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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嘉靖時的倭寇問題?2011-06-2012:08:37陳學文倭寇是明代的大禍患,對人民生命財產、生產事業、海防、交通都帶來巨大損失,經數十年才平定。歷來人們都認為御倭戰爭及其將領是值得贊頌的,但是近年來有人提出這是傳統的舊看法了。他們則從明代海外貿易的發展和海禁政策的弊端來探討倭寇問題,認為倭寇具有“反海禁”的性質,鎮壓倭寇是“歷史的悲劇”。倭寇首犯之一王直則是“明代視野最廣泛、思想最解放的一部分中國人”之一,而戚繼光等愛國名將是“朱厚熜的爪牙”。提出了要重新評價倭寇問題。(注:參見陳抗生《嘉靖‘倭寇’探實》,《江漢論壇》1980年第3期。林仁川《明代私人海上貿易與倭寇》,《中國史研究》 1980年第4期。)這些新看法確是值得研討。關于嘉靖朝倭患加劇的原因,歷來看法有二:1.認為是罷市舶、嚴海禁所造成的。如唐順之說:“倭寇之患起于市舶不開”。唐樞說:“海禁愈嚴,賊伙愈盛。”(注:道光《福建通志》卷270;唐樞:《復胡梅林論處王直》,《明經世文編》卷270。)陳抗生同志說倭寇“完全是朱明王朝逼出來的。” 2.認為雖與海禁政策有一定的關聯,但主要還是由中日雙方的政治經濟諸因素所造成的。如徐光啟說:“厲禁之后,又負其資而不償,于是倭舡至而索負,且復求通,奸商竟不償,復以危言撼官府,倭人乏食,亦輒虜掠。”(注:徐光啟《海防迂說》,《明經世文編》卷491。)即是說由于奸商借口海禁故意拖欠日商貨款,造成日商以海盜方式進行掠奪。倭寇在明初就騷擾過我國,對策是剿撫兼施,只因為當時國勢強大,海防鞏固,倭寇未釀成全國性的禍患。洪武年間,大將湯和致仕鳳陽,朱元璋特地請他出來巡視海防。在湯和的指揮下,從山東萊州至浙江筑了五十九個城池,征戍兵58700名守衛海防。洪武20年置浙東、西防倭衛所,倭寇的搶掠無法得逞。永樂2年定十年一貢,船止二艘,人止二百,給勘合,建立了中日正常的貿易關系。日本為了維衛兩國外交、經濟關系,綏靖海上交通,對倭寇進行剿捕。永樂2年日獻倭二十人,8年日王道義曾“獻所獲海寇”。17年明都督劉榮殲倭742名,生擒857名,從此倭不敢侵遼東。但是到了正統(1436-1449)以后,散股倭寇借朝貢貿易為名,伺機搶掠,破壞甚大,只因當時日本尚有一個統一的政權進行干預,未成大患。那末為什么到了嘉靖朝會釀成大患?這就必須從中日雙方政治、經濟、軍事諸方面去尋找原因了。先從明朝方面說起:“罷市舶”的錯誤政策。市舶不應罷,“當罷者市舶內臣,非市舶也。……市舶罷,而利權在下,奸豪外交內詗,海上無寧日矣。”(注:谷應泰《明史記事本末》卷 55。)嘉靖2年“爭貢之役”發生,當政者以為“倭寇起于市舶,遂罷之。”援引祖宗“片板不許下海”的法度,實行海禁,殊不知嘉靖時中日國情已起變化。這是政策的失誤,當政者應負很大責任的。世宗昏庸,嚴嵩專權,政治黑暗。世宗朱厚熜是一個有名的昏君,一生沉醉于齋醮之中。從嘉靖21年宮婢之變后,退居西苑永壽宮,二十多年不上朝視政,遂使“營造繁興,府藏告匱,百余年富庶,治平之業,因以漸替。”(注:《明史》卷18《世宗紀》。)大奸臣嚴嵩專權,橫行無道,昏暗已極。嚴嵩“凡文武遷擢,不論可否,但衡金之多寡而畀之。”(注:《明史》卷209《楊繼盛傳》。)于是“文武將吏,爭輸貨其門,顛倒功罪,牽制兵機,紀律大乖,將吏人人解體,征兵半天下,賊寇愈(注:《明史》卷308《嚴嵩傳》。)文臣武將慘遭殺戮,直接或間接被殺的就有:曾銑、夏言、楊繼盛、沈鍊、王抒、李天寵、張經、丁汝夔、朱紈(被迫自殺)等。當時局勢是:“軍士嗷嗷待哺,救死不瞻,敵至閉城,任其得利而去。嵩為元輔,匿不以聞。……所謂豺狼當道,安問狐貍?!此其壞邊防之罪。”(注:董傳策《論嚴嵩默君誤國疏》,《明臣奏議》卷26。)結果“士卒失所,百姓流離,毒偏海內”。(注:《明紀》卷34。)他重用義子趙文華,“至浙,{K23A75.JPG}轢官吏,公私告擾,益無寧日。”(注:《明史》卷18《世宗紀》。)“世宗威柄自操,用重典以繩臣下,而弄權者借以行其私,……而武備隳矣。”(注:《明史》卷204《王忬傳》。)海防弛廢,衛所虛空,將士怕死。明代軍制每衛有兵員5600名,現在都是額空兵缺。北起遼東,南至廣東,五省邊防駐軍僅及原額的32%廣東七衛,平均每衛1168人,僅及原額的23%戰船十存一二,臨戰募漁船充數。如銅山寨原戰船20只,只存1艘;玄鐘澳20只,只存4艘;浯嶼寨40只,只存13艘。龍鎮等處13司,弓兵950名,只存376名;苧溪17司,弓兵1560名,只存673名。糧餉奇缺,銅山所缺支20個月,泉州高浦缺支10個月。將士臨陣脫逃,或乘機搶劫。譚綸說:“比來法令廢弛,行伍空虛。各該衛所官兵,大都桀驁不馴,頑鈍無恥。驅之戎行,貝『恍然自失。責之城守,則恬若罔聞。”(注:《譚襄敏公奏議》卷1。)嘉靖34年8月,倭寇67人,從紹興流劫到安徽、南京等地,八十天內橫行數千里,殺傷4800人,如入無人之境。(注:《明史紀事本末》卷55。按《明史舊本傳》作六、七十人。)官軍實在不行,征調“狼土諸兵”,“所過殘掠,百姓苦之”,更失人心。這樣的軍隊、裝備、紀律,怎能抗倭呢?沿海人民失業,“奸豪”還勾結倭寇騷擾。嘉靖時北有俺答,東南有倭寇,“民不聊生,水旱無時,盜賊滋熾。”(注:《明史》卷226《海瑞傳》。)浙江布政司和松江府從洪武26年到弘治4年,戶口大約都減少了一半。(注:浙江布政司,松江府 (1393-1491)戶口表資料來源:《明會要》卷50《民政》1。{K23A78.JPG})東南沿海人民向以海為生,一律封鎖海港,民失其業,只有鋌而走險。奸豪勢家,通倭牟利,勾結倭寇。“海上豪勢,為賊腹心,標立旆幟,勾引深入,陰相窩藏,展轉貿易。此所謂亂源也。”(注:屠仲律《御倭五事疏》,《明經世文編》卷282。)再從日本方面來說;日本從鐮倉幕府(1192-1333)滅亡到戰國大名,大約有二個世紀的戰亂時期。但是由于農業生產技術的迅速提高,如水稻年可三熟,牛、馬耕和以水力為動力的水車普遍推廣,棉花種植普遍,手工業從農業中分離出來得以獨立發展。礦冶大量開發。海外貿易發展,大批的工商業城市興起。如九州的博多,瀨戶內海的尾道、兵庫、堺市,伊勢海的桑名,安農津大內氏的城下町山口,就因為與明朝貿易而繁榮起來,成為附近的商業中心。室町幕府(1338-1573)初期,對外貿易還是比較放寬,允許民間自由貿易,后來足利義滿根據博多豪商的建議,從1404年起進行“勘合”貿易。對明自稱“日本國王臣沅”,幫助拘捕倭寇。雙方在披著朝貢外衣下的自由貿易照常維持。由于工商業的發展刺激了圭寸建領主、貴族、武士、商人的貪欲,他們紛紛競向中國貿易。這種商人兼海盜的倭寇,掛著八幡大菩薩的旗幟,沖破室町幕府和明朝的聯合規定,來到中國貿易。特別是1467年“應仁之亂”后,名義還維持到1572年的室町幕府,實際上已是進入各自割據的“戰國時代”(1467-1573)了。對海上貿易已失去控制權。戰國時的日本,破產的農民,失職的官吏,失業的流民,戰敗的武士,無業的浪人,在各地領主的支持下,紛紛競向海外求出路。據胡宗憲俘擒的倭寇供認:“譯審生擒倭賊助四郎等,亦稱彼國荒旱,私自買賣,國王不知。”(注:胡宗憲《題為獻忠以圖安攘事疏》, 《明經世文編》卷266。又見趙文華《諭日本疏》:“擒到倭賊,審稱俱系各島倭夷,因連年荒旱,食米騰貴,專恃四外買賣為生。因此,入寇賊眾,各自造船合伙,并無統領頭目。及彼國夷王并不知其入犯之情。”(《嘉靖平倭祇役紀略》))“夷人大恨,言挾國貲(實為領主)西來,不得直,曷歸報國,因盤據島中,……時時寇沿海諸郡矣。”(注:何喬遠《名山藏》卷96《王享記》。)從上述可知,因為日本國內商品經濟的發展,需要發展海外貿易,“勘合”貿易已不能滿足這種要求了。自從日本進入戰國時期,戰事不斷,人民破產,國內混亂,缺乏統一政權來管理海外貿易。各地割據的領主就支持海盜、奸商、武士、浪人向外掠奪,釀成一代禍患;明代倭患主要是來自日本的海盜掠奪。上面我們論述了中日雙方造成倭患的原因,但嘉靖時對市舶、海禁政策的失誤也不能不注意的。市舶不能罷,只能革掉市舶太監和陋規。海防武備要加強,對合法貿易不宜禁止,對武裝走私應制裁。趙翼對倭患問題有一段很精當的論述,值得我們細細體味,他寫道:“明祖定制片板不許入海,承平日久,奸民勾倭人及佛郎機諸國私來互市。閩人李光頭、歙人許棟踞寧波之雙嶼為之主,勢家又護持之,或負其直,棟等即誘之攻剽,負直者脅將吏捕之,故泄師期令去,期他日償。他日負如初,倭大怨,益剽掠。朱紈為浙撫,訪知其弊,乃革渡船,嚴保甲,一切禁絕私市。閩人驟失重利,雖士大夫亦不便也。騰謗于朝,嗾御史劾紈落職。……紈死而沿海備盡弛。棟之黨汪直遂勾倭肆毒。按鄭曉《今言》謂國初設官市舶,正以通華夷之情,行者獲倍蓰之利,居者得牙儈之息,故常相安。后因禁絕海市,遂使勢豪得專其利,始則欺官府而通海賊,繼又籍官府以欺海賊,并其貨價乾沒之,以至亂。郎瑛《七修類稿》亦謂汪直私通番舶,往來寧波有日矣,自朱紈嚴海禁,直不得逞,招日本倭叩關索負,突入定海劫掠云。鄭曉郎瑛皆嘉靖人,其所記勢家私與市易負直不償,致啟寇亂實屬釀禍之由。然明初制片板不許入海,而曉謂國初設官市舶,相安已久,迨禁絕海市,而勢豪得射利致變。瑛并謂紈嚴海禁,汪直遂始入寇,是竟謂倭亂由海禁所致矣,些猶是閩浙人騰謗之語。曉等亦隨而附和,眾口一詞,不復加察也。海番互市固不必禁絕,然當定一貿易之所,若閩浙各海口俱聽其交易,則沿海州縣處處為所熟悉,一旦有事豈能盡防耶!” (注:趙翼《廿二史劄記》卷34《嘉靖中倭寇之亂》。)趙翼的見解是很深刻的,他著重論述倭患之源,批評了鄭曉郎瑛的“倭亂由海禁所致”的片面性,論證了市舶與海禁的關系,同時明確表示了對朱紈與汪直截然不同的態度。有人提出“應仁之亂”的發生與嘉靖朝倭寇的猖獗尚有八十年之距,因此認為日本諸方面的問題尚不能說成是倭患的主要原因。其實“應仁文明之亂”相持續二十多年,亂后的日本發生了“下尅上”運動(反抗領主,爭取自主),莊園制衰落,皇室權威喪失,戰國大名割據。處于歷史大變革中的戰國大名在爭奪領地斗爭中更壯大起來,并控制了政治。實行割據與爭奪領地是他們的本性,全國陷于一片戰亂中。人民破產,奸商、海盜、浪人、流民、武士在領主支持下向外掠奪,這正是倭寇猖獗的基本原因。應該看到,日商貿易早就帶有海盜性質,日本著名史學家井上清說:“和中國的往來,不只是進行和平貿易,……同時也伺機變為海盜,掠奪沿海居民。倭寇和北歐古代的海盜船,以及英國中世紀末的海盜兼貿易船是一樣的。”(注:井上清《日本歷史》 166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當然,嘉靖朝執政者沒有處理好市舶與海禁的關系,阻止了正在發展中的雙方正常貿易,擴大了矛盾,造成了沿海一些商民的不滿。這是加劇倭患的一個方面的直接原因,但不是根本原因。綜上所述,我認為嘉靖朝倭寇猖獗的根本原因還不是海禁,這僅僅是直接的導火線而已。如果認為是由海禁政策所造成,那就不好解釋明初的“片板不許下海”并未造成倭患,而嘉靖二十年前后曾一度弛禁也不能弭寇。 負責戡倭者之一并對倭情了解最詳的萬表,他卻認為“致亂之原蓋在于法弛,而非有嚴法以致之”。(注:萬表《海寇議》。)《明史》作者也認為:“海禁復弛,亂益滋甚。”所以根本原因還是在于日中雙方復雜的政治、經濟諸因素,而矛盾的主要方面卻來自日本。當然如果當時海防力量強大,兵力雄厚,也是可以抵御倭寇的侵擾,也許可以避免一場禍患,但碰上如譚綸所說的“軍伍不振,戰守無資,弊皆坐此”的時候,使倭寇得以施展的機會關于御倭戰爭性質問題,現在有一種“國內戰爭”說較有代表性。 (注:參見王守稼《試論明代嘉靖時期的倭患》,《北京師院學報》 81年.1期。)也有人說是一次鎮壓起義的戰爭。(注:參見林仁川《明代私人海上貿易商人與“倭寇”》;戴裔煊《明代嘉隆間的倭寇海盜與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版。)我認為確定一次戰爭性質似乎應該著重研究戰爭發生前交戰雙方的政治與經濟,找出發動戰爭的目的。德國著名軍事學家克勞塞維滋(ClausewitgKavl,1780-1831)曾說過這樣二句名言:“戰爭是政治通過另一種手段(即暴力)的繼續”。“戰爭決不能離開政治關系來觀察。假如離開政治的關系來觀察,那么一切關系的聯系都被切斷,戰爭將要變成無意義無目的的怪物了。” (注:列寧《戰爭論筆記》,三聯書店1950年版。)列寧在《戰爭論筆記》中很是贊賞克氏的深刻見解。這些指導原則無疑是正確的,我們在研究確定御倭戰爭性質時完全可以遵循的。關于御倭戰爭前日本與中國的雙方政治、經濟以及戰爭的起因,在上一節中已有詳細論述,簡言之就是日本封建領主為了支持失業的浪人、 武士、海盜、奸商向外掠奪,以壯大自己的勢力,向客觀上正是海防凋敝、政治昏暗、政策失誤的明朝挑釁,沿海奸商乘機搗亂,內外勾結,終于釀成一代的倭患。這里我們則著重研討這樣一個問題:倭寇的構成,即倭寇的民族與階級成份問題;確定倭寇隊伍中起決定作用的是哪些人。如果認為倭寇隊伍中決定力量是那些要求發展對外貿易的中國人民,那么,這場戰爭也就變成“鎮壓起義”的反動戰爭了。陳抗生同志認為倭寇的絕大多數是華人,且以下層勞動人民為主,說是“明中葉東南沿海商民百姓的武裝反抗海禁的斗爭”,汪直是“明代視野最廣闊,思想最解放的一部分中國人”,倭寇“是當時世界最強大的海上商隊”。對同樣的歷史事實,卻有如此涇渭不同的評價!關于倭寇的民族、階級成分問題,上面已寫到乃是一些得到日本領主支持的武士、浪人、海盜、奸商、亡命之徒。盡管這些日本武裝走私者與海盜在整個倭寇數量上還不占多數,但卻占重要的統治地位,因為他們支配了整個倭寇集團的行動。趙文華說:“所有擒獲內逆首惡陳東、麻葉、徐海弟徐洪,并倭首辛五郎密之摩多、許公四飛、過柴由門等七名”。(注:趙文華《獻俘疏》,《嘉靖平倭祗役紀略》卷5。)可見當時負責戡倭的將領們已明確意識到“倭首”與“逆首惡”的區別,區分出在倭寇領導力量中已有日中二種人在其中。 日本學者木宮泰彥也說得很明白,盡管汪直等人是華籍奸商,但已僑居日本平戶達十五年之久(大約從1542年起),長期經營走私貿易,并喪失民族良心,還勾結葡萄牙殖民主義者入侵日本,自從朱紈嚴海禁后無法立足了。當初日本商人很信任他,每當運貨到中國都托他做經紀人。但當“取締非法貿易時,明朝的奸商便借機不付欠款,日本商人向王直追索很急,于是他便召集亡命徒二千人,盤據平戶,自稱徵王,指揮日本三十六處的海盜,一再劫掠明朝沿岸。”(注:木宮泰彥《日中文化交流史》,619頁,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張維華教授則指出:“日本商人為了自身利益,便勾結了一些浪人,到中國沿海各地,或者直接進行掠奪,或者用‘走私’的手段竊取中國的貨物,這樣就形成了‘倭寇之患’。”(注:張維華《明代海外貿易簡論》,90頁。)再看倭寇所使用的武器裝備,后勤給養,也大都來自日本。所采用的戰略戰術,也是日本模式的。開始也是以日本薩摩島為總根據地向外侵擾的。當然中國的奸商也是起過很壞很大的作用的,宋儀望說:“倭奴時負厚販,抵寧波等處,悉為奸人所負,怨入骨髓,汪直徐海等遂乘機教引,聚眾入犯。”(注:宋儀望《海防善后事宜疏》,《明經世文編》362卷。)很清楚,在倭寇中正是“倭首”辛五郎密之摩多等與完全倭化并久居日本的漢奸汪直之流在起統治的、主導的作用。倭寇隊伍中還有哪些中國人?不外是“并海民生計困迫者糾引之,失職衣冠士及不得志生儒亦皆與通,為之向導。”(注:《明史紀事本末》卷 55。)是一些兇徒、逸囚、罷吏、奸民、勢豪、黠僧以及一些破產的小民。若許棟、李光頭輩本是逃犯,徐海是黠僧,毛海峰是欠倭值的人質,林碧川是海盜。概括起來是三種人:“中原之雄,咸為之謀主也;土著之奸人,為之向導也;窮民為之役使也。有是三者,然后能深入長驅。”(注:章煥《備倭疏》,《明經世文編》272卷。)因此不能斷言正當的商民是占主導地位。怪不得朱紈才說:“去中國群盜易,去中國衣冠盜”。錢薇也說:“處倭奴之策易,處奸黨之策難。”(注:錢薇《與當道處倭議》,《明經世文編》214卷。)這種民族敗類,“賊至為之耳目,賊退為之囊橐。”(注:林燫《答汪中丞論倭寇》,《明經世文編》 313卷。)這種人最難對付,勾結真倭助紂為虐,為害最大,負責戡倭多年的胡宗憲深有感慨地說:“倭奴擁眾而來,動以千萬計,非能自主也,由內地奸人接濟之也。”(注:胡宗憲《廣福人通倭當禁論》,《明經世文編》 266卷。)這些人“襲倭服,飾旃號,并分艘掠內地,無不大利,故倭患日劇。”(《明史?日本傳》)這種鮮廉寡恥的漢奸,打著倭奴的旗號,把自己裝扮成倭人殘害我同胞。難道這是勞動人民?只能是民族的敗類,社會的渣滓。如顧表, “尤桀黠,為倭導,以故營砦皆據要害,盡知官兵虛實。……倭恃華人為耳目。” (注:《明紀》卷34。)汪直“初誘倭入犯,倭大獲利,各島由此自至,既而眾殺傷,有全島無一歸者,死者家怨直。”(注:《明鑒》卷61。)象喪家之犬無法回到平戶,又不能回到中國,只好據“五島自保”,(注:《明紀》卷 35。)“亡命入海為倭響導”。(注:《名山藏》卷77《俞大猷傳》。)這種人在倭寇中很起作用,他們熟悉國情與海防,引狼入室,大肆燒殺淫掠,無所不用其極,罪惡滔天。如果是勞動人民在倭寇中起主導作用,那為什么會對自己的同胞如此殘忍?姑舉幾例:如“犯湖州市,大肆毀掠。……一望赭然,殺人無算。城邊流血數十里,河內積貨滿千船。”(注:采九德《倭變事略》,頁30。)破昆山,“被殺男女五百余人,被燒房屋二萬余間,被發棺塚四十余具。” (注:歸有光《崑山縣倭變始末》。)得“婦人晝則繅過,夜則聚而淫之。”(注:采九德《倭變事略》,頁19。)凡此種種暴行,決不會是勞動人民之所為,正是汪直之流,“忘中華之義,入番國以為奸,勾引倭夷,比年攻劫。……上干國禁,下毒生靈”。(注:失名《汪直傳》。按:陳抗生亦引用此文,但他是轉引《明書》,把“忘”字寫為“以”字。一字之差,其義甚遠。今查萬表《海寇議》亦載此文,用“忘”字。“以”字為誤,明矣!)人民被迫奮起自衛,有一次,農民“挺身與死,而勝不出于兵”,終于用犁鋤殲滅了二十名倭寇。(注:張袞《與撫按請兵書》,《明經世文編》195卷。)肯定了倭寇對中國人民的荼毒,也就可以肯定當時參與御倭將領的歷史功績了。朱紈、王忬、張經、俞大猷、戚繼光等人,就不能稱之為“朱厚熜的爪牙”。戚繼光是“忠誠懋著,文武兼資”的“大國干城”,(注:譚綸《倭寇暫寧條陳善后事宜疏》,《明臣奏議》26卷。)他“屢摧犬寇”,“威名震寰宇”。他是杰出的民族英雄。他所訓練的戚家軍在平倭戰斗中起過巨大作用,在浙閩人民中保留了許多美好的口碑。陳抗生同志說倭寇在群眾中有深厚的基礎,他引《明書》為例:“貧窘者避徭賦,往往喜賊至。”其實這樣的例子還有,朱紈不諱言:“三尺童子,亦視海賊如衣食父母,視軍門如世代仇讎”。這畢竟是極個別落后的海民,他只看到眼前蠅頭小利,“知雙嶼之為衣食父母。”(注:朱紈《海洋賊船出沒事》,《雙嶼填港完工事》,《明經世文編》205卷。)卻忽視了民族的根本利益。問題是陳抗生同志所指的群眾到底是哪些人?我想決不會是廣大的真正勞動人民,大概不外乎象胡宗憲所說的“內地奸人”,王忬所說的“濱海頑民”,鄭曉所說的“奸豪射利之徒”。若福建的林希元是橫行鄉曲的士人,他“門揭‘林府’二字,專通番舶”,(注:徐學謨《世廟譯余錄》卷9。)“私行拷訊”,“專運賊贓,并違禁貨物”。(注:《明鑒》卷59。)這些人為虎作倀,是民族罪人。正是這些“習知海外金寶之饒”的“閩廣不逞之徒,明越諸得利之家,外交內詗,

為彼耳目。”(注:錢薇《與當道處倭奴》,《明經世文編》卷 214。)勾結倭寇,造成空前浩劫。對倭寇事件認識的根本分歧我看可能是從對當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估計開始的。他們認為嘉靖時商品經濟已有相當高度的發展,海外貿易是適應了商品經濟發展的要求,如果順其發展,則資本主義因素的萌芽“完全可能改變中國社會內部的經濟結構”。戴裔煊同志更認為它是封建制度與資本主義萌芽矛盾沖突尖銳化的表現。海禁政策是“窒息著這種進步生產方式的生長”。其實這種觀點在五十年代就有人把它說成類同西歐的“商業戰爭”。誠然,明中葉確乎存在著資本主義萌芽,但還不可能推動海外貿易的發展,真正的國內市場尚未形成,商品經濟并未沖破國內市場而非有國外市場不可。 當然東南沿海一帶商民是有發展海外貿易的要求,但這僅僅是作為謀生手段的補充,并不代表資本主義萌芽的工商業者的要求。由工商業者自行組織海外貿易隊伍開拓海外市場,這種情形只有當資本主義開始進入發展階段,即從工場手工業向機器生產過渡時才要求有海外殖民的需要,而當時的中國尚未達到這種水平。本原因。退一步說即使海外貿易得以順利發展,是否就會改變“經濟結構”呢?我認為也是不可能的。首先,海外貿易在一定程度上確能推動國內商品經濟的發展。嘉隆萬時是有資本主義的萌芽,但封建制仍占統治地位,特別是農業中封建制的生產方式占絕對壓倒的優勢。所以我們還不能把明中葉的資本主義萌芽的水平估計過高。它畢竟還是稀疏地分布于一些地區或生產部門中,還是胚胎狀態,還不能與開拓海外市場掛起鉤來。海外貿易就是很發展了,充其量只能是促進城鄉商品經濟的發展,還不可能改變封建經濟結構。一本以研究明代海外貿易為對象的專著,著者經過大量歷史事實的考察后,得出這樣一個明確結論:海禁政策雖對“’倭寇之患’發生了某些客觀的影響,決不能說是導致‘倭寇’發生的根(注:張維華《明代海外貿易簡論》, 35頁。)封建主義是要抑制新生的資本主義萌芽,也產生過矛盾與沖實,如表現為萬歷時的多次市民抗稅與礦工抗稅的斗爭,但還沒有發展到全面突破性的沖突階段。本原因。反海禁是一場尖銳斗爭,倭寇事件中是有些正當商人或勞動人民進行正常貿易的要求摻雜其中,于是使事件更復雜化了。其中也有不少人則是沿海“豪紳”、“奸民”,為了走私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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