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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頁共65頁2023年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范文5000字2023年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范文5000字。本人于2023年四月在xx律師事務所完成了一個月的實習工作。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為本報告。本實習報告正文局部將分三個局部完成。第一局部為理論經歷,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局部為訴訟技巧,主要闡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局部為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標準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一、理論經歷1以事實為根據事實勝于雄辯,律師實務不同于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并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搜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根底。并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p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p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系。主要工作在于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懇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懇求的關系、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懇求之間的關系,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絡,孤立的審查證據。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懇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當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說明在事故發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假設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于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于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成認的事實與其訴訟懇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懇求的成立。2注重交易習慣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開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并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沖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后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當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并沒有房屋預售容許證,根據《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假設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于“定購”其只反響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并不違犯《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假設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當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3注重法律以外的標準性法律文件根據我國的憲政構造,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利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確具有標準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根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非常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確實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那么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那么,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間隔。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標準性法律文件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p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平安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假設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平安法施行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平安法條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標準性文件的數量大于法律文件。4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懇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根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擬容易被法院承受。例如,在一起損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采用了以下方式計算:1預期損失,根據05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后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2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于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于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當3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4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假設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根本公式,利潤等于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么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于重復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凈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那么的規定。這樣的訴訟懇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持。5多種方式分析^p問題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p問題。訴訟并不是解決問題的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敏靈敏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本錢高昂,消耗時間較長,且存在著訴訟風險的手段。比方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____事訴訟中確實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敏切換,防止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本錢。比方,當遇到地方保護嚴重;假設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預,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敏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迫力,確可以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二、訴訟技巧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敏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1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系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序,因此重點在于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懇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承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根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系。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假設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泄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早準備,不利于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假設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于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時機。2靈敏運用證據規那么律師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那么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為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非常注重證據規那么的運用。根據證據規那么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躲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方在根據《民事訴訟規那么》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懇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懇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3爭議問題后置在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一些法律沖突或是法律規定不明確的地方,在法律適用上會產生爭議。在這種時候,對各種爭議解決的方法的選擇適用往往根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定。因此如何處理案件的爭議問題成為律師在訴訟中面臨的一個工作難點。在我接觸的訴訟中,律師曾經使用將爭議問題后置的方法來解決法律爭議的問題。在庭審中,假設將爭議問題作為辯論的重點,會遭到對方的集中反駁,稍有差池就會前功盡棄。而且從客觀上講,即便對方沒有充分的駁倒我方主張,對爭議問題的過多闡述也會加深了審訊法官對我方主張的疑心。因此在訴訟中應該盡量回避爭議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辯論過程中,在順位安排上盡量將爭議問題后置,將其作為一個法律結果處理而不是法律適用前提。這樣即使爭議問題不被法院支持也不會影響其他的訴訟主張。4分散爭議問題將爭議問題后置的方式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徹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爭議問題出現的時候,還可以將爭議問題分撒在各各訴訟利用之間。利用這種方式來回避爭議問題。當采用這種方式時,將爭議問題化整為零,分解成數個獨立的問題。在闡述我方觀點的時候將其分撒與各各觀點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問題,在客觀上也加強了訴訟理由對法官的心里影響。同時也能分散對方的注意力,使其顧此失彼,難以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而且即使單個問題出現錯誤時,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我方對爭議問題的觀點的說服力。5有效利用回絕調節程序加強我方訴訟懇求的力度由于我國特殊的法律文化傳統,法院在審訊民事案件中傾向于調節的方式解決問題。在法院內部工作統計中,調節也是作為對法官職稱評比的一個標準。因此在訴訟中,法官往往會鼓勵促成調節,即便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明確表示回絕調節,法官也會在法庭外積極促成調節。甚至在沒有法官參與下,本來回絕調節的一方當事人提出調節懇求時,法院也會違犯程序法規定聯絡調節。因此在訴訟中調節的時機有很多。并不僅僅是開庭審訊過程的那次調節。所以我們可以靈敏的運用調節來加強我方訴訟懇求的力度。一般來說,很多事實不清,證據缺乏的案件中,當事人總是希望使用調節來解決問題。因此法官門大多會得出這樣的經歷:假設一方當事人積極主張調節,是一種心虛的表達。從心理上否認一方的訴訟主張,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張調節放的懇求,支持的內容也會大打折扣。所以在訴訟過程中,即便證據不全,事實不清,也要主動回避調節。法官由于工作需要會積極促成調解,假設在庭審后我方承受了法官的調節工作,不但不會影響訴訟懇求的力度,還會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當事人。由此可見,調節程序對訴訟懇求使大有裨益的。三、法律文書的寫作1代理詞的寫作如前文所述,代理詞和起訴書之間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詞應該區別與起訴書。代理詞的目的是闡述訴訟懇求的理由。在訴訟中,理由無非是事實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實剩余雄辯,因此代理詞的重點應該是對事實理由的明晰表達。同時也要注意,假設法官對案件事實已經有了充分的理解,過多的涉及案件事實成了屢次一舉,在這時應該更多的關注法律的適用以節省訴訟精力。因此應該根據法官對案件事實的理解程度選擇代理詞側重點。至于如何理解法官對案件的理解程度,就是一個工作方法的問題了。在開庭前,有很多接觸法官的時機。如在開庭前閱卷時的過程中,簡易程序中開庭審理前的調節程序。在開庭時也可以根據法官對雙方當事人提問的內容來判斷法官對案件的理解。假設法官對案件的事實缺乏理解,那么就可以通過對事實的陳述將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訴訟懇求中。2刑事糾紛中的和解協議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損害案件已經構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但是雙方當事人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訴諸法律。在這些糾紛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給受害一方相當數額的損害賠償,而受害一方同意放棄向公安機關舉報,為防止事后返回,雙方往往簽訂一個和解協議。根據民法原理,這種調節協議屬于自然債務,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強迫執行效力。同時也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的管轄權。但是其并非無用之舉。一旦對方反悔提起刑事訴訟,在和解協議中對事實局部的認定可以直接證據來適用。由于有雙方當事人簽字,除非對方可以證明此和解協議是受脅迫,受欺詐而簽訂,否那么在證據規那么中,其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存在。這就要求在和解協議中應注重對所涉事實的陳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協議中,對事實的闡述盡量模糊,措辭上應防止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詞匯。同時在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條款的表述上要明確,詳細,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過多的抽象性語言。3申訴材料決定案件判決的機構不僅僅是法院,在我國現有的司法體系中,人大,政協的決定對案件的判決有直接關系。因此當案件審訊完畢后,向人大,政協提出的申訴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檢察院提起審訊監視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審。對于向人大以及政協提交的申訴材料,應注意特定對象的工作職業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對方并不是專業法律部門,因此申訴材料不必使用過多的專業屬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語言也有助于對方理解我方主張,同時也不必拘泥與法定格式與法定程序。對于一些沒有有效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在這個階段也可以大膽提出。同時也應該注意提交申訴材料的國家宏觀政策,時代背景。總之,在這個過程中,成文法的作用僅僅是對方參考的一個要素而不是全部。應靈敏運用這一特殊階段所具有的特殊優勢。【以下為贈送相關文檔】實習報告擴展閱讀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范文: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歡!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范文: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以下內容從原文隨機摘錄,并轉為純文本,不代表完好內容,僅供參考。的東西無效,成為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涂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為根據,以事實為準繩。律師在進展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展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系仔細分析^p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化。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明晰,表達簡練流暢。四、關于實習考慮和經歷總結(一)理論知識是根底,理論經歷是關鍵在兩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眼高手低。通過實習發現自己的很多缺乏。我有時發現有些知識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運用卻不知從何著手,甚至束手無策,這就是理論經歷重要性的表達,經歷往往能進步效率。(二)進步自身素質,適應社會開展需要律師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施行和公平正義的法律工作者。為此,作為有志于從事律師行業的人,培養良好素質是極為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效勞,必須與社會各行各業建立良好關系,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的途徑之一。(三)實習對加強和指導學習的作用第一,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時應該廣泛地查閱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有那些主要觀點,理論之中又傾向于那種觀點,不僅易于和別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是做到有重點的學習,有重點的掌握所學到的知識,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第二,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應該多注意,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于在法庭上辯護很有幫助的。也對于日后分析^p案情也有很大的幫助。第三,注重鍛煉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才能和靈敏應變才能。對于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說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便鍛煉自己的寫作才能和語言表達才能,這也是綜合培養,有利于進步自身的法律思維才能。五、結語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讓我明白作為一個法律人的不易和艱辛。也明確了自身努力的方向,總之,一段快樂的實習給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豐富的血液,為我的法律職業者之夢打下了良好的根底。……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范文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范文今年暑期,從20xx年8月4日至20xx年8月23日,我在事務所實習了一個月的時間。嚴格來說,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義上的實習,因為我還未通過____,既無實習證而無法計算實習期,也未與律所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無正式身份,因此這次“實習”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義上的學習或社會理論,只是為了將我在學校的所學知識與理論相結合,但我仍然從中獲益良多。駐馬店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工作人員為我提供了一個充實自我、積累經歷的時機和平臺,我非常珍惜這個難得的時機并認真對待。在整個實習過程中我遵守單位紀律,服從工作安排,積極完成律師轉自交辦的工作,在律師的指導和自己的努力下,我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師事務所的運作程序和律師的辦案經過及技巧,彌補了知識上的缺乏,增長了社會見識,對自己學習和掌握法律、運用法律以及人際關系方面的相處都有很深的體會。以下是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的見聞、理論和感受寫下這份實習報告。一、實習目的:主要目的是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通過實習到達與法律理論相結合,從而穩固知識和發現缺乏以求積累經歷、指導學習;更重要的是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p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才能;學會適應社會和掌握人際交往的才能;樹立正確的法律人生觀念和思維。二、實習內容:我的主要工作歸為一點就是協助指導律師辦理案件,并輔助地從事一些行政性事務。在實習中我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后的實際操作程序并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展編碼以及整理文書;撰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如代理詞、起訴狀、辯護詞等,當然最后還要經過指導律師的修改;我還跟著律師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幾起案件的旁聽,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中。在庭審中,我細致地理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的全過程。我覺得有這樣一個鍛煉的舞臺真是難能可貴。剛到所里的幾天,我幾乎什么都不會,幸好有指導律師的耐心教誨還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員的幫助,我才能很快地學到了很多知識和技能。這些工作有助于鍛煉我的各種才能,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根底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一)整理卷宗理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方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嚴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因此,只要你用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理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并沒有因為工作的繁雜而輕易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并在其中學習到很多東西。(二)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并彌補知識上的缺乏,積累理論經歷。我們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實習期間很多律師給我們實習生上課,讓我們初步學習最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和根本本卷須知以及相關技巧。我先是根據需要模擬一些固定格式文書,例如委托書、辯論狀等。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需要豐富的知識和經歷,以及對相關法律知識的運用、配合才能寫成功。我明顯感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歷的缺失。讓我明白應該更加努力學習和積累。漸漸獲得進步。三)寫作技能問題: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效勞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才能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在我認為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表達在以下幾方面: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占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為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愿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好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管寫的多么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費事。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都公布過關于法律文書格式的標準,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那么不僅會帶來程序上的費事,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為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涂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為根據,以事實為準繩。律師在進展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展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系仔細分析^p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化。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明晰,表達簡練流暢。三、實習結果:在短暫而充實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本來在學校里自以為學得還不錯,但一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是多么的無知,這時我才真正領會到學海無涯的含義,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后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但是,我的缺點也暴露無遺,在今后的學習當中,我會更加注意這方面的加強。法學是一門理論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法學的開展是在理論中來完成的。除了上面已經談到的,還有一點令我感觸頗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一個根本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他們就是的教師。實習只要有了收獲,那它就是成功的。或許這次實習的收獲是我本人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如今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律師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將對正義的追求和自我價值的實現結合在一起,這本身就是一件無上榮耀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還很長,當下所可以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根本社會人文素養。最后。我想向為我的實習提供過幫助和指導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實習時間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觸頗深。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為人處世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我要感謝淄博大地人律師事務所,感謝實習期間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2023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5000字本人于20**年四月在xx律師事務所完成了一個月的實習工作。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為本報告。本實習報告正文局部將分三個局部完成。第一局部為理論經歷,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局部為訴訟技巧,主要闡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局部為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標準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一、理論經歷1以事實為根據事實勝于雄辯,律師實務不同于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并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搜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根底。并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p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p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系。主要工作在于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懇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懇求的關系、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懇求之間的關系,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絡,孤立的審查證據。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懇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當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說明在事故發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假設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于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于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成認的事實與其訴訟懇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懇求的成立。2注重交易習慣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開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并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沖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后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當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并沒有房屋預售容許證,根據《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假設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于“定購”其只反響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并不違犯《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假設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當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3注重法律以外的標準性法律文件根據我國的憲政構造,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利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確具有標準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根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非常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確實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那么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那么,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間隔。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標準性法律文件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p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平安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假設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平安法施行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平安法條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標準性文件的數量大于法律文件。4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懇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根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擬容易被法院承受。例如,在一起損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采用了以下方式計算:1預期損失,根據05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后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2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于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于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當3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4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假設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根本公式,利潤等于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么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于重復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凈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那么的規定。這樣的訴訟懇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持。5多種方式分析^p問題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p問題。訴訟并不是解決問題的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敏靈敏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本錢高昂,消耗時間較長,且存在著訴訟風險的手段。比方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____事訴訟中確實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敏切換,防止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本錢。比方,當遇到地方保護嚴重;假設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預,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敏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迫力,確可以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二、訴訟技巧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敏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1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系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序,因此重點在于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懇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承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根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系。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假設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泄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早準備,不利于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假設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于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時機。2靈敏運用證據規那么律師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那么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為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非常注重證據規那么的運用。根據證據規那么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躲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方在根據《民事訴訟規那么》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懇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懇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3爭議問題后置在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一些法律沖突或是法律規定不明確的地方,在法律適用上會產生爭議。在這種時候,對各種爭議解決的方法的選擇適用往往根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定。因此如何處理案件的爭議問題成為律師在訴訟中面臨的一個工作難點。在我接觸的訴訟中,律師曾經使用將爭議問題后置的方法來解決法律爭議的問題。在庭審中,假設將爭議問題作為辯論的重點,會遭到對方的集中反駁,稍有差池就會前功盡棄。而且從客觀上講,即便對方沒有充分的駁倒我方主張,對爭議問題的過多闡述也會加深了審訊法官對我方主張的疑心。因此在訴訟中應該盡量回避爭議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辯論過程中,在順位安排上盡量將爭議問題后置,將其作為一個法律結果處理而不是法律適用前提。這樣即使爭議問題不被法院支持也不會影響其他的訴訟主張。4分散爭議問題將爭議問題后置的方式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徹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爭議問題出現的時候,還可以將爭議問題分撒在各各訴訟利用之間。利用這種方式來回避爭議問題。當采用這種方式時,將爭議問題化整為零,分解成數個獨立的問題。在闡述我方觀點的時候將其分撒與各各觀點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問題,在客觀上也加強了訴訟理由對法官的心里影響。同時也能分散對方的注意力,使其顧此失彼,難以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而且即使單個問題出現錯誤時,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我方對爭議問題的觀點的說服力。5有效利用回絕調節程序加強我方訴訟懇求的力度由于我國特殊的法律文化傳統,法院在審訊民事案件中傾向于調節的方式解決問題。在法院內部工作統計中,調節也是作為對法官職稱評比的一個標準。因此在訴訟中,法官往往會鼓勵促成調節,即便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明確表示回絕調節,法官也會在法庭外積極促成調節。甚至在沒有法官參與下,本來回絕調節的一方當事人提出調節懇求時,法院也會違犯程序法規定聯絡調節。因此在訴訟中調節的時機有很多。并不僅僅是開庭審訊過程的那次調節。所以我們可以靈敏的運用調節來加強我方訴訟懇求的力度。一般來說,很多事實不清,證據缺乏的案件中,當事人總是希望使用調節來解決問題。因此法官門大多會得出這樣的經歷:假設一方當事人積極主張調節,是一種心虛的表達。從心理上否認一方的訴訟主張,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張調節放的懇求,支持的內容也會大打折扣。所以在訴訟過程中,即便證據不全,事實不清,也要主動回避調節。法官由于工作需要會積極促成調解,假設在庭審后我方承受了法官的調節工作,不但不會影響訴訟懇求的力度,還會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當事人。由此可見,調節程序對訴訟懇求使大有裨益的。三、法律文書的寫作1代理詞的寫作如前文所述,代理詞和起訴書之間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詞應該區別與起訴書。代理詞的目的是闡述訴訟懇求的理由。在訴訟中,理由無非是事實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實剩余雄辯,因此代理詞的重點應該是對事實理由的明晰表達。同時也要注意,假設法官對案件事實已經有了充分的理解,過多的涉及案件事實成了屢次一舉,在這時應該更多的關注法律的適用以節省訴訟精力。因此應該根據法官對案件事實的理解程度選擇代理詞側重點。至于如何理解法官對案件的理解程度,就是一個工作方法的問題了。在開庭前,有很多接觸法官的時機。如在開庭前閱卷時的過程中,簡易程序中開庭審理前的調節程序。在開庭時也可以根據法官對雙方當事人提問的內容來判斷法官對案件的理解。假設法官對案件的事實缺乏理解,那么就可以通過對事實的陳述將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訴訟懇求中。2刑事糾紛中的和解協議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損害案件已經構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但是雙方當事人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訴諸法律。在這些糾紛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給受害一方相當數額的損害賠償,而受害一方同意放棄向公安機關舉報,為防止事后返回,雙方往往簽訂一個和解協議。根據民法原理,這種調節協議屬于自然債務,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強迫執行效力。同時也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的管轄權。但是其并非無用之舉。一旦對方反悔提起刑事訴訟,在和解協議中對事實局部的認定可以直接證據來適用。由于有雙方當事人簽字,除非對方可以證明此和解協議是受脅迫,受欺詐而簽訂,否那么在證據規那么中,其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存在。這就要求在和解協議中應注重對所涉事實的陳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協議中,對事實的闡述盡量模糊,措辭上應防止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詞匯。同時在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條款的表述上要明確,詳細,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過多的抽象性語言。3申訴材料決定案件判決的機構不僅僅是法院,在我國現有的司法體系中,人大,政協的決定對案件的判決有直接關系。因此當案件審訊完畢后,向人大,政協提出的申訴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檢察院提起審訊監視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審。對于向人大以及政協提交的申訴材料,應注意特定對象的工作職業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對方并不是專業法律部門,因此申訴材料不必使用過多的專業屬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語言也有助于對方理解我方主張,同時也不必拘泥與法定格式與法定程序。對于一些沒有有效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在這個階段也可以大膽提出。同時也應該注意提交申訴材料的國家宏觀政策,時代背景。總之,在這個過程中,成文法的作用僅僅是對方參考的一個要素而不是全部。應靈敏運用這一特殊階段所具有的特殊優勢。最后,感謝xx律師事務所的xx律師……在實習期間對我的幫助和支持。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5000字本人于2023年四月在xx律師事務所完成了一個月的實習工作。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為本報告。本實習報告正文局部將分三個局部完成。第一局部為理論經歷,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局部為訴訟技巧,主要闡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局部為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標準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一、理論經歷1以事實為根據事實勝于雄辯,律師實務不同于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并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搜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根底。并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p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p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系。主要工作在于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懇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懇求的關系、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懇求之間的關系,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絡,孤立的審查證據。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懇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當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說明在事故發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假設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于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于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成認的事實與其訴訟懇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懇求的成立。2注重交易習慣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開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并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沖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后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當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并沒有房屋預售容許證,根據《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假設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于“定購”其只反響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并不違犯《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假設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當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3注重法律以外的標準性法律文件根據我國的憲政構造,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利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確具有標準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根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非常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確實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那么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那么,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間隔。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標準性法律文件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p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平安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假設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平安法施行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平安法條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標準性文件的數量大于法律文件。4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懇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根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擬容易被法院承受。例如,在一起損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采用了以下方式計算:1預期損失,根據05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后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2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于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于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當3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4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假設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根本公式,利潤等于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么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于重復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凈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那么的規定。這樣的訴訟懇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持。5多種方式分析^p問題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p問題。訴訟并不是解決問題的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敏靈敏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本錢高昂,消耗時間較長,且存在著訴訟風險的手段。比方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____事訴訟中確實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敏切換,防止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本錢。比方,當遇到地方保護嚴重;假設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預,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敏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迫力,確可以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二、訴訟技巧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敏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1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系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序,因此重點在于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懇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承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根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系。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假設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泄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早準備,不利于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假設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于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時機。2靈敏運用證據規那么律師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那么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為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非常注重證據規那么的運用。根據證據規那么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躲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方在根據《民事訴訟規那么》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懇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懇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3爭議問題后置在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一些法律沖突或是法律規定不明確的地方,在法律適用上會產生爭議。在這種時候,對各種爭議解決的方法的選擇適用往往根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定。因此如何處理案件的爭議問題成為律師在訴訟中面臨的一個工作難點。在我接觸的訴訟中,律師曾經使用將爭議問題后置的方法來解決法律爭議的問題。在庭審中,假設將爭議問題作為辯論的重點,會遭到對方的集中反駁,稍有差池就會前功盡棄。而且從客觀上講,即便對方沒有充分的駁倒我方主張,對爭議問題的過多闡述也會加深了審訊法官對我方主張的疑心。因此在訴訟中應該盡量回避爭議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辯論過程中,在順位安排上盡量將爭議問題后置,將其作為一個法律結果處理而不是法律適用前提。這樣即使爭議問題不被法院支持也不會影響其他的訴訟主張。4分散爭議問題將爭議問題后置的方式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徹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爭議問題出現的時候,還可以將爭議問題分撒在各各訴訟利用之間。利用這種方式來回避爭議問題。當采用這種方式時,將爭議問題化整為零,分解成數個獨立的問題。在闡述我方觀點的時候將其分撒與各各觀點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問題,在客觀上也加強了訴訟理由對法官的心里影響。同時也能分散對方的注意力,使其顧此失彼,難以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而且即使單個問題出現錯誤時,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我方對爭議問題的觀點的說服力。5有效利用回絕調節程序加強我方訴訟懇求的力度由于我國特殊的法律文化傳統,法院在審訊民事案件中傾向于調節的方式解決問題。在法院內部工作統計中,調節也是作為對法官職稱評比的一個標準。因此在訴訟中,法官往往會鼓勵促成調節,即便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明確表示回絕調節,法官也會在法庭外積極促成調節。甚至在沒有法官參與下,本來回絕調節的一方當事人提出調節懇求時,法院也會違犯程序法規定聯絡調節。因此在訴訟中調節的時機有很多。并不僅僅是開庭審訊過程的那次調節。所以我們可以靈敏的運用調節來加強我方訴訟懇求的力度。一般來說,很多事實不清,證據缺乏的案件中,當事人總是希望使用調節來解決問題。因此法官門大多會得出這樣的經歷:假設一方當事人積極主張調節,是一種心虛的表達。從心理上否認一方的訴訟主張,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張調節放的懇求,支持的內容也會大打折扣。所以在訴訟過程中,即便證據不全,事實不清,也要主動回避調節。法官由于工作需要會積極促成調解,假設在庭審后我方承受了法官的調節工作,不但不會影響訴訟懇求的力度,還會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當事人。由此可見,調節程序對訴訟懇求使大有裨益的。三、法律文書的寫作1代理詞的寫作如前文所述,代理詞和起訴書之間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詞應該區別與起訴書。代理詞的目的是闡述訴訟懇求的理由。在訴訟中,理由無非是事實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實剩余雄辯,因此代理詞的重點應該是對事實理由的明晰表達。同時也要注意,假設法官對案件事實已經有了充分的理解,過多的涉及案件事實成了屢次一舉,在這時應該更多的關注法律的適用以節省訴訟精力。因此應該根據法官對案件事實的理解程度選擇代理詞側重點。至于如何理解法官對案件的理解程度,就是一個工作方法的問題了。在開庭前,有很多接觸法官的時機。如在開庭前閱卷時的過程中,簡易程序中開庭審理前的調節程序。在開庭時也可以根據法官對雙方當事人提問的內容來判斷法官對案件的理解。假設法官對案件的事實缺乏理解,那么就可以通過對事實的陳述將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訴訟懇求中。2刑事糾紛中的和解協議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損害案件已經構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但是雙方當事人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訴諸法律。在這些糾紛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給受害一方相當數額的損害賠償,而受害一方同意放棄向公安機關舉報,為防止事后返回,雙方往往簽訂一個和解協議。根據民法原理,這種調節協議屬于自然債務,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強迫執行效力。同時也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的管轄權。但是其并非無用之舉。一旦對方反悔提起刑事訴訟,在和解協議中對事實局部的認定可以直接證據來適用。由于有雙方當事人簽字,除非對方可以證明此和解協議是受脅迫,受欺詐而簽訂,否那么在證據規那么中,其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存在。這就要求在和解協議中應注重對所涉事實的陳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協議中,對事實的闡述盡量模糊,措辭上應防止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詞匯。同時在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條款的表述上要明確,詳細,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過多的抽象性語言。3申訴材料決定案件判決的機構不僅僅是法院,在我國現有的司法體系中,人大,政協的決定對案件的判決有直接關系。因此當案件審訊完畢后,向人大,政協提出的申訴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檢察院提起審訊監視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審。對于向人大以及政協提交的申訴材料,應注意特定對象的工作職業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對方并不是專業法律部門,因此申訴材料不必使用過多的專業屬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語言也有助于對方理解我方主張,同時也不必拘泥與法定格式與法定程序。對于一些沒有有效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在這個階段也可以大膽提出。同時也應該注意提交申訴材料的國家宏觀政策,時代背景。總之,在這個過程中,成文法的作用僅僅是對方參考的一個要素而不是全部。應靈敏運用這一特殊階段所具有的特殊優勢。最后,感謝xx律師事務所的xx律師……在實習期間對我的幫助和支持。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范文5000字本人于2023年四月在xx律師事務所完成了一個月的實習工作。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為本報告。本實習報告正文局部將分三個局部完成。第一局部為理論經歷,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局部為訴訟技巧,主要闡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局部為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標準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一、理論經歷1以事實為根據事實勝于雄辯,律師實務不同于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并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搜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根底。并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p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p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系。主要工作在于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懇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懇求的關系、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懇求之間的關系,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絡,孤立的審查證據。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懇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當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說明在事故發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假設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于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于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成認的事實與其訴訟懇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懇求的成立。2注重交易習慣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開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并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沖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后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當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并沒有房屋預售容許證,根據《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假設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于“定購”其只反響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并不違犯《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假設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當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3注重法律以外的標準性法律文件根據我國的憲政構造,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利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確具有標準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根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非常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確實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那么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那么,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間隔。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標準性法律文件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p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平安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假設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平安法施行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平安法條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標準性文件的數量大于法律文件。4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懇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根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擬容易被法院承受。例如,在一起損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采用了以下方式計算:1預期損失,根據05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后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2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于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于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當3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4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假設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根本公式,利潤等于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么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于重復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凈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那么的規定。這樣的訴訟懇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持。5多種方式分析^p問題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p問題。訴訟并不是解決問題的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敏靈敏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本錢高昂,消耗時間較長,且存在著訴訟風險的手段。比方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____事訴訟中確實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敏切換,防止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本錢。比方,當遇到地方保護嚴重;假設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預,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敏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迫力,確可以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二、訴訟技巧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敏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1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系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序,因此重點在于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懇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承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根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系。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假設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泄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早準備,不利于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假設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于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時機。2靈敏運用證據規那么律師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那么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為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非常注重證據規那么的運用。根據證據規那么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躲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方在根據《民事訴訟規那么》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懇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懇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3爭議問題后置在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一些法律沖突或是法律規定不明確的地方,在法律適用上會產生爭議。在這種時候,對各種爭議解決的方法的選擇適用往往根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定。因此如何處理案件的爭議問題成為律師在訴訟中面臨的一個工作難點。在我接觸的訴訟中,律師曾經使用將爭議問題后置的方法來解決法律爭議的問題。在庭審中,假設將爭議問題作為辯論的重點,會遭到對方的集中反駁,稍有差池就會前功盡棄。而且從客觀上講,即便對方沒有充分的駁倒我方主張,對爭議問題的過多闡述也會加深了審訊法官對我方主張的疑心。因此在訴訟中應該盡量回避爭議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辯論過程中,在順位安排上盡量將爭議問題后置,將其作為一個法律結果處理而不是法律適用前提。這樣即使爭議問題不被法院支持也不會影響其他的訴訟主張。4分散爭議問題將爭議問題后置的方式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徹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爭議問題出現的時候,還可以將爭議問題分撒在各各訴訟利用之間。利用這種方式來回避爭議問題。當采用這種方式時,將爭議問題化整為零,分解成數個獨立的問題。在闡述我方觀點的時候將其分撒與各各觀點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問題,在客觀上也加強了訴訟理由對法官的心里影響。同時也能分散對方的注意力,使其顧此失彼,難以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而且即使單個問題出現錯誤時,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我方對爭議問題的觀點的說服力。5有效利用回絕調節程序加強我方訴訟懇求的力度由于我國特殊的法律文化傳統,法院在審訊民事案件中傾向于調節的方式解決問題。在法院內部工作統計中,調節也是作為對法官職稱評比的一個標準。因此在訴訟中,法官往往會鼓勵促成調節,即便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明確表示回絕調節,法官也會在法庭外積極促成調節。甚至在沒有法官參與下,本來回絕調節的一方當事人提出調節懇求時,法院也會違犯程序法規定聯絡調節。因此在訴訟中調節的時機有很多。并不僅僅是開庭審訊過程的那次調節。所以我們可以靈敏的運用調節來加強我方訴訟懇求的力度。一般來說,很多事實不清,證據缺乏的案件中,當事人總是希望使用調節來解決問題。因此法官門大多會得出這樣的經歷:假設一方當事人積極主張調節,是一種心虛的表達。從心理上否認一方的訴訟主張,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張調節放的懇求,支持的內容也會大打折扣。所以在訴訟過程中,即便證據不全,事實不清,也要主動回避調節。法官由于工作需要會積極促成調解,假設在庭審后我方承受了法官的調節工作,不但不會影響訴訟懇求的力度,還會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當事人。由此可見,調節程序對訴訟懇求使大有裨益的。三、法律文書的寫作1代理詞的寫作如前文所述,代理詞和起訴書之間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詞應該區別與起訴書。代理詞的目的是闡述訴訟懇求的理由。在訴訟中,理由無非是事實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實剩余雄辯,因此代理詞的重點應該是對事實理由的明晰表達。同時也要注意,假設法官對案件事實已經有了充分的理解,過多的涉及案件事實成了屢次一舉,在這時應該更多的關注法律的適用以節省訴訟精力。因此應該根據法官對案件事實的理解程度選擇代理詞側重點。至于如何理解法官對案件的理解程度,就是一個工作方法的問題了。在開庭前,有很多接觸法官的時機。如在開庭前閱卷時的過程中,簡易程序中開庭審理前的調節程序。在開庭時也可以根據法官對雙方當事人提問的內容來判斷法官對案件的理解。假設法官對案件的事實缺乏理解,那么就可以通過對事實的陳述將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訴訟懇求中。2刑事糾紛中的和解協議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損害案件已經構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但是雙方當事人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訴諸法律。在這些糾紛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給受害一方相當數額的損害賠償,而受害一方同意放棄向公安機關舉報,為防止事后返回,雙方往往簽訂一個和解協議。根據民法原理,這種調節協議屬于自然債務,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強迫執行效力。同時也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的管轄權。但是其并非無用之舉。一旦對方反悔提起刑事訴訟,在和解協議中對事實局部的認定可以直接證據來適用。由于有雙方當事人簽字,除非對方可以證明此和解協議是受脅迫,受欺詐而簽訂,否那么在證據規那么中,其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存在。這就要求在和解協議中應注重對所涉事實的陳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協議中,對事實的闡述盡量模糊,措辭上應防止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詞匯。同時在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條款的表述上要明確,詳細,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過多的抽象性語言。3申訴材料決定案件判決的機構不僅僅是法院,在我國現有的司法體系中,人大,政協的決定對案件的判決有直接關系。因此當案件審訊完畢后,向人大,政協提出的申訴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檢察院提起審訊監視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審。對于向人大以及政協提交的申訴材料,應注意特定對象的工作職業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對方并不是專業法律部門,因此申訴材料不必使用過多的專業屬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語言也有助于對方理解我方主張,同時也不必拘泥與法定格式與法定程序。對于一些沒有有效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在這個階段也可以大膽提出。同時也應該注意提交申訴材料的國家宏觀政策,時代背景。總之,在這個過程中,成文法的作用僅僅是對方參考的一個要素而不是全部。應靈敏運用這一特殊階段所具有的特殊優勢。最后,感謝xx律師事務所的xx律師……在實習期間對我的幫助和支持。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5000字范文本人于2023年四月在xx律師事務所完成了一個月的實習工作。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為本報告。本實習報告正文局部將分三個局部完成。第一局部為理論經歷,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局部為訴訟技巧,主要闡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局部為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標準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一、理論經歷1以事實為根據事實勝于雄辯,律師實務不同于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并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搜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根底。并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p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p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系。主要工作在于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懇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懇求的關系、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懇求之間的關系,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絡,孤立的審查證據。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懇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當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說明在事故發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假設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于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于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成認的事實與其訴訟懇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懇求的成立。2注重交易習慣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開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并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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