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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繳變化及實務填報講授:xxx時間:2025年3月CONTENTS目錄4232024年匯繳報表變化1申報前政策梳理及數據整理實務解析與填報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PART012024年匯繳報表變化2024年匯繳報表變化2024年匯繳報表變化本次修訂主要涉及8張表單,其中取消2張表單、修訂6張表單。此外,對《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表單》和其余15張關聯表單中關于表間關系的填報說明進行同步調整。《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進行修訂1、《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主表》(A100000)2、《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3、《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4、《稅額抵免優惠明細表》(A107050)5、《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6、《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A109010)修改填表說明1、《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2、《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3、《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4、《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5、《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6、《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7、《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8、《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9、《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優惠明細表》(A107011)10、《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11、《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A107030)12、《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1)13、《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2)14、《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15、《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后所得明細表》(A108010)一、《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主表》(A100000)一是修改表單名稱。考慮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的名稱與整個申報表的名稱容易混淆,將該表單名稱修改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主表》。二是調整行次設置。結合新收入準則、租賃準則、金融工具和金融資產相關準則,根據最新財務報表樣式優化調整“利潤總額計算”相關行次。同時,增加“稽查查補(退)所得稅額”、“特別納稅調整補(退)所得稅額”行次,便利納稅人在稽查查處以及特別納稅調整后更正申報。三是優化優惠事項填報方式。取消《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和《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將“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和“減免所得稅額”相關優惠事項整合至主表。納稅人可根據《企業所得稅申報事項目錄》在主表相應行次選擇填報。2024年匯繳報表變化一、《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主表》(A100000)行次類別項目金額1利潤總額計算
一、營業收入(填寫A101010/101020/103000)
2減:營業成本(填寫A102010/102020/103000)
3減:稅金及附加
4減:銷售費用(填寫A104000)
5減:管理費用(填寫A104000)
6減:研發費用(填寫A104000)
7減:財務費用(填寫A104000)
8加:其他收益
9加:投資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10加:凈敞口套期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11加: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12加:信用減值損失(損失以‘-’號填列)
13加:資產減值損失(損失以‘-’號填列)
14加:資產處置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15二、營業利潤(虧損以‘-’號填列)
16加:營業外收入(填寫A101010/101020/103000)
17減:營業外支出(填寫A102010/102020/103000)
18三、利潤總額(15+16-17)
A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行次類別項目
金額1利潤總額計算一、營業收入(填寫A101010\101020\103000)-2減:營業成本(填寫A102010\102020\103000)-3減:稅金及附加4減:銷售費用(填寫A104000)-5減:管理費用(填寫A104000)-6減:財務費用(填寫A104000)-7減:資產減值損失8加:公允價值變動收益9加:投資收益10二、營業利潤(1-2-3-4-5-6-7+8+9)-11加:營業外收入(填寫A101010\101020\103000)-12減:營業外支出(填寫A102010\102020\103000)-13三、利潤總額(10+11-12)-新舊2024年匯繳報表變化一、《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主表》(A100000)行次類別項目金額
A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行次類別項目
金額13三、利潤總額(10+11-12)14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減:境外所得(填寫A108010)-15加:納稅調整增加額(填寫A105000)-16減:納稅調整減少額(填寫A105000)-17減: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填寫A107010)-18加:境外應稅所得抵減境內虧損(填寫A108000)-19四、納稅調整后所得(13-14+15-16-17+18)-20減:所得減免(填寫A107020)-21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寫A106000)-22減: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填寫A107030)-23五、應納稅所得額(19-20-21-22)-18三、利潤總額(15+16-17)19應納稅所得額計算
減:境外所得(填寫A108010)
20加:納稅調整增加額(填寫A105000)
21減:納稅調整減少額(填寫A105000)
22減: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22.1+22.2+…)
22.1(填寫優惠事項名稱)
22.2(填寫優惠事項名稱)
23加:境外應稅所得抵減境內虧損(填寫A108000)
24四、納稅調整后所得(18-19+20-21-22+23)
25減:所得減免(填寫A107020)
26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寫A106000)
27減: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填寫A107030)
28五、應納稅所得額(24-25-26-27)
新舊2024年匯繳報表變化24應納稅額計算稅率(25%)25六、應納所得稅額(23×24)-26減:減免所得稅額(填寫A107040)-27減:抵免所得稅額(填寫A107050)-28七、應納稅額(25-26-27)-29加:境外所得應納所得稅額(填寫A108000)-30減: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稅額(填寫A108000)-31八、實際應納所得稅額(28+29-30)-32減:本年累計實際已繳納的所得稅額33九、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31-32)-34其中:總機構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寫A109000)-35財政集中分配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寫A109000)-36總機構主體生產經營部門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寫A109000)-37實際應納稅額計算減:本年民族自治地區地方分享部分:(□免征□減征:減增幅度_%)38十、實際應補(退)所得稅額(33-37)-29應納稅額計算
稅率(25%)
30六、應納所得稅額(28×29)
31減:減免所得稅額(31.1+31.2+…)
31.1(填寫優惠事項名稱)
31.2(填寫優惠事項名稱)
32減:抵免所得稅額(填寫A107050)
33七、應納稅額(30-31-32)
34加:境外所得應納所得稅額(填寫A108000)
35減: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稅額(填寫A108000)
36八、實際應納所得稅額(33+34-35)
37實際應補(退)稅額計算
減:本年累計預繳所得稅額
38九、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36-37)
39其中:總機構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寫A109000)
40財政集中分配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寫A109000)
41總機構主體生產經營部門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寫A109000)
42減:民族自治地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免征□減征:減征幅度
%)
43減:稽查查補(退)所得稅額
44減:特別納稅調整補(退)所得稅額
45十、本年實際應補(退)所得稅額(38-42-43-44)A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新舊2024年匯繳報表變化二、《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參照主表優惠事項填報方式,對《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進行調整,將表單中涉及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加速折舊或攤銷的優惠項目整合到第28行至第29行填報。納稅人可根據《企業所得稅申報事項目錄》選擇填報。三、《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考慮到《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號)已經廢止,納稅人無需分別計算前三季度、第四季度研發費用金額。因此,刪除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中的相關行次,并對“加計扣除比例及計算方法”的填報口徑進行調整。四、《稅額抵免優惠明細表》(A107050)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9號)規定,將原《稅額抵免優惠明細表》(A107050)中“專用設備投資情況填報信息”固定行次變更為可增加的明細行次,同時增加“投資類型”、“投資額”、“抵免比例”、“可抵免稅額”等填報項目,滿足新政策填報需要。2024年匯繳報表變化五、《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A109010)結合匯總納稅企業申報情況,優化總分機構分攤稅款計算方法,并對《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及《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A109010)的表樣和填報說明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后的規則,企業先對全年應納稅款進行分攤,再由總、分機構分別抵減其已分攤預繳稅款,并計算本年應補退稅金額。舉例說明如下:甲公司是2023年在北京市注冊成立的企業,不屬于小型微利企業。甲公司分別在山東省、天津市、河北省設立了分支機構A、B、C。2024年,甲企業全年預繳企業所得稅250萬元,其中:總機構預繳了125萬元,A、B和C按照50%、30%、20%的分攤比例,分別預繳了62.5萬元、37.5萬元、25萬元。甲公司2024年度匯繳應納稅額300萬元,并發現分支機構A、B三因素填寫錯誤,A的分配比例是30%,B的分配比例是50%。2024年匯繳報表變化五、《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A109010)1.原計算方法第一步,整體計算企業本年應補(退)稅額。甲企業應補(退)稅額:300-250=50萬元第二步,根據分攤比例分別計算總分機構應補退稅額。總機構應補(退)稅額:50×50%=25萬元分支機構A應補(退)稅額:50×50%×30%=7.5萬元分支機構B應補(退)稅額:50×50%×50%=12.5萬元分支機構C應補(退)稅額:50×50%×20%=5萬元2024年匯繳報表變化五、《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A109010)2.新計算方法第一步,根據分攤比例計算總分機構全年實際應納所得稅額。甲企業:300萬元總機構:300×50%=150萬元分支機構A:300×50%×30%=45萬元分支機構B:300×50%×50%=75萬元分支機構C:300×50%×20%=30萬元2.新計算方法第二步,計算總分機構分攤應補(退)所得稅額。總機構應補(退)稅額:150-125=25萬元分支機構A應補(退)稅額:45-62.5=-17.5萬元分支機構B應補(退)稅額:75-37.5=37.5萬元分支機構C應補(退)稅額:30-25=5萬元
分支機構名稱分支機構分攤比例應補(退)所得稅額預繳匯繳原計算方法新計算方法分支機構A50%30%7.5萬元-17.5萬元分支機構B30%50%12.5萬元37.5萬元分支機構C20%20%5萬元5萬元合計100%100%25萬元25萬元2024年匯繳報表變化六、《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等部分表單填報說明根據表單樣式調整情況,同步對關聯表單的填報說明進行了修改。七、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公告》進一步重申了股權(股票)投資處置的填報要求,企業應按照相關規定準確填報有關事項,如實履行申報義務。企業發生股權(股票)處置業務的,應區分三種情形分別填報:一是按稅收規定屬于企業重組的,在《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中填報重組情況;二是不屬于企業重組,但按稅收規定確認為損失的,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填報損失情況;三是除上述兩種情形之外,均應在《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30)中填報處置收益相關情況。2024年匯繳報表變化申報前政策梳理及數據整理PART02申報前政策梳理與數據整理序號政策文件文件號發文日期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2023-08-022《財政部稅務總局退役軍人事務部關于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退役軍人事務部公告2023年第14號2023-08-023《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公告2023年第15號2023-08-024《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7號2023-08-185《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關于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公告2023年第38號2023-08-246《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提高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號2023-09-127《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4號2023-09-248《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支持農村金融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5號2023-09-259《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8號2023-09-2210《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公告2023年第57號2023-09-251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4號2023-09-251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9號2024-07-12均執行至2027.12.31一、小型微利企業資質守護文件政策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參考文件:《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第五條申報前政策梳理與數據整理一、小型微利企業資質守護文件政策從業人數: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舉例】某企業2024年職工人數情況如下:1月1日職工人數3人,3月31日職工人數5人,6月30日職工人數9人,9月30日職工人數15人,12月31日職工人數16人。【分析】第一季度平均值:(3+5)/2=4;
第二季度平均值:(5+9)/2=7;
第三季度平均值:(9+15)/2=12;
第四季度平均值:(15+16)/2=15.5;
全年季度平均值:(4+7+12+15.5)/4≈9.63;取整數后從業人數為10人申報前政策梳理與數據整理一、小型微利企業資質守護從業人數口徑: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1、用工公司將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福利費等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會計和稅務上作為勞務費用支出,勞務派遣人員不屬于該項目;2、用工公司直接支付給派遣員工工資和福利費等,勞務派遣人員屬于該項目。(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三款規定,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支出問題: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分兩種情況按規定在稅前扣除:①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②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費用,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申報前政策梳理與數據整理一、小型微利企業資質守護從業人數口徑: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2019年減稅降費政策答復匯編(第一輯)279.勞務派遣單位從業人員是否含已派出人員?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勞務派遣單位的從業人數,是否含已派出人員?(所得稅司答復)答:如果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已經計入了用人單位的從業人數,本著合理性原則,勞務派遣公司可不再將勞務派出人員重復計入本公司的從業人數。申報前政策梳理與數據整理一、小型微利企業資質守護文件政策資產總額: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舉例】某企業2024年資產總額情況如下:1月份月初80萬、3月份月末100萬、6月份月末120萬,9月份月末是140萬,12月份月末是160萬。【分析】第一季度平均值:(80+100)/2=90;
第二季度平均值:(100+120)/2=110;
第三季度平均值:(120+140)/2=130;
第四季度平均值:(140+160)/2=150;
全年季度平均值:(90+110+130+150)/4=120;資產總額為120萬元申報前政策梳理與數據整理二、研發費加計扣除規定該文件第四條也提到了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的相關口徑按照財稅(2015)119號文件規定執行申報前政策梳理與數據整理二、研發費加計扣除規定申報前政策梳理與數據整理增值稅應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對方已辦理稅務登記對方無需辦理稅務登記或零星經營的個人稅前扣除憑證分類稅務局另有規定發票稅務局代開發票內部憑證(收款單位、收款項目身份證號、簽字)經稅務局同意自行印制(如高鐵票)對方為單位對方為個人可開具不征稅發票對方開具的除發票以外的其他憑證內部憑證如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等三、申報前票據審查申報前政策梳理與數據整理真實性關聯性基本原則業務真實、支出實際發生資料留存備查形式、來源合法合法性保留有效證據鏈符合業務邏輯,具備業務合理性新發票管理辦法對虛開發票的規定趨嚴三、申報前票據審查——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申報前政策梳理與數據整理三、申報前票據審查申報前政策梳理與數據整理企業自查發現稅務稽查發現匯繳前未及時取得如何補救匯繳后能否補開、換開可以稅前扣除需要做納稅調增5年內追溯調整被告知之日起60日內對方注銷、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一)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原因的證明資料(包括工商注銷、機構撤銷、列入非正常經營戶、破產公告等證明資料);(二)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者協議;(三)采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四)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五)貨物入庫、出庫內部憑證;(六)企業會計核算記錄以及其他資料。
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為必備資料。三、申報前票據審查申報前政策梳理與數據整理三、申報前票據審查違法事實你單位于2018年-2019年,收到29份已確認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開票單位一是杭州***物流有限公司,總共11份發票,發票金額合計971166.88元,稅額合計100826.02元,價稅合計1071992.90元。開票單位二是杭州***物流有限公司,總共18份發票,發票金額合計1655689.92元,稅額合計165568.98元,價稅合計1821258.90元。你單位對上述29份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稅額均已在收到的相應月份進行申報抵扣,對應的成本在所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沒有納稅調整。你單位接到主管稅務機關通知于2019年12月24日(立案前)對杭州***物流有限公司開具的發票自行處理,已補繳相應月份的增值稅及滯納金、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滯納金、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但未對2018年度所得稅進行調整。你單位于2021年8月31日簽收《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紹稅二稽罰告[2021]78號)后于2021年9月1日提出申辯:(1)申請補開發票,理由:業務真實發生,付款付給諸暨呂某慶,由呂某慶負責,現呂某慶已重新開具發票。(2)申請免于處罰,理由:單位連續三年是嵊州三十強,2020年繳稅近700萬,首次發生稅務違法行為,且控股股東***建材處于上市階段。你單位于2021年12月2日提交補開的發票,共31份,價稅合計2893251.80元。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的要求,你單位補開發票符合要求。申報前政策梳理與數據整理實務解析與填報PART03實務解析與填報一、一般企業必填表單以下表單只要發生對應業務,無論是否有調整項目都需要填寫(表單名稱帶
”及”字)A105050《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二、小型微利企業免填項目小型微利企業免填表單(2018年第58號公告)
小型微利企業免于填報《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
上述表單相關數據應當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主表》(A100000)中直接填寫實務解析與填報主要股東及分紅情況(必填項目)股東名稱證件種類證件號碼投資比例(%)當年(決議日)分配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金額國籍(注冊地址)其余股東合計————————————“主要股東及分紅情況”為小型微利企業免填項目。二、小型微利企業免填項目實務解析與填報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跨年出現銷售折讓、退回【案例】2025年1月份發生了2024年度12月份的銷售退貨,該商品銷售不含稅收入10萬元,成本8萬元,我需要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沖減2024年度收入嗎?企業所得稅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國稅函[2008]875號:定義:銷售折讓: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的減讓銷售退回: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處理原則(調整到當期):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退回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銷售折讓、退回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處理是調整報告年度的收入。發生銷貨退回(不論屬于本年度還是屬于以前年度的銷售),均應沖減銷售當期商品收入的金額,借記“主營業務收入”,按照實際支付或應退還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小企業會計準則沖減當期收入)實務解析與填報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跨年出現銷售折讓、退回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如果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①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調整主營業務收入10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000貸:應收賬款113000②借:庫存商品80000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調整主營業務成本80000③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5000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調整所得稅費5000④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5000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5000⑤借:盈余公積1500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500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①借:主營業務收入10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000貸:銀行存款/應收賬款113000②借:庫存商品80000貸:主營業務成本80000非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①借:主營業務收入10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000貸:銀行存款/應收賬款113000②借:庫存商品80000貸:主營業務成本80000處理沒有差異實務解析與填報2024年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
行次項目賬載金額稅收金額調增金額調減金額12341一、收入類調整項目(2+3+…8+10+11)**
2(一)視同銷售收入(填寫A105010)*
*3(二)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收入(填寫A105020)
4(三)投資收益(填寫A105030)
5(四)按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對初始投資成本調整確認收益***
6(五)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投資調整**
*7(六)公允價值變動凈損益
*
8(七)不征稅收入**
9其中: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填寫A105040)**
10(八)銷售折扣、折讓和退回2000002000011(九)其他
如果是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調整:因2024年會計上讓沖減,所以利潤減少了20000元,而稅收2024年不認可,2025年方認可,所以2024年需要納稅調增2萬元。2025年調減2萬元企業會計準則下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跨年出現銷售折讓、退回實務解析與填報2025年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
行次項目賬載金額稅收金額調增金額調減金額12341一、收入類調整項目(2+3+…8+10+11)**
2(一)視同銷售收入(填寫A105010)*
*3(二)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收入(填寫A105020)
4(三)投資收益(填寫A105030)
5(四)按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對初始投資成本調整確認收益***
6(五)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投資調整**
*7(六)公允價值變動凈損益
*
8(七)不征稅收入**
9其中: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填寫A105040)**
10(八)銷售折扣、折讓和退回0200002000011(九)其他
2025年的賬載金額是0,稅收金額是2萬企業會計準則下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跨年出現銷售折讓、退回實務解析與填報問題:取得政府給的一筆補助款,是否并入收入中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上如何處理這筆補助款?是否會產生差異?(一)財政撥款;(二)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1、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2、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于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收到財政補貼實務解析與填報財稅[2011]70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不征稅收入對應支出規定:
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形成研發費用不能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相關資產形成的資產損失亦不得稅前扣除。參考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八條。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收到財政補貼實務解析與填報征稅收入不征稅收入用于費用化支出用于資本化支出A105040例如資金撥付文件規定購買機器設備,需要填寫A105080進行調整A105020財政性資金例如政府對企業安置就業人群有要求而撥付資金,則需要對后續這些特定人群產生的工資薪金進行調整,例如A105050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收到財政補貼實務解析與填報【案例】某公司2024年從市政府取得了財政補助120萬元,用于購買新設備改造工藝。如果2024年1月利用該項補助資金購買了120萬元的新設備專門用于研發,預計使用10年。區分應稅收入和不征稅收入兩種情形,分別作納稅調整如下:1)收到資金時:借:銀行存款1200000貸:遞延收益12000002)購置固定資產:借:固定資產1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56000貸:銀行存款13560003)從2月份開始按月計提折舊:借:研發支出10000貸:累計折舊100004)分攤遞延收益:借:遞延收益
10000貸:其他收益
100002022全年共計分攤遞延收益11萬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收到財政補貼實務解析與填報情況一,按應稅收入確認:企業應于年度申報所得稅時通過A105020“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納稅調整明細表”調增應納稅所得額。A105020
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納稅調整明細表行次項目合同金額(交易金額)賬載金額稅收金額納稅調整金額本年累計本年累計123456(4-2)1一、跨期收取的租金、利息、特許權使用費收入(2+3+4)
9三、政府補助遞延收入(10+11+12)
10(一)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11(二)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120
11
11
120
120
109
12(三)其他
13四、其他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
14合計(1+5+9+13)120
1111
120
120109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收到財政補貼實務解析與填報情況二,按不征稅收入的處理:將120萬元于年度申報所得稅時填入A105040“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第2列和第3列及第10列。同時,財務上分期確認的“其他收益”11萬元,需通過第4列作納稅調減處理。A105040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行次項目取得年度財政性資金其中:符合不征稅收入條件的財政性資金以前年度支出情況本年支出情況本年結余情況金額其中:計入本年損益的金額前五年度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支出金額其中:費用化支出金額結余金額其中:上繳財政金額應計入本年應稅收入金額12345678910111213141前五年度
2前四年度
*
3前三年度
**
4前二年度
***
5前一年度
****
6本年2022
12012011*****120
0
0
0
7合計*
120120
11
*****120
0
0
0
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收到財政補貼實務解析與填報情況二,按不征稅收入的處理:將120萬元于年度申報所得稅時填入A105040“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第2列和第3列及第10列。同時,財務上分期確認的“其他收益”11萬元,需通過第4列作納稅調減。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行次項目賬載金額稅收金額調增金額調減金額12341一、收入類調整項目(2+3+…8+10+11)**
2(一)視同銷售收入(填寫A105010)*
*8(七)不征稅收入**
9其中: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填寫A105040)**0
11
10(八)銷售折扣、折讓和退回
11(九)其他
報表邏輯關系:第9行第3列=表A105040第7行第14列;第9行第4列=表A105040第7行第4列。同時同步到《納稅調整明細表》第9和第8行次。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收到財政補貼實務解析與填報情況二,按不征稅收入的處理:設備折舊不得在稅前扣除,各月研發支出中1萬元在年報時通過A105080“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作納稅調增處理。A105080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行次項目賬載金額稅收金額納稅調整金額資產原值本年折舊、攤銷額累計折舊、攤銷額資產計稅基礎稅收折舊、攤銷額享受加速折舊政策的資產按稅收一般規定計算的折舊、攤銷額加速折舊、攤銷統計額累計折舊、攤銷額1234567(5-6)89(2-5)1一、固定資產(2+3+4+5+6+7)120
11
11120
0
**0
11
2所有固定資產(一)房屋、建筑物
**
3(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120
11
11120
0
**0
11
4(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
5(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
**
6(五)電子設備
**
7(六)其他
**
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收到財政補貼實務解析與填報序號視同銷售不視同銷售1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2用于交際應酬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3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改變資產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或經營)4用于股息分配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5用于對外捐贈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7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本質:所有權發生轉移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視同銷售實務解析與填報(一)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平價)【案例】A公司管理部門職工福利費54萬元,其中30萬元為實物福利(2024年2月以市場價格30萬元外購商品,并以職工福利形式發放給職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A105010
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行次項目稅收金額納稅調整金額121一、視同銷售(營業)收入(2+3+4+5+6+7+8+9+10)
5(四)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視同銷售收入300000
300000
11二、視同銷售(營業)成本(12+13+14+15+16+17+18+19+20)
15(四)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視同銷售成本300000
-300000
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視同銷售實務解析與填報(二)溢價視同銷售【案例】2024年9月,A公司將自產的貨物用于市場推廣分發給客戶,貨物成本6萬元,市場價格為10萬元。會計處理:借:銷售費用73000貸:庫存商品6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000(100000×13%)稅務處理(調表不調賬):會計不確認收入,但符合稅收規定視同銷售貨物,應確認視同銷售收入10萬元,納稅調整增加10萬元,同時確認視同銷售成本6萬元。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視同銷售實務解析與填報(二)溢價視同銷售A105010
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行次項目稅收金額納稅調整金額121一、視同銷售(營業)收入(2+3+4+5+6+7+8+9+10)
3(二)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視同銷售收入100000
100000
11二、視同銷售(營業)成本(12+13+14+15+16+17+18+19+20)
13(二)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視同銷售成本60000
-60000
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行次項目賬載金額稅收金額調增金額調減金額12341一、收入類調整項目(2+3+…8+10+11)**
2(一)視同銷售收入(填寫A105010)*100000
100000
*12二、扣除類調整項目(13+14+…24+26+27+28+29+30)**
13(一)視同銷售成本(填寫A105010)*60000
*60000
27(十四)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
*
*30(十七)其他
040000
46合計(1+12+31+36+43+44)**100001000030行其他,填報其他因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扣除類項目金額,企業將貨物、資產、勞務用于捐贈、廣告等用途時,進行視同銷售納稅調整后,對應支出的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金額填報在本行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視同銷售實務解析與填報(三)視同銷售有助提升企業的價值【案例】C企業廣、宣費支出為470萬,企業營業收入為3000萬,按照稅法規定稅前允許扣除15%,即450萬,當年需要納稅調增20萬,需要負擔5萬的所得稅。如果,C企業申報視同銷售收入(職工福利部分)200萬,視同銷售成本200萬,看似應納稅所得額沒有影響,但是B企業在計算廣、宣費時是按照“營業收入+視同銷售收入”的15%計算限額也就是480萬,B企業當年實際發生額為470萬,無需納稅調整。節約稅款5萬元。其次還有業務招待費的影響金額。國稅函[2009]202號企業在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費用扣除限額時,其銷售(營業)收入額應包括《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視同銷售(營業)收入額。A105060廣告費“本年計算扣除限額的基數”包含視同銷售收入。三、收入類業務表單填寫-視同銷售實務解析與填報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主表A100000中的營業收入與營業外收入之和小于所屬期增值稅申報表“按適用稅率計稅銷售額+按簡易辦法計稅銷售額”。一旦差異大于10%-30%就會發出預警。參考指標【提示】對于一般性的貨物銷售行為,增值稅的計稅依據和企業所得稅收入的口徑基本都是一致的。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比如采用預收款方式提供租賃服務,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就會有較大的差異。稅務風險控制部門會針對一般性貨物銷售行為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做比對,如果口徑差異較大,就會發出預警,作為稅收重點監控對象。正常情況下所得稅收入大于等于增值稅收入。風險提示!關注兩稅收入不一致的風險提醒實務解析與填報【稽查案例】兩稅收入不一致,被發現隱匿收入重大問題徐州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在對江蘇某工業制造業企業進行涉稅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已開具增值稅發票卻長期不結轉收入。針對此疑點,檢查人員通過案頭分析、詢問約談、智能取證等方式,
最終追回稅款上千萬元。這一切還要從“待發出產品”科目說起。檢查前,檢查人員事先通過“天眼查”及江蘇稅務數據情報平臺了解到該企業的納稅情況、生產經營狀況、所屬行業特點、財務會計制度等信息。企業基本信息:該企業主要從事新型建筑材料、機械設備的制造與銷售,客戶均為大型國有企業。檢查所屬期內(2016-2018年度),該企業申報的增值稅銷售額與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存在明顯差異。企業對產生差異的原因給出了如下解釋:客戶為大型國有企業,在產業鏈中處于強勢地位。客戶出于自身項目工期、財務管理和資金結算的需要,存在要求供貨商先開具發票、后發貨的情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我單位于發貨時確認收入,因此造成兩者存在差異。最終稅局兵分兩路,一隊人馬實地查看倉庫,一隊人馬直接使用“黑科技”調取關鍵證據。在鐵證面前,企業承認了通過長期不及時結轉收入偷逃稅款的行為,多年來瞞天過海的偷稅行為最終曝光。2019年12月25日,該案件已執行完畢,徐州市稅務部門共追繳稅款1185.87萬元,加收滯納金568.78萬元,并處罰款592.94萬元。1、租賃行業收入差異2、固定資產清理收入差異3、收到政府補助4、先開發票的情況等等不相等,但屬于正常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情況)增值稅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確認;所得稅按照收入確認的一般原則(范圍大于會計規定);沒有規定增值稅收入必須與企業所得稅收入一致。會計:專管員說了,同一所屬期增值稅收入必須要等于所得稅收入。風險提示!關注兩稅收入不一致的風險提醒實務解析與填報四、扣除類業務表單填寫-不得扣除項實務解析與填報四、扣除類業務表單填寫-限額扣除項實務解析與填報如果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已經發放了計提的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算清繳時按規定扣除;匯算清繳結束前仍然未發放的,不得扣除,需要在匯算時進行納稅調增。參考文件:《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第34號)第二條。四、扣除類業務表單填寫-工資薪金支出實務解析與填報【案例】甲公司2024年3月份發放2023年度已計提未發放的年終獎及績效獎300萬元;2024年度計提工資1100萬元(其中預提年終獎200萬元),當年實際發放工資900萬元,2025年1月發放2024年預提的年終獎100萬元。填報分析(一)賬載金額(計入2024年度成本費用的工資)=1100萬元(二)應付職工薪酬”的借方發生額=300+900=1200萬元,歸屬2024年度的發放額為=900+100=1000萬元(三)稅收金額(按照稅法規定當年允許扣除的金額)=900+100=1000萬元(計提且匯繳結束前實際發放)A105050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行次項目賬載金額實際發生額稅收規定扣除率以前年度累計結轉扣除額稅收金額納稅調整金額累計結轉以后年度扣除額123456(1-5)7(2+4-5)1一、工資薪金支出1100
1000
**1000
100
*2其中:股權激勵
**
*3二、職工福利費支出
*
*四、扣除類業務表單填寫-工資薪金支出實務解析與填報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PART04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相關文件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6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2號)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7號一、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7號為引導企業加大設備、器具投資力度,現就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一、企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二、本公告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一、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案例】某企業2024年06月購入設備一臺,固定資產入賬價值100萬元。會計上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折舊年限為5年,不考慮預計凈殘值。該設備在稅法上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xx設備各年度會計折舊金額及納稅調整臺賬年度會計折舊稅法折舊匯算調整202410100-902025200+202026200+202027200+202028200+202029100+10合計1001000一、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二、表單填報重難點業務指導特殊類業務表單填寫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A105080 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行次項
目賬載金額稅收金額納稅調整金額
資產原值本年折舊、攤銷額累計折舊、攤銷額資產計稅基礎稅收折舊、攤銷額享受加速折舊政策的資產按稅收一般規定計算的折舊、攤銷額加速折舊、攤銷統計額累計折舊、攤銷額
1234567(5-6)89(2-5)1一、固定資產(2+3+4+5+6+7)
**
-903(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
**
-9028享受資產加速折舊(攤銷)及一次性扣除(攤銷)政策的資產加速折舊(攤銷)額大于一般折舊(攤銷)額的部分(一)加速折舊(攤銷)
*28.1
(填寫優惠事項名稱)
*29
(二)一次性扣除(攤銷)100
10
10
100
10010
90100*29.1
(填寫優惠事項名稱)
*30合計
2024年二、表單填報重難點業務指導特殊類業務表單填寫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A105080 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行次項
目賬載金額稅收金額納稅調整金額
資產原值本年折舊、攤銷額累計折舊、攤銷額資產計稅基礎稅收折舊、攤銷額享受加速折舊政策的資產按稅收一般規定計算的折舊、攤銷額加速折舊、攤銷統計額累計折舊、攤銷額
1234567(5-6)89(2-5)1一、固定資產(2+3+4+5+6+7)
**
203(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
**
2028享受資產加速折舊(攤銷)及一次性扣除(攤銷)政策的資產加速折舊(攤銷)額大于一般折舊(攤銷)額的部分(一)加速折舊(攤銷)
*28.1
(填寫優惠事項名稱)
*29
(二)一次性扣除(攤銷)100
20
30
100
020-20100*29.1
(填寫優惠事項名稱)
*30合計
2025年提醒!享受了一次性扣除后續處理要注意避免出現以下幾種情況:誤將會計上一次性扣除后續使用年度忘記調增未考慮到未來的所得稅稅率未使用到折舊完,提前出售/注銷管理層對政策差異不清楚會再度產生差異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謹慎選擇一、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二、研發費加計扣除企業不論是否為高新技術企業,屬于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并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非負面清單行業)居民企業,其從事符合規定的研發活動而發生的研發支出,均可以按規定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非高新技術企業是否可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
210科技型中小企業”選項①若納稅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取得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的,將相應的“編號”及“入庫時間”分別填入“210-1”和“210-2”項目中;②若納稅人在2025年1月1日至2024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日之間取得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的,將相應的“編號”及“入庫時間”分別填入“210-3”和“210-4”項目中。風險提示:√
2018年1月1日期,彌補虧損時間由5年延長至10年。
√
國家級的方可享受,證書為18位;證書如果是14位或者15位或者其他,則此處無需填寫編號,也不得享受延長補虧時間。
二、基礎信息填寫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
“211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所屬期年度有效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選項【提示】納稅人根據申報所屬期年度擁有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情況,填報本項目下的“211-1”“211-2”“211-3”“211-4”。在申報所屬期年度,如企業同時擁有兩個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則兩個證書情況均應填報。【例如】納稅人2021年10月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3年,2024年再次參加認定并于2024年11月取得新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納稅人在進行202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應將兩個證書的“編號”及“發證時間”分別填入“211-1”“211-2”“211-3”“211-4”項目中。納稅人符合上述填報要求的,無論是否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均應填報本項。二、基礎信息填寫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國家級高企與市高企區別:全國的有三個章(**財政廳、**科技廳及**稅務局)二、基礎信息填寫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二、研發費加計扣除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財稅[2015]119號一般情況下:1>2>3會計核算歸集口徑:
《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財企〔2007〕194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歸集口徑:《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歸集口徑:《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11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2015年第97號
)國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40號)123二、研發費加計扣除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二、研發費加計扣除——財稅[2015]119號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二、研發費加計扣除——財稅[2015]119號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二、研發費加計扣除——財稅[2015]119號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二、研發費加計扣除——財稅[2015]119號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二、研發費加計扣除高新企業認定中研發費用歸集范圍的“其他費用”:1、是指與研究開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論證、評審、鑒定、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會議費、差旅費、通訊費等。2、此項費用一般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20%,另有規定的除外。3、政策依據為國科發火[2016]195號附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研發費用歸集范圍的“其他費用”風險提示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二、研發費加計扣除研發加計扣除政策中的“其他相關費用”:1、指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2、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3、政策依據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40號)。研發費用歸集范圍的“其他費用”風險提示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二、研發費加計扣除匯繳申報相關報表A104000
期間費用明細表A107041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高新技術企業填寫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二、研發費加計扣除匯繳申報相關報表A104000
期間費用明細表優惠類業務填報要點二、研發費加計扣除匯繳申報相關報表A107041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優惠類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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