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第二編
市場規制法
第八章政府采購法律制度引例
全國首例政府采購糾紛案
第一節
政府采購法概述
【案例8—1】北京市政府采購微軟案
【背景資料】政府采購法原則的補充
【背景資料】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關系的協調
【背景資料】我國政府采購法的適用范圍與國際慣例的比較
第二節
政府采購當事人制度
【案例8—2】某軍隊企業投訴某招標公司暗箱操作案
第二編市場規制法
第八章政府采購法律制度引例全國【背景資料】關于采購人界定的立法爭議
【背景資料】供應商應當為國內供應商的立法理由
第三節
政府采購的方式與程序
【案例8—3】政府汽車采購單一來源方式案
第四節
政府采購合同
【背景資料】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草案)》的說明(節選)
【案例8—4】政府采購合同締約過失責任案例
第五節
政府采購爭議的解決【背景資料】關于采購人界定的立法爭議(一)著作
1.王曉曄.經濟法學.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334~345頁2.史際春主編.經濟法.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第二十二章3.谷遼海編著.中國政府采購案例評析.第1卷.北京:群眾出版社,2005(二)論文1.史際春,鄧峰.經濟(政府商事)合同研究——以政府采購合同為中心.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1(2)2.徐孟洲.新《合同法》是民法與經濟法綜合調整的反映.法學家,1999(3)(一)著作3.湛中樂,楊君佐.政府采購基本法律問題研究.法制與社會發展,2001(3)4.殷家明等.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研究.財政研究,1999(2)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2002年)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1999年)3.財政部《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2005年)4.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2004年)5.財政部《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2004年)6.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2004年)7.《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2003年)3.湛中樂,楊君佐.政府采購基本法律問題研究.法制與社會發展引例
全國首例政府采購糾紛案2000年7月中旬,金華市益迪醫療設備廠(下稱益迪廠)在《經濟日報》和《中國招投標報》等報紙上看到了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發出的一則公告,得知農業部正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向全國醫療器械單位采購一批物資,益迪廠決定參與投標。據了解,這次招標共有一百多個項目,其中益迪廠參與投標的YD—202型冷凍切片機項目首批需要241套,只要首次招標成功,以后這項產品每年不用繼續招標,只要跟標就可以直接供貨。在參加招標前,益迪廠被要求拿出3
800元購買一份標書。2000年8月8日上午,益迪廠在交納3萬元保證金后,正式參與競標。引例全國首例政府采購糾紛案2000年7月中旬,金華市益迪據當事人回憶,經過開標、唱標后,益迪廠對這項產品的投標價格每套為6
500元,另一家金華市科迪醫療設備廠的投標價為每套7
998元,還有一家企業因資質審查不合格未能參加競標。2000年8月9日至9月4日,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評標委員會經評審,確定了各產品的中標人,并分別在12月8日投標有效期屆滿前發出中標通知書。YD—202型冷凍切片機項目,評標委員會通過投票方式評定益迪廠產品不具備中標條件。YD—202型冷凍切片機項目中標通知書尚未發出,2000年11月15日,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卻收到益迪廠的投訴,稱與之同城的另一家競標企業金華市科迪醫療設備廠的產品有各種問題,不具備投標條件。在調查、核實過程中,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又對益迪廠的投標作了進一步的評審。據當事人回憶,經過開標、唱標后,益迪廠對這項產品的投標價格每2001年2月,益迪廠接到畜牧獸醫總站通知,要求它們交16
160元,并送三套樣機到北京總站下屬的農業部畜牧獸醫器械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進行檢測。5月28日,益迪廠終于到北京拿到了檢測報告,稱其中一套樣機不合格。益迪廠認為檢測報告存在著嚴重缺陷:一無檢測人簽名蓋章;二無檢驗具體標準依據;三無時間及檢測使用的設備,明顯違反了我國《產品質量檢驗所的基本條件》第21條的規定。遂要求重檢,未獲許可。2001年10月15日,益迪廠才收到畜牧獸醫總站作出的《關于對切片檢測結果的說明》的書面答復意見。2001年10月22日,益迪廠將畜牧獸醫總站、檢測中心作為被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訴訟。朝陽區人民法院經檢查認定原告弄虛作假,判決原告敗訴。原告不服,上訴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03年5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2001年2月,益迪廠接到畜牧獸醫總站通知,要求它們交16政府采購是隨著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政府采購制度則是由于國家對政府采購行為的規范化管理而形成的。政府采購作為政府的一種經濟行為,尤其是其中的政府采購合同體現了市場經濟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要求,然而由于作為合同主體的一方是政府,其作為人民意志代表的執行機構,行為自當受到法律的規制,這種規制不僅包括一般的法律上的規制,更應當包括合同法上當事人意思自治等的規制。同時作為政府財政支出的一部分,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采購理應受到預算法等財政法的約束,從而得以實現其宏觀調控的目標。總之,政府采購法體現了經濟法是市場規制法與宏觀調控法之耦合這一特點。政府采購是隨著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政府采購制度則是由于國家對第一節
政府采購法概述一、政府采購與政府采購法所謂政府采購,在一般意義上是指政府為維持政府正常運轉所需物品的采買與購置。依據我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第一節政府采購法概述一、政府采購與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主要具有以下特點:一是采購主體的特定性二是采購資金的公共性三是采購程序的法定性四是采購目的的公益性政府采購法,是指調整在政府采購過程中形成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通過對政府采購行為的規制,促進各級國家機關有效行使職能、加強財政支出管理,充分發揮財政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宏觀調控作用。政府采購主要具有以下特點:二、我國的政府采購立法概況政府采購制度最早產生于英國。英國建立政府采購制度后,隨著政府采購制度作用的發揮,對世界其他國家產生了積極的示范效應,先是西方發達國家紛紛引入該制度,近二三十年來,許多發展中國家也相繼建立了政府采購制度。我國從1995年開始政府采購制度的試點工作,之后,政府采購的規模和范圍不斷擴大,上海、深圳、遼寧等省市制定了政府采購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我國第一部規范政府部門采購行為的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和《珠海市政府采購實施辦法(試行)》于1999年1月1日起同時正式實施。二、我國的政府采購立法概況政府采購在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但政府采購在發展中也逐步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如采購的貨物、工程、服務范圍偏小,運作不規范,各地發展不平衡,采購的爭議和糾紛不斷出現等。三、我國政府采購法的立法宗旨我國《政府采購法》第1條指出:“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制定本法。”這是對政府采購法的立法宗旨的概括。具體來說,我國政府采購法的立法宗旨包括五個方面的含義。政府采購在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但政(一)規范政府采購行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是建立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依法行政機制的需要,也是我國政府采購立法的首要目標。(二)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三)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案例8—1】北京市政府采購微軟案參見陶勇:《2004年政府采購事件回顧:微軟打亂〈政府采購法〉——北京市政府軟件采購涉嫌違法》,載“國匙網”,/news/article_show.asp?id=200501300023,2006年7月18日訪問。亦可參見互聯網上關于此案的其他相關報道。(一)規范政府采購行為2004年11月17日,北京市政府采購辦公室發布招標公告,即《北京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計算機操作系統、辦公套件、信息安全等正版軟件供應商”政府采購項目成交結果公告》,該公告稱:北京市將斥資2
925萬元購買計算機操作系統及辦公套件正版軟件,這些軟件的提供商為北京晨拓聯達科貿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是微軟Windows操作系統及辦公套件的代理商。2004年11月24日,科技部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司副司長李武強發表“個人聲明”,即《以實際行動支持國產軟件的發展,捍衛〈政府采購法〉的尊嚴》一文。該文稱:“不少省、市軟件政府采購的主管部門,置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于不顧,大規模采購國外軟件,不采購或只是象征性地采購部分國產軟件。2004年11月17日,北京市政府采購辦公室發布招標公告,即這些做法不僅嚴重違反了《政府采購法》,而且沉重打擊了國產軟件的發展,把國產軟件逼上了絕路。這種嚴重違反《政府采購法》的行為如果聽之任之任其發展,必將對我國軟件產業的發展造成極其嚴重的后果。如果此風不剎,國產軟件的發展在今后若干年的時間里看不到希望。”11月25日,中國工程院倪光南院士呼吁,“政府采購正版軟件不能變成‘政府采購外國軟件’”,因為它剝奪了本國軟件產業賴以生存的最重要的政府市場,使中國軟件產業的發展面臨極其嚴峻的形勢。11月27日,倪光南院士、李武強副司長和國內的中文2000、共創開源、中標、中科紅旗、金山等軟件企業負責人在翠宮飯店同時接受《法制早報》記者獨家專訪,他們援引我國法律指出:“此次北京市政府軟件采購違法。”這些做法不僅嚴重違反了《政府采購法》,而且沉重打擊了國產軟件2004年11月27日,北京市政府采購網發布更正公告:應“采購人要求”,取消“計算機操作系統及辦公套件正版軟件供應商”(BKHT2004160-1)分包項目。12月2日,入圍本次政府采購的本國軟件企業正式與北京市信息辦簽訂了采購協議。至此,微軟中標國產軟件采購事件,最后以各大國產軟件商的“勝訴”而告終。政府采購也可稱為公共采購,除要通過獲得價格優勢,達到既定的經濟效益目標外,“政府采購”還可通過采購達到其他的既定的社會效益目標,如通過采購實現經濟上的宏觀控制,增加社會就業,扶持中小企業和少數民族企業。該案中,北京市政府最終還是選擇采購“國貨”,顯示了政府采購制度保護國內產業的宗旨和作用,也是政府采購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體現。當然,該案也反映了我國《政府采購法》對采購“國貨”的法律規定存在的問題以及我國軟件政府采購等問題。2004年11月27日,北京市政府采購網發布更正公告:應“采(四)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的當事人包括各級政府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供應商以及采購代理機構(集中采購機構、招標代理公司等社會中介機構)。政府采購活動在進入采購交易時,政府和供應商都是市場參與者,其行為屬于商業性行為,并且各當事人之間是平等的。(五)促進廉政建設由于政府采購項目多,規模大,其采購合同成為各供應商的競爭目標,所以,在具體采購活動中,經常出現采購人將政府行為與商業行為混淆的現象。如果缺乏完善的監督機制,就極容易出現索賄、行賄、錢權交易等貪污腐敗問題。(四)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四、我國政府采購法的基本原則任何一項制度都有一定的原則,政府采購制度也不例外。我國《政府采購法》第3條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由此可見,我國政府采購法主要確立了以下幾項原則:(一)公開透明原則公開透明是政府采購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之一,政府采購被譽為“陽光下的交易”,即源于此。(二)公平競爭原則公平競爭,是指應當給予潛在的供應商或承包商以同等的機會和權利,不得有任何歧視性的行為;同時,在政府采購合同中,應當保證合同相對方權利的實現。四、我國政府采購法的基本原則(三)公正原則公正原則是為使采購人與供應商之間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處于平等地位而確立的。(四)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本是民法中的“帝王條款”,為我國《民法通則》所確立,適用于一切民事法律行為和合同行為領域。(三)公正原則【背景資料】政府采購法原則的補充明確政府采購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是立法宗旨的具體體現方式,也是國際立法的慣例。在國際上,政府采購的原則表述方式很多,大致分為三個方面:一是核心原則,即公平競爭,它是建立政府采購制度的基石。二是通用原則,主要是透明度原則、公平交易原則、物有所值原則、公正原則等。三是涉外原則,即開放政府采購市場后應當遵循的原則,主要是國民待遇和非歧視性原則。【背景資料】政府采購法原則的補充“物有所值原則”也稱“價符其值”原則。也有學者稱為效益原則或雙重效益原則。對于該原則中的“價”,存在不同的理解。有學者解釋,它應當是指投入(成本)與產出(收益)之比,投入不是指采購物品的現價,而是指物品的生命周期成本,即所采購物品在有效使用期內發生的一切費用再減去殘值。目前,發達國家對物有所值的判斷比較嚴格,發展中國家則認為應當賦予執行機構較大的自由裁量權,考慮資金的使用效率、為國內產業發展提供的機會、促進技術轉讓等。自由裁量權過大,會導致其他配套程序形同虛設;過小則不便于操作,難以應對復雜情況反而導致低效和腐敗。所以應當在法律中作出較為嚴格的限制,同時允許政策制定機關來進行修正。“物有所值原則”也稱“價符其值”原則。也有學者稱為效益原則或政府采購的涉外性原則,只有在本國政府采購市場開放后才應當遵循。目前我國尚未簽署WTO《政府采購協議》,也未與其他任何國際組織或國家簽署有關政府采購市場開放的多邊或雙邊協議、協定或條約。因此,我國《政府采購法》是在我國政府采購市場尚未對外開放的形勢下制定的,其立法思路是以封閉政府采購市場為前提確定我國政府采購工作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因此,沒有規定涉外原則。這樣規定符合WTO規則,符合國際通行做法。政府采購的涉外性原則,只有在本國政府采購市場開放后才應當遵循五、我國政府采購法的適用范圍依據我國《政府采購法》第2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的政府采購適用該法。而該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這是對我國政府采購法適用范圍的明確界定。(一)地域范圍根據《政府采購法》第2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的政府采購活動,必須統一適用該法。換言之,在全國境內的政府采購政策和市場都是統一的。五、我國政府采購法的適用范圍(二)采購人范圍我國政府采購法所規定的采購人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不包括國有企業。(三)采購資金范圍按照我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采購人依法開展采購活動的采購項目,其項目資金應當為財政性資金。(四)采購項目范圍依據我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采購人用財政性資金組織采購活動,是否適用該法,還要視具體項目而定。(二)采購人范圍五)采購形式范圍我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六)采購對象范圍從采購對象來看,我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無論是采購貨物還是采購工程或者是服務,都要執行該法規定。五)采購形式范圍【背景資料】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關系的協調在《政府采購法》起草過程中,國家計委和少數專家認為,工程招標采購已由招標投標法進行規范,并建立了監督體系,為避免職能的交叉,可不列入政府采購法調整范圍,或者在政府采購法中寫明,政府采購的工程,適用招標投標法。但立法機關最終反復權衡,從國際經驗、國內實踐、發揮政府采購的功能和作用、維護公共利益和制定一部完整的政府采購法等多方面考慮,認為將工程納入政府采購法調整范圍是必要的。由此也引發了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的關系協調問題。【背景資料】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關系的協調為了盡可能避免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等法律發生沖突,我國《政府采購法》注意把握以下幾點:一是納入政府采購的工程范圍較小,只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建設和維修等,所有企業采購的工程都未包括在內。二是《政府采購法》第4條明確規定,“政府采購工程進行招標投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法”。三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盡可能不另行規定,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也參照了其他法律。這樣,從總體上保證了政府采購法與有關法律的銜接,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現行職責分工不會有大的改變。為了盡可能避免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等法律發生沖突,我國《政但是,為了建立規范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發揮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作用,根據政府采購法的法律特征和我國的實際,我國政府采購法也作了一些特殊規定。例如,在實行集中采購時,集中采購機構經授權成為采購人,而不是招標投標法規定的項目單位。又如,限額標準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公開招標而采取其他方式采購的,應當獲得本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這樣的規定是我國實施采購制度和制定政府采購法的需要,也是符合我國立法慣例的。但是,為了建立規范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發揮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七)例外規定鑒于政府采購客觀上存在一些特殊情況,我國《政府采購法》在確定適用范圍時,也在其他條款中作了必要的例外規定。【背景資料】我國政府采購法的適用范圍與國際慣例的比較在立法期間,政府采購范圍始終是重點研究和討論的問題之一。各有關方面從不同角度對政府采購范圍提出了各種建議和意見:有的提出,工程不應當納入政府采購范圍;還有的提出,應當以資金性質作為標準,只要是使用財政性資金,不管采購主體是誰,都要進行政府采購。總的來看,這些意見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適用范圍要寬;另一種是適用范圍要小。(七)例外規定持寬范圍的意見是,不僅包括貨物和服務采購,還要包括工程采購。認為該法的適用范圍寬,規范面越廣,發揮政府采購政策性作用的力度就越大,在加入WTO《政府采購協議》談判時也更加有利。如果適用范圍小,大量應當受到約束的采購行為就得不到規范,國內企業也得不到應有保護。該法適用范圍定寬一些,可以全面封閉國內政府采購市場,增加談判籌碼,爭取主動。同時可以延長利用采購手段保護國內企業的時間。這是國際上通行的談判策略。持小范圍的意見是,在我國目前市場條件不成熟、管理環境還未完全改善的條件下,范圍不宜過寬,應當先小后大,逐步實施,隨著改革的深入,逐步放寬采購范圍;適用范圍小容易實施。持寬范圍的意見是,不僅包括貨物和服務采購,還要包括工程采購。從國際通行規定看,對政府采購一直沒有一個通用的定義,通常是用法律形式確定依法規范的范圍。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示范法》中規定,采購是以任何方式獲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而采購實體一是本國從事采購的任何政府部門、機構、機關或其他單位或其他任何下屬機構;二是本國認為有必要,也可以增加企業等其他類別的實體。WTO《政府采購協議》規定的適用范圍是通過列出清單的方式確定的,其采購不僅指購買,還包括租賃、委托、雇用等。歐盟《政府采購指令》規定的適用實體范圍是指各成員的政府機構和公用事業公司。從國際通行規定看,對政府采購一直沒有一個通用的定義,通常是用上述這些法律對政府采購范圍的建議或規定有兩個共同特點:一是在確定政府采購的范圍時都未涉及資金問題,也就是說,只要屬于政府采購事權范圍內的采購,不論資金和來源,一律實行政府采購。二是政府采購的范圍由三個要素構成:采購實體范圍、采購行為范圍及采購對象范圍。采購實體范圍主要指公共部門,這是確定政府采購范圍的前提條件。采購實體既有政府機構又有公用事業單位;采購行為既包括購買,還有租賃等方式;采購對象既有貨物和服務,也包括工程。國外法律不涉及資金來源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采購是財政支出管理范圍,政府采購機構主要是公共部門,而公共部門的資金主要來源于財政撥款,不需要另行規定。二是有時公共部門雖然不直接使用財政性資金而獲得采購對象,但其途徑是行使政府特權,如特許權、資產轉讓權、政府擔保等,目的是履行政府職能。權利也是政府的間接支出,其形成的采購活動自然要受到法律約束。
上述這些法律對政府采購范圍的建議或規定有兩個共同特點:一是在我國《政府采購法》在確定適用范圍時,充分借鑒了國際法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我國實際作了研究。如果完全按照國際通行做法,將凡是用政府財政支出中的政府消費支出和投資支出項目,具體地講,就是用財政性資金安排或者含部分財政性資金的所有采購項目,無論采購機構是政府單位還是國有企業或者民營企業,都要納入該法適用范圍,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會導致政府采購范圍定得過寬。尤其是將企業等市場主體的采購行為納入政府采購,在現階段不利于企業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再有,政府采購制度在西方國家已經有二百多年的歷史,而在我國是一項新制度,適用范圍應當根據我國目前的條件,按照循序漸進、逐步規范的原則確定。該法適用范圍排除了企業采購,但今后的發展方向應當是與國際慣例相銜接。我國《政府采購法》在確定適用范圍時,充分借鑒了國際法的有關規第二節
政府采購當事人制度【案例8—2】某軍隊企業投訴某招標公司暗箱操作案參見谷遼海:《我國政府采購當事人界定不清》,載《中國經濟時報》,2005-07-12。2004年6月,采購人某中央國家機關需要為本系統采購價值五千余萬元的信息工程建設項目及其相應的服務,委托北京一家以營利為目的的招標公司進行代理。招標公司接受委托后,決定按我國《政府采購法》所規定的競爭性談判方式代理采購。第二節政府采購當事人制度【案例8—2】某軍隊企業投訴某招為此,成立了由招標公司總經理、業務代表、最終用戶的技術專家等7名人員組成的談判小組,分別邀請國內三家知名的通信公司進行談判,其中一家供應商為軍隊企業。通過幾輪談判,三家供應商都根據招標公司的要求,進行了最后的報盤。報價最低的是軍隊企業,最后成交的供應商則是報價最高的公司。幾天后,在非常偶然的場合,評審專家說,未曾看到報價最低供應商所呈送的“最終承諾報價文件”,軍隊企業才知道北京這家招標公司隱匿了它們的關鍵性文件,沒有分別遞交給各位評審專家。為此,對招標公司暗箱操作的嚴重違法行為進行了投訴。受訴的行政主體認為,此案不屬于政府采購,理由是采購人不是國家機關,投訴人是軍隊企業。為此,成立了由招標公司總經理、業務代表、最終用戶的技術專家等這一投訴案件究竟由誰主管,其關鍵是對政府采購當事人的理解發生了偏差。政府采購當事人這一章節的許多條款由于沒有揭示一些概念的基本內涵,且有些內容與其他章節的條款發生沖突,從而給人們的實踐和認識都造成了障礙。政府采購中的當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義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與政府采購結果存在直接利害關系的采購人和供應商。這一投訴案件究竟由誰主管,其關鍵是對政府采購當事人的理解發生一、政府采購當事人的概念政府采購是一項復雜的活動,涉及多方主體,這些主體統稱為政府采購當事人。在學界,對政府采購當事人的理解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理解認為,政府采購當事人是指任何參與政府采購的人,它除了采購方和供應商之外,還包括政府采購業務代理機構。持狹義說的學者認為,政府采購當事人僅指政府采購的采購方和供應商,不包括采購代理機構。一、政府采購當事人的概念二、政府采購當事人的種類依據我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政府采購當事人主要分為三類,即采購人、供應商和采購代理機構。它們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處于不同的法律地位,具有不同的作用。1.采購人。【背景資料】關于采購人界定的立法爭議在我國《政府采購法》起草期間,對采購人的界定曾有不同意見,主要分歧是集中采購機構是否應當屬于采購人。一種意見認為,采購人應當包括集中采購機構。因為,集中采購機構也是政府設立的一個機構,自身也有采購需求,是政府采購的需方之一。二、政府采購當事人的種類另一種意見認為,集中采購機構是一個特殊機構,其職能是代理采購人開展采購活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與其他采購機構不同,應當單獨予以規范。立法最終采納了后一種意見,即我國政府采購法總的采購人不包括集中采購機構,而且,《政府采購法》第19條所指的采購代理機構也不是指集中采購機構,而是指取得招投標代理資格的招標公司和設計、檢驗等社會中介機構。2.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是指國家設立或認可的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機構。采購代理機構不是指集中采購機構,而是指取得招投標代理資格的招標公司和設計、檢驗等社會中介機構。另一種意見認為,集中采購機構是一個特殊機構,其職能是代理采購3.供應商。供應商是指向采購人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供應商。供應商是指向采購人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背景資料】供應商應當為國內供應商的立法理由參見“中央政府采購網”,/web/cgf/dangshiren8.asp,2006年7月23日訪問。供應商有本國與外國之分,《政府采購法》是否應予以界定,是起草期間討論的重要問題之一。最后的共識是,該法所稱供應商應當為國內供應商。主要理由如下:第一,是政府采購的內在要求。第二,《政府采購法》是在我國政府采購市場尚未開放的形勢下制定的,我國供應商沒有準入其他國家政府采購市場的權利,那么,我國也不應當承擔準許外國供應商進入我國政府采購市場的義務。【背景資料】供應商應當為國內供應商的立法理由參見“中央政府采第三,符合國際慣例,也符合WTO規則。第四,可以有效地保護國內供應商。【司考真題】下列哪些情形不符合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規定?(2005年試卷二第84題,
多項選擇題)A.某市工商局在招標采購中,因符合技術要求的供應商只有兩家而廢標B.某市某區人民政府設立集中采購機構C.某區衛生局在政府采購中要求供應商提供有關資質證明D.某縣人民政府因需購置一批辦公電腦而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答案】BD第三,符合國際慣例,也符合WTO規則。第三節
政府采購的方式與程序【案例8—3】政府汽車采購單一來源方式案參見谷遼海:《淺議政府采購汽車單一來源方式》,載《經濟日報〈政府采購〉周刊》,2005-04-18。2004年12月,我國某省級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人的委托,分別采購一批藍鳥智尊小轎車、通用別克旅行車、廣州本田雅閣、豐田花冠轎車等不同種類的公務用車,總采購數量高達200輛,采購主體所選擇的政府采購方式為單一來源。第三節政府采購的方式與程序【案例8—3】政府汽車采購單一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供應商總共有四家,分別來自該省市的某汽車銷售公司、汽車貿易公司、汽車產品開發公司等。在政府采購信息公示的最后一天,也就是第七天,該省的一家供應商某汽車服務公司以書面的形式向采購主體提出了質疑。質疑供應商提供的材料:四家被選定的單一來源供應商,均非當地的直接生產廠家,也非產品的唯一提供者,而是屬于經營、銷售各種款式、不同價位的汽車貿易公司或銷售公司。程序正義是現代法治國家的重要標志,也是保障實質正義的重要手段。“正是程序決定了法治與恣意的人治之間的基本區別。”[美]威廉·道格拉斯語。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供應商總共有四家,分別來自該省市的某汽車銷一、政府采購的方式政府采購方式是指政府采購的組織和實現方式。國際上通用的政府采購方式主要有招標采購、談判采購、單一來源采購和詢價采購等方式。(一)公開招標公開招標采購是指采購人按照法定程序,通過發布招標公告的方式,所有符合條件的供應商都可以平等地參加投標,采購人從中擇優選擇中標者的供應商,并與之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采購方式。采購人采購工程進行公開招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法。一、政府采購的方式(二)邀請招標邀請招標是招標的一種方式。公開招標雖然是最能體現充分競爭和“三公原則”的采購方式,但是,正是由于最充分也造成公開招標采購方式與其他采購方式相比,存在著程序環節多、采購同期長、費用較高等缺陷。(三)競爭性談判在一些情況下,由采購對象的性質或采購形勢的要求決定,公開招標方式并不是實現政府采購經濟有效目標的最佳方法,必須采用其他采購方式予以補充,其中競爭性談判采購是一種主要方法。競爭性談判采購是指采購人通過與多家供應商進行談判,最后從中確定最優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二)邀請招標(四)單一來源采購單一來源采購,也稱直接采購,是指因為只有唯一的潛在供應商,采購人不得不從該唯一的供應商處取得自己需要的貨物、工程或服務的采購。依據我國《政府采購法》第31條的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依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10%的。(四)單一來源采購(五)詢價采購詢價采購是指采購人向有關供應商發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然后在報價的基礎上進行比較并確定最優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根據我國《政府采購法》第32條的規定,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依法采用詢價方式采購。(五)詢價采購二、政府采購的程序政府采購的程序是指法律規定的執行法定的政府采購方式所應遵循的步驟。政府采購程序的控制是整個政府采購的中心環節,程序規則設計是否合理和完善直接關系到政府采購目的的實現。(一)一般采購程序政府采購依照適用的條件可分為一般采購程序和特殊采購程序。(二)特殊采購程序特殊采購程序是指對于采購人采購具體數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在特殊情形下適用的程序。二、政府采購的程序1.邀請招標采購程序2.競爭性談判采購程序3.單一來源采購程序4.詢價采購程序5.關于廢標的規定1.邀請招標采購程序第四節
政府采購合同【背景資料】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草案)》的說明(節選)草案根據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特征,對政府采購合同作了規定。政府采購本身是一種市場交易行為,在采購合同訂立過程中,不涉及行政權權力的行使,購銷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此,政府采購合同一般應作為民事合同。同時還應當注意到,政府采購資金屬于財政性資金,采購是為了公共事務,政府采購還具有維護公共利益、加強財政支出管理、抑制腐敗等功能,因此,政府采購合同又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需要在明確適用合同法的前提下,對政府采購合同的有關特殊問題作出規定。第四節政府采購合同【背景資料】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為此,草案第四條中規定,“政府采購合同適用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本法另有規定的,按本法規定執行”,并對合同管理、合同履行、合同變更等作了必要的特別規定。例如,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發現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有權決定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等。《合同法》第123條規定:“其他法律對合同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草案對政府采購合同作必要的特別規定,是符合合同法的。為此,草案第四條中規定,“政府采購合同適用合同法和有關法律”作為一種經濟行為,政府采購最終要借助合同來實現。政府采購機關選擇和確定供應商的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政府采購合同的授予過程。因此,在英國法上,政府采購的法律程序被稱為“合同授予程序”(contractawardingprocedures)。如果以政府合同為立足點,政府采購法主要是政府采購合同授予程序之法。鑒于采購一方在采購中的作用,我們一般不采用“授予”一詞,而仍然采取民法上的訂立。其理由在于政府采購合同是一種經濟合同,其含有更多的經濟因素,應當更多地適用合同法上的規定。作為一種經濟行為,政府采購最終要借助合同來實現。政府采購機關一、政府采購合同的概念和特點政府采購合同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為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而與供應商就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所達成的協議。本書贊同將政府采購合同定位為“經濟合同”,但在法律適用方面,除了適用《政府采購法》以外,還需遵循《合同法》的一般原則以及《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本書認為,政府采購合同與一般的民事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殊性:
一、政府采購合同的概念和特點1.合同主體的特殊性。2.合同訂立方式的特殊性。3.合同條款的特殊性。4.合同形式和備案的特殊性。5.合同變更、中止或終止的特殊性。6.合同監管的特殊性。1.合同主體的特殊性。二、政府采購合同的訂立從訂立的程序上分析,政府采購一般先由采購人發布采購信息,以此來吸引供應商前來競爭并針對采購人的采購信息報價,由采購人對各個供應商進行評審,最終確定成交人。因此,政府采購合同的訂立一般包括要約邀請、要約和承諾三個環節。在政府采購中,只有采購人才能啟動采購程序,提出采購條件,因此只有采購人才能發出要約邀請。同時采購人的要約邀請具有法律效力。在合同的訂立形式方面,政府采購合同多采用附合締約方式締結。二、政府采購合同的訂立三、政府采購合同的履行政府采購合同訂立后即進入履行階段,合同各方當事人不僅要遵循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更要遵循《政府采購法》的特別規定。我國政府采購法關于政府采購合同履行及變更的特別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第一,經采購人同意,中標、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第二,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三、政府采購合同的履行第三,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案例8—4】政府采購合同締約過失責任案例
浙江省遂昌縣電力工業局(下稱電力局)因新建電力調度營業用房需購買電梯兩臺,通過邀請招標的采購方式,邀請麗水市信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下稱信成公司)等六家單位參加投標。接到投標邀請書后,信成公司于2002年11月25日提交了投標文件,并交納投標保證金1萬元。第三,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2002年12月10日,經開標、評標后,確定信成公司為中標單位,中標價為120萬元。2002年12月16日,信成公司向電力局交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次日,電力局向信成公司發出“中標單位通知書”,約定于2002年12月24日前簽訂采購合同。此后,采購人電力局一直未與中標供應商信成公司簽訂采購合同。2003年1月16日電力局以邀請招標不符合法律規定,招投標程序不到位,缺少評標標準且評委會為8人,不符合《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為由,通知當事人該中標無效。信成公司經與采購人協商無果,遂于2003年3月
6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電力局賠償可得利潤損失17.64萬元。后電力局主動退回保證金。2002年12月10日,經開標、評標后,確定信成公司為中標單浙江省遂昌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電力局電力調度營業大樓電梯工程項目,按有關規定依法進行招投標,并于2002年2月17日向原告信成公司發出中標通知書,該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嗣后,電力局又拒絕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告簽訂采購合同,其行為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適當賠償原告信成公司的可得利益損失。遂判決:被告電力局賠償原告信成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10.5萬元,并承擔訴訟費用。浙江省遂昌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電力局電力調度營業大樓電梯工第五節
政府采購爭議的解決政府采購爭議是指供應商與政府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政府部門之間發生的與政府采購相關的糾紛。為及時、有效、公正地解決糾紛,疏通政府與供應商之間的供求關系,保證政府采購制度的正常運行,維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我國《政府采購法》規定了以下四種解決途徑:第五節政府采購爭議的解決政府采購爭議是指供應商與政府采購一、詢問所謂詢問,是指供應商對政府采購事項有疑問時,向采購人提出問題并請求得到答復的一種權利救濟方式。二、質疑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三、投訴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一、詢問四、行政復議或者訴訟投訴人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投訴處理決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逾期未作處理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北京市政府采購微軟案與軟件政府采購制度我國《政府采購法》第10條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結合”,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四、行政復議或者訴訟本章【案例8—1】中,不少人士紛紛指責北京市政府采購行為違法,所依據的法律主要就是這一條規定。由此也引發了對我國軟件政府采購問題的反思,北京市部分政協委員還專門針對此案提出了一份《關于改進軟件政府采購工作的建議》(政協北京市第十屆三次會議委員優秀提案第1270號),就我國目前的軟件政府采購制度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提出了建議。思考:如何分析【案例8—1】中北京市政府采購微軟產品的行為的違法性?如何改進我國的軟件政府采購制度?本章【案例8—1】中,不少人士紛紛指責北京市政府采購行為違法2.政府采購當事人制度存在的問題我國《政府采購法》第16條規定:“集中采購機構為采購代理機構。”第19條又規定:“采購人可以委托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資格的采購代理機構,在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政府采購事宜。”前者為國家投資設立的事業單位,屬于非營利的代理機構,專門為公共機構的采購活動提供服務。后者屬于專門的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中介機構,依托于公共權力,但以私利為目的,公共采購只是其代理業務的一部分。由于法律未界定兩者的內涵和相互之間的區別,造成公共權力監督的缺位。本章【案例8—2】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思考:如何分析本章【案例8—2】中折射出來的法律問題?我國政府采購當事人制度主要存在哪些問題?如何從立法上進一步完善?2.政府采購當事人制度存在的問題3.政府采購合同解釋的原則問題政府采購合同標準化、格式化已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而我國法律對于格式合同有相當的限制,主要從以下三方面對提出格式條款合同作出限制:其一,合同提供方對合同條款有全面提示和說明義務。其二,格式條款中嚴重損害對方利益的內容應確認無效。其三,對于格式合同條款應作出有利于對方的解釋。有學者指出,在政府采購合同的解釋方面,不能完全遵循合同法的規定,例如,一旦對格式合同條款存在不同的理解,依《合同法》的規定應作出對提供格式合同一方不利的解釋,3.政府采購合同解釋的原則問題這對于履行具有公共性的政府采購合同而言,顯然是片面的,不利于政府合同中所包含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的實現,應當在對政府采購合同條款存在不同的理解時,由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或法院依據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作適當解釋。思考:對政府采購合同條款存在不同理解的時候,應當遵循何種原則進行解釋?以此為例,如何正確理解政府采購合同的經濟法屬性?這對于履行具有公共性的政府采購合同而言,顯然是片面的,不利于4.軍隊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權利救濟問題2004年8月11日,我國財政部辦公廳對某部隊下屬的生產企業(簡稱A廠)與北京的一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簡稱B公司)因W設備的政府采購爭議投訴案件作出處理函。該處理函認為,A廠投訴B公司在采購活動中的違法亂紀行為,鑒于W設備屬于軍隊系統的政府采購活動,根據《政府采購法》第86條的規定,本案不屬于財政部主管范圍。為此,財政部辦公廳將此案移送中央軍委總后勤部,與此同時,及時書面通知了A廠。思考:A廠可以通過哪些法律途徑尋求救濟?4.軍隊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權利救濟問題在線教務輔導網:
更多課程配套課件資源請訪問在線教務輔導網11/17/202269在線教務輔導網:http://www.shangfuwang11/17/20227011/11/20227011/17/20227111/11/20227111/17/20227211/11/20227211/17/20227311/11/20227311/17/20227411/11/202274饞死11/17/202275饞死11/11/20227511/17/20227611/11/20227611/17/20227711/11/20227711/17/20227811/11/20227811/17/20227911/11/20227911/17/20228011/11/20228011/17/20228111/11/20228111/17/20228211/11/20228211/17/20228311/11/20228311/17/20228411/11/20228411/17/20228511/11/20228511/17/20228611/11/20228611/17/20228711/11/202287PPT研究院POWERPOINTACADEMY11/17/202288PPT研究院POWERPOINTACADEMY11/11/11/17/20228911/11/20228911/17/20229011/11/202290第二編
市場規制法
第八章政府采購法律制度引例
全國首例政府采購糾紛案
第一節
政府采購法概述
【案例8—1】北京市政府采購微軟案
【背景資料】政府采購法原則的補充
【背景資料】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關系的協調
【背景資料】我國政府采購法的適用范圍與國際慣例的比較
第二節
政府采購當事人制度
【案例8—2】某軍隊企業投訴某招標公司暗箱操作案
第二編市場規制法
第八章政府采購法律制度引例全國【背景資料】關于采購人界定的立法爭議
【背景資料】供應商應當為國內供應商的立法理由
第三節
政府采購的方式與程序
【案例8—3】政府汽車采購單一來源方式案
第四節
政府采購合同
【背景資料】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草案)》的說明(節選)
【案例8—4】政府采購合同締約過失責任案例
第五節
政府采購爭議的解決【背景資料】關于采購人界定的立法爭議(一)著作
1.王曉曄.經濟法學.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334~345頁2.史際春主編.經濟法.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第二十二章3.谷遼海編著.中國政府采購案例評析.第1卷.北京:群眾出版社,2005(二)論文1.史際春,鄧峰.經濟(政府商事)合同研究——以政府采購合同為中心.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1(2)2.徐孟洲.新《合同法》是民法與經濟法綜合調整的反映.法學家,1999(3)(一)著作3.湛中樂,楊君佐.政府采購基本法律問題研究.法制與社會發展,2001(3)4.殷家明等.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研究.財政研究,1999(2)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2002年)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1999年)3.財政部《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2005年)4.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2004年)5.財政部《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2004年)6.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2004年)7.《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2003年)3.湛中樂,楊君佐.政府采購基本法律問題研究.法制與社會發展引例
全國首例政府采購糾紛案2000年7月中旬,金華市益迪醫療設備廠(下稱益迪廠)在《經濟日報》和《中國招投標報》等報紙上看到了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發出的一則公告,得知農業部正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向全國醫療器械單位采購一批物資,益迪廠決定參與投標。據了解,這次招標共有一百多個項目,其中益迪廠參與投標的YD—202型冷凍切片機項目首批需要241套,只要首次招標成功,以后這項產品每年不用繼續招標,只要跟標就可以直接供貨。在參加招標前,益迪廠被要求拿出3
800元購買一份標書。2000年8月8日上午,益迪廠在交納3萬元保證金后,正式參與競標。引例全國首例政府采購糾紛案2000年7月中旬,金華市益迪據當事人回憶,經過開標、唱標后,益迪廠對這項產品的投標價格每套為6
500元,另一家金華市科迪醫療設備廠的投標價為每套7
998元,還有一家企業因資質審查不合格未能參加競標。2000年8月9日至9月4日,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評標委員會經評審,確定了各產品的中標人,并分別在12月8日投標有效期屆滿前發出中標通知書。YD—202型冷凍切片機項目,評標委員會通過投票方式評定益迪廠產品不具備中標條件。YD—202型冷凍切片機項目中標通知書尚未發出,2000年11月15日,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卻收到益迪廠的投訴,稱與之同城的另一家競標企業金華市科迪醫療設備廠的產品有各種問題,不具備投標條件。在調查、核實過程中,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又對益迪廠的投標作了進一步的評審。據當事人回憶,經過開標、唱標后,益迪廠對這項產品的投標價格每2001年2月,益迪廠接到畜牧獸醫總站通知,要求它們交16
160元,并送三套樣機到北京總站下屬的農業部畜牧獸醫器械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進行檢測。5月28日,益迪廠終于到北京拿到了檢測報告,稱其中一套樣機不合格。益迪廠認為檢測報告存在著嚴重缺陷:一無檢測人簽名蓋章;二無檢驗具體標準依據;三無時間及檢測使用的設備,明顯違反了我國《產品質量檢驗所的基本條件》第21條的規定。遂要求重檢,未獲許可。2001年10月15日,益迪廠才收到畜牧獸醫總站作出的《關于對切片檢測結果的說明》的書面答復意見。2001年10月22日,益迪廠將畜牧獸醫總站、檢測中心作為被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訴訟。朝陽區人民法院經檢查認定原告弄虛作假,判決原告敗訴。原告不服,上訴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03年5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2001年2月,益迪廠接到畜牧獸醫總站通知,要求它們交16政府采購是隨著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政府采購制度則是由于國家對政府采購行為的規范化管理而形成的。政府采購作為政府的一種經濟行為,尤其是其中的政府采購合同體現了市場經濟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要求,然而由于作為合同主體的一方是政府,其作為人民意志代表的執行機構,行為自當受到法律的規制,這種規制不僅包括一般的法律上的規制,更應當包括合同法上當事人意思自治等的規制。同時作為政府財政支出的一部分,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采購理應受到預算法等財政法的約束,從而得以實現其宏觀調控的目標。總之,政府采購法體現了經濟法是市場規制法與宏觀調控法之耦合這一特點。政府采購是隨著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政府采購制度則是由于國家對第一節
政府采購法概述一、政府采購與政府采購法所謂政府采購,在一般意義上是指政府為維持政府正常運轉所需物品的采買與購置。依據我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第一節政府采購法概述一、政府采購與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主要具有以下特點:一是采購主體的特定性二是采購資金的公共性三是采購程序的法定性四是采購目的的公益性政府采購法,是指調整在政府采購過程中形成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通過對政府采購行為的規制,促進各級國家機關有效行使職能、加強財政支出管理,充分發揮財政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宏觀調控作用。政府采購主要具有以下特點:二、我國的政府采購立法概況政府采購制度最早產生于英國。英國建立政府采購制度后,隨著政府采購制度作用的發揮,對世界其他國家產生了積極的示范效應,先是西方發達國家紛紛引入該制度,近二三十年來,許多發展中國家也相繼建立了政府采購制度。我國從1995年開始政府采購制度的試點工作,之后,政府采購的規模和范圍不斷擴大,上海、深圳、遼寧等省市制定了政府采購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我國第一部規范政府部門采購行為的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和《珠海市政府采購實施辦法(試行)》于1999年1月1日起同時正式實施。二、我國的政府采購立法概況政府采購在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但政府采購在發展中也逐步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如采購的貨物、工程、服務范圍偏小,運作不規范,各地發展不平衡,采購的爭議和糾紛不斷出現等。三、我國政府采購法的立法宗旨我國《政府采購法》第1條指出:“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制定本法。”這是對政府采購法的立法宗旨的概括。具體來說,我國政府采購法的立法宗旨包括五個方面的含義。政府采購在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但政(一)規范政府采購行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是建立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依法行政機制的需要,也是我國政府采購立法的首要目標。(二)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三)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案例8—1】北京市政府采購微軟案參見陶勇:《2004年政府采購事件回顧:微軟打亂〈政府采購法〉——北京市政府軟件采購涉嫌違法》,載“國匙網”,/news/article_show.asp?id=200501300023,2006年7月18日訪問。亦可參見互聯網上關于此案的其他相關報道。(一)規范政府采購行為2004年11月17日,北京市政府采購辦公室發布招標公告,即《北京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計算機操作系統、辦公套件、信息安全等正版軟件供應商”政府采購項目成交結果公告》,該公告稱:北京市將斥資2
925萬元購買計算機操作系統及辦公套件正版軟件,這些軟件的提供商為北京晨拓聯達科貿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是微軟Windows操作系統及辦公套件的代理商。2004年11月24日,科技部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司副司長李武強發表“個人聲明”,即《以實際行動支持國產軟件的發展,捍衛〈政府采購法〉的尊嚴》一文。該文稱:“不少省、市軟件政府采購的主管部門,置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于不顧,大規模采購國外軟件,不采購或只是象征性地采購部分國產軟件。2004年11月17日,北京市政府采購辦公室發布招標公告,即這些做法不僅嚴重違反了《政府采購法》,而且沉重打擊了國產軟件的發展,把國產軟件逼上了絕路。這種嚴重違反《政府采購法》的行為如果聽之任之任其發展,必將對我國軟件產業的發展造成極其嚴重的后果。如果此風不剎,國產軟件的發展在今后若干年的時間里看不到希望。”11月25日,中國工程院倪光南院士呼吁,“政府采購正版軟件不能變成‘政府采購外國軟件’”,因為它剝奪了本國軟件產業賴以生存的最重要的政府市場,使中國軟件產業的發展面臨極其嚴峻的形勢。11月27日,倪光南院士、李武強副司長和國內的中文2000、共創開源、中標、中科紅旗、金山等軟件企業負責人在翠宮飯店同時接受《法制早報》記者獨家專訪,他們援引我國法律指出:“此次北京市政府軟件采購違法。”這些做法不僅嚴重違反了《政府采購法》,而且沉重打擊了國產軟件2004年11月27日,北京市政府采購網發布更正公告:應“采購人要求”,取消“計算機操作系統及辦公套件正版軟件供應商”(BKHT2004160-1)分包項目。12月2日,入圍本次政府采購的本國軟件企業正式與北京市信息辦簽訂了采購協議。至此,微軟中標國產軟件采購事件,最后以各大國產軟件商的“勝訴”而告終。政府采購也可稱為公共采購,除要通過獲得價格優勢,達到既定的經濟效益目標外,“政府采購”還可通過采購達到其他的既定的社會效益目標,如通過采購實現經濟上的宏觀控制,增加社會就業,扶持中小企業和少數民族企業。該案中,北京市政府最終還是選擇采購“國貨”,顯示了政府采購制度保護國內產業的宗旨和作用,也是政府采購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體現。當然,該案也反映了我國《政府采購法》對采購“國貨”的法律規定存在的問題以及我國軟件政府采購等問題。2004年11月27日,北京市政府采購網發布更正公告:應“采(四)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的當事人包括各級政府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供應商以及采購代理機構(集中采購機構、招標代理公司等社會中介機構)。政府采購活動在進入采購交易時,政府和供應商都是市場參與者,其行為屬于商業性行為,并且各當事人之間是平等的。(五)促進廉政建設由于政府采購項目多,規模大,其采購合同成為各供應商的競爭目標,所以,在具體采購活動中,經常出現采購人將政府行為與商業行為混淆的現象。如果缺乏完善的監督機制,就極容易出現索賄、行賄、錢權交易等貪污腐敗問題。(四)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四、我國政府采購法的基本原則任何一項制度都有一定的原則,政府采購制度也不例外。我國《政府采購法》第3條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由此可見,我國政府采購法主要確立了以下幾項原則:(一)公開透明原則公開透明是政府采購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之一,政府采購被譽為“陽光下的交易”,即源于此。(二)公平競爭原則公平競爭,是指應當給予潛在的供應商或承包商以同等的機會和權利,不得有任何歧視性的行為;同時,在政府采購合同中,應當保證合同相對方權利的實現。四、我國政府采購法的基本原則(三)公正原則公正原則是為使采購人與供應商之間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處于平等地位而確立的。(四)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本是民法中的“帝王條款”,為我國《民法通則》所確立,適用于一切民事法律行為和合同行為領域。(三)公正原則【背景資料】政府采購法原則的補充明確政府采購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是立法宗旨的具體體現方式,也是國際立法的慣例。在國際上,政府采購的原則表述方式很多,大致分為三個方面:一是核心原則,即公平競爭,它是建立政府采購制度的基石。二是通用原則,主要是透明度原則、公平交易原則、物有所值原則、公正原則等。三是涉外原則,即開放政府采購市場后應當遵循的原則,主要是國民待遇和非歧視性原則。【背景資料】政府采購法原則的補充“物有所值原則”也稱“價符其值”原則。也有學者稱為效益原則或雙重效益原則。對于該原則中的“價”,存在不同的理解。有學者解釋,它應當是指投入(成本)與產出(收益)之比,投入不是指采購物品的現價,而是指物品的生命周期成本,即所采購物品在有效使用期內發生的一切費用再減去殘值。目前,發達國家對物有所值的判斷比較嚴格,發展中國家則認為應當賦予執行機構較大的自由裁量權,考慮資金的使用效率、為國內產業發展提供的機會、促進技術轉讓等。自由裁量權過大,會導致其他配套程序形同虛設;過小則不便于操作,難以應對復雜情況反而導致低效和腐敗。所以應當在法律中作出較為嚴格的限制,同時允許政策制定機關來進行修正。“物有所值原則”也稱“價符其值”原則。也有學者稱為效益原則或政府采購的涉外性原則,只有在本國政府采購市場開放后才應當遵循。目前我國尚未簽署WTO《政府采購協議》,也未與其他任何國際組織或國家簽署有關政府采購市場開放的多邊或雙邊協議、協定或條約。因此,我國《政府采購法》是在我國政府采購市場尚未對外開放的形勢下制定的,其立法思路是以封閉政府采購市場為前提確定我國政府采購工作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因此,沒有規定涉外原則。這樣規定符合WTO規則,符合國際通行做法。政府采購的涉外性原則,只有在本國政府采購市場開放后才應當遵循五、我國政府采購法的適用范圍依據我國《政府采購法》第2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的政府采購適用該法。而該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這是對我國政府采購法適用范圍的明確界定。(一)地域范圍根據《政府采購法》第2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的政府采購活動,必須統一適用該法。換言之,在全國境內的政府采購政策和市場都是統一的。五、我國政府采購法的適用范圍(二)采購人范圍我國政府采購法所規定的采購人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不包括國有企業。(三)采購資金范圍按照我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采購人依法開展采購活動的采購項目,其項目資金應當為財政性資金。(四)采購項目范圍依據我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采購人用財政性資金組織采購活動,是否適用該法,還要視具體項目而定。(二)采購人范圍五)采購形式范圍我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六)采購對象范圍從采購對象來看,我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無論是采購貨物還是采購工程或者是服務,都要執行該法規定。五)采購形式范圍【背景資料】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關系的協調在《政府采購法》起草過程中,國家計委和少數專家認為,工程招標采購已由招標投標法進行規范,并建立了監督體系,為避免職能的交叉,可不列入政府采購法調整范圍,或者在政府采購法中寫明,政府采購的工程,適用招標投標法。但立法機關最終反復權衡,從國際經驗、國內實踐、發揮政府采購的功能和作用、維護公共利益和制定一部完整的政府采購法等多方面考慮,認為將工程納入政府采購法調整范圍是必要的。由此也引發了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的關系協調問題。【背景資料】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關系的協調為了盡可能避免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等法律發生沖突,我國《政府采購法》注意把握以下幾點:一是納入政府采購的工程范圍較小,只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建設和維修等,所有企業采購的工程都未包括在內。二是《政府采購法》第4條明確規定,“政府采購工程進行招標投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法”。三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盡可能不另行規定,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也參照了其他法律。這樣,從總體上保證了政府采購法與有關法律的銜接,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現行職責分工不會有大的改變。為了盡可能避免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等法律發生沖突,我國《政但是,為了建立規范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發揮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作用,根據政府采購法的法律特征和我國的實際,我國政府采購法也作了一些特殊規定。例如,在實行集中采購時,集中采購機構經授權成為采購人,而不是招標投標法規定的項目單位。又如,限額標準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公開招標而采取其他方式采購的,應當獲得本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這樣的規定是我國實施采購制度和制定政府采購法的需要,也是符合我國立法慣例的。但是,為了建立規范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發揮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七)例外規定鑒于政府采購客觀上存在一些特殊情況,我國《政府采購法》在確定適用范圍時,也在其他條款中作了必要的例外規定。【背景資料】我國政府采購法的適用范圍與國際慣例的比較在立法期間,政府采購范圍始終是重點研究和討論的問題之一。各有關方面從不同角度對政府采購范圍提出了各種建議和意見:有的提出,工程不應當納入政府采購范圍;還有的提出,應當以資金性質作為標準,只要是使用財政性資金,不管采購主體是誰,都要進行政府采購。總的來看,這些意見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適用范圍要寬;另一種是適用范圍要小。(七)例外規定持寬范圍的意見是,不僅包括貨物和服務采購,還要包括工程采購。認為該法的適用范圍寬,規范面越廣,發揮政府采購政策性作用的力度就越大,在加入WTO《政府采購協議》談判時也更加有利。如果適用范圍小,大量應當受到約束的采購行為就得不到規范,國內企業也得不到應有保護。該法適用范圍定寬一些,可以全面封閉國內政府采購市場,增加談判籌碼,爭取主動。同時可以延長利用采購手段保護國內企業的時間。這是國際上通行的談判策略。持小范圍的意見是,在我國目前市場條件不成熟、管理環境還未完全改善的條件下,范圍不宜過寬,應當先小后大,逐步實施,隨著改革的深入,逐步放寬采購范圍;適用范圍小容易實施。持寬范圍的意見是,不僅包括貨物和服務采購,還要包括工程采購。從國際通行規定看,對政府采購一直沒有一個通用的定義,通常是用法律形式確定依法規范的范圍。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示范法》中規定,采購是以任何方式獲得貨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某年度人工心臟瓣膜及體外性能檢測裝置競爭策略分析報告
- 基于CMB法的基流量分割計算及其影響因素分析
- 小學語文課堂管理的有效措施
- 《歷史朝代更迭時間線:初中歷史教案》
- 永遠的回憶玩具總動員3觀后感2000字9篇
- 中學生心理扭力與生命意義感的關系-逆境信念和反芻思維作用研究
- 寫景作文美麗的運河400字7篇
- 2025-2030中國孕婦裝行業市場現狀供需分析及投資評估規劃分析研究報告
- 2025-2030中國嬰幼兒哺育用品行業市場現狀供需分析及投資評估規劃分析研究報告
- 2025-2030中國嬰兒服裝行業市場深度調研及發展策略與風險研究報告
- 空氣源熱泵施工組織方案
- 水利水電工程智能化-洞察分析
- 內鏡下硬化治療內痔
- 資源勘查工程基礎知識單選題100道及答案解析
- 醫療器械軟件研究報告 適用嵌入式和桌面式 2023版
- 《生死疲勞》莫言讀書分享好書讀后感
- 配電箱巡檢表
- 【品牌手冊】無憂傳媒品牌手冊-市場營銷策劃-品牌營銷案例與品牌手冊
- 地磚地面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 焊接質檢員職業技能考試題及答案
- 2024年上海市安全員A證(企業主要負責人)考試題庫附答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