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烏魯木齊點對點供電 25 萬千瓦風電制氫制儲加用一體化項目(一期工程-風電項目)報告表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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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電烏魯木齊點對點供電25萬千瓦風電制氫制儲加用一體化項目長度(千米)目無2014年3月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發展改革委對),245萬千瓦、405萬千瓦。整個規劃估算送出工程)。”華電烏魯木齊點對點供電25萬千瓦風電制氫制儲加用一體化知》(環環評〔2016〕150號),三線一單中的三線是指“生態保境敏感區內,滿足“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伊寧市、和田市等4個國家低碳試點城市發揮低碳試點示范和引領①文件要求:烏昌石片區包括烏魯木齊市、昌吉回族自治州(3)與《烏魯木齊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重點管控單元,環境管控單元編碼為ZH650107文件要求本項目情況符合性空間布局約束(1.1)執行烏魯木齊市空間布局約束準入要求1.水源地保護區區域內執行以下管控要求:(1.2)禁止在水源地準保護區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改建建設項目,不得增加排污量(1.3)嚴格保護具有水源涵養功能的自然植被,禁止無序采礦、毀林開荒等行為2.水環境農業污染重點管控區區域內執行以下管控要求:本項目屬于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本項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至防滲化糞池中定期拉運至烏魯木齊達坂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運營期不設常駐人員,不產生生活污水及生產廢水,不屬于禁止新建的水污染或者大氣污染等較重的項目。項目不涉及無序采礦、毀林開荒等行為。項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1.4)調整優化養殖業布局,鼓勵轉型升級,發展循環養殖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大氣、水污染,滿足空間布局約束準入要求符合符合(2.1)執行烏魯木齊市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水環境農業污染重點管控區區域內執行以下管控要求:(2.2)新建、改建和擴建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應當取得所在區縣水利、規劃、畜牧等部門審批、備案,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并做到環保設施與其他主體設施“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在宜養區內,推廣生態養殖,推進規模化、集約化養殖,落實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對環境造成污染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本項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大氣、水污染,運營期不產生廢氣、廢水;事故油池收集事故狀態下的事故油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對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水環境影響較小。也不會對工程周邊區域土壤環境造成影響,可滿足污染排放控制要求(3.1)執行烏魯木齊市環境風險防控準入要求1.水源地保護區區域內執行以下管控要求:(3.2)加強水源地周邊區域水環境風險防范,避免產生水污染事件。完善水污染事故處置應急預案,及時公布預警信息。推進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建設,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污口2.水環境農業污染重點管控區區域內執行以下管控要求:(3.3)嚴格控制高毒高風險農藥銷售使用,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生物農藥替代高毒農藥(3.4)加快推進測土配方施肥,鼓勵引導農民增施有機肥。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普及科學用藥知識本項目屬于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建設項目事故油池容積滿100%排油量要求,變壓器底部設地下鋼筋混凝土貯油坑,大于單臺變壓器油量的20%;坑底要設有排油管,能將事故油排至事故油池中,滿足事故排油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至防滲化糞池中定期拉運至烏魯木齊達坂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運營期不設常駐人員,不產生生活污水及生產廢水不會污染項目區水環境。危險廢物主要為廢鉛蓄電池、事故廢油。事故廢油為變壓器發生事故狀態產生,變壓器事故油池主要起臨時收集貯存作用,事故狀態下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公司轉運、處置,不在站區內貯存;檢修產生的廢油及更換下來的廢鉛蓄電池由檢修單位帶走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公司轉運、處置,做到即產即清資源利用效率要求(4.1)執行烏魯木齊市資源利用效率要求(4.2)嚴格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用水要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本項目用水拉運自周邊村莊,僅施工期使用水,運營期不設常駐人員,不使用水符合序號具體要求項目實際情況符合性1選址選線輸變電建設項目選址選線應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避讓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確實因自然條件等因素限制無法避讓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的輸電線路,應在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及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對線路方案進行唯一性論證,并采取無害化方式通過本項目不在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區內,不涉及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符合戶外變電工程及規劃架空進出線選文化教育、科研、行政辦公等為主要功能的區域,采取綜合措施,減少電本項目輸電線路不涉及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辦公等為主要功能符合磁和聲環境影響的區域同一走廊內的多回輸電線路,宜采取同塔多回架設、并行架設等形式,減少新開辟走廊,優化線路走廊間距,降低環境影響本項目出線以單回路架設,導線采用三角排列(鉆越處水平排列)符合輸電線路宜避讓集中林區,以減少林木砍伐,保護生態環境根據查閱資料與實地勘察,本項目輸電線路不涉及林地符合進入自然保護區的輸電線路,應按照HJ19的要求開展生態現狀調查,避讓保護對象的集中分布區本項目不涉及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符合2設計總體要求輸電線路進入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時,應采取塔基定位避讓、減少進入長度、控制導線高度等環境保護措施,減少對環境保護對象的不利影響本項目不涉及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符合電磁環境保護輸電線路設計應因地制宜選擇導線參數、相序布置等,減少電磁環境影響。架空輸電線路經過電磁環境敏感目標時,應采取避讓或增加導線對地高度等措施,減少電磁環境影響本項目設計階段即合理選擇線路型式、架設高度、桿塔塔型、導線參數、相序布置等建設參數,以減少電磁環境影響。本項目架空線路不涉及電磁環境敏感目標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輸變電建設項目在設計過程中應按照避讓、減緩、恢復的次序提出生態影響防護與恢復的措施已按照避讓、減緩、恢復的次序提出了生態影響防護與恢復的措施符合輸電線路應因地制宜合理選擇塔基基礎,在山丘區應采用全方位長短腿與不等高基礎設計,以減少土石方開挖。輸電線路無法避讓集中林區時,應采取控制導線高度設計,以減少林木砍伐,保護生態環境本項目不涉及林地,已合理設計塔基占地,施工期結束后將因地制宜進行土地功能恢復符合輸變電建設項目臨時占地,應因地制宜進行土地功能恢復設計本項目施工期結束后將因地制宜進行土地功能恢復符合進入自然保護區的輸電線路,應根據生態現狀調查結果,制定相應的保護方案。塔基定位應避讓本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升壓站及線路選址位于烏拉泊、八一符合珍稀瀕危物種、保護植物和保護動物的棲息地,根據保護對象的特性設計相應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設施等閘、柴西、柴北地下水源地準保護區內。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最近的構筑物為風力發電機組(A01),距離是30米。A01風機的箱變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護區距離約為45米。項目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約7千米。本次環評已針對水源地準保護區提出了對應環保措施3施工總體要求進入自然保護區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的輸電線路,建設單位應加強施工過程的管理,開展環境保護培訓,明確保護對象和保護要求,嚴格控制施工影響范圍,確定適宜的施工季節和施工方式,減少對環境保護對象的不利影響。本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升壓站及線路選址位于烏拉泊、八一閘、柴西、柴北地下水源地準保護區內。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最近的構筑物為風力發電機組(A01),距離是30米。A01風機的箱變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護區距離約為45米。項目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約7千米。本次環評已針對水源地準保護區提出了對應環保措施,強施工過程的管理,開展環境保護培訓,明確保護對象和保護要求,嚴格控制施工影響范圍,確定適宜的施工季節和施工方式,減少對環境保護對象的不利影響符合聲變電工程施工過程中場界環境本項目環評已對施工符環境保護噪聲排放應滿足GB12523中的要求期噪聲提出要求,變電工程施工場界噪聲排放應滿足GB12523中的要求合水環境保護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其他水體保護區內或附近施工時,應加強管理,做好污水防治措施,確保水環境不受影響本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升壓站及線路選址位于烏拉泊、八一閘、柴西、柴北地下水源地準保護區內。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最近的構筑物為風力發電機組(A01),距離是30米。A01風機的箱變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護區距離約為45米。項目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約7千米。本次環評已針對水源地準保護區提出了對應環保措施,加強管理,做好污水防治措施,確保水環境不受影響符合序號相關法律法相關要求本項目情況符合性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8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準入負面清單(試行)》對限制類產業,各地要按照相應目標要求盡快制定升級改造計劃,啟動升級改造工作;對禁止類產業,按負面清單中要求淘汰的禁止類產業立即關停,對限時退出的產業盡快制定實施計劃,啟動退出程序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禁止類項目符合2《新疆生態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符合生產散燒煤的清潔能源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穩步推進“煤改電”地點位于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符合“大力發展清潔能源。進一步壯大清潔能源產業,著力轉變能源生產和消費模式,推動化石能源轉型升級”的要求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因地制宜推進“電氣化新商業、建筑、交通等領域電能替代,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地點位于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項目網架結構清晰,運行方式更加靈活,可靠性更高,能夠有效推薦“電氣化新疆”工作符合4《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藥材及其他固沙植物。沙化土地所在地區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節約用水,發展節水型農牧業和其他產業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本次環評已提出相應防沙治沙措施并對臨時占地提出恢復措施,施工結束后開展生態恢復工作,項目運營期不使用水符合5《關于做好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的意見》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的有關規定,切實做好沙區開發建設項目環評中防沙治沙內容評價工作,引導和規范沙區開發建設秩序,合理利用沙區資源,有效保護防沙治沙成果。本環評已對防沙治沙內容進行評價符合6《關于加強沙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要求加強涉及沙區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受理審查,對于沒有防沙治沙本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在此環評過程已提出了防沙治沙措施,符合環評發〔2020〕138內容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不予受理。對于位于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范圍內或者超過生態環境承載能力或對沙區生態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不予批準其環評文件,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建設單位在認真落實各項生態保護措施的情況下,可有效控制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本項目的選址充分考慮,不占用林地及基本農田,施工期盡量減少臨時占地7《關于2021發電年度開發建設方案有關事項的通知》(新發改能號)全力推動保障性并網項目建設。2021年8月前已通過各地州競爭優選、依法依規確定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全部納入我區保障性并網項目范圍,其中光伏項目必須在2021年內全容量建成并網,風電項目必須在2022年6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網,以滿足我區年度非水電最低消納責任權重任務目標需求。統籌組織項目競爭性配置。嚴賣項目(資源)行為,項目完成核準(備案)手續辦理后未經項目許可部門同意,不得更換新項目業主或變更股權結構本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達坂城2024年6月3日取得了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文件(見附件),不屬于2021年8月前競爭優選、依法依目。本項目現階段嚴格按照要求辦理環評手續,不存在“未批先建”等情況符合8《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土保持規劃(2018-2030會議強調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建立協調機制,通力合作,確保水土保持規劃目標合理、可行,并能順利實現。《規劃》批復后,各部門要抓好具體任務的分解落實,開展好植樹造林、防沙治沙、退耕還林還草、高標準農田建設、基本農田保護與管理、山地災害防治、土地整治等本項目所在地帶為非沙化土地,本項目遵循科學防治、綜合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針,積極鞏固項目區域內林草植被,積極預防土地沙化。通過對該地進行綜合治理,施工期開挖作業嚴格按照設計紅線范圍進行,嚴禁多挖符合相關工作,形成全疆水土保持工作齊抓共管共促的良好工作局面多占;開挖土石方布,待施工結束后分層回填;道路邊坡,基礎護坡等開挖時加蓋防雨防水苫布,防止雨水沖刷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結束后,及時平整9《新疆維吾射污染防治辦法》輻射污染防治堅持科學規劃、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嚴格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則本項目采取電磁環境保護措施,線路運行產生的工頻電場、工頻磁感應強度能滿足《電磁環(GB8702-2014)中規定符合《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第三章第十九條:禁止建設城市垃圾、糞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廢棄物的堆放場站,因特殊需要設立轉運站的,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采取防滲漏措施;當補給源為地表水體時,該地表水體水質不應低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不得使用不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的污水進行灌溉,合理使用化肥;保護水源林,禁止毀林開荒,禁止非更新砍伐水源林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項目涉及烏拉泊、八一閘、柴西、柴北地下水源地準保護區,施工期用水采用拉水至臨時蓄水池,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至防滲化糞池中定期拉運至烏魯木齊達坂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運營期不設常駐人員,不產生生活污水及生產廢水。不會對項目區水源準保護區造成影響符合《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環境保護技準保護區內無新建、擴建煉砷、煉油、電鍍、農藥及配套送出工程,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項目涉及術要求》等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保護區劃定前已有的上述建設項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并逐步搬出烏拉泊、八一閘、柴西、柴北地下水源地準保護區,施工期用水采用拉水至臨時蓄水池,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至防滲化糞池中定期拉運至烏魯木齊達坂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運營期不設常駐人員,不產生生活污水及生產廢水。不會對項目區水源準保護區造成影響《新疆維吾點行業生態環境準入條件》項目選址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主體功能區規劃、環境功能區劃及其他相政策允許的領域以外新(擴)建自備燃煤機組符合土地供應政策和土常活動本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達坂城區境內,選址符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功能區劃》《烏魯木齊達坂城風區工程規劃》《新疆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等相關規劃。本項目已針對鳥類遷徙提出來保護措施,項目的運營不會對項目區鳥類棲息、遷徙等造成影響符合《烏魯木齊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第十四條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除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內禁止的行為外,還禁止下列行為一)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二)未按照規定本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升壓站及線路選址位于烏拉泊、八一閘、柴西、柴北地下水源地準保護區內。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符合采取措施從事網箱養殖、旅游等活動三)排放工業廢液、污水,傾倒、堆放、填埋廢渣和生活垃圾等廢棄物四)設置裝卸危險化學品、有毒有害物質、煤炭、礦砂等場所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第十五條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內的行為,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防止污染飲用水水體護區最近的構筑物(A01距離是30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護區距離約為45米。項目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約7千米。施工期生產廢水回用于生產,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至防滲化糞池中定期拉運至烏魯木齊達坂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本項目不屬于對水體有嚴重污染的項目。結合本項目建設內容和產排污情況分析,本項目施工不開采地下水,不向水體排放污染物,施工期對水源保護區及準保護區的影響較小表1-1本項目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總體要求》的符合性管控類別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局約束止開發建設的活動【A1.1-1】禁止新建、擴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淘汰類項目。禁止引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禁止準入類事項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視為允許類符合【A1.1-2】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環境保護標準的項目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環境保護標準的項目符合【A1.1-3】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養殖區域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本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升壓站及線路選址位于烏拉泊、八一閘、柴西、柴北地下水源地準保護區內。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最近的構筑物為風力發電機組(A01),距離是30米。A01風機的箱變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護區距離約為45米。項目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約7千米。本次環評已針對水源地準保護區提出了對應環保措施符合【A1.1-4】禁止在水源涵養區、地下水源、飲用水源、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重要濕地及人群密集區等生態敏感區域內進行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本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升壓站及線路選址位于烏拉泊、八一閘、柴西、柴北地下水源地準保護區內。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最近的構筑物為風力發電機組(A01),距離是30米。A01風機的箱變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護區距離約為45米。項目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約7千米。本次環評已針對水源地準保護區提出了對應環保措施符合【A1.1-5】禁止下列破壞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行為:(一)開(圍)墾、排干自然濕地,永久性截斷自然濕地水源: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施工期各項污染物能夠得到妥善處置,運營期不設常駐人員,不符合(二)擅自填埋自然濕地,擅自采砂、采礦、取土;(三)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濕地的廢水、污水,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四)過度放牧或者濫采野生植物,過度捕撈或者滅絕式捕撈,過度施肥、投藥、投放餌料等污染濕地的種植養殖行為;(五)其他破壞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行為使用水【A1.1-6】禁止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引進能(水)耗不符合相關國家標準中準入值要求且污染物排放和環境風險防控不符合國家(地方)標準及有關產業準入條件的高污染(排放)、高能(水)耗、高環境風險的工業項目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屬于高污染(排放)、高能(水)耗、高環境風險項目符合【A1.1-7】①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嚴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準入關口,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②重點行業企業納入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制定“一廠一策”應急減排清單,實現應納盡納;引導重點企業在秋冬季安排停產檢修計劃,減少冬季和采暖期排放。推進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實施全工況脫硫脫硝提標改造,加大無組織排放治理力度,深度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全面提升電解鋁、活性炭、硅冶煉、純堿、電石、聚氯乙烯、石化等行業污染治理水平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屬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符合【A1.1-8】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必須進入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與其他行業生產裝置配套建設的項目除外),引導其他石化化工項目在化工園區發展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符合【A1.1-9】嚴禁新建《禁止、控制和限制危險化學品目錄》中淘汰類、禁止類危險化學品化工項目。嚴格執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管控要求,禁止新(改、擴)建化工項目違規占用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在塔里木河、伊犁河、額爾齊斯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除提升安全、環保、節能、智能化、產品質量水平的技術改造項目外,嚴格禁止新建、擴建化工項目,不得布局新的化工園區(含化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化工項目符合工集中區)【A1.1-10】推動涉重金屬產業集中優化發展,禁止新建用汞的電石法(聚)氯乙烯生產工藝,新建、擴建的重有色金屬冶煉、電鍍、制革企業優先選擇布設在依法合規設立并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產業園區。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涉及上述類型符合【A1.1-11】國務院有關部門和青藏高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青藏高原雪山冰川凍土保護制度,加強對雪山冰川凍土的監測預警和系統保護。青藏高原省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大型冰帽冰川、小規模冰川群等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對重要雪山冰川實施封禁保護,采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人為擾動。青藏高原省級人民政府應當劃定凍土區保護范圍,加強對多年凍土區和中深季節凍土區的保護,嚴格控制多年凍土區資源開發,嚴格審批多年凍土區城鎮規劃和交通、管線、輸變電等重大工程項目。青藏高原省級人民政府應當開展雪山冰川凍土與周邊生態系統的協同保護,維持有利于雪山冰川凍土保護的自然生態環境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符合制開發建設的活動【A1.2-1】嚴格控制缺水地區、水污染嚴重區域和敏感區域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屬于高耗水、高污染項目符合【A1.2-2】建設項目用地原則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確需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建設項目須符合《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中相關要求,占用耕地、林地或草地的建設項目須按照國家、自治區相關補償要求進行補償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農用地及建設用地,項目依法按照國家、自治區相關補償要求進行補償符合【A1.2-3】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為重點,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和風險管控,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或風險評估的地塊,不得開工建設與風險管控和修復無關的項目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占地類型屬于農用地及建設用地符合【A1.2-4】嚴格控制建設項目占用濕地。因國家和自治區重點建設工程、基礎設施建設,以及重點公益性項目建設,確需占用濕地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批準手續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占地類型屬于農用地及建設用地符合【A1.2-5】嚴格管控自然保護地范圍內非生態活動,穩妥推進核心區內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項目位于新疆符合居民、耕地有序退出,礦權依法依規退出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占地類型屬于農用地及建設用地符合空間布局要求活動的退出要求【A1.3-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水源涵養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和河流、湖泊、水庫周圍建設重化工、涉重金屬等工業污染項目;對已建成的工業污染項目,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限期搬遷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屬于工業污染類項目,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本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升壓站及線路選址位于烏拉泊、八一閘、柴西、柴北地下水源地準保護區內。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最近的構筑物為風力發電機組(A01距離是30米。A01風機的箱變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護區距離約為45米。項目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約7千米。本次環評已針對水源地準保護區提出了對應環保措施,項目不涉及水源涵養區、河流、湖泊、水庫符合【A1.3-2】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全部予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屬于允許類項目符合【A1.3-3】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期淘汰產生嚴重污染環境的工業固體廢物的落后生產工藝設備名錄》等要求,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淘汰燒結-鼓風爐5煉鉛工藝煉鉛等涉重金屬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法規標準,推動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產能依法依規關閉退出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屬于允許類項目符合【A1.3-4】城市建成區、重點流域內已建成投產化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應加快退城入園,搬入化工園區前企業不應實施改擴建工程擴大生產規模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涉及重化工、重金屬等工業污染工藝符合他布局要求【A1.4-1】一切開發建設活動應符合國家、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自治區和各地頒布實施的生態環境功能區劃、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等相關規劃及重點生態功能區負面清單要求,符合區域或產業規劃環評要求本項目建設符合《烏魯木齊達坂城風區工程規劃(修編本)》及重點生態功能區負面清單要求,符合區域或產業規劃環評要求符合【A1.4-2】新建、擴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屬冶煉、平板玻璃項目應布設在依法合規設立并經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本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屬于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符合【A1.4-3】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及新建化工項目必須進入國家及自治區各級人民政府正式批準設立,規劃環評通過審查,規劃通過審批且環保基礎設施完善的工業園區,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和生態紅線管控要求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屬于化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項目建設符合《烏魯木齊達坂城風區工程規劃(修編本)》符合A2污染物排放管控A2.1污染物削減/替代要求【A2.1-1】新、改、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應符合“三線一單”、產業政策、區域環評、規劃環評和行業環境準入管控要求。重點區域的新、改、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應遵循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減量替代”原則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符合“三線一單”、產業政策及《烏魯木齊達坂城風區工程規劃(修編本)》等文件要求符合【A2.1-2】以石化、化工、涂裝、醫藥、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安全高效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實施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施工期各項污染物均能得到妥善處置,正常工況下運營期不產生污染物,檢修產生的零件均由檢修工人帶回站區符合【A2.1-3】促進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實施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開展工業、農業溫室氣體和污染減排協同控制研究,減少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強化污水、垃圾等集中處置設施環境管理,協同控制氫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加強節約能源與大氣污染防治協同有效銜接,促進大氣污染防治協同增效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施工期各項污染物均能得到妥善處置,正常工況下運營期不產生污染物,檢修產生的零件均由檢修工人帶回站區符合【A2.1-4】嚴控建材、鑄造、冶煉等行業無組織排放,推進石化、化工、涂裝、醫藥、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行業項目揮發性有機物(VOCs)防治。嚴格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業項目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推進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建設涉VOCs“綠島”項目,統籌規劃建設一批集中涂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等,實現VOCs集中高效處理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屬于石化、化工、涂裝、醫藥、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行業,施工期各項污染物均能得到妥善處置,正常工況下運營期不產生污染物,檢修產生的零件均由檢修工人帶回站區符合A2.2污染控制【A2.2-1】推動能源、鋼鐵、建材、有色、電力、化工等重點領域技術升級,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推動工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積極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施工期各項污染物均能得到妥善處置,正常工況下運營期不產生符合措施要求鼓勵發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低碳技術。促進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實施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強化污水、垃圾等集中處置設施環境管理,協同控制氫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加強節約能源與大氣污染防治協同有效銜接,促進大氣污染防治協同增效污染物,檢修產生的零件均由檢修工人帶回站區【A2.2-2】實施重點行業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深度治理。持續推進鋼鐵、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玻璃、陶瓷、鑄造、鐵合金、有色、煤化和石化等行業采取清潔生產、提標改造、深度治理等綜合措施。加強自備燃煤機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控,確保按照超低排放標準運行。針對鑄造、鐵合金、焦化、水泥、磚瓦、石灰、耐火材料、金屬冶煉以及煤化工、石油化工等行業,嚴格控制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重點涉氣排放企業逐步取消煙氣旁路,因安全生產無法取消的,安裝在線監控系統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屬于玻璃、陶瓷、鑄造、鐵合金、有色、煤化和石化等行業,施工期各項污染物均能得到妥善處置,正常工況下運營期不產生污染物,檢修產生的零件均由檢修工人帶回站區符合【A2.2-3】強化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合理確定產業布局,推動區域內統一產業準入和排放標準。實施水泥行業錯峰生產,推進散煤整治、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綜合治理、鋼鐵、水泥、焦化和燃煤工業鍋爐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工業園區內軌道運輸(大宗貨物“公轉鐵”)、柴油貨車治理、鍋爐爐窯綜合治理等工程項目。全面推行綠色施工,持續推動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或關閉退出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屬于鋼鐵、水泥、焦化和燃煤工業鍋爐行業,施工期各項污染物均能得到妥善處置,正常工況下運營期不產生污染物,檢修產生的零件均由檢修工人帶回站區符合【A2.2-4】強化用水定額管理。推進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開展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確定工作,強化生態用水保障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運營期不使用水符合【A2.2-5】持續推進伊犁河、額爾齊斯河、額敏河、瑪納斯河、烏倫古湖、博斯騰湖等流域生態治理,加強生態修復。推動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綠色發展,嚴格落實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強農副食品加工、化工、印染、棉漿粕、粘膠纖維等企業綜合治理和清潔化改造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運營期不使用水符合【A2.2-6】推進地表水與地下水協同防治。以傍河型地下水飲用水水源為重點,防范受污染河段側滲和垂直補給對地下水污染。加強化學品生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運營期不使用水符合產企業、工業聚集區、礦山開采區等污染源的地表、地下協同防治與環境風險管控。加強工業污染防治。推動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綠色發展,嚴格落實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排污許可制度。加強農副食品加工、化工、印染、棉漿粕、粘膠纖維、制糖等企業綜合治理和清潔化改造。支持企業積極實施節水技術改造,加強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加快再生水回用設施建設,提升園區水資源循環利用水平【A2.2-7】強化重點區域地下水環境風險管控,對化學品生產企業、工業集聚區、尾礦庫、礦山開采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邊區域,逐步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加強風險管控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運營期不使用水符合【A2.2-8】嚴控土壤重金屬污染,加強油(氣)田開發土壤污染防治,以歷史遺留工業企業污染場地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工程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涉及土壤污染途徑符合【A2.2-9】加強種植業污染防治。深入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引導推動有機肥、綠肥替代化肥,集成推廣化肥減量增效技術模式,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管理。實施農膜回收行動,健全農田廢舊地膜回收利用體系,提高廢舊地膜回收率。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不斷完善秸稈收儲運用體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稈綜合利用格局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涉及農藥及肥料等的使用符合A3環境風控A3.1人居環境要求【A3.1-1】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氣兵地聯合應急預案、預報預警應急機制和會商聯動機制。“烏一昌一石”區域內可能影響相鄰行政區域大氣環境的項目,兵地間、城市間必須相互征求意見本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投產前將按照相關要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演練符合【A3.1-2】對跨國境河流、涉及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河流、其他重要環境敏感目標的河流,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動機制,建立流域環境應急基礎信息動態更新長效機制,繪制全流域“一河一策一圖”。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的環境應急協調聯動處置機制,強化流域上下游、兵地各部門協調,實施聯合監測、聯合執法、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項目區不涉及跨國境河流、涉及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河流、其他重要環境敏感目標的河流符合應急聯動、信息共享,形成“政府引導、多元聯動、社會參與、專業救援”的環境應急處置機制,持續開展應急綜合演練,實現從被動應對到主動防控的重大轉變。加強流域突發水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建設,提升應急響應水平,加強監測預警、攔污控污、信息通報、協同處置、基礎保障等工作,防范重大生態環境風險,堅決守住生態環境安全底線【A3.1-3】強化重污染天氣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氣兵地聯合應急預案、預警應急機制和會商聯動機制,加強輕、中度污染天氣管控本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投產前將按照相關要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演練符合A3.2聯防聯控要求【A3.2-1】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以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為重點,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統籌推進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單一水源供水的重點城市于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兵地互為備用水源建設。梯次推進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到2025年,完成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與勘界立標。開展“千噸萬人”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風險排查整治,加強農村水源水質監測,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污口,實施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應急管理,完善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物資和技術儲備。針對匯水區、補給區存在兵地跨界的,建立統一的飲用水水源應急和執法機制,共享應急物資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本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升壓站及線路選址位于烏拉泊、八一閘、柴西、柴北地下水源地準保護區內。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最近的構筑物為風力發電機組(A01),距離是30米。A01風機的箱變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二級保護區距離約為45米。項目距離柴西地下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約7千米。本次環評已針對水源地準保護區提出了對應環保措施,運營期不使用水符合【A3.2-2】依法推行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強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因地制宜制定實施安全利用方案,鼓勵采取種植結構調整等措施,確保受污染耕地全部實現安全利用本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占地類型屬于農用地及建設用地符合【A3.2-3】加強新污染物多環境介質協同治理。排放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應采取污染控制措施,達到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環境質量目標要求;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有關要求,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或填寫排污登記表,并在其中載明執行的污染控制標準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排放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按照相本項目屬于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項目將風能轉化為電能,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本項目不需要申請排污許可。正常工況下,運營期不產生污染物,檢修產生的零件均由檢修工人帶回站區符合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排放(污)口及其周邊環境定期開展環境監測,評估環境風險,排查整治環境安全隱患,依法公開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環境風險。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A3.2-4】加強環境風險預警防控。加強涉危險廢物企業、涉重金屬企業、化工園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重點流域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實施分類分級風險管控,協同推進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污染綜合防治、風險防控與生態修復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投產前將按照相關要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演練符合【A3.2-5】強化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實施企業突發生態環境應急預案電子化備案,完成縣級以上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完善區域和企業應急處置物資儲備系統,結合新疆各地特征污染物的特性,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及應急物資信息化建設,掌握社會應急物資儲備動態信息,妥善應對各類突發生態環境事件。加強應急監測裝備配置,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增強實戰能力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投產前將按照相關要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演練符合【A3.2-6】強化兵地聯防聯控聯治,落實兵地統一規劃、統一政策、統一標準、統一要求、統一推進的防治管理措施,完善重大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會商、重污染天氣兵地聯合應急聯動機制。建立兵地生態環境聯合執法和聯合監測長效機制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投產前將按照相關要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演練,積極與上級部門進行銜接符合A4資源利用要求A4.1水資源【A4.1-1】自治區用水總量2025年、2030年控制在國家下達的指標內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運營期不使用水符合【A4.1-2】加大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設力度,推進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力爭達到60%【A4.1-3】加強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農村供水保障工程,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分別達到99.3%、99.7%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運營期不使用水符合【A4.1-4】地下水資源利用實行總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取用地下水資源,應當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申請取水許可。地下水利用應當以淺層地下水為主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運營期不使用水符合【A4.1-1】自治區用水總量2025年、2030年控制在國家下達的指標內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運營期不使用水符合A4.2土地資源【A4.2-1】土地資源上線指標控制在最終批復的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指標內本項目占地滿足最終批復的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指標符合A4.3能源利用【A4.3-1】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水平完成國家下達指標【A4.3-2】到2025年,自治區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A4.3-3】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18%以上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符合【A4.3-4】鼓勵使用清潔能源或電廠熱力、工業余熱等替代鍋爐、爐窯燃料用煤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冬季不供暖符合【A4.3-5】以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為引領,著力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引導重點行業深入實施清潔生產改造,鋼鐵、建材、石油化工等重點行業以及其他行業重點用能單位持續開展節能降耗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屬于鋼鐵、建材、石油化工等重點行業以及其他行業重點用能單位符合【A4.3-6】深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加強能耗“雙控”管理,優化能源消費結構。新增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持續推進散煤整治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項目運營有助于將風能轉化為電能符合A4.4禁燃區要求【A4.4-1】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用清潔能源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冬季不供暖符合A4.5資源綜合利用【A4.5-1】加強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推進工業固體廢物精細化、名錄化環境管理,促進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主要農業廢棄物全量利用。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回收和循環利用體系,健全強制報廢制度和廢舊家電、消費電子等耐用消費品回收處理體系,推行生產企業“逆向回收”等模式。以尾礦和共伴生礦、煤矸石、爐渣、粉煤灰、脫硫石膏、冶煉渣、建筑垃圾等為重點,持續推進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環境整治,不斷提高大宗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加快建設縣(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施工期各項污染物均能得到妥善處置,正常工況下運營不產生廢水及固廢,檢修產生的零件均由檢修工人帶回站區符合到2025年,全疆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9%以上【A4.5-2】推動工業固廢按元素價值綜合開發利用,加快推進尾礦(共伴生礦)、粉煤灰、煤矸石、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赤泥、化工廢渣等工業固廢在有價組分提取、建材生產、市政設施建設、井下充填、生態修復、土壤治理等領域的規模化利用。著力提升工業固廢在生產纖維材料、微晶玻璃、超細化填料、低碳水泥、固廢基高性能混凝土、預制件、節能型建筑材料等領域的高值化利用水平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涉及上述工業固廢,危險廢物主要為廢鉛蓄電池、事故廢油。事故廢油為變壓器發生事故狀態產生,變壓器事故油池主要起臨時收集貯存作用,事故狀態下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公司轉運、處置,不在站區內貯存;檢修產生的廢油及更換下來的廢鉛蓄電池由檢修單位帶走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公司轉運、處置,做到即產即清符合【A4.5-3】結合工業領域減污降碳要求,加快探索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工業固體廢物減量化路徑,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全面推進綠色礦山、“無廢”礦區建設,推廣尾礦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環境友好型井下充填回填,減少尾礦庫貯存量。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在提取有價組分、生產建材、筑路、生態修復、土壤治理等領域的規模化利用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屬于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符合【A4.5-4】發展生態種植、生態養殖,建立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模式,促進農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鼓勵和引導農民采用增施有機肥秸稈還田、種植綠肥等技術,持續減少化肥農藥使用比例。加大畜禽糞污和秸稈資源化利用先進技術和新型市場模式的集成推廣,推動形成長效運行機制本項目為風力發電及配套送出工程,不涉及化肥農藥符合華電烏魯木齊點對點供電25萬千瓦風電制氫制儲加用一體爾自治區九大風區之一,風力發電機組及升壓站距烏魯木齊市區約80址區海拔約為1120~1140米。地形非常平坦,蘭新鐵路、G30京新高速和G312千米為柴窩堡水庫,東南側為新疆華電達坂城50萬千瓦風電項目風電本項目計劃安裝9臺10兆瓦風電機組,總本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升壓站站址及線路拐點坐標見表2-1、地理位置圖表2-1本項目拐點坐標序號經度緯度風力發電機組A0187°58'12.617"43°31'14.422"A0287°58'52.539"43°31'02.100"A0387°58'56.295"43°30'38.921"A0487°59'20.740"43°30'21.424"A0687°59'33.560"43°31'06.705"A0788°00'05.947"43°30'38.223"A0888°00'33.172"43°30'08.202"A0988°01'19.155"43°29'38.461"88°01'57.970"43°29'08.359"升壓站87°58'36.631"43°31'34.438"J287°58'39.643"43°31'35.841"J387°58'42.047"43°31'33.118"J487°58'39.034"43°31'31.715"線路87°58'41.3168"43°31'34.664"J287°59'14.657"43°31'45.752"J388°00'51.533"43°31'04.936"J488°01'52.178"43°31'44.183"J588°02'22.039"43°31'51.273"J688°03'27.960"43°31'49.286"J788°03'57.054"43°31'44.174"J888°04'03.398"43°31'49.304"J988°06'58.821"43°31'46.952"88°07'42.617"43°31'35.675"88°08'20.680"43°31'08.999"88°10'52.684"43°31'28.071"88°11'01.916"43°31'31.936"模風電是一種清潔的能源,沒有大氣和水污染問題,也不存題,有利于周圍環境的保護,擬建風力發電機組選址風力資源豐富。建設會帶動地區相關產業如建材、交通、設備制造業的發展,對擴大展第三產業將起到促進作用,從而帶動和促進地區國民經濟的全面發進步。隨著風電的相繼開發,風電將為地方開辟新的經濟增長點,對經濟的發展,加快實現小康社會起到積極作用。項目建成后,既可以的電力,又不增加環境的壓力,還可為當地增加新的旅游景觀。同時建成可確保本項目電力的送出,符合“大力發展清潔能源。進一步壯烏魯木齊市經濟發展相對滯后,經濟總量較小,與內地存在較大的差距,迫切需要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全州經濟快速發展。烏魯木齊同時可以推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充分利用烏魯木齊市風能資源,對齊市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具有重要意義。風能產業均為上下游聯系緊密、鏈條很長的產業,能形成一個龐大的產業集群。通過風電項目的發地打造風電上下游產業鏈,為區域經濟發展建立新的支撐點。發揮優勢,加快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和新能源綜合利用,將推進烏魯木齊轉換、培育新的支柱產業,實現建設新能源整裝項目》項目備案證(備案證號:2406031627650000000049)。項目建設1萬噸/年綠氫制氫工程及附屬設施,建設3座加氫站,給下游約600輛氫套建設2000噸/年綠氫制氫工程及附屬設施,建設一座110千伏變電站及輸電本項目概況匯總,見表2-2。表2-2本項目概況匯總表建設項目概況項目名稱華電烏魯木齊點對點供電25萬千瓦風電制氫制儲加用一體化項目(一期工程-風電項目)建設單位新疆華電葦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性質新建建設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境內,距烏魯木齊市區約80千米處工程類別項目建設規模與內容主體工程風機風力發電機組計劃安裝9臺10兆瓦風電機組,總裝機容量90兆瓦。額定輸出功率:10000千瓦,額定輸出電壓:1140伏特,頻率:50赫茲,功率因數:容性0.95~感性0.95箱式變電風電機組與箱式變電站采用“一機一變”的單元接線方式,箱式變電站選用預裝式箱式變電站,采用油浸式三相雙繞組無勵磁調壓自冷式升壓變壓器,并按要額定容量:11000千伏安,額定電壓:37千伏±2×2.5%千伏/1.14千伏,短路阻抗:7%,聯接組別標號:D,yn11線路線路路徑長度(千米)1回110千伏送出線路始于本項目110千伏升壓站,止于大連湖220千伏匯集站,長約18.104千米(其中架空17.354千米,電纜敷設750米),同塔單回路架設導線型式導線:JL/G1A-240/30鋼芯鋁絞線,外徑21.6毫米,導線不分裂,三角排列(鉆越處水平排列)地線:架設兩根OPGW(24芯)復合光纜桿塔型式直線塔、轉角塔桿塔數量(基)76基鉆越跨越情況跨越G30高速公路1次、跨越蘭新鐵路1次、跨越110千伏線路2次、跨越35千伏線路4次、跨越集電線路9次、電纜鉆越110千伏線路6次、電纜鉆越220千伏線路3次、電纜鉆越750千伏線路2次、電纜鉆越35千伏線路2次升壓站主變規模本項目配套新建一座110千伏升壓站,110千伏升壓站圍墻內總占地面積為5180.00平方米,總建筑占地面積約為234平方米,新建2臺50兆伏安油浸自冷三相雙繞115±8×1.25%/36.5千伏,接線形式:YN,d11線情況110千伏單母線采用線變組接線方式,本期新建2回主變進線間隔,1回出線間隔。110千伏設備采用戶外GIS布置35千伏出(進)線情況35千伏采用單母線接線方式,出線采取2段母線,4回進線。站內35千伏開關柜和0.4千伏開關柜布置于35千伏開關柜室內,單列布置;二次設備盤柜布置于二次盤室;采用相互獨立的35千伏集電線路送至110千伏升壓站。最終以1回110千伏架空線路接入大連湖220千伏變電站無功補償本項目擬在110千伏主變35千伏母線側配置1組容量±15兆乏的SVG動態無功補償裝置,具有站內和區域協調控制功能,能從感性到容性連續調節,安裝在35千伏母線側。動態響應時間不大于30毫秒,無功動態調整的響應速度應與項目區電站高、低電壓穿越能力相匹配。無功補償裝置SVG采用預制艙式設備戶外布置;接地變兼站用變戶外布置輔助工程電纜敷設以直埋、電纜溝為主,輔以電纜埋管。本階段風電機組與箱變電纜根據當地環境條件,考慮綜合校正系數0.65,估算動力電纜按20根ZRC-YJY23-1.8/3千伏-3×300平方毫米和2根ZRC-YJY63-1.8/3千伏-1×300平方毫米銅芯電力電纜集電線路根據35千伏集電線路的布置情況,對應將項目區的全部風機共分為2組,每臺風機對應一臺箱變,全部箱變也分為2組。每組風機、箱變共用1條光纜線路與本項目升壓變電站的監控設備連接,風機、箱變的監控系統利用不同纖芯,形成各自獨立的光纖環網,實現升壓變電站對每臺風機、箱變的監控。項目區共形成2條光纜線路,光纜沿35千伏集電線路敷設時采用OPGW光纜,風機與箱變之間敷設時采用GYFTA53光纜直埋。主線路光纜芯數暫定為36芯,其中風機監控系統占用8芯(四主四備箱變監控系統占用8芯(四主四備),箱變至風機的光纜芯數暫定為36芯,光纜的光纖類型推薦采用單模光纖道路工程場內檢修道路總長8.84千米,其中新建道路4.94千米,改建道路3.9千米,項目區場內施工期道路路基寬度5.5米,檢修期路面寬度5.0米;進站道路路基寬度6米,路面寬度5.5米,行車道橫坡均采用3%。因風機葉片運輸長度長,路面寬度根據大件運輸要求進行內側加寬。場內新建路面結構形式為20厘米厚砂礫石路面,改建道路加寬部分鋪筑15厘米厚砂礫石路面,進站道路采用高等級路面,結構形式為20厘米厚C25混凝土面層+20厘米厚水泥穩定砂礫基層+20厘米厚級配礫石底基層。公用工程供水施工期用水采用拉水至臨時蓄水池供電由附近10千伏或30千伏線路接入排水施工期生產廢水回用于生產,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至防滲化糞池中定期拉運至烏魯木齊達坂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運營期不設常駐人員,不產生生活污水環保工程噪聲治理設備基礎減震,購買低噪聲設備廢氣治理施工期施工場地定期灑水降塵、車輛按指定路線形式控制車速;運營期不產生廢氣廢水治理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至防滲化糞池中定期拉運至烏魯木齊達坂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運營期不設常駐人員,不產生生活污水及生產廢水固廢治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回收處置,不可回收的拉運至建筑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統一運至環衛部門指定生活垃圾轉運站處置;運營期不設常駐人員,在檢修時產生少量檢修廢棄物帶回檢修基地后作為廢舊物資進行回收處理;危險廢物主要為廢鉛蓄電池、事故廢油。事故廢油為變壓器發生事故狀態產生,變壓器事故油池主要起臨時收集貯存作用,事故狀態下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公司轉運、處置,不在站區內貯存;檢修產生的廢油及更換下來的廢鉛蓄電池由檢修單位帶走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公司轉運、處置,做到即產即清事故排油系統事故排油系統和地埋式事故油池,有效容積約4立方米,風力發電機組共設9個;升壓站總事故油池容積設置為60立方米,滿足最大單臺變壓器100%排油量要求生態保護施工期合理進行施工布置,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不得隨意擴大開挖范圍;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調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間挖填土方;節省占用土地,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加強施工管理和臨時防護措施運營期加強管理,巡檢車輛只在巡檢道路內行駛,避免對植被造成損害;現場維護和檢修應選擇在晝間進行,避免影響周邊動物夜間的正常活動;合理布局項目區設施表2-3風機選型及主要設備一覽表風機選型名稱單位數量風電場主要機電風電機組臺9額定功率千瓦10000葉片數片3風輪直徑米221掃風面積平方米38360切入風速米/秒2.5額定風速米/秒設備切出風速米/秒24極端風速米/秒70輪轂高度米發電機容量千瓦10500輸出電壓伏特出線回路數及電壓等級出線回路數回1電壓等級千伏土建風機基礎臺9型式鋼筋混凝土基礎箱變基礎臺9型式鋼筋混凝土基礎110千伏配電裝置主要參數序號設備名稱型式及主要參數1GIS126千伏,1250安培斷路器開斷電流40千安培,額定電流1250安培,3秒短時耐受電流40千安培,峰值耐受電流100千安培隔離開關開斷電流40千安培,額定電流1250安培,3秒短時耐受電流40千安培,峰值耐受電流100千安培檢修接地開關3秒短時耐受電流40千安培,峰值耐受電流100千安培快速接地開關3秒短時耐受電流40千安培,峰值耐受電流100千安培,短路電流關合次數2次電流互感器主變進線間隔:600~1200/1安培,5P30/5P30/5P30/5P30/0.2/0.2S出線間隔:600~1200/1安培,5P30/5P30/5P30/5P30/0.2/0.2S電磁式電壓互感器母線保護間隔:千伏2電壓互感器出線側:電容式電壓互感器千伏3避雷器無間隙氧化鋅避雷器,Y10WZ-102/26635千伏配電裝置序號設備名稱型號及主要參數備注1無功補償柜配SF6斷路器,斷路器額定電流1250安培,4秒短時耐受電流31.5千安培,峰值耐受電流80千安培2站用變柜配真空斷路器,斷路器額定電流1250安培,4秒短時耐受電流31.5千安培,峰值耐受電流80千安培3電源進線柜配真空斷路器,斷路器額定電流1250安培,4秒短時耐受電流31.5千安培,峰值耐受電流80千安培4線路出線柜配真空斷路器,斷路器額定電流2500安培,4秒短時耐受電流31.5千安培,峰值耐受電流80千安培5PT柜千伏,配一次消諧裝置電機組較近,且測風時間達一年以上,所處地勢與本項目風力發分析可選取這座測風塔作為本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內風能資源分析表2-4測風塔基本信息一覽表塔號塔高(米)海拔(米)數據時段經緯度儀器配置儀器0001#702011.01.01~2011.12.31N43°31'04.08"E87°59'32.28"風速儀10\30\50\60\70B\70A風向標10\70溫度\氣壓NRG),區附近長期監測站的觀測數據,將驗證后的項目區測風數據訂正為無缺測和不合理數據。因此采用0001#塔項目區主風向和主風能方向均為西西北(WNW)。風速春夏季較大,秋季較根據0001#測風塔70米高度測風資料推算120米高度風速(切測切變值取0.129),計算統計得到年平均風速為10.68米/秒,風功率密度為1339.6瓦特/平方米。用WAsP11.4程序進行威布爾曲線擬合計算,得到0001#測風塔120米高度代表年平均風速為11.44米/0001#測風塔50米~70米湍流強度介于0.065~0.074之間,湍流另對測風塔70米高度全風速段湍流強度初步分析,初步判斷測風塔實測風速最大風速推算,本項目區輪轂高度50年一遇最大風米/秒,根據國際電工協會IEC61400-1(2019)標準判定本風場需選用IECIc安全等級的風電機組,建成后可補充系統電量的不足本項目永久占地面積為36193平方米,臨時占地面積為6581表2-5本項目占地面積匯總表項目分項數量單位永久占地風機及箱變基礎4303.3平方米集電線路桿塔1218.7110千伏送出線路桿塔5491場內檢修道路進場道路9000升壓站(圍墻內)5180臨時用地吊裝平臺36000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物10000牽張場2000地埋電纜臨時堆場8300進場道路8000本項目施工期高峰定員200人,運營期不設常駐人員。總平面及現場根據本項目地形地貌、地質條件、對外交通聯系情況和風資①根據風向和風能玫瑰圖,按風機間距滿足發電量較大,尾流②風電機組的布置應根據地形條件,充分利用項目區的土項目區的送變電方案、運輸和安裝條件,力求電力電纜長度較④在滿足各種約束條件的前提下,以整個區域發電量最大為目標本項目共布置9臺風機,采取一機一變布置,集電線路布置在道路對側。平坦區域集電線路、檢修道路方向與風機排布方向大致平行;山地際地形,以滿足大型設備運輸、道路路徑最短為原則進行布置。本電機組排布圖見圖2-1。擬建升壓站擬建升壓站N圖2-1擬建項目風力發電機組排布圖本項目110千伏升壓站圍墻內總占地面積為5180.00平方米,總建筑占地備、事故油池、主變壓器、出線構架及戶外設備等;升壓站南①施工總布置遵循因地制宜、有利生產、方便生活、易⑤參考其他工程經驗,項目施工期間主要施值班室等,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物總占地面積約10000平方米(屬臨時占地)。本項目基礎現澆采用外購商品混凝土,施工現場無須設置砂石料堆米。則共需設置牽張場2處,每處牽張場占地按1000平方米考慮。本項目挖填方平衡,無棄土產生,均用于就地回填、邊坡整。本工程的土方石平衡見表2-6。表2-6項目土方石平衡表單位:萬立方米分區挖方填方調入調出數量來源數量去向風機基礎①0.890.360.53③箱變基礎②0.030.03吊裝平臺③/0.530.53①送出線路④集電線路⑤0.080.08合計2.562.560.530.53本項目線路路徑方案,系根據電力系統總體規劃設計的要林業情況、礦產情況、水文及地質情況、交通及沿線污穢情況,統35千伏開關柜室、主箱變、110千伏配電裝置。站內35千伏開關柜和0.4千伏外布置;接地變兼站用變戶外布置。無功補償裝置、接地變兼站用變等與35千伏開關柜均采用電纜連接。升壓站南側設置一個出入口與外部道路本項目升壓站總體布置分區明確,美觀實用。預制艙和變運輸道路短捷、順暢,建構筑物布置緊湊,占地少,經濟合理,本項目地形地貌上屬于沖積平原,地勢起伏平華電烏魯木齊點對點供電25萬千瓦風電制氫制程)位于烏魯木齊市東南郊的達坂城區,距烏魯木齊市區邊經過,柴窩堡水庫在項目區西側。蘭新鐵路、G30京新高速道路修建及物料運輸、設備安裝等。風機施工流程及主要產物環節見圖2-2。圖2-2風機施工流程及產污環節圖升壓站施工大體分為:地基處理、建構筑物土石方開挖圖2-3本項目升壓站主要施工工藝流程圖a.基坑開挖:基坑開挖前先采用GPS衛星定位系統復測,確定位置后采用機械及人工輔助開挖。基坑開按吊裝的順序疊放,橫擔部分組裝成整體,以圖2-4本項目架空線路主要施工工藝圖結合電壓等級、地質、地形地貌及周邊環境等本工程直埋電纜段平行道路敷設,當直埋電纜平行于場內慮場內道路在原有道路基礎上進行擴寬,因此可將直埋電纜沿道1.2米,電纜上、下回填高度各為100毫米,防護板以下回填軟土(砂)夯實,防護板以下回填軟土(砂)中嚴禁夾雜石塊,防護板以上均原土b.穿管敷設鋼管劃傷電纜,管兩端內邊圈應呈倒小圓角,電纜敷設前,應用窺視護管內部情況,確認管內無泥沙后方可進行電纜敷設安裝。放纜完成管端部電纜上下應用防火堵料塞滿,且管外至少五米范圍內的電纜蛇本項目預計2025年3月開工建設,2026年2無),本項目生態環境評價工作等級為三級。評價序號評價等級判定原則本項目a涉及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世界自然遺產、重要生境時,評價等級為一級本項目不涉及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世界自然遺產、重要生境b涉及自然公園時,評價等級為二級本項目不涉及自然公園c涉及生態保護紅線時,評價等級不低于二級本項目不涉及生態紅線d根據HJ2.3判斷屬于水文要素影響型且地表水評價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建設項目,生態影響評價等級不低于二級(HJ2.3-2018),本項目不開展地表水現狀評價e根據HJ610、HJ964判斷地下水水位或土壤影響范圍內分布有天然林、公益林、濕地等生態保護目標的建設項目,生態影響評價等級不低于二級本項目周邊無天然林、公益林、濕地等生態保護目標f當工程占地規模大于20平方千米時(包括永久和臨時占用陸域和水域),評價等級不低于二級;改擴建項目的占地范圍以新增占地(包括陸域和水域)確定本項目占地規模為0.102平方千米<20平方千米強度工業化城鎮化開發項目,本環評已要求建設單位需對開發活動嚴格控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功能區劃》,本項目所在區屬于Ⅲ天山山地溫性草原、森林生態區,Ⅲ3天山南坡草原牧業、綠洲農業生態亞區,生態功能區劃》位置關系見附圖3。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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