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規程新舊版對照_第1頁
煤礦安全規程新舊版對照_第2頁
煤礦安全規程新舊版對照_第3頁
煤礦安全規程新舊版對照_第4頁
煤礦安全規程新舊版對照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71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舊版《煤礦安全規程》(20H版)條款新版《煤礦安全規程》(2016版)條款

第一編總則第一編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第一條為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礦

與健康,防止煤礦事故與職業病危害,根據《煤炭法》《礦

事故,根據《煤炭法》、《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監察條

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煤礦安全

例》,制定本規程。

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從事煤炭生產和煤礦建設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煤炭生產和煤

活動,必須遵守本規程。礦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規程。

第三條煤炭生產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未取得安

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煤炭生產活動。

第三條煤礦企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第四條從事煤炭生產與煤礦建設的企業(以下統稱煤礦企

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范。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

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程、標準和技術規范。

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煤礦企業必須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各級負責

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人、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全檢查制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

度、安全辦公會議等制度。目標管理、投入、獎懲、技術措施審批、培訓、辦公會議

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各種設備、設施檢查維修制度,定期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行檢查維修,并做好記錄。事故報告與責任追究制度等。

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各種設備、設施檢查維修制度,定

期進行檢查維修,并做好記錄。

煤礦必須制定本單位的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

第五條煤礦企業必須設置專門機構負責煤礦安全生

第四條煤礦企業必須設置安全生產機構,配備適應當工

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人員

作需要的安全生產人員和裝備。

及裝備。

第六條煤礦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

用。

第七條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

及防范措施、事故應當急措施、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

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等,煤礦企業應當履行告知義務,從業

人員有權了解并提出建議。

第八條煤礦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必須實

第五條煤礦安全工作必須實行群眾監督。煤礦企業必須

行群眾監督。煤礦企業必須支持群眾組織的監督活動,發

支持群眾安全監督組織的活動,發揮職工群眾安全監督作用。

揮群眾的監督作用。

職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當工作地點出現從業人員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當工作

險情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撤到安全地點;當險情沒有得到地點出現險情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撤離至安全地點;

處理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有權拒絕作業。當險情沒有得到處理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有權拒絕作

業。

從業人員必須遵守煤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業規程

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第六條煤礦企業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未經安全培第九條煤礦企業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

訓的,不得上崗作業。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礦務局(公司)局長(經理)、礦長必須具備安全專業知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煤礦安全

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煤礦事故的能力,并經依法培訓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

合格,取得安全任職資格證書。按國家有關規定培訓合格,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資礦長必須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有組織、領導安全生

格證書。產和處理煤礦事故的能力。

第十條煤礦使用的納入安全標志管理的產品,必須

第七條煤礦使用的涉及安全生產的產品,必須取得煤礦

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不得使

用。志的,不得使用。

試驗涉及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前,試驗涉及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工藝必須經過論證并

必須經過論證、安全性能檢驗和鑒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制定安全措施;新設備、新材料必須經過安全性能檢驗,

取得產品工業性試驗安全標志。

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危及生產安

全和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

第十一條煤礦企業在編制生產建設長遠發展規劃

和年度生產建設計劃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與職業病危害

第八條煤礦企業在編制生產建設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

防治發展規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與職業

生產建設計劃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發展規劃和安全技術措施

病危害防治所需費用、材料和設備等必須列入企業財務、

計戈上安全技術措施所需費用、材料和設備等必須列入企業財

供應當計劃。

務、供應當計劃。

煤炭生產與煤礦建設的安全投入和職業病危害防治

費用提取、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九條煤礦企業必須編制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

第十二條煤礦必須編制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組織

并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礦長負

實施。

責組織實施。

煤礦企業每年必須至少組織1次礦井救災演習。

第十三條入井(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等個體防護

第十條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

用品,穿帶有反光標識的工作服。入井(場)前嚴禁飲酒。

燈,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

煤礦必須建立入井檢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喝酒。必須掌握井下人員數量、位置等實時信息。

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入井檢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標識卡和礦燈,嚴禁

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

第十二條井工煤礦必須及時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下列第十四條井工煤礦必須按規定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

圖紙:下列圖紙:

(一)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一)礦井地質圖和水文地質圖。

(二)井上、下對照圖。

(二)井上、下對照圖。

(三)巷道布置圖。

(三)巷道布置圖。

(四)采掘工程平面圖。

(四)采掘工程平面圖。(五)通風系統圖。

(五)通風系統圖。(六)井下運輸系統圖。

(六)井下運輸系統圖。(七)安全監控布置圖和斷電控制圖、人員位置監測

系統圖。

(七)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

(八)壓風、排水、防塵、防火注漿、抽采瓦斯等管

(八)排水、防塵、防火注漿、壓風、充填、抽放瓦斯等

路系統圖。

管路系統圖。

(九)井下通信系統圖。

(九)井下通信系統圖。(十)井上、下配電系統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

(十)井上、下配電系統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十一)井下避災路線圖。

(十一)井下避災路線圖。

第十三條露天煤礦必須及時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下列

圖紙:

第十五條露天煤礦必須按規定填繪反映實際情況

(―)地形地質圖。

的下列圖紙:

(二)工程地質平面圖、斷面圖,綜合水文地質平面圖。(一)地形地質圖。

(三)采剝工程平面圖、斷面圖。(二)工程地質平面圖、斷面圖。

(三)綜合水文地質圖。

(四)排土工程平面圖。

(四)采剝、排土工程平面圖和運輸系統圖。

(五)運輸系統圖。

(五)供配電系統圖。

(六)輸配電系統圖。

(六)通信系統圖。

(七)通信系統圖。(七)防排水系統圖。

(八)防排水系統及排水設備布置圖。(八)邊坡監測系統平面圖。

(九)井工采空區與露天礦平面對照圖。

(九)邊坡監測系統平面圖、斷面圖。

(十)井工老空與露天礦平面對照圖。

第十六條井工煤礦必須制定停工停產期間的安全

技術措施,保證礦井供電、通風、排水和安全監控系統正

常運行,落實24h值班制度。復工復產前必須進行全面安

全檢查。

第十七條煤礦企業必須建立應當急救援組織,健全

規章制度,編制應當急預案,儲備應當急救援物資、裝備

并定期檢查補充。

煤礦必須建立礦井安全避險系統,對井下人員進行安

全避險和應當急救援培訓,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當急演

練。

第十八條煤礦企業應當有創傷急救系統為其服務。

第十一條煤礦企業應當有創傷急救系統為其服務。創傷

創傷急救系統應當配備救護車輛、急救器材、急救裝備和

急救系統應當配備救護車輛、急救器材、急救裝備和藥品等。

藥品等。

第十四條煤礦發生事故后,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技術第十九條煤礦發生事故后,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

負責人必須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搶救,礦長負責搶救指揮,并按技術負責人必須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搶救,礦長負責搶救指

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揮,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

第二十條國家實行資質管理的,煤礦企業應當委托

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機構為其提供鑒定、檢測、檢驗等服

務,鑒定、檢測、檢驗機構對其作出的結果負責。

第二十一條煤礦閉坑前,煤礦企業必須編制閉坑報

告,并報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批準。

礦井閉坑報告必須有完善的各種地質資料,在相應當

圖件上標注采空區、煤柱、井筒、巷道、火區、地面沉陷

區等,情況不清的應當予以說明。

第二編地質保障

第二十二條煤礦企業應當設立地質測量(簡稱地測)

部門,配備所需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儀器設備;應當及

時編繪反映煤礦實際的地質資料和圖件,建立健全煤礦地

測工作規章制度。

第二十三條當煤礦地質資料不能滿足設計需要時,不

得進行煤礦設計。礦井建設期間,因礦井地質、水文地質

等條件與原地質資料出入較大時,必須針對所存在的地質

問題開展補充地質勘探工作。

第二十四條當露天煤礦地質資料不能滿足建設及生

產需要時,必須針對所存在的地質問題開展補充地質勘探

工作。

第二十五條井筒設計前,必須按下列要求施工井筒

檢查孔:

(一)立井井筒檢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過25m,且不

得布置在井筒范圍內,孔深應當不小于井筒設計深度以下

30mo地質條件復雜時,應當增加檢查孔數量。

(二)斜井井筒檢查孔距井筒縱向中心線不大于25m,

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圍內,孔深應當不小于該孔所處斜井

底板以下30m。檢查孔的數量和布置應當滿足設計和施工

要求。

(三)井筒檢查孔必須全孔取芯,全孔數字測井;必須

分含水層(組)進行抽水試驗,分煤層采測煤層瓦斯、煤層

自燃、煤塵爆炸性煤樣;采測鉆孔水文地質及工程地質參

數,查明地質構造和巖(土)層特征;詳細編錄鉆孔完整地

質剖面。

第二十六條新建礦井開工前必須復查井筒檢查孔資

料;調查、核實鉆孔位置及封孔質量,采空區情況,鄰近

礦井生產情況和地質資料等,將相關資料標繪在采掘工程

平面圖上;編制主要井巷揭煤、過地質構造及含水層技術

方案;編制主要井巷工程的預想地質圖及其說明書。

第二十七條井筒施工期間應當驗證井筒檢查孔取得

的各種地質資料。當發現影響施工的異常地質因素時,應

當及時采取探測和預防措施。

第二十八條煤礦建設、生產階段,必須對揭露的煤

層、斷層、褶皺、巖漿巖體、陷落柱、含水巖層、礦井涌

水量及主要出水點等進行觀測及描述,綜合分析,實施地

質預測、預報。

第二十九條井巷揭煤前,應當探明煤層厚度、地質

構造、瓦斯地質、水文地質及頂底板等地質條件,編制揭

煤地質說明書。

第三十條基建礦井、露天煤礦移交生產前,必須編

制建井(礦)地質報告,并由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組織審

定。

第三十一條掘進和回采前,應當編制地質說明書,

掌握地質構造、巖漿巖體、陷落柱、煤層及其頂底板巖性、

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簡稱突出)危險區、

受水威脅區、技術邊界、采空區、地質鉆孔等情況。

第三十二條煤礦必須結合實際情況開展隱蔽致災地

質因素普查或者探測工作,并提出報告,由礦總工程師組

織審定。

井工煤礦開采形成的老空區威脅露天煤礦安全時,煤

礦應當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三條生產礦井每5年應當修編礦井地質報

告。地質條件變化影響地質類型劃分時,應當在1年內重

新進行地質類型劃分。

第三編井工煤礦

第一章礦井建設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三十四條煤礦建設單位及參與建設的勘察、設計、

施工、監理等單位必須具有與工程項目規模相適應當的能

力。國家實行資質管理的,應當具備相應當的資質,不得

超資質承攬項目。

第三十五條有突出危險煤層的新建礦井必須先抽

后建。礦井建設開工前,應當對首采區突出煤層進行地面

鉆井預抽瓦斯,且預抽率應當達到30%以上。

第三十六條建設單位必須落實安全生產管理主體責

任,履行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職責。

第三十七條煤礦建設、施工單位必須設置項目管理

機構,配備滿足工程需要的安全人員、技術人員和特種作

業人員。

第十五條單項工程、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第三十八條單項工程、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

織設計和作業規程,并組織每個工作人員學習。施工組織設計和作業規程,并組織相關人員學習。

第三十九條礦井建設期間必須按規定填繪反映實際

情況的井巷工程進度交換圖、井巷工程地質實測素描圖及

通風、供電、運輸、通信、監測、管路等系統圖。

第三十四條開鑿或者延深立井時,井筒內必須設有在提第四十條礦井建設期間的安全出口應當遵守下列

升設備發生故障時專供人員出井的安全設施。規定:

(一)開鑿或者延深立井時,井筒內必須設有在提升

設備發生故障時專供人員出井的安全設施和出口;井筒到

底后,應當先短路貫通,形成至少2個通達地面的安全出

口。

(二)相鄰的兩條斜井或者平碉施工時,應當及時按

設計要求貫通聯絡巷。

第二節井巷掘進與支護

第四十一條開鑿平碉、斜井和立井時,井口與堅硬

第十六條開鑿平胴、斜井和立井時,自井口到堅硬巖層

巖層之間的井巷必須用混凝土砌(澆)筑,并向堅硬巖層

之間的井巷必須砌殖,并向堅硬巖層內至少延深5口。

內至少延深5m。

在山坡下開鑿斜井和平碉時,井口頂、側必須構筑擋墻和

在山坡下開鑿斜井和平胴時,井口頂、側必須構筑擋

防洪水溝。

墻和防洪水溝。

第四十二條立井鎖口施工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采用凍結法施工井筒時,應當在井筒具備試挖

條件后施工。

(二)風洞口、安全出口與井筒連接處應當整體澆筑,

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三)拆除臨時鎖口進行永久鎖口施工前,在永久鎖

口下方應當設置保護盤,并滿足通風、防墜和承載要求。

第二十六條采用普通鑿井法施工時,立井的永久或者臨第四十三條立井永久或者臨時支護到井筒工作面

時支護到井筒工作面的距離及防止片幫的措施必須根據巖性、的距離及防止片幫的措施必須根據巖性、水文地質條件和

水文地質條件和施工工藝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施工工藝在作業規程中明確。

第二十七條立井井筒穿過表土層、砂層、松軟巖層或者第四十四條立井井筒穿過沖積層、松軟巖層或者煤

煤層時,必須有專門措施。采用井圈或者其他臨時支護時,臨層時,必須制定專項措施。采用井圈或者其他臨時支護時,

時支護必須安全可靠、緊靠工作面,并及時進行永久支護。在臨時支護必須安全可靠、緊靠工作面,并及時進行永久支

建立永久支護前,每班應當派專人觀測地面沉降和臨時支護后護。建立永久支護前,每班應當派專人觀測地面沉降和井

面的井幫變化情況;發現危險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撤幫變化情況;發現危險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

出人員,進行處理。人員,進行處理。

第三十條采用凍結法開鑿立井井筒應當遵守下列規第四十五條采用凍結法開鑿立井井筒應當遵守下

定:列規定:

(一)凍結深度應當穿過風化帶延深至穩定的基巖10m以(一)凍結深度應當穿過風化帶延深至穩定的基巖10m

上。基巖段涌水較大時,應當加深凍結深度。以上。基巖段涌水較大時,應當加深凍結深度。

(二)鉆進凍結孔時,必須測定鉆孔的方向和偏斜度,測(二)第一個凍結孔應當全孔取芯,以驗證井筒檢查

斜的最大間隔不得超過30m,并繪制凍結孔實際偏斜平面位置孔資料的可靠性。

圖,偏斜度超過規定時一,必須及時糾正。因鉆孔偏斜影響凍結(三)鉆進凍結孔時,必須測定鉆孔的方向和偏斜度,

效果時,必須補孔。測斜的最大間隔不得超過30m,并繪制凍結孔實際偏斜平

(三)地質檢查鉆孔不得打在凍結的井筒內。水文觀測鉆面位置圖。偏斜度超過規定時,必須及時糾正。因鉆孔偏

孔偏斜不得超出井筒,深度不得超過凍結段下部隔水層。斜影響凍結效果時,必須補孔。

(四)凍結管應當采用無縫鋼管焊接或者螺紋連接,凍結(四)水文觀測孔應當打在井筒內,不得偏離井筒的

管下入鉆孔后應當進行試漏,發現異常時,必須及時處理。凈斷面,其深度不得超過凍結段深度。

(五)開始凍結后,必須經常觀察水文觀測孔的水位變化。(五)凍結管應當采用無縫鋼管,并采用焊接或者螺

只有在水文孔冒水7天、水量正常,確認凍結壁已交圈后,方紋連接。凍結管下入鉆孔后應當進行試壓,發現異常時,

可進行試挖。凍結和開鑿過程中,要經常檢查鹽水溫度和流量、必須及時處理。

井幫溫度和位移,以及井幫和工作面滲漏鹽水等情況。檢查應(六)開始凍結后,必須經常觀察水文觀測孔的水位

當有詳細記錄,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變化。只有在水文觀測孔冒水7天且水量正常,或者提前

(六)開鑿表土層凍結段時,可以采用爆破作業,但必須冒水的水文觀測孔水壓曲線出現明顯拐點且穩定上升7

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天,確定凍結壁已交圈后,才可進行試挖。在凍結和開鑿

(七)掘進施工過程中,必須有防止凍結壁變形、片幫、過程中,要定期檢查鹽水溫度和流量、井幫溫度和位移,

掉石、斷管等安全措施。以及井幫和工作面鹽水滲漏等情況。檢查應當有詳細記

(八)生根壁座應當設在含水較少的穩定堅硬的基巖中。錄,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九)只有在永久井壁施工全部完成后,方可停止凍結。(七)開鑿凍結段采用爆破作業時,必須使用抗凍炸

(十)梁窩的設計和施工必須有防止漏水的措施。藥,并制定專項措施,爆破技術參數應當在作業規程中明

(十一)不論凍結管能否提拔回收,對全孔必須及時用水確。

泥砂漿或者混凝土全部充滿填實。(八)在掘進施工過程中,必須有防止凍結壁變形和

片幫、斷管等的安全措施。

(九)生根壁座應當設在含水較少的穩定堅硬巖層中。

(十)凍結深度小于300m時,在永久井壁施工全部完

成后方可停止凍結;凍結深度大于300m時,停止凍結的

時間由建設、凍結、掘砌和監理單位根據凍結溫度場觀測

資料共同研究確定。

(十一)凍結井筒的井壁結構應當采用雙層或者復合

井壁,井筒凍結段施工結束后應當及時進行壁間充填注

漿。注漿時壁間夾層混凝土溫度應當不低于4℃,且凍結

壁仍處于封閉狀態,并能承受外部水靜壓力。

(十二)在沖積層段井壁不應當預留或者后鑿梁窩。

(十三)當凍結孔穿過布有井下巷道和碉室的巖層時,

應當采用緩凝漿液充填凍結孔壁與凍結管之間的環形空

間。

(十四)凍結施工結束后,必須及時用水泥砂漿或者

混凝土將凍結孔全孔充滿填實。

第四十六條采用豎孔凍結法開鑿斜井井筒應當遵

守下列規定:

(-)沿斜長方向凍結終端位置應當保證斜井井筒頂

板位于相對穩定的隔水地層5m以上,每段豎孔凍結深度應

當穿過斜井凍結段井筒底板5nl以上。

(二)沿斜井井筒方向掘進的工作面,距離每段凍結

終端不得小于5m。

(三)凍結段初次支護及永久支護距掘進工作面的最

大距離、掘進到永久支護完成的間隔時間必須在施工組織

設計中明確,并制定處理凍結管和解凍后防治水的專項措

施。永久支護完成后,方可停止該段井筒凍結。

第三十條凍結站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應當有通風第四十七條凍結站必須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裝

裝置。應當經常測定站內空氣中氨氣,氨的濃度不得超過設通風裝置。定期測定站內空氣中的氨氣濃度,氨氣濃度

0.004%o站內嚴禁煙火,并必須備有急救和消防器材。不得大于0.004%。站內嚴禁煙火,并必須備有急救和消

氨瓶和氨罐必須經過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在運輸、使防器材。

用和存放期間,應當有安全措施。。制冷劑容器必須經過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制冷劑

在運輸、使用、充注、回收期間,應當有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十條冬季或者用凍結法開鑿立井時,必須有防凍、第四十八條冬季或者采用凍結法開鑿井筒時,必須

清除冰凌的措施有防凍、清除冰凌的措施。

第四十九條采用裝配式金屬模板砌筑內壁時,應當

嚴格控制混凝土配合比和入模溫度。混凝土配合比除應當

滿足強度、坍落度、初凝時間、終凝時間等設計要求外,

還應當采取措施減少水化熱。脫模時混凝土強度不應當小

于0.7MPa,且套壁施工速度每24h不得超過12m。

第二十九條采用鉆井法開鑿立井井筒必須遵守下列規第五十條采用鉆井法開鑿立井井筒必須遵守下列

定:規定:

(一)鉆井的設計與施工最終位置必須通過風化帶,并向(-)鉆井設計與施工的最終位置必須穿過沖積層,

不透水的穩定基巖至少延深5m。并進入不透水的穩定基巖中5m以上。

(二)鉆井期間,采用封口平臺時,必須將井口封蓋嚴密;(二)鉆井臨時鎖口深度應當大于4m,且應當進入穩

采用井口梁時,必須有可靠的防墜措施。定地層中不小于3m,遇特殊情況應當采取專門措施。

(三)鉆井過程中,護壁泥漿的各項參數必須定時測定,(三)鉆井期間,必須封蓋井口,并采取可靠的防墜

發現問題立即調整。井筒內的泥漿面,必須保持高于地下靜止措施;鉆井泥漿漿面必須高于地下靜止水位0.5m,且不

水位。得低于臨時鎖口下端1m;井口必須安裝泥漿漿面高度報

(四)鉆井時必須測定井筒的偏斜度。偏斜超過規定時,警裝置。

必須及時糾正。井筒偏斜度及測點的間距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四)泥漿溝槽、泥漿沉淀池、臨時蓄漿池均應當設

中明確規定。鉆井完畢后,必須繪制井筒的縱橫剖面圖,井筒置防護設施。泥漿的排放和固化應當滿足環保要求。

中心線和截面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五)鉆井時必須及時測定井筒的偏斜度。偏斜度超

(五)預制井壁的質量,必須逐節檢查鑒定。井壁連接部過規定時,必須及時糾正。井筒偏斜度及測點的間距必須

位必須有可靠的防蝕、防水措施,合格后方可下沉井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鉆井完畢后,必須繪制井筒的縱

(六)井壁下沉完成后,必須檢查井壁偏斜度,只有符合橫剖面圖,井筒中心線和截面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要求后方可進行壁后充填,壁后充填必須密實。充填材料必須(六)井壁下沉時井壁上沿應當高出泥漿漿面1.5m以

經過試驗,滿足強度和凝固時間的要求,并保證能夠置換出泥±o井壁對接找正時,內吊盤工作人員不得超過4人。

漿。開鑿沉井井壁的底部或者開掘馬頭門之前,必須檢查破壁(七)下沉井壁、壁后充填及充填質量檢查、開鑿沉

處及其上方15?30m范圍內壁后的充填質量,發現不合格時,井井壁的底部和開掘馬頭門時,必須制定專項措施。

必須采取可靠的補救措施。

(七)開鑿沉井井壁的底部和開掘馬頭門采用爆破作業時,

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條立井井筒穿過含水巖層或者破碎帶,采用地

面或者工作面預注漿法進行堵水或者加固時一,應當遵守下列規

定:

第五十一條立井井筒穿過預測涌水量大于lOd/h

(一)注漿施工前,必須編制注漿工程設計。

的含水巖層或者破碎帶時,應當采用地面或者工作面預注

(二)注漿段長度必須大于注漿的含水巖層的厚度,并深

漿法進行堵水或者加固。注漿前,必須編制注漿工程設計

入不透水巖層或者硬巖層5?10m。井底的設計位置在注漿的含

和施工組織設計。

水巖層內時,注漿深度必須大于井深10m。

(三)地面預注漿的鉆孔,每鉆進40m必須測斜1次,鉆

孔偏斜率不得超過0.5%。

(四)注漿前,必須進行注漿泵和輸送管路系統的耐壓試

驗。試驗壓力必須達到最大注漿壓力的1.5倍,試驗時間不得

小于15min,無異常情況后,方可使用。

(五)注漿過程中,注漿壓力突然上升時,必須停止注漿

泵運轉,卸壓后方可處理。

(六)每次注漿后,應當至少停歇30min,方可提拔止漿塞,

以防高壓漿頂出鉆桿。

(七)冬季注漿施工時,注漿站和地面輸漿管路,必須采

取防凍措施。

(八)井筒工作面預注漿前,在注漿的含水巖層上方,必

須按設計要求設置止漿巖帽或者混凝土止漿墊。含水巖層厚度

大,需采用分段注漿和掘砌時,對每一注漿段,必須按設計要

求設置止漿巖帽或者混凝土止漿墊。巖帽和混凝土止漿墊的結

構形式和厚度應當根據最大注漿壓力、巖石性質和工作條件確

定。混凝土止漿墊由井壁支承時,應當對井壁強度進行驗算。

(九)孔口管必須按設計孔位埋設牢固,并安設高壓閥門。

注漿前,必須對止漿墊和孔口管進行耐壓試驗,試驗壓力必須

大于注漿壓力IMPao

(十)鉆注漿孔時,鉆機必須安設牢固。取芯鉆進時,應

當使用能夠防止頂出鉆具的鉆頭;無芯鉆進時,可使用三翼鉆

頭,以防承壓水頂出鉆具。

(十一)井內應當設吊泵,及時排除井底積水。當鉆進注

漿孔時,如井筒涌水量接近吊泵額定排水能力,必須停止鉆進,

提取鉆具,關閉高壓閥門,及時注漿。

(十二)注漿站設在地面時,井上、下必須有可靠的通信

聯系。

(十三)制漿和注漿的工作人員,應當佩戴防護眼鏡和口

罩,水泥攪拌房內應當采取防塵措施。

(十四)注漿結束后,必須檢查注漿效果,合格后,方可

開鑿井筒。

第三十二條立井井筒漏水量每小時超過6m,或者漏水中第五十二條采用注漿法防治井壁漏水時,應當制定

含砂,采用井壁注漿堵水時,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遵守下專項措施并遵守下列規定:

列規定:(一)最大注漿壓力必須小于井壁承載強度。

(-)井壁必須有承受最大注漿壓力的強度。(二)位于流砂層的井筒段,注漿孔深度必須小于井

(二)井筒在流砂層部位時,注漿孔深度必須小于井壁厚壁厚度200mm。井筒采用雙層井壁支護時,注漿孔應當穿

度200mm。井筒采用雙層井壁支護時,注漿孔應當穿過內壁進過內壁進入外壁100mm。當井壁破裂必須采用破壁注漿時,

入外壁lOOmmo當井壁破裂必須采用破壁注漿時,必須制定專必須制定專項措施。

門措施。(三)注漿管必須固結在井壁中,并裝有閥門。鉆孔

(三)注漿管必須固結在井壁中,并裝有閥門。鉆孔可能可能發生涌砂時,應當采取套管法或者其他安全措施。采

發生涌砂時,應當采取套管法或者其他安全措施。采用套管法用套管法注漿時,必須對套管與孔壁的固結強度進行耐壓

注漿時,必須對套管的固結強度進行耐壓試驗,只有達到注漿試驗,只有達到注漿終壓后才可使用。

終壓力后,方可使用。

(四)在罐籠頂上進行鉆孔注漿作業時,必須安設工作盤

和注漿管路安全閥,作業人員必須佩帶保險帶,并在井口設專

職值班人員。

(五)井上、下都必須有可靠的通信設施,升降注漿作業

吊盤或者工作盤時,必須得到值班人員的允許。

(六)井筒內進行鉆孔注漿作業時,井底不得有人。注漿

中必須觀察井壁,發現問題必須停止作業,及時處理。

(七)鉆孔時應當經常檢查孔內涌水量和含砂量。涌水量

較大或者涌水中含砂時,必須停止鉆進,及時注漿;鉆孔中無

水時,必須及時嚴密封孔。

(A)注漿管露出井壁的管端與提升容器之間的間隙,必

須符合本規程第三百八十七條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開鑿或者延深立井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第五十三條開鑿或者延深立井、安裝井筒裝備的施

有吊盤、保護盤以及鑿巖、抓巖、出砰等設備的設置、運行、工組織設計中,必須有天輪平臺、翻砰平臺、封口盤、保

維修的安全措施。護盤、吊盤以及鑿巖、抓巖、出肝等設備的設置、運行、

維修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八條延深立井井筒時,必須用堅固的保險盤或者第五十四條延深立井井筒時,必須用堅固的保險盤

留保護巖柱與上部生產水平隔開。只有在井筒裝備完畢、井筒或者留設保護巖柱與上部生產水平隔開。只有在井筒裝備

與井底車場連接處的開鑿和支護完成,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安裝完畢、井筒與井底車場連接處的開鑿和支護完成、制

拆除保險盤或者掘鑿保護巖柱。定安全措施后,才可拆除保險盤或者掘鑿保護巖柱。

第五十五條向井下輸送混凝土時,必須制定安全技

術措施。混凝土強度等級大于C40或者輸送深度大于400m

時,嚴禁采用溜灰管輸送。

第五十六條斜井(巷)施工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明槽開挖必須制定防治水和邊坡防護專項措施。

第四十七條由下向上掘進25°以上的傾斜巷道時,必須

(二)由明槽進入暗胴或者由表土進入基巖采用鉆爆

將溜煤(肝)道與人行道分開,防止煤(砰)滑落傷人。人行

法施工時,必須制定專項措施。

道應當設扶手、梯子和信號裝置。斜巷與上部巷道貫通時,必

(三)施工15°以上斜井(巷)時,應當制定防止設

須有安全措施。

備、軌道、管路等下滑的專項措施。

(四)由下向上施工25°以上的斜巷時,必須將溜肝

(煤)道與人行道分開。人行道應當設扶手、梯子和信號

裝置。斜巷與上部巷道貫通時,必須有專項措施。

第三十九條采用反向鑿井法掘鑿暗立井或者豎煤倉應

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用木垛盤支護時,必須及時支護。爆破前最末一道

第五十七條采用反井鉆機掘鑿暗立井、煤倉及溜煤

木垛盤與工作面的距離不得超過1.6m。木垛盤的基墩必須牢固

眼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可靠。行人、運料眼與溜砰眼之間,必須用木板隔開。在人行

(一)擴孔作業時,嚴禁人員在下方停留、通行、觀

眼內必須有木梯和護頭板,護頭板的間距最大不得超過3m,護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