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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4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甄題預熱階段階段練習含答案及解析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17、劉某出海打漁,因遇臺風下落不明。現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請宣告劉某失蹤。因劉某失蹤后,王某與他人姘居,井與姘夫合用家中財產,在確定劉某的財產代管人時,劉某父母與王某發生爭議。本案中法院應依法指定誰為財產代管人?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蹤的申請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劉某失蹤后的第一順序的財產代管人C、劉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則不利于保護劉某的財產D、王某和劉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們均為法律規定的財產代管人【參考答案】:C【解析】:評析:本題考失蹤人財產代管人的指定。《民通意見》第30條規定:“人民法院指定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應當根據有利于保護失蹤人財產的原則指定。”2、郭某(16歲)與羅某發生爭執,被打成輕傷,遂向法院提起自訴。法庭審理中,羅某提出,審判員李某曾在開庭前違反規定與自訴人父親及姐姐會見,要求李某回避,但郭某父親及姐姐均否認此事。法院院長經過審查作出李某回避的決定。下列何人有權要求對回避決定進行復議?A、郭某B、郭某父親C、郭某姐姐D、李某【參考答案】:D3、區工商局以涉嫌虛假宣傳為由扣押了王某財產,王某不服訴至法院。在此案的審理過程中,法院發現王某涉嫌受賄犯罪需追究刑事責任。法院的下列哪種做法是正確的?A、終止案件審理,將有關材料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處理B、繼續審理,待案件審理終結后,將有關材料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處理C、中止案件審理,將有關材料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處理,待刑事訴訟程序終結后,恢復案件審理D、繼續審理,將有關材料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處理【參考答案】:D4、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日期為A、公司經主管部門批準成立之日B、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C、創立大會確定的公司成立之日D、股東足額交納全部出資的日期【參考答案】:B【解析】:依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日期均為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而公司的消滅日期為公司登記管理機關注銷登記之日。5、曹某在1965年將民兵訓練時使用剩下的子彈217發私藏家中床下的舊皮箱中。直到2004年3月,小偷甲進入他家偷東西時發現并將子彈偷走。后小偷甲被警察抓到,供出子彈出處,曹某案發。曹某的行為:()A、不構成犯罪B、構成犯罪,但是已過追訴時效C、構成私藏彈藥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D、根據從舊兼從輕的原則,1965年的法律并未將私藏彈藥規定為犯罪,所以不應該追究曹某的刑事責任【參考答案】:C【考點】追訴時效的起算;繼續犯的概念【解析】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一般的犯罪最長經過20年就超過追訴時效,司法機關就不能再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但是,我國刑法第89條規定.“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如果一個犯罪行為沒有終了,那么它的追訴時效就始終不能起算。而根據刑法理論,私藏彈藥罪是一個典型的繼續犯,其犯罪構成是以犯罪行為持續一段時間為要件,如果該私藏的行為始終處于一種繼續或者持續的狀態,那么這一犯罪行為就始終沒有終了或者結束。曹某私藏彈藥的行為從1965年就開始,當中沒有中斷,一直持續了近40年,到案發還沒有結束。所以這一犯罪行為的追訴時效就不能起算,司法機關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的,就構成非法持有、私藏彈藥罪。本案中,曹某私藏軍用子彈217發,當然構成犯罪。6、甲公司委托業務員乙到某地采購電視機,乙到該地發現丙公司的VCD機暢銷,就用蓋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紹信和空白合同與丙公司簽訂了購買500臺VCD機的合同。雙方約定貨到付款。貨到后,甲公司拒絕付款,下列論述不正確的是:A、乙購買VCD機的行為沒有代理權B、乙購買VCD機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產生有權代理的法律后果C、甲公司應接受貨物并向丙公司付款D、若丙公司受到損失,有權同時向甲公司和乙業務員追償【參考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49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這是合同法關于表見代理的規定,表見代理本屬無權代理,但因本人與無權代理人之間的關系,具有外表授權的特征,致使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而與其進行民事法律行為,法律使之發生與有權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題中乙無代理購買VCD的授權,但其持有空白介紹信和空白合同的外觀使得丙公司可以相信其有代理權,構成表見代理,甲公司與丙公司的合同成立并有效,甲公司應當依合同付款,故ABC三選項正確。根據合同的相對性,甲公司才是丙公司合同的相對人,因此在丙公司受損時只能要求甲公司賠償,而不能向乙求償,D選項錯誤,當選。7、我國涉外仲裁機構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決,當事人請求執行的,如果被執行人或其財產不在我國領域內,應當。A、由當事人直接向我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B、由當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C、由我國涉外仲裁機構向有管轄權的我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D、由我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按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或按互惠原則,請求外國法院承認和執行【參考答案】:B【解析】:考查涉外仲裁的執行。《民事訴訟法》第266條第2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決,當事人請求執行的,如果被執行人或者其財產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應當由當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因為被執行人或其財產不在我國領域內,我國法院不便執行,D項適用于己生效的法院判決、裁定。將仲裁裁決的執行和法院判決、裁定的執行相比較記憶,列出一個圖表,一目了然。8、某廠開發一種新型節能爐具,先后制造出10件樣品。后樣品中有6件丟失。1996年某戶居民的燃氣罐發生爆炸,查明原因是使用了某廠丟失的6件樣品爐具中的一件,而該爐具存在重大缺陷。該戶居民要求某廠賠償損失。某廠不同意賠償,下列理由中哪一個最能支持某廠的立場?A、該爐具尚未投入流通B、該戶居民如何得到爐具的事實不清C、該戶居民偷盜樣品,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其自負D、該戶居民應向提供給其爐具的人索賠【參考答案】:A【解析】:《產品質量法》第41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生產者能夠證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9、對于公訴人向法庭提出的補充偵查延期審理的建議,法院應當如何處理?()。A、應當同意B、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C、可以同意延期審理,但限制延期審理的次數只能一次D、不應當同意【參考答案】:A【解析】《高法解釋》第157條規定,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發現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延期審理建議的,合議庭應當同意。但是建議延期審理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故選A。10、以下使用作品的行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且不必支付報酬的有:A、將藏族文字作品翻譯成漢字在國內出版發行B、為災區捐款進行義演,表演已發表的作品,向公眾收取的全部費用均用作捐款,未向演員支付報酬C、為說明某一問題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D、將他人已出版的輔導書大量復印后以低價賣給學生【參考答案】:C【解析】:《著作權法》第22條第1款第(十一)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A選項中,是將少數民族文字作品翻譯成漢字在國內出版發行,故不當選。第22條第1款第(九)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B選項中,向公眾收取了費用,不符合本條規定,故不當選。|學\法/網|第22條第1款第(二)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故C選項當選。|學\法\網|第22條第1款第(六)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可見,D選項已超出這一限制條件,故不當選。11、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回避的申請,是否準許,依法作出的期限為A、在當事人申請提出的5日內B、在當事人申請提出的10日內C、在當事人申請提出的7日內D、在當事人申請提出的3日內【參考答案】:D【解析】: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應當在申請提出的3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12、某檢察院在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張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進行偵查時,發現其巨額財產三分之二為詐騙所得,三分之一為盜竊所得。關于此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0年試卷二第27題)A、本案應當繼續由檢察院偵查B、本案應當由檢察院為主偵查,公安機關予以配合C、本案應當由公安機關為主偵查,檢察院予以配合D、檢察院應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參考答案】:D【考點】立案管轄【解析】立案管轄,又稱職能管轄或部門管轄,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職權范圍。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之間,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圍上的權限劃分。《刑事訴訟法》第8條規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六機關規定》第6條規定,公安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貪污賄賂案件時,應當將貪污賄賂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偵查貪污賄賂案件涉及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應當將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在上述情況中,如果涉嫌主罪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由公安機關為主偵查,人民檢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屬于人民檢察院管轄由人民檢察院為主偵查,公安機關予以配合。本題中,人民檢察院在偵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件時。發現其巨額財產2/3為詐騙所得,同/3為盜竊所得。而詐騙和盜竊都屬于應由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不屬于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范圍。因此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全案都移送公安機關。選項D正確。選項ABC錯誤。13、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及其他相關規定,下列案件中哪一種案件應由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A、涉稅案件B、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C、非法拘禁案件D、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案【參考答案】:D【解析】《刑事訴訟法》第l8條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范圍的規定》。注意《刑法》第l63條經《刑法修正案(六)》修正罪名已改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14、甲雇傭乙為其火鍋店幫工。乙在端送熱茶時不慎燙傷在店中玩耍的鄰家5歲小孩丙。小孩父母訴諸法院要求賠償,下列說法何種正確?A、由乙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是直接致害人B、由甲承擔賠償責任,因為甲為雇主C、乙與小孩父母共同承擔,因乙是直接致害人,小孩父母也未盡監護職責D、由甲與小孩父母共同承擔,因甲是雇主,同時小孩父母未能盡監護職責【參考答案】:B【解析】: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第1款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故B選項正確。應當予以注意的是,小孩的父母是否盡到了監護職責。5歲的小孩到店中玩耍,符合社會習慣,不能認定父母末盡到監護義務,故小孩的父母不應當承擔責任。15、1998年4月3日,我國A進出口公司與英國B公司簽訂了一份紡織面料出口合同,合同金額為100萬美元,約定的價格條件為CIF利物浦。B公司依約于1998年4月15日開出以A公司為受益人、金額100萬美元的不可撤銷信用證。A公司接到信用證后,隨即與中國C運輸公司簽訂了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并向D保險公司投保了海運一切險,而C公司亦依約定時間在天津港裝船,將貨物運往利物浦。船行途中,因遭遇風暴,船長命令將A公司交運的部分紡織面料投入海中,到岸交貨時,B公司僅僅收到價值60萬美元的紡織面料。那么,對于B公司遭受的損失:A、應由A公司向C公司要求賠償B、應由B公司向C公司要求賠償C、應由A公司向D公司要求賠償D、應由B公司向D公司要求賠償【參考答案】:D【知識點】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解析】:信用證與買賣合同相互獨立,信用證開出后,除A公司提交的單據與信用證規定的條件不符外,銀行即不得拒付信用證項下的貸款,B公司也無權要求其拒付。因A公司就該批貨物的海上運輸向D公司投保了海運一切險,故該貨物因自然災害被投人海的損失應由D公司予以賠償;又根據CIF價格條件,B公司自應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以后的一切風險,A公司僅是代為辦理保險手續,故B公司應自行向D公司索賠16、關于刑法上的因果關系的判斷,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為搶劫毆打吳某,吳某逃跑,甲隨后追趕。吳某在逃跑時錢包不慎從身上掉下,甲拾得錢包后即跑開。甲的暴力行為和取得錢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B、乙基于殺害的意思用刀砍宋某,見宋某受傷后十分痛苦,便將其送到醫院,但醫生的治療存在重大失誤,導致宋某死亡。乙的行為和宋某的死亡之間沒有因果關系C、丙經過城鐵時,遇見正在值班的熟人楊某,遂相互聊起天來,導致楊某忘記放下橫桿,路過的劉某被快速駛來的輕軌列車撞死。丙的行為和劉某的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D、丁為殺害王某而打擊其頭部,并致使王某受傷,2小時內必死無疑。在王某的哀求下丁產生了悔意遂開車帶其到附近的醫院搶救。在去醫院的途中,夏某因駕車超速行駛,撞向丁的汽車,導致王某當場死亡。丁的行為與王某的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參考答案】:B【考點】因果關系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是指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A項,甲為搶劫而毆打導致吳某錢包跌落,甲拾得,甲的暴力行為和拾得錢包、取得財物之間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可以認為是偶然的因果關系,故A項不正確。B項,雖然乙砍傷了宋某,但由于醫生存在重大失誤最終導致宋某的死亡,該事件的介入是異常的、獨立于乙的行為的,因此乙的行為與宋某死亡之間的因果關系被阻斷,二者之間沒有因果關系,故B項正確。C項,丙的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只存在間接的因果關系,直接原因在于鐵路工作人員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因而導致重大事故,造成劉某死亡,應當是楊某的過失與劉某的死亡存在因果關系,故C項錯誤。D項,丁雖然給王某造成了致命傷害,但夏某的交通肇事行為導致了王某的死亡,因此丁的行為與王某的死亡之間沒有因果關系,故D項錯誤。依題意,B項當選。17、關于貸款詐騙罪的判斷,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以欺騙手段騙取銀行貸款,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的,構成貸款詐騙罪B、乙以牟利為目的套取銀行信貸資金,轉貸給某企業,從中賺取巨額利益的,構成貸款詐騙罪C、丙公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虛假的項目騙取銀行貸款。該公司構成貸款詐騙罪D、丁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騙取銀行貸款后攜款潛逃的,構成貸款詐騙罪【參考答案】:D18、承攬人在履行承攬合同中的下列行為,哪一項構成違約?A、承攬人發規定作人提供的圖紙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答復,未能如期完成工作B、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換為自己確認合格的材料C、承攬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D、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報酬,承攬人拒絕交付工作成果【參考答案】:B【解析】:承攬合同(1)《合同法》第254條規定:“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攬人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故C選項不構成違約。(2)《合同法》第257條規定:“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予答復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故A選項亦不構成違約。(3)《合同法》第264條規定:“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D選項亦不構成違約。(4)《合同法》第256條規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材料。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約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承攬人不得擅自更換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換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因此B選項構成違約。19、個體工商戶蔡某在向萬力服裝有限公司購買服裝時,假冒電化公司的名義簽發一張本票給萬力公司。萬力公司與天域商貿有限公司進行交易時,將本票轉讓給天域公司,后天域公司又因買賣關系將本票轉讓給馬麗公司,當馬麗公司持票向付款人請求付款時,遭到了拒絕,依照法律,。A、電化公司應當負票據責任B、個體工商戶應當承擔票據責任C、萬力公司及天域公司應負票據責任D、萬力公司及天域公司不應負票據責任【參考答案】:C【解析】:參見《票據法》第61、81條。20、關于被害人承諾,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兒童趙某生活在貧困家庭,甲征得趙某父母的同意,將趙某賣至富貴人家。甲的行為得到了趙某父母的有效承諾,并有利于兒童的成長,故不構成拐賣兒童罪B、在錢某家發生火災之際,乙獨自闖入錢某的住宅搬出貴重物品。由于乙的行為事后并未得到錢某的認可,故應當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C、孫某為戒掉網癮,讓其妻子丙將其反鎖在沒有電腦的房間一星期。孫某對放棄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諾是無效的,丙的行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D、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個小手指,而丁卻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為成立故意傷害罪【參考答案】:D21、某民警在一次執行公務中犧牲,被公安部授予~級英模”稱號,并獎勵獎金1萬元,獎金由該民警家屬代領,其家屬后來經營一書店,盈利10萬元.對該民警家屬的11萬元所得應否納稅存在下列幾種意見,請問哪一種是正確的?A、對11萬元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B、對11萬元全部免納個人所得稅C、對1萬元的獎金免納個人所得稅,對10萬元的經營書店所得盈利經批準可減納個人所得稅D、對11萬元減納個人所得稅【參考答案】:C【解析】:《個人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由此可知,公安部頒發的1萬元獎金應當免于繳納個人所得稅.第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二、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三、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減稅的.”由此可知,其家屬經營書店所得盈利10萬元屬于烈屬的所得,經過批準后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所以,C選項正確,ABD選項錯誤.22、甲紡紗廠向乙紡織廠、乙紡織廠向甲紡紗廠同時發出傳真件,分別向對方推銷、購買棉紗20噸,傳真件包含了品格、規格、包裝和交貨方式,且都完全一致,并要求對方,5天內作出答復,但5天內雙方均未回復對方。此買賣合同是否成立?A、沒有成立B、已成立但未生效C、已經成立D、未簽合同而不能成立【參考答案】:A【解析】:交叉要約當事人缺乏承諾的意思表示合同不成立23、張某因打傷李某被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張某不服,申請行政復議。不久,受害人李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判決拘役2個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本案調查中,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檢查張某的住所B、如果在法院判決時張某的行政拘留已經執行完畢,則對其拘役的期限為一個半月C、如果張某之父為其提供擔保,則公安機關可暫緩執行行政拘留D、由公安局將張某送到看守所執行行政拘留【參考答案】:B24、甲單位技術員A一直負責本單位的硫純化技術項目,后來被上級調到實驗條件更好的乙單位工作。A利用乙單位的先進設備,將其在甲單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的硫純化項目完成。對于該項技術成果的歸屬,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甲單位與李某享有B、乙單位與李某享有C、甲單位與乙單位分享D、甲單位、乙單位與李某分享【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察職務技術成果變動后的分享《技術合同法解釋》第5條:“個人完成的技術成果,屬于執行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又主要利用了現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的,應當按照該自然人原所在和現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達成的協議確認權益。不能達成協議的,根據對完成該項技術成果的貢獻大小由雙方合理分享。”25、在一份保險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就合同所規定的“意外傷害”條款的含義產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認為其所受傷害應屑于賠付范圍,保險公司則認為投保人所受傷害不屬于賠付范圍,兩種理解各有其理。在此情形下,法官應當如何解釋條款的含義?A、按照通常含義進行解釋B、按照公平原則進行解釋C、按照法理進行解釋D、按照對保險公司不利的原則進行解釋【參考答案】:D【解析】:D。《保險法》第30條規定:“對于保險合同的條款,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爭議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應當作有利于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據此,本題應選D。同時,在實踐中,保險合同都是在保險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的基礎上簽訂的,屬于格式合同。《合同法》第41條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條式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本題中,由于兩種理解各有道理,故按照合同法的規定,應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26、某國有公司出納甲意圖非法占有本人保管的公共財物,但不使用自己手中的鑰匙和所知道的密碼,而是使用鐵棍將自己保管的保險柜打開并取走現金3萬元。之后,甲偽造作案現場,聲稱失竊。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雖然是國家工作人員,但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應認定為盜竊罪B、甲雖然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但也不屬于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占有,故應認定為侵占罪C、甲將自己基于職務保管的財物據為己有,應成立貪污罪D、甲實際上是通過欺騙手段獲得財物的,應認定為詐騙罪【參考答案】:C27、某合資企業的投資雙方在合資協議中約定,成立合資企業時適用于中外合資企業的中國法律的約束:在合資企業成立后發生的對原法律的修訂或新的立法不適用于該合資企業.關于該條款的法律效力的說法正確的是:A、這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圍,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B、該條款只有經過審批機關的批準才能發生法律效力C、該條款違反中國法律的規定,應當屬于無效條款D、該條款不違反中國法律,有效【參考答案】:C【解析】:《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2條第2款規定:“合營企業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應受到中國法律的約束,雙方不能協議排除中國法律對企業的適用,其排除條款違背了中國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無效.故C選項正確,ABD選項錯誤.28、快遞公司工作人員誤將王某委托代送的CD光盤若干張放入其鄰居張某家的信箱中,張某不明所以,取而棄之。張某行為的性質應如何認定?A、構成不當得利B、構成侵權行為C、構成無權代理D、并無不當【參考答案】:D【解析】:快遞公司工作人員誤將王某委托代送的CD光盤若干張放入其鄰居張某家的信箱中,這是由于第三人原因導致的不當得利,在王某與張某之間產生不當得利的法律關系。張某有義務將光盤返還給王某。但張某誤認為是自己家的東西,不明所以取而棄之,即進行了處分行為。此時,張某并不知道不當得利的存在,他是善意的受益人,返還范圍以現存利益為限,由于張某已將光盤取而棄之,光盤不存在了,所以張某不必返還光盤,張某行為并無不當。29、甲乙均為俄羅斯公民。甲定居中國,乙定居韓國,雙方在漢城訂立了一借貸合同,其中約定有關該合同的爭議由中國法院排他管轄,英國法律為合同準據法。后雙方因執行該合同發生爭議而訴至我國法院。關于該合同爭議的訴訟時效所應適用的法律,下列哪一個選項是正確的?A、當事人雙方都是俄羅斯公民,該合同爭議的訴訟時效應適用俄羅斯法律B、當事人在漢城訂立合同,該合同爭議的訴訟時效應適用韓國法律C、當事人選擇英國法為合同準據法,該合同爭議的訴訟時效應適用英國法律D、當事人選擇由我國法院管轄,該合同爭議的訴訟時效應適用我國法律【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舊法我國《民通意見》第195條規定:“涉外民事法律關系的訴訟時效,依沖突規范確定的民事法律關系的準據法確定。”而對于合同,《民法通則》145條第1款規定: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本題中當事人選擇適用英國法,因此英國法為該合同爭議的準據法,故答案為C。根據新法《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第7條:“訴訟時效,適用相關涉外民事關系應當適用的法律。”新法與舊法關于時效法律適用的規定雖然具體表述不完全相同,但意思一致。故根據新法答案仍為C。30、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黃某捏造事實說李某嫖娼,把材料交給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等機關,黃某構成誣告陷害罪B、黃某捏造事實說李某嫖娼,并到處傳播,黃某構成誹謗罪C、黃某捏造事實說李某賣淫,并當眾以此對李進行辱罵,李憤然自殺,黃某構成誹謗罪D、黃某知道李某賣淫,當眾以此對李進行辱罵,李憤然自殺,黃某構成誹謗罪【參考答案】:B【考點】誣告陷害罪;誹謗罪【解析】誣告陷害罪與誹謗罪都要求捏造事實,但誣告陷害罪要求捏造犯罪事實向有關機關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罰。在我國嫖娼不構成犯罪。CD都構成侮辱罪。31、下列關于復合國的說法正確的有:A、聯邦國家沒有統一的憲法,其人民也沒有統一的國籍B、聯邦國家本身和其各成員單位都是國際法主體C、邦聯國家擁有統一的立法﹑行政﹑司法機關,人民擁有統一的國籍D、邦聯本身不是國際法主體【參考答案】:D【解析】:復合國是兩個或兩個以上成員組成的國家或國家聯合體,目前有聯邦和邦聯兩種形式。聯邦國家有統一的聯邦憲法并設立聯邦立法﹑司法和行政機構,聯邦國家的人民擁有統一的聯邦國籍,故A選項錯誤。聯邦國家本身是國際法主體,其各成員單位沒有國際法的主體地位,故B選項錯誤。邦聯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權國家由于特殊的目的根據條約組成的國家聯合體。邦聯本身沒有統一的立法﹑行政﹑司法機關,其人民也沒有統一的國籍,故C選項錯誤。邦聯的各成員是獨立的主權國家,分別是國際法的主體,而邦聯本身不是國際法主體,故D選項正確。本題的應選項為D。32、關于定金合同的陳述,正確的是:A、定金合同為諾成性合同;B、定金合同不要求采取書面形式,只須交付即可C、定金數額最高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5%D、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參考答案】:D【解析】:(1)根據《擔保法》第90條的規定,定金為實踐合同,且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故選項A、選項B錯誤;(2)根據《擔保法》第91條的規定,定金數額最高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故選項C錯誤。33、差別待遇作為給予外國人的一種特殊待遇,在國際法上的適用是有著嚴格的限制條件的,以下哪種情形是為國際法所禁止的差別待遇?A、基于地理的原因給予的差別待遇B、基于宗教的原因給予的差別待遇C、基于歷史的原因給予的差別待遇D、基于民族的原因給予的差別待遇【參考答案】:B【解析】:差別待遇是指一國給予外國人不同于本國人的待遇,或給予不同國家的外國人不同的待遇。前者一般是指給予外國公民或法人的權利在某些方面少于本國公民或法人,但也包括有些時候給予外國人的優惠待遇,如稅收減免。后者是指基于地理、歷史、民族等因素給予某些國家的待遇比其他國家更優惠。國際法承認上述差別待遇,但禁止基于宗教種族等原因的歧視待遇。34、某廠因污染事故被環境保護部門作出以下處理:(1)責令限期治理;(2)罰款8500元;(3)賠償受污染單位損失16000元。上述決定中屬于行政處罰的是:()A、責令限期治理B、罰款8500元C、賠償受污染單位損失6000元D、沒有【參考答案】:B【解析】根據《行政處罰法》第8條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為:(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責令停產停業;(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法》第23條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但“責令改正”不屬于行政處罰的一種。35、甲到乙超市購物,將內裝手提電腦的包放入超市自助存包處,該寄存處貼有醒目說明:“貴重物品請勿寄存”“如寄存物品丟失,一律賠償100元。”甲購物返回后,發現包已丟失,于是找到超市理論,超市只同意賠償100元,為此與甲發生糾紛。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該條款有效,超市應賠償甲100元B、該條款無效,超市應按實際價值賠償C、該條款可撤銷,超市應按實際價值賠償D、超市存在重大過錯,應按實際價值賠償【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合同法》第375條的規定,寄存人寄存貴重物品的,應當向保管人說明,由保管人驗收或者封存,因寄存人未聲明,該物品損毀、滅失的,保管人可以只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本題中超市已經提示“貴重物品請勿寄存”,且明示丟失物品賠償100元,再根據上述法條規定,超市賠償100元是于法有據的,A選項正確。《合同法》第40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其中52條是合同無效的情形,53條是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超市一律賠償100元的規定已經明示,并且提示貴重物品不要寄存,該條款也并沒有免除自己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形,因此,該條款有效,BC選項錯誤。因該條款有效,超市的賠償就可以按這一條款進行,即賠償甲100元,D選項錯誤。36、經仲裁機構仲裁的經濟糾紛,在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申請執行。A、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B、公證機關C、作出裁決的仲裁機構D、上級仲裁機構【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意見第256條的規定,仲裁裁決書應由人民法院執行。故選A。37、中國公民甲得知A國法院正在審理其配偶中國公民乙提起的離婚訴訟,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國法院對乙也提起離婚之訴。依我國司法實踐,法院對于甲的起訴應如何處理?A、受理此案B、以“一事不兩訴”原則為依據不予受理C、與A國法院協調管轄權的沖突D、告知甲在A國法院應訴【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民訴意見》第15條規定:“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知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所以本題選A。36.A《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本題選A。38、法院審理一起受賄案時,被告人石某稱因偵查人員刑訊不得已承認犯罪事實,并講述受到刑訊的具體時間。檢察機關為證明偵查訊問程序合法當庭播放了有關訊問的錄音錄像。并提交了書面說明。關于該錄音錄像的證據種類,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0年試卷二第23題)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B、視聽資料C、書證D、物證【參考答案】:B【考點】刑事證據的種類【解析】刑事訴訟證據,是指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2條的規定,刑事訴訟中的證據有下列7種:(1)物證、書證;(2)證人證言;(3)被害人陳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5)鑒定結論;(6)勘驗、檢查筆錄;(7)視聽資料。物證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場所、物質屬性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和痕跡。這些物品和痕跡包括作案的工具、行為所侵害的客體物、行為過程中所遺留的痕跡和物品,以及其他能夠揭露和證明案件發生的物品和痕跡,等等。書證是指能夠根據其表達的意思和記載的內容查明案件事實情況的一切物品。這些物品大致包括:用文字記載的內容來證明案情的書證,以符號表達的思想來證明案情的書證以及用數字、圖畫、印章或其他方式表露的內容或意圖證明案情的書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關案件情況,向司法工作人員所作的陳述,即通常所說的口供。口供通常包括三種情形:(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認自己犯罪并就有關事實所作的陳述;(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說明自己無罪或罪輕的辯解;(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揭發、舉報他人犯罪行為的陳述,也叫攀供。視聽資料是采用現代化技術手段,將可以重現案件原始聲響、形象的錄音錄像資料和儲存于電子計算機的有關資料及其他科技設備提供的信息,用來作為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資料。本題中,有關訊問的錄音錄像是以它的圖像、儲存資料、信息來證明是否存在刑訊事實的,而不是以文字、符號、圖畫所表示的內容和含義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更不是以它的外部形態、質量、規格和特征來起證明作用的,因此不屬于書證、物證。有關訊問的錄音錄像的內容雖然可能包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或辯解,但本題中,這一錄音錄像是被用來證明偵查訊問程序是否合法的,而不是用以證明被告人是否犯罪的,因此在本題中,該錄音錄像不屬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而是視聽資料。據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39、某民警在一次執行公務中犧牲,被公安部授予“一級英模”稱號,并獎勵獎金1萬元,獎金由該民警家屬代領,其家屬后來經營一書店,盈利10萬元。對該民警家屬的11萬元所得應否納稅存在下列幾種意見,請問哪一種是正確的?A、對11萬元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B、對11萬元全部免納個人所得稅C、對1萬元的獎金免納個人所得稅,對10萬元的經營書店所得盈利經批準可減納個人所得稅D、對11萬元減納個人所得稅【參考答案】:C【解析】:《個人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由此可知,公安部頒發的1萬元獎金應當免于繳納個人所得稅。第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二、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三、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減稅的。”由此可知,其家屬經營書店所得盈利10萬元屬于烈屬的所得,經過批準后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所以,C選項正確,ABD選項錯誤。40、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票據持有人是指下列哪個選項中所列的人A、爭議發生時持有票據的人B、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前的最后持有人C、最初的出票人D、票據支付人【參考答案】:B【解析】:《民事訴訟法意見》第226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193條規定的票據持有人,是指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前的最后持有人。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以下物權的取得不經登記即可生效的是:A、法院執行生效判決將甲公司的車輛拍賣,王某拍得了一輛夏利車B、張某以自己的房屋為李某設定了抵押權C、趙某在宅基地上蓋了一棟房屋D、孫某設立了一份遺囑,孫某死亡后,孫某的孫子孫大鵬取得了孫某的車輛【參考答案】:A,C,D【解析】:《物權法》第24條規定:“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因此A選項中機動車所有權的轉移非經登記仍可生效,當選。《物權法》第29條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物權法》第30條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C選項趙某因建造這一事實行為取得的物權無需登記即可生效,D選項因繼承取得的物權也是自繼承時生效,故ACD選項正確,而B選項的不動產抵押權的設立必須登記才能生效。3、根據法律規定,下列何種收入免納個人所得稅?A、王某退休后所得工資收入B、張某進行法律咨詢而獲500元勞務報酬C、李某因翻譯某一名著為少數民族文字而接受自治區政府發給的50000元獎金D、劉某購買國庫券而獲3000元的利息【參考答案】:A,C,D【解析】:本題涉及個人所得稅的減免制度。見《個人所得稅法》第3條。A項: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B項: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C項、D項:省級人民政府頒發的文化方面的獎金、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4、張某與秦某共同完成一項餐具發明。就該項發明的專利申請權所作的下列判斷中,哪些是正確的()A、如果張某放棄其專利申請權,秦某可單獨申請,但取得專利后,秦某有免費使用的權利B、如果張某不同意申請專利,秦某可以自行申請C、如果張某準備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應簽訂書面合同D、如果張某準備轉讓其專利申請權,秦某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參考答案】A,C,D【考點】技術合同【解析】根據《合同法》第340條規定,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審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因此正確答案是ACD。5、下列受法律保護的占有類型有:()A、所有人占有其所有物B、善意取得人對物的占有C、惡意取得人對物的占有D、侵占人對物的占有【參考答案】:A,B,C,D【解析】:根據物權法245條規定的占有保護請求權:占有的不動產或動產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權請求返還原物。這里的占有是包含善意占有和惡意占有的。因為即使是惡意占有,也不允許第三方的非法侵害,比如對于盜竊物,搶劫所得物,除非返還請求權人,第三方亦不得據為己有。有權占有與無權占有,善意占有和惡意占有,只是受法律保護的程度不同(段波老師解析)6、張三、李四、王五欲設立一普通合伙企業,便向律師趙某進行咨詢,趙某的下列分析中哪些是正確的()A、張三、李四、王五應當訂立書面合伙協議B、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普通合伙”字樣C、王五可以用勞務出資,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D、對李四的廠房出資,張三、李四、王五可以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參考答案】A,B,C,D【解析】《合伙企業法》第4條規定:“合伙協議依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合伙企業法》第14條規定:“設立合伙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二)有書面合伙協議……”,所以A正確。《合伙企業法》第15條規定: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普通合伙”字樣,所以B正確。《合伙企業法》第16條第三款規定:“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立,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所以C正確。《合伙企業法》第16條第二款規定:“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所以D正確。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D。7、甲與乙合伙開了一家家具廠,為擴大經營規模,二人決定貸款,于2002年3月10日向某銀行貸款10萬元,以甲所有的一套住房作抵押,并訂立了書面合同,在向銀行貸款之前,甲于2001年10月30日已向丙借款10萬元,并以口頭形式以其所有的那套住房向丙作了抵押。2003年3月10日,丙及二合伙人的還款期均到,但無能力還款,因此下列關于本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銀行可以甲的住房折價或變賣優先受償B、丙可以甲的住房折價或變賣優先受償C、丙的抵押權無效D、丙的抵押支配在先,銀行的抵押權在后,故丙應先于銀行受償【參考答案】:A,C【解析】:房屋抵押。必須有書面抵押合同合同并經登記,故銀行的抵押權有效,丙的抵押權無效。8、下列屬于主物和從物關系的是()A、房屋中懸掛的鐘表和非立式空調為房屋的從物B、超市中出售的大米與裝米的袋子,為主從物關系C、牛鼻繩為牛的從物D、窗戶為房屋的從物【參考答案】B,C【解析】(1)A不是主從物關系。從交易習慣的角度判斷,假設在你賣房子的時候,沒有義務把鐘表和空調一并交付。如果空調要交付的話,要單獨作價。因此鐘表和空調只是臨時性附著物。(2)B是從物,因為包裝物是交易觀念上的從物。(3)C也是從物,根據交易習慣,倘若你買了一頭牛,賣牛的人依照交易習慣不應當把牛鼻繩解下來。(4)D不是主、從物關系,房屋與窗戶是整體與部分的關系,而主物和從物應當是兩個獨立的物。9、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作為擔保人的是()A、國家機關B、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C、從事經營活動的社會團體D、有限責任公司【參考答案】:A,B【解析】:首先要提醒的是,本題題干中說的是“在特殊情況下”,所以需要站在出題人的意圖下來做這道題并掌握相關知識點。根據擔保法的第8條“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所以,國家機關屬于“特殊情況下”,A當選。根據擔保法第37條第3款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不得抵押,可是在《擔保法》解釋第53條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其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以外的財產為自身債務設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抵押有效。”由此,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在“特殊情況下”也是可以作為擔保人的,所以B當選。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的第15條,擔保法第7條規定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中的“其他組織”主要包括:(一)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二)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三)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四)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五)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所以社會團體本來就屬于可以作擔保人,不屬于“特殊情況下”,所以C不當選。《公司法》16條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所以D項不需要在特殊情況下就可以擔保,所以D不當選。綜述,本題答案為AB。10、關于共有份額的表述,正確的有哪些()A、張三和李四合買一匹馬,二人對份額享有多少沒有約定,但張三出資20%,李四出資80%,二人的份額為8:2B、王二與趙五合買一頭牛,王二出資20%,趙五出資80%,二人約定的份額為5:5約定有效C、劉三和周四合買一只騾,二人對份額享有多少沒有約定,出資額也不能確定,在變價分割的時候,法官應當認定二人為等額享有D、喬三和費四結婚后合買一套房,二人屬于各自財產所有制,離婚時法官應當確認對該房二人為等額享有【參考答案】A,B,C【解析】第103條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物權法》第104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A、B、C正確。D項之所以不正確,是因為喬三和費四二人的份額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出資額確定。11、農民老王家分得耕地10畝,現在想對這10畝地進行組合。以下關于老王對該10畝地的處分權,錯誤的說法是:A、老王可以采取轉讓、轉包、出租、互換、抵押、入股等方式處分自己的承包經營權B、老王采取轉讓、轉包方式處分經營權的,應當經過村集體同意C、老王采取轉讓、轉包方式處分經營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申請登記,否則不得對抗第三人。D、老王轉包、出租等收益,應當與村集體平分【參考答案】:A,B,C,D【解析】《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7條第一款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因此,只有轉讓才需要發包方同意,B錯誤;根據《擔保法》第34條、37條之規定,耕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而依法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才可以抵押。A錯誤;《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8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轉包屬于農民集體內部的事項,由承包權人自行決定,只需要向發包方備案即可。C錯誤;《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6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因此,D錯誤。12、下列案情中的債務均發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共益債務是()A、債務人甲公司在提取銀行存款時,銀行人員因工作失誤多給付的10萬元現金B、債務人乙公司請求合同對方當事人按照約定完成履行后,自己尚未履行的債務C、債務人丙公司因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D、債務人丁公司支付給管理人的勞動報酬【參考答案】A,B,C【解析】《企業破產法》第42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發生的下列債務,為共益債務:(一)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二)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三)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四)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五)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六)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因此,A項為第三項所規定的共益債務,B項為第一項規定的共益債務,C項為第四項規定的共益債務。”ABC當選。《企業破產法》第4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發生的下列費用,為破產費用;(一)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二)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三)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因此,D項為破產費用,D不當選。本題應選ABC。13、共同共有的基本法律特征是A、各個共有人對共有財產沒有份額的區分B、各個共有人按照各自對共有財產所作的貢獻享有權利C、各個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平等的義務D、各個共有人之間,沒有權利大小或義務多少的區分【參考答案】:A,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見》第89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14、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有很多異同點,以下四個人對他們所作的區別哪些是正確的()A、甲認為兩者的區別在于合資企業可以提前回收投資,合作企業則不能B、乙認為兩者的區別為合資企業申請主管機關審查批準,該主管機關應在3個月內決定是否批準,而合作企業則為45天,這是兩者的不同處C、丙認為兩者的區別為合資企業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作企業則不必然是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D、丁認為兩者的區別為合資企業應設董事會,合作企業則不一定必須設董事會,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設立聯合管理機構【參考答案】B,C,D【解析】本題考查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區別。《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作企業法)第21條第2款規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歸中國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外國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辦法。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外國合作者在。繳納所得稅前回收投資的,必須向財政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由財政稅務機關依照國家有關稅收的規定審查批準。”可見合作企業可以提前回收投資,合資企業則沒有此規定,選項A錯誤。《中外合資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第3條規定:“合營各方簽訂的合營協議、合同、章程,應報國家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以下稱審查批準機關)審查批準。審查批準機關應在3個月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合作企業法》第5條規定:“申請設立合作企業,應當將中外合作者簽訂的協議、合同、章程等文件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和地方政府(以下簡稱審查批準機關)審查批準。審查批準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45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顯然選項B的說法正確。《合資企業法》第4條第1款規定:“合營企業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作企業法》第4條第1款規定:“合作企業符合中國法律關于法人條件的規定的,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可見合作企業在不符合法人條件的規定時,可能連法人資格都不具備。選項C正確。《合資企業法》第6條規定:“合營企業設董事會,其人數組成由合營各方協商,在合同、章程中確定,并由合營各方委派和撤換。……”《合作企業法》第12條規定:“合作企業應當設立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機構,依照合作企業合同或者章程的規定,決定合作企業的重大問題。……”選項D正確。15、依照我國現行土地承包法,發包方和承包方在承包期內的權利義務關系,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A)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發包方有權收回承包土地B、B)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承包方有權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C、C)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發包方有權收回承包的土地D、D)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承包方有權對其承包的土地依法進行流轉【參考答案】:B,C【解析】:本題涉及發包方對承包土地的收回權問題。依照土地承包法第26條規定,在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土地。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有權收回耕地和草地。16、周某(男)與陳某結婚后不久出海打魚,遇到罕見風暴不歸。后陳某依照法律程序申請宣告周某死亡,之后繼承了周某個人所有的房屋一套并辦理了過戶手續。周某并未死亡,流落他鄉后幾年后復歸,被法院撤銷死亡宣告,則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A、周某可依所有權主張返還房屋B、周某可依債權主張返還房屋C、周某只能請求補償損失D、周某既能請求返還原物,還可請求補償【參考答案】C,D【解析】(1)《民法通則》第25條規定:“被撤銷死亡宣告的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依照繼承法取得他的財產的公民或者組織,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給予適當補償。”在本案中,因房屋所有權已經登記而轉移給陳某,因此周某不可能還基于所有權請求返還原物。故A不正確。(2)由于被繼承人并未死亡,宣告死亡已被撤銷,因此陳某繼承該房屋失去法律上的依據,故構成不當得利,應予返還。故周某享有的返還原物請求權為法定之債所生的請求權。故B項正確。(3)依據《民法通則》第25條,返還原物請求權和補償請求權具有這樣的關系:原物仍然存在,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可主張補償請求權。但不能同時主張返還原物請求權和補償請求權。故CD均不正確。17、在承包經營法律關系中,承包人有如下哪項權利?A、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將土地轉包他人B、要在其承包的土地上蓋房C、將承包經營權遺贈D、使用集體組織所有的農林設施【參考答案】:A,D【解析】:在承包經營法律關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權利。取得對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的占有;有權使用承包人的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獨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承包人有權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約定額向發包人交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權。公民個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繼承;承包轉出權,這是承包人對其承包權的處分,一般是承包人無勞動力或轉營他業而將承包的土地轉包;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根據集體組織規定的制度使用集體組織所有的農林設施。18、科學家甲完成了一項發明,約定以20萬元將專利申請權轉讓給乙公司,該合同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登記,并經過公告。該發明被授予專利后,乙公司發現丙公司早已持有該技術,一直用于生產某產品。經調查發現,甲在轉讓專利申請權之前曾與丙公司簽訂過技術秘密轉讓合同,允許丙公司一般使用該技術秘密。乙公司起訴甲、丙公司侵犯專利權。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甲侵犯了乙的專利權B、丙也侵犯了乙的專利權C、丙要繼續使用該技術,須向乙支付使用費D、甲要為違反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的行為向乙負賠償責任【參考答案】A,B,C【解析】(1)甲與丙的技術秘密轉讓合同早于甲與乙的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成立,因此甲與丙的行為不可能侵犯乙的專利權,因為行為之時,乙尚無專利權。故AB錯誤。(2)對乙而言,甲須為其違反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的行為負賠償責任。故D正確。(3)丙對技秘密的使用權乃是基于與甲的有效合同獲得,與乙之間并無直接的法律關系,因此丙可繼續使用該技術,而無須向乙公司支付使用費。故C錯誤。19、擔保合同無效后,當事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下列關于當事人民事責任承擔的陳述哪些正確的:A、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B、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責任;C、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未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D、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參考答案】:A,B,D【解析】掌握《擔保法司法解釋》第7條、第8條的規定。主要有幾點:(1)主合同無效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時,原則上擔保人不承擔責任,只有在過錯時才承擔不超過三分之一的民事責任;(2)在擔保無效后,當事人承擔的責任是一種過錯責任;(3)在擔保無效后,擔保人要承擔責任的,也是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一部分,而非“未清償部分”的一部分,故選項C中的陳述錯誤.20、下列表述是正確的()A、仲裁協議約定兩個以上仲裁機構的,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其中的一個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不能就仲裁機構選擇達成一致的,仲裁協議無效B、仲裁協議約定由某地的仲裁機構仲裁且該地僅有一個仲裁機構的,該仲裁機構視為約定的仲裁機構。該地有兩個以上仲裁機構的,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其中的一個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不能就仲裁機構選擇達成一致的,仲裁協議無效C、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但一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20條第2款規定期間內提出異議的除外D、當事人訂立仲裁協議后合并、分立的,仲裁協議對其權利義務的繼受人有效。但當事人訂立仲裁協議時另有約定的除外【參考答案】A,B,C,D【解析】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5—8條。21、甲以其自有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在抵押期間,甲未通知乙,便將該房屋轉讓給丙,并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對此,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哪些?A、乙仍可以就該房屋行使抵押權B、乙不得就該房屋行使抵押權C、丙不能取得該房屋所有權D、丙可以取得該房屋所有權【參考答案】:A,D【解析】:本題涉及已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間轉讓的效力問題。依《擔保法解釋》第67條規定,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本題中,房屋抵押合同必須辦理登記方可生效,抵押人甲未通知抵押權人就轉讓抵押物的,抵押權人仍可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權。受讓人明知抵押物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仍受讓抵押物,并辦理過戶登記的,應取得抵押房屋的所有權,但應自擔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給其帶來的損害。故本題選項為AD。22、下列表述正確的有哪些()A、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生效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B、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C、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和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D、依A、B、C項享有的物權,處分該不動產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參考答案】A,B,C,D【解析】《物權法》第28條規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異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物權法》第29條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物權法》第30條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物權法》第31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一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生物權效力”。所以,正確答案為ABCD。23、甲在某風景區興建別墅,與其鄰居乙約定,乙不得在別墅前興建房屋,以免妨礙眺望。半年后,乙將其房屋出售給丙,丙欲拆除舊房,興建大廈。對此,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有。A、甲可依據債權協議向乙提出異議,要求丙停工B、甲可依據債權協議向丙提出異議,要求丙停工C、甲得與丙協商停工事宜D、甲可依據債權協議向乙主張違約責任【參考答案】:A,B,D【解析】:本題涉及債權協議對第三人的效力及相鄰關系的問題。依民法理論,債權協議對第三人不生效力,因為債權協議只約束債權人和債務人,但是,不動產的所有權和使用人因行使不動產所有權和使用權而發生的關系是物權問題,而非債權問題。本題選項AB中,甲依債權協議要求乙停工,因乙不是行為人,因而不具有依據,甲依債權協議要求丙停工,因丙不是該債權協議的當事人數不受該協議約束。本題D選項中,甲依據債權協議要求己承擔違約責任,因乙未違約而不具有意義。但甲可依據相鄰關系與丙協商,解決糾紛。24、某副食商店甲與當地漁民乙具有很好的信譽關系,漁民乙組織其他漁民共同出海捕當地稱為皮皮蝦的一種海產品近10噸,一次性賣給商店甲,價格為每公斤10元人民幣。商店甲為排擠其他銷售者,以低于其他銷售者的價格出售。請判斷商店甲下列哪些做法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A、其他銷售者以每公斤18元的價格出售,而商店甲則以每公斤15元的價格出售B、其他銷售者在商店甲的排擠下,被迫把每公斤以15元的價格收購的皮皮蝦以每公斤15元的價格出售,結果沒能獲利,而在此時商店甲則以每公斤13元的價格出售繼續排擠其他銷售者C、其他銷售者在商店甲的排擠下,又被迫以每公斤13元的價格出售,結果賠了本,而此時商店甲以每公斤10元的價格出售,再次排擠了其他銷售者D、其他銷售者無奈,為了防止皮皮蝦變壞,遭受更大損失,以每公斤10元的價格出售,而此時商店甲也為了防止皮皮蝦變質,以低于其購買價的每公斤8元的價格出售,再次排擠了其他銷售者【參考答案】:A,B,C,D【解析】:參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1條。25、育才中學委托利達服裝廠加工500套校服,約定材料由服裝廠采購,學校提供樣品,取貨時付款。為趕時間,利達服裝廠私自委托恒發服裝廠加工100套。育才中學按時前來取貨,發現恒發服裝廠加工的100套校服不符合樣品要求,遂拒絕付款。利達服裝廠則拒絕交貨。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育才中學可以利達服裝廠擅自外包為由解除合同B、如育才中學不支付酬金,利達服裝廠可拒絕交付校服C、如育才中學不支付酬金,利達服裝廠可對樣品行使留置權D、育才中學有權要求恒發服裝廠承擔違約責任【參考答案】A,B,C26、關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判斷正確的有:()A、一人有限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B、在涉及一人有限公司的債務訴訟中,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C、一個自然人設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可以成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一D、為防止一人公司濫設,規定一個投資人只能設立一個一人公司【參考答案】A,C【解析】考點:一人公司講解:一人有限公司為獨立的法人實體,其繳納企業所得稅,故A正確。《公司法》第64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故B錯。《公司法》第59條第2款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只是規定自然人設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不能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但卻未禁止其成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故C正確,D錯。綜上所述,本題應選A、C。27、H市的甲公司生產啤酒,申請注冊的“向陽花”文字商標被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為馳名商標。下列哪些行為屬于商標侵權行為?A、乙公司在自己生產的葡萄酒上使用“葵花”商標B、設在G市的丙公司將“向陽花”作為自己的商號登記使用C、丁公司將“向陽花”注冊為域名,用于網上宣傳、銷售書籍等文化用品D、戊公司自己生產的農藥產品上使用“向陽花”商標【參考答案】:B,C,D【解析】:根據《商標法》第13條第2款的規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關的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第9條:“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使用在非類似的商品上,且會暗示該商品與馳名商標注冊人存在某種聯系,從而可能使馳名商標注冊人的權益受到損害的,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制止。”第10條:“自馳名商標認定之日起,他人將與該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名稱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眾誤認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核準登記;已經登記的,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撤銷。”《商標法實施條例》第53條:“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登記。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處理。”馳名商標的保護主要體現在保護范圍的擴大,即,從相同或類似商標擴大到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從用于商品擴大到用于企業名稱、從作為商標擴大到作為商標名稱、商品裝璜、域名。本題中選項A所述乙公司在自己生產的葡萄酒上使用的“葵花”商標與“向陽花”商標在音形義上均有區別,不構成商標侵權行為,應予排除。選項B、C、D中所述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和《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構成商標侵權行為,答案為BCD。28、法國的船舶在我國領海遭遇臺風,導致船舶觸礁擱淺,韓國某救助公司在該遇難船舶請求下,對其進行了救助,使船上的部分貨物得以脫險,后雙方對救助報酬發生爭議,并在我國大連海事法院起訴,下列關于此次海難救助的說法正確的是:()。A、此案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為審理依據B、獲救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和船上所載貨物的所有人應就救助報酬按各自的獲救價值占全部獲救價值的比例承擔責任C、救助報酬不得超過船舶和其他財產的獲救價值D、有關救助報酬的請求權時效期間是2年,自救助作業終止之日起計算【參考答案】A,B,C,D【考點】海難救助【解析】根據《海商法》第272條規定,船舶優先權,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雙方在我國起訴,適用我國法律。根據《海商法》第180、183條規定,救助報酬不得超過船舶和其他財產的獲救價值。救助報酬的金額,應當由獲救的船舶和其他財產的各所有人按照船舶和其他各項財產各自的獲救價值占全部獲救價值的比例承擔。根據《海商法》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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