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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北京普通商品房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北京房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張三

乙方(承租方):李四

身份證號碼:(此處不使用數字表示)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2號

聯系電話:(此處不使用數字表示)

鑒于甲方擁有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號的普通商品房一套,乙方有租賃該房屋的需求,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租賃合同。

第一條房屋情況

1.1甲方同意將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號的普通商品房(以下簡稱“租賃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租賃房屋建筑面積為120平方米,戶型為三室兩廳一廚一衛。

1.3租賃房屋的附屬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家具、家電等,具體清單詳見附件一。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24個月,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2.2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續租,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金為每月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

3.2乙方應于每月的第一天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未付租金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3租金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甲方指定的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分行

賬號:(此處不使用數字表示)

戶名:北京房產有限公司

第四條押金

4.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幣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

4.2押金用于保障甲方的權益,防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租賃期滿且乙方履行完畢合同義務后,甲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押金。

4.3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或賠償金。

第五條房屋使用及維護

5.1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

5.2乙方應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維護和清潔,保持房屋整潔。

5.3若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房屋或設施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六條房屋修繕

6.1甲方負責租賃房屋的定期檢查和必要的修繕工作。

6.2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甲方應及時修復,并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合同變更與解除

7.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2若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另一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并可解除合同。

7.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若甲方未按約定交付房屋,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未交付房屋租金的10%。

8.2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按未付租金的千分之五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8.3若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

9.2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約定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10.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北京房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張三

日期:2023年5月20日

乙方(簽字):李四

日期:2023年5月20日

附件一:租賃房屋附屬設施清單

(此處列出租賃房屋內的所有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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