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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監理服務機構合同書(11篇)監理服務機構合同書(精選11篇)監理服務機構合同書篇1一、監理服務的形式1.服務要求例:對監理單位的資質、監理服務的主要方式及監理工作的隸屬關系等方面的要求。2.組織機構例:對監理服務機構的設置、工作計劃的安排、主要人員的資質等方面的要求。二、監理服務的范圍1.服務范圍例:監理服務所包括的工程范圍和工作范圍。2.服務目標例:監理服務的性質、目的及主要工作目標。三、監理服務的內容例:本條所列的監理服務各階段內的具體監理工作,應主要參照《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077-95)的內容予以歸納,并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予以補充。1.編制監理規劃或計劃;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現場;3.參與支柱和設計交底工作,審查承包人提交的復測成果和施工圖設計;4.督促和檢查承包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5.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和常規工地會議;6.已發布開(復)工今批準單項工程開工報告;7.審核承包人授權的常駐現場代表的資質,以及其它派駐到現場的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的資質;8.驗收承包人的工地試驗室,審核其人員資質;9.建立監理的試驗、檢測工作體系,按照規定的頻率獨立開展監理的試驗、檢測工作;10.審批承包人擬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設備的品質以及工藝試驗和標準試驗;11.審查承包人擬用于本工程的機械裝備的性能與數量;12.審批承包人實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藝;13.審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資質,控制重要外購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質量;14.審批承包人提交的總體進度計劃,檢查和督促承包人實施進度計劃,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計劃;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條件、技術規范和監理程序進行施工,通過旁站、巡視、檢測、試驗和整體驗收等手段全面監督、檢查和控制工程質量;16.簽發中間交工證書;17.調查、處理工程質量缺陷和事故,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時,督促承包人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18.發布停工令;19.對已完工程進行準確的計量;20.簽發中期支付憑證;21.發布變更令;22.受理合同事宜,根據合同規定進行評估和處理;23.根據合同規定處理違約事件,協調爭端,在仲裁過程中作證;24.編制監理工作月報、季報和年報;25.對承包人的交工申請進行評估,組織對擬交工工程的檢查和驗收;26.簽發交工證書;27.督促、檢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門和業主的要求編制竣工文件;28.編制監理方面的竣工文件;29.監督承包人認真執行缺陷責任期的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剩余工程,對已交工工程中出現的缺陷、病害調查其原因并確定相應責任;30.簽發工程缺陷責枉終止證書;31.簽發最終支付證書;32.配合業主的竣工驗收和工程移交工作;33.其它。四、業主對監理單位的授權例:業主在此明確: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隨行監理服務時的職責范圍和權限,以及根據本項目或本工程的特點授予監理單位的其它權力。五、監理服務的依據例:1.監理合同;2.業生與第三方簽訂的正式合同、協議及附件;3.合同圖紙及說明;4.合同工程量清單及說明;5.合同指定使用的標準圖紙、技術規范、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試驗規程等;6.國家、交通部、項目所在省、市頒布的監理法規等;7.其它。六、其它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本附件的內容予以變更。業主:(蓋章)監理單位:(蓋章)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年月日年月日監理服務機構合同書篇2甲方(養老機構)法定代表人:職務:住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乙方(入住老年人)姓名:性別:年齡:居民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乙方監護人(屬于限制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須由監護人簽字確認)姓名:與乙方關系:居民身份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丙方丙方作為入住老人的:□付款義務人□連帶責任保證人□聯系人□代理人□其他丙方為個人的:姓名:與乙方關系:居民身份號碼:聯系電話:經常居住地地址: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工作單位:電子郵箱:丙方為單位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監理服務機構合同書篇3甲方(養老機構)法定代表人:職務:住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乙方(入住老年人)姓名:性別:年齡:居民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乙方監護人(屬于限制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須由監護人簽字確認)姓名:與乙方關系:居民身份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丙方丙方作為入住老人的:□付款義務人□連帶責任保證人□聯系人□代理人□其他丙方為個人的:姓名:與乙方關系:居民身份號碼:聯系電話:經常居住地地址: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工作單位:電子郵箱:丙方為單位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通用條款鑒于: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養老機構,能夠提供個人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養老服務;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經實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養老機構名稱),接受甲方提供的專業養老服務,并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授權丙方作為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的代理人、聯系人,代為處理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務,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授權。為了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規范,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養老服務事宜,自愿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第一條服務地點及服務設施1.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寫明養老機構的具體門牌號)。1.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入住的房間類型為(在以下幾種情況中選擇一種):?單間②雙人間③三人間④多人間(四人以上,含四人)⑤其他。1.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的具體房間為:。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基于正當理由要求調整房間的,甲方在條件許可的范圍內應盡量滿足。涉及房間變化,需要相應調整費用的,還應由各方協商一致書面確認后同時調整,如各方不能達成一致書面確認,則仍依本合同約定房間履行。1.4甲方提供的服務設施除了住宿的房屋,還包括房間內設施及公共設施,具體明細見本合同附件《設施設備清單》。第二條服務內容2.1根據乙方提供的《體檢報告》(見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對乙方進行護理等級的評價,經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護理等級和服務項目詳見本合同附件《護理等級與服務項目》。2.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如果選擇《護理等級與服務項目》以外的其他服務項目,經甲、乙(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確定。2.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并積極適用行業或地方標準。第三條收費標準及費用的支付3.1養老服務費用3.1.1甲方提供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應以方式進行公示,并作為本合同附件。3.1.2根據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乙方所選擇的房間及服務項目,乙方入住甲方的養老服務費為每月元,其中包括。3.1.3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項目服務的,應根據甲方公示的收費標準或者補充合同的約定交納費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提供《個人費用明細表》,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應簽字確認。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個人費用明細表》后7日內書面提出,甲方應做出書面說明。對于雙方無爭議費用金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不得以異議費用拒絕支付其他費用,否則按本合同第9.2.2條約定處理。3.1.4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支付養老服務費的時間為,支付方式為。3.1.5甲方在收到款項后應向付款人開具等額收費憑證。3.2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約定的適用本條,無押金約定的不適用本條)3.2.1本合同簽署生效后日內,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額為:。該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出現突發情況救治時需支付給醫院的押金及相關費用等。3.2.2合同期限內因3.2.1情形出現押金不足時,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補足。3.2.3押金不計利息□押金計利息□計息標準為:。3.2.4甲方不得將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時,扣除應結清的相關費用后應于返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第四條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滿的處理4.1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該日為合同到期日)止。4.2合同期滿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可申請續簽合同,也可由丙方代為申請續簽。4.3續簽的養老服務合同內容應當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協商確定。4.4如果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未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雖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申請,但各方未就合同續簽達成一致,乙方應于合同到期日搬離甲方,辦理離院手續并結清所有費用。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5.1甲方的權利5.1.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5.1.2制訂、修改養老機構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5.1.3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的同時,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轉送醫療機構,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承擔。5.1.4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解除合同。5.2甲方的義務5.2.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養老服務。5.2.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服務場所、設施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并積極適用行業或地方標準。5.2.3保證從事醫療、康復、社會工作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持有關部門頒發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上崗,保證養老護理人員接受專業技能培訓,能夠滿足崗位職責要求。5.2.4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尊重乙方,盡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5.2.5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或者其他緊急情況聯系人;在乙方突發危重疾病時,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或者其他緊急情況聯系人并轉送醫療機構救治;發現老年人為疑似傳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礙患者時,依照傳染病防治、精神衛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5.2.6為乙方組織定期體檢,建立個人檔案。保存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建立各類信息資料檔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和其他有權部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養老服務行業主管機關因辦案、監督、檢查需要)提供查閱、允許復制外,不得對外透露。5.2.7允許乙方監護人、丙方及經乙方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并提供方便,但不得影響甲方對于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否則甲方有權拒絕。5.2.8在解散清算前,依法妥善安置乙方。5.2.9接受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第六條乙方及乙方監護人的權利、義務6.1乙方的權利6.1.1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6.1.2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6.1.3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復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6.1.4有權了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未經專業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6.1.5享有隱私權,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非法侵害。6.1.6在突發急病的情況下有權獲得及時、必要的醫療幫助。6.2乙方監護人的權利6.2.1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6.2.2對乙方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復印甲方為乙方建立的個人檔案。6.2.3有權了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未經專業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6.2.4對乙方有探視權,但不得影響甲方對于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6.2.5遇緊急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走失、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及時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6.3乙方的義務6.3.1如實告知甲方本人的健康狀況、藥品使用情況等信息,并如實填寫《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6.3.2配合甲方做好持續評估,確認照護等級;配合甲方定期參加體檢。6.3.3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6.3.4與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諧相處。6.3.5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6.3.6按照約定自行或與丙方共同支付養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6.3.7入住期間損壞甲方設施設備的,應當按照《設施設備清單》上標明的價格賠償甲方損失。6.3.8配合甲方提供的符合合同約定、法律規定的養老服務。6.4乙方監護人的義務6.4.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反映乙方的情況,如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健康狀況和藥品使用情況等,協助乙方如實填寫《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6.4.2勸導乙方入住后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6.4.3勸導乙方與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諧相處。6.4.4勸導乙方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6.4.5按照約定自行或與丙方共同支付養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6.4.6經常與乙方溝通,保持聯絡,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6.4.7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6.4.8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6.4.9對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6.4.10乙方在養老機構去世的,應及時進行善后處理并支付相關費用。第七條丙方的權利、義務7.1丙方的權利7.1.1對乙方的身體健康狀況、享受服務情況等有知情權。7.1.2有權查閱、復制乙方在甲方的檔案資料。7.1.3遇本合同約定的緊急情況,有權及時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7.1.4對乙方有探視權,但不得影響甲方對于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7.1.5在本合同約定的緊急情況下有權代理乙方處理相關事宜。7.2丙方的義務7.2.1經常與乙方溝通,保持聯絡,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7.2.2家庭或者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7.2.3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第八條陳述與保證8.1甲方保證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設立并依法登記的養老機構,具有提供本合同約定的養老服務的資格和能力。8.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保證乙方不屬于患有精神病、甲類或乙類傳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養老機構疾病的老年人。8.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前一個月內在甲方所在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包括: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及養老機構要求的其他體檢項目等)(作為本合同附件)。8.4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簽字的《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作為本協議附件)是真實的,沒有任何虛假或隱瞞。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9.1合同的變更9.1.1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方案,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經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協商一致,簽署補充協議。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方案的書面通知后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但乙方實際接受甲方提供的相應服務的,視為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就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的變更達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有義務按照新的服務項目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如果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不調整服務項目將導致乙方的健康安全無法保障的,甲方提出變更的服務方案后,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實際服務,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均有權解除本合同。9.1.2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物價指數變動幅度超過10%時,甲方有權適當調整收費標準,并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及丙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收到通知后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后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9.2合同的解除9.2.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需承擔違約責任:(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經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出,日內不改正的;(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嚴重過錯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財產損害的;(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個人原因離院的,但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除外;(4)乙方首次入住日內不適應居住環境或管理方式的;(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并結清服務費用的。9.2.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需承擔違約責任:(1)付款人無故拖欠各項費用超過日,經甲方催告后日內仍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搬出養老機構。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在甲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后日內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合同解除。付款人除應支付拖欠的服務費用、訴訟期間的養老服務費用以外,還應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費用金額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造成甲方難以履行對乙方的養老服務,或造成其他入住老人傷害或現實性傷害危險的。(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隱瞞重要乙方健康狀況、患有須隔離治療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適宜在機構內集中生活的。(4)發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5)甲方因喪失養老機構執業資格等原因暫停、終止服務的。甲方應當于暫停或者終止服務60日前向實施許可的民政部門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經批準后方可解除養老機構服務合同。(6)乙方連續請假外出超過天(不得少于30天)。第十條特別約定10.1突發疾病或出現事故等緊急情況的處理10.1.1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及時聯系120等醫療急救機構;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送至醫療機構。甲方不能及時聯系上乙方監護人、丙方的,應盡早與本合同附件確定的其他聯系人取得聯系,通報情況。甲方具有醫療資質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緊急情況下應盡到合理診療義務,費用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承擔。10.1.2因乙方發生緊急情況產生的費用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負擔。甲方因此墊付費用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及時清償。10.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務及相關費用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去世的,甲方應及時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取得聯系,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負責善后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取得聯系的,應及時聯系殯儀館,妥善保存遺體,發生的費用由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承擔。10.3甲方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聯系中斷因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后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及時聯系,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系中斷。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協商后,可以重新確定聯系人。10.4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責任。10.5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但拒絕接收甲方提供服務,造成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果。10.6本合同關于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并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的法定責任。10.7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后及時通知合同其他相關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責任。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應及時接回并妥善安置乙方。甲方應提示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重點注意上述特別約定內容,按照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的要求,對上述特別約定內容進行說明,并請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簽字確認:以上特別約定內容,在甲方提示下,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均已認真閱讀,充分知曉與了解。特此簽名確認:、。第十一條違約責任11.1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員的過錯,損害乙方人身或財產權利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11.2甲方服務人員資質不合格、沒有按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提供的服務不合格,甲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為:。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11.3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犯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對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的知情權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11.4本合同因項解除的,甲方應向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支付違約金元。11.5本合同因項解除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乙方監護人應承擔賠償責任。11.7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損害的,由乙方、乙方監護人自行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第十二條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與本合同有關的或者因本合同引發的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第十三條通知與送達13.1在本合同首頁中所標明的甲方、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13.2以下情形,視為送達,但受送達人有證據證明其因客觀原因未實際接收到通知的除外:13.2.1以特快專遞形式發送的,已經簽收的,以簽收日為送達日;未簽收的,同城自發送之日起2日視為文件已經送達,異地5日視為送達,境外15日視為送達。13.2.2手機短信發送的,發出之時即視為送達。13.2.3電子郵件自發出進入收件方郵箱服務器視為送達。13.2.4傳真發送自發出對方傳真機接收視為送達。13.3因受送達人通訊地址或其他相關信息錯誤、不詳或發生變更未及時通知其他各方造成無法送達的,由受送達人自行承擔相關后果。13.4乙方入住甲方期間,有關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應以書面或數據電文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確認簽收;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拒簽的,書面通知在第三方見證下送至收件人地址的視為已通知或已送達,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接收系統的視為已通知或已送達。第十四條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約定內容可以另行附頁)第十五條合同生效及附件15.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15.2下列文件為本合同附件:(1)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2)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丙方(單位)加蓋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及聯系人信息(3)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時間在一個月以內)(4)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簽章的乙方《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及《入住登記表》(5)甲方出具的、經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簽章認可的《老年人能力評估報告》(6)房間、設備物品表(7)公共設施、設備表(8)甲方服務范圍表(9)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選擇的《護理等級與服務項目》(10)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表(11)經簽署的《養老機構入住須知》(12)甲方制定并公示的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其它聯系人表(14)其他附件:15.3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文以下無正文)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日期:乙方(簽字、蓋章、按手印):日期:乙方監護人(簽字、蓋章、按手印):日期:丙方(簽字、蓋章):簽署日期:簽署地點:監理服務機構合同書篇4甲方:乙方: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第某章第某條規定,為了保證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享受基本醫療服務,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按照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第二條甲方聘請乙方為某某市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并向參合對象公示,供其自主選擇。第三條雙方應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及《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試行)及有關規定。第四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參合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及時向乙方通報合作醫療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的變化情況。第五條乙方所使用的合作醫療管理軟件,應與甲方的管理軟件相匹配,甲方負責乙方合作醫療計算機管理及操作人員的培訓。第二章醫療服務管理第六條乙方應有專門的職能科室和人員負責合作醫療工作,嚴格執行《某某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規范》,按照醫療機構等級標準為參合農民提供良好的醫療服務,保證服務質量。第七條乙方接診參合人員時應認真進行身份和證件識別,查看本人合作醫療證、身份證、住院治療出院時和門診治療需核(報)銷家庭賬戶余額的必須在患者本人合作醫療證的相應欄目中作好記錄,因乙方工作人員失誤出現門診家庭賬戶、住院醫療費用結算錯誤,或因審查不嚴將非參合對象住院醫療費用列入合作醫療報銷范圍的,甲方不予支付。第八條乙方為參合人員辦理入院時,應按照住院病種目錄范圍審查,不符合住院標準的,應勸其改為門診治療。第九條乙方應熱情接待參合患者,不得隨意推諉或拒絕參合對象就醫和咨詢;對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醫療費用過高而將尚未治愈的強行辦理出院。第十條甲方應及時協助乙方為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提供政策咨詢及其他服務,協調解決參合患者與乙方的矛盾。第十一條乙方應向參合人員公示常規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和常用藥品價格。第十二條《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第某章第某條規定不屬合作醫療補償范圍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第十三條乙方應提高參合患者入院三日確診率,如一周內仍不能確診者,應及時向上級醫療機構轉診,同時向甲方報告。第十四條乙方應協助甲方負責參合患者轉診轉院,原則上實行逐級轉診。第十五條乙方向參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醫療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需由參合患者自己承擔費用時,應征得參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屬同意(由患者或親屬簽字認可)。第三章診療項目管理第十六條合作醫療基金不予支付項目:(一)醫療服務項目類:1、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等。2、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別護士等特需醫療服務。(二)非疾病治療項目:1、各種美容、健美項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項目。3、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項目。4、各種醫療咨詢、醫療鑒定。(三)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1、各種自用的保僵__按摩、檢查和治療器械。2、眼鏡、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3、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裝置(PET)、電子束CT、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等項目超出《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第某章第某條條規定報銷比例以外的。4、省物價部門規定不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及非傳染性病人的消毒費。(四)治療項目類:1、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組織移植。3、近視眼矯形術。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五)其他:1、各種不育(孕)癥、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和各種性傳播疾博__2、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第十七條合作醫療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一)就(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二)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水電費、食品保溫箱費、電爐費、電冰箱費、損壞公物賠償費、打印費;(三)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煎藥費、加班費、誤餐費;(四)膳食費;(五)文娛活動費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務費用。第十八條住院病人不遵守醫囑拒不出院,自醫院開出出院通知單后發生的一切費用;掛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標淮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第十九條治療期間與患者病情無關的藥品、檢查、治療費;處方與病情不符的藥品費,甲方不予支付。第二十條未經物價和衛生主管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自定項目、新開展的檢查、治療項目、自制制劑,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違反物價政策,超出規定零售價格收取的費用;其他藥品,超出規定加成率收取的費用,甲方不予支付。第四章藥品管理第二十一條甲方應隨時提供用藥目錄變動情況,并向乙方做好宣傳及咨詢工作。乙方應嚴格按照《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用藥,住院病人的藥品總費用中合作醫療基本用藥費必須占95%以上(二級醫院90%以上)。第二十二條乙方提供的藥品應占《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內的95%以上,有符合基本醫療劑量規定的小包裝。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物價政策,擅自抬高藥品價格所超出的高額部分甲方不予支付。第五章費用給付第二十四條乙方應在每月的月底將參合人員的結算材料、費用清單、相關數據等核對準確后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所報資料在10日內審核完畢,并將審核扣減情況交付乙方核對,準確無誤后雙方簽字認可。原則上每個月甲方與乙方結算一次費用。年終結算結轉材料必須在12月底報送甲方。第二十五條醫療費結算一、結算辦法(一)門診醫療費結算辦法門診醫療費由甲方按乙方實際補償給參合農民的門診費用每月核拔一次。(二)住院醫療費結算辦法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醫療費用按乙方對參合住院病人實際補償額每月結算一次。如果合作醫療住院基金出現透支,根據各定點醫療機構收治參合患者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總額按比例分攤二、結算依據(一)《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試行〉》和本合同中規定不予支付項目。(二)《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三)縣合管辦關于印發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服務項目結算標準(暫行)》、《合作醫療手術項目結算標準(暫行)》的通知。(四)定點服務醫院各種結算費用詳細清單、處方、檢驗檢查報告單、正規住院發票等有效憑據。第六章懲處第二十六條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處以發生金額的兩倍罰款:(一)虛掛住院病人、做假病歷、與患者串通,空記賬套取合作醫療基金的;(二)治療和使用藥品與本病情無關發生的費用計入合作醫療基金報銷范圍的;(三)利用職權開搭車藥、回扣藥品的;(四)其他違反合作醫療有關規定發生的費用計入合作醫療基金報銷范圍的。第二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數額的罰款。一、違反合作醫療用藥規定的或住院病歷不按規定詳細記錄病情治療經過、藥品使用情況或治療和使用藥品與病歷記載不符的。二、截留病人不及時轉診延誤病情的。三、不執行診療規范,不堅持出入院標準,將不符合入院標準的病人收院治療或故意延長病人住院時間的。第二十八條乙方發生本章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中所列條款累計達三次,甲方將暫停其合作醫療定點服務醫療機構資格。第七章爭議處理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乙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請行政訴訟。第八章附則第三十條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三十一條合同執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及《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等有調整的甲乙雙方按照新規定修改本合同,如無法達成協議,雙方可停止協議。合同執行期間,乙方的注冊資金、服務條件、服務內容、法人代表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第三十二條合同期滿前1個月,甲乙雙方可以續簽本合同,續簽合同前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續簽新合同。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監理服務機構合同書篇5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合同書甲方:某某市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乙方: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第某章第某條規定,為了保證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享受基本醫療服務,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按照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第二條甲方聘請乙方為某某市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并向參合對象公示,供其自主選擇。第三條雙方應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及《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試行)及有關規定。第四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參合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及時向乙方通報合作醫療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的變化情況。第五條乙方所使用的合作醫療管理軟件,應與甲方的管理軟件相匹配,甲方負責乙方合作醫療計算機管理及操作人員的培訓。第二章醫療服務管理第六條乙方應有專門的職能科室和人員負責合作醫療工作,嚴格執行《某某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規范》,按照醫療機構等級標準為參合農民提供良好的醫療服務,保證服務質量。第七條乙方接診參合人員時應認真進行身份和證件識別,查看本人合作醫療證、身份證、住院治療出院時和門診治療需核(報)銷家庭賬戶余額的必須在患者本人合作醫療證的相應欄目中作好記錄,因乙方工作人員失誤出現門診家庭賬戶、住院醫療費用結算錯誤,或因審查不嚴將非參合對象住院醫療費用列入合作醫療報銷范圍的,甲方不予支付。第八條乙方為參合人員辦理入院時,應按照住院病種目錄范圍審查,不符合住院標準的,應勸其改為門診治療。第九條乙方應熱情接待參合患者,不得隨意推諉或拒絕參合對象就醫和咨詢;對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醫療費用過高而將尚未治愈的強行辦理出院。第十條甲方應及時協助乙方為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提供政策咨詢及其他服務,協調解決參合患者與乙方的矛盾。第十一條乙方應向參合人員公示常規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和常用藥品價格。第十二條《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第某章第某條規定不屬合作醫療補償范圍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第十三條乙方應提高參合患者入院三日確診率,如一周內仍不能確診者,應及時向上級醫療機構轉診,同時向甲方報告。第十四條乙方應協助甲方負責參合患者轉診轉院,原則上實行逐級轉診。第十五條乙方向參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醫療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需由參合患者自己承擔費用時,應征得參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屬同意(由患者或親屬簽字認可)。第三章診療項目管理第十六條合作醫療基金不予支付項目:(一)醫療服務項目類:1、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等。2、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別護士等特需醫療服務。(二)非疾病治療項目:1、各種美容、健美項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項目。3、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項目。4、各種醫療咨詢、醫療鑒定。(三)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1、各種自用的保僵按摩、檢查和治療器械。2、眼鏡、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3、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裝置(PET)、電子束CT、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等項目超出《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第某章第某條條規定報銷比例以外的。4、省物價部門規定不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及非傳染性病人的消毒費。(四)治療項目類:1、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組織移植。3、近視眼矯形術。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五)其他:1、各種不育(孕)癥、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和各種性傳播疾博2、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第十七條合作醫療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一)就(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二)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水電費、食品保溫箱費、電爐費、電冰箱費、損壞公物賠償費、打印費;(三)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煎藥費、加班費、誤餐費;(四)膳食費;(五)文娛活動費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務費用。第十八條住院病人不遵守醫囑拒不出院,自醫院開出出院通知單后發生的一切費用;掛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標淮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第十九條治療期間與患者病情無關的藥品、檢查、治療費;處方與病情不符的藥品費,甲方不予支付。第二十條未經物價和衛生主管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自定項目、新開展的檢查、治療項目、自制制劑,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違反物價政策,超出規定零售價格收取的費用;其他藥品,超出規定加成率收取的費用,甲方不予支付。第四章藥品管理第二十一條甲方應隨時提供用藥目錄變動情況,并向乙方做好宣傳及咨詢工作。乙方應嚴格按照《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用藥,住院病人的藥品總費用中合作醫療基本用藥費必須占95%以上(二級醫院90%以上)。第二十二條乙方提供的藥品應占《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內的95%以上,有符合基本醫療劑量規定的小包裝。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物價政策,擅自抬高藥品價格所超出的高額部分甲方不予支付。第五章費用給付第二十四條乙方應在每月的月底將參合人員的結算材料、費用清單、相關數據等核對準確后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所報資料在10日內審核完畢,并將審核扣減情況交付乙方核對,準確無誤后雙方簽字認可。原則上每個月甲方與乙方結算一次費用。年終結算結轉材料必須在12月底報送甲方。第二十五條醫療費結算一、結算辦法(一)門診醫療費結算辦法門診醫療費由甲方按乙方實際補償給參合農民的門診費用每月核拔一次。(二)住院醫療費結算辦法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醫療費用按乙方對參合住院病人實際補償額每月結算一次。如果合作醫療住院基金出現透支,根據各定點醫療機構收治參合患者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總額按比例分攤二、結算依據(一)《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試行〉》和本合同中規定不予支付項目。(二)《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三)縣合管辦關于印發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服務項目結算標準(暫行)》、《合作醫療手術項目結算標準(暫行)》的通知。(四)定點服務醫院各種結算費用詳細清單、處方、檢驗檢查報告單、正規住院發票等有效憑據。第六章懲處第二十六條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處以發生金額的兩倍罰款:(一)虛掛住院病人、做假病歷、與患者串通,空記賬套取合作醫療基金的;(二)治療和使用藥品與本病情無關發生的費用計入合作醫療基金報銷范圍的;(三)利用職權開搭車藥、回扣藥品的;(四)其他違反合作醫療有關規定發生的費用計入合作醫療基金報銷范圍的。第二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數額的罰款。一、違反合作醫療用藥規定的或住院病歷不按規定詳細記錄病情治療經過、藥品使用情況或治療和使用藥品與病歷記載不符的。二、截留病人不及時轉診延誤病情的。三、不執行診療規范,不堅持出入院標準,將不符合入院標準的病人收院治療或故意延長病人住院時間的。第二十八條乙方發生本章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中所列條款累計達三次,甲方將暫停其合作醫療定點服務醫療機構資格。第七章爭議處理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乙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請行政訴訟。第八章附則第三十條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第三十一條合同執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及《某某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等有調整的甲乙雙方按照新規定修改本合同,如無法達成協議,雙方可停止協議。合同執行期間,乙方的注冊資金、服務條件、服務內容、法人代表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第三十二條合同期滿前1個月,甲乙雙方可以續簽本合同,續簽合同前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續簽新合同。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監理服務機構合同書篇6甲方(養老院):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電話:_________乙方(入住老人):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年齡:_________性別: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原單位:_________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_________親屬姓名:_________與入住人的關系: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擔保人姓名:_________協議總則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典》、《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二、各方簽約表明:甲方對乙方已進行體檢,確信可以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并接受本協議的約束。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宗旨、內容、性質、工作流程及責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自主簽約并接受本協議的約束。丙方對甲、乙雙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三方均確認,協議內容已仔細了解,對各方的情況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權利和義務。三、情形變遷時,得訂立補充協議。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可訂立補充條款。協議分則一、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1.提供與資質等級相應的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配套。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專業知識、技能的醫療護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無醫務室的應有與其簽約的專業醫院負責老人疾病的診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娛樂活動場所的使用面積不低于部頒《規范》,為老人提供的生活設施和用品須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提供住宿條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凈;2.生活照料的義務。按照入住老人的身體狀況(自理、介助、介護)提供相應的服務,注意營養,根據老人的需要或遵醫囑合理配餐,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飯。要及時清掃房間,保持室內潔凈。定期幫助老人洗澡、理發,修剪指甲,更換衣物。照顧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實行科學配餐以滿足老年人所需的營養均衡;3.醫療護理的義務。基于保護入住老人生命權和健康權的需要,對偶患疾病或常年臥床的老人要盡到診治護理的義務,嚴格執行康復計劃。老人突發疾病,須盡快通知其親屬或單位,說明病情,提出治療方案。對需搶救的,要先行搶救。對介護老人制定護理方案并嚴格實行程序化個案護理。服務人員24小時值班,保障老人生命財產安全,防止老人意外傷害。對于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老人傷害的,養老機構有告知和警示的義務;4.滿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義務。經常組織老人進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會交往,開展文體活動,對老人進行保健知識教育,幫助老人樹立健康向上的老年價值觀。幫助老人進行心理調適和處理好老人之間的關系;5.對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務,由本協議三方另行補充并作為本協議附件。二、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1.遵守規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實向養老機構反映老人的情況,如脾氣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公物,外出要請假。老人之間要搞好團結。2.遵醫囑。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的效果取決于雙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須按要求接受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還應在患病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3.及時交納費用。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搶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4.乙方外出時應在甲方設定登記處進行登記或有丙方陪同。5.家屬及單位應經常與老人溝通,保持聯絡,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養老機構,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三、丙方義務1.丙方應保證至少_________星期探視乙方一次,否則,除非乙方明確反對,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2.丙方應積極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暢。3.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用餐和為乙方選餐。4.丙方如帶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負責任。5.丙方對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害負有連帶賠償責任。四、三方安全義務1.甲方在樓前設置門衛,外人入內均需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如甲方認為需要仍可要求登記;2.乙方的房間屬于私人空間,除非甲方提供的設施狀況不良造成的傷害,甲方不承擔責任;3.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這期間的非他人故意傷害承擔責任;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設備;5.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說明并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1)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2)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3)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4)對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護理內容,說明范圍并不限于入院前查體的結果;(5)服用自帶藥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6)對于某種器材或設備的使用方法不明;6.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及路面狀況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置警示標志;7.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如乙方堅持參與,須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8.甲方定期組織乙方查體,乙方對拒不參加的后果負責;9.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10.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并協助丙方辦理有關手續。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擔責任;11.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間病情加重或新發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應急時趕到。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12.非甲方原因突發停電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13.乙方已達到不能自理者,丙方應及時聯系轉院或甲方協助聯系轉院。仍堅持留在甲方處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五、服務費用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向甲方繳納有關費用。繳納地點:_________。1.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費用:(1)床位費每月_________元;(2)伙食費每月_________元;(3)冬季取暖費每月_________元;(4)繳納押金_________元。(5)電費(指自帶家用電器并經同意者),根據家電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費。(6)其他約定的服務收費計_________元。(7)每月交納的費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內住宿連續_________天以上不在養老院內就餐,餐費按天退還,床位費不予退還。2.固定費用按月收費須由乙方在費用發生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也可與甲方協商其他付費辦法;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按實際發生額隨時收取;4.乙方損壞甲方物品,應照價賠償;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和制度;6.在以下情況下發生的費用或賠償,由乙方負擔:(1)醫療費用;(2)喪葬費用;(3)違反己方義務,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或損失;7.丙方對須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或賠償負有連帶責任。協議附則一、單方協議解除1.以下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協議:(1)甲方認為乙方的病情發展超出了甲方的護理能力;(2)乙方患傳染病、精神病;(3)乙方有過度暴力、自殘、盜竊、詐騙傾向或其他嚴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訴;(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乙方未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或賠償金;(6)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對甲方工作產生嚴重干擾。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甲方義務,乙方可解除協議;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至少_________個月前通知對方;4.合同解除后,甲方應按規定退還尚未發生但已預繳的費用;5.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費用不予退還;6.合同解除,并不影響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協議費用》一節發生的賠償金。二、違約責任除本協議已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條款外,違約方應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三、解決爭議的辦法各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各方仍需履行本協議。四、其他條款1.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五、補充條款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人(簽字):_________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監理服務機構合同書篇7合同編號:甲方(委托方):乙方(民辦殯儀服務機構):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殯儀服務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一、基本情況(一)逝者姓名:,性別:,民族:,戶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死亡日期:,死亡證編號:。(二)甲方身份證號碼:,與逝者關系:,聯系電話:,聯系地址:。(三)乙方工商注冊號:,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住所:。二、服務項目和服務費用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第項服務項目(可以多選)。(一)居家靈堂布置1.地址:。2.時間:。3.靈堂布置服務項目(可附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元)名稱規格數量金額(元)合計金額¥元,(大寫):(二)客車租賃服務用車時間車輛數每車座位數合計總價金額¥元,(大寫):用車地點及行程(三)殯儀策劃服務或協助辦理殯儀相關業務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要求及約定時間金額(元)合計金額¥元,(大寫):(四)喪葬用品銷售(可附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元)名稱規格數量金額(元)合計金額¥元,(大寫):三、費用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服務收費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雙方約定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為。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服務事項的費用,主動告知乙方對殯儀服務的需求,并向乙方提供協助辦理殯儀相關業務所需的證件資料。(二)乙方提供的殯儀服務、喪葬用品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行業標準;應如實告知甲方所提供的殯儀服務流程、項目、內容及收費情況,不得有制造虛假宣傳信息等欺詐行為;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服務清單與收費憑證;不得泄露甲方或逝者信息;不得扣押死亡證、火化證、殯儀館收費票據、領取骨灰憑證和骨灰盒(含骨灰)等。五、違約責任(一)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二)乙方提供的喪葬用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三)乙方未向甲方提供服務清單和付費憑證的,甲方有權拒付相關費用。(四)乙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完成約定服務項目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未完成項目服務費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五)乙方違反約定造成甲方或逝者信息泄露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元);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責任。六、其他約定(如果沒有,填“無”)七、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協議簽訂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八、附則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方:乙方:乙方業務員:業務員聯系電話:________乙方業務員職業資格證書編號: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監理服務機構合同書篇8甲方(養老機構)法定代表人:職務:住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乙方(入住老年人)姓名:性別:年齡:居民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乙方監護人(屬于限制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須由監護人簽字確認)姓名:與乙方關系:居民身份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丙方丙方作為入住老人的:□付款義務人□連帶責任保證人□聯系人□代理人□其他丙方為個人的:姓名:與乙方關系:居民身份號碼:聯系電話:經常居住地地址: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工作單位:電子郵箱:丙方為單位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通用條款鑒于: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養老機構,能夠提供個人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養老服務;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經實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養老機構名稱),接受甲方提供的專業養老服務,并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授權丙方作為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的代理人、聯系人,代為處理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務,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授權。為了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規范,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養老服務事宜,自愿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第一條服務地點及服務設施1.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寫明養老機構的具體門牌號)。1.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入住的房間類型為(在以下幾種情況中選擇一種):?單間②雙人間③三人間④多人間(四人以上,含四人)⑤其他。1.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的具體房間為:。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基于正當理由要求調整房間的,甲方在條件許可的范圍內應盡量滿足。涉及房間變化,需要相應調整費用的,還應由各方協商一致書面確認后同時調整,如各方不能達成一致書面確認,則仍依本合同約定房間履行。1.4甲方提供的服務設施除了住宿的房屋,還包括房間內設施及公共設施,具體明細見本合同附件《設施設備清單》。第二條服務內容2.1根據乙方提供的《體檢報告》(見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對乙方進行護理等級的評價,經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護理等級和服務項目詳見本合同附件《護理等級與服務項目》。2.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如果選擇《護理等級與服務項目》以外的其他服務項目,經甲、乙(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確定。2.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強制性標準。第三條收費標準及費用的支付3.1養老服務費用3.1.1甲方提供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應以方式進行公示,并作為本合同附件。3.1.2根據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乙方所選擇的房間及服務項目,乙方入住甲方的養老服務費為每月元,其中包括。3.1.3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項目服務的,應根據甲方公示的收費標準或者補充合同的約定交納費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提供《個人費用明細表》,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應簽字確認。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個人費用明細表》后7日內書面提出,甲方應做出書面說明。對于雙方無爭議費用金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不得以異議費用拒絕支付其他費用,否則按本合同第9.2.2條約定處理。3.1.4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支付養老服務費的時間為,支付方式為。3.1.5甲方在收到款項后應向付款人開具等額收費憑證。3.2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約定的適用本條,無押金約定的不適用本條)3.2.1本合同簽署生效后日內,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額為:。該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出現突發情況救治時需支付給醫院的押金及相關費用等。3.2.2合同期限內因3.2.1情形出現押金不足時,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補足。3.2.3押金不計利息□押金計利息□計息標準為:。3.2.4甲方不得將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時,扣除應結清的相關費用后應于返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第四條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滿的處理4.1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該日為合同到期日)止。4.2合同期滿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可申請續簽合同,也可由丙方代為申請續簽。4.3續簽的養老服務合同內容應當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協商確定。4.4如果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未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雖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申請,但各方未就合同續簽達成一致,乙方應于合同到期日搬離甲方,辦理離院手續并結清所有費用。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5.1甲方的權利5.1.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5.1.2制訂、修改養老機構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5.1.3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的同時,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轉送醫療機構,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承擔。5.2.4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解除合同。5.2甲方的義務5.2.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養老服務。5.2.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服務場所、設施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強制性標準。5.2.3保證從事醫療、康復、社會工作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持有關部門頒發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上崗,保證養老護理人員接受專業技能培訓,能夠滿足崗位職責要求。5.2.4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尊重乙方,盡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5.2.5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或者其他緊急情況聯系人;在乙方突發危重疾病時,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或者其他緊急情況聯系人并轉送醫療機構救治;發現老年人為疑似傳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礙患者時,依照傳染病防治、精神衛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5.2.6為乙方組織定期體檢,建立個人檔案。保存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建立各類信息資料檔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和其他有權部門(檢察院、法院、養老服務行業主管機關因辦案、監督、檢查需要)提供查閱、允許復制外,不得對外透露。5.2.7允許乙方監護人、丙方及經乙方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并提供方便,但不得影響甲方對于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否則甲方有權拒絕。5.2.8在解散清算前,依法妥善安置乙方。5.2.9接受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第六條乙方及乙方監護人的權利、義務6.1乙方的權利6.1.1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6.1.2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6.1.3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復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6.1.4有權了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未經專業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6.1.5享有隱私權,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非法侵害。6.1.6在突發急病的情況下有權獲得及時、必要的醫療幫助。6.2乙方監護人的權利6.2.1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6.2.2對乙方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復印甲方為乙方建立的個人檔案。6.2.3有權了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未經專業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6.2.4對乙方有探視權,但不得影響甲方對于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6.2.5遇緊急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走失、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及時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6.3乙方的義務6.3.1如實告知甲方本人的健康狀況、藥品使用情況等信息,并如實填寫《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6.3.2配合甲方做好持續評估,確認照護等級;配合甲方定期參加體檢。6.3.3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6.3.4與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諧相處。6.3.5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6.3.6按照約定自行或與丙方共同支付養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6.3.7入住期間損壞甲方設施設備的,應當按照《設施設備清單》上標明的價格賠償甲方損失。6.3.8配合甲方提供的符合合同約定、法律規定的養老服務。6.4乙方監護人的義務6.4.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反映乙方的情況,如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健康狀況和藥品使用情況等,協助乙方如實填寫《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6.4.2勸導乙方入住后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6.4.3勸導乙方與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諧相處。6.4.4勸導乙方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6.4.5按照約定自行或與丙方共同支付養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6.4.6經常與乙方溝通,保持聯絡,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6.4.7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6.4.8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6.4.9對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6.4.10乙方在養老機構去世的,應及時進行善后處理并支付相關費用。第七條丙方的權利、義務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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