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永年縣保障性住房統籌建設并軌運行實施細則為充分發揮保障性住房的作用,提高資金使用和資源配置效率,,制定了永年縣保障性住房統籌建設并軌運行實施,下面是細則的詳細內容。永年縣保障性住房統籌建設并軌運行實施細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四部門《關于推進保障性住房統籌建設并軌運行的實施》,充分發揮保障性住房的作用,提高資金使用和資源配置效率,進一步完善我縣住房保障體系,加強和規范保障性住房管理,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邯鄲市保障性住房統籌建設并軌運行實施細則》(〔2013〕179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分配、使用及監督管理,適用本細則。本細則所稱的保障性住房,是指將現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合并,由政府投資建設,或者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企事業單位等各類主體投資建設面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群體出租、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第三條保障性住房按照“計劃分別上報、項目統一建設、房屋統一配租、租金梯度補貼、運營統一管理”的原則實行統籌建設、并軌運行。第四條縣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并軌運行的建設、管理和監督指導以及保障性住房申請的受理、審核等工作。縣發改、財政、國土資源、城鄉規劃、民政、工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物價、公安、稅務、監察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保障性住房并軌運行相關工作。第二章規劃建設和房源籌集第五條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是城鎮住房保障規劃、年度建設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要以我縣住房保障規劃覆蓋面目標和住房困難群體實際需求為依據,科學合理制定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設計劃和戶型結構比例。第六條保障性住房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良性循環、可持續發展”的建設模式,建立住房保障部門、住房保障實施機構、保障性住房投融資平臺有機銜接、管理規范的運營體系,由保障性住房投融資平臺具體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運營和后期管理工作,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也可以通過直接投資、參股、委托代建、政府與企業合作等方式,引進民營資本、各類企業積極參與建設。第七條保障性住房可以通過新建、改建、購買、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符合相關標準的職工公寓和鄉鎮教師、醫務工作者等基層工作人員周轉用房等房源應納入保障性住房管理。保障性住房的籌集要與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相銜接。第八條保障性住房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可以通過出讓、劃撥等方式取得建設用地。對縣保障性住房投資公司代政府利用劃撥土地建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可以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的方式,將建設用地變更為出讓性質,打通保障房項目貸款通道,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按照國家扣除相關規費后,將土地出讓純收益轉入財政保障房資金專戶,專項用于保障房建設。新建保障房用地以出讓方式為主,按照出讓方式取得建設用地,再將出讓價格高于劃撥價格的部分作為政府投資轉入財政專戶,專項用于保障房建設。對公開出讓用地的商品住房項目,按不低于項目住宅總建筑面積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明確為舊城和城中村改造項目的,保障性住房配建基數應扣除回遷安置住宅建筑面積,建成后產權無償移交住房保障部門。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小區按小區地上總建筑面積10%的比例配建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第九條在保證小區正常運轉前提下,政府投資、主導建設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可以按照市場價格出售不超過該小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總面積30%的用房,企事業單位自建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其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不得出售。第十條保障性住房建設應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要求,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和生活需求,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將項目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生活方便、公共基礎配套設施相對完善的區域。小區內公共基礎配套設施及配建的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應按照《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小區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定(試行)》執行,并與小區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第十一條新建保障性住房應當根據我縣保障人口規模和家庭結構等實際情況設計多種戶型結構,并提供不同的套型居住空間供各類保障群體使用。保障性住房單套建筑面積以60平方米以下為主,嚴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內,其中政府產權保障性住房60至90平方米的套型住房要控制在單個項目總套數的20%以內,以滿足不同保障家庭的生活居住需要。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土地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以集體宿舍形式建設的保障性住房,應執行國家宿舍建筑設計規范。第十二條保障性住房項目按照國家現行政策分類上報申請各類補助資金,并嚴格依照有關規定和項目內容組織建設。第十三條政府產權保障性住房應當按照《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室內裝修技術導則》提供簡約、環保的基本裝修,具備基本入住條件。第十四條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資金、城市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城鎮公用事業附加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保障性住房稅收優惠政策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財稅〔2008〕24號)和《關于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2010〕88號)執行。第三章申請和受理第十五條保障性住房并軌后,主要面向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供應,同時將符合條件的鄉鎮教師、醫務工作者、引進人才等群體納入保障性住房供應范圍。第十六條申請保障性住房應當以家庭或單身人士為單位,由戶主或者委托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員作為申請人。(一)城鎮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家庭成員具有本地城鎮戶口,且在當地實際居住;2.無住房或者現有住房建筑面積在人均20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3.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或1.5倍(含)以下;4.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5.其他條件參照《永年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永年縣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的通知》(〔2012〕11號)和《永年縣人民政府關于重新調整限價商品住房申請準入條件的通知》(〔2013〕105號)執行。(二)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年滿18周歲;2.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滿一年;3.在當地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新就業職工父母住房困難且未以家庭申請任何住房保障。鄉鎮教師、醫務工作者、引進人才等群體申請保障性住房應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第十七條保障性住房保障對象的收入標準,由縣政府確定,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價指數、城鎮居民住房保障覆蓋率“十二五”期末基本達到20%的要求,以及保障能力等因素的變化定期調整,并向社會公布。第十八條城鎮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政府產權保障性住房具體程序如下:(一)初審。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應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提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后在所在鄉鎮、居委會或工作單位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并報送縣住房保障部門。(二)復審。縣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并將符合條件申請人的申報材料轉縣民政部門。縣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復審意見,并反饋縣住房保障部門。(三)公示。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縣住房保障部門對申請人有關資料匯總后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縣住房保障部門申訴。縣住房保障部門對當事人的申訴應及時受理,并核實情況,答復意見。(四)登記。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縣住房保障部門為保障性住房保障對象進行登記,納入輪候分配序列。第十九條城區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政府產權保障性住房,原則上由用人單位統一為本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申請,具體程序如下:(一)初審。申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用人單位對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材料進行初審,經初審符合條件的,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予以登記,并對申請人員基本情況以及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予以擔保。將初審意見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一并報送縣住房保障部門。(二)復審。縣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有關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審意見。(三)公示。縣住房保障部門對符合條件申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符合條件的,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縣住房保障部門申訴。縣住房保障部門對當事人的申訴應及時受理,并核實情況,答復意見。(四)登記。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縣住房保障部門為保障性住房保障對象進行登記,納入住房保障范圍。第二十條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申請用人單位自建的保障性住房,由申請人向用人單位直接申請。單位受理申請后,應當對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供應對象的認定標準應與當地保障性住房準入標準一致。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日;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由單位予以登記、公布,并將審核結果和住房分配結果,逐級報縣住房保障部門、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第二十一條建立住房保障協查機制。民政部門根據住房保障部門提供的名單,負責對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住建部門負責對住房及購置住房信息進行認定;公安部門負責對家庭成員、居住情況以及購置車輛信息進行認定;稅務部門負責對納稅信息進行認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社會保險信息進行認定;工商部門負責對投資設立企業的注冊信息進行認定;相關金融機構負責對存款、證券、個人保險等信息進行認定;住房公積金監管機構負責對公積金繳納情況進行認定。第四章分配管理第二十二條政府產權保障性住房,由住房保障部門按照低收入家庭與其他申請對象的數量提供保障性住房,實行分類輪候配租,輪候信息應當向社會公開。保障性住房的分類輪候辦法和輪候期限,由住房保障部門確定,并向社會公布。第二十三條保障性住房配租戶型及面積應與配租對象的人口數量和家庭結構等相適應。第二十四條企事業單位自建的保障性住房,由產權單位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分配,保障對象及分配情況報縣住房保障部門備案。有剩余房源的,由住房保障部門調劑安置本地其他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并由產權單位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第二十五條符合保障性住房承租條件的申請對象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視同放棄本次配租資格,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一)未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分配的;(二)雖參加分配但不接受配租房源的;(三)已選房但拒絕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四)簽訂租賃合同后放棄租賃住房的;(五)不按規定時間辦理入住手續的;(六)其他放棄入圍資格的情況。第五章租賃管理第二十六條配租對象選擇保障性住房后,保障性住房所有權人應與配租對象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期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可以續租并簽訂租賃合同。第二十七條政府產權的保障性住房采取先交租金、后領補貼的方式,實行梯度保障。對實物配租的保障性住房統一按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取房租,政府對符合條件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分檔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在保障面積內按保障性住房租金的100%發放租金補貼;低收入家庭在保障面積內按保障性住房租金的80%發放租金補貼。城市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認定按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八條政府產權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標準由縣物價部門會同住房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參照同地段、同品質類似房屋的市場租金確定,保障性住房租金標準應當低于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但不得低于市場租金的70%。第二十九條具有本地城鎮戶籍且未承租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保障對象,自行通過市場途徑租賃住房的,符合低收入家庭保障條件的也可以申請住房租賃補貼,補貼標準按廉租住房相關規定執行。第三十條單位自建的面向本單位符合保障條件職工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標準參照同地段、同品質類似房屋的保障性住房租金,由房屋產權單位自行確定,住房保障部門應予備案但財政不予租金補貼。第六章出售管理第三十一條政府產權的保障性住房以租為主,在房源供應量充足的情況下,經住房保障部門批準,具有本縣城鎮戶籍、租住政府產權保障房滿兩年的家庭,可以根據縣政府合理確定的保障性住房價格,按照自愿的原則,購買其租賃的政府產權保障房。第三十二條政府產權的保障性住房出售比例不得超過房源總量的三分之一(包括增量和存量)。納入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職工公寓、人才公寓及鄉鎮教師、醫務工作者等基層工作人員周轉用房以及單位自行建設面向本單位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等房源不得出售。第三十三條保障性住房銷售價格由縣物價部門會同住房保障部門,參照同地段、同品質類似房屋的市場價格確定,經縣政府批準后執行。第三十四條出售保障性住房應當簽訂書面買賣合同,載明銷售價格、購買方式、轉讓(交易)限制條件以及雙方權利和義務等內容。第三十五條符合條件的承租家庭可以一次性購買也可以分期付款購買其承租的政府產權保障房。購買時仍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難條件的,一次性(含按揭)付清全款可給予20%優惠(但不得低于房屋建設時的綜合成本價),付清全部房款后可取得所承租住房的產權,下月起不再交納租金。以優惠價格購買所承租保障房的,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后方可在房屋交易市場交易。分期付款的,最多可分三期支付購房款,但首付款不低于總房款的60%,且不享受一次性付款優惠。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付清剩余房款的,可按首次付款時的銷售價格付清剩余房款取得產權,但需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向售房單位支付剩余房款的利息。承租人居住期間按其付款占總房款的比例免收相應部分租金,同時減發其付款占總房款比例折算面積的租賃補貼。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付清房款的,按付清房款時同地段、同類別普通商品房市場價格購買。第三十六條保障性住房出售產權后,該套住房及承租人均退出城鎮住房保障序列。出售的保障性住房統一納入河北數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管理,所得收益應專項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及償還貸款本息等。第三十七條承租人在取得產權前,因其經濟和住房條件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應退還其預付房款,由當地住房保障部門按相關規定收回住房或由承租人按照市場租金繳納房租。第三十八條保障性住房并軌前已出售、預售或已交納部分房款的各類保障性住房房源仍按原有規定執行。第三十九條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和配套建設的商業、綜合服務設施出租、出售收入,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償還政府擁有產權的保障性住房建設、維護、管理及償還貸款本息等支出。第七章動態管理第四十條保障家庭實行動態管理,承租保障性住房實行年度復核。承租戶因經濟狀況、人員結構、婚姻狀況等因素發生變化或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應梯度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主動申報,由縣住房保障部門根據其條件變化情況,作出調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青浦高三語文一模作文
- 玻璃纖維增強塑料的注射成型技術考核試卷
- 紙漿改性技術對紙張性能的影響分析考核試卷
- 磷肥產業環保責任與綠色生產考核試卷
- 小學三年級上冊口算練習500題
- 液體外滲的預防與處理 2
- 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Excel統計實踐》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四川省巴中學市平昌縣市級名校2025屆初三下-開學考試物理試題試卷含解析
-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制圖》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吉林農業大學《馬克思主義發展史》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2025年信陽職業技術學院單招職業適應性測試題庫帶答案
- 畢業設計(論文)-辣椒采摘裝置結構設計
- 煤礦反“三違”課件
- (高清版)DB35∕T 2230-2024 山嶺公路隧道綠色施工信息化監測技術規程
- 新疆地區歷年中考語文文言文閱讀試題42篇(含答案與翻譯)(截至2024年)
- 圖解-“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醫學課件
- 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培訓課件
- 個人信用報告生成器:自動生成信用報告
- 基于ENSP的校園網設計與配置
- 《乳腺MRI診斷》課件
- 2024屆高考安徽省江南十校高三聯考化學試卷(含答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