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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指導原則(試行)》黃色是藏區要求修改,標注出來方便核對,藍色是本次按照要求新增的項目。說明1.為統一標準,規范《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保證檢查工作質量,根據《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及其附錄,制定XX自治區藥品生產企業現場檢查標準。2.本次附錄包含《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版)(309條)、附錄5《中藥制劑》(42條)、附錄9《取樣》(36條)、附錄10《計算機化系統》(23條)、附錄11《確認與驗證》(53條)。2.藥品生產企業現場檢查項目共463項。3.現場檢查時,應對所列項目及其涵蓋內容進行全面檢查,并逐項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評定。凡屬不完整、不齊全的項目,稱為缺陷項目;嚴重缺陷、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缺陷的性質有現場檢查員根據缺陷風險嚴重程度對企業GMP實施和保證藥品質量的情況進行評估。目錄序號項目頁碼1GMP第1章總則2GMP第2章質量管理2.1第一節原則2.2第二節

質量保證2.3第三節

質量控制2.4第四節

質量風險管理3GMP第3章機構與人員3.1第一節

原則3.2第二節

關鍵人員3.3第三節

培訓3.3第四節

人員衛生4GMP第4章廠房與設施4.1第一節

原則4.2第二節

生產區4.3第三節

倉儲區4.4第四節

質量控制區4.5第五節

輔助區5GMP第5章設備5.1第一節

原則5.2第二節

設計和安裝5.3第三節

維護和維修5.4第四節

使用和清潔5.5第五節

校準5.6第六節

制藥用水6GMP第6章物料與產品6.1第一節

原則6.2第二節

原輔料6.3第三節

中間產品和待包裝產品6.4第四節

包裝材料6.5第五節

成品6.6第六節

特殊管理的物料和產品6.7第七節

其他7GMP第7章確認與驗證8GMP第8章文件管理8.1第一節

原則8.2第二節

質量標準8.3第三節

工藝規程8.4第四節

批生產記錄8.5第五節

批包裝記錄8.6第六節

操作規程和記錄9GMP第9章生產管理9.1第一節

原則9.2第二節

防止生產過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9.3第三節

生產操作9.4第四節

包裝操作10GMP第10章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10.1第一節

質量控制實驗室管理10.2第二節

物料和產品放行10.3第三節

持續穩定性考察10.4第四節

變更控制10.5第五節

偏差處理10.6第六節

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10.7第七節

供應商的評估和批準10.8第八節

產品質量回顧分析10.9第九節

投訴與不良反應報告11GMP第11章委托生產與委托檢驗11.1第一節

原則11.2第二節

委托方11.3第三節

受托方11.4第四節

合同12GMP第12章產品發運與召回12.1第一節

原則12.2第二節

發運12.3第三節

召回13GMP第13章自檢13.1第一節

原則13.2第二節

自檢14附錄5中藥制劑14.1第一章

圍14.2第二章

則14.3第三章

機構與人員14.4第四章

廠房與設施14.5第五章

物料14.6第六章

文件管理14.7第七章

生產管理14.8第八章

質量管理14.9第九章

委托生產15附錄9取樣15.1第一章

圍15.2第二章

則15.3第三章

取樣設施15.4第四章

取樣器具15.5第五章

取樣人員和防護15.6第六章

件15.7第七章

取樣操作15.8第八章

樣品的容器、轉移和貯存16附錄10計算化系統16.1第一章

圍16.2第二章

則16.3第三章

員16.4第四章

證16.5第五章

統17附錄11確認與驗證17.1第一章

圍17.2第二章

則17.3第三章

驗證總計劃17.4第四章

件17.5第五章

認17.6第六章

工藝驗證17.7第七章

運輸確認17.8第八章

清潔驗證17.9第九章

再確認和再驗證《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版)第一章總則本章是藥品GMP的總原則,是綱領與核心,闡述了其法律依據,實施目的、適用范圍、管理目標和對藥品生產企業提出了“堅持誠實守信”的基本要求。條款解析第一條為規范藥品生產質量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辦法》,制定規范。1.條款解讀本條明確了制定藥品GMP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從事藥品生產活動,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四)有保證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并符合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制定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要求”。第四十三條規定“從事藥品生產活動,必須要遵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要求。第二條企業應當建立質量管理體系。該體系應當涵蓋影響藥品質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確保藥品質量符合預定用途的有組織,有計劃的全部活動。1.條款解讀1.1要求藥品生產企業建立的藥品質量管理體系內容要涵蓋影響藥品質量全生命周期的所有因素及從事藥品研發、技術轉移、生產、銷售、儲存、發運等全部活動;1.2藥品全生命周期應包括藥品從研發、技術轉移、商業化生產、銷售、發運、使用直至退市的所有階段,只有每個階段的質量都得到保證,整個藥品的質量才能得到保證;1.3影響藥品質量的因素1.3.1在藥品生產環節,影響藥品質量因素包括人、機、料、法、環XX因素。藥品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污染、交叉污染、差錯、混淆,均與XX因素有較為密切的關系;1.3.2影響藥品成品質量的外因:溫度、光照、空氣、昆蟲、微生物、儲存期限。這就要求藥品生產企業制定的質量管理體系要對藥品儲存、銷售、發運等環節提出明確的質量保證規定;2.檢查要點2.1檢查企業是否建立了質量管理體系;2.2檢查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是否涵蓋了藥品從研發、技術轉移、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和退市的全生命周期;2.3檢查質量管理體系制定的內容是否涵蓋了影響藥品質量的所有因素;2.4檢查企業是否制定有保證質量管理體系正常運行的專門文件,以確保各環節、各部門都能始終圍繞企業的藥品質量管理體系開展藥品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3.風險點3.1未制定保證質量管理體系正常運行的專門文件,質理管理體系很難在企業實現有效運行,藥品質量難以得到持續保證;3.2藥品質量管理體系內容不全,沒有涵蓋影響藥品質量的所有因素及相關活動過程,無法實現藥品質量的全程可追溯。4.典型案例分析4.1許多企業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后,沒有制定保證質量管理體系能夠有效運行的專門文件,致使質量管理體系在運行過程中出現部門間銜接不暢甚至脫節。4.2個別企業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缺乏對藥品研發、藥品技術轉移、藥品流通和售后的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內容。造成上述缺陷的原因主要對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內容要涵蓋藥品“全生命周期“的理解不到位,將質量管理體系局限于藥品生產環節,在企業內部,只要出現”質量“二字,就認為是質量部門的事,缺乏整體質量意識。第三條本規范作為質量管理體系的一部分,藥品生產管理和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藥品生產過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錯等風險,確保持續穩定地生產符合預定用途和注冊要求的藥品。1.條款解讀1.1明確藥品GMP只是藥品質量管理體系中的一部分,是針對藥品生產活動中的生產和質量管理提出的基本要求,糾正了以往所認為的藥品GMP就是藥品質量管理體系的片面認識;1.2闡明了制定和實施藥品GMP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藥品在生產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的污染、混淆和差錯風險”,注意“最大限度降低”而不是杜絕這類風險的發生;1.3目標是確保所生產的藥品持續穩定地符合標準要求。本條是藥品GMP的精髓和靈魂,是企業規范生產和質量管理行為的主線,也是監管部門判定藥品生產企業存在缺陷輕重程度的標尺;2.檢查要點2.1通過對企業相關人員的提問、交談,了解企業是否正確理解了藥品GMP的精髓;是否具有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差錯等風險的基本理念2.2檢查企業是否存在系統性缺陷,是否保證持續穩定的生產出符合標準的產品;2.3檢查企業是否出現連續發生不合格、退貨、召回等情況;3.風險點混淆藥品GMP與質量管理體系概念,誤將執行藥品GMP理解為是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易使企業發生系統性缺陷風險。4.典型案例分析2019年初,某地的“春雷行動”中,發現有一中藥飲片生產企業在2018年先后9次出現上市產品有質量問題被召回情況,現場檢查沒有發現企業有弄虛作假及其他違法行為,但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內容與藥品GMP內容幾乎完全一樣,企業倉儲管理、發運管理、銷售管理存在系統性缺陷,產品質量問題均因這三個環節中的管理缺陷造成。第四條企業應當嚴格執行本規范,堅持誠實守信,禁止任何虛假、欺騙行為。1.條款解讀誠實守信是有效實施藥品GMP的基礎和前提,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底線。2.檢查要點2.1可以通過觀察、比較方式,甄別企業提供的資料、數據、敘述的情況是否真實可信;2.2注意區分工作疏漏和惡意作假兩種不同性質的缺陷;2.3注意區分生產、檢驗等記錄環節的未及時記錄(操作結束后的補記錄)和隨意編造記錄行為;2.4注意區分更改記錄數據和編造篡改數據行為;3.風險點3.1企業失去誠信,哪怕是發現有一次造假或欺騙行為,就有理由懷疑所有活動的真實性,包括產品放行;3.2將企業員工在工作中的疏漏或生產、檢驗記錄因工作的連續性而未及時填寫簡單定性為記錄造假或編造記錄的惡意行為,是對企業不公正的不負責任。4.典型案例分析4.1某公司購進維生素C原料藥三批次,購物時間間隔9個月,檢查公司的原輔料檢驗記錄,發現三批次檢驗記錄中收存的紅外紙質圖譜完全一致,檢查相關的儀器使用日志,樣品取樣記錄、樣品領用、分發記錄等,均只有第一批的相關記錄,后兩批次,只有檢驗記錄及報告,沒有相關的輔助記錄。據此判斷公司原料藥檢驗存在“一圖多用”的造假可能。4.2某公司在接受檢查時發現,生產操作人員在完成了上一生產工序后緊接著進行下一工序的操作,等下工序結束后才對兩工序生產過程應填寫的記錄內容進行填寫,被檢查人員定性為“生產記錄造假”。4.3某中藥飲片企業購進黃酒10桶,每桶20KG,2019年12月炮制飲片用黃酒0.9KG,庫管員在發貨后未及時填寫貨位卡及分類帳,當月該公司在接受檢查時,檢查員核對賬卡均為黃酒200KG,實物只有199.1KG,帳、卡、物數量不符,檢查組給企業定性為“企業誠信缺失”。分析:上述案例中,4.1案例是因公司的檢驗儀器生產數據不具有審計追蹤功能,企業檢驗操作人員利有系統缺陷,人為修改紅外圖譜生成時間,一圖多用,數據造假行為,4.2案例定性為“生產記錄造假”值得商榷。在實際生產中,生產操作人員因需不斷進行上下工序的連續操作,等工序操作結束后再補記生產記錄,這種現象既普遍又不可避免,更有少數操作人員自身不會填寫記錄,需他人代填寫的情況都有可能。只要補記的內容是生產過程中的實際反映,就不應簡單地定性為“生產記錄造假”4.3案例是典型的將工作人員工作疏漏與惡意作假混淆。只要查0.9KG黃酒用于了某批次飲片的炮制(最終是查明了的)缺陷也只能算庫管員工作中的疏漏。類似“扣帽子”的定性行為,對企業有失公允。第二章質量管理本章要求企業應根據質量管理體系對質量管理的要求,制定質量方針與目標,確保所有的生產活動其結果能保證藥品質量符合預定用途和注冊要求。條款解析第一節原則第五條企業應當建立符合藥品質量管理要求的質量目標,將藥品注冊的有關安全、有效和質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統地貫徹到藥品生產、控制及產品放行、貯存,發運的全過程中,確保所生產的藥品符合預定用途和注冊要求1.條款解讀1.1強調企業要根據藥品質量管理要求,結合企業所生產產品的特點,制定質量目標,使各組織機構和相關人員明確各自的質量責任,將藥品注冊的有關安全、有效、可控的所有質量要求系統地貫徹到藥品生產、控制、產品放行、貯存、發運、召回、上市后研究的全過程中,確保所生產的藥品符合預定用途和注冊要求;1.2質量目標是企業在質量方面最終追求的目的,質量目標要從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到相關職能層次人員,層層建立,上下一致。2.檢查要點2.1檢查企業的質量目標是否由企業最高管理者批準并發布,文件的分發范圍是否輻射到從企業決策層到執行層的各個層面;2.2檢查企業制定的質量目標是否清晰明確,具有測量性;2.3查看企業對質量目標的分解落實是否體現了對藥品預定用途和注冊要求的充分執行。3.風險點企業未建立質量目標或質量目標不清晰、不具體,企業各層次各部門間難以始終圍繞確保所生產的藥品符合預定用途和注冊要求,開展有效的生產質量管理活動。4.典型案例分析4.1以文件形式形成的質量目標,發放范圍僅在公司生產部門、質管部門和行政辦公室,沒有發放至所有與藥品質量有關的部門或機構;4.2質量目標文件內容用語多以諸如“確保生產經營規范性、合法性,確保質量安全有效、確保體系有效運行,提升公司質量信譽”等大話套語代替質量目標,缺少可度量、定性或定量的“干貨”內容。第六條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應當確保實現既定的質量目標,不同層次的人員以及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共同參與并承擔各自的責任。1.條款解讀1.1實現既定的質量目標,企業的高層管理者是關鍵,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按照需要提供必需的資源保障和支持,包括人力資源保障、物質資源保障和規章制度保障以及必要的財力支持;協調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1.2質量目標應分解到各不同層級、各個部門,包括供應商、經銷商在內的各級各類人員在實現質量目標工作中共同參與并承擔各自的職責。2.檢查要點2.1檢查企業是否將質量目標進行了層層分解;通過對相關部門及人員的交談,了解企業各層次各級各類人員是否已明確自己在實現質量目標中應完成的目標任務和承擔的相應職責;2.2檢查企業高層管理者是否已為實現既定的質量目標提供了足夠的資源保障和支持;2.3檢查企業是否對質量目標實施情況進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監測,對完成質量目標過程中的問題是否進行不斷總結和改進;2.4檢查企業與物料供應商、產品經銷商是否簽訂有與質量目標相關的職責協議。3.風險點企業高層管理者不能為實現既定質量目標提供足夠的資源保障,適時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實現質量目標將成一紙空文。4.典型案例分析4.1企業的質量目標分解到相關部門后,各部門沒有根據企業質量目標要求,設計自己部門內部各崗位的考核指標,定期進行考核;4.2部分企業對部門完成質量目標的考核沒有記錄,對完成質量目標工作中的問題沒有及時進行梳理總結并協調解決,致使有的問題多次、重復出現而得不到改進。分析原因是這類企業沒有真正理解制定質量目標的意義是什么,把制定和實施質量目標視同為是“規定”,是“監管部門的要求”,沒有認識到制定與實施質量目標是確保所生產藥品能持續穩定“合格”的需要。第七條企業應配備足夠的、符合要求的人員、廠房、設施和設備,為實現質量目標提供必要的條件。1.條款解讀1.1本條對人員、廠房、設施、設備的要求中,有兩個關鍵詞:“足夠”和“符合要求”;足夠與符合要求均以能滿足企業產品生產需要為判定標準。人力資源和必備的基礎物質資源是實現質量目標的前提和基礎,但不得因“足夠”和“符合要求”就一味追求“高、大、上”而忽視其適用性;1.2人員的符合性,既要考慮專業學歷、技術資格,更要考慮能勝任中藏醫藥生產的經驗和實際工作能力;1.3堅持“事有人做,責有人擔”的人員配備原則,既滿足生產質量管理要求,又不浪費人力資源;1.4廠房、設施、設備的空間、數量、性能,要能滿足生產品種的需要。2.檢查要點2.1檢查企業各組織機構、各相關崗位人員配備是否存在一人多崗多職情況,對多崗多職人員是否有足夠的精力和時間去履行不同崗位的工作職責,出現時間沖突時,有無應對措施;2.2各層次相關人員的基礎學歷背景或技術要求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或實際工作需要(注:人員要求在后面章節有專述,但對從事中藏藥生產的人員要求,應兼顧專業學歷和實際工作經歷、經驗,不能忽視實際工作經驗和能力);2.3檢查企業的生產功能間、倉貯場所是否與生產產能相匹配,現場是否存在功能間混用、嚴重不足情況;2.4檢查企業配備的生產設備、檢驗設備儀器是否能正常運行,是否能滿足生產和檢驗需要。生產設備之間產能是否相匹配,是否存在不匹配情況。3.風險點3.1人員配備數量嚴重不足,一人多崗多職,易出現工作中的人為差錯風險;3.2廠房、設施、設備不足,易發生生產過程中的污染、交叉污染、混淆等風險。4.典型案例分析4.1隨著企業產能的增加,企業廠房、車間功能間和倉貯空間面積不能滿足生產和貯存需要,車間的功能間被任意改變用途;4.2人員配置偏少,一人多崗多職,嚴重影響崗位人員履職盡責義務;4.3設施、設備的局部增減調整,影響藥品生產線的整體協調性;關于人員及廠房設施設備,在后面的“機構與人員,廠房設施、設備章節進一步闡述。第二節質量保證第八條質量保證是質量管理體系的一部分。企業必須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同時建立完整的文件體系,以保證系統有效運行。1.條款解讀1.1本條明確了質量管理體系與質量保證的關系,質量保證是質量管理體系的一部分中的一部分,因為藥品GMP是質量管理體系的一部分,而質量保證是藥品GMP的一部分;1.2要求企業必須要建立質量保證系統,為日常質量保證工作的開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1.3以完整的文件體系規定質量保證系統的組成及運行,質量保證系統規定的組成及運行要體現“完整”,應涵蓋與產品質量有關的物料、驗證、生產、檢驗、放行、銷售、上市后研究,不良反應監測與報告等所有環節。2.檢查要點2.1查看企業是否以文件的形式建立有質量保證系統;質量保證系統的組成及運行是否涵蓋與產品質量有關的所有因素;2.2查看企業質量保證系統的文件體系制定是否內容完整、清晰;企業的各項與質量相關的活動是否都能夠有章可循、有制度(規程、規定)可依;2.3通過對企業的現場檢查,判定企業所建立的質量保證系統是否在企業各部門、各環節得到了有效運行。3.風險點沒有完整且有效運行的質量保證系統對所有與產品質量有關的活動進行把關,確保產品全生命周期符合藥品注冊要求和預定用途將是一句空話。4.典型案例分析按照藥品管理法第三章“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相關規定及《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對委托生產的相關規定,許多企業的質量保證系統文件,尚未進行與上述內容有關的增、修訂。第九條質量保證系統應當確保(一)藥品的設計與研發體現本規范的要求;(二)生產管理和質量控制活動符合棲規范的要求;(三)管理職責明確;(四)采購和使用的原輔料和包裝材料正確無誤;(五)中間產品得到有效控制;(六)確認、驗證的實施;(七)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檢查、檢驗和復核;(八)每批產品經質量受權人批準后放行;(九)在貯存、發運和隨后的各種操作過程中有保證藥品質量的適當措施;(十)按照自檢操作規程,定期檢查評估質量保證系統的有效性和適用性。1.條款解讀本條款詳細描述了質量保證系統所涵蓋的范圍,是對第八條質量保證系統所涉內容要求的進一步明確與細化。特別要關注本條第(九)款“在貯存、發運和隨后的各種操作過程中有保證藥品質量的適當措施”。表明藥品不僅要在放行前嚴格質量控制與保證,經批準放行后,藥品在廠內的貯存、發運和離開工廠后的各項操作中仍然要有適當的措施保證藥品質量不受影響。離開工廠后的“隨后的各種操作”包括哪些方面需要企業根據各自不同的生產經營模式,補充完善各自不同的質量保證內容。2.檢查要點2.1查閱企業質量保證系統文件,了解其內容是否涵蓋了本條所涉及的十項內容的全部,可以通過文件清單對應檢查;2.2檢查質量保證部門工作職責履行情況,可以通過檢查培訓、考核記錄、現場詢問等方式了解質量保證部門相關人員是否已經明白各自的工作職責;2.3通過對企業質量保證體系中相關系統(如物料系統、公用工程保障系統、生產系統等)進行檢查,綜合評判企業質量保證系統的可行性和有效性;2.4結合綜合檢查情況,綜合評判企業各部門、各崗位職責是否明確、完善,有無交叉重疊和漏項,對日常質量保證工作是否進行了自檢;是否根據自檢及質量回顧、趨勢分析結果,適時完善質量管理過程,并對發現的問題經風險評估采取糾正與預防措施,對糾正與預防措施有效性進行評價。3.風險點質量保證系統顧名思義是保證產品質量的重要系統,質量保證系統要保證的范圍是產品的全生命周期,若有任何的缺失,均會造成產品質量風險,所以必須要全面確保。4.典型案例分析某公司質量保證系統的文件對公司內部從人員配備、物料、生產、質量控制與保證,廠房設施設備,確認與驗證直至計算機化管理均有比較系統的明確要求,但缺少產品設計與研發環節的質量保證要求和技術轉移過程如何確保產品質量的質量保證內容。從質量角度講,該公司若從事產品研發或涉及藥品技術轉移,那么該環節的質量保證處于失控狀態。第十條藥品生產管理的基本要求:(一)制定生產工藝,系統地回顧并證明其可持續穩定地生產出符合要求的產品;(二)生產工藝及其重大變更均經過驗證;(三)配備所需的資源,至少包括:1.具有適當的資質并經培訓合格的人員;2.足夠的廠房和空間;3.適用的設備和維修保障;4.正確的原輔料,包裝材料和標簽;5、經批準的工藝規程和操作規程;6、適當的貯存條件。(四)應當使用準確、易懂的語言制定操作規程;(五)操作人員經過培訓,能夠按照操作規程正確操作;(六)生產全過程應當有記錄,偏差均經過調查并記錄;(七)批記錄和發運記錄應當能夠追溯批產品的完事歷史,并妥善保存,便于查閱;(八)降低藥品發運過程中的質量風險;(九)建立藥品召回系統,確保能夠召回任何一批已發運銷售的產品;(十)調查導致藥品投訴和質量缺陷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類似質量缺陷再次發生。1.條款解讀本條款明確了藥品生產質量管理的十項基本要求。并逐項明確各項生產質量管理活動的基本操作原則。2.檢查要點2.1檢查企業是否配備有經過培訓合格,能夠按照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的崗位人員,適用的、基本能滿足企業產品生產需要的生產設施、設備;使用的原輔料、包裝材料是否正確,符合藥用要求;制定的操作規程是否語言簡潔,通俗易懂;倉貯設施、車間布局能否滿足生產、貯存需要;2.2檢查企業關鍵設施、設備和生產工藝及其重大變更是否經過確認與驗證或備案;生產、檢驗、發運全過程是否有記錄,并妥善保存記錄便于追溯;2.3檢查企業是否建立有偏差處理、投訴處理、不良反應監測與報告系統,發生的偏差或質量缺陷是否對其產生的原因進行調查并制訂糾正與預防措施;2.4檢查企業是否建立有藥品召回系統。3.風險點藥品生產質量管理中存在的風險點較多,要特別關注:人員培訓效果考核,確保正確操作;設備處于良好狀態,確保設備性能能滿足生產工藝要求;正確使用物料,防止差錯發生;嚴格執行工藝規程和操作規程,確保持續穩定生產出符合要求的產品;做好全過程的應有記錄,確保批產品的完整歷史和可追溯性;做好偏差和質量缺陷調查,持續改進,提升產品工藝水平。4.典型案例分析4.1對偏差疏于管理。某公司的片劑生產過程中,壓片工序正在生產160409批,但在收集的已壓片的顆粒桶簽中發現有一張“160410”批的顆粒桶簽,直至現場檢查結束,公司也未對該差錯作為偏差進行調查處理;個別企業一年兩年均沒有一起偏差發生;4.2個別企業的召回管理規程中,沒有體現系統性,把召回工作落實到一個部門,缺少部門間的協調。第三節質量控制第十一條質量控制包括相應的組織機構、文件系統以及取樣檢驗等,確保物料或產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檢驗,確認其質量符合要求。1.條款解讀本條款明確了質量控制的范圍和目的。范圍包括組織機構的設置、文件系統的建立、物料或產品的取樣、檢驗等。目的是要確保使用的物料要真,且符合要求,確保產品符合放行標準。體現了對藥品質量控制要從“組織保證,體系支持,從原材料控制”的系統理念。2.檢查要點2.1查看企業質量控制的組織機構圖是否合理,是否有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負責對物料及產品的取樣、檢驗工作;2.2查看企業是否建立有質量控制的文件系統,包括管理制度,物料及產品的質量標準、操作規程、記錄等;2.3查看企業對物料或產品在放行前是否進行了必要的檢驗。其中產品在放行前需按標準進行全項檢驗。3.風險點對使用物料的取樣、檢驗缺失會直接導致產品質量風險;對產品放行前取樣、檢驗不實,既存在法規風險,又存在產品上市風險。4.典型案例分析許多企業對物料檢測項目的確定照抄照搬標準內容,沒有針對“符合藥用要求”的需要制定檢測內容和標準。需要明確符合“標準”的原料,不一定能生產出合格的成品,因為物料的標準是最基本的質量要求,如中藥材的藥典標準是中藥材可以作為藥用的最低標準,但它不一定是符合成品藥生產用的物料標準。因為在藥品生產過程中,各生產操作環節,都會對原料中的某些物質成份造成一些損失,如中藏藥材在提取濃縮過程中,它們中間的某些成份會因生產過程而流失。所以在中藏藥生產,其原料標準的制定,應按照中藏藥的特點和要求確定。第十二條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一)應當配備適當的設施、設備、儀器和經過培訓的人員,有效、可靠地完成所有質量控制的相關活動。(二)應當有批準的操作規程,用于原輔料、包裝材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和成品取樣、檢查、檢驗以及產品穩定性考察,必要時進行環境監測,以確保符合本規范的要求。(三)由經授權的人員按照規定的方法對原輔料、包裝材料、中間產品、等包裝產品和成品取樣。(四)檢驗方法應當經過驗證或確認。(五)取樣、檢查、檢驗應當有記錄,偏差應當經過調查并記錄。(六)物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和成品必須按照質量標準進行檢查和檢驗,并有記錄。(七)物料和最終包裝的成品應當有足夠的留樣,以備必要時的檢查或檢驗;除最終包裝容器過大的成品外,成品的留樣包裝應當與最終包裝相同。1.條款解讀1.1對質量控制實驗室人員配置及必要的設施、設備、儀器配置要求。人員能勝任本職工作,設施、設備、儀器講求適當、適用,滿足開展質量控制活動要求;1.2質量控制活動的開展,均要有批準的操作規程。包括對原輔料、包裝材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成品的取樣、檢查、檢驗,產品穩定性考察,環境監測等,均要按操作規程進行;1.3對檢驗方法要驗證或確認,檢驗結果的判定以物料或產品標準為依據;1.4物料和成品需留樣,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不留樣;物料的留樣包裝,企業自定,無法規要求,成品的留樣包裝,除過大的包裝容器(如原料藥)外,與最終包裝相同。2.檢查要點2.1查看企業檢驗場所功能間布局,檢驗設備、儀器配置情況,確認是否與企業在產產品,產能相適應;2.2查看QA、QC人員配置及培訓情況,通過交談或實際操作,確認其是否能勝任本職工作。2.3抽查物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成品是否按規定進行取樣、檢查和檢驗;取樣人員是否有授權并經培訓,取樣、檢查、檢驗是否有記錄;有無偏差,出現偏差是否調查并記錄;2.4結合檢查物料臺帳,批生產記錄,抽查對應的檢驗記錄、儀器使用記錄、實驗室檢驗物質領用、發放、使用記錄、是否具有嚴密的邏輯關系;2.5查看企業是否制定有留樣觀察和產品穩定性考察規程并組織實施。3.風險點3.1檢驗設備、儀器配置不齊或不適用,不能有效確保原輔料、包裝材料和產品的質量,存在對檢驗結果的偏差或漏檢風險;3.2檢驗人員技術能力達不到工作要求,實際操作不按規程進行,易對物料及產品的檢測結果產生誤判風險。4.典型案例分析4.1選擇成品穩定性考察條件,沒有涵蓋產品注冊標示貯存條件全部范圍。如標過貯存條件為常溫品種,選擇穩定性考察條件應為300C+20C,而不應選擇250C+20C或300C+20C。300C+20C的考察條件,涵蓋了常溫貯存的苛刻要求。4.2對物料留樣包裝的使用理解有誤。中藥材的留樣包裝沒有統一的規定,飲片的留樣包裝以市售最小銷售單元的包裝,生產制劑用自制飲片,留樣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個別地方要求企業對中藥材、制劑用飲片留樣使用統一的“小棉麻編織袋”或“專用留樣袋,這是沒有法規依據的。分析:無論是穩定性考察條件的選擇不當,還是執行留樣包裝的不恰當規定,就企業的角度講,是質量保證部門相關負責人員學習、理解法律法規精神不夠所致。第四節質量風險管理第十三條質量風險管理是在整個產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顧的方式,對質量風險進行評估、控制、溝通、審核的系統過程。1.條款解讀質量風險管理是藥品GMP(2010修訂)引入的對藥品質量控制與保證的新理念,質量風險管理是一個系統化的過程,是對產品在整個生命周期中,對風險的識別、衡量、控制以及評價的過程。本條提出了在藥品質量管理中,要引入質量風險管理理念,采取前瞻性或者回顧性的方式,對藥品在整個生命周期中可能發生的質量風險進行評估、控制、溝通、審核。是一條原則性的規定。2.檢查要點2.1查看企業是否建立了質量風險管理規程。質量風險管理規程的內容是否規定了質量風險管理的原則、流程、質量風險管理的方式、如何編寫質量風險評估報告等;2.2查看企業質量風險管理的應用領域是否涵蓋了整個產品生命周期的全部;對藥品GMP要求的廠房選址,廠房設施設備多品種共用的可行性、關鍵設施設備、關鍵部件的控制、工藝過程的風險管理、物料供應商管理、變更控制、偏差調查處理、糾正與預防措施程序、物料及產品貯存與發運管理、物料及產品年度質量回顧等是否運用了風險管理手段進行了風險評估;2.3抽查企業開展質量風險評估的實例,了解企業是否具有質量風險管理理念,是否掌握了質量風險管理的方法。3.風險點質量風險管理是通過前瞻性的評估預判,將可能發生的質量風險控制到最低,防患于未然,通過回顧方式,不斷完善提升質量管理和控制措施,查漏補缺。沒有質量風險管理理念,物料使用質量難以保證,生產過程控制得不到保證,產品全生命周期質量安全隱患風險得不到有效消除或降低。第十四條應當根據科學知識及經驗對質量風險進行評估,以保證產品質量。1.條款解讀質量風險管理的識別、分析、評價很難獲得精確的答案,不同的人對同一環節,同一事件風險識別、分析、評價結果都會不一樣;同一風險,發生在不同產品、不同環節,其風險結果程度也會不一樣。本條基于風險管理這一特性,明確了對藥品生產的質量風險管理,進行質量風險評估要依據科學知識及豐富的實踐經驗進行。要選用具有足夠知識和經驗,并具有很強判斷力的人員擔當質量風險評估工作,進行有效的質量風險評估。2.檢查要點2.1查看企業質量風險評估管理程序文件,是否明確由具有相關專業背景(最好為多專業背景),具有一定工作經歷和經驗,具有較強判斷能力的人員參與質量風險評估工作;2.2查看企業質量風險評估實例,了解參與質量風險評估組成人員情況,看企業開展質量風險評估工作是由一個人或少數幾個人完成,還是由不同相關專業、相關部門人員共同完成,據此判斷企業是否真實有效地開展質量風險評估工作。3.風險點評估風險是為了更好的規避風險,規避風險的關鍵是要識別風險,識別風險的關鍵又是要有具有識別風險能力的人去完成。沒有具有科學知識和經驗,且具有較強判斷能力的人負責質量風險管理工作,企業會存在潛在的質量風險。4.典型案例分析某公司的《質量風險管理程序》規定,質量風險管理由公司質量部一個部門全權負責,抽查公司的質量風險評估報告,該報告的內容,除對質量部門的檢驗工作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了簡單的評估分析外,其余與產品質量相關的可能風險,如物料、生產、廠房設施、設備、確認與驗證、偏差調查、產品發運等均未涉及。這樣的風險評估報告只能算質量管理部門對檢驗工作的風險評估。第十五條質量風險管理過程所采用的方法、措施、形式及形成的文件應當與存在風險的級別相適應。1.條款解讀本條款強調質量風險管理應根據可能存在風險的低、中、高級別,采用與之相適應的質量風險管理方法、措施。針對不同級別的質量風險,所用的方法和形成的文件的方式可以不同,可以單獨形成風險評估報告,也可以在內部程序文件(如偏差處理、變更控制、供應商評估、物料及產品質量回顧,接受檢查后的缺陷項目整改報告等)運行中進行風險評估。2.檢查要點2.1查看企業質量風險管理規程是否明確質量風險級別,是否根據不同質量風險級別確定了質量風險管理的方法、措施、形式;2.2企業的質量風險管理理念是否在物料管理、生產管理、質量管理、設施設備管理等過程中得到了實際運用;2.3查看企業質量風險管理實例,檢查企業質量風險評估報告或內部程序運行中的質量風險評估內容與企業的《質量風險管理規程》的要求是否基本一致。3.風險點在藥品生產過程中,風險隨時都會發生,沒有科學預判,一旦發生不可控的高風險,將會直接影響產品質量,所以企業必須有質量風險管理理念,并將質量風險管理理念貫徹到產品全生命周期。4.典型案例某企業新增物料供應商后,對新增的物料采取了驗證生產,以降低可能發生的質量風險,確保其產品的持續穩定,這是變更物料供應商后采取的防控質量風險的有效措施之一,但在企業的《質量風險管理規程》中沒有這類防控措施要求,也沒有將這種防控措施通過修訂文件的形式進行固化。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引入風險管理理念,是藥品GMP(2010年修訂)新增加的內容,各企業均是在探索中執行,沒有一個完整的、標準的模式與答案,所以不同企業執行結果會參差不齊。只要企業有了質量風險管理理念,知道應該怎樣控制和降低質量風險,采取了相應的控制和降低質量風險措施,都應該給予肯定。專業術語(1)質量管理體系:是指在質量方面指揮和控制組織的管理體系。是組織內部建立的為實現質量目標所必需的、系統的質量管理模式,是組織的一項戰略決策。一般包括管理活動、資源提供、產品實現以及測量、分析與改進活動相關的過程組織。可以理解為涵蓋了從確定客戶需求、設計研制、生產、檢驗、銷售、交付之前全過程的策劃、實施、監控、糾正與改進活動的要求。一般以文件化的方式,成為組織內部質量管理工作的要求。(2)質量風險管理:是一個系統化的過程,是對產品在整個生命周期過程中,對風險識別、衡量、控制以及評價的過程。(3)質量目標:指組織在質量方面為滿足要求和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方面的承諾和追求的目標。質量目標一般包括中長期質量目標、年度質量目標和短期質量目標。知識鏈接(1)《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8號)(2)藥品記錄與數據管理規范(征求意見稿)(3)計算機化系統(附錄10)第三章機構與人員本章節對藥品生產周期制定了一個框架,包括機構、關鍵人員等,明確了應該有相應的組織機構,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生產負責人、質量受權人等關鍵人員的資質要求和職能職責,為保證產品生產質量,還提出了對人員培訓和健康的管理要求,對進入生產區特別是潔凈區提出了更衣等要求。條款解析第一節原則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與藥品生產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并有組織機構圖。企業應當設立獨立的質量管理部門,履行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的職責。質量管理部門可以分別設立質量保證部門和質量控制部門。1.條款解讀本條款強調企業應將各級管理機構的設置及相互關系以文件形式明確,并形成企業組織機構圖和部門崗位設置圖。強調設置單獨的質量管理部門,以保證質量管理工作的獨立性。質量管理工作的職責范疇涵蓋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的全過程。2.檢查要點2.1查看企業是否有組織機構圖2.1.1查看組織機構圖是否與企業現行機構設置一致;是否能體現企業各部門的設置、職責范圍及各部門之間的關系。2.1.2查看各個部門設置是否合理,與企業規模、經營管理方式、職責分配是否相適應,隸屬關系是否明確。2.1.3查看組織機構圖中是否明確各部門名稱,查看各部門負責人的任命文件。2.2查看質量管理部門設置。2.2.1查看質量管理部門是否獨立設置并制定部門職責,關注是否有獨立履行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的職責。2.2.2查看質量管理部門是否能對與藥品質量有關的其他部門按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進行監督和制約。2.2.3查看質量管理部門各個具體崗位是否均有其相應的崗位職責,設置的職責是否與生產管理職責有交叉。3.風險點組織機構缺失,容易造成崗位職責履行不到位。4.典型案例及分析某企業文件中的組織機構(與生產有關主要的職能部門)同公司一些宣傳欄不相同,如公司文件設有單獨設備部,但是宣傳欄無設備部門,其職能是生產部人員行使。公司藥品GMP文件設置的組織機構同公司實際的組織機構不一致,導致職責不明確,可能會導致設備未按照藥品GMP文件規定定期維護保養。第十七條:質量管理部門應當參與所有與質量有關的活動,負責審核所有與本規范有關的文件。質量管理部門人員不得將職責委托給其他部門的人員。1.條款解讀本條款規定企業應明確質量管理部門在組織機構和質量保證體系中的職責。質量管理部門應參與所有與質量有關的活動,并審核企業藥品GMP系統文件,其工作職責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委托、授權給其它部門。2.檢查要點2.1查看質量管理部門是否以文件的形式規定了職責。2.2查看職責中是否規定了質量管理部門應參與所有與質量有關的事務,負責審核所有與本規范有關的文件。2.3抽查部分相關主體文件,查看是否經過質量管理部門審核(如質量負責人和質量受權人等簽字)。2.4查看質量管理部門人員的職責是否有委派給其它部門或人員的現象(如將車間檢驗工作交給車間人員)。3.風險點質量管理部門是藥品GMP中非常重要的部門,質量管理部門職責不明確,將本部門的崗位職責委托給其他部門(如車間檢驗委托車間人員,原料取樣委托庫管),取樣不具有代表性,可能導致檢測結果不真實,檢測結果與產品實際質量有偏差。4.典型案例及分析企業將中間產品檢驗委托給車間人員,將原料取樣工作委托給庫房人員。以上做法明顯違背了本條款規定,中間產品車間自己檢測,很可能不合格做成合格,同時庫房人員可能不熟悉取樣工作,如取樣方法、取樣件數、取樣部位、取樣量等,導致取樣產品不具有代表性或者污染樣品。第十八條:企業應當配備足夠數量并具有適當資質(含學歷、培訓和實踐經驗)的管理和操作人員,應當明確規定每個部門和每個崗位的職責。崗位職責不得遺漏,交叉的職責應當有明確規定。每個人所承擔的職責不應當過多。所有人員應當明確并理解自己的職責,熟悉與其職責相關的要求,并接受必要的培訓,包括上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1.條款解讀本條款要求企業根據部門和崗位需求配備足夠數量的管理和操作人員,以文件形式規定每個部門和崗位在組織內的職責和工作量。所有人員均應進行崗位職責的培訓,確保能夠明確理解職責,熟悉相關要求,具備相應的知識、技能和經驗。2.檢查要點2.1檢查企業人員花名冊。重點查看崗位人員(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質量受權人、生產負責人、質檢員等)學歷、培訓、實踐經驗等資質和技能是否與崗位相適應。相關人員是否能夠提供學歷、職稱相關材料相關原件,查看是否與人員一覽表內容一致。2.2查看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數量是否滿足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實際需要(檢驗和生產人員與生產規模是否相適應)。2.3查看是否以文件形式制定了各部門及負責人、各崗位的崗位職責。2.4通過現場檢查,考核各崗位人員是否理解本崗位職責,是否能夠承擔起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工作量,崗位人員是否承擔過多職責。2.5查看培訓檔案,抽查部分人員是否進行了崗前培訓和與本崗位工作要求相適應的繼續教育(如崗位設備操作,崗位操作,職能職責培訓),記錄是否及時齊全真實。2.6從事特殊崗位(如高風險操作區)操作的人員應接受與特定操作有關的知識的培訓,實際工作能力是否與崗位需求相適應,必要時應該符合其行業的規定(如壓力容器應該取得相應機構發放的操作證,鍋爐應該有相應機構發放的上崗證書等)。3.風險點無足夠數量并具有適當資質(含學歷、培訓和實踐經驗)的管理和操作人員,崗位職責不明確,導致藥品GMP整個過程中某些交叉職責無人履行,或某個崗位職責過多,導致其無法履行所有職責。4.典型案例及分析4.1公司員工上崗或者調崗未進行崗前培訓,不能保證其在崗位上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開展崗位工作。4.2某公司一人兼多職,某公司企業負責人兼職質量受權人和質量負責人,從藥品GMP條款上只規定了生產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不得兼任,但是由于企業負責人是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而條款有規定公司不得影響質量受權人行使質量否決權等,職責上有一定的重合,建議企業負責人不要再兼質量受權人、質量負責人、生產負責人等關鍵崗位職務。第十九條:職責通常不得委托給他人。確需委托的,其職責可委托給具有相當資質的指定人員。1.條款解讀本條款對有關工作職責的委托管理做出明確的規定,通常不得委托;確需委托的,可委托給具有相當資質的指定代理人。企業應以文件的形式對工作職責的委托進行管理,建立工作委托操作流程,確保員工工作的專屬性,以保證同崗位的工作人員具備相應資質和委托工作質量的有效性。2.檢查要點2.1查看企業職責委托管理的文件或規程,是否明確了職責委托的要求,是否詳細規定了委托范圍、流程、協議、時限和受委托人的資質要求等。2.2查看企業有無職責委托情況,已委托職責的實際履行情況和受委托人的資質是否符合委托管理文件或規程的要求,受委托人履行職責是否符合或超出委托的范圍和時限。2.3工作職能可以委托,但責任不能委托。2.4評估委托工作是否能保證產品質量,一般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質量受權人、生產負責人等關鍵人員建議不進行委托(防止企業關鍵人員不在崗在職的情況)。3.風險點被委托人不具備受托工作的資質,導致委托人無法勝任委托工作,委托工作容易出現差錯。4.典型案例及分析4.1某公司質量受權人由于生病或出差等情況,將質量受權人的放行權口頭委托給質量負責人或企業負責人,無正式的委托文件。4.2有委托文件,但是被委托人未經過相關被委托事項的培訓,不懂委托事情的處理方式,如質量受權人生病或出差期間將放行權委托給質量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未進行放行等規程的培訓,不知道產品放行的流程。第二節關鍵人員第二十條:關鍵人員應當為企業的全職人員,至少應當包括企業負責人、生產管理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和質量受權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和生產管理負責人不得互相兼任。質量管理負責人和質量受權人可以兼任。應當制定操作規程確保質量受權人獨立履行職責,不受企業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干擾。1.條款解讀本條款明確了企業的關鍵人員至少應當包括企業負責人、生產管理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和質量受權人,且應為企業的全職工作人員;明確了質量管理人員與生產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任的原則。企業應當確保質量受權人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的獨立性,企業負責人等管理層以及其他部門人員不得干擾質量受權人履行其職責。一般是企業關鍵人員與企業簽訂了勞動用工合同即視為全職人員。2.檢查要點2.1查閱企業生產管理和質量管理負責人的任命書,是否互相兼任。2.2檢查生產管理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質量受權人是否為本企業的全職人員(日常簽字、考勤表、工資表、),是否以書面的形式規定了企業負責人、生產管理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和質量受權人等關鍵人員的職責,是否與藥品生產許可證上的關鍵人員一致。是否有勞動用工合同,是否在藥監部門備案。2.3查看質量受權人的職責,并結合現場抽查產品放行記錄等情況,確認質量受權人是否能夠獨立履行產品放行職責。3.風險點關鍵人員不是全職、不在崗位履行職責或質量受權人不具有獨立履行職責權利,企業藥品GMP實施過程失去了有效的監控。4.典型案例及分析4.1企業關鍵人員未在本企業購買社保,或者勞動合同也沒明確社保購買方式。4.1.1在其他公司購買社保,如該公司屬于集團公司,有總公司的調令。但是工資表、日常會議、審核簽字等無該員工簽字,或簽字字跡與本人不一致等證明其未在崗位履行職責,存在掛職嫌疑。4.1.2該公司不是集團公司,該關鍵人員在其他公司購買社保,存在掛職嫌疑。4.1.3關鍵人員長期委托其他人履行職責(如一個月以上),未對該接受委托履職人員情況進行評估確認(評估是否為掛職行為)。第二十一條: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是藥品質量的主要責任人,全面負責企業日常管理。為確保企業實現質量目標并按照本規范要求生產藥品,企業負責人應當負責提供必要的資源,合理計劃、組織和協調,保證質量管理部門獨立履行其職責。1.條款解讀本條款規定的企業負責人是指《藥品生產許可證》上注明的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作為企業的最高管理者,是藥品質量的主要責任人,其主要工作職責是完成質量目標、合理配備資源、維護質量管理部門的工作獨立性等。2.檢查要點2.1查看企業負責人的職責文件,是否明確其在生產和質量管理中的職責。2.2通過談話了解企業負責人參與企業日常管理,是否有干擾和妨礙質量管理部門獨立履行其職責的行為。2.3企業負責人不要求每日在崗,但是不能長期不在崗。3.風險點企業負責人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如果該人員不是全職或者不懂企業藥品GMP管理,不履行職責,不提供必要的資源等,導致公司藥品GMP無法貫徹實施。4.典型案例及分析無第二十二條:生產管理負責人(一)資質:生產管理負責人應當至少具有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藥師資格),具有至少三年從事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藥品生產管理經驗,接受過與所生產產品相關的專業知識培訓。(二)主要職責:1.確保藥品按照批準的工藝規程生產、貯存,以保證藥品質量;2.確保嚴格執行與生產操作相關的各種操作規程;3.確保批生產記錄和批包裝記錄經過指定人員審核并送交質量管理部門;4.確保廠房和設備的維護保養,以保持其良好的運行狀態;4.確保完成各種必要的驗證工作;6.確保生產相關人員經過必要的上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并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培訓內容。1.條款解讀1.1本條款規定了生產管理負責人的資質和職責要求,以保證從事藥品生產管理人員具備必要的知識、教育背景和履行職責的能力。1.2要求生產管理負責人的資質條件至少具有本科學歷。考慮到我國高等教育歷史發展的原因和部分企業從事生產管理負責人的實際情況,增加了中級技術職稱與執業藥師資格,也可等同作為資質條件。1.3根據藥品GMP有關生產管理的工作范圍,明確了生產管理負責人的6項主要職責,強調生產過程是保證藥品質量的重要環節。2.檢查要點2.1查看生產管理負責人的資質,包括學歷、職稱、執業藥師、各類培訓證書等材料,關注生產負責人是否具有規定的藏醫藥或與藏醫藥相關專業、藥學(或中級職稱或執業藥師)或相關專業學歷,重點考核其適應工作的能力。2.2查看人事檔案是否詳細記錄生產管理負責人工作經歷,確認其生產管理經驗是否符合要求。2.3查看生產管理負責人的培訓檔案,確認是否有關于生產管理方面的培訓或考核記錄。2.4查看生產管理負責人崗位職責是否涵蓋本條款規定的6項主要職責。3.風險點生產負責人是藥廠生產的關鍵負責人,履行職責的能力直接影響到產品生產過程藥品GMP的執行情況。4.典型案例及分析4.1生產負責人的學歷造假,2002年之后畢業的,在學信網上查不到本人的學歷信息。4.2不是藥學及相關專業(醫學、生物、化學、制藥工程、生命科學、藏醫藥學等)。第二十三條:質量管理負責人(一)資質:質量管理負責人應當至少具有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藥師資格),具有至少五年從事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其中至少一年的藥品質量管理經驗,接受過與所生產產品相關的專業知識培訓。(二)主要職責:1.確保原輔料、包裝材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和成品符合經注冊批準的要求和質量標準;2.確保在產品放行前完成對批記錄的審核;3.確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檢驗;4.批準質量標準、取樣方法、檢驗方法和其他質量管理的操作規程;4.審核和批準所有與質量有關的變更;6.確保所有重大偏差和檢驗結果超標已經過調查并得到及時處理;7.批準并監督委托檢驗;8.監督廠房和設備的維護,以保持其良好的運行狀態;9.確保完成各種必要的確認或驗證工作,審核和批準確認或驗證方案和報告;10.確保完成自檢;11.評估和批準物料供應商;12.確保所有與產品質量有關的投訴已經過調查,并得到及時、正確的處理;13.確保完成產品的持續穩定性考察計劃,提供穩定性考察的數據;14.確保完成產品質量回顧分析;15.確保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人員都已經過必要的上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并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培訓內容。1.條款解讀1.1本條款規定了質量管理負責人的資質和職責要求,以保證從事藥品質量管理人員具備必要的知識、教育背景和履行職責的能力;1.2規定了質量管理負責人的資質條件至少具有本科學歷。考慮到我國高等教育歷史發展的原因和部分企業從事質量管理負責人的實際情況,增加了中級技術職稱、執業藥師資格也可等同作為符合要求的資質條件。2.檢查要點2.1查看質量管理負責人的資質,包括學歷、職稱、執業藥師、各類培訓證書等材料,重點關注質量負責人是否具有規定的具有藏醫藥或與藏醫藥相關專業、藥學(中級職稱或執業藥師)及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重點考核工作的能力。2.2查看人事檔案(簡歷或其社保購買情況)是否詳細記錄質量管理負責人的工作經歷,特別是至少有一年的藥品質量管理經驗,確認其質量管理經驗是否符合要求。2.3查看質量管理負責人的培訓檔案,確認是否有關于質量管理方面的培訓或考核記錄。2.4查看質量管理負責人崗位職責是否涵蓋本條款規定的15項主要職責。2.5同時檢查相關的文件是否有質量負責人簽字,如供應商評估、自檢等是否有質量負責人簽字。3.風險點質量負責人是藥企關鍵負責人,其相關資質和履行職責的能力直接關系到整個藥品GMP系統中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的執行情況。4.典型案例及分析4.1質量負責人的學歷造假,2002年之后畢業的,在學信網上查不到本人的學歷信息。4.2質量負責人學習的漢語言文學,不是藥學及相關專業(醫學、生物、化學、制藥工程、生命科學等),也不具有藏醫藥及其相關專業背景。第二十四條:生產管理負責人和質量管理負責人通常有下列共同的職責:(一)審核和批準產品的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等文件;(二)監督廠區衛生狀況;(三)確保關鍵設備經過確認;(四)確保完成生產工藝驗證;(五)確保企業所有相關人員都已經過必要的上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并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培訓內容;(六)批準并監督委托生產;(七)確定和監控物料和產品的貯存條件;(八)保存記錄;(九)監督本規范執行狀況;(十)監控影響產品質量的因素。1.條款解讀1.1本條款將藥品生產質量管理理念提升到全面質量管理的高度,是每一個相關部門的重要工作職責。1.2強調生產與質量管理負責人應共同承擔有關藥品生產質量的職責,包括審文件、查設備、做驗證、搞培訓、抓執行等關鍵環節。1.3生產與質量管理負責人應共同承擔的職責在實際工作中體現在對關鍵文件的共同審核和批準,如工藝規程、批生產記錄、培訓計劃、評估報告、驗證計劃與文件等生產質量文件。1.4體現了生產與質量部門在共同實施藥品GMP工作中的分工與協作。2.1檢查要點2.1查看生產管理負責人和質量管理負責人崗位職責文件中是否含有本條款的要求。2.2查看崗位職責中對于共同職責是否明確了各自的權利和責任,關鍵文件的審核和批準是否有相應人員共同簽字。3.風險點生產和質量負責人未履行好共同職責,未互相監督、復核以上操作,易出現生產和質量管理差錯。4.典型案例及分析4.1生產負責人的職責文件中只規定了生產管理責任人的主要職責,未規定與質量管理負責人的共同職責。4.2相關培訓計劃或者培訓內容,無質量負責人或者生產負責人參與(如審核培訓計劃,或審核自己本部門的培訓計劃和內容等)。第二十五條:質量受權人(一)資質:質量受權人應當至少具有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藥師資格),具有至少五年從事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從事過藥品生產過程控制和質量檢驗工作。質量受權人應當具有必要的專業理論知識,并經過與產品放行有關的培訓,方能獨立履行其職責。(二)主要職責:1.參與企業質量體系建立、內部自檢、外部質量審計、驗證以及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產品召回等質量管理活動;2.承擔產品放行的職責,確保每批已放行產品的生產、檢驗均符合相關法規、藥品注冊要求和質量標準;3.在產品放行前,質量受權人必須按照上述第2項的要求出具產品放行審核記錄,并納入批記錄。1.條款解讀本條款強調質量受權人為企業關鍵人員,對其資質、培訓和工作職責進行了明確規定,主要負責最終產品放行職責;為保證質量受權人職責的實現,還規定了質量受權人應參與企業的藥品質量管理工作,以保證其職責的有效實施,體現了其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專業性。2.檢查要點2.1查看質量受權人的資質,包括學歷、職稱、執業藥師、各類培訓證書等材料,關注質量受權人是否具有規定的具有藏醫藥(中級職稱或執業藥師)及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重點考核其實際工作的能力。2.2查看其工作簡歷,檢查其是否有從事生產和質量管理經驗,是否接受過與產品放行有關的培訓,是否具備履行產品放行能力。2.3檢查其崗位職責是否包括以上職責,質量受權人是否能真正做到獨立行使職責。2.4查看放行審核記錄是否納入批記錄,是否有在崗質量受權人簽字,簽字筆跡是否有明顯的不同。2.5查看自檢、驗證、不良反應、召回等其應該履行的職責的一些文件規定和已做好的相關文件是否有其簽字。2.6通過現場與質量受權人交流、互動的方式,對其業務能力進行判定,如詢問日常工作職責、突發事件處理,詢問與產品放行相關的內容等。3.風險點質量受權人是藥企的關鍵負責人,負責產品的最終放行,如該人員不是全職或者未在公司履行職責,不能保證產品放行前按照規定流程檢查了相關的生產文件、檢驗文件等,可能導致不合格產品放行銷售。4.典型案例及分析4.1質量受權人的學歷造假,2002年之后畢業的,在學信網上查不到本人學歷信息。4.2質量受權人不是藥學及相關專業(醫學、生物、化學、制藥工程、生命科學、藏醫藥等)。4.3質量受權人的職能職責文件中缺乏具體的文件規定條款的職責。第三節培訓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指定部門或專人負責培訓管理工作,應當有經生產管理負責人或質量管理負責人審核或批準的培訓方案或計劃,培訓記錄應當予以保存。1.條款解讀培訓的實施必須做到指定部門或者專人專管,將培訓工作納入公司的日常工作范疇,以保證培訓的系統性和時效性。企業應建立相關的培訓管理操作程序,以確保從事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工作的人員達到所必需的能力(知識、技能、經驗);讓所有人員明確并理解自己的職責,熟悉與其職責相關的藥品GMP要求;確保員工認識到所從事活動的重要。2.檢查要點2.1培訓計劃的制定要具有針對性,通常要結合企業的年度考核、產品年度質量回顧、崗位需求、未來發展規劃等方面內容制定,力求通過培訓的開展促進工作質量的不斷改進、提升。如《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及其附錄,《藥品管理法》,藥品GMP文件和崗位操作SOP等。2.2培訓計劃內容必須具體,培訓計劃包括哪些內容應當一一列出來,不能籠統概述,建議增加培訓計劃或方案應當經過生產管理負責人或質量管理負責人的審核或批準。2.3所有的培訓必須有考核,并有詳細的記錄。2.4培訓記錄(臺賬)通常應包含培訓方式、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參與培訓人員、培訓師、考核方式、培訓考核結果等。2.5培訓檔案應該包括培訓計劃表(注明師資要求)、培訓方案、培訓簽到表、培訓記錄(臺賬)、音視頻資料、培訓評估和總結(包括不合格人員的處理措施)3.風險點培訓工作是藥企提升員工素質,保證員工相關操作按照公司制定文件執行的基礎,所以培訓工作未落實,企業會存在很多因培訓不到位的缺陷。4.典型案例及分析4.1公司的培訓計劃或方案,只有培訓機構如行政部的簽字,無質量負責人或生產負責人簽字確認。4.2公司的培訓內容不具體,如每次培訓內容都是藥品GMP相關知識,沒明確到底是藥品GMP條款還是那個附錄,還是其他藥品GMP的實施指南。4.3公司培訓未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規培訓,如《藥品管理法》2019年12月1日執行,公司在2020年培訓藥品管理法的時候,查看其教材和試卷,其中的內容和答案還是舊版藥品管理法的內容。第二十七條:與藥品生產、質量有關的所有人員都應當經過培訓,培訓的內容應當與崗位的要求相適應。除進行本規范理論和實踐的培訓外,還應當有相關法規、相應崗位的職責、技能的培訓,并定期評估培訓的實際效果。1.條款解讀1.1培訓的全面性,即將原規范僅對從事生產操作、質量檢驗人員進行培訓擴充到所有與生產質量有關的人員都應當經過培訓。1.2培訓的適應性,即培訓內容與崗位要求相適應,不僅限于藥品GMP規范,不同的崗位培訓內容還應包括法規、崗位職責、操作技能等,不能以一概之。XX設備操作工應該培訓其相應的與設備有關的內容。1.3培訓的有效性,即對培訓的實施效果,企業應當采取多種評價方式,定期做出評估。1.4培訓的持續性,即對不同崗位員工定期培訓,達到對員工工作技能的不斷提高。2.檢查要點2.1根據企業年度培訓方案或計劃、培訓記錄等,查看與藥品生產、質量有關的人員是否均經過培訓。查看培訓內容是否完整、全面,是否包括藥品生產管理的專業知識、生產技術、安全知識、法律法規、藥品GMP及其附錄相關知識等內容。2.2隨機抽查生產及質量人員的培訓檔案,查看所有人員是否均經崗位培訓后上崗,培訓的內容是否與崗位的要求相適應(如微生物檢測人員上崗前進行了相關微生物檢驗知識培訓,取樣人員進行了相關取樣規程的培訓)。2.3查看是否建立了培訓考核制度,是否有考核試卷和記錄,考核不合格者或因故未參加者是否進行了追蹤培訓或補充培訓,并通過考核。2.4查看企業是否制定了對培訓效果進行定期評估的制度,并按照規定定期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可通過考核、詢問現場檢查中涉及的崗位操作人員、生產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對企業培訓效果做出客觀評價。2.5生產質量現場檢查,隨機抽問,查看員工是否對本崗位的崗位操作和工藝等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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