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甄題精選質量檢測卷(含答案和解析)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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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頁碼49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甄題精選質量檢測卷(含答案和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下列關于《宋刑統》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全稱《宋建隆重詳定刑統》,是歷史上第一部刊印頒行的法典B、《刑統》在具體編纂上,仍以傳統的刑律為主,同時將有關敕、令,格、式和朝廷禁令、州縣常科等條文,都分類編附后,使其成為一部具有統括性和綜合性的法典C、《宋刑統》在條中又分門,將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律條及有關的敕、令、格、式、起請等條文作為一門D、《宋刑統》在篇目、內容大體上,與《唐律疏議》有很大的不伺【參考答案】:D【解析】:《宋刑統》和《唐律疏議》兩者的篇目、內容大體相同。《宋刑統》也是30卷12篇502條。所以D選項說法錯誤,當選。ABC選項均說法正確,不選。2、根據《環境保護法》規定,關于污染物排放標準,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省級地方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和未作規定的項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B、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時,可以因地制宜,嚴于或寬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C、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參考答案】:B【解析】: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保護法》第10條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由該條的第二句話可知,無論是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還是未作規定的項目,省級地方政府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因此,A選項正確。根據法條規定,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若要制定地方標準,只能是嚴于國家標準,而不能寬于國家標準,選項B錯誤。C、D兩項分別是該條法律規定的原文表述,因此正確。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環境法部分的常考考點,應當引起考生的重視。同時,應與環境質量標準(《環境保護法》第9條)進行對比結合記憶,二者都是環境標準制度的重要知識點。需注意的是,這兩種標準的國家級標準都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對于質量標準,省級政府只能對國家標準中未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標準;而對于污染物排放標準,省級政府不僅可以對國家標準中未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標準,還可以對國家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標準。若省級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標準,則需注意:(1)必須嚴于國家標準;(2)一旦制定了地方標準,則當地企業要執行的是這個地方標準,而不是國家標準。3、以下國務院的組成機構中,沒有權力制定行政規章的有A、審計署B、中國人民銀行C、國務院法制辦公室D、文化部【參考答案】:C【解析】:審計署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之一,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權,主要負責擬定審計方針政策,參與制定審計、財經方面的法律、法規:向國務院報告和向國務院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宏觀調控措施的建議:直接進行相關的審計業務等.因此審計署有權在其職權范圍之內,發布規章,如《審計機關審計重要性與審計風險評價準則》.因此,A選項不當選.同審計署一樣,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國務院于1983年9月決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國家中央銀行職能.因此,B選項不當選.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是協助辦理法制工作事項的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統籌考慮、統一規劃國務院的立法工作,擬訂國務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報經國務院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督促指導.審查修改各部門報送國務院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規草案,從法律角度審查部門報送國務院審核的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等.作為國務院的辦事機構,其不具有規章制定權限.故C選項當選.文化部作為國務院的組成部門,享有與其職責相關的規章制定權.因此,D項不當選.4、我國2004年的憲法修正案涉及下列哪個方面的內容?A、增加規定: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國家對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B、修改規定: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C、修改規定:國家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D、修改規定: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參考答案】:D【解析】:A選項是1988年修憲的內容;BC選項是1999年憲法修正案涉及的內容。5、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當事人未選擇保險合同所適用的法律,人民法院按照最密切聯系原則,確定保險合同適用的法律是:A、保險人住所地B、保險事故發生地法C、保險人營業場所所在地法D、保險合同簽訂地法【參考答案】:C6、某甲上山打獵,一天未得成果。傍晚回村時發現村邊草叢中有一物件時隱時現,遂認為是野兔而開槍射擊,結果擊中一挑野菜的村婦,并致其輕傷。對甲某的行為應如何定性?A、因某甲行為屬于對象錯誤,當然不構成犯罪B、因只是致人輕傷,故某甲不構成犯罪C、某甲構成故意傷害罪D、某甲構成過失傷害罪【參考答案】:B【考點】過失犯罪的認定【解析】過失致人輕傷的行為不構成犯罪。7、“名例”作為總則,首次規定于哪部法律中?()。A、《晉律》B、《北齊律》C、《北魏律》D、《唐律》【參考答案】:B【解析】:《北齊律》【解析l《北齊律》將刑名、法例合并為名例,置于全律之首。8、張國勝通過司法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后并未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他借用與A法院的關系,長期在A法院代理案件,收取委托人的費用。對張國勝的處理錯誤的一項是()A、由公安機關責令其停止非法執業B、由該地司法行政機關責令其停止非法執業C、沒收違法所得D、可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參考答案】:A【解析】:《律師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冒充律師從事法律服務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的,由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9、中國某公司向美國甲公司出口一批布料,貨物在2004年3月12日發運,但隨后甲公司即表示因為其周轉遇到困難,甲公司將無力購買該批貨物。中國公司于是將貨物轉賣給美國的乙公司,雙方在2004年3月15日簽訂合同,貨物于3月20日抵達乙公司指定的港口。依《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這批布料的風險轉移時間應是下列何時?()A、3月12日貨物發運時B、3月15日合同訂立時C、3月20日抵達乙公司指定的港口時D、買方付清貨款時【參考答案】:C【解析】:在途貨物的風險轉移時間《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68條規定:“對于在運輸途中銷售的貨物,從訂立合同時起,風險就轉移到買方承擔。”本題中的布料在出售給美國的乙公司時,屬于在運輸途中的貨物,因而根據公約的規定,其風險應自合同訂立時起轉移給買方,故B項正確。10、某省人民政府違反國務院農業部的有關規定,國家主管部門經國務院批準后對該省處以一定數量的罰款處理。如該省政府對此罰款不服,應當向提起行政訴訟。A、該主管部門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B、該省政府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C、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D、該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行政訴訟的級別管轄。參見《行政訴訟法》第14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一)確認發明專利權的案件、海關處理的案件;(二)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三)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11、依照《證券法》,對證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暫停上市、終止上市決定不服的,相關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哪項措施:()A、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申請復核B、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設立的復核機構申請復核C、向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復核機構申請復核D、向證券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參考答案】:C【解析】:當事人不服證券交易所決定《證券法》第62條:對證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暫停上市、終止上市決定不服的,可以向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復核機構申請復核。故本題選C12、下列情形中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是哪項A、某公安機關對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B、某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刑訊逼供C、某公民因替朋友承擔罪責而被人民檢察院錯誤逮捕D、某甲年僅13周歲,沒有犯罪事實被錯誤逮捕【參考答案】:C【解析】見《國家賠償法》第5條13、根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關于商標所有人轉讓商標,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必須將該商標與所屬業務同時轉讓B、可以將該商標與所屬業務同時轉讓C、不能將該商標與所屬業務同時轉讓D、可以通過強制許可形式轉讓【參考答案】:B14、甲某因被害人乙某曾與其妻子吵架,而帶領二人到乙某家中,質問乙幾句之后,便當胸一刀刺破心臟。然后又將乙某拖出房屋外,乙某倒地。甲某等人見狀未予理會,徑自離去。A、甲某構成故意傷害罪B、甲某構成故意殺人罪C、甲某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D、甲某等人構成聚眾斗毆罪【參考答案】:B【解析】參見292條第2款。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規定定罪處罰。1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環境影響報告書應在建沒項目的哪一階段報批?()A、設計階段B、可行性研究階段C、竣工驗收階段D、投入使用階段【參考答案】:B【解析】:《環境保護法》第13條規定,建設污染環境的項目,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必須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作出評價,規定防治措施,經項目主管部門預審并依照規定的程序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計劃部門方可批準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上述規定中的環境影響評價書是指在一定區域內進行開發建設活動,事先對擬建項目可能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影響進行調查、預測和評定,并提出防治對策和措施,為項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的法律文件。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在建設項目的設計階段與主體過程同時設計,而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故B選項是正確答案。16、下列關于城鄉規劃的實施,說法錯誤的是:A、近期建設規劃的規劃期限為五年B、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C、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條件進行建設;確需變更的,必須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備案D、臨時建設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參考答案】:C【解析】:《城鄉規劃法》第34條第2款規定,近期建設規劃應當以重要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設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內容,明確近期建設的時序、發展方向和空間布局。近期建設規劃的規劃期限為五年。故A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第38條第3款規定,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故B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第43條第1款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條件進行建設;確需變更的,必須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變更內容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依法變更后的規劃條件通報同級土地主管部門并公示。故C選項中“備案”的說法不符合法律規定,當選。第44條第2款規定,臨時建設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故D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17、中國法制近代化經歷了曲折的漸進過程,貫穿著西方法律精神與中國法律傳統的交匯與碰撞。關于中國法制近代化在修律中的特點.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A、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修律大臣俞廉三上陳“奏進民律前三編草案折”,認為民律修訂仍然沒有超出“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思想格局B、1911年《大清新刑律》作為中國第一部近代意義的專門刑法典,在吸納近代資產階級罪刑法定等原則的同時,仍然保留了部分不必科刑的民事條款C、1910年頒行的《法院編制法》規定,國家司法審判實行四級三審制D、1947年頒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所列各項民主自由權利比以往任何憲法性文件都充分【參考答案】:B【解析】:《大清民律草案》、《大清新刑律》、《法院編制法》、《中華民國憲法》《大清民律草案》由沈家本、伍廷芳、俞廉三等人主持修訂,1907年正式著手,于1910年12月完稿。《大清民律草案》條文稿共分總則、債權、物權、親屬、繼承五編,共1569條。其中總則、債權、物權三編由松崗正義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體例和內容草擬而成,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資產階級民法的理論、制度和原則。而親屬、繼承兩編則由修訂法律會館同保守的禮學館起草.其制度、風格帶有濃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許多封建法律的精神。同年,修訂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進民律前三編草案折”中表示:“此次編輯之旨,約分四端:(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則。(二)原本后出最精確之法理。(三)求最適于中民情之法則。(四)期于改進上最有利益之法則。”很顯然,修訂民律的基本思路,仍然沒有超出“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思想格局。選項A正確,不當選。《大清新刑律》是在《大清現行刑律>的基礎上制定而成的,是清廷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近代意義上的專門刑法典。但仍然保持著舊律維護專制制度和封建倫理的傳統。其內容和發展變化主要體現在:拋棄了舊律諸法合體的編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罰等專屬刑法范疇的條文作為法典的唯一內容;在體例上拋棄了舊律的結構形式,將法典分為總則和分則;確立了新的刑罰制度,規定刑罰分主刑、從刑;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資產階級的刑法原則和刑法制度,如罪刑法定原則和緩刑制度等。因此,《大清新刑律》是專門的刑法典。并沒有關于民事條款的規定。選項B中認為《大清新刑律》“仍然保留了部分不必科刑的民事條款”是錯誤的,當選。《法院編制法》由修訂法律館擬定,于1910年2月7日頒行。該律仿照日本《裁判所構成法》擬成,共十六章一百六十四條。它仍然采取司法獨立原則,規定各級審判機關獨立執法,行政官和檢察官不得違法干涉,各級監察廳設于同級審判廳內。實行四級三審制。選項C正確,不當選。1947年頒布的《中華民國憲法》其立法內容的特點之一就是羅列人民各項民主自由權利。主要包括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有秘密通訊之自由,有信仰宗教之自由,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國家應當保障公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有請愿、訴愿及訴訟之權利,有選舉、罷免、創制、復決之權利,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利。所羅列之民主自由比以往任何憲法性法律文件都充分。據此。選項18、關于罪刑法定原則及其內容,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罪刑法定原則禁止類推解釋與擴大解釋,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類推解釋B、罪刑法定原則禁止司法機關進行類推解釋,但不禁止立法機關進行類推解釋C、罪刑法定原則禁止適用不利于行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適用有利于行為人的事后法D、罪刑法定原則要求刑法規范的明確性,但不排斥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參考答案】:C【解析】:罪刑法定原則【解析】依輔導用書的觀點,罪刑法定原則的具體要求如下:(1)規定犯罪及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須是立法機關制定的成文的法律,行政規章不得規定刑罰,習慣法不得作為刑法的淵源,判例也不應作為刑法的淵源。(2)禁止不利于行為的人的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3)禁止不利于行為的類推解釋。(4)禁止絕對的不定刑與絕對的不定期刑。(5)刑法的處罰范圍與處罰程度必須具有合理性:只能將值得科處刑罰的行為規定為犯罪,禁止將輕微危害行為當做犯罪處理;處罰程度必須適應現階段一般人的價值觀念。(6)對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規定必須明確。(7)禁止不均衡的、殘虐的刑罰。據上引,選C正確。19、下列關于法律體系、法學體系和法系的表述,正確的是:()。A、法學體系是法系賴以建立和存在的前提B、在一個國家中,法學體系一般只有一個,而法律體系會有數個C、法學體系的范圍比法律體系的范圍廣泛D、法學體系是法律體系的基礎【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法律體系及相關概念「解析」法系是根據法的歷史傳統對法所作的分類,其存在不以法學體系為前提。法律體系反I映的是一國現行的國內法,即各部門法的內容,而法學體系不僅要研究本國現行的部門法,還要研究古今中外的各國法學理論以及國際法等,其研究范圍比法律體系要寬泛的多。法律體系的建立也不以法學體系為基礎。由于各階級和派別的意識形態、研究角度以及認識程度的不同,在一國同一時期,可能會出現若干不同的法學體系,但法律體系卻是單一的。故選C、20、王某販賣盜版光碟被文化局查處,罰款1000元,王某不服申請復議,但是復議機關也維持了處罰決定。王某逾期不履行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應當如何處理?A、由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B、由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強制執行C、由行政復議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D、由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或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參考答案】:A【解析】參見《行政復議法》第33條第一項21、下列表述中,哪個選項屬于省人大常委會的人事權?()。A、補選本省的全國人大代表B、罷免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C、決定本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代理人選,但須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D、補選本級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省人大常委會的人事權「解析」罷免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屬于省人大的職權;故B錯。根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44條第(九)項的規定。在本級人大閉會期間,在省長、市長、縣長、區長、人民法院院長和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從副職領導人員中決定代理的人選,決定代理檢察長,須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和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故C錯。第44條第(十三)項,在本級人大閉會期間,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故A對。根據本法第30條第2款規定,在大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可以任免專門委員會的個別副主任委員和部分委員,由主任會議提名,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據此可知,對專門委員會的主任委員不能補選和決定,故D錯。22、諸斷罪而無正條者,其應出罪者,則舉重以明輕;其應入罪者,則舉輕以明重是唐律中有關()的規定。A、自由裁量B、法律適用C、法律解釋D、類推【參考答案】:D【解析】:《唐律?名例律》規定:諸斷罪而無正條,其應出罪者,則舉重以明輕;其應入罪者,則舉輕以明重。即對律文無明文規定的同類案件,凡應減輕處罰的,則列舉輕罪處罰規定,比照以解決重案。23、下列有關投標人情況的敘述中不正確的是:()A、投標人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個人不能成為投標人B、投標人制訂的投標文件可只涉及初步意向,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條件和要求可事后再與招標人進行磋商C、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D、投標人只能是一個法人或其他組織【參考答案】:B,D【解析】:投標人《招標投標法》第25條規定:“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適用本法有關投標人的規定。”請注意,該條第2款規定的是“允許個人參加投標”,并不是說投標人可以是個人。故A正確。第27條第1款規定:“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故B不正確。第29條:“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故C正確。第31條第1款規定:“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故D不正確。24、某市西城區建委根據市政府總體規劃,對某大街實施改造。劉某房屋位于改造區。某日,西城區建委改造建設指揮部下達住戶安置通知,劉某末搬遷。數日后,區建委工作人員帶領50余人強行拆除了劉某房屋,劉某起訴。下列哪個選項是本案被告?A、市政府B、西城區政府C、西城區建委D、西城區建委改造建設指揮部【參考答案】:C【解析】行政訴訟參加人中被告資格的確定。《行政訴訟法》第25條第1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本題僅僅依據該法條還不足以解決,還需要考生有一定的行政法理論或對我國行政組織體系有一定的了解。本題涉及四個有關聯的單位或組織:市政府、西城區政府、西城區建委和西城區建委改造建設指揮部。根據該法條,首先排除A、B項,因為它們不是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實施機關,依法不能成為本案的被告。至此在C、D間的選擇就成為了關鍵。西城區建委改造建設指揮部一般是建委臨時組建的一種機構,同時該拆除行為是西城區建委的工作人員所為(這一信息非常關鍵,即使考生不了解西城區建委改造建設指揮部的性質,也可以順利解答),所以根本不涉及西城區建委改造建設指揮部,那么本題的正確選項即為C項25、在下列對法律職業責任的構成要件的描述中,哪一項是錯誤的()A、法律職業責任的主體是法律職業人員B、在履行法律職業的過程中有違反法律職業道德的行為C、違反法律職業道德的行為產生了相應的危害后果,并且危害行為和危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D、行為人在主觀上不具有過錯。但是,對危害后果特別嚴重的,行為人也應承擔相應責任【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法律職業責任的構成要件。參照一般侵權的構成要件,我們可以把法律職業責任的構成要件歸納為五點:主體、主觀方面、行為、危害后果和因果關系。其中,“主體”是指法律職業人員;“主觀方面”是指具有過錯(屬于過錯責任,否則就對法律職業人員過分苛求,有失公平);“行為”則強調的是在履行法律職業的過程中,且具有違反法律職業道德的屬性;“危害后果”則包括人身和財產損害;“因果關系”則指行為和結果之間有必然的聯系。上述五個要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根據上述,D錯誤,不應該單純因為危害后果巨大,而追究無過錯行為人的法律職業責任。26、甲、乙結婚多年未育,因十分喜歡孩子而到處托人領養,某日,甲看到火車站有一個約3歲的女孩十分喜愛給其糖果哄騙致家中。甲的行為構成什么罪?A、拐賣婦女、兒童罪B、拐賣兒童罪C、破壞家庭罪D、拐騙兒童罪【參考答案】:D【解析】:詳見《刑法》第262條。27、下列哪一個選項被確認為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根本標志?()A、工人階級對國家的領導B、工農聯盟為基礎C、生產資料公有制D、國有經濟的主導地位【參考答案】:A【解析】:我國現行《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其中.工農聯盟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基礎,工人階級的領導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根本標志。因此,A項為正確答案。CD項表述的是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主要內容,不是正確選項。28、某縣城一交通警察王某在執勤時,發現一輛轎車闖紅燈,便將該車攔住。王某向車主出示了自己的證件,隨后告訴車主劉某闖紅燈應該罰款30元,并告訴劉某,如果不服可向交通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劉某不愿掏罰款,在王某要開罰單時,用手拉住王某的手央求王某不要開罰單,反復強調自己是無意的,而且沒有造成任何危害。由于王某還要繼續執勤,對劉某的行為特別的反感,推開劉某的手,以其態度不好為由,加罰了10元,開了一張40元的罰單,并當場將罰款收繳。下面對本案分析正確的選項有:A、王某的處罰應當適用一般處罰程序,至少應當是2人在場,因而王某的處罰程序不合法B、王某當場收繳罰款的行為是合法的C、王某對劉某加罰10元的行為是違法的D、王某的處罰行為及其適用的處罰程序是合法的【參考答案】:C【解析】:《行政處罰法》第33條規定:“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本案的違法事實確鑿,罰款數額在50元以下,因此可以適用簡易程序。選項A錯誤。《行政處罰法》第47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二)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本案不存在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情況,而且罰款數額為40元,因而不適用當場收繳的規定。故選項B錯誤。《行政處罰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行政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因此,選項C正確。本案可適用簡易程序,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但不得當場收繳罰款,選項D錯誤。29、關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效率是司法的內在要求和本質反映,是法治的靈魂和核心。強調的是盡可能地快速解決糾紛、多解決糾紛,盡可能地節省和充分利用各種司法資源B、從總體上看,司法具有解決糾紛的直接功能和調整社會關系、解釋和補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維持、文化支持等間接功能C、根據現代司法的獨立性特點,一切案件或糾紛,一旦進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機關依法作出生效的判決、裁定或決定,任何機關和個人都不應再作處理D、德國和法國雖然政治制度相同。但德國建立了聯邦和州兩套法院機構,法國則建立了全國統一的法院機構【參考答案】:B【解析】:司法制度司法公正是司法的內在要求和本質反映,是法治的靈魂和核心,而司法效率描述的是司法活動的快慢程度,作為一個理論分析工具,強調的是盡可能地快速解決糾紛、多解決糾紛,盡可能地節省和充分利用各種司法資源。A選項認為司法效率是司法的本質,其認識是錯誤的。從總體上看,司法具有解決糾紛的直接功能和調整社會關系、解釋和補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維持、文化支持等間接功能,B選項正確。根據現代司法終局性的特點,一切案件或糾紛,一旦進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機關依法作出生效的判決、裁定或決定,任何機關和個人都不應再做處理。C項將終局性的特點張冠李戴到獨立性的特點上,因此C項表述錯誤。德國設立6種法院,即憲法院、普通法院、勞工法院、行政法院、社會法院和財政法院,各成系統。除憲法法院外,其他5種法院的聯邦級法院組織組成聯合委員會,協調彼此工作。以德國的普通法院為例,其普通法院共分為四級:初級法院(Amts.gericht)、州法院(1andgericht)、州高等法院(Ober-1andesgericht)和聯邦法院(Bundesgerichtsbof)。因此,德國并非實行類似美國的聯邦和州兩套法院機構。法國是單一制國家,法院由全國統一設置,包括司法法院和行政法院兩個系統。故D項不正確。30、關于單位犯罪,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以單罰制為原則,雙罰制例外B、通常采用雙罰制,例外為單罰制C、單位犯罪的,只處罰單位的領導人員D、對于單位進行處罰的,可以適用罰金、沒收財產等刑罰方式【參考答案】:B【解析】:我國《刑法》第32條規定:“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據此,對單位犯罪,一般采取雙罰制,即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同時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學/法\網|但是,當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時則屬例外,即不實行雙罰制而采取單罰制。所以B選項正確,A選項錯誤。單位犯罪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并非只處罰領導人員,因此C選項錯誤。根據第32條規定,對于單位的處罰方式僅為罰金,且刑法分則并沒有規定其他的刑罰方法,因此D選項錯誤。本題應選B。31、在某法學理論研討會上,甲和乙就法治的概念和理論問題進行辯論。甲說:①在中國,法治理論最早是由梁啟超先生提出來的;②法治強調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至高無上的權威;③法治意味著法律調整社會生活的正當性。乙則認為:①法家提出過“任法而治”、“以法治國”的思想;②法治與法制沒有區別;③“法治國家”概念最初是在德語中使用的。下列哪一選項所列論點是適當的?A、甲的論點②和乙的論點①B、甲的論點①和乙的論點③C、甲的論點②和乙的論點②D、甲的論點③和乙的論點②【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法治的概念和理論【解析】亞里士多德是西方法學史上第一個系統闡述法治學說的人物,他提出:“法治應包括兩重意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在我國,盡管春秋戰國時期發生了大規模的儒法之爭,法家提出過“任法而治”、“以法治國”的思想,但并未形成法治概念。所謂中國古代人治與法治之爭,乃是后人的總結。據考,我國最早宣傳并明確提出法治概念的是梁啟超先生。法治與法制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內涵是完全不同的。前者與人治相對,強調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至高無上的權威,意味著法律調整社會生活的正當性,顯示了法律介入社會生活的廣泛性。而后者一般說來是法律制度的簡稱,是一個中性詞。法治國家或法治國是一個德語中最先使用的概念。現代意義上的法治國家,是德國資產階級憲政運動的產物。根據上述法理依據可知,甲的論點②③是正確的,①是錯誤的。①之所以錯誤,按照通說,在中國,法治概念和法治理論并非最早由梁啟超所提出,而都是由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所最先提出。2003年司考指定用書上認為,法治概念最早由梁啟超提出,而法治理論最早由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最先提出。無論按照通說,還是按照指定用書,甲的論點①均錯誤。同樣根據上述法理依據,乙的論點①③正確,②錯誤。因此,正確的選項應為A。32、地方各級人大舉行會議時,多少代表聯名可以書面提出對本級人民政府的質詢案?A、代表總數1/3以上B、代表總數1/4以上C、30人以上D、10人以上【參考答案】:D33、外交代表在駐在國享有民事案件的管轄豁免權,下列情形中錯誤的有:A、外交代表在接受國境內的私有不動產訴訟可享有豁免B、外交代表沒有提供證詞的義務C、外交代表在接受國公務范圍以外所從事的專業或商業活動不享有豁免D、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繼承遺產不享有豁免【參考答案】:A【解析】:外交代表在接受國境內的私有不動產訴訟不享有豁免。與管轄相關,外交代表還免除作證義務,不僅不得被迫按法律程序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而且沒有義務提供證詞。外交代表的民事管轄豁免與刑事管轄豁免不同,民事管轄豁免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豁免的三項例外即私有不動產之物權訴訟;以私人身份參與繼承事件的訴訟;于公務范圍外所從事的專業或商業活動的訴訟。另外,外交代表還不得對主動起訴引起的反訴主張豁免。34、凌遲成為法定刑,始于何時?()。A、唐朝B、五代時期C、南宋D、明清【參考答案】:C【解析】:凌遲成為法定刑的最早時間作為死刑的一種,凌遲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的西遼。至南宋,在《慶元條法事類》中,正式作為法定死刑的一種。所以正確選項是C。35、陸某原系A法院刑庭審判員,1994年10月10日考取律師資格,1995年10月10日辭去法院工作。1996年10月11日,陸某向B司法局申請執業,B司法局應如何答復陸某的請求?A、1997年10月11日前不能執業B、可以執業,但不能作為辯護人到A法院出庭辯護C、可以執業,但不能到A法院代理各類案件D、可以執業,但在1997年10月11日前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參考答案】:D【解析】:律師執業的限制《律師法》第36條規定:“曾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后2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陸某于1995年10月10日自人民法院離任,至1997年10月11日前應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但應注意這并不表明取得律師資格的陸某在這期間不得執業,陸某仍可從事除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之外的其他法律業務。敵本題選D。36、下列有關反補貼措施的表述中正確的是:()A、初裁確定補貼成立,并由此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的,商務部可以采取臨時反補貼措施B、臨時反補貼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補貼措施決定公告規定實施之丑起不超過6個月C、反補貼稅稅額不得超過終裁決定確定的補貼金額D、如果補貼進口產品在較短的時間內大量增加,可以對實施臨時反補貼措施之日前90天內進口的產品追溯征收反補貼稅【參考答案】:C【解析】:反補貼措施《反補貼條例》第30條規定,采取臨時反補貼措施,由商務部提出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外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由外商務部公告,海關自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執行,故A錯誤;《反補貼條例》第31條第l款規定:“臨時反補貼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補貼措施決定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故B錯誤;《反補貼條例》第43條規定:反補貼稅稅額不得超過終裁決定確定的補貼金額,所以C正確;《反補貼條例》第45條規定:下列三種情形并存的,必要時可對實施臨時反補貼措施之目前90天進口的產品追溯征收反補貼稅:(1)補貼進口產品在較短的時間內大量增加;(2)此種增加對國內產業造成難以補救的損害;(3)此種產品得益于補貼。只有三種情況并存,才適用追溯征收,故D錯誤。所以本題應選C項。37、某商業銀行的股東大會在審議董事會人選時,有下列四人的任職資格受到股東質疑。其中哪些屬于《商業銀行法》規定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A、朱某,負有2008年到期的20萬元債務B、孫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6年C、徐某,在擔任某上市公司的董事長的第二天得知,公司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D、趙某,曾擔任某股份公司的董事,因經營不善公司破產,趙某對此負有個人責任【參考答案】:B,D【解析】: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解析】根據《商業銀行法》第27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商業銀行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因犯有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二)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并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三)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四)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的。A項不屬于第(四)項規定的情況,其債務未到期,故不應選。C項徐某對該公司不負個人責任,故不應選。故選BD38、甲、乙兩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造成侵權,賠償請求人丙依法可以采取下列何種正確解決方式?A、可擇一機關提出賠償請求,也可向甲、乙兩機關同時提出賠償請求,甲、乙兩機關具有連帶行政賠償責任B、可擇一機關提出賠償請求,在此種情況下,另一機關便可免除賠償責任C、必須向兩機關同時提出賠償請求,并由兩機關共同進行賠償D、不必向兩機關提出賠償請求,可直接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與向法院提起訴訟【參考答案】:A【解析】見《國家賠償法》第20條、第21條39、克森公司是甲國的一家國有物資公司。去年,該公司與乙國駐丙國的使館就向該使館提供館舍修繕材料事宜,簽訂了一項供貨協議。后來,由于使館認為克森公司交貨存在質量瑕疵,雙方產生糾紛。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乙國使館無權在丙國法院就上述事項提起訴訟B、克森公司在丙國應享有司法管轄豁免C、乙國使館可以就該事項向甲國法院提起訴訟D、甲國須對克森公司的上述行為承擔國家責任【參考答案】:C40、關于協助組織賣淫罪,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本罪不能獨立存在,在司法實踐中必須和組織賣淫罪伴隨在一起發生B、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實質上屬于組織賣淫罪的共同犯罪行為C、在司法實踐中需要結合刑法總則關于共同犯罪的規定對協助組織賣淫罪進行認定D、“協助組織賣淫”,大多表現為充當皮條客、保鏢、管帳人等【參考答案】:C【考點】協助組織賣淫罪的認定【解析】協助組織賣淫的行為本屬于共同犯罪中的幫助行為,但刑法為了加大對此類行為的處罰力度,將其上升為刑法分則中的實行行為加以規定。因此,對于協助組織賣淫罪,不需要再結合刑法總則關于共同犯罪的規定予以認定。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下列關于村民委員會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村民委員會成員連任不得超過兩屆B、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C、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有1/10以上的村民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D、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范圍調整,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參考答案】:B,C,D【考點】村民委員會[答案及解析]BCD。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第2款規定:“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范圍調整,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D項正確。第11條規定:“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A項錯誤。第12條規定:“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B項正確。第21條第2款規定,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有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c項正確。3、根據法的價值的理論,下列哪些說法是不正確的?A、秩序是法律最本質的價值B、現代社會的秩序必須接受正義的規制C、正義是法的基本標準和評價體系D、在自由、秩序和正義中,正義的位階最高【參考答案】:A,D【解析】:法的基本價值包括自由、正義和秩序,其中,自由是最本質的價值。自由的價值位階也最高。故AD錯誤。正義是法的基本標準和評價體系,秩序是其他價值的基礎,但秩序應當是合乎人情的,合理的,也即秩序必須接受正義的約束。故BC正確。4、商業銀行通過同業拆借拆入的資金可以用于下列哪些用途?()A、與其他商業銀行共同出資設立銀行性金融機構B、發放固定資產貸款C、彌補票據結算的不足D、解決臨時性周轉資金的需要【參考答案】:C,D參見《商業銀行法》第46條。5、下列情形,需要數罪并罰的有A、在搶劫前,為了劫財而預先殺人B、在搶劫過程中為了制服對方而殺人,C、在搶劫后,為了滅口而殺人D、在強奸后,為了滅口而殺人【參考答案】:C,D【解析】:在搶劫前,為了劫財而預先殺人,只定搶劫罪。在搶劫過程中為了制服對方而殺人,只定搶劫罪。在搶劫后,為了滅口而殺人,定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在強奸后,為了滅口而殺人,數罪并罰。所以答案是CD。6、下列選項中,哪些既是法官的權利,又是法官的義務的?A、接受教育培訓B、根據審判工作的需要,打斷辯護律師的發言C、依法審判案件D、幫助其他法官提高辦案質量【參考答案】:A,C【解析】:法官法第七條,法官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二)審判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秉公辦案,不得徇私枉法;(三)依法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四)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維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五)清正廉明,忠于職守,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審判工作秘密;(七)接受法律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第八條,法官享有下列權利:(一)履行法官職責應當具有的職權和工作條件;(二)依法審判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三)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四)獲得勞動報酬,享受保險、福利待遇;(五)人身、財產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護;(六)參加培訓;(七)提出申訴或者控告;(八)辭職。7、下列選項所列情形,不構成共同犯罪的是:A、某甲指使未滿16周歲但已滿14周歲的劉某使用麻醉方法綁架某私營企業主10歲的兒子,以勒索該私營企業主的錢財B、事先無通謀的兩搶劫犯在搶劫過程中因單個人力量薄弱而互相配合搶劫C、某乙在一隱蔽處向丙開槍,乙同時也向丙開了槍,但據查,乙、丙并無通謀D、甲在境外購買了毒品,乙在境外購買了大量淫/*穢*物品,都想將各自的上述物品運往境內。二人共同雇請一輛走私船將這些物品運往境內【參考答案】:A,C,D【解析】:【答案】ACD【考點】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解析】A項中的劉某因其年齡而對綁架行為不負刑事責任;B項屬于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C項屬于同時犯;D項中,甲、乙的行為分別構成走私毒品罪、走私淫/*穢*物品罪。8、中國公民李某(曾任某國有企業總經理)2004年攜貪污的巨款逃往甲國。根據甲國法律,對李某貪污行為的最高量刑為15年。甲國與我國沒有引渡條約。甲國表示,如果中國對李某被指控的犯罪有確鑿的證據,并且做出對其量刑不超過15年的承諾,可以將其引渡給中國。根據我國引渡法的有關規定,下列哪些判斷是正確的?A、我國對于甲國上述引渡所附條件,是否做出承諾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B、我國對于甲國上述引渡所附條件,是否做出承諾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請最高人民法院做出決定C、如果我國決定接受甲國上述引渡條件,表示接受該條件的承諾由外交部向甲國做出D、一旦我國做出接受上述條件的承諾并引渡成功,我國司法機關在對李某審判和量刑時,應當受該承諾的約束【參考答案】:A,C,D【知識點】引渡【解析】考查相關的國內法條,《引渡法》第50條:“被請求國就準予引渡附加條件的,對于不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可以由外交部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被請求國作出承諾。對于限制追訴的承諾,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對于量刑的承諾,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在對被引渡人追究刑事責任時,司法機關應當受所作出的承諾的約束。”故ACD正確,B錯誤9、根據現行憲法規定,我國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領導人是哪些?A、國家主席、副主席B、委員長、副委員長C、中央軍委主席D、總理、副總理【參考答案】:A,B,D【解析】:見《憲法》第66條第2款、第79條第2款、第87條第2款。10、以下關于大陸架的說法,正確的有:A、沿海國對大陸架享有勘探、開發自然資源的專屬性權利B、沿海國對大陸架享有權利必須以有效管轄或宣告為要件C、大陸架的范圍為自領海基線起算的200海里以內水域D、任何國際組織、外國組織或個人在我國大陸架進行海洋科學研究,必須經中國主管機關批準,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參考答案】:A,D【解析】:我國大陸架法律制度的內容有:(1)依《大陸架公約》第1條規定,大陸架指鄰接海岸但在領海范圍以外,深度達200公尺或超過此限度而上覆水域的深度容許開發其自然資源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我國的大陸架,是我國領海以外依本國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止;如果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至大陸邊外線的距離不足200海里,則擴展到200海里。(2)我國為勘查大陸架和開發大陸架的自然資源,對大陸架行使主權權利。(3)任何國際組織、外國組織或者個人在我國大陸架進行海洋科學研究,必須經中國主管機關批準,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4)任何國家在遵守國際法和中國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我國的大陸架事有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但鋪設的路線,須經中國主管機關同意。依上述法條可知,B、C項中關于大陸架的說法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只有A、D項的說法是正確的。11、陳某趁珠寶柜臺的售貨員接待其他顧客時,伸手從柜臺內拿出一個價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繼續在柜臺邊假裝觀看。幾分鐘后售貨員發現少了一個戒指并懷疑陳某,便立即報告保安人員。陳某見狀,速將戒指扔回柜臺內后逃離。關于本案,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陳某的盜竊行為已經既遂B、陳某的盜竊行為屬于未遂C、陳某將戒指扔回柜臺內不屬于中止行為D、陳某將戒指扔回柜臺內屬于犯罪既遂后返還財物的行為【參考答案】:A,C,D【解析】:答案及解析:ACD盜竊行為已經使被害人喪失了對財物的控制時,就是既遂。至于行為人是否最終達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處置該財物的目的,并不影響既遂的成立。在認定盜竊罪的既遂與未遂時,必須根據財務性質、形狀、體積大小、被害人對財物的占有狀態、行為人的竊取樣態等進行判斷。在本題中,陳某在商店盜竊戒指時,已經將戒指“握在手中”;由于戒指體積很小,此時陳某已經使被害人喪失了對財物的控制,因此陳某的行為屬于盜竊的既遂,因此應選擇A項。對于一些結果犯,在犯罪人完成犯罪行為以后,如果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還可能成立犯罪中止;對于行為犯,一旦犯罪形態達到既遂狀態,就不可能在成立犯罪中止。盜竊罪屑于典型的行為犯,既然陳某屬于盜竊的既遂,就不可能在出現犯罪中止。陳某將戒指扔回柜臺,只是在盜竊既遂后返還財物的行為;即使這是營業員沒有懷疑陳某,甚至沒有發現少了一枚戒指,而是陳某主動將戒指扔回柜臺,陳某的行為仍然屬于盜竊既遂后返還財物的行為。因此C項和D項都是正確的。12、根據《環境保護法》規定,下列哪些選項屬予農業環境保護的措施?A、防治土地沙化、鹽潰化、貧瘠化、沼澤化B、防治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源桔竭C、推廣植物病蟲害的綜合防治D、合理使用化肥、農藥及植物生長激素【參考答案】:A,B,C,D【考點】農業環境保護【解析】《環境保護法》第20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環境的保護,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鹽漬化、貧瘠化、沼澤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種源滅絕以及其他生態失調現象的發生和發展,推廣植物病蟲害的綜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農藥及植物生長激素。選項ABCD均符合本條的規定。全部正確。13、劉律師出身建筑世家并曾就讀建筑專業,現主要從事施工糾紛法律服務。開發商李某因開發的樓房倒塌被訴至法院,欲委托劉律師代理訴訟。關于接受委托和代理案件,劉律師的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律師職業有關規定?A、接受委托,了解并運用建筑和房地產知識分析案件,尋求對李某有利的理由B、接受委托,告知李某樓房倒塌系建筑風水原因,使其接受敗訴結果C、明知不懂房地產開發業務會影響代理效果,但為經濟效益極力宣揚建筑世家背景并接受委托D、考慮到不懂房地產業務會影響代理效果,決定不接受委托【參考答案】:A,D【考點】律師執業規范【解析】本題考查律師執業規范中有關與委托人關系的相關規定。《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第49條規定,律師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根據法律的規定完成委托事項,維護委托人的利益。因此劉律師接受委托后了解并運用建筑和房地產知識分析案件的做法是正確的,A項正確。同法第48條規定,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以風水原因使當事人接受敗訴結果的做法違反了誠實、客觀的原則,B項錯誤。同法第66條規定,律師不得為建立委托代理關系而對委托人進行誤導。宣揚建筑世家背景并接受委托屬于誤導,C項錯誤。如果律師認為自身職業能力有限,無法很好地維護委托人利益,可以不接受委托,D項正確。14、法官下列哪些做法違反了相關規定?()A、吳法官開庭時發現一方當事人的律師楊某是其大學同學,沒有主動回避B、趙法官接受當事人宴請吃飯,在席間未就案件發表任何意見C、周法官接受某中學的邀請,在該校做預防青少年犯罪的講座D、韓法官在公開場合就其他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的是非曲直發表評論【參考答案】:A,B,D【考點】法官回避制度【解析】根據《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13條的規定,自覺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審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場,平等對待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不偏袒或歧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私自單獨會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吳法官開庭時發現一方當事人的律師楊某是其大學同學,依法應當申請自行回避,而其沒有回避的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A項當選。根據《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16條的規定,嚴格遵守廉潔司法規定,不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不利用職務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謀取不正當利益,不違反規定與當事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不正當交往,不在執法辦案中徇私舞弊。趙法官接受當事人宴請吃飯,雖然未就案件發表任何意見,依然違反了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的規定。B項當選。C選項中,周法官的行為不違反法律規定,有助于預防青少年犯罪。C項不應選。根據《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14條的規定,尊重其他法官對審判職權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職責或者通過正當程序外,不過問、不干預、不評論其他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韓法官的行為違反了該條法律規定,D項當選。15、關于反傾銷,依我國《對外貿易法》和《反傾銷條例》的有關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哪幾項?()A、傾銷損害是指進口產品對我國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或實質阻礙產業的建立B、《對外貿易法》有關于第三國傾銷、反規避等規定C、對實施臨時反傾銷稅的期間追溯征收反傾銷稅的,采取多退少補的原則D、出口經營者作出價格承諾能夠接受的,可決定中止或者終止反傾銷調查【參考答案】:A,B,D傾銷損害是指進口產品對我國已經建立的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或者產生實質損害威脅,或者對建立國內產業造成實質阻礙,A正確。《對外貿易法》有關于第三國傾銷、反規避等規定,B正確。反傾銷稅對終裁裁定公告之日起進口的產品適用,但在特殊情況下,對實施臨時反傾銷稅的期間追溯征收反傾銷稅的,采取多退少不補的原則,C錯誤。如果商務部認為出口經營者作出的價格承諾能夠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決定中止或者終止反傾銷調查,不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或者征收反傾銷稅,D正確。16、下列哪些選項正確表達了法律與政治的關系?()A、在分權型權力結構中,權力的配置和行使都必須以法律為依據B、建設政治文明就要求依法執政,國家的管理活動必須具有法律依據C、社會主義法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政治基礎和前提D、法治國家側重于國家生活,政治文明涉及面較廣,重點是人們相互間的尊重與團結【參考答案】:A,B,D法律與政治的關系。“依法執政與政治文明”需要更多關注,這是2006年大綱的新增內容。社會主義法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體現和保障,該說法顛倒了。這是常見的出題方式。17、依照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法》,下列個人所得,哪些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A、甲因購買國庫券而獲5000元利息B、乙因買賣股票而獲利1000元C、丙因購買中國福利彩票而獲得價值5000元的財產D、丁因完成國家級研究課題并因此出版學術專著一本而獲3000元稿酬【參考答案】:B,C,D【考點】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對象[答案及解析]BCD。《個人所得稅法》第2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四、勞務報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八、財產租賃所得;九、財產轉讓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據此,B、C、D項涉及的所得均應納稅,為正確的選項。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4條第(2)項規定,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免稅。據此,A項涉及的所得是免稅的。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轉讓股票所得屬于“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應按照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但是,為配合我國企業改制和鼓勵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經報國務院同意,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分別于l994年6月、l996年12月和1998年3月下發了《關于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關于股票轉讓所得l996年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和《關于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規定從1994年起,對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所以現實中是不交的。18、下列有關規范性法律文件的監督與適用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同一機關制定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由制定機關裁決B、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制定的自治條例只需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C、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無權撤銷它自己制定的單行條例D、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決定適用部門規章【參考答案】:A,B,C【考點】規范性法律文件的監督與適用[答案及解析]ABC。依據《立法法》第86條規定,地方性法規、規章之間不一致時,由有關機關依照下列規定的權限作出裁決:(1)同一機關制定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由制定機關裁決;(2)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3)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與法律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故A項說法正確、D項說法錯誤。依據《立法法》第89條第3項規定,改變或者撤銷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的權限是:……(3)國務院有權改變或者撤銷不適當的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故C項正確。依據《立法法》第88條第(3)項,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應當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報有關機關備案:……(3)自治州、自治縣制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故B項正確。19、2007年8月30日,我國制定了《反壟斷法》,下列說法哪些可以成立?()。A、《反壟斷法》的制定是以我國當前的市場經濟為基礎的,沒有市場經濟,就不會出現市場壟斷,也就不需要《反壟斷法》,因此可以說,社會是法律的母體,法律是社會的產物B、法對經濟有積極的反作用,《反壟斷法》的出臺及實施將會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產生重要影響C、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客觀上需要《反壟斷法》的出臺,這個事實說明,唯有經濟才是法律產生和發展的決定性因素,除經濟之外法律不受其他社會因素的影響D、為了有效地管理社會,法律還需要和其他社會規范(道德、政策等)積極配合,《反壟斷法》在管理市場經濟時也是如此【參考答案】:A,B,D20、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規劃區包括下列哪些()A、城市的建成區B、鎮的建成區C、村莊的建成區D、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參考答案】:A,B,C,D本題考查規劃區含義。根據《城鄉規劃法》第2條第3款的規定:“本法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的建設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有關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可知選項ABCD皆正確。21、某公司欲解除與職工李某之間的勞動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約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據的?()A、李某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現工作B、李某不滿25周歲而結婚,違反了公司關于男職工滿25周歲才能結婚的規定C、公司因嚴重虧損而決定裁員,因此解除與李某的勞動合同D、李某非因公出車禍受傷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個月工資并通知其解除勞動合同【參考答案】:A,C【考點】勞動合同的解除【解析】《勞動合同法》第39務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故A、C于法有據。22、北京某高校學生甲接到一封美國某高校入學通知書的電子郵件,與學生甲同住一宿舍并共用同一臺電腦的學生乙得知該消息后,出于對甲的妒忌,在甲不知情的情況下冒用甲的名義回復該美國高校拒絕去該校就讀,美國高校遂取消了學生甲的入學資格,學生甲得知此事真相后,在中國法院對乙提起訴訟。有關法院審理該案適用法律正確的是:()A、只能適用中國法律B、本案應適用中國法律或美國法律C、原告應選擇適用中國法律或美國法律D、法院可選擇適用中國法律或美國法律【參考答案】:B,D【考點】涉外侵權行為的法律【解析】《民法通則》第146條規定:“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當事人雙方國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國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適用'-3事人本國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本案中,甲乙同為中國公民,因此可以適用中國法,但注意這里是一個選擇關系,即在侵權行為地法律與當事人本國法之間選擇,可見,A項錯誤;同時,《民通意見》第187條規定:“侵權行為地的法律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法律和侵權結果發生地法律。如果兩者不一致時,人民法院可以選擇適用。”本題中,按照《民通意見》對侵權行為地的解釋,中國是侵權行為實施地,美國則是侵權結果發生地,因此,中國法律和美國法律均可適用,但條件是由人民法院選擇,當事人無權選擇適用哪一國的法律。故C項錯誤,因此本題答案應為BD兩項。23、下述有關海上貨物運輸承運人的貨物留置權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貨物留置權僅對托運人行使,不對收貨人行使B、承運人留置的貨物,超過一定期限無人提取的,可以自行拍賣C、留置權的行使是為了收取沒有付清的運費或其他相關費用D、如果收貨人不按時收取貨物,承運人則享有貨物留置權【參考答案】:A,B,D【考點】承運人的貨物留置權【解析】承運人行使貨物留置權是為了收取其有權收取的但沒有付清的運費及相關費用,必要時可以向法院申請拍賣,以實現相關費用,但不能自己拍賣。運費可能由托運人支付,或由收貨人支付。收貨人不按時提取貨物并不是產生留置權的條件。因此,C項正確。所以本題答案為ABD項。24、張某是河南省某地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審理一起經濟糾紛案件中,張某認為該省人大常委會所制定的《種子條例》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種子法》相抵觸,宣告其無效。下列有關該事件的表述正確的有?()。A、根據我國憲法和立法法等法律,張某作為法官無權宣告地方性法規無效B、張某如認為地方性法規與法律相抵觸,可以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其進行審查C、如果《種子條例》的確與《種子法》相抵觸,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將其撤銷D、只有《種子條例》的原制定機關才有權決定是否撤銷【參考答案】:C,D【考點】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權;國務院的職權;省人大常委會的職權【解析】參見《憲法》第62條全國人大的職權第ll項: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故A項不正確。《憲法》第89規定國務院的職權第14項:改變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3的決定和命令,故B項不正確。《憲法》第67條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第8項: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故C項正確。《憲法》第104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項;監督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3的決定和命令;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不適當的決議;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決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罷免和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個別代表。故D項正確25、蕭某是上海市某區檢察院檢察官,如果他從事下列哪些行為,他依法應受到懲處?()。A、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B、私自會見某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C、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D、不履行檢察官義務,經教育仍不改正【參考答案】:A,B【考點】應受懲處的行為【解析】《檢察官法》第35條列舉了檢察官的應受懲處的行為,AB屬于其中。而CD則是應當辭退的事由26、下列關于我國社會主義法與共產黨政策的說法,正確的有哪些?()A、法與黨的政策在體現的意志屬性上是相同的,二者都是國家意志的體現B、法律的內容一般比較明確、具體,而政策的內容一般比較原則、抽象C、有一些社會關系,只能由法律或政策的一種來調整,例如有關訴訟程序方面的社會關系一般只由法律調整D、法律的實施由國家政策保證實施,而政策則一般沒有強制性【參考答案】:B,C略27、下列行為中,應當數罪并罰的有:A、司法工作人員某甲收受賄賂2萬元,在執行判決、裁定過程中嚴重濫用職權B、國家工作人員某乙收受賄賂1萬元,挪用公款給他人走私C、某丙收受賄賂3萬元,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D、某丁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并搶劫銀行【參考答案】:B,C,D【解析】:關于AC選項。除了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后徇私枉法的,從一重罪處理,其他主體收受賄賂后又構成其他犯罪的都是數罪并罰。司法工作人員某甲同時觸犯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應擇一重罪處斷,不實行數罪并罰。因此,A選項不選。某丙收受賄賂3萬元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構成受賄罪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數罪并罰。因此,C選項正確。關于B選項。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賄賂構成犯罪的,以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數罪并罰。因此,B選項正確。關于D選項。《刑法》第294條規定,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犯前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某丁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并搶劫銀行,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搶劫罪,實行數罪并罰。因此,D選項正確。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CD。28、下列哪種情形不構成交通肇事罪?()A、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B、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C、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D、行為人違章駕駛旅客列車造成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的。【參考答案】:A,B,D【解析】:【答案】ABD【考點】交通肇事罪的認定【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232條、第234條第2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D項構成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29、甲國軍艦在公海上遇到乙國商船有從事嫌疑時,可以靠近和登上該船進行檢查A、海盜行為B、捕魚行為C、販奴行為D、拒不展示旗幟【參考答案】:A,C,D【解析】:本題考點是登臨權的適用。根據海洋法公約的規定,登臨檢查要有正當的理由,被登臨的船舶必須涉嫌從事公約所列行為,即:海盜行為、販奴行為、非法廣播、無國籍、雖懸掛一國旗幟卻拒不展示旗幟或拒不展示旗幟而事實上與軍艦同一國籍。故選A、C、D。30、下列選項中,屬于國際法主體的是A、聯合國B、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C、巴勒斯坦解放組織D、中國【參考答案】:A,C,D【解析】:本題考點是國際法的主體。國際法的主體,是指具有獨立參與國際法律關系的能力,在國際法上直接享有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當事者或人格者。隨著國際法的發展,國際法的主體已不局限于國家,而擴大到了政府間的國際組織和爭取獨立的民族解放組織等準國家實體。在題中四個選項中,A是國際組織,C是爭取獨立的民族解放組織,D是國家。在單一國中,其行政區域的地方政府都不是國際法的主體,澳門是我國的特別行政區,擁有相當的自治權,但其存在并不影響我國單一國的性質,是我國的一個行政區域,不具有國際法主體資格。故選ACD。三、不定向選擇題1、亞歷山大是甲國派駐乙國大使館的三等秘書,在下列的情況下,乙國可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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