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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與免疫程序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與免疫程序主要內容疫苗的概念和分類免疫程序制定依據、內容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及疫苗使用指導意見影響免疫效果的因素疫苗接種禁忌癥主要內容目標了解免疫規劃、疫苗相關的概念了解免疫程序制定原則、依據、內容掌握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使用目標了解免疫規劃、疫苗相關的概念基本概念(1)-預防接種廣義概念:利用人工制備的抗原或抗體通過適宜的途徑對機體進行接種,使機體獲得對某種傳染病的特異免疫力,以提高個體或群體的免疫水平,預防和控制針對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使用含有已知抗原成份的疫苗接種于機體,以抵御針對病原微生物的侵襲,起到防病作用,如注射麻疹疫苗、口服脊灰疫苗預防麻疹、脊灰的發?。皇褂煤幸阎贵w成分的免疫球蛋白(或抗血清)注射于機體,使機體被動地獲得免疫力,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如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白喉抗毒素,預防乙肝、白喉的發生。狹義概念:接種疫苗,使個體或群體獲得對某種傳染病的免疫力?;靖拍睿?)-預防接種基本概念(2)-計劃免疫計劃免疫是指根據傳染病疫情監測和人群免疫水平分析,按照國家規定的免疫程序,有計劃地利用疫苗進行預防接種,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達到控制乃至最終消滅針對傳染病的目的。實施計劃免疫必須具備幾個基本要素:要明確控制乃至消滅針對傳染病的目標;要選擇安全、有效的疫苗,并制定科學的免疫規劃和免疫策略;要達到高水平的預防接種率和免疫成功率;要建立一個有效的組織實施系統及制定科學的技術措施來加以保證;是要建立有效的接種率和針對傳染病監測、評價系統。

基本概念(2)-計劃免疫計劃免疫是指根據傳染病疫情監測和人群基本概念(3)-免疫規劃國家免疫規劃是指按照國家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疫苗品種、免疫程序或者接種方案,在人群中有計劃地進行預防接種,以預防和控制針對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目前納入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出血熱疫苗、炭疽疫苗、鉤體疫苗。免疫規劃是計劃免疫工作的繼續與發展。

基本概念(3)-免疫規劃國家免疫規劃是指按照國家或者省、自治

免疫學基礎-基本概念(1)抗原:凡能刺激機體免疫系統,使之產生抗體或致敏免疫活性細胞(淋巴細胞),并能與之發生特異性結合的物質統稱“抗原”,它是引起機體產生免疫應答的外因,也是決定特異性免疫反應的關鍵。凡同時具有上述2種特性的物質稱為完全抗原(Completeantigen),大多數蛋白質都是完全抗原;只具備反應原性而不具備免疫原性的物質稱為半抗原(Haptenantigen),大多數多糖和所有類脂質均屬半抗原。半抗原與載體蛋白結合后即成為完全抗原。疫苗就是利用病原微生物或其有效成分,經人工減毒、滅活或人工合成的方法制成,是一種重要醫用抗原。免疫學基礎-基本概念(1)抗原:免疫學基礎-基本概念(2)抗體由抗原刺激機體免疫系統后產生,并能與相應抗原發生特異性結合的物質。1964年WHO將具有抗原活性、化學結構造與抗體相似的球蛋白統稱為免疫球蛋白(Immuonglobulin,Ig);基本結構Ig分為5種,即IgG、IgM、IgA、IgE和IgD。免疫學基礎-基本概念(2)抗體生物制品的概念生物制品—用微生物(細菌、螺旋體、病毒、立克次體、衣原體)及其代謝產物、人或動物血液等,通過生物或化學方法加工制成,用于預防、治療、診斷特定傳染病及其它疾病的免疫制劑。

種類:疫苗;抗毒素或免疫血清;血液制品;細胞因子;診斷制品;其他制品。生物制品的概念生物制品—用微生物(細菌、螺旋體、病毒、立克次疫苗-基本概念定義:傳統定義:是用病原微生物及其代謝產物,經過人工減毒、脫毒、滅活等方法制成,用于預防疾病的自動免疫制劑。延伸定義:針對疾病的病原微生物或其蛋白質(多肽、肽)、多糖或核酸,以單體或通過載體經預防接種進入人體后,能誘導產生特異性體液免疫和細胞免疫,從而使機體獲得預防該疾病的免疫力。概念:廣義:所有的免疫制劑,即包括用于感染性疾病和非感染性疾病的預防性疫苗和治療性疫苗狹義:指為了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發生、流行,用于人體預防接種的疫苗類預防性生物制品。

疫苗-基本概念疫苗分類按性質分—滅活疫苗、減毒活疫苗、組分疫苗、重組基因工程疫苗等。按劑型分—液體、凍干疫苗按成分分—普通、提純疫苗按含吸附劑分—吸附、非吸附疫苗按使用方法分—注射用、劃痕用、口服用疫苗分類按性質分—滅活疫苗、減毒活疫苗、組分疫苗、重組基因工疫苗-疫苗種類(1)減毒活疫苗概念:在實驗室里通過對“野”病毒或細菌減毒而制備,它保留了病毒(或細菌)復制(或生長)和引起免疫的能力,仍保留一定的剩余毒力、免疫原性和繁殖能力,已喪失其致病力。1次接種,類似1次輕度的人工自然感染,但不會發病,獲得免疫力。在體內作用時間長,接種次數少,免疫效果好。代表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麻疹疫苗、流行性腮腺炎減毒活疫苗、風疹減毒活疫苗、水痘減毒活疫苗等

疫苗-疫苗種類(1)減毒活疫苗疫苗-疫苗種類(2)滅活疫苗-分細菌、病毒、立克次體及類毒素制劑先對病毒或細菌培養,用免疫原性強的病原微生物或其代謝產物經培養繁殖,或接種于動物、雞胚、組織、細胞生長繁殖后,采取物理的、化學的(通常是福爾馬林)方法使病原微生物滅活后制成的疫苗。已喪失致病能力,但仍保留其免疫原性。組成:整個病毒或細菌;裂解片斷:組成為裂解疫苗多次接種才能產生較鞏固的免疫力代表疫苗:百白破疫苗、流行性感冒疫苗、甲肝滅活疫苗等類毒素—細菌在液體培養條件下,產生外毒素,經脫毒提純等工藝制成。如白喉、破傷風類毒素。

能刺激肌體產生特異性免疫。在體內不能生長繁殖,相對安全、穩定,但需多次注射。疫苗-疫苗種類(2)滅活疫苗-分細菌、病毒、立克次體及類毒素減毒活疫苗與滅活疫苗的比較

減毒活疫苗滅活疫苗優點1.類似自然感染過程,在機體內可復制增殖,免疫作用時間長,1次免疫,可產生持久免疫1.較穩定,易于保存和運輸2.免疫效果較牢固,可形成局部和全身免疫2.不受循環抗體影響3.除注射接種(通常為皮下注射)外,可采取自然感染的途徑(如口服、噴霧等)進行免疫3.安全性好,能殺滅任何可能污染的生物因子缺點1.不穩定,不易于保存和運輸;易受光和熱影響1.在滅活過程中可能損害或改變有效的抗原決定簇,需多次注射,并要進行加強免疫2.疫苗中可能污染不利的因子2.產生免疫效果維持時間短,不產生局部抗體;3.受循環抗體、病毒等因素影響,所有干擾病原微生物在體內繁殖的因素,都可引起疫苗免疫失敗3.只能通過注射方式(通常為肌內注射)接種4.在體內有毒力返祖的潛在危險(如疫苗相關性麻痹型脊灰,VAPP)

5.免疫缺陷患者(如HIV感染)或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療病人可引起嚴重或致命的反應

減毒活疫苗與滅活疫苗的比較減毒活疫苗滅活疫苗優點1.類似自疫苗-疫苗種類(3)多糖疫苗(亞單位疫苗、組分疫苗)定義:唯一由構成某些細菌表膜的長鏈糖分子組成的滅活亞單位疫苗。它引起的免疫反應是典型的非T細胞依賴型免疫反應,即能在無輔助性T細胞的幫助下刺激B細胞。不能在2歲以下兒童中產生良好的免疫應答,因其免疫系統未發育成熟。誘導的抗體比蛋白抗原誘導的抗體活性小,主要產生IgM抗體,只產生少量IgG,免疫原性低,需與佐劑合用。不與載體結合:重復接種不能引起“增強”反應。與載體結合:多次接種產生抗體“增強”反應代表疫苗:非結合疫苗:A群流腦多糖疫苗、A+C群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多糖疫苗、肺炎雙球菌多糖疫苗、Vi多糖疫苗等;結合疫苗:b型流感嗜血桿菌(以下稱Hib)疫苗等

疫苗-疫苗種類(3)多糖疫苗(亞單位疫苗、組分疫苗)疫苗-疫苗種類(4)重組疫苗:利用現代基因工程技術將有效的特異性抗原基因插入易于增殖的載體,在載體增殖時可表達有效特異性抗原,取之作為疫苗基因工程疫苗:將可表達有效抗原的目的基因插入大腸桿菌、酵母菌或牛痘苗的核酸序列中進行表達,代表:乙肝疫苗基因重組疫苗通過強弱毒株之間進行基因片段的交換而獲得的疫苗代表:輪狀病毒疫苗和流感病毒疫苗轉基因植物疫苗將目的基因插入植物細胞,如土豆、香蕉中,或插入羊、牛等動物乳腺細胞中,基因表達的產物就是所需的疫苗,人們將通過飲食這些植物或羊奶、牛奶便可獲得對某種疾病的免疫力,目前在國內外均已有成功的報道。DNA疫苗將可編碼某種抗原的質粒DNA直接導入動物或人的細胞,編碼序列表達的蛋白質可刺激機體產生完全的免疫應答,這種質粒DNA便稱為DNA疫苗

是目前研究最熱門的,被認為最有前途的疫苗

疫苗-疫苗種類(4)重組疫苗:利用現代基因工程技術將有效的特疫苗免疫反應(1)滅活疫苗免疫反應

體液免疫為主僅產生B記憶性淋巴細胞,而不能令受種者產生有效的記憶型CD8+T淋巴細胞。對細胞外感染的病原微生物保護效果較好對病毒、細胞內寄生的細菌和寄生蟲的保護效果較差或無效。減毒活疫苗免疫反應細胞免疫為主對宿主是1次輕型亞臨床感染,在宿主體內可以復制(繁殖),延長了宿主免疫系統對抗原的識別時間,有利于免疫力的產生和記憶細胞的形成。

口服疫苗和粘膜免疫反應局部IgA免疫反應針對脊灰疫苗的局部IgA免疫反應疫苗免疫反應(1)滅活疫苗免疫反應針對脊灰疫苗的局部IgA疫苗免疫反應(2)超敏反應

定義:是一種特殊的病理免疫反應,常因機體受某種物質再次刺激后,產生特異性的病理應答,造成組織損害或生理功能紊亂。

分類:Ⅰ型超敏反應-IgE介導,速發型Ⅱ型超敏反應-主要由IgG,少數由IgM介導,細胞溶解型Ⅲ型超敏反應-免疫復合物介導,抗原—抗體復合物型Ⅳ型超敏反應-細胞介導,遲發型疫苗免疫反應(2)超敏反應免疫程序廣義—指哪些人群(地域和年齡范圍)需要接種疫苗的種類,以及接種的先后次序和要求;狹義—指某種疫苗的初次免疫月(年)齡、針次間隔時間、基礎免疫完成時間及加強免疫的時間、次數等。免疫程序廣義—指哪些人群(地域和年齡范圍)需要接種疫苗的種類免疫程序制訂原則考慮接種疫苗的實效性和可行性。應以最合適的初始免疫年齡,最少的接種次數,最合理的針次間隔時間,使其充分發揮疫苗應有的免疫效果,達到預防和控制針對傳染病的目的。易于實施,為接種當事人所能接受。免疫程序制訂原則考慮接種疫苗的實效性和可行性。免疫程序制訂依據傳染病預防和控制規劃傳染病流行特征和對人群健康的危害程度、接種后的利弊和效益,以及國家或地方疾病控制規劃等因素綜合考慮后確定的。傳染病流行情況制定免疫程序時首先考慮當地的疾病負擔,當地傳染病流行種類、強度、特點、影響因素,以及年齡別發病危險性、年齡別并發癥危險性等。免疫程序制訂依據免疫程序制訂依據疫苗生物學特性和免疫效果主要指接種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要考慮疫苗的免疫原性、反應性、產生理想免疫應答的針次、間隔時間、免疫效果和免疫持久性、幾種疫苗同時接種的反應性,機體免疫系統發育的完善程度及母體胎傳抗體的消失時間等。實施的條件行政手段,技術措施。疫苗生產供應能力、接種后的成本—效益、群眾的承受能力,以及實施的具體條件。免疫程序制訂依據疫苗生物學特性和免疫效果免疫程序的制訂與調整制定免疫程序的職能在國家級和省級。(衛生部確定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種類和免疫程序,省級衛生廳可確定增加的疫苗種類,經省政府批準后公布,并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免疫程序的調整在某個人群已經普遍得到免疫時,或某種傳染病的流行規律改變和已經消滅時,疾病譜變化,新疫苗的研制成功等。免疫程序的制訂與調整制定免疫程序的職能在國家級和省級。免疫起始月齡考慮兩個因素:產生理想免疫應答的最小月齡;受疾病侵襲的最小月齡理想的起始月齡應當在受疾病威脅的初始月齡之前。最佳:有發病危險性而對疫苗能產生充分免疫應答能力的最低月(年)齡時時間確定依據3要素:(1)母傳抗體的干擾(2)個體免疫系統發育狀況(3)傳染病暴露機會接種疫苗一般不允許早于免疫起始月齡在免疫起始月齡前接種疫苗,這1劑不作為免疫程序,按照免疫程序再接種1劑疫苗免疫程序內容免疫起始月齡疫苗免疫程序內容疫苗免疫程序內容接種劑量最佳劑量由疫苗的性質決定,過大過小均不合適適宜的劑量,產生較高水平特異性抗體,首先產生IgM,再產生IgG過大,超過機體免疫反應承受能力,免疫麻痹,使機體免疫抑制,加重免疫接種后反應。過低,抗原量不足以刺激機體免疫系統產生良好的免疫應答,有保護水平的特異性抗體,造成免疫失敗。僅IgM,不產生IgG。疫苗免疫程序內容接種劑量最佳劑量由疫苗的性質決定,過大疫苗免疫程序內容接種間隔(1)2次或以上接種要有一定間隔時間,間隔長短影響免疫效果,增加各劑次疫苗的時間間隔不降低疫苗的效果;長間隔比短間隔所產生的免疫應答好。但過長會推遲產生保護性抗體的時間,增加暴露的機會。(2)間隔應適當,減少各劑次疫苗的時間間隔可干擾抗體反應和降低保護作用;間隔過短,超前的一次(包括起始提前)不應作為程序中的一次,應認為無效接種。(3)間隔過長中斷者,不需重新開始或增加次數

疫苗免疫程序內容接種間隔疫苗免疫程序內容接種途徑:采取與自然感染相同的途徑是最佳的接種途徑。最常用:皮下注射和肌內注射加強免疫:目的:激活機體的免疫記憶乙肝疫苗一般不需要加強疫苗產生的免疫力很少能維持終生。隨時間推移抗體逐漸衰退,少數人可能轉陰。適當時間再接種一次,可刺激產生回憶性免疫應答,并維持較高的免疫水平。次數和時間,需綜合分析免疫持久性、人群免疫狀況和針對傳染病的發病情況等因素而定,并根據情況變化作適當調整。

疫苗免疫程序內容接種途徑:采取與自然感染相同的途徑是最佳疫苗免疫程序內容實驗和現場觀察證明:滅活疫苗接種一次僅起到動員抗體產生的作用,而接種二或三次可以獲得高水平抗體和牢固的免疫。

活疫苗一般接種一次即可產生比較理想的免疫效果。疫苗免疫程序內容疫苗免疫程序內容不同疫苗的同時接種

基于兩方面因素(1)不同疫苗相互之間是否會干擾免疫應答(2)是否會增加接種不良反應發生率免疫實踐研究證明:有些疫苗同時在不同部位接種,并不增加臨床反應或產生抗原間干擾。理論上2種滅活疫苗、1種滅活疫苗與1種減毒活疫苗、1種注射的減毒活疫苗與1種口服減毒活疫苗可同時接種。不同疫苗注射在不同部位,但一次免疫不能超過3種疫苗;嚴禁將幾種疫苗混合吸入1支注射器內接種。疫苗免疫程序內容不同疫苗的同時接種2種滅活疫苗或1種滅活疫苗與1種減毒活疫苗的同時接種—可以在同一天在不同部位接種—也可以在不同時間在不同部位接種2種減毒活疫苗—1種注射疫苗與1種口服疫苗可以在同一天或不同時間接種—2種不同注射的減毒活疫苗可同時在不同部位接種,如未同時接種,則應間隔4周以上

實際操作上,這種同時接種應盡量避免,因為接種后發生不良反應時,難以界定是接種那種疫苗引起的,特別是同時接種第一類和第二類疫苗,由于補償機制不同,往往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2種滅活疫苗或1種滅活疫苗與1種減毒活疫苗的同時接種WHO從80年代起即提出兒童計劃免疫四種疫苗可同時接種在不同部位,簡化免疫活動,提高接種率。乙肝、流腦、乙腦疫苗可分別與四苗同時在不同部位接種。免疫球蛋白一般不能和減毒活疫苗同時接種,使用免疫球蛋白后至少需間隔4周才能接種減毒活疫苗,接種減毒活疫苗2周后才能使用免疫球蛋白。

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與免疫程序課件浙江省已在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基礎上,擴大了流腦、乙腦、麻腮風疫苗為兒童免疫規劃疫苗,共有9種疫苗可預防11種傳染病。對照國家的方案,浙江省僅需要將甲肝疫苗列為新增加疫苗,百白破、流腦疫苗逐步改為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及A+C群流腦疫苗。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為12苗防15病浙江省已在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基礎上,擴大了流腦、乙腦、麻腮風疫苗接種對象月(年)齡接種劑次備注乙肝疫苗0、1、6月齡3出生后24小時內接種第1劑次,第1、2劑次間隔≥28天卡介苗出生時1脊灰疫苗2、3、4月齡,4周歲4第1、2劑次,第2、3劑次間隔均≥28天百白破疫苗3、4、5月齡,18-24月齡4第1、2劑次,第2、3劑次間隔均≥28天白破疫苗6周歲1麻風疫苗(麻疹疫苗)8月齡1麻腮風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18-24月齡1疫苗接種對象接種劑次備注乙肝疫苗0、1、6月齡疫苗接種對象月(年)齡接種劑次備注乙腦減毒活疫苗8月齡,2周歲2A群流腦疫苗6-18月齡2第1、2劑次間隔3個月A+C流腦疫苗3周歲,6周歲22劑次間隔≥3年;第1劑次與A群流腦疫苗第2劑次間隔≥12個月甲肝減毒活疫苗18月齡1乙腦滅活疫苗8月齡(2劑次),2周歲,6周歲4第1、2劑次間隔7-10天甲肝滅活疫苗18月齡,24-30月齡22劑次間隔≥6個月疫苗接種對象接種劑次備注乙腦減毒活疫苗8月齡,疫苗接種對象月(年)齡接種劑次備注出血熱疫苗(雙價)16-60周歲3接種第1劑次后14天接種第2劑次,第3劑次在第1劑次接種后6個月接種炭疽疫苗炭疽疫情發生時,病例或病畜間接接觸者及疫點周圍高危人群1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觸者不能接種鉤體疫苗流行地區可能接觸疫水的7-60歲高危人群2接種第1劑次后7-10天接種第2劑次注:1.未收入藥典的疫苗,其接種部位、途徑和劑量參見疫苗使用說明書。2.

乙肝疫苗用于新生兒母嬰阻斷的劑量為10μg/ml。疫苗接種對象接種劑次備注出血熱疫苗(雙價)16免疫程序說明免疫程序所列各種疫苗第1針的接種時間均為最小免疫起始月齡。OPV與DPT各劑(針)次的間隔時間應≥28天。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風疫苗/麻風腮疫苗(國產)、乙腦減毒活疫苗基礎免疫在12月齡內完成。兒童乙肝疫苗免疫程序,第1劑和第2劑間隔≥28天,第2劑和第3劑的間隔應≥60天。免疫程序說明免疫程序所列各種疫苗第1針的接種時間均為最小接種時間

1.乙肝疫苗

接種3劑次,兒童出生時、1月齡、6月齡各接種1劑次,第1劑在出生后24小時內盡早接種。

2.卡介苗

接種1劑次,兒童出生時接種。

3.脊灰疫苗

接種4劑次,兒童2月齡、3月齡、4月齡和4周歲各接種1劑次。

4.百白破疫苗

接種4劑次,兒童3月齡、4月齡、5月齡和18—24月齡各接種1劑次。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與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無細胞百白破疫苗供應不足階段,按照第4劑次至第1劑次的順序,用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不足部分繼續使用百白破疫苗。

接種時間

1.乙肝疫苗

接種3劑次,兒童出生時、5.白破疫苗

接種1劑次,兒童6周歲時接種。

6.麻腮風疫苗(麻風、麻腮、麻疹疫苗)

目前,麻腮風疫苗供應不足階段,使用含麻疹成分疫苗的過渡期免疫程序。8月齡接種1劑次麻風疫苗,麻風疫苗不足部分繼續使用麻疹疫苗。18-24月齡接種1劑次麻腮風疫苗,麻腮風疫苗不足部分使用麻腮疫苗替代,麻腮疫苗不足部分繼續使用麻疹疫苗。

7.流腦疫苗

接種4劑次,兒童6—18月齡接種2劑次A群流腦疫苗,3周歲、6周歲各接種1劑次A+C群流腦疫苗。

8.乙腦疫苗

乙腦減毒活疫苗接種2劑次,兒童8月齡和2周歲各接種1劑次。乙腦滅活疫苗接種4劑次,兒童8月齡接種2劑次,2周歲和6周歲各接種1劑次。

5.白破疫苗

接種1劑次,兒童6周歲時接種。

9.甲肝疫苗

甲肝減毒活疫苗接種1劑次,兒童18月齡接種。甲肝滅活疫苗接種2劑次,兒童18月齡和24—30月齡各接種1劑次。

10.出血熱疫苗出血熱疫苗

接種3劑次,受種者接種第1劑次后14天接種第2劑次,第3劑次在第1劑次接種后6個月接種。

11.炭疽疫苗炭疽疫苗接種1劑次,在發生炭疽疫情時接種,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觸者和病人不能接種。

12.鉤體疫苗鉤體疫苗接種2劑次,受種者接種第1劑次后7—10天接種第2劑次。9.甲肝疫苗

甲肝減毒活疫苗接種1劑次,兒童18接種對象

1.現行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所有達到應種月(年)齡的適齡兒童,均為接種對象。其中麻腮風疫苗的接種對象為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兒童;2.新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甲肝疫苗接種對象: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兒童A+C群流腦疫苗加強第一針、第二針的接種對象:分別為2005年5月1日、200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兒童無細胞百白破疫苗第四針的接種對象:200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兒童,今后根據疫苗供應情況,按照第4針次至第1針次順序,用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替代全細胞百白破疫苗,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如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兒童要求接種甲肝、A+C群流腦及無細胞百白破疫苗,預防接種人員要做好解釋或告知,由兒童家長自主選擇自費或免費疫苗。接種對象

1.現行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所有達到

接種對象

強化免疫的接種對象按照強化免疫實施方案確定;出血熱疫苗接種為重點地區16—60歲的目標人群;炭疽疫苗接種對象為炭疽病例或病畜的間接接觸者及疫點周邊高危人群;鉤端螺旋體疫苗接種對象為流行地區可能接觸疫水的7—60歲高危人群。

接種對象

強化免疫的接種對象按照強化免疫實施方案確定實施范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風疫苗、白破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麻腮風疫苗覆蓋到全省11個市90個縣(市、區)。流行性出血熱疫苗在重點地區接種,炭疽疫苗、鉤端螺旋體疫苗實行應急接種。甲肝疫苗接種參考發病率及經濟水平等因素,2008年,寧波、嘉興、湖州、衢州市和義烏市將甲肝疫苗納入兒童免疫規劃。今后,根據年度中央專項資金和省財政計劃安排、疫情流行情況以及實施的可行性等情況,逐步覆蓋到全省各地。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強化免疫的實施范圍按照強化免疫實施方案確定。實施范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風流行性出血熱疫苗接種根據我省2005年-2007年流行性出血熱發病情況,選擇麗水、衢州、寧波、紹興、臺州5個發病水平相對較高的市為接種地區。各接種地區以縣(市、區)為單位,根據近3年發病水平確定本地區重點接種縣,在重點接種縣根據發病率高低選擇重點鄉鎮開展普種。16-60歲年齡段人群為接種對象。今后將根據疫情變化對接種地區進行調整。炭疽疫苗、鉤端螺旋體疫苗在發生炭疽、鉤端螺旋體病疫情或發生洪澇災害可能導致鉤端螺旋體病暴發流行時進行應急接種。流行性出血熱疫苗接種根據我省2005年-2007年流疫苗流行性出血熱疫苗接種根據我省2005年-2007年流行性出血熱發病情況,選擇麗水、衢州、寧波、紹興、臺州5個發病水平相對較高的市為接種地區。各接種地區以縣(市、區)為單位,根據近3年發病水平確定本地區重點接種縣,在重點接種縣根據發病率高低選擇重點鄉鎮開展普種。16-60歲年齡段人群為接種對象。今后將根據疫情變化對接種地區進行調整。

炭疽疫苗、鉤端螺旋體疫苗在發生炭疽、鉤端螺旋體病疫情或發生洪澇災害可能導致鉤端螺旋體病暴發流行時進行應急接種。

免疫程序與策略-兒童免疫程序乙肝疫苗

程序:新生兒感染約有90%以上將成為HBV慢性攜帶者,故第1針在出生后24h內接種,第1劑在新生兒出生后24小時內盡早接種第2劑在第1劑接種后1個月接種第3劑在第1劑接種后6個月(5~8月齡)接種。

強調首針及時接種-阻斷母嬰傳播接種2劑后乙肝疫苗保護率可達到≥80%,接種1劑保護率僅為50%。

延緩第3劑乙肝疫苗接種對效果沒有影響

不需要加強免疫:(1)初免成功后,免疫持久性較好(2)接觸野毒后可產生免疫回憶(3)存在細胞免疫(4)嬰兒接種疫苗后可安全度過HBV感染的高風險期

疫苗流行性出血熱疫苗接種根據我省2005年-2007年流行性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與免疫程序課件如出生24小時內未能及時接種,仍應按規定時間間隔要求盡早種。如第2針或第3針滯后于接種程序的規定,應盡快補種。第2針和第1針間隔不得少于1個月。第3針與第2針間隔不得少于2個月,并且第1和第3針的間隔要在4個月以上。一些低出生體重(<1500g)的早產兒在出生時,對疫苗接種沒有良好的應答,應該暫緩接種。如果接種,不應計入初免序列,應另外接種3針。對已知母親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的新生兒,在自愿的基礎上,提倡新生兒在接種首劑乙肝疫苗的同時,在不同部位自費接種100IU乙肝免疫球蛋白。

如出生24小時內未能及時接種,仍應按規定時間間隔要求盡早種。疫如出生24小時內未能及時接種,仍應按規定時間間隔要求盡早種。如第2針或第3針滯后于接種程序的規定,應盡快補種。第2針和第1針間隔不得少于1個月。第3針與第2針間隔不得少于2個月,并且第1和第3針的間隔要在4個月以上。

一些低出生體重(<1500g)的早產兒在出生時,對疫苗接種沒有良好的應答,應該暫緩接種。如果接種,不應計入初免序列,應另外接種3針。

對已知母親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的新生兒,在自愿的基礎上,提倡新生兒在接種首劑乙肝疫苗的同時,在不同部位自費接種100IU乙肝免疫球蛋白。

苗免疫程序與策略-兒童免疫程序卡介苗免疫策略:WHO建議:在結核病流行和高發國家,應在嬰兒出生后盡早接種BCG,無論如何,應在出生第1年內接種。在采用結核菌素皮膚試驗以決定BCG復種的地區,應停止這種做法。對已接種BCG者,不推薦復種,因為沒有科學證據支持這種做法。任何人都沒有多次復種的必要。

我國:新生兒接種BCG問題:

BCG初種年齡對免疫效果有無影響:目前認為接種時間對BCG的免疫效果影響不大BCG接種疤痕與接種率有無關系:二者并不等同卡疤的有無及大小是否與PPD試驗陽轉有關:BCG接種后PPD試驗已陽轉者中仍有一部分人可無卡疤;接種死疫苗同樣產生卡疤,但并無多大免疫保護作用不需要復種疫如出生24小時內未能及時接種,仍應按規定時間間隔要求盡早種疫苗免疫程序與策略-兒童免疫程序脊灰疫苗

兩種:OPV,IPV兩種疫苗各有利弊我國使用OPV

程序:2、3、4月齡接種3劑,4歲時加強免疫1劑百白破疫苗

我國3月齡初免WHO建議我國百白破疫苗的免疫起始月齡應提前至2月齡,與脊灰疫苗同時接種,以減少全程免疫的接觸次數??紤]到小月齡嬰兒接種百白破疫苗會出現嚴重反應,影響預防接種的實施,因此,我國仍規定以3月齡為免疫起始月齡。

疫苗免疫程序與策略-兒童免疫程序脊灰疫苗甲型肝炎疫苗甲肝滅活疫苗WHO推薦使用4種效果:保護率為95%,抗體可維持23~24年甲肝減毒疫苗

1987年我國用HAV減毒制成活疫苗;免疫原性與疫苗的成品滴度有關,疫苗應用

兩種疫苗各有優缺點,疫苗選擇無明確界限;各地可根據經濟支付能力、地理交通狀況選擇所使用的疫苗。

甲型肝炎疫苗不良反應局部疼痛、紅腫;偶有皮疹禁忌身體不適,腋溫超過37.5℃者;患急性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者;免疫缺陷或接受免疫抑制治療者不能使用減毒活疫苗;過敏體質者。不良反應疫苗免疫程序與策略-兒童免疫程序麻疹疫苗

我國規定麻疹疫苗初免月齡為8月齡,比其他國家要早確定8月齡初免,主要是根據嬰兒胎傳麻疹抗體消退的半衰期和不同月齡嬰兒接種麻疹疫苗后的免疫成功率確定的近年來有人認為胎傳抗體下降,嬰幼兒發病增多,在6月齡時對嬰兒進行麻疹疫苗初免,會取得良好的免疫應答,對降低小月齡發病有效。但更多研究不支持這個觀點,6月齡嬰兒接種疫苗后血清陽轉,與8月齡嬰兒接種疫苗后的抗體陽轉率相比,雖無明顯差異,但抗體平均滴度卻有差異。因此我國麻疹疫苗的初免月齡仍定為8月齡,應急免疫時可將起始月齡提前到6月齡。

疫苗免疫程序與策略-兒童免疫程序麻疹疫苗麻疹疫苗再免后機體不產生回憶反應,雖然低抗體水平的人抗體可升高,但維持0.5-1年抗體急劇下降,表明再免的作用是對原發性免疫失敗者、未接種者提供1次補種機會,對免疫后抗體水平偏低者也能起到提高抗體水平,對于阻斷麻疹野病毒的自然循環有重要作用。美國規定,在接種第1劑麻疹疫苗后4周就可以接種第2劑疫苗。為此,確定復種年齡的為18-24月齡。

接種劑量:國外每劑次麻疫苗的接種劑量均為0.5ml;我國原規定接種劑量為0.2ml,這是因為我國在麻疹疫苗生產早期產量不足,為保證更多兒童得到接種而定的。目前認為接種麻疹疫苗的關鍵是保證初免成功,為提高初免成功率,我國麻疹疫苗初免的接種劑量改為0.5ml。麻疹疫苗未接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兒童,按照免疫程序進行補種。未完成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規定劑次的兒童,只需補種未完成的劑次,無需從零開始。這是由于機體接受抗原刺激后,免疫記憶時間很長,甚至是終身。第2劑以后的接種,機體免疫系統的免疫記憶細胞再次接觸識別抗原,在短期內就會發生增殖、分化,繼而發生免疫效應。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兒童,3月齡-6歲兒童使用百白破疫苗;7-11歲兒童使用白破疫苗;12歲以上兒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疫苗。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兒童,4歲以下兒童未達到3劑(含強化免疫等),應補種完成3劑。4歲以上兒童未達到4劑(含強化免疫等),應補種完成4劑。未完成麻疹疫苗免疫程序的兒童,未達到2劑(含強化免疫等),應補種完成2劑。

補種時掌握以下原則未接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兒童,按照免疫程序進行補種。補種時掌疫苗免疫程序與策略早產兒和低體重兒的接種

我國目前除暫定出生體重<2500克的早產兒暫緩接種BCG外,對其它疫苗的接種可按常規進行受種者處于特殊狀況下的接種

疫苗禁忌:免疫異常:一般不能使用活疫苗;急性傳染病:推遲接種;既往接種疫苗后有嚴重不良反應:停止接種;神經系統疾病患兒:不接種含有百日咳抗原的疫苗。

疫苗免疫程序與策略早產兒和低體重兒的接種接種禁忌問題掌握禁忌癥原則:既往診斷有明確過敏史兒童,一般不予接種免疫缺陷者,應視為“絕對禁忌癥”正在發熱者,應暫緩接種(除一般的呼吸道感染外,發熱可能是某種疾病的先兆)患有嚴重疾病者(急性傳染病、重癥慢性疾患、神經系統疾患和精神病)可暫緩接種,待痊愈后補種各種疫苗還有不同禁忌癥,應以說明書為準對接種第一針DPT發生強烈反應(抽搐、高熱、驚厥)的兒童,不可接種第2針。接種禁忌問題掌握禁忌癥原則:特殊健康狀況人群的免疫免疫損害者的接種接種滅活疫苗并無危險性,但免疫應答不如無免疫損害者;常需接種較大劑量或多次進行加強接種;免疫損害者一般不得接種活疫苗;白血病人停止化療3個月后可以接種活疫苗。接受Ig預防或治療者和近期接受輸血者在接受Ig后至少4周才能接種活疫苗;使用免疫抑制劑者不能接種活疫苗;接種滅活疫苗的免疫反應也可能降低。家庭有免疫缺陷和使用免疫抑制藥物的人,不能口服脊灰疫苗;某些藥物可引起免疫抑制,如烷基化合物、抗代謝藥物,接受放射治療都不能接種活疫苗,在治療停止后至少3個月才能接種活疫苗。特殊健康狀況人群的免疫免疫損害者的接種特殊健康狀況人群的免疫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的接種

艾滋病患者除BCG外可接種其他疫苗;一般情況下不應接種活疫苗;無癥狀的HIV感染者可以接種各類疫苗妊娠婦女的接種接種滅活疫苗對孕婦和新生兒都是安全的;個別減毒活疫苗也可以給孕婦接種。

特殊健康狀況人群的免疫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的接種影響免疫效果的因素疫苗使用方面免疫起始月齡提前母傳抗體干擾和個體免疫系統發育不成熟接種劑量不足達不到有效免疫應答,超量可加重反應,甚至免疫麻痹或免疫抑制。次數針次不足,影響免疫效果針次過多,不必要的浪費,且增加反應。影響免疫效果的因素疫苗使用方面影響免疫效果的因素針次間隔過短或過長都可影響免疫效果。操作中忽略疫苗本身特性,如酒精未干接種麻疹或出針時用酒精棉球壓針眼處,脊灰疫苗用熱水送服等疫苗貯運未按冷鏈要求,使效價降低。接種率高低影響有效的免疫屏障形成。影響免疫效果的因素針次間隔過短或過長都可影響免疫效果。影響免疫效果的因素疫苗本身疫苗性質,活苗與滅活疫苗不同疫苗菌毒種的抗原型,疫苗型別與流行的病原型別是否相符,有無交叉免疫疫苗效價和純度,所含有效抗原成分高,非抗原成分少含有佐劑的疫苗效果優于不含佐劑。影響免疫效果的因素疫苗本身影響免疫效果的因素機體方面免疫功能不全或低下,或營養不良患某些傳染病后或使用免疫抑制劑、免疫球蛋白被動免疫制劑等都會影響免疫效果。影響免疫效果的因素機體方面參考材料

計劃免疫中高級培訓教材計劃免疫技術管理規程預防接種工作規范預防接種實踐與管理關于印發《浙江省計劃免疫接種實施規范(試行)》(浙衛發〔2002〕44號)關于下發《浙江省乙型肝炎疫苗兒童計劃免疫技術管理規程》的通知(浙疾發[2002]83號)衛生部關于印發《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衛疾控發〔2007〕305號關于印發浙江省擴大免疫規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浙衛發[2008]90號)參考材料計劃免疫中高級培訓教材

謝謝!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與免疫程序課件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與免疫程序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與免疫程序主要內容疫苗的概念和分類免疫程序制定依據、內容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及疫苗使用指導意見影響免疫效果的因素疫苗接種禁忌癥主要內容目標了解免疫規劃、疫苗相關的概念了解免疫程序制定原則、依據、內容掌握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使用目標了解免疫規劃、疫苗相關的概念基本概念(1)-預防接種廣義概念:利用人工制備的抗原或抗體通過適宜的途徑對機體進行接種,使機體獲得對某種傳染病的特異免疫力,以提高個體或群體的免疫水平,預防和控制針對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使用含有已知抗原成份的疫苗接種于機體,以抵御針對病原微生物的侵襲,起到防病作用,如注射麻疹疫苗、口服脊灰疫苗預防麻疹、脊灰的發病;使用含有已知抗體成分的免疫球蛋白(或抗血清)注射于機體,使機體被動地獲得免疫力,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如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白喉抗毒素,預防乙肝、白喉的發生。狹義概念:接種疫苗,使個體或群體獲得對某種傳染病的免疫力?;靖拍睿?)-預防接種基本概念(2)-計劃免疫計劃免疫是指根據傳染病疫情監測和人群免疫水平分析,按照國家規定的免疫程序,有計劃地利用疫苗進行預防接種,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達到控制乃至最終消滅針對傳染病的目的。實施計劃免疫必須具備幾個基本要素:要明確控制乃至消滅針對傳染病的目標;要選擇安全、有效的疫苗,并制定科學的免疫規劃和免疫策略;要達到高水平的預防接種率和免疫成功率;要建立一個有效的組織實施系統及制定科學的技術措施來加以保證;是要建立有效的接種率和針對傳染病監測、評價系統。

基本概念(2)-計劃免疫計劃免疫是指根據傳染病疫情監測和人群基本概念(3)-免疫規劃國家免疫規劃是指按照國家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疫苗品種、免疫程序或者接種方案,在人群中有計劃地進行預防接種,以預防和控制針對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目前納入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出血熱疫苗、炭疽疫苗、鉤體疫苗。免疫規劃是計劃免疫工作的繼續與發展。

基本概念(3)-免疫規劃國家免疫規劃是指按照國家或者省、自治

免疫學基礎-基本概念(1)抗原:凡能刺激機體免疫系統,使之產生抗體或致敏免疫活性細胞(淋巴細胞),并能與之發生特異性結合的物質統稱“抗原”,它是引起機體產生免疫應答的外因,也是決定特異性免疫反應的關鍵。凡同時具有上述2種特性的物質稱為完全抗原(Completeantigen),大多數蛋白質都是完全抗原;只具備反應原性而不具備免疫原性的物質稱為半抗原(Haptenantigen),大多數多糖和所有類脂質均屬半抗原。半抗原與載體蛋白結合后即成為完全抗原。疫苗就是利用病原微生物或其有效成分,經人工減毒、滅活或人工合成的方法制成,是一種重要醫用抗原。免疫學基礎-基本概念(1)抗原:免疫學基礎-基本概念(2)抗體由抗原刺激機體免疫系統后產生,并能與相應抗原發生特異性結合的物質。1964年WHO將具有抗原活性、化學結構造與抗體相似的球蛋白統稱為免疫球蛋白(Immuonglobulin,Ig);基本結構Ig分為5種,即IgG、IgM、IgA、IgE和IgD。免疫學基礎-基本概念(2)抗體生物制品的概念生物制品—用微生物(細菌、螺旋體、病毒、立克次體、衣原體)及其代謝產物、人或動物血液等,通過生物或化學方法加工制成,用于預防、治療、診斷特定傳染病及其它疾病的免疫制劑。

種類:疫苗;抗毒素或免疫血清;血液制品;細胞因子;診斷制品;其他制品。生物制品的概念生物制品—用微生物(細菌、螺旋體、病毒、立克次疫苗-基本概念定義:傳統定義:是用病原微生物及其代謝產物,經過人工減毒、脫毒、滅活等方法制成,用于預防疾病的自動免疫制劑。延伸定義:針對疾病的病原微生物或其蛋白質(多肽、肽)、多糖或核酸,以單體或通過載體經預防接種進入人體后,能誘導產生特異性體液免疫和細胞免疫,從而使機體獲得預防該疾病的免疫力。概念:廣義:所有的免疫制劑,即包括用于感染性疾病和非感染性疾病的預防性疫苗和治療性疫苗狹義:指為了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發生、流行,用于人體預防接種的疫苗類預防性生物制品。

疫苗-基本概念疫苗分類按性質分—滅活疫苗、減毒活疫苗、組分疫苗、重組基因工程疫苗等。按劑型分—液體、凍干疫苗按成分分—普通、提純疫苗按含吸附劑分—吸附、非吸附疫苗按使用方法分—注射用、劃痕用、口服用疫苗分類按性質分—滅活疫苗、減毒活疫苗、組分疫苗、重組基因工疫苗-疫苗種類(1)減毒活疫苗概念:在實驗室里通過對“野”病毒或細菌減毒而制備,它保留了病毒(或細菌)復制(或生長)和引起免疫的能力,仍保留一定的剩余毒力、免疫原性和繁殖能力,已喪失其致病力。1次接種,類似1次輕度的人工自然感染,但不會發病,獲得免疫力。在體內作用時間長,接種次數少,免疫效果好。代表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麻疹疫苗、流行性腮腺炎減毒活疫苗、風疹減毒活疫苗、水痘減毒活疫苗等

疫苗-疫苗種類(1)減毒活疫苗疫苗-疫苗種類(2)滅活疫苗-分細菌、病毒、立克次體及類毒素制劑先對病毒或細菌培養,用免疫原性強的病原微生物或其代謝產物經培養繁殖,或接種于動物、雞胚、組織、細胞生長繁殖后,采取物理的、化學的(通常是福爾馬林)方法使病原微生物滅活后制成的疫苗。已喪失致病能力,但仍保留其免疫原性。組成:整個病毒或細菌;裂解片斷:組成為裂解疫苗多次接種才能產生較鞏固的免疫力代表疫苗:百白破疫苗、流行性感冒疫苗、甲肝滅活疫苗等類毒素—細菌在液體培養條件下,產生外毒素,經脫毒提純等工藝制成。如白喉、破傷風類毒素。

能刺激肌體產生特異性免疫。在體內不能生長繁殖,相對安全、穩定,但需多次注射。疫苗-疫苗種類(2)滅活疫苗-分細菌、病毒、立克次體及類毒素減毒活疫苗與滅活疫苗的比較

減毒活疫苗滅活疫苗優點1.類似自然感染過程,在機體內可復制增殖,免疫作用時間長,1次免疫,可產生持久免疫1.較穩定,易于保存和運輸2.免疫效果較牢固,可形成局部和全身免疫2.不受循環抗體影響3.除注射接種(通常為皮下注射)外,可采取自然感染的途徑(如口服、噴霧等)進行免疫3.安全性好,能殺滅任何可能污染的生物因子缺點1.不穩定,不易于保存和運輸;易受光和熱影響1.在滅活過程中可能損害或改變有效的抗原決定簇,需多次注射,并要進行加強免疫2.疫苗中可能污染不利的因子2.產生免疫效果維持時間短,不產生局部抗體;3.受循環抗體、病毒等因素影響,所有干擾病原微生物在體內繁殖的因素,都可引起疫苗免疫失敗3.只能通過注射方式(通常為肌內注射)接種4.在體內有毒力返祖的潛在危險(如疫苗相關性麻痹型脊灰,VAPP)

5.免疫缺陷患者(如HIV感染)或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療病人可引起嚴重或致命的反應

減毒活疫苗與滅活疫苗的比較減毒活疫苗滅活疫苗優點1.類似自疫苗-疫苗種類(3)多糖疫苗(亞單位疫苗、組分疫苗)定義:唯一由構成某些細菌表膜的長鏈糖分子組成的滅活亞單位疫苗。它引起的免疫反應是典型的非T細胞依賴型免疫反應,即能在無輔助性T細胞的幫助下刺激B細胞。不能在2歲以下兒童中產生良好的免疫應答,因其免疫系統未發育成熟。誘導的抗體比蛋白抗原誘導的抗體活性小,主要產生IgM抗體,只產生少量IgG,免疫原性低,需與佐劑合用。不與載體結合:重復接種不能引起“增強”反應。與載體結合:多次接種產生抗體“增強”反應代表疫苗:非結合疫苗:A群流腦多糖疫苗、A+C群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多糖疫苗、肺炎雙球菌多糖疫苗、Vi多糖疫苗等;結合疫苗:b型流感嗜血桿菌(以下稱Hib)疫苗等

疫苗-疫苗種類(3)多糖疫苗(亞單位疫苗、組分疫苗)疫苗-疫苗種類(4)重組疫苗:利用現代基因工程技術將有效的特異性抗原基因插入易于增殖的載體,在載體增殖時可表達有效特異性抗原,取之作為疫苗基因工程疫苗:將可表達有效抗原的目的基因插入大腸桿菌、酵母菌或牛痘苗的核酸序列中進行表達,代表:乙肝疫苗基因重組疫苗通過強弱毒株之間進行基因片段的交換而獲得的疫苗代表:輪狀病毒疫苗和流感病毒疫苗轉基因植物疫苗將目的基因插入植物細胞,如土豆、香蕉中,或插入羊、牛等動物乳腺細胞中,基因表達的產物就是所需的疫苗,人們將通過飲食這些植物或羊奶、牛奶便可獲得對某種疾病的免疫力,目前在國內外均已有成功的報道。DNA疫苗將可編碼某種抗原的質粒DNA直接導入動物或人的細胞,編碼序列表達的蛋白質可刺激機體產生完全的免疫應答,這種質粒DNA便稱為DNA疫苗

是目前研究最熱門的,被認為最有前途的疫苗

疫苗-疫苗種類(4)重組疫苗:利用現代基因工程技術將有效的特疫苗免疫反應(1)滅活疫苗免疫反應

體液免疫為主僅產生B記憶性淋巴細胞,而不能令受種者產生有效的記憶型CD8+T淋巴細胞。對細胞外感染的病原微生物保護效果較好對病毒、細胞內寄生的細菌和寄生蟲的保護效果較差或無效。減毒活疫苗免疫反應細胞免疫為主對宿主是1次輕型亞臨床感染,在宿主體內可以復制(繁殖),延長了宿主免疫系統對抗原的識別時間,有利于免疫力的產生和記憶細胞的形成。

口服疫苗和粘膜免疫反應局部IgA免疫反應針對脊灰疫苗的局部IgA免疫反應疫苗免疫反應(1)滅活疫苗免疫反應針對脊灰疫苗的局部IgA疫苗免疫反應(2)超敏反應

定義:是一種特殊的病理免疫反應,常因機體受某種物質再次刺激后,產生特異性的病理應答,造成組織損害或生理功能紊亂。

分類:Ⅰ型超敏反應-IgE介導,速發型Ⅱ型超敏反應-主要由IgG,少數由IgM介導,細胞溶解型Ⅲ型超敏反應-免疫復合物介導,抗原—抗體復合物型Ⅳ型超敏反應-細胞介導,遲發型疫苗免疫反應(2)超敏反應免疫程序廣義—指哪些人群(地域和年齡范圍)需要接種疫苗的種類,以及接種的先后次序和要求;狹義—指某種疫苗的初次免疫月(年)齡、針次間隔時間、基礎免疫完成時間及加強免疫的時間、次數等。免疫程序廣義—指哪些人群(地域和年齡范圍)需要接種疫苗的種類免疫程序制訂原則考慮接種疫苗的實效性和可行性。應以最合適的初始免疫年齡,最少的接種次數,最合理的針次間隔時間,使其充分發揮疫苗應有的免疫效果,達到預防和控制針對傳染病的目的。易于實施,為接種當事人所能接受。免疫程序制訂原則考慮接種疫苗的實效性和可行性。免疫程序制訂依據傳染病預防和控制規劃傳染病流行特征和對人群健康的危害程度、接種后的利弊和效益,以及國家或地方疾病控制規劃等因素綜合考慮后確定的。傳染病流行情況制定免疫程序時首先考慮當地的疾病負擔,當地傳染病流行種類、強度、特點、影響因素,以及年齡別發病危險性、年齡別并發癥危險性等。免疫程序制訂依據免疫程序制訂依據疫苗生物學特性和免疫效果主要指接種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要考慮疫苗的免疫原性、反應性、產生理想免疫應答的針次、間隔時間、免疫效果和免疫持久性、幾種疫苗同時接種的反應性,機體免疫系統發育的完善程度及母體胎傳抗體的消失時間等。實施的條件行政手段,技術措施。疫苗生產供應能力、接種后的成本—效益、群眾的承受能力,以及實施的具體條件。免疫程序制訂依據疫苗生物學特性和免疫效果免疫程序的制訂與調整制定免疫程序的職能在國家級和省級。(衛生部確定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種類和免疫程序,省級衛生廳可確定增加的疫苗種類,經省政府批準后公布,并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免疫程序的調整在某個人群已經普遍得到免疫時,或某種傳染病的流行規律改變和已經消滅時,疾病譜變化,新疫苗的研制成功等。免疫程序的制訂與調整制定免疫程序的職能在國家級和省級。免疫起始月齡考慮兩個因素:產生理想免疫應答的最小月齡;受疾病侵襲的最小月齡理想的起始月齡應當在受疾病威脅的初始月齡之前。最佳:有發病危險性而對疫苗能產生充分免疫應答能力的最低月(年)齡時時間確定依據3要素:(1)母傳抗體的干擾(2)個體免疫系統發育狀況(3)傳染病暴露機會接種疫苗一般不允許早于免疫起始月齡在免疫起始月齡前接種疫苗,這1劑不作為免疫程序,按照免疫程序再接種1劑疫苗免疫程序內容免疫起始月齡疫苗免疫程序內容疫苗免疫程序內容接種劑量最佳劑量由疫苗的性質決定,過大過小均不合適適宜的劑量,產生較高水平特異性抗體,首先產生IgM,再產生IgG過大,超過機體免疫反應承受能力,免疫麻痹,使機體免疫抑制,加重免疫接種后反應。過低,抗原量不足以刺激機體免疫系統產生良好的免疫應答,有保護水平的特異性抗體,造成免疫失敗。僅IgM,不產生IgG。疫苗免疫程序內容接種劑量最佳劑量由疫苗的性質決定,過大疫苗免疫程序內容接種間隔(1)2次或以上接種要有一定間隔時間,間隔長短影響免疫效果,增加各劑次疫苗的時間間隔不降低疫苗的效果;長間隔比短間隔所產生的免疫應答好。但過長會推遲產生保護性抗體的時間,增加暴露的機會。(2)間隔應適當,減少各劑次疫苗的時間間隔可干擾抗體反應和降低保護作用;間隔過短,超前的一次(包括起始提前)不應作為程序中的一次,應認為無效接種。(3)間隔過長中斷者,不需重新開始或增加次數

疫苗免疫程序內容接種間隔疫苗免疫程序內容接種途徑:采取與自然感染相同的途徑是最佳的接種途徑。最常用:皮下注射和肌內注射加強免疫:目的:激活機體的免疫記憶乙肝疫苗一般不需要加強疫苗產生的免疫力很少能維持終生。隨時間推移抗體逐漸衰退,少數人可能轉陰。適當時間再接種一次,可刺激產生回憶性免疫應答,并維持較高的免疫水平。次數和時間,需綜合分析免疫持久性、人群免疫狀況和針對傳染病的發病情況等因素而定,并根據情況變化作適當調整。

疫苗免疫程序內容接種途徑:采取與自然感染相同的途徑是最佳疫苗免疫程序內容實驗和現場觀察證明:滅活疫苗接種一次僅起到動員抗體產生的作用,而接種二或三次可以獲得高水平抗體和牢固的免疫。

活疫苗一般接種一次即可產生比較理想的免疫效果。疫苗免疫程序內容疫苗免疫程序內容不同疫苗的同時接種

基于兩方面因素(1)不同疫苗相互之間是否會干擾免疫應答(2)是否會增加接種不良反應發生率免疫實踐研究證明:有些疫苗同時在不同部位接種,并不增加臨床反應或產生抗原間干擾。理論上2種滅活疫苗、1種滅活疫苗與1種減毒活疫苗、1種注射的減毒活疫苗與1種口服減毒活疫苗可同時接種。不同疫苗注射在不同部位,但一次免疫不能超過3種疫苗;嚴禁將幾種疫苗混合吸入1支注射器內接種。疫苗免疫程序內容不同疫苗的同時接種2種滅活疫苗或1種滅活疫苗與1種減毒活疫苗的同時接種—可以在同一天在不同部位接種—也可以在不同時間在不同部位接種2種減毒活疫苗—1種注射疫苗與1種口服疫苗可以在同一天或不同時間接種—2種不同注射的減毒活疫苗可同時在不同部位接種,如未同時接種,則應間隔4周以上

實際操作上,這種同時接種應盡量避免,因為接種后發生不良反應時,難以界定是接種那種疫苗引起的,特別是同時接種第一類和第二類疫苗,由于補償機制不同,往往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2種滅活疫苗或1種滅活疫苗與1種減毒活疫苗的同時接種WHO從80年代起即提出兒童計劃免疫四種疫苗可同時接種在不同部位,簡化免疫活動,提高接種率。乙肝、流腦、乙腦疫苗可分別與四苗同時在不同部位接種。免疫球蛋白一般不能和減毒活疫苗同時接種,使用免疫球蛋白后至少需間隔4周才能接種減毒活疫苗,接種減毒活疫苗2周后才能使用免疫球蛋白。

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與免疫程序課件浙江省已在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基礎上,擴大了流腦、乙腦、麻腮風疫苗為兒童免疫規劃疫苗,共有9種疫苗可預防11種傳染病。對照國家的方案,浙江省僅需要將甲肝疫苗列為新增加疫苗,百白破、流腦疫苗逐步改為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及A+C群流腦疫苗。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為12苗防15病浙江省已在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基礎上,擴大了流腦、乙腦、麻腮風疫苗接種對象月(年)齡接種劑次備注乙肝疫苗0、1、6月齡3出生后24小時內接種第1劑次,第1、2劑次間隔≥28天卡介苗出生時1脊灰疫苗2、3、4月齡,4周歲4第1、2劑次,第2、3劑次間隔均≥28天百白破疫苗3、4、5月齡,18-24月齡4第1、2劑次,第2、3劑次間隔均≥28天白破疫苗6周歲1麻風疫苗(麻疹疫苗)8月齡1麻腮風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18-24月齡1疫苗接種對象接種劑次備注乙肝疫苗0、1、6月齡疫苗接種對象月(年)齡接種劑次備注乙腦減毒活疫苗8月齡,2周歲2A群流腦疫苗6-18月齡2第1、2劑次間隔3個月A+C流腦疫苗3周歲,6周歲22劑次間隔≥3年;第1劑次與A群流腦疫苗第2劑次間隔≥12個月甲肝減毒活疫苗18月齡1乙腦滅活疫苗8月齡(2劑次),2周歲,6周歲4第1、2劑次間隔7-10天甲肝滅活疫苗18月齡,24-30月齡22劑次間隔≥6個月疫苗接種對象接種劑次備注乙腦減毒活疫苗8月齡,疫苗接種對象月(年)齡接種劑次備注出血熱疫苗(雙價)16-60周歲3接種第1劑次后14天接種第2劑次,第3劑次在第1劑次接種后6個月接種炭疽疫苗炭疽疫情發生時,病例或病畜間接接觸者及疫點周圍高危人群1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觸者不能接種鉤體疫苗流行地區可能接觸疫水的7-60歲高危人群2接種第1劑次后7-10天接種第2劑次注:1.未收入藥典的疫苗,其接種部位、途徑和劑量參見疫苗使用說明書。2.

乙肝疫苗用于新生兒母嬰阻斷的劑量為10μg/ml。疫苗接種對象接種劑次備注出血熱疫苗(雙價)16免疫程序說明免疫程序所列各種疫苗第1針的接種時間均為最小免疫起始月齡。OPV與DPT各劑(針)次的間隔時間應≥28天。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風疫苗/麻風腮疫苗(國產)、乙腦減毒活疫苗基礎免疫在12月齡內完成。兒童乙肝疫苗免疫程序,第1劑和第2劑間隔≥28天,第2劑和第3劑的間隔應≥60天。免疫程序說明免疫程序所列各種疫苗第1針的接種時間均為最小接種時間

1.乙肝疫苗

接種3劑次,兒童出生時、1月齡、6月齡各接種1劑次,第1劑在出生后24小時內盡早接種。

2.卡介苗

接種1劑次,兒童出生時接種。

3.脊灰疫苗

接種4劑次,兒童2月齡、3月齡、4月齡和4周歲各接種1劑次。

4.百白破疫苗

接種4劑次,兒童3月齡、4月齡、5月齡和18—24月齡各接種1劑次。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與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無細胞百白破疫苗供應不足階段,按照第4劑次至第1劑次的順序,用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不足部分繼續使用百白破疫苗。

接種時間

1.乙肝疫苗

接種3劑次,兒童出生時、5.白破疫苗

接種1劑次,兒童6周歲時接種。

6.麻腮風疫苗(麻風、麻腮、麻疹疫苗)

目前,麻腮風疫苗供應不足階段,使用含麻疹成分疫苗的過渡期免疫程序。8月齡接種1劑次麻風疫苗,麻風疫苗不足部分繼續使用麻疹疫苗。18-24月齡接種1劑次麻腮風疫苗,麻腮風疫苗不足部分使用麻腮疫苗替代,麻腮疫苗不足部分繼續使用麻疹疫苗。

7.流腦疫苗

接種4劑次,兒童6—18月齡接種2劑次A群流腦疫苗,3周歲、6周歲各接種1劑次A+C群流腦疫苗。

8.乙腦疫苗

乙腦減毒活疫苗接種2劑次,兒童8月齡和2周歲各接種1劑次。乙腦滅活疫苗接種4劑次,兒童8月齡接種2劑次,2周歲和6周歲各接種1劑次。

5.白破疫苗

接種1劑次,兒童6周歲時接種。

9.甲肝疫苗

甲肝減毒活疫苗接種1劑次,兒童18月齡接種。甲肝滅活疫苗接種2劑次,兒童18月齡和24—30月齡各接種1劑次。

10.出血熱疫苗出血熱疫苗

接種3劑次,受種者接種第1劑次后14天接種第2劑次,第3劑次在第1劑次接種后6個月接種。

11.炭疽疫苗炭疽疫苗接種1劑次,在發生炭疽疫情時接種,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觸者和病人不能接種。

12.鉤體疫苗鉤體疫苗接種2劑次,受種者接種第1劑次后7—10天接種第2劑次。9.甲肝疫苗

甲肝減毒活疫苗接種1劑次,兒童18接種對象

1.現行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所有達到應種月(年)齡的適齡兒童,均為接種對象。其中麻腮風疫苗的接種對象為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兒童;2.新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甲肝疫苗接種對象: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兒童A+C群流腦疫苗加強第一針、第二針的接種對象:分別為2005年5月1日、200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兒童無細胞百白破疫苗第四針的接種對象:200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兒童,今后根據疫苗供應情況,按照第4針次至第1針次順序,用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替代全細胞百白破疫苗,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如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兒童要求接種甲肝、A+C群流腦及無細胞百白破疫苗,預防接種人員要做好解釋或告知,由兒童家長自主選擇自費或免費疫苗。接種對象

1.現行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所有達到

接種對象

強化免疫的接種對象按照強化免疫實施方案確定;出血熱疫苗接種為重點地區16—60歲的目標人群;炭疽疫苗接種對象為炭疽病例或病畜的間接接觸者及疫點周邊高危人群;鉤端螺旋體疫苗接種對象為流行地區可能接觸疫水的7—60歲高危人群。

接種對象

強化免疫的接種對象按照強化免疫實施方案確定實施范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風疫苗、白破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麻腮風疫苗覆蓋到全省11個市90個縣(市、區)。流行性出血熱疫苗在重點地區接種,炭疽疫苗、鉤端螺旋體疫苗實行應急接種。甲肝疫苗接種參考發病率及經濟水平等因素,2008年,寧波、嘉興、湖州、衢州市和義烏市將甲肝疫苗納入兒童免疫規劃。今后,根據年度中央專項資金和省財政計劃安排、疫情流行情況以及實施的可行性等情況,逐步覆蓋到全省各地。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強化免疫的實施范圍按照強化免疫實施方案確定。實施范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風流行性出血熱疫苗接種根據我省2005年-2007年流行性出血熱發病情況,選擇麗水、衢州、寧波、紹興、臺州5個發病水平相對較高的市為接種地區。各接種地區以縣(市、區)為單位,根據近3年發病水平確定本地區重點接種縣,在重點接種縣根據發病率高低選擇重點鄉鎮開展普種。16-60歲年齡段人群為接種對象。今后將根據疫情變化對接種地區進行調整。炭疽疫苗、鉤端螺旋體疫苗在發生炭疽、鉤端螺旋體病疫情或發生洪澇災害可能導致鉤端螺旋體病暴發流行時進行應急接種。流行性出血熱疫苗接種根據我省2005年-2007年流疫苗流行性出血熱疫苗接種根據我省2005年-2007年流行性出血熱發病情況,選擇麗水、衢州、寧波、紹興、臺州5個發病水平相對較高的市為接種地區。各接種地區以縣(市、區)為單位,根據近3年發病水平確定本地區重點接種縣,在重點接種縣根據發病率高低選擇重點鄉鎮開展普種。16-60歲年齡段人群為接種對象。今后將根據疫情變化對接種地區進行調整。

炭疽疫苗、鉤端螺旋體疫苗在發生炭疽、鉤端螺旋體病疫情或發生洪澇災害可能導致鉤端螺旋體病暴發流行時進行應急接種。

免疫程序與策略-兒童免疫程序乙肝疫苗

程序:新生兒感染約有90%以上將成為HBV慢性攜帶者,故第1針在出生后24h內接種,第1劑在新生兒出生后24小時內盡早接種第2劑在第1劑接種后1個月接種第3劑在第1劑接種后6個月(5~8月齡)接種。

強調首針及時接種-阻斷母嬰傳播接種2劑后乙肝疫苗保護率可達到≥80%,接種1劑保護率僅為50%。

延緩第3劑乙肝疫苗接種對效果沒有影響

不需要加強免疫:(1)初免成功后,免疫持久性較好(2)接觸野毒后可產生免疫回憶(3)存在細胞免疫(4)嬰兒接種疫苗后可安全度過HBV感染的高風險期

疫苗流行性出血熱疫苗接種根據我省2005年-2007年流行性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與免疫程序課件如出生24小時內未能及時接種,仍應按規定時間間隔要求盡早種。如第2針或第3針滯后于接種程序的規定,應盡快補種。第2針和第1針間隔不得少于1個月。第3針與第2針間隔不得少于2個月,并且第1和第3針的間隔要在4個月以上。一些低出生體重(<1500g)的早產兒在出生時,對疫苗接種沒有良好的應答,應該暫緩接種。如果接種,不應計入初免序列,應另外接種3針。對已知母親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的新生兒,在自愿的基礎上,提倡新生兒在接種首劑乙肝疫苗的同時,在不同部位自費接種100IU乙肝免疫球蛋白。

如出生24小時內未能及時接種,仍應按規定時間間隔要求盡早種。疫如出生24小時內未能及時接種,仍應按規定時間間隔要求盡早種。如第2針或第3針滯后于接種程序的規定,應盡快補種。第2針和第1針間隔不得少于1個月。第3針與第2針間隔不得少于2個月,并且第1和第3針的間隔要在4個月以上。

一些低出生體重(<1500g)的早產兒在出生時,對疫苗接種沒有良好的應答,應該暫緩接種。如果接種,不應計入初免序列,應另外接種3針。

對已知母親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的新生兒,在自愿的基礎上,提倡新生兒在接種首劑乙肝疫苗的同時,在不同部位自費接種100IU乙肝免疫球蛋白。

苗免疫程序與策略-兒童免疫程序卡介苗免疫策略:WHO建議:在結核病流行和高發國家,應在嬰兒出生后盡早接種BCG,無論如何,應在出生第1年內接種。在采用結核菌素皮膚試驗以決定BCG復種的地區,應停止這種做法。對已接種BCG者,不推薦復種,因為沒有科學證據支持這種做法。任何人都沒有多次復種的必要。

我國:新生兒接種BCG問題:

BCG初種年齡對免疫效果有無影響:目前認為接種時間對BCG的免疫效果影響不大BCG接種疤痕與接種率有無關系:二者并不等同卡疤的有無及大小是否與PPD試驗陽轉有關:BCG接種后PPD試驗已陽轉者中仍有一部分人可無卡疤;接種死疫苗同樣產生卡疤,但并無多大免疫保護作用不需要復種疫如出生24小時內未能及時接種,仍應按規定時間間隔要求盡早種疫苗免疫程序與策略-兒童免疫程序脊灰疫苗

兩種:OPV,IPV兩種疫苗各有利弊我國使用OPV

程序:2、3、4月齡接種3劑,4歲時加強免疫1劑百白破疫苗

我國3月齡初免WHO建議我國百白破疫苗的免疫起始月齡應提前至2月齡,與脊灰疫苗同時接種,以減少全程免疫的接觸次數。考慮到小月齡嬰兒接種百白破疫苗會出現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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