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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某商品住宅小區交付使用管理辦法?一、總則1.目的為加強本商品住宅小區交付使用管理,保障業主合法權益,規范住宅小區建設和交付行為,確保住宅小區具備正常使用條件,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2.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本商品住宅小區內所有物業及相關建設項目的交付使用管理活動。3.基本原則住宅小區交付使用應遵循依法依規、誠實守信、質量合格、配套完善、服務到位的原則,確保業主能夠順利入住并享受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二、交付使用條件1.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住宅小區建設工程須經相關部門竣工驗收合格,并取得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建設單位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符合標準。2.配套設施建設完成基礎設施小區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等基礎設施應達到設計要求,實現與城市公共設施的有效銜接。供水應保證水質合格,水壓穩定;排水系統應暢通,雨污分流;供電設施應滿足小區居民用電需求,具備雙路供電或應急發電設備;供氣、供熱應符合相關行業標準,按時供應;通信網絡應覆蓋小區,滿足業主通信需求。小區道路應平整、暢通,標識清晰,與市政道路連接順暢。路燈、綠化照明等照明設施應正常運行,滿足夜間通行和景觀需求。公共服務設施教育設施:按照規劃要求建設的幼兒園等教育配套設施應已建成,并通過相關部門驗收,具備招生辦學條件。醫療衛生設施:社區衛生服務站應已投入使用,配備必要的醫療設備和醫護人員,能夠為業主提供基本的醫療服務。文化體育設施:小區內的文化活動室、體育健身場所等應已建成并開放,為業主提供休閑娛樂和健身鍛煉的場所。商業服務設施:小區內的便利店、菜市場等商業服務設施應已開業運營,滿足業主日常生活購物需求。物業服務用房:應按照規定配置物業服務用房,其建筑面積和使用功能應符合相關標準,為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必要的辦公和服務場所。3.環境及綠化達標小區內綠化工程應按照規劃設計要求完成,綠地率達到規定標準。綠化植物應生長良好,景觀效果符合設計意圖,具備一定的層次感和觀賞性。小區內環境衛生設施應齊全,垃圾收集點布局合理,垃圾清運及時,公共區域保持清潔衛生。小區內水體景觀應水質清澈,無異味,水景設施正常運行,周邊環境整潔美觀。4.安全防范設施完善小區應設置封閉式圍墻或圍欄,實行封閉式管理。出入口應設置門禁系統,配備保安人員24小時值守,對進出人員和車輛進行嚴格登記和檢查。小區內應安裝視頻監控系統,監控范圍覆蓋小區公共區域、出入口、電梯轎廂等重點部位,監控設備應正常運行,圖像清晰,保存期限不少于規定天數。小區內應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通道應暢通無阻,消防設施應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性能完好有效,滿足消防安全要求。三、交付使用程序1.交付前準備建設單位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對住宅小區進行全面自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確保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編制《住宅小區交付使用說明書》和《住宅小區質量保證書》,詳細說明小區的建設情況、配套設施、使用注意事項、質量保修范圍和期限等內容。按照規定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公示住宅小區交付使用條件、交付時間、交付流程等信息,接受業主監督。提前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確保物業服務在交付時能夠及時到位。物業服務企業組建物業服務團隊,進行人員培訓,熟悉小區情況和物業服務內容,做好交付現場的服務準備工作。對小區內的物業服務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和調試,確保正常運行。配合建設單位做好交付現場的布置和引導工作,設置交付辦理區域,安排專人負責解答業主疑問。2.交付通知建設單位應在住宅小區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提前[X]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業主辦理交付手續。通知內容應包括交付時間、地點、所需資料、辦理流程等信息。同時,通過短信、電話、小區公告欄等多種方式進行廣泛宣傳,確保業主知曉交付事宜。3.交付資料準備業主辦理交付手續時,應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資料:業主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原件;已繳納全部購房款或符合約定付款方式的證明材料;其他可能要求提供的資料,如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辦理交付手續時)等。4.交付手續辦理業主或其委托人按照通知要求到達交付現場,在交付辦理區域簽到后,領取交付資料,包括《住宅小區交付使用說明書》《住宅小區質量保證書》等。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交付辦理人員按照交付流程,與業主進行房屋驗收交接。驗收內容包括房屋質量、面積、戶型、門窗、水電等設施設備的運行情況等。業主對驗收內容如有異議,應及時提出,建設單位應進行記錄并安排專人負責核實和處理。對于驗收合格的房屋,業主簽署《房屋交付確認書》,辦理相關交付手續,如繳納物業服務費、專項維修資金等。建設單位向業主發放房屋鑰匙等物品,并提供必要的使用說明和指導。對于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建設單位應按照《住宅小區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通知業主進行復驗,直至問題解決。5.交付后事項物業服務承接查驗物業服務企業在小區交付后,應按照相關規定與建設單位進行物業服務承接查驗。查驗內容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秩序維護等方面。雙方應簽訂物業服務承接查驗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對查驗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記錄并約定整改責任和期限。建設單位應按照協議要求及時整改,確保小區物業服務正常開展。資料歸檔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將住宅小區交付使用過程中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包括交付通知、業主資料、房屋驗收記錄、整改記錄、物業服務承接查驗資料等。資料歸檔應符合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以便日后查閱和使用。四、交付使用管理責任1.建設單位責任建設單位是住宅小區交付使用的第一責任人,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組織住宅小區建設,確保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對住宅小區的工程質量、配套設施建設、環境及綠化、安全防范設施等負總責。在交付使用前,應對小區進行全面自查,及時發現并整改存在的問題,不得將不符合交付條件的住宅小區交付給業主。按照規定向業主提供《住宅小區交付使用說明書》和《住宅小區質量保證書》,明確告知業主小區的相關情況和質量保修責任。負責協調處理交付過程中業主提出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確保業主順利入住。對因建設單位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和其他糾紛,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物業服務企業責任物業服務企業應在住宅小區交付前做好各項服務準備工作,配合建設單位完成交付手續辦理工作。在交付后,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為業主提供優質、高效的物業服務。加強對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確保其正常運行。負責小區環境衛生清掃保潔、綠化養護、秩序維護等工作,營造整潔、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及時處理業主的投訴和建議,不斷提升物業服務質量和水平。對因物業服務不到位引發的問題,承擔相應的責任。3.業主責任業主應按照交付通知要求,按時辦理交付手續。在辦理交付手續時,應如實提供相關資料,配合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完成驗收交接工作。接收房屋后,應按照法律法規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如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專項維修資金等。合理使用房屋及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不得損壞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五、交付使用監督與投訴處理1.監督管理部門本小區交付使用管理工作接受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各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住宅小區交付使用過程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規定和要求得到落實。2.監督檢查內容建設單位是否按照規定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住宅小區是否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配套設施建設是否符合規劃要求,是否按時完成并投入使用。交付使用程序是否規范,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是否履行各自職責。建設單位是否向業主提供《住宅小區交付使用說明書》和《住宅小區質量保證書》,是否明確告知業主相關情況和質量保修責任。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服務質量是否符合要求。3.投訴處理機制設立投訴受理渠道,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公布投訴電話、郵箱等聯系方式,方便業主反映問題。對業主的投訴,應及時受理并進行調查核實。屬于建設單位責任的問題,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處理并反饋處理結果;屬于物業服務企業責任的問題,物業服務企業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及時解決,并將處理情況告知業主。對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意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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