補貼歸乙方所有。

2、租期結束后,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不得低于周邊同類地塊的租賃費用。

3、如遇征收。或征用,乙方應主動讓地,土地補償等款由原承包產所有,合法建筑物及附屬設施和蔬菜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應在政策內進行生產、經營,因經營需要,須在租賃的`范圍內建生產性用房或附屬設施,必須先報批,否則所產生的損失,與村委會無關。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證機關:年月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1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余江縣楊溪鄉楊溪村牌塘組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陳玉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秉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并簽訂本合同。

一、流轉面積

甲方將其依法取得承包經營權的楊溪鄉牌塘組150畝土地流轉給乙方進行農業生產經營。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為20年(以國家土地承包政策為準),即自20xx年1月30日起至20xx年1月29日止。

三、流轉價款

土地流轉價格采取實物折價方式,乙方以400斤稻谷每畝付給甲方(以早稻、晚稻糧管所國家收購平均價為折價)。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每年12月15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2.甲方有權在流轉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流轉期限內遇到自然災害,上級核發己方的救災款或救災物資政策優惠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辦理手續的,甲方應無條件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關于現有的農田補貼一項,只要是國家還有這一項政策,補貼的全部金額應全部歸屬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轉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6.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用于非農建設土地標準不得違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規定。

7.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證土地使用性質。

8.承包方不準栽樹,不準挖塘養殖,不準賣買,如果賣買拾倍罰款。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流轉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年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轉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按照相關法律進行處理。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1.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經楊溪鄉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定備案單位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蓋章):乙方代表人(蓋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址:住址: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鑒定單位(蓋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2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讓方(乙方):

住址: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轉包形式將坐落,面積畝的承包地,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流轉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流轉費用每年(人民幣大寫)元整,付款時間為每年月日前。

第二條: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的權利,并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四條:流轉期最后一年,乙方應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齊當年流轉費用后,方可使用流轉土地,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護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雙方約定條款。20xx年國家小麥保護價1.12元,以后每四年按小麥的保護價上調率調整承包費。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第九條: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承包方(甲方):(簽字)代表人:(簽字)

受讓方(乙方):(簽字)代表人:(簽字)

承辦人:(簽章)

年月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3

甲方(轉包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接包方):

丙方:

甲乙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資源、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土地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其承包經營的公頃土地(村土地臺賬登記面積)轉包給乙方,用于有機水稻的種植。

二、轉包期限

轉包期限為20xx年,即自20xx年3月3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以第二輪土地承包期為限)

三、轉包價格及轉包金支付方式

1、土地的轉包金,前三年(20xx、20xx、20xx年)按每公頃每年1.2萬元的標準計算,轉包價格每三年調整一次,調整時需經甲乙雙方協商,隨行就市定價。

2、乙方與合同簽訂后10日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20xx年的轉包金,之后每個年度的3月31日前,支付該年轉包金,直至轉包期結束。乙方不負責此轉包金之外的任何名目的土地攤派和費用。

四、土地交付方式及時間

1、甲方于合同簽訂后,一次性將轉包的土地交付給乙方。

2、交付資料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復印件,土地交付時的地形、地貌、土質、青苗、構著物等情況的書面描述、圖片等(經雙方確認)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在合同有效期內,國家所發糧食直補惠農政策補貼,歸甲方所有。上級給予現代農業生產經營項目的一切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

2、在合同期內,發生第七款解除合同情況的,甲方須退回乙方未到期的承包費,其地上附著物、青苗等補償費由乙方獲得,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歸甲方所有。

3、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同意繼續對外轉包,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賺保費另行商議,如甲方不同意轉包,由響水村委會負責按原面積退還給甲方。

4、丙方需要保證乙方流轉土地經營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5、合同期內,乙方按照自己擬定的'方案進行有機大米的種植和管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用農民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雇傭甲方。

6、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不得提前收回流轉的土地。保證所流轉的土地具有合法的承包經營權,無法律和其他矛盾糾紛。

六、合同到期后地上構(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合同期滿后,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時,乙方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附)著物等,甲方應按實際價值作價補償給乙方。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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