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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資料表格

填寫說明

第一節建筑與結構工程施工資料表格的

填寫說明

一、工程治理與驗收資料

工程治理與驗收資料是在施工過程中形成的重要資料,包括工程概況、單

位工程質量驗收文件和施工總結等。

1、工程概況表:

A、工程概況表是對工程基本情形的簡要描述,應包括單位工程的一樣情形、

構造特點、機電系統等。

B、“一樣情形”欄:工程名稱、建筑用途、建筑地點、建設單位、監理單

位、施工單位、建筑面積、結構類型和建筑層數等。“構造特點”欄:地基與基

礎、柱、內外墻、梁、板、樓蓋、內外墻裝飾、樓地面裝飾、屋面構造、防火設

備等。“機電系統”欄:工程所含機電各系統名稱。“其它”欄:指特別需要說明

的內容,如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表格中各欄目填寫可參照圖紙設計說明

及施工組織設計,要求語言簡練,在填寫工程名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

單位、施工單位時應填寫全稱,不可簡寫或縮寫。

2、工程質量事故報告:

凡工程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其中發生事故時間就記城年、月、日、時、分;

估量造成缺失,指因質量事礦導致的返工、加固等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和

治理費;事故情形,包括倒塌情形(整體倒塌或局部倒塌的部位)、缺失情形(傷

亡認定、缺失程度、倒塌面積等);事故原因,包括設計原因(運算錯誤、構造

不合理等)、施工原因(施工粗制濫造、材料、構配件或設備質量低劣等)、設計

與施工的共同問題、不可抗力等;處理意見,包括現場處理情形、設計和施工的

技術措施、主要責任及處理結果。

3、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A、單位工程完工,施工單位組織自檢合格后,應報請監理單位進行工程驗

收,通過后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并填寫《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

驗收記錄》。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進行工程質量竣

工驗收,驗收記錄上各單位必須簽字并回蓋公章。

B、屬于城建檔案館接收范疇的工程檔案,應由城建檔案治理部門對工程資

料進行預驗收,并出具《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

C、《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應由施工單位填寫,驗收結

論由監理單位填寫,綜合驗收結論應由參加驗收各方共同商定,并由建設單位填

寫,主要對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及總體質量水平作出評判。

D、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時,施工單位應同時填寫《單位

(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安裝和功能檢查

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作

為《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的附表。

4、室內環境檢測報告:

A、民用建筑工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應按照現行國家規范要求,在工程完工

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對室內環境進行質量驗收;

B、室內環境檢測應由建設單位托付經有關部門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并出

具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報告。

5、施工總結:

施工總結是建筑工程的隊段性、綜合性或專題性文字材料。應由項目經理

負責,可包括以下方面:

A、治理方面:根據工程特點與難點,進行項目質量、現場、合同、成本和

綜合控制等方面的治理總結。

B、技術方面:工程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總結。

C、體會方面:施工過程中各種體會教訓總結。

6、工程竣工報告:

單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單位編寫工程竣工報告,內容包括:

A、工程概況及實際完成情形;

B、企業自評的工程實體質量情形:

C、企業自評施工資料完成情形:

D、主要建筑設備、系統調試情形:

E、安全和功能檢測、主要功能抽查情形。

二、施工治理資料

1、施工現場質量治理檢查記錄:

A、建筑工程項目經理部建立質量責任制度及現場治理制度,健全質量治理

體系,把握施工技術標準,審查資質證書、施工圖、地質勘察資料和施工技術文

件等。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填寫《施工現場質量治理檢查記錄》,報項目總監理工

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檢查,做出檢查結論。

B、企業資質證書及相關專業人員崗位證書:

在正式施工前應審查分包單位資質以及專業工程操作人員的崗位證書,填

寫《分包單位資質報審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報監理單位審核。

2、有見證取樣和送檢治理資料:

A、有見證取樣和送檢治理是近幾年工程資料治理中新增加的內容。有見證

取樣和送檢是確保工程結構安全和質量,體現施工檢查,檢驗的公平性、真實性、

準確性的重要治理制度,應予以重視。依據建設部建字[2000]211號《房屋建筑

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規定》和GB50300-2001系列規

范執行。

B、有見證取樣和送檢治理數量及注意事項:

1)、單位工程見證取樣是指在施工試驗中隨機抽取,不得另處進行;

2)、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和材料見證取樣和送檢比側不得低于有關

技術標準中規定應取樣數量的30%,試驗總次(組)數在10次(組)以下的不

得少于2次(組);

3)、每個項目需涵蓋建設工程全過程,均衡取樣(按施工部署、進度及工

程量確定),做好記錄;

4)、應將各種有試驗、見證檢驗等原始記錄,按其類別如施工物資、施工

記錄和施工試驗記錄進行分類收集、匯總整理;

5)、有見證取樣和送檢的各項目,凡未按規定送檢或送檢資數達不到要求

的,其工程質量應由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確定;

6)、單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試驗計劃,報送監理單位。施

工試驗計劃的編制應科學、合理,保證取樣的連續性和平均性。計劃的實施和落

實由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

C、見證治理用表:

1)、有見證取樣和送檢見證人備案書:

關于見證試驗室資質要求:經過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資質認可

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其計量認證的質量檢測單位。

2)、見證記錄:

施工過程中,應由施工單位取樣人員在現場進行原材料取樣和試件制作,

并在《見證記錄》上簽字。見證記錄就分類收集、匯總整理。

3)、有見證試驗匯總表:

有見證試驗完成、各類試驗項目的試驗報告齊全后,應填寫本表,附于見

證記錄資料前。

3、施工日志:

A、施工日志是施工活動的原始記錄,是編制施工文件,積存資料,總結施

工體會的重要依據,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

B、施工日志應以單位工程為記載對象,從工程開工起至工程竣工止,按專

業指定專人負責逐日記載,并保證內容真實、連續和完整。

C、施工日志可采用運算機錄入、打印,也可按規定式樣(印制施工日志)

用手工填寫方式記錄,并裝訂成冊,但必須保證字跡清楚、內容齊全。施工日志

填寫須及時、準確、具體、不潦草,不隨意撕毀、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D、施工日志填寫內容,應根據工程實際情形確定,一樣應有以下內容:

1)、當日生產情形(施工部位、施工內容、機械作業、班組工作、生產存

在問題等),當日技術質量安全工作記錄(技術質量安全活動、檢查評定驗收、

技術質量安全問題等);

2)、每個工程項目的開竣工日期、施工勘測資料、工程進度及上級有關指

示;實際管網、拆遷、地質及水文地質情形;

3)、施工中發生的問題,如變更設計、施工與設計圖紙不符情形,變更施

工方法、工程質量事故及其處理情形等。

4)、建筑與結構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屋面)、

專業工程等的生產情形記錄(具體施工項目、部位、施工內容、機械作業、班組

工作、生產存在問題等),技術質量安全工作記錄(技術質量安全活動、檢查評

定驗收、技術質量安全問題等)。

三、施工技術資料

施工技術資料是在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用以指導正確、規范、科學施工的

文件,以及反映工程變更情形的正式文件。

1、工程技術文件報審表:

A、根據合同約定或監理單位要求,施工單位應在正式施工前將需要監理單

位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填寫《工程技術文件報審表》報

監理單位審批。

B、工程技術文件報審應有時限規定,施工和監理單位均應按照施工合同和

約定的時限要求完成各自的報送和審批工作。

C、當涉及主體和承重結構改動或增加荷載時,必須將有關設計文件報原結

構設計單位或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核查確認、并取得認可文件方可正式施

工。

2、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A、單位工程施工級織設計應在正式施工前編制完居,并經施工企業單位的

技術負責人審批。

B、規模較大、工藝復雜的工程、群體工程或分期出圖工程,可分階段報批

施工組織設計。

C、主要分部(分項)工程、工程重點部位、技術復雜或采用新技術的關鍵

工序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應編制季節性施工方案。

D、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編制內容齊全,施工單位應第一進行內部審核,

并填寫《工程技術文件報審表》報監理單位批復后實施。發生較大的施工措施和

工藝變更進,應有變更審批手續,并進行交底。

3、技術交底記錄:

A、技術交底記錄包括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專項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分項工

程施工技術交底、“四新”(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新技術)技術交底和設計

變更交底。各項交底應有文字記錄,交底雙方簽認齊全。

B、重點和大型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交底應由施工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把主要設

計要求、施工措施以及重要事項對項目部主要治理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其它工程

施工組織設計交底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

C、專項施工方案技術交底應由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負責,要據專項施工方

案對專業工長進行交底。

D、分項工程施工技術交底應由專業工長對專業施工班組(或專業分包)進

行交底。

E、“四新”技術交底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編制。

F、設計變更技術交底應由項目技術部門根據變更要求,并結合具體施工步

驟、措施及注意事項等對專業工長進行交底。

4、圖紙會審記錄:

A、監理、施工單位應將各自提出的圖紙問題及意見,按專業整理、匯總后

報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提交設計單位做交底準備。

B、圖紙會審應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及有關人

員參加。設計單位對各專業問題進行交底,施工單位負責將設計交底內容按專業

匯總,整理,表成圖紙會審記錄。

C、圖紙會審記錄應由建設、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簽認,形

成正式圖紙會審記錄。不得擅悠閑會審記錄上涂改或變更其內容。

5、設計變更通知單:

A、設計單位應及時下達設計變更通知單,內容翔實,必要時應附圖,并逐

條注明應修改圖紙的圖號;

B、設計變更通知單就由設計專業人負責人以及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的

相關負責人簽認。

C、設計變更通知單可使用本書的《設計變更通知單》,也可使用設計單位

的自用表。設計變更內容如有文字無法敘述清楚時,應附圖說明。設計變更、工

程洽商是工程竣工圖編制工作的重要依據,其內容的準確性和修改圖號的明確性

會影響竣工圖紙繪制質量,因此強調兩點要求:其一,應分專業辦理;其二,應

注明修改圖紙的圖號。

D、分包單位的有關設計變更和洽商記錄,應通過工程總包單位后辦理。

6、工程洽商記錄:

A、工程洽商記錄應分專業辦理,內容翔實,必要時應附圖,并逐條注明應

修改圖紙的圖號;

B、工程洽商記錄應由設計專業負責人以及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相關負責

人簽認。

C、設計單位如托付建設(監理)單位辦理簽認,應辦理托付手續。

四、施工測量記錄

施工測量記錄是在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確保建筑工程定位、尺寸、標高、

位置和沉降量等滿足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的資料統稱。

1、施工測量放線報驗表:

A、施工單位應在完成施工測量方案、紅線樁校核成果、水準點引測成果及

施工過程中各種測量記錄后,予以填寫并報監理單位審核。

B、填寫要求:我方已完成“部位”欄應明確樓層、橫縱軸線;“內容”欄

寫明已完成測量放線的概括性內容,如樓層平面放線包括軸線豎向投測控制線、

墻柱軸線、墻柱邊線、門窗洞口位置線、垂直度偏差等;“附件”填寫頁數:施

工及監理單位名稱填寫全稱;“查驗結果”欄:如,經查驗,符合施工圖設計尺

寸或標高,達到施工測量規程精度要求(建議監理手寫)。

2、工程定位測量記錄:

A、工程定位測量主要有建筑物位置線、現場標準水準點、坐標點(包括場

地控制網或建筑物控制網、標準軸線樁等)。測繪部門根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含附件、附圖)批準的建筑工程位置及標高依據,測定出建筑物紅線樁。

有關測量的規定:

1)、建筑物位置線:

施工測量單位(指專業測量單位)應根據測繪部門提供的放線成果、紅線

樁及場地控制網(或建筑物控制網),測定建筑物的位置,主控軸線及尺寸,作

出平面控制網,繪制成圖。

2)、標準水準點:

標準水準點由規劃部門提供,用來作為引入擬建建筑標高的水準點,一樣

為2?3點,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校核,測定建筑物±0.000絕對高程。

定位測量檢查內容含:a、校核標準軸線樁點、平面控制網;b、校核引進

現場施工用水準點;c、檢查運算資料及成果,填寫工程定位測量記錄報監理單

位審核。

B、填寫要求:

1)、工程定位測量必須附加運算成果、依據資料、標準軸線樁及平面控制

網示意圖。請將建筑物位置線、重要控制軸線、尺寸及指北針方向、現場標準水

準點、坐標點、紅線樁、周邊原有建筑物、道路等采用適當比例繪制在“定位抄

測示意圖”欄內(可采和運算機或手工繪制)。

2)、工程定位測量記錄填寫要求:

a、工程名稱與圖紙會簽欄內名稱必須一致。

b、表式中的測量單位是指業主或總承包單位。

c、圖紙編號填寫施工藍圖編號,如總平面、首層建筑平面、基礎平面

d、施測日期、復測日期按實際填寫。

e、平面坐標依據、高程依據是由測繪院或建設單位提供,應以北京市規劃

掃員會釘樁坐標為準。在填寫時要寫明點位編號,且與交樁資料中的點位編號一

致。

f、答應誤差:一樣就滿足三級精度i<l/10000;hW±6mmJN的要求,(N

為測站數)。

g、使用儀器欄:應將經緯儀、水準儀等儀器的名稱、型號、出廠編號標注

清楚。

h、儀器校驗日期是指由法定檢測單位樣驗的日期。

i、定位抄測示意圖要標注準確,具體要求:

281、示意圖要標注指北針;

282、建筑物輪廓要用軸線示意,并標出尺寸;

283、坐標、高程依據要標出引出位置,并標出它與建筑物的關系。若坐

標、高程依據按比例畫超出表格范疇,可將其控制點用虛線相連,只標出相對位

置即可。

284、特別情形下,可不按比例,只畫示意圖,但要標出主要軸線尺寸。

同時須注明±0.000絕對高程。

j、復測結果一欄必須填寫具體數字,各坐標點的具體數值。不能只寫“合

格”或“不合格”。由施工(測量)單位寫,根據監理要求手寫或運算機打。如:

①/⑹:①-。邊±3mm;(D-G)邊+lmm,角+5〃;。/G):①邊

±2mm;(D-G)邊0mm,角+8〃;引測施工現場的施工標高+0.500m=53.000m,

三個誤差在2nlm以內。

符合設計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測量規程》(DBJ-21-95)規定。

k、簽字欄中技術負責人為項目總工;測量負責人為施測單位主管;施測人

是指定位儀器操作者,復測人是指施工單位的上一級測量人員。

3)、工程定位測量完成(以內部檢查)后,應由建筑單位報請具有相應資

質的測繪部門驗線。

3、基槽驗線記錄:

A、基槽驗線就是根據主控軸線、基底平面圖、地基基礎施工方案,檢驗建

筑物基底外輪廓線、集水坑、電梯井坑、墊層標高(高程)、基槽斷面尺寸和坡

度等。此部分檢查由上級單位組織進行。

B、檢查內容:建筑物基底外輪廓線位置、尺寸、集水坑、電梯井坑、墊層

標高(高程)、放坡邊線、坡度、基槽斷面尺寸等。

C、填寫要求:

1)、“驗線依據及內容”欄:“依據”應填寫a、定位控制樁;b、測繪院BM1、

BM2;c、基礎平面圖(圖號XX)。“內容”:應填寫a、基底外輪廓線及外廓斷

面;b、墊層標高;c、集水坑、電梯井等墊層標高、位置。

2)、“基槽平面、剖面簡圖”:應標明平面(建筑物基底外輪廓線位置、重

要控制軸線、尺寸、集水坑、電梯井坑等);剖面(墊層標高、放坡邊線、坡度、

基槽斷面尺寸、重要控制軸線等)及指北針方向。同時應說明集水坑、電梯井、

設備坑等具體位置等,見XX施工圖。

3)、“檢查意見”:施工方根據監理的要求,由施工方手寫或電腦打(應有

測量具體數據誤差)。如:基底外輪廓及電梯井、集水坑位置準確無誤。墊層標

高6.800m,誤差均在±5mm以內。

4)、簽字欄中技術負責人為項目總工;測量負責人為施測單位主管;質量

檢查員為現場質檢員。

5)、施工單位一欄按“誰施工填誰”這一原則執行。

4、樓層平面放線記錄:

A、樓層平面放線內容包括軸線豎向投測控制線、各層墻柱軸線、墻柱邊線、

門窗洞口位置線、垂直度偏差等;在完成樓層平面放線后填寫報監理單位審核。

B、填寫要求:

1)、“放線部位”:應注明樓層;(分層、分軸線或施工流水段填寫)。

2)、“放線依據”:欄應填寫a、定位樁控制線;b、測繪院BM1、BM2;c、

地下/地上XX層平面(圖號XX)。

3)、“放坡簡圖”應標明樓層外輪廓線、樓層重要控制軸線、尺寸、所在樓

層相對高程及指北針方向、分樓層段的具體圖名等。同時應注明:墻柱軸線、邊

線、門窗洞口線見XX施工圖。

4)、“檢查意見”由施工單位根據監理的要求手寫或電腦打,應有測量的具

體數據誤差。如:①/⑹:①-。邊±3mm;邊+lmm,角+5”;

?/@:①邊±2mm;(D-G)邊0mm,角+8”;本層結構面標高-6.750m,

誤差均在±3mm以內。

5)、簽字欄中簽字欄中技術負責人為項目總工;測量負責人為施測單位主

管;質量檢查員為現場質檢員。

5、樓層標高抄測記錄:

A、樓層標高抄測內容包括樓層+0.5m(或+L0m)水平控制線,皮數桿等,

在完成樓層標高抄測后填寫報監理單位審核。

B、填寫要求:

1)、“抄測部位”:應注明樓層(分層段);

2)、“抄測依據”欄應填寫:a、首層+0.500=53.000m水平控制點;b、X層

建筑物平面圖(圖號XX);

3)、“抄測說明”:可寫明建筑物+0.5m(或+L0m)水平控制線標高、標志

點位置、測量工具(應寫明抄測儀器型號、出廠編號)等,涉及數據的應注明具

體數據;本欄應畫簡圖予以說明,標明所在樓層建筑+0.5m(或+1.0m)水平控

制線標志點位置、相對標高、重要控制軸線、指北針方向、分樓層段的具體圖名

等;

4)、“檢查意見”欄:由施工單位根據監理的要求手寫或電腦打。如:經檢

查,墻、柱上所抄測+0.500=12.500m標高誤差在±2mm以內,就近兩點在±1mm

以內;

5)、簽字欄中簽字欄中技術負責人為項目總工;測量負責人為施測單位主

管;質量檢查員為現場質檢員。

6)、施工單位一欄按“誰施工填誰”這一原則執行。

6、建筑物垂直度、標高測量記錄:

A、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砌體工

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02)要求,在結構工程完成和工程竣時,對

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進行實測,填寫本表報監理單位審核。

B、超過答應偏差且影響結構性能的部位,應制定技術處理方案,并經建設

(監理)單位認可后進行處理。

C、填寫要求:

1)、“觀測說明(附觀測示意圖)”:采用儀器類型,觀測點位布置,觀測時

間的確定等,均應說明。如:用2精度激光垂準儀配合量距測得全高、垂直度。

用計量50m鋼尺外加三項改下量得總高偏差。

2)、“觀測部位”欄:應按建筑物各方位確定。“實測偏差”欄填寫具體的

方向偏差值。

3)、“結論”欄:由施工單位根據監理的要求手寫或電腦打。如:經檢查符

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的答應垂直度偏差值

以內和標晨IIWJ差值以內。

7、沉降觀測記錄:

A、根據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凡需進行沉降觀測的工程,應由建設單位托

付有資質的測量單位進行施工過程中及竣工后的沉降觀測工作。

B、測量單位應按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或監理單位批準的觀測方案,設置

沉降觀測點,繪制沉降觀測點布置圖,定期進行沉降觀測記錄,并應附沉降觀測

點的沉降量與時間、荷載關系曲線圖和沒降觀測技術報告。

C、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進行沉降觀測:

1)、重要的工業與民用建筑物;

2)、20層以上的圖層建筑物;

3)、造型復雜的14層以上的高層建筑物;

4)、對地基變形有特別要求的建筑物;

5)、單樁承擔荷載在4000KN以上的建筑物;

6)、使用灌注樁基礎而設計與施工人員體會不足的建筑物;

7)、因施工使用或科研要求進行學降觀測的建筑物。

D、沉降觀測的次數和時間:

1)、荷載變化期間,沉降觀測周期應符合下列要求:

a、高層建筑施工期間每增加1?2層,電視塔、煙囪等每增高10?15m應

觀測1次;工業建筑應在不同荷載階段分別進行觀測,整個施工期間的觀測不應

少于4次;

b、基礎混凝土澆筑、回填土及結構安裝等增加較大荷載前后應進行觀測;

c、基礎周圍大量積水、挖方、降水及暴雨后應觀測;

d、顯現不平均沉降時,根據情形應增加觀測次數;

e、施工期間因故暫停施工超過三個月,應在停工時及復工前進行觀測。

2)、結構封頂至工程竣工,沉降周期宜符合下列要求:

a、平均沉降且連續三個月內平均沉降量不超過Imni時,每三個月觀測一次;

b、連續兩次每三個月平均沉降理不超過2mm時,每六個月觀測一次;

c、外界發生劇烈變化時應及時觀測;

d、交工前觀測一次;

e、交工后建設單位應每六個月觀測一次,直至基本穩固(lmm/lOOd)為止。

3)、建筑物和構筑物全部竣工后觀測次數:

a、第一年4次;

b、第二年2次;

c、第三年以后每年一次,至下沉穩固(由沉降與時間關系曲線判定)為止。

五、施工物資資料

1、施工物資資料治理的總要求:

A、質量必須合格,應有產品質量證明文件(質量合格證明或檢/試驗報告

單、產品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等),并應符合地方建委頒布的地方建筑材料供應

備案治理辦法。

B、合格證、試(檢)驗報告單或記錄單的抄件(復印件)應保留原件所有

內容,加蓋原件存放單位公章,注膽原件存放處,并有經辦人簽字和時間。

C、需采取技術處理的,除滿足要求外,還應得到有關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

能使用,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需要代換且改變了設計要求時,應有設

計單位簽署的認可文件,并符合有關規定方可使用。不合格物資不準使用,并注

明去向。

D、凡使用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新技術,應有具備鑒定資格單位出具

的鑒定證明,產品要有質量標準、使用說明和工藝要求,使用前應按其質量標準

和試驗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依法定程序批準進入市場的新設備、器具和材料除

符合規范規定外,應提供安裝、修理、使用和工藝標準等相關技術文件。

E、按規定進行有見證取樣和送檢的治理需做好見證記錄。

F、對國家及北京市所規定的特定設備和材料(涉及安全、衛生、環保、計

量器具)應附有相關文件和法定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證明報告,如壓力容器、消

防設備等。

G、進口材料和設備等應有商檢證明(國家認證委員會公布的強制性認證

[CCC]產品除外)、中文版的質量證明文件、性能檢測報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裝、

修理、使用、試驗要求等技術文件。

H、施工過程試驗項目以及取樣批量詳見本書第三章,可根據工程的特別需

要,另外增加試驗項目。

2、工程物資進場報驗表:

A、施工單位與監理單俠應約定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建筑外觀、環保

要求的主要物資的進場報驗范疇和要求。進場報驗應有時限要求,施工單位與監

理單位均須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完成各自的報送和審批工作。

當工程采用總承包的,分包單位的進場物資必須先報送與其簽約的施工單

位審核通過后,再報送建設(監理)單位審批。

B、工程物資進場后,應進行檢查(外觀、數量及質量證明文件等)并根據

具體情形(合同、規范、施工方案等要求)預先與物資供應單位協商確定,附出

廠合格證、商檢證、進場復試報告等相關資料。

C、填寫要求:

關于()工程,應填寫工程名稱,表中“物資名稱、主要規格、單位、

數量、選樣報審表編號、使用部位”應填寫明確、具體,與附件中質量證明文件

及進場檢驗和復試資料相一致;“附件”欄內在對應處寫清頁數及編號;申報單

位(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名稱應寫全稱+手寫簽名;“檢驗、驗收意見”欄可填

寫:經檢驗,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規定,同意使用。

3、材料試驗報告:

凡按規范要求須做進場復試的物資,且本書未規定專用復試表格的,應使

用本表。

4、鋼筋(材)相關表格填寫說明:

A、鋼筋(材)產品合格證的檢驗方法及要求:

1)、鋼筋(材)產品合格證由生產廠家質量檢驗部門提供。內容包括:生

產廠家、爐號、規格或牌號、數量、機械性能(屈服點、抗拉強度、冷彎、延伸

率等)、化學成分(碳、磷、硅、鎰、硫等)的數據及結論、出廠日期、檢驗部

門印章、合格證的編號。合格證要填寫齊全,不得漏填或錯填,數據真實清楚,

結論正確,符合標準要求,并由使用單位注明其代表數量及使用部位。

關于鋼筋混合批的條件:爐公稱容量不超過30t,爐數不超過6爐,6爐含

碳量之差不超過0.02%,含鎰量之差不超過0.15%。要按鋼筋標盤查實,看是否

為混合批。

2)、鋼筋對結構的承載力至關重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視為不合格品:

出廠質量證明文件不齊全;品種、規格與設計文件上的品種、規格不一致;機械

性能檢驗項目不齊全或某一機械性能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進口鋼材使用前未做

化學成分檢驗和可焊性試驗;有特別要求的進行相應專項試驗。

3)、鋼筋種類、規格牌號應按設計要求采用,需要代換時,必須有設計單

位簽認。

對于混垛鋼筋,按重新復試的低等給鋼筋使用,并且注明使用部位,不答

應用在重要結構部位,并應通過設計辦理洽商后方能使用。

使用盤條鋼筋時,只能使用建筑用的盤條,不能將拉絲盤條、包裝用盤條

用于工程上。

4)、焊條質量合格證,內容包括:機械性能、化學成分及抗裂性。產品商

標上如有技術指標可作為合格證存檔。焊接母材的鋼號與使用焊條必須一致,否

則影響焊接質量,并注明使用部位。鋼結構、連接件和焊劑焊藥都要有質量合格

證作業原始依據。

B、鋼材試驗報告、焊接材料烘焙記錄、鋼筋連接試驗報告注意事項及要求:

1)、以圖紙或洽商所需鋼筋(材)品種、規格為依據,按進場驗收批,檢

查各規格是否已做復試。核查試驗報告單項目是否齊全、準確、真實、無未了項。

2)、檢查試驗數據是否達到規范規定標準值;若發覺問題應及時取雙倍試

樣做復試或報有關部門處理品,并將復試合格單或處理品結論附于此單后一并存

檔。同時核查試驗結論,編號必須填寫,簽字蓋章齊全。

3)、檢查批量總和與總需求量是否相符。

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結構,其縱向受力鋼筋的進場復試強屈比和屈標比計值

應符合GB50204-2002第5.2.2條標準。

4)、檢查鋼筋(材)試驗中的使用時間、品種、規格應與其他技術資料對

應一致,相互吻合。相關資料:鋼筋連接試驗報告、鋼筋隱檢、半成品鋼筋加工

出廠合格證、焊接材料烘焙記錄、現場預應力混凝土試驗記錄、現場預應力張拉

施工記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技術交底、洽商、施工日志(鋼筋施工)、鋼

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等。

5)、烘焙記錄反映焊條、焊劑及焊藥的焙培情形,凡采用低氫型堿性焊條

及酸性焊條在使用前,應按產品說明書及有關工藝文件規定的技術要求進行烘

干。焊接材料烘干后應存放在保溫箱內,隨用隨取,焊條由保溫箱(筒)取出到

施焊的時間不超過2h,酸性焊條不宜超過4h,烘干溫度250?300?Co烘焙記

錄內容包括:烘焙方法、烘干溫度、要求烘干時間、實際烘焙時間和保溫要求等。

5、水泥相關表格填寫說明:

A、產品質量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單)的檢驗方法及要求:

合格證檢驗內容包括:廠別牌號、品種、強度等級、出廠編號及日期、抗

壓強度、抗折強度、凝聚時間、安全性、試驗編號等(鋼筋混凝土結構、預應力

混凝土結構工程用水泥的檢測報告必須有氯化物含量檢測項目)。各種項目應填

寫齊全,不得漏填或錯填,并由使用單位注明其代表數量及使用部位。抗壓、抗

折強度以28d為準。(3d強度公代表予以使用,竣工階段整理資料時可撤出;施

工階段3d、28d報告單同時儲存)。依據GB50204-2002中7.2.1條規定,混凝土

結構嚴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B、水泥試驗報告注意事項及要求:

1)、用于混凝土結構的水泥進場必須取樣進行強度、安定性、凝聚時間等

的復試。水泥安定性或初凝時間性不符合規定時均為廢品;水泥各齡期抗壓、抗

折強度指標均應達到規定要求。每張試驗報告單中的各項目必須填寫齊全、準確、

真實、無未了項。檢查試驗數據是否達到規范規定標準值。試驗結論明確,編號

必須填寫,簽字蓋章齊全。

2)、水泥復試依據水泥產品標準的樣品封存有效期而定。水泥復試期在水

泥出廠三個月以內(快硬硅酸鹽水泥在一個月以內),其復試結果的有效期以復

試日期為準。檢查水泥有效期,過期必須復試。核實試驗報告單是否齊全,核實

報告日期和實際使用日期是吻合的,不答應先施工后試驗。

3)、水泥強度低于標準相應強度等級規定指標時為不合格品。若降級使用,

必須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并注明使用工程項目及部位。

4)、水泥復試批量和實際用量基本一致。

5)、應與其他施工資料對應一致,交圈吻合。以試驗編號為線索,將出廠

試驗報告單、水泥復試報告、混凝土(砂漿)配合比通知單、抗壓強度報告等資

料相互核對,水泥廠別牌號、品種、強度等級應一致,進出場日期應吻合。

6、砂與碎(卵)石相關表格填寫說明:

A、砂、石試驗報告的注意事項及要求:

1)、檢查試驗報告單中的各項目是否齊全、準確、真實、無未了項,試驗

室簽字蓋章是否齊全;檢查試驗編號是否填寫;檢查試驗數據是否達到規范規定

標準值。若發覺問題應及時取雙倍試樣做復試,并將復試合格單或處理結論附于

此單生一并存檔。同時核查試驗結論。

2)、用于地下結構時“試驗結果”欄應做“堿活性指標”項目內容。

3)、核對各試驗報告單批量總和是否與單位工程總需求量相符。

4)、檢查報告單種類、產地、公稱粒徑、篩分析、含泥量、試驗編號等是

否和混凝土(砂漿)配合比申請單、通知單相應項目一致。

5)、含水率的多少和混凝土土質量相關,要以常測定砂的含水率以便及時

調整配合比作水量和用砂量。

6)、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顆粒粒徑不得超過構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

且不得超過鋼筋最小凈間距的3/4;對混凝土實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徑不宜超過

板厚的1/3,且不得超過40mm。

7、外加劑相關表格填寫說明:

A、產品質量合格證(檢測報告)的檢驗方法及要求:

檢查其內容是否齊全,包括:廠別、品種型號、包裝、重量、出廠日期、

主要性能及成分、適用范疇及適宜摻量、性能檢驗合格證、儲存條件及有效期、

適用方法及注意事項等應清楚、準確、完整。

依據GB50204-2002中7.2.1條規定,鋼筋混凝土結構用外加劑的檢測報告

必須有氯化物總含量檢測項目。

B、試驗報告注意事項及要求:

1)、試驗報告必須由相應資質等建筑企業試驗室簽發。

2)、檢查試驗報告單中的各項目是否齊全、準確、真實、無未了項,試驗

室簽字蓋章是否齊全;檢查試驗編號是否填寫;檢查試驗數據是否達到規范規定

標準值。若發覺問題應及時取雙倍試樣做復試,并將復試合格單或處理結論附于

此單生一并存檔。同時核查試驗結論。

3)、核對使用日期、與混凝土(砂漿)試配單比較是否合理,不答應先使

用后試驗。

4)、核對各試驗報告單批量總和是否與單位工程總需求量相符。

5)、檢查混凝土(砂漿)試配單的外加劑與混凝土(砂漿)強度試驗報告

的外加劑名稱、種類、產地和使用說明是否一致。

8、摻和料相關表格填寫說明:

A、產品質量合格證的檢驗方法及要求:

檢查其內容是否齊全,包括:廠別、品種、出廠日期、主要性能及成分、

適用范疇及適宜摻量、適用方法及注意事項等應清楚、準確、完整。

僅列粉煤灰適用范疇:

I級粉煤灰:答應用于后張法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構件及跨度小于6m的先張

法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構件。

II級粉煤灰:可用于普通鋼筋混凝土構件及輕骨料鋼筋混凝土。

in級粉煤灰:主要用于無筋混和砂漿。

B、試驗報告注意事項及要求:

1)、試驗報告必須由相應資質等建筑企業試驗室簽發。

2)、檢查試驗報告單中的各項目是否齊全、準確、真實、無未了項,試驗

室簽字蓋章是否齊全;檢查試驗編號是否填寫;檢查試驗數據是否達到規范規定

標準值。若發覺問題應及時取雙倍試樣做復試,并將復試合格單或處理結論附于

此單生一并存檔。同時核查試驗結論。

3)、核對使用日期、與混凝土(砂漿)試配單比較是否合理,不答應先使

用后試驗。

4)、核對各試驗報告單批量總和是否與單位工程總需求量相符。

5)、檢查混凝土(砂漿)試配單的外加劑與混凝土(砂漿)強度試驗報告

的外加劑名稱、種類、產地和使用說明是否一致。

9、防水材料相關表格填寫說明:

防水材料主要包括防水涂料、防水卷材、粘結劑、止水帶、膨脹膠條、密

封膏、密封膠、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等。其物理性能指標見相關標準、規

范。

A、產品質量合格證等的檢測方法及要求:

1)、防水材料必須有出廠質量合格證、有相應資質等級檢測部門出具的檢

測報告、產品性能和使用說明書及防偽證證標志。檢查其內容是否齊全,包括:

生產廠、種類、等級、型號(牌號)、各項試驗指標、編號、出廠日期、廠檢驗

部門印章,以證明其質量是否符合標準。

2)、新型及進口防水材料須有相關部門、單位的鑒定文件,并報市建委科

技處辦理審批手續,有專門的施工工藝操作規程和有代表性的抽樣試驗記錄。

3)、防水材料物理性能指標及處觀檢查應符合相應標準規定。

4)、卷材粘結劑質量要求:改性瀝表粘結劑的粘結剝離強度不應小于

8N/10mni;合成高分子粘結劑的粘結剝離強度不應小于15N/mm,浸水168h后粘

結剝離強度保持率不應小于70%。

5)、密封材料:填充于建筑物的接縫、裂縫、門窗框、玻璃周邊及管道接

頭或其他結構的連接處起防水、氣密作用的材料。主要以下列性能判定其好壞程

度:不透水性、不透氣性;與被粘結物之間形成防水連續體,即粘結性、施工性

等;有良好伸縮性,即適應受溫度、濕度、振動變化所引起的變形反復作用;有

良好耐候性、即在日光、雨雪等環境長期作用下保持原性能。

6)、卷材粘結劑和密封材料,當用量少時,如供貨方提供近期有效的試(檢)

驗報告及出廠質量證明文件,且進場外觀檢合格,可不作進場復試。

7)、施工單位應有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施工許可證和操作

者上崗證,需加蓋紅章(使用瀝青瑪蹄脂作為粘結材料,應有配合比通知單和試

驗報告)。

8)、按京建科教[2003H17號北京市建委文件《關于加強建筑防水施工治理

嚴格溶劑型防水涂料使用的通知》(注:2003年3月17日印發)。嚴格或禁止溶

劑型防水涂料(含苯(包括工業苯、石油苯、重質苯、不含二甲苯)的涂料、稀

釋劑和溶劑)在防水工程上的使用。

B、試驗報告注意事項及要求:

1)、防水材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產呂標準和設計要求,對于進場的主要防

水材料應實行有見證取樣和送檢,進場抽樣復試和試驗項目應符合

GB50207-2002和GB50208-2002的規定。

2)、檢查試驗報告單中的各項目是否齊全、準確、真實、無未了項,試驗

室簽字蓋章是否齊全;檢查試驗編號是否填寫;檢查試驗數據是否真實,將試驗

結果與性能指標對比,以確定其是否符合規范技術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能用在

工程上。若發覺問題應及時取雙倍試樣做復試,并將復試合格單或處理結論附于

此單生一并存檔。同時核查試驗結論。

3)、檢查各試驗單代表數量總和是否與總需求量相符。

4)、應與其他施工資料對應一致,交圈吻合。相關資料:施工記錄、隱檢

記錄、地下工程防水成效檢查記錄、防水工程試水檢查記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

錄、施工日志(防水施工)、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技術交底、洽商等。

10、磚與砌塊相關表格填寫說明:

A、有關規定及要求:

1)、粉煤灰砌塊按抗壓強度分為MU10、MU15兩個等級,使用于民用及一

樣工業建筑的墻體和基礎。

2)、小型砌塊強度等級:承重砌塊分為MU3.5、MU5.0、MU7.5、MU10.0、

MU15.0、MU20.0六個等級;按抗滲性能分為防水砌塊和普能砌塊。

3)、加氣混凝土砌塊主要用于民用及工業建筑的墻體。在缺乏安全可靠的

防護措施時,不得用于建筑物基礎和有腐蝕作用的環境。

4)、以上的物理、力學性能指標及外觀檢查應符合相應標準規定。

B、產品質量合格證等的檢驗方法及要求:

1)、成的質量證明書內容應包括:生產廠、種類、強度等級、批量、及抗

壓強度平均值、抗壓強度標準值、試驗日期,并有廠家檢驗部門印章,項目應齊

全,不得漏填或錯填,數據真實,結論正確,符合標準要求。

2)、砌塊出廠時,必須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內容包括廠名、種類、批量

編號、證書編號、發證日期和產品標識、強度等級等,并由檢驗單位簽字蓋章。

C、試驗報告注意事項及要求:

1)、檢查試驗報告單中的各項目是否齊全、準確、真實、無未了項,試驗

室簽字蓋章是否齊全;檢查試驗編號是否填寫;檢查試驗數據是否真實,將試驗

結果與性能指標對比,以確定其是否符合規范技術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能用在

工程上。若發覺問題應及時取雙倍試樣做復試,并將復試合格單或處理結論附于

此單生一并存檔。同時核查試驗結論。

2)、檢查各試驗單代表數量總和是否與總需求量相符。

3)、應與其他施工資料對應一致,交圈吻合。相關資料有:檢驗批質量驗

收記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技術交底、洽商等。

11、輕集料相關表格填寫說明:

A、有關規定輕集料一樣用于結構或結構保溫用混凝土,表觀密度輕、保溫

性能好的輕集料,也可用于保溫用輕混凝土。凡粒徑在5mm以上、堆積密度小

于lOOOkg/n?者,稱為輕粗集料;粒徑小于5mm、堆積密度小于IZOOkg/m3者,

稱為輕細集料(輕砂)。

B、試驗報告注意事項及要求:

1)、檢查試驗報告單中的各項目是否齊全、準確、真實、無未了項,試驗

室簽字蓋章是否齊全;檢查試驗編號是否填寫;檢查試驗數據是否真實,將試驗

結果與性能指標對比,以確定其是否符合規范技術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能用在

工程上。若發覺問題應及時取雙倍試樣做復試,并將復試合格單或處理結論附于

此單生一并存檔。同時核查試驗結論。

2)、檢查各試驗單代表數量總和是否與總需求量相符。

3)、檢查報告單產品的種類、產地、篩分析(粒徑)、含泥量、試驗編號等

是否和輕骨料混凝土配合比申請單、通知單相應項目一致。

12、裝飾裝修物資相關表格填寫說明:

A、依據《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第3.2.5復

試的取樣原則、《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50327-2001)、《民用建筑工程

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6-2002),《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內墻涂料等有害物質限

量標準》(GB18580-2001?GB18587-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01)和與標準配套使用的行政法規及建筑裝飾裝修行業治理法規等

執行。

B、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應對以下物資及其性能指標時復試:

1)、抹灰及粘貼板格用水泥的凝聚時間、安定性和抗壓強度;

2)、室內用人造板和飾面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3)、室內用天然花崗石的放射性;

4)、外墻陶瓷面磚吸水率,冰冷地區處墻陶瓷面病的抗凍性;

5)、吊頂、輕質隔墻和細部工程使用的安全玻璃的安全性能(政府文件要

求)。

13、預應力工程物資相關表格填寫說明:

A、預應力工程物資主要包括預應力筋、錨(夾)具和連接器、水泥和預應

力筋用螺旋管等;

B、主要物資應有質量證明文件,包括出廠合格證、檢測報告等;

C、預應力筋、錨(夾)具和連接器等應有進場復試報告。涂包層和套管、

孔道灌漿用水泥及外加劑應按照規不定取樣復試,有復試報告;

D、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所使用的外加劑的檢測報告應有氯化物含量檢測內

容,嚴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劑。

14、鋼結構工程物資相關表格填寫說明:

A、鋼結構工程物資主要包括鋼材、鋼構件、焊接材料、連接用緊固件及配

件、防火防腐涂料、焊接(螺栓)球、封板、錐頭、套管和金屬板等;

B、主要物資應有質量證明文件,包括出廠合格證、檢測報告和中文標志等;

C、按規定應復試的鋼材必須有復試報告,并按規定實行有見證取樣和送檢;

D、重要鋼結構采用焊接材料應有復試報告,并按規定實行有見證取樣和送

檢;

E、高強度大六角螺栓連接副和扭剪型高強度螺栓連接副應有扭矩系數和緊

固軸力(預拉力)檢測報告,并按GB50205-2001規定做進場復試,實行有見證

取樣和送檢;

F、防火涂料應有相應資質等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15、木結構工程物資相關表格填寫說明:

A、木結構工程物資主要物物資包括方木、原木、膠合木、膠合劑和鋼連接

件等。

B、主要物資應有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

C、按規定必須復試的木材和鋼件應有復試報告。

D、木構件應有含水率試驗報告。

E、木結構用圓釘應有強度檢測報告。

16、幕墻工程物資相關表格填寫說明:

A、玻璃幕墻施工工程一樣為專業承包工程,承包單位應具有連續、有效的

質量治理體系,確保工程質量。總包單位應嚴格評判、挑選分供方,按“建筑幕

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驗證其資質等級、施工執照、生產能力、施

工業績、服務質量等。

B、所有玻璃幕墻的設計、制作和安裝施工都應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并

應符合裝飾裝修的國家法律條文、《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玻璃幕

墻工程質量檢驗標準》(JGJ/T139)的規定。

C、幕墻工程物資主要包括玻璃、石材、金屬板、鋁合金型材、鋼材、粘結

劑及密封材料、五金件及配件、連接件和涂料等。主要物資應有質量證明文件,

包括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需有相應資質等級檢測機構出具)、商檢證等。按

規定應復試的幕墻物資必須有復試報告。上述幕墻工程物資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規定。

D、玻璃幕墻采用鋁合金型材應符合《鋁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中規

定的高精級和《鋁及鋁合金陽極氧化陽極氧化膜的總規范》(GB8013)的規定。

幕墻采用鋁合金的陽極氧化膜厚度不應低于GB8013中規定的AA15級,鋁合金型

材截面大小應經運算確定,鋁合金桿件型材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不應小于3mm。

E、玻璃幕墻宜采用巖棉、礦棉、玻璃棉、防火板等不燃燒性或難燃燒性材

料作隔熱保溫材料,同時應采用鋁箔或塑料薄膜包裝的復合材料,作為防水和防

潮材料。

硅酮結構膠應采用高模數中性膠,應在有效期內使用,并應進行性能檢驗

及其與接觸材料的相容性試驗。硅酮結構膠相容性試驗報告應由結構膠制造廠進

行。

F、幕墻工程應對以下物資及其性能進行復試:

1)、鋁塑復合板的剝離強度;

2)、石材的彎曲強度;冰冷地區石材的耐凍融性;室內花崗石的放射性;

3)、玻璃幕墻用結構膠的邵氏硬度、標準條件拉抻粘結強度、相容性能試

驗;石材用結構膠的污染性。

G、玻璃幕墻的性能試驗包括下列項目:抗風壓性能、空氣滲透性能、雨水

滲透性能、平面內變形性能、保溫性能、隔聲性能、耐撞擊性能。性能檢測報告

應由物資供應單位提供,所反映的幕墻類型、等級、材料等應與幕墻設計要求和

實際進場物資相符。

17、材料污染物含量檢測報告:

A、依據《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室內裝

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內墻涂料、混凝土外加劑中等有害物資質限量標準

(GB18580-2001-GB18587-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

和與標準配套使用的行政法規及建筑裝飾裝修行業治理法規等執行。

B、有害物質檢測項目:

1)、無機非金屬建筑材料、裝飾材料的放射性指標限量;

2)、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3)、內墻涂料、粘結劑的有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甲醛(或苯)含量。

六、施工記錄

施工記錄是在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的各種檢查、記錄

的統稱,包括通用施工記錄和專用施工記錄。

1、隱藏工程檢查記錄

隱藏工程檢查是保證工程質量與安全的重要過程控制檢查記錄,應分專業、

分系統(機電工程)、分區段、分部位、分工序、分層進行。隱藏工程未經檢查

或驗收未通過,不答應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對GB50300系列規范未做規定

的隱檢項目,仍應按照相應規范規定進行隱藏工程的檢查、驗收。(進行了隱藏

檢查的項目可不填寫預檢記錄表格)

A、定義:

隱藏工程:指那些在施工過程中,上道工序的工作結果將被下道工序所掩

蓋。其自身的質量無法再進行檢查的工程。

隱檢的概念:即對隱藏工程進行檢查,并通過表格的形式將工程隱檢項目

的質量情形、隱檢內容、檢查意見、復查結論記錄下來,作為以后各項建筑工程

的合理使用、保護、改造、擴建的重要技術資料。凡未經過隱藏工程驗收或驗收

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B、隱檢程序和依據:

隱檢程序:隱藏工程施工完畢后,由專業工長填寫隱藏工程檢查記錄表,

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監理單位旁站,施工單位質檢員、專業工長共同參加,驗

收符合要求后,由監理單位簽署審核意見,并下審核結論。

依據:施工圖紙(圖紙號)、圖紙會審、設計變更/洽商(編號);

有關國家現行標準、規范:工程建設國家標準(GB),建筑工程行業標準

(JGJ),城鎮建設工程行業標準(CJJ),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標準(CECS),

地方標準(DBJ),相關施工方案;

材料、構配件、設備出廠質量證明、試(檢)驗報告;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等。

C、主工隱檢項目:

1)、地基基礎工程與主體結構工程隱檢:

a、土方工程:基槽、房心回填前檢查基底清理、基底標高情形等。

b、支護工程:檢查錨桿、土釘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插入長度、鉆

孔直徑、深度和角度等。檢查地下連續墻的成槽寬度、深度、垂直度、鋼筋籠規

格、位置、槽底清理、沉渣厚度等。

c、樁基工程:檢查鋼筋籠規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情形等。

d、地下防水工程:檢查混凝土變形縫、施工縫、后澆帶、穿墻套管、埋設

件等設置的形式和構造。人防出口止水做法。防水層基層、防水材料規格、厚度、

鋪設方式、陰陽角處理、搭接密封處理等。

e、結構工程(基礎、主體):檢查用于綁扎的鋼筋品種、規格、數量、位

置、錨固和接頭位置、搭接長度、保護層厚度和除銹、除污情形、鋼筋代換變更

及胡子筋處理等。

檢查鋼筋連接型式、連接種類、接頭位置、數量及焊條、焊劑、焊口形式、

焊縫長度、厚度及表面清渣和連接質量等。

1、暗柱內容:

L1、暗柱根部鋼筋上水泥漿已清理干凈。

1.2、辦保證暗柱主筋位置準確、采用定距框控制。

L3、柱箍筋綁扎:

1.3.1、柱箍筋的個數根據圖紙要求確定,第一根箍筋距兩端50mm開始

設置。

1.3.2、在立筋上畫箍筋間距線,然后從上往下采用纏扣法綁扎。

1.3.3、箍筋的接頭應沿柱子立筋交錯布置綁扎,箍筋與主筋要垂直,綁

扎絲頭應向里。

1.3.4、暗柱箍筋與墻筋綁扎要求:暗柱箍筋與墻水平筋錯開20mm以上,

不得并在一起。

2、墻體、暗柱、連系梁鋼筋:

2.1、墻根部鋼筋止水泥漿已清理干凈。

2.2、墻體鋼筋已經調整。即位移過要求按1:6調整,一級鋼筋彎鉤一律

朝里,不垂直的調垂直。

2.3、起步筋要求:

2.3.1、暗柱邊每一根墻筋距柱邊的距離為50mm。

2.3.2、墻第一根水平筋距施混凝土板面50nlm。

2.3.3、暗柱第一根箍筋距混凝土板面30mm。

2.3.4、連系梁距暗柱邊箍筋起步50mm。

2.3.5、連系梁箍筋入柱一個箍筋50mm。

2.4、墻體豎筋搭接處要求:

2.4.1、搭接長度不小于45D,搭接處保證有三根水平筋。綁扎范疇不少

于三個扣。墻體立筋50%錯開,其錯天距離不小于相鄰接頭中-中L3倍搭接長

O

2.4.2、墻體水平筋節點要求相鄰綁扎接頭錯開。

2.5、豎向梯子筋要求;

2.5.1、采用比墻筋大一個規格的鋼筋制作,以代替豎筋。

2.5.2、頂模筋等于墻厚減2mm。250mm、300mm、350mm、厚的墻頂

模筋長度應為:248mm、298mm、348mm0

2.5.3、頂模筋自立筋至端頭的長度為水平筋保護層加水平筋直徑減1mm,

如保護層為15nlm,①12水平筋,長度為15+12-1=26,頂模的根數為3根。頂

模筋端頭刷好防銹漆。

2.5.4、非頂模筋每側長度為水平筋直徑。

2.5.5、每段墻豎向梯子筋設置數量要求間距為1m,每段墻2個或2個

以上,要求同一標高,綁扎到位。

2.6、水平梯子筋的要求: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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