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16256-2008 紡織纖維 線密度試驗方法 振動儀法》與前一版《GB/T 16256-1996 紡織纖維 線密度試驗方法 振動儀法》相比,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
適用范圍調整:2008版標準可能對適用的紡織纖維種類或樣品條件進行了更明確或擴展的界定,以適應技術進步和市場變化。
-
術語和定義更新:根據紡織技術和測試理論的發展,新版標準可能會引入新的術語或重新定義原有概念,確保與國際標準或行業共識保持一致。
-
試驗方法優化:可能改進了振動儀的使用方法、校準程序或操作步驟,提高測試精度和可重復性。這可能包括對儀器性能要求的提升、測試環境條件的細化規定等。
-
計算公式調整:為了更準確地反映紡織纖維的線密度特性,新版標準可能對數據處理和計算公式進行了修訂,確保測試結果的科學性和實用性更強。
-
樣品制備與預處理:在樣品的選取、切割、預張力處理等方面,2008版標準可能提供了更為詳細或不同的指導,以減少測試過程中的誤差來源。
-
質量控制與檢驗規則:為了保證測試結果的可靠性,新版標準可能加強了對實驗室質量控制的要求,包括檢驗頻率、數據有效性判定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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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標準更新:隨著相關領域標準的更新,2008版標準引用的其他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可能有所變化,確保整個標準體系的協調性和先進性。
-
附錄和說明增強:為便于用戶理解和執行,新版標準可能增添了更詳盡的操作示例、故障排除指南或解釋性說明,以及更新的參考圖表和數據。
這些變化旨在提升紡織纖維線密度測試的標準化水平,促進檢測結果的國際互認,同時適應了纖維材料技術及測試技術的新發展。
如需獲取更多詳盡信息,請直接參考下方經官方授權發布的權威標準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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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8-08-07 頒布
- 2008-12-01 實施



文檔簡介
犐犆犛59.060
犠0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犌犅/犜16256—2008
代替GB/T16256—1996
紡織纖維線密度試驗方法
振動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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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7發布200812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書
犌犅/犜16256—2008
前言
本標準代替GB/T16256—1996《紡織纖維線密度試驗方法振動儀法》。
本標準與GB/T16256—1996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a)修改了“范圍”(1996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章);
b)增加了引用標準(本版的第2章);
c)刪除了“定義”(1996版的第3章);
d)修改了“原理”(1996版的第4章,本版的第3章);
e)增加了儀器和器具(本版的4.2,4.3,4.4,4.5);
f)修改了單位線密度預加張力(1996版的8.1,本版的7.3);
g)增加了預調濕、調濕和試驗用標準大氣(本版的第5章);
h)修改了取樣及試驗樣品制備(1996版的第7章,本版的第6章);
i)增加了結果的計算公式(本版的8.1,8.2,8.3);
j)增加了纖維樣品稱量校準法校準振動儀(本版的A.1.2)。
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纖維檢驗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上海市纖維檢驗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徐云、薛詠梅。
本標準于1996年首次發布,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Ⅰ
書
犌犅/犜16256—2008
紡織纖維線密度試驗方法
振動儀法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振動儀測諧振頻率的技術測定紡織纖維線密度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測試長度范圍內單位線密度均勻的單根紡織纖維。異形度高的中空和扁平的化學纖
維可參照采用。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6529紡織品的調濕和試驗用標準大氣
GB/T8170數值修約規則
GB/T14334化學纖維短纖維取樣方法
3原理
對長度范圍內單位線密度均勻的單根纖維在規定的張力下以諧振頻率振動,根據纖維斷面慣性矩、
纖維的初始模量、諧振頻率、纖維振弦長度和預加張力值,自動計算并顯示試樣的線密度。
4儀器和器具
4.1振動儀應具有以下精度:
a)振動儀配備的張力鉗質量,應在規定值的±0.5%范圍內;
b)諧振頻率的測量誤差不超過±0.5%;
c)纖維振弦長度的誤差不超過±1%。
4.2鑷子、剪刀、絨板、刷子。
4.3張力鉗。
4.4切斷器:10mm、20mm,允許誤差±0.01mm。
4.5扭力天平:量程5mg,分度值0.01mg。
5預調濕、調濕和試驗用標準大氣
5.1預調濕
當試樣回潮率超過標準回潮率時,需要進行預調濕:
———溫度不超過50℃;
———相對濕度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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