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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7十2022年1月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甄題精選期中質量檢測卷(附答案和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下列說法,哪個是正確的?A、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B、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在原任職的地區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C、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D、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其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檢察官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參考答案】:C【解析】檢察官的任職回避問題《檢察官法》第20條規定,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兩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檢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檢察官所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2、在以招標方式訂立合同時,下述哪種行為屬于承諾性質?()A、招標B、投標C、開標D、決標【參考答案】:D【解析】:招投標行為的法律性質招標屬于要約邀請,投標屬于要約,當招標人對有效表述進行評審,選擇自己滿意的投標人,決定其中標,該決標如果是對投標的完全接受,就是承諾。3、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甲違反海關法規,將大量黃金運輸進境,不予申報,逃避關稅。甲的行為成立走私貴重金屬罪B、乙生產、銷售劣藥,沒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但銷售金額超過了5萬元。乙的行為成立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C、丙在自己的35名同學中高息攬儲,吸收存款100萬元,然后以更高的利息貸給他人。丙向其同學還本付息后,違法所得達到數額較大標準。丙的行為成立非法經營罪與高利轉袋罪的想象競合犯D、承擔資產評估職責的丁,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后,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丁的行為構成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與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應實行數罪并罰【參考答案】:B【知識點】走私普通貨物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與高利轉袋罪、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與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A不選,因為A構成走私普通物品罪。B選,生產、銷售劣藥罪是結果犯,因此乙不構成該罪,但其金額超過5萬元,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形成法條競合,依刑法149條,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C不選,高利轉貸指套取金融機構的貸款再轉貸的行為。D不選,依刑法229條,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前款規定的人員,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故丁只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索取財物構成其加重情節。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環境影響報告書應在建沒項目的哪一階段報批?()A、設計階段B、可行性研究階段C、竣工驗收階段D、投入使用階段【參考答案】:B【解析】:《環境保護法》第13條規定,建設污染環境的項目,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必須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作出評價,規定防治措施,經項目主管部門預審并依照規定的程序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計劃部門方可批準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上述規定中的環境影響評價書是指在一定區域內進行開發建設活動,事先對擬建項目可能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影響進行調查、預測和評定,并提出防治對策和措施,為項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的法律文件。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在建設項目的設計階段與主體過程同時設計,而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故B選項是正確答案。5、呂某因涉嫌強奸被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縣檢察院批準逮捕并提起公訴,縣法院一審認定罪名成立對呂某判處有期徒刑5年。呂某上訴至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中院予以維持。呂某執行中一直申訴,后經審判監督程序改判無罪。呂某請求國家賠償,則賠償義務機關是:A、縣公安局B、縣檢察院C、縣人民法院D、市中級人民法院【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1條第4款的規定: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二審改判無罪,以及二審發回重審后作無罪處理的,作出一審有罪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本題是再審改判無罪的案件,最終確定生效判決是二審法院維持一審有罪判決得到生效的,所以賠償義務機關應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故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6、關于國際法不干涉內政原則正確的有A、內政一般以領土為基礎,內政的范圍與領土范圍完全相對應B、內政的實質是國家主權內的管理事項,是否屬于一國國內管轄事項以國內法為標準C、某國為解決某國存在的種族間的沖突決定建立種族隔離區,其他國家不得干涉D、干涉不限于武力干涉,可以包括政治、經濟、軍事、外交各個方面,有隱蔽和公開、直接和間接等形式【參考答案】:D【考點】不干涉內政原則【解析】內政一般以領土為基礎,但內政不是一個地理概念,內政的范圍不與領土范圍完全相對應,所以A錯誤。是否屬于一國國內管轄事項,不以國內法為標準,而是以國際法為標準。所以B錯誤。發生在一國境內的符合該國國內法的行為,如果違背公認的國際法或該國的其它國際義務,不屬于該國的內政。反對和禁止種族隔離,是國際法的一項重要原則,不屬于國家的內政,因此C錯誤。7、對涉外商事合同,我國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對當事人選擇合同的準據法是有限制的,下列哪項合同當事人可以意思自治選擇合同的準據法?()A、在中國境內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合同B、外國人承包經營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合同C、涉外融資租賃合同D、外國法人購買中國境內國有企業股東股權的合同【參考答案】:C【解析】: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排除當事人意思自治的情形包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中外合作勘探開發;三資企業股份轉讓合同;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包經營在中國設立的合資合作合同;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購買中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企業股東的股權的合同;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購中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的合同;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企業資產的合同;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適用中國法的其他合同。C正確。8、溫某在一家醫院偷了一老人攜帶的400元錢,當他準備離開醫院時,聽見被偷老人在醫院大門口大哭,向周圍的人訴說自己用來給孫子看病的錢被人偷了。溫某動了惻隱之心,將偷來的錢還給了老人。對溫某的違法行為,行政機關應當。A、不予處罰B、從輕處罰C、減輕處罰D、給予處罰【參考答案】:A【解析】:《行政處罰法》第27條規定,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本題屬于第二款的情形9、根據《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的相關規定,下列哪一項不是采用反傾銷措施的必要條件()A、當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的方式進口B、對國內已經建立的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者產生實質損害的威脅C、對國內建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阻礙D、產品價格低于我國該產品的價格【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我國采取反傾銷措施的必要條件。根據《對外貿易法》和《反傾銷條例》和《反補貼條例》的相關規定,進口產品采用傾銷或者補貼的方式,并由此對國內已經建立的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者產生實質損害的威脅,或者對國內建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障礙的,依照該條例的規定采取反傾銷或者反補貼措施。進口產品的出口價格低于其正常價值的,為傾銷。正常價值按照下列方法確定,(1)進口產品的相同或者類似產品在出口國市場上有可比價格的,以該可比價格為正常價值;(2)進口產品的相同或者類似產品在出口國市場上是沒有可比價格的,以相同或者類似產品出口到第三國的可比價格或者以該相同或者類似產品的生產成本加合理費用、利潤為正常價值。出口價格按照下列方法確定:(1)進口產品有實際支付價款或者應當支付價款的價格的,以該價格為出口價格;(2)進口產品沒有出口價格或者其價格不可靠的,以根據該進由產品首次轉售給獨立購買人的價格推定的價格為出口價格;但是,該進口品未轉售給獨立購買人或者未按進口時的狀態轉售的,可以以商務部根據合理基礎推定的價格為出口價格。10、夏朝中央監獄的名稱是。A、圜土B、夏臺C、畿內D、社【參考答案】:B【解析】:正確答案:B評析:本題涉及夏朝的法律制度。夏、商、周的監獄通稱“圜土”,但是夏朝有自己獨有的監獄和中央監獄,稱為“夏臺”。11、下列選項哪一項不是立法解釋的形式?()。A、通過法律草案的專題說明或以報告的形式來解釋法律B、在法律中另設專章或條款、附則直接進行解釋,將解釋的內容作為該法律的一部分C、在新制定的法律、決定中對現行法律的某些規定作出新的解釋D、對審判活動如何具體適用法律而作出的指導性解釋【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立法解釋;司法解釋「解析」ABC三項都是立法解釋的形式,D項屬于司法解釋的形式。12、下面對西周時期的“獄”與“訟”理解正確的是A、民事案件稱為“獄”B、刑事案件稱為“訟”C、審理民事案件稱為“聽訟”D、審理刑事案件叫做“聽訟”【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西周的訴訟制度。西周時期的“獄”與“訟”是訴訟的稱謂。民事案件稱為“訟”,刑事案件稱為“獄”,審理民事案件稱為“聽訟”,審理刑事案件叫做“斷獄”。13、甲、乙兩人在機械廠的同一車間工作,某日上班時,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當,致乙右臂傷殘。有關該事件的下列表述哪個是正確的?()A、假設乙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由機械廠另行安排工作,則機械廠仍不得解除與乙的勞動合同B、乙所受損失應向甲要求賠償C、機械廠工會對該廠解除與甲或乙的勞動合同無權提出意見D、機械廠在對乙作出相應經濟賠償的前提下可以解除與乙的勞動合同【參考答案】:A【解析】:勞動合同的解除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的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即使給予經濟補償,也不能解除勞動合同。故A正確,D錯誤。同時該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故C錯誤。B求償的對象應為用人單位機械廠。14、黃某以開辦個體旅館作掩護,組織大批婦女進行賣淫,以牟取暴利。某日,公安機關掃黃辦欲搜查該旅館,公安人員方某立即向黃某通報這一情況,致使不少賣淫女在搜查前已紛紛逃離,但公安機關仍以驚人的速度抓獲10名賣淫女和嫖客。方某的行為構成:A、協助組織賣淫罪B、組織賣淫罪(共犯)C、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D、包庇罪【參考答案】:C【考點】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的認定【解析】刑法第417條規定:“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5、甲、乙、丙國同為一開放性多邊條約締約國,現丁國要求加入該條約。四國均為《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締約國。丁國對該條約中的一些條款提出保留,下列哪一判斷是正確的?A、對于丁國提出的保留,甲、乙、丙國必須接受B、丁國只能在該條約尚未生效時提出保留C、該條約對丁國生效后,丁國仍然可以提出保留D、丁國的加入可以在該條約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進行【參考答案】:D【解析】:條約法本題重點考查條約的保留,也涉及條約的加入、生效等知識點。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定,條約的保留是指一國在簽署、批準、接受、贊同或加入一個條約時所作的單方聲明,無論措辭或名稱如何,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條約中某些規定對該國適用時的法律效果。保留是一國單方面作出的,對于保留,其他的締約國可以作出同意或反對。A項認為一國提出的保留,其他國家必須接受,這種觀點是錯誤的。保留僅適用于多邊條約,可以在條約生效前作出,也可以在條約生效后加入時作出。如果保留是在簽署須經批準、接受或贊同的條約時(即條約生效前)提出的,保留國應在批準條約時確認該項保留。故B項錯誤。由于條約的保留是一國在簽署、批準、接受、贊同或加入一個條約時作出的,對于加入國而言,加入時應提出保留的申請,一旦條約對加入國生效,保留同時生效。要注意C選項與B選項的區別,丁國是加入已經生效的開放性條約,如果加入時沒有提出保留,在加入后不能提出保留。故C項錯誤。條約的加入是指沒有在條約上簽字的國家表示同意接受條約約束的一種正式國際法律行為。加入主要適用于開放性的多邊條約,雙邊條約不發生加入的問題。多邊條約一般都有加人條款,加入條約時,既可以加入已生效的條約,也可以加入尚未生效的條約。一旦加入,加入方即成為條約的締約方,除條約另有規定外,與原始締約方享有同樣的權利。故此D項表述正確。16、下列哪種情形屬于自首?A、甲某犯盜竊罪后,自動投案,但在投案以后又逃跑,后來被公安機關抓獲,如實承認自己的罪行B、甲某在詐騙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是后來又翻供,拒不認罪,直到被檢察機關起訴至法院,在庭審期間才又恢復原先如實的供述C、甲因自留地爭議與乙結仇,遂指使兒子丙在乙的水缸中投毒,結果造成乙全家中毒死亡,甲某見罪責難逃自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說此次投毒是自己一人所為,與別人無關,一人承擔了案件的全部罪責D、甲某因為在公共汽車上盜竊被當場抓獲,在審問中,甲某又主動交待曾經盜竊作案5起的犯罪事實【參考答案】:B【解析】:關于A選項。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甲投案后又逃跑后被公安機關抓獲,如實承認自己罪行的,不構成自首。所以A選項錯誤。關于B選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認定為自首;但是在一審判決之前又能如實供述的,應當認定為自首。甲某在詐騙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是后來又翻供,拒不認罪,直到被檢察機關起訴至法院,在庭審期間才又恢復原先如實的供述,因其是在一審判決之前如實供述,成立自首。所以B選項正確。關于C選項。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還應當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則應當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實,才能認定為自首。甲自動投案后沒有如實供述犯罪事實,隱瞞了其他共犯人丙的投毒行為,不成立自首。所以C選項錯誤。關于D選項。《刑法》第67條第2款規定,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本題中,甲因為盜竊罪被抓獲,其交待的也是盜竊罪,甲供述的罪行與司法機關掌握的罪行屬同種罪行,不成立自首,成立坦白。如果行為人交待的是盜竊罪以外的搶劫、強奸、放火、詐騙等罪行,應認定為自首。所以D選項錯誤。17、甲15周歲,系我國某邊鎮中學生。甲和乙一起上學,在路上撿到一手提包。打開后,發現內有1000元錢和4小袋白粉末。甲說:“這袋上有中文‘海洛因’和英文‘heroin’及‘50g’的字樣。我在電視上看過,這東西就是白粉,我們把它賣了,還能發一筆財。”二人遂將4袋白粉均分。甲先將一袋白粉賣與他人,后在學校組織去鄰國旅游時,攜帶另一袋白粉并在境外出售。甲的行為:A、構成走私毒品罪B、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C、構成販賣毒品罪D、構成走私、販賣毒品罪【參考答案】:C【解析】::【答案】C【解析】參見刑法第17(刑事主體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347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規定。18、根據憲法和法律,哪一項不正確?()。A、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由院長主持,本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列席B、助理審判員由本院院長提出,經審判委員會通過,可以臨時代行審判員的職務C、在地方兩次人大會之間,如果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人民法院院長需要撤換,須報請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D、高級人民法院第一審案件的判決和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人民法院組織「解析」《人民法院組織法》第36條,各級人民法院院長任期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由它選出的人民法院院長。在地方兩次人民代表大會之間,如果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人民法院院長需要撤換,須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報經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第37條,各級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設助理審判員,由本級人民法院任免。助理審判員協助審判員進行工作。助理審判員,由本院院長提出,經審判委員會通過,可以臨時代行審判員職務。《刑事訴訟法》第208條,判決和裁定在發生法律效力后執行。下列判決和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一)已過法定期限沒有上訴、抗訴的判決和裁定;(二)終審的判決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的死刑的判決和高級人民法院核準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19、王某戶籍所在地是甲市A區,工作單位所在地是甲市B區。2002年1月王某在乙市出差時因涉嫌嫖娼被乙市A區公安分局傳喚,后被該公安分局以嫖娼為由處以罰款500元。在被處罰以前,王某被留置于乙市B區兩天。經復議王某對罰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訴訟。下列哪一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A、甲市A區人民法院B、甲市B區人民法院C、乙市A區人民法院D、乙市B區人民法院【參考答案】:B【解析】:記住一點即可:此種情形下的管轄法院有以下: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人身被制所在土。故只有B無管轄權。法條依據為行政訴訟法18條: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及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第9條:行政訴訟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機關基于同一事實既對人身又對財產實施行政處罰或者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沒收財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上述行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訴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轄。20、甲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出讓取得A地的土地使用權,對其進行房地產開發投資,預售商品房應當滿足一定的條件,以下何者不是必須具備的條件:A、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預售許可證明B、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C、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D、已經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證【參考答案】:D【解析】:商品房預售的條件《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5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依此,題中A、B、C選項均為必備條件,而D項不是必備條件。21、下列關于國際法院判決的說法正確的有:A、國際法院法官在對法院判決表決時可以棄權B、國際法院法官同意判決的結論,但不同意判決的理由,這種意見稱為反對意見C、國際法院的判決具有終局性,一經作出必須履行D、一方拒不履行判決,他方可向國際法院申請對判決強制執行【參考答案】:C【解析】:國際法院法官進行秘密評議并起草判決書,通過三讀后進行表決,表決時法官不得棄權。故A選項錯誤。法官的個人意見實際上有兩種:一種是同意判決的結論,但不同意判決所依據的理由,此稱為“個別意見”;另一種是既不同意判決結果也不同意判決所依據的理由,此稱為“反對意見”。故B選項中意見應稱為“個別意見”,B選項錯誤。國際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性的,判決一經作出,即對本案及本案當事國產生拘束力,當事國必須履行。故C選項正確。如有一方拒不履行判決,他方得向安理會提出申訴,安理會可以作出有關建議或決定采取措施執行判決。故D選項錯誤。應當注意,國際社會沒有超越國家之上的強制機構,國際法的強制力是通過國家本身的單獨或集體的行動來實現的。本題的應選項為C。22、我國法律適用上的平等原則同法律的階級性不是對立的,主要原因是A、在我國剝削階級已經消滅,階級斗爭已經不是社會的主要矛盾B、執法、司法人員具有堅定的無產階級立場,善于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C、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D、我國實施的是社會主義法律,是在社會主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參考答案】:D【解析】:所考知識點為法律。我國的法律是階級性和人民性的統一,且實施上人人平等。23、甲國法律規定,新法原則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新法。那么,甲國對于法的溯及力采用的是哪一原則?()。A、從舊兼從輕原則B、從舊兼從重原則C、從新兼從輕原則D、從新兼從重原則【參考答案】:A24、凌遲作為死刑的一種,始于哪一個朝代,在哪個朝代成為正式的刑罰A、五代時的西遼、南宋B、漢、唐C、唐、五代D、北宋、南宋【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凌遲刑。凌遲是死刑的一種,始于五代時的西遼,是一種碎而割之,使被刑者極端痛苦,慢慢致人死亡的一種酷刑。宋仁宗時使用凌遲刑,神宗熙寧以后成為常刑。至南宋,在《慶元條法事類》中,正式作為法定死刑的一種。25、在下列哪些情形下,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需給予經濟補償:()A、王某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B、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C、李某患病治愈后,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決定解除合同D、因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參考答案】:A【解析】: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的補償《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故B、C、D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給予經濟補償。26、1998年1月,馮某在某市開設一家夜總會并非法提供色情服務。馮某要求統一保管賣淫婦女的身份證,對賣淫婦女實行集體吃住、統一收費、定期體檢和發避孕千具的措施。1998年2月,在馮某掌控下的一賣淫女陸某將一名剛滿13周歲的女孩邵某引誘來賣淫。1998年3月,出租汽車司機羅某得知公安機關晚上要檢查娛樂場所,便給馮某報信,使夜總會躲過了公安機關查處。但公安機關最終于1998年6月查封了夜總會并發現經常在夜總會嫖娼的陳某患有嚴重的性病(陳某自己也知道自己患有性病)。陳某還交代他曾嫖宿過邵某,并知道其未滿14歲。邵某也承認曾與陳某嫖宿過。根據以上事實,請回答問題:對馮某應以什么罪定罪量刑?A、強迫婦女賣淫罪B、組織賣淫罪C、引誘、容留賣淫罪D、非法經營罪【參考答案】:B【知識點】組織賣淫罪。【解析】根據《刑法》第358條之規定,組織賣淫罪就是組織、拉攏、策劃他人進行賣淫的行為。本題中馮某為牟利而非法提供色情服務,而且對于賣淫女進行各種管理等等一系列行為,都是對賣淫女的行為進行的組織活動。因此,馮某的行為完全符合組織賣淫罪的構成要件,應該定為組織賣淫罪。27、關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現代社會,司法構成社會糾紛解決體系中最具普適性的方式,法院已成為最主要的糾紛解決主體B、法官自由裁量應力求達到合法與合理高度統一,盡可能地減少法律適用過程中的不確定性,防止司法擅斷與專橫C、通過對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訴訟費用分擔機制,能夠影響訴訟各方的行為方式,實現訴訟費用的“配置效率”D、司法機關特別是最高法院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現出司法權在國家權力配置與運作中的越位【參考答案】:D【解析】:司法制度A項考查司法的特性。司法構成社會糾紛解決體系中最具普適性的方式,這體現了司法的普遍性特征,現代社會中法院已成為最主要的糾紛解決主體。A項正確。B項考查司法的功能中解釋、補充法律的功能。由于法律的相對滯后性,法官在裁判中對解釋法律與行使自由裁量權十分重要。但解釋不合理則有可能加劇法律的不確定性。因此法官自由裁量應力求達到合法與合理高度統一,才可能減少法律適用過程中的不確定性。B項正確。C項考查司法效率。訴訟費用分擔的合理性,是指在訴訟過程中所消耗的費用要由司法機關與有關當事人進行合理的分擔。通過對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訴訟費用分擔機制,能夠影響各方的行為方式,實現訴訟費用的“配置效率”,C項正確。D項考查司法的功能中形成公共政策這一功能。現代法治社會,司法機關特別是最高人民法院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這種參與不是越位,恰恰表現出了司法權在國家權力配置與運作中的角色與定位,是形成公共政策這一司法功能的具體體現,D項錯誤。本題為選非題。故選D。28、甲某向乙某借了10萬元的貸款,事后乙某向甲某討還時,甲某矢口否認,并且將乙某強行關在自家的地下室里,對其毆打,讓乙某將借據交出,并強迫乙某書寫字據稱甲某已經將10萬元還給乙某了,否則就不放乙某,乙某無奈只得照辦。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某成立非法拘禁罪B、甲某成立搶劫罪C、甲某成立綁架罪D、甲某成立搶劫罪和非法拘禁罪【參考答案】:B【解析】: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扣押人質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綁架罪與搶劫罪的區別是:前者并不直接從被綁架人手中獲取財物,而是以被綁架人作籌碼,向其親屬或單位勒索財物或者以被綁架人作人質實現其他目的,實施綁架行為與實現目的行為之間有一定時間間隔;后者不僅是直接從被害人處獲取財物,而且實施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與獲取財物是同時進行的。本題中,甲某欠乙某10萬元貸款,在乙某要其歸還時不但不還,還將乙某關押在地下室,對其實施暴力手段迫其交出借據,并書寫字據將債務免除。雖然二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是非法的,但是乙某對其借給甲某的10萬元錢仍享有所有權,甲某采用暴力手段拒不歸還,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其當場取得乙某放棄債權的字據,免除債務,相當于當場獲得10萬元的收入,符合搶劫罪的特征,應定搶劫罪。至于甲對乙某非法拘禁的行為被搶劫罪吸收,不再單獨定罪。因此,ACD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29、甲乙丙三國是鄰國。甲丙兩國簽訂了一項雙邊貿易條約,條約約定為了方便兩國貿易將在兩國之間修建一條鐵路,但因為地形原因該條鐵路要穿過乙國的領土。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定,若想在乙國領土上修建該條鐵路,需要符合下列哪個條件?()A、須經乙國以口頭或書面方式表示同意B、在支付相應費用后即可在乙國的領土上修建該條鐵路C、如果乙國沒有反對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在乙國的領土上修建該條鐵路D、必須經乙國以書面方式明示同意【參考答案】:D【解析】:條約對第三方設定義務的效力《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5條規定:“如條約當事國有意以條約之一項規定作為確立一項義務之方法,且該項義務經第三國以書面明示接受,則該第三國即因此項規定而負有義務。”甲丙兩國簽訂的條約為第三國乙國設定了義務即在乙國領土上修建鐵路,若想使該條約對乙國發生效力。必須由乙國書面明示表示同意,D項正確。30、某縣工商局對有輕微投機倒把行為的某企業給予罰款處罰。3個月后,該企業既未送交罰款,又未申請復議和向法院起訴,縣工商局即通知銀行將罰款數目從該企業賬號中劃撥出來。該企業對這一行政強制執行不服,遂向縣法院起訴縣銀行。對此縣法院應。A、可以立案且不予受理B、裁定不予受理C、通知縣銀行收回劃撥款D、通知縣工商局退還罰款【參考答案】:B【解析】縣銀行不是本案被告。參見《行政訴訟法》第41、42條。第41條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42條人民法院接到起訴狀,經審查,應當在7日內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31、陳某是甲縣乙鄉人大代表,因參與聚眾斗毆,公安機關擬對其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下列說法哪一項是正確的?A、公安機關無權對陳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除非得到乙鄉人大的批準B、公安機關無權對陳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除非得到甲縣人大常委會的批準C、公安機關有權對陳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但須立即向乙鄉人大報告D、公安機關有權對陳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但須立即向甲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參考答案】:C【解析】:人大代表人身權的保護[答案及解析]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30條第3款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審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規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執行機關應當立即報告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32、某市中級人民法院發現本市某一基層人民法院違反《法官法》規定的條件任免法官的,根據我國《法官法》的規定,該中級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A、應當指令下級法院依法撤銷該項任命B、應當依法直接撤銷該基層法院的這項任命C、可以建議下級人民法院提請同級人大常委會撤銷該項任命D、可以直接提請同級人大常委會撤銷該項任命【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法官法》第14條的規定:“對于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任命法官的,一經發現,做出該項任命的機關應當撤銷該項任命;上級人民法院發現下級人民法院法官的任命有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的,應當建議下級人民法院依法撤銷該項任命,或者建議下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銷該項任命。”故本題答案為選項C。33、國際法效力根據的表述中,下列正確的是哪項?A、國際法效力的根據是社會連帶關系的事實,并且由統治階級把這種連帶關系的事實制定成條約或者法律的形式B、國際法效力的根據是現實的國際意志C、國際法效力的根據是體現各國的協調意志的協議D、國際法效力的根據是自然人和國家意志的合一【參考答案】:C【解析】:國際法效力的根據是指國際法依據什么對國家發生法律效力的問題。對此,不同法學流派有不同的看法。A是社會連帶法學派的認識,B是實在法學派的認識,D是格勞秀斯學派的認識。這些觀點都未能正確地說明國際法效力的依據。34、根據《商業銀行法》的規定,有關商業銀行接管的表述,正確的是()A、接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B、商業銀行已經或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的利益時,國務院銀行業監管機構可以自行或者決定其他商業銀行對其實行接管C、被接管的商業銀行的債權債務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管機構概括承受D、自接管開始之日起,由接管組織代替商業銀行行使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權力【參考答案】:A,D【解析】:商業銀行接管【解析】《商業銀行法》第64條規定:商業銀行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的利益時,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該銀行實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對被接管的商業銀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護存款人的利益。恢復商業銀行的正常經營能力。被接管的商業銀行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因接管而變化。第65條規定:接管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并組織實施。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接管決定應當載明下列內容:(一)被接管的商業銀行名稱;(二)接管理由;(三)接管組織;(四)接管期限。接管決定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公告。第66條規定:自接管開始之日起,由接管組織行使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權力。第67條規定:接管期限屆滿,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決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故選AD35、唐代“十惡”中的“不道”是指A、毆打或謀殺祖父母、父母等尊親屬的行為B、殺本管上司、授業師及夫喪違禮的行為C、毆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長的行為D、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的行為【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察“十惡”制度。“十惡”制度體現了我國封建法制的特色,所以非常重要,考生一定要對其中的罪名及內容牢記。A項是“惡逆”,B項是“不義”,C項是“不睦”。36、關于環境污染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解決,下列哪一項表述是符合法律規定的?()A、先請求環保部門進行處理,對處理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B、先請求環保部門進行處理,對處理不服才可以提起民事訴訟C、可以先請求環保部門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D、可以先請求環保部門進行處理,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參考答案】:D【解析】:環境糾紛解決程序根據《環境保護法》第41條第1、2款:“造成環境污染損害的,有責任排除妨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此可見,D項表述符合法律規定。37、蘇某(女)是某醫學院三年級的學生,在醫院實習期間,受朋友之托,為楚某(女)作節育復通手術。因缺乏臨床經驗,對突然發生的大出血束手無策,致使楚某因失血過多死亡。蘇某的行為構成何罪?A、醫療責任事故罪B、非法行醫罪C、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D、過失致人死亡罪【參考答案】:C【解析】:醫療責任事故罪與他罪之間的區別A、B、C、D中四罪的區別主要在于犯罪主體和犯罪客觀方面的不同。醫療責任事故罪要求其主體是醫務人員,蘇某是醫學院學生,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故不能構成醫療責任事故罪。其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的行為,應構成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非法行醫罪有法條竟會關系,應按特殊法優于普通法的原則。故選項C正確。38、甲、乙簽訂一份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各執一份,留見證律師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關于該條款,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是有關法律原則之適用條件的規定B、屬于案件事實的表述C、是甲乙雙方所確立的授權性規則D、關涉甲乙雙方的行為效力及后果【參考答案】:D【解析】:法律原則、法律規則選項A中涉及法律原則的適用條件。法律原則,是為法律規則提供某種基礎或本源的、綜合性的、指導性的價值準則或規范,是法律訴訟,法律程序和法律裁決的確認規范。法律原則的適用要有嚴格的條件:第一,窮盡法律規則,方得適用法律原則。這個條件要求,在有具體的法律規則可供適用時,不得直接適用法律原則。第二,除非為了實現個案正義,否則不得舍棄法律規則而直接適用法律原則。第三。沒有更強理由,不得徑行適用法律原則。題中的條款屬于甲乙雙方出于真實意思表示而設定的合同條款,規定了合同的效力,屬于因合意而達成的契約,和法律原則并沒有關系。因此,選項A錯誤,不當選。案件事實一般指法律事實,所謂的法律事實,就是具有法律關聯性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情況或現象。合同的條款根據其內容可以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具體地規定了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這種類型的合同條款可以構成法律事實的一部分;另一種情形是沒有具體規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而只是合同的程序性規定,這種類型的條款不能構成法律事實的一部分,而本案中的合同條款并沒有具體規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正好屬于這種類型的合同條款,并不能形成法律事實,因而不屬于案件事實的表述。選項B錯誤,不選。授權性法律規則是法律規則的一種,法律規則是由國家法律明確規定的,個人的約定并不能形成法律規則。題目中甲乙雙方所確立的合同條款僅僅是由甲乙雙方設立的,針對甲乙雙方有效的合同,并不構成法律規則,更不是授權性法律規則,選項C錯誤,不當選。題目中合同的條款規定了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簽字是甲乙雙方的行為,而合同生效則是雙方簽字這個行為的效力:甲、乙各執一份,留見證律師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規定的是雙方行為的效力及后果(三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選項D正確,當選。39、陸某在一百貨商場購買“幸福”牌電飯煲一臺,遺忘在商場門口,被王某拾得。王某拿至家中使用時,因電飯煲漏電發生爆炸,致其面部灼傷。王某向商場索賠,商場以王某不當得利為由不予賠償。對此事件,下列哪一項表述能夠成立?A、王某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應以與致損事件相關的法律規定為根據B、不法取得他人之物者應承擔該物所致的損害C、由王某對自己無合法根據占有物品的行為承擔損害后果,符合公平原則D、按照風險責任原則,陸某作為缺陷商品的購買者應為王某的損害承擔責任【參考答案】:A40、甲向乙討債不成,遂將乙關押15日之久,甲的行為是屬于什么性質?A、慣犯B、牽連犯C、持續犯D、連續犯【參考答案】:C【解析】:繼續犯,也稱持續犯,是指行為從著手實行到由于某種原因終止以前,一直處于持續狀態的犯罪。非法拘禁罪是典型的持續犯。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以下有關國務院的說法,不正確的有:()A、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連選連任不能超過兩屆B、決定省級行政區的改名及其界限的變更,市、州、縣的撤銷、建立與改名,自治州、自治縣界限的重大變更C、授權省級人民政府決定縣、市、鄉行政區界限的變更D、批準自治地區組織公安部隊【參考答案】:A,B,C【考點】國務院的組織【解析】根據《憲法》的規定,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國務院其他組成人員均無此限制。因此,選項A錯誤。國務院的職權包括: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因此,選項B、C不正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依照國家的軍事制度和當地的實際需要,經國務院批準,可以組織本地方維護社會治安的公安部隊。因此,D項正確。故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項。3、對于下列哪些情形,賣方不承擔《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規定的知識產權侵權責任?()A、賣方按照買方所提供的技術圖樣、圖案生產并銷售給買方的產品侵犯了產品銷往國的丙的專利權B、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尚未確定銷往的國家,而買主營業地所在國的法律認為賣方所售產品不會侵犯任何人的權利C、賣方不知買方營業地所在國家的法律規定,導致其出售買方營業地所在國家時,產品(或貨物)因侵犯他人工業產權被扣押D、買賣雙方均知道所售貨物為第三國所規定的侵權產品,仍然簽訂合同的【參考答案】:A,B,D國際貨物買賣權利擔保中對知識產權擔保的義務進行某些限制,其中包括A、B、D三種,C項不屬于此,不以賣方知曉有關法律與否為免責理由。4、下列選項中哪些屬于當代憲法發展趨勢?A、重視人權保障,擴大公民權利B、重視保障憲法實施,維護憲法權威C、重視加強中央集權,減少地方自治D、重視國際協作,維護世界和平【參考答案】:A,B,D【解析】:憲法內容上的發展趨勢,包括:(1)重視人權保障,擴大公民權利;(2)重視保障憲法實施,維護憲法權威;(3)重視國際協作,維護世界和平。5、下列組織中不能成為行政復議機關的有:A、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B、鎮人民政府C、不設立派出工作機構的縣級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D、法律、法規授權的社會組織【參考答案】:B,C,D【解析】:不設區的市為縣級市可以是鄉鎮人民政府的上級而成為復議機關。故A選項不當選。行政復議是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一種監督制度,這就決定了復議機關不能是基層行政機關。B選項是最基層的行政機關不能作復議機關,只能作被申請人。故B選項當選。最基層的行政機關不能作復議機關,只能作被申請人。故C選項當選。根據行政復議的相關原理,法律、法規授權的社會組織只能作被申請人,不能作復議機關。故D選項當選。6、我國《刑法》第6條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這里的“特別規定”,是指什么?A、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B、我國香港澳門基本法作出的例外規定C、民族自治州所制定的針對刑法所作的變通或補充規定D、刑法實施后,新制定的刑法修正案、附屬刑法所作的特別規定【參考答案】:A,B,D【解析】:《刑法》第11條規定“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所以A應選。根據《刑法》第90條規定“只有自治區或省的人民代表大會才有權對刑法作出變通或補充規定,但要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施行。”所以C不選。BD當選,所以本題答案為ABD7、下列關于賠償義務機關的說法正確的是:A、公安局對陳某進行拘留后,檢察院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后來發現甲沒有犯罪事實,此時,賠償義務機關是公安局和檢察院B、甲縣檢察院對陳某作出逮捕決定,后乙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乙縣法院一審判決陳某無罪,此時,甲縣檢察院是賠償義務機關C、甲縣檢察院對陳某作出逮捕決定,后乙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乙縣法院一審判決陳某有罪,陳某不服上訴,二審判決陳某無罪,此時,賠償義務機關是乙縣人民法院D、甲縣檢察院對陳某作出逮捕決定,后乙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乙縣法院一審判決陳某有罪,陳某不服上訴,二審法院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案件發回重審,一審法院重審后,判決陳某無罪,予以釋放,賠償義務機關是乙縣人民法院【參考答案】:B,C,D【解析】:《國家賠償法》第21條第3款規定:“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所以選項A中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為作出逮捕決定的檢察院,故不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刑事賠償義務機關確定問題的通知》第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并提起公訴,一審人民法院判決無罪,或者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撤銷案件決定,依法應當賠償的案件,批準逮捕與提起公訴的如不是同一人民檢察院,賠償義務機關為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由此可知,B項中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為作出逮捕決定的甲縣檢察院。B選項正確,當選。《國家賠償法》第21條第4款規定:“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二審改判無罪,以及二審發回重審后作無罪處理的,作出一審有罪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選項C屬于二審改判無罪的案件,應當由作出一審有罪判決的人民法院即乙縣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所以選項C的說法正確,應選。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1條第4款規定,選項D屬于二審發回重審后作無罪處理的案件,應由作出一審有罪判決的人民法院即乙縣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8、在我國,下列哪些屬于法官職業道德規范所禁止的不當行為?A、受當事人之托探詢其他法官承辦案件的審理情況B、庭長要求某法官匯報案件的審理期限問題C、與案件無涉的法官將當事人的訴訟理由書轉交給承辦該案件的法官D、法官告知當事人其案件準備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參考答案】:A,C,D【解析】:法官職業道德《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14條:“法官除履行審判職責或者管理職責外,不得探詢其他法官承辦案件的審理情況和有關信息。法官不得向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辯護人泄露或者提供有關案件的審理情況、承辦案件法官的聯系方式和其他有關信息;不得為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辯護人聯系和介紹承辦案件的法官。”9、下列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哪些屬于《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A、某私營企業與職工之間的勞動合同B、某國家機關與工勤人員之間的勞動合同C、某公司董事長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D、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勞務合同【參考答案】:A,B【考點】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解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條第1款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首先,選項D是兩個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盡管名稱是“勞務,合同”,但二者之間并沒有勞動者一方,故可先行排除。選項A、B中一方均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2條的規定。本題的難點是對選項C的理解,從該選項的表述應該有兩種意思,一是公司董事長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與公司之間是代表和被代表、支配與被支配的關系,因此其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也不屬于勞動法的調整范圍;二是從形式上看,公司董事長與公司之間簽訂的聘用合同屬于勞動合同的一種。但從出題者的意圖揣摩來看,本選項應該考查的是第一種意思。故排除選項C。10、下列有關憲法的指引作用的表述中,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憲法指引的主體包括國家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B、憲法指引的范圍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各方面C、憲法指引的效力具有最高性D、憲法的指引貫穿著民主的基本精神【參考答案】:A,B,C,D【考點】憲法指引作用的理解【解析】憲法的指引作用,亦即法的指引功能在憲法上的表現,包括指引的主體包括國家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范圍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各方面,具有最高的效力,貫穿著民主的精神。11、我國《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法律同時還規定了哪些例外情況?A、需要采購的貨物、工程或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的B、需要采購的貨物、工程或服務在中國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的C、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進行采購的D、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參考答案】:A,B,C【解析】:《政府采購法》第10條。規章不得規定12、下面關于奴隸制法和封建制法的說法,正確的有哪些?()A、奴隸制法和封建制法都屬于古代法,深深受到宗教信仰和神靈觀念的影響,宗教性格非常明顯,常常依靠神靈來取得它的效力或者權威B、整個人類社會的發展依次經過奴隸制法到封建制法C、奴隸制法是人類史上最早出現的法律,也是私有制類型最早的法律D、法律經由奴隸制法發展到封建制法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歷史必然,是社會基本矛盾運動的結果【參考答案】:A,C,D古代法是人類早期的法律,深深受到宗教信仰和神靈觀念的影響,宗教性格非常明顯,透過或者借助宗教業已神化的形式維護其效力和權威,所以B選項是錯誤的,其余均是正確答案。13、進入國家公務員隊伍的方式有哪些?A、錄用B、公開選拔C、調任D、職位聘任【參考答案】:A,B,C,D【解析】:《公務員法》第21條第1款的規定:“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故A選項正確,當選。《公務員法》第45條第2款、第3款的規定:“廳局級正職以下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出現空缺,可以面向社會公開選拔,產生任職人選。確定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的任職人選,可以面向社會,從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資格的人員中公開選拔。”由此可見公開選拔是進入公務員隊伍的一種方式。故B選項正確,當選。《公務員法》第64條規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調任人選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和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調任機關應當根據上述規定,對調任人選進行嚴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權限審批,必要時可以對調任人選進行考試。”可見調任也是進入公務員隊伍的一種方式。故C選項正確,當選。《公務員法》第95條第1款規定:“機關根據工作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由此可知,職位聘任也是進入公務員隊伍的一種方式。故D選項正確,當選。14、根據憲法和法律,下列選項中,哪些人的任期每屆5年,連續任職不超過兩屆?A、最高人民法院院長B、國務委員C、中央軍委主席D、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參考答案】:A,B,D【解析】:中央軍委主席地位特殊,可連選連任。15、清末變法修律過程中制定的刑法典有:()。A、《大清律例》B、《大清新刑律》C、《大清現行刑律》D、《暫行新刑律》【參考答案】:B,C【考點】對《大清新刑律》和《大清現行刑律》的理解【解析】中國傳統的法律是以刑為主,刑法特別發達。因此,在清末變法修律過程中,對刑法的修訂也最為重要。這個過程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是修訂舊律;一是制定新律。按照這兩個思路,先后制定并頒布了《大清現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前者是一部過渡性的法典,其本質上還仍然是對《大清律例》的繼承,只是在形式上略作改變。后者則是較多的吸收近代西方的刑法理論和刑罰原則,從體例到內容基本上是按照全新的模式來制定,所以被稱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近代意義上的刑法典。因此,本題的正確選擇是BC16、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下列哪種情形的,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A、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的B、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C、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序的D、違反《行政處罰法》關于委托處罰的規定【參考答案】:A,B,C,D【解析】:見《行政處罰法》第55條。17、下列有關規范性法律文件的監督與適用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同一機關制定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由制定機關裁決B、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制定的自治條例只需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C、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無權撤銷它自己制定的單行條例D、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決定適用部門規章【參考答案】:A,B,C【考點】規范性法律文件的監督與適用[答案及解析]ABC。依據《立法法》第86條規定,地方性法規、規章之間不一致時,由有關機關依照下列規定的權限作出裁決:(1)同一機關制定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由制定機關裁決;(2)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3)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與法律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故A項說法正確、D項說法錯誤。依據《立法法》第89條第3項規定,改變或者撤銷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的權限是:……(3)國務院有權改變或者撤銷不適當的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故C項正確。依據《立法法》第88條第(3)項,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應當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報有關機關備案:……(3)自治州、自治縣制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故B項正確。18、根據《建筑法》第8條,申請領取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許可證,應當已經依法取得相應土地的使用權。某開發公司獲得縣建設局頒發的施工許可后建設某商品房。附近村民認為該商品房所占土地是他們的耕地,是縣政府非法征收后提供給該開發公司的。附近居民由此認為縣建設局頒發的施工許可違法,提起行政訴訟。在訴訟中,人民法院查明該開發公司獲得的土地確實是縣政府未經國務院和該省政府批準非法征收的耕地。對于本案,下列哪些選項的說法正確?A、縣政府征收耕地的決定也是本案的審理對象B、人民法院應當對縣政府征收耕地的決定的效力不予認可C、人民法院應當判決撤銷縣政府征收耕地的決定D、人民法院應當判決撤銷縣建設局頒發的施工許可【參考答案】:B,D【解析】:在本題,附件居民起訴的是縣建設局頒發的施工許可,根據不告不理的規則,人民法院審理的也應是該施工許可。縣政府征收耕地的決定并非起訴對象,不是本案的審理對象,人民法院也不得直接對它作出裁判,故AC選項錯誤。縣政府未經國務院和該省政府批準非法征收耕地的決定,根據《土地管理法》第78條,屬于重大明顯違法情形,屬于無效的行政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條,作為被訴行政許可行為基礎的其他行政決定或者文書存在重大明顯違法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據此,可以得出以下兩個結論:一是,在行政許可案件中,對于作為被訴行政許可行為基礎的行政決定,人民法院可以判斷其是否存在重大違法情形,即判斷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若行政決定是重大明顯違法的,則是無效的);二是,若該行政決定存在重大明顯違法情形的,則該行政決定是無效的,則人民法院對它不予認可,即不得作為被訴行政許可行為的基礎,從而被訴行政許可行為也是違法,從而導致人民法院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判決撤銷被訴行政許可行為。因此,BD選項說法正確。19、根據《立法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機關依照法定權限予以改變或者撤銷。A、超越權限的B、下位法違反上位法規定的C、不適應新形勢發展客觀需要的D、違背法定程序的【參考答案】:A,B,D【解析】:本題考的是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的改變或者撤銷。《立法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機關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的權限予以改變或者撤銷:(一)超越權限的:(二)下位法違反上位法規定的;(三)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經裁決應當改變或者撤銷一方的規定的;(四)規章的規定被認為不適當,應當予以改變或者撤銷的;(五)違背法定程序的。”20、甲國國民A某在甲國犯罪后逃往乙國。甲國向乙國提出了引渡要求,但乙國表示拒絕。根據國際法的規定,乙國的下列不予引渡的理由哪些是正確的?()A、乙國認為A某是政治犯,因而不予引渡B、A某的行為雖然構成了對甲國法律的違反,但根據乙國的法律并未構成犯罪C、乙國認為甲國是專制國家,其司法程序不能有效地保障犯罪人的人權D、甲、乙兩國間沒有有關引渡的條約【參考答案】:A,B,D【考點】引渡【解析】“雙重犯罪原則”和“政治犯不引渡”是關于引渡的兩大原則。即被請求引渡人的行為必須是請求國和被請求國的法律都認定為犯罪,并且不能是政治犯罪。其中對于政治犯罪的認定一般取決于被請求國,因此AB正確。國際法中,國家沒有一般的引渡義務,因此,引渡需要根據有關的引渡條約進行。當他國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提出引渡時,一國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據有關國內法或其他因素做出決定,因此D項正確。C項不是拒絕引渡的正確理由。21、某國有A公司總經理的甲某,明知乙某提供的報關單、提貨單、發票及業務合同全是偽造和變造的,仍以A公司的名義,代理B公司與香港C公司簽訂虛假進口化工原料合同共15份,并在M銀行購匯共計60億元港幣。A公司從中共收取代理費600萬元人民幣。此外,甲某有20萬美元的收入,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并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甲某還指使公司出納丙某提取公司購匯業務款30萬元私分,其中甲某分得18萬元,丙某分12萬元。()A、A公司犯騙購外匯罪,對A公司應當判處罰金,對甲某應當以騙購外匯罪追究刑事責任B、甲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C、甲某構成貪污罪D、對甲某應當以騙購外匯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貪污罪,數罪并罰【參考答案】:A,B,C,D【解析】:答案:ABCD解析:甲某明知乙某提供的是偽造和變造的憑據,仍以本公司名義簽訂合同,騙購外匯60億元,從中收取代理費,A公司構成騙購外匯罪的單位犯罪,甲某作為法定負責人員以騙購外匯罪處罰。B甲某的20萬美元的收入,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并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C甲某指使丙某私分公司購匯業務款,構成貪污罪的共犯,不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后罪要求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22、下列關于法律與道德關系的表述,有哪些可以成立?()A、法律與道德并無必然的內在聯系B、法律的制定要受到道德的影響C、法律必須合乎所有社會成員的道德要求D、法律是保障道德實施的有效手段【參考答案】:B,D法律和道德之間密切關聯,互相影響,互相滲透,相互作用。但是作為社會上層建筑的不同部分,道德和法律又有顯著的區別。法律和道德的適用范圍有所交叉:但亦有分工,道德不僅約束人的行為,也會約束人的內心世界,有些道德問題是法律不宜涉及的,道德和法律的保障實施的力量不同。而道德作為社會關系的重要調整手段,對法律制定、法律實施也起著重要作用。23、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甲醫院明知某藥品是假藥而讓醫生在處方中使用,甲醫院構成銷售假藥罪B、乙明知某制藥廠生產的某種藥品是假藥而為其進行商業包裝后在電視臺投放廣告,乙構成虛假廣告罪C、丙制藥廠在其生產的某藥品上假冒F公司的藥品專利,丙制藥廠構成假冒專利罪和生產假藥罪,擇一重罪處罰D、丁制藥廠在甲流爆發期間以假藥冒充甲流疫苗銷售,對丁應當以銷售假藥罪從重處罰【參考答案】:A,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地1款規定:“醫療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假藥而使用或者銷售的,以銷售假藥罪追究刑事責任。”甲醫院明知某藥品是假藥而使用,構成銷售假藥罪,因為其使用的過程中向病患收費,實際上是銷售行為,故A選項正確。第5條規定: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生產、銷售假藥、劣藥,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產、銷售假藥罪或者生產、銷售劣藥罪等犯罪的共犯論處:(一)提供資金、貸款、賬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的;(二)提供生產、經營場所、設備或者運輸、倉儲、保管、郵寄等便利條件的;(三)提供生產技術,或者提供原料、輔料、包裝材料的;(四)提供廣告等宣傳的。乙為假藥進行商業包裝和廣告宣傳,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共犯,不再以虛假廣告罪論處,故B選項錯誤。第6條規定:實施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犯罪,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侵犯知識產權、非法經營、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等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丙制藥廠在制造假藥時冒充他人專利,同時觸犯假冒專利罪和生產假藥罪,形成想象競合犯,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擇一重罪處罰,故C選項正確。第7條規定: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發生時期,生產、銷售用于應對突發事件藥品的假藥、劣藥的,依法從重處罰。丁制藥廠在甲流爆發期間銷售假藥,應當從重處罰,故D選項正確。24、甲國是剛剛從丙國分離出來的國家,尚未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乙國因為和甲國毗鄰,出于地緣政治的考慮,需要和甲國發展關系。乙國的下列哪些行為構成了對甲國的承認?A、甲國和乙國之間就某重大政治問題簽訂了雙邊條約B、甲國為了方便兩國國民之間的交往正式接受了來自乙國的領事C、甲國在一次正式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會議上投票支持乙國加入該組織D、在沒有明確表示承認的情況下,甲國和乙國共同參加有關國家發起的反對恐怖主義的國際條約【參考答案】:A,B,C【解析】:A選項選中,是因為簽訂政治性條約,這個締約行為本身構成甲國對乙國的默示承認。B,接受領事的行為構成默示承認。C,正式投票支持承認對象加入政府間的國際組織構成了默示承認。D,除非明確表示,否則共同參加國際會議或者國際條約并不構成承認。25、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我國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B、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我國國家機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C、1993年我國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寫進了憲法D、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有權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參考答案】:A,C【考點】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地位【解析】根據憲法的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因此A項正確。1993年憲法修正案第4條規定:憲法序言第十自然段末尾增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因此C正確。關于B,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不是我國國家機構。故B錯誤。關于D,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可以參政、議政,但并不能審議政府工作報告,雖然政協委員列席人大會議,審議政府工作報告,但只是個別行為,政治協商會議上并不審議。故D錯誤。26、某區一個體戶因銷售偽劣產品,被某區工商局罰款5000元。該個體戶不服向某市工商局申請行政復議,要某市工商局撤銷罰款。在哪些情形下某市工商局可以責令某區工商局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A、某區工商局作出5000元罰款決定時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B、某區工商局作出5000元罰款決定時主要法律適用依據錯誤的C、某區工商局作出5000元罰款決定時主要沒向個體戶開具收據的D、某區工商局作出5000元罰款決定時主要事實清楚,證據充足的【參考答案】:A,B,C【解析】:詳見《行政復議法》第28條27、下列有關反壟斷調查的說法錯誤的是:()A、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設有相應的機構B、對于個人和單位的舉報,反壟斷執法機構都應當調查并予以答復C、被調查的經營者承諾在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可的期限內采取具體措施消除該行為后果的,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決定中止調查D、反壟斷執法機構調查涉嫌壟斷行為,經反壟斷執法機構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對涉嫌違法行為的經營者采取查封、扣押財務會計賬簿的措施【參考答案】:A,B,C,D《反壟斷法》第9條、第38條、第45條、第39條。28、甲在車站結識乙女,交談得知乙女系有夫之婦,在家長期受丈夫虐待,欲離家出走再找個男人結婚,甲對乙說:“河北那邊挺富裕,我給你介紹個吧”,乙女同意。甲將乙女帶至河北某地,將乙介紹給丙,乙、丙均表示同意。甲在乙女不知情的情況下對丙說:“乙在家欠了6000元債務,想讓你幫忙還上,她不好意思直接跟你說,你就把錢給我,我替她還上。”于是,丙交給甲現金6000元,后乙、丙二人舉辦婚禮共同居住。對于甲的行為,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甲構成拐騙婦女罪B、甲構成重婚罪(共犯)C、甲構成詐騙罪D、甲構成拐賣婦女罪【參考答案】:A,B,D【解析】:關于A選項。我國刑法中不存在拐騙婦女罪,只有拐賣婦女、兒童罪和拐騙兒童罪。因此,A選項的說法錯誤。關于B選項。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其主體包括重婚者與相婚者,甲不屬于上述范圍,不構成重婚罪。因此,B選項的說法錯誤。關于CD選項。拐賣婦女罪要求以出賣為目的。本題中,甲將乙女帶至河北某地,事先已經征得其同意,阻卻了行為的違法性。甲欺騙丙取得6000元,丙并非是為了與甲進行人身交易而支付6000元,該6000元并非該婦女的對價,而是甲在虛構事實的情況下,丙基于錯誤的認識自愿交付給甲的。所以甲的行為成立詐騙罪,而非拐賣婦女罪。因此,C選項的說法正確;D選項的說法錯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D。29、以下關于大陸架的說法,正確的有:A、沿海國對大陸架享有勘探、開發自然資源的專屬性權利B、沿海國對大陸架享有權利必須以有效管轄或宣告為要件C、大陸架的范圍為自領海基線起算的200海里以內水域D、任何國際組織、外國組織或個人在我國大陸架進行海洋科學研究,必須經中國主管機關批準,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參考答案】:A,D【解析】:我國大陸架法律制度的內容有:(1)依《大陸架公約》第1條規定,大陸架指鄰接海岸但在領海范圍以外,深度達200公尺或超過此限度而上覆水域的深度容許開發其自然資源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我國的大陸架,是我國領海以外依本國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止;如果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至大陸邊外線的距離不足200海里,則擴展到200海里。(2)我國為勘查大陸架和開發大陸架的自然資源,對大陸架行使主權權利。(3)任何國際組織、外國組織或者個人在我國大陸架進行海洋科學研究,必須經中國主管機關批準,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4)任何國家在遵守國際法和中國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我國的大陸架事有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但鋪設的路線,須經中國主管機關同意。依上述法條可知,B、C項中關于大陸架的說法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只有A、D項的說法是正確的。30、順發房地產公司從某市政府以出讓方式獲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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