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LY 1061-1992 竹質衛生筷》是一項針對竹制一次性筷子制定的國家標準,該標準詳細規定了竹質衛生筷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等方面的內容。根據此標準,竹質衛生筷應選用無毒、無害、無異味的毛竹或其他適合制作筷子的竹材作為原料,并且在加工過程中不得使用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

對于外觀質量,《LY 1061-1992》明確指出成品表面需光滑平整,不允許存在裂紋、蟲蛀、霉變等缺陷;同時對長度偏差、寬度和厚度尺寸公差也做了具體限定,確保產品規格一致性和使用舒適度。此外,還特別強調了物理力學性能的要求,如彎曲強度、耐水性等指標,以保證筷子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安全可靠性。

在安全衛生方面,該標準規定了竹質衛生筷必須達到的微生物限量標準,包括大腸菌群、致病菌(如沙門氏菌)等不得檢出,以及對重金屬(如鉛、砷)含量的嚴格控制,旨在保障消費者健康。同時,對于生產過程中的消毒處理也有相應要求,確保最終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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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1992-03-21 頒布
  • 1992-11-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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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行業標準LY1061-92竹質衛生筷1992-03-21發布1992-11-01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部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行業標準LY1061-92衛生質竹適用范臣本標準適用于以毛竹、桂竹、黃竹為原料,經過加工而成的一次性使用筷子。2引用標準ZBY89003普通衛生筷子術語及定義按ZBY89003第3章規定執行。尺寸及公差4.1尺寸及公差(見表1).表1mm公莖范圍長度190、210、230、240.270E0.5連體寬度13.5連體厚度5.5小端面直徑小端頭錐形長度連體長度4.2筷子形狀示意圖(見下圖)100.210.290.240.2704F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部1992-03-21批準1992-11-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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