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客車自動駕駛無線充電技術要求》_第1頁
《中小型客車自動駕駛無線充電技術要求》_第2頁
《中小型客車自動駕駛無線充電技術要求》_第3頁
《中小型客車自動駕駛無線充電技術要求》_第4頁
《中小型客車自動駕駛無線充電技術要求》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39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ICS35.240.99

R85

團體標準

T/ITSXXXX—2020

中小型客車自動駕駛

無線充電技術要求

Technicalrequirementsofwirelesspowertransferforautomateddrivingmicrobuses

(征求意見稿)

(本草案完成時間:2021年8月)

在提交反饋意見時,請將您知道的相關專利連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202X-XX-XX發布202X–XX-XX實施

中國智能交通產業聯盟發布

I

中小型客車自動駕駛無線充電技術要求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中小型客車自動駕駛無線充電的技術要求,包括性能要求、安全要求、互操作性

要求以及測試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交流輸入標稱電壓最大值為1000V,直流標稱電壓最大值為1500V的靜態磁耦合無

線充電設備。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

適用于本文件。

GB4943.1-2011信息技術設備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7251.1-2013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第1部分:總則

GB/T2423.3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Cab:恒定濕熱試驗

GB/T2423.4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Db交變濕熱(12h+12h

循環)

GB/T4208-2017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T12113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的測量方法

GB/T14048.2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第2部分:斷路器

GB/T16916.1家用和類似用途的不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RCCB)第1

部分:一般規則

GB/T22794家用和類似用途的不帶和帶過電流保護的B型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B型

RCCB和B型RCBO)

GB/T30789.2色漆和清漆涂層老化的評價缺陷的數量和大小以及外觀均勻變化程度的

標識第3部分:起泡等級的評定

GB/T30789.3色漆和清漆涂層老化的評價缺陷的數量和大小以及外觀均勻變化程度的

標識第3部分:生銹等級的評定

-1-

T/ITSXXXX-2020

GB/T30789.4色漆和清漆涂層老化的評價缺陷的數量和大小以及外觀均勻變化程度的

標識第3部分:開裂等級的評定

GB/T30789.35色漆和清漆涂層老化的評價缺陷的數量和大小以及外觀均勻變化程度

的標識第3部分:剝落等級的評定

GB/T38775.1-2020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38775.3-2020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第3部分:特殊要求

GB/T38775.4-2020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第4部分:電磁環境限值與測試方法

GB/T38775.6-2021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第6部分:互操作性要求及測試方法地面端

GB/T38775.7-2021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第7部分:互操作性要求及測試方法車輛端

QC/T413汽車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

3.術語和定義

3.1.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1.

靜態磁耦合無線充電stationarymagneticfieldwirelesspowertransfer(MF-WPT)

以磁場為介質,通過磁耦合方式從電源向電力負載進行無線電能傳輸的充電方式,電源和電力

負載的物理位置為靜止狀態。

3.1.2.

原邊設備primarydevice

能量的發射端,產生交變磁場與副邊設備耦合的設備,包括封裝和保護材料。

3.1.3.

副邊設備secondarydevice

能量的接收端,安裝在電動汽車上與原邊設備發生耦合的設備,包括封裝和保護材料。

3.1.4.

電動汽車無線充電electricvehiclewirelesspowertransfer

將交流或直流電網(電源)通過無線電能傳輸技術,調整為校準的電壓/電流,為電動汽車動力

電池提供電能,也額外的為車載設備供電。

-2-

1

T/ITSXXXX-2020

3.1.5.

非車載功率器件off-boardpowercomponents

非車載功率器件包括將所需高頻電流加載至原邊設備兩端的高頻功率變換單元,包括封裝和保

護材料。

3.1.6.

車載功率器件on-boardpowercomponents

將副邊設備接收的電能通過功率變換器轉變為直流電,供給可存儲電能系統或車載動力電池,

包括封裝和保護材料。

3.1.7.

地面設備off-boardsupplyequipment

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的地面側設備的統稱,包括原邊設備及非車載功率器件。

3.1.8.

車載設備on-boardsupplycircuit

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的車載側設備的統稱,包括副邊設備及車載功率器件。

3.1.9.

功率傳輸控制器powertransfercontroller(PTC)

無線充電系統地面側功率控制單元,實現直流到高頻交流的逆變,輸出滿足無線充電系統工作

頻率的交流電驅動原邊設備工作,并根據CSU的控制指令,完成無線充電過程的控制。

3.1.10.

功率接收控制器powerpick-upcontroller(PPC)

無線充電系統車輛側功率控制單元,對副邊輸出的高頻交流進行整流,輸出滿足電動汽車車載

電池要求的直流電,并根據BMS的控制指令,完成無線充電過程的控制。

3.1.11.

地面通信控制單元communicationserviceunit(CSU)

無線充電系統地面側通信控制器,與IVU通信,協助完成充電過程的控制。并與WCCMS通信,

完成無線充電系統地面設備的控制管理功能。

-3-

T/ITSXXXX-2020

3.1.12.

車載通信控制單元in-vehicleunit(IVU)

無線充電系統車輛側通信控制器,與CSU通信,協助完成充電過程的控制。并與WCCMS通信,

完成無線充電系統車載設備的控制管理功能。

3.1.13.

無線充電控制管理系統wirelesschargingcontrolandmanagementsystem(WCCMS)

負責無線充電系統的充電控制、運維監控管理、業務運營管理和系統管理等功能。

3.1.14.

系統頻率systemfrequency

無線充電系統進行功率傳輸的頻率范圍。

3.1.15.

標稱頻率nominalfrequency

系統設計的工作頻率。對于可調頻率系統,當原邊設備、副邊設備對齊且所有部件都以設計參

數穩定工作時,系統將工作于標稱頻率。

3.1.16.

副邊設備離地間隙secondarydevicegroundclearance

副邊設備下表面與地面之間的最小垂直距離。

注:副邊設備下表面可能為非平面結構,副邊設備也可能為非垂直地面安裝。

3.1.17.

自動充電方式automaticchargingmode

在充電過程中,無線充電系統依據電動汽車提供的數據動態調整充電參數、執行相應操作,完

成充電過程。

3.2.縮略語

下列縮略語適用于本文件

CSU:地面通信控制單元(CommunicationServiceUnit)

EV:電動汽車(ElectricVehicle)

IVU:車載通信控制單元(In-VehicleUnit)

PFC:功率因數校正(PowerFactorCorrection)

PPC:功率接收控制器(PowerPick-upController)

-4-

1

T/ITSXXXX-2020

PTC:功率傳輸控制器(PowerTransferController)

WCCMS:無線充電控制管理系統(WirelessChargingControlandManagementSystem)

WPT:無線電能傳輸(WirelessPowerTransfer)

4.分類

4.1.輸入功率等級分類

磁耦合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的輸入功率等級分類見表1:

表1輸入功率等級分類

類別MF-WPT1MF-WPT2MF-WPT3MF-WPT4MF-WPT5MF-WPT6MF-WPT7

功率范圍(kW)P≤3.73.7<P≤7.77.7<P≤11.111.1<P≤2222<P≤3333<P≤66P>66

注:MF-WPT3、MF-WPT4、MF-WPT5、MF-WPT6、MF-WPT7系統不適用于單相電輸入。

4.2.設備應用場景分類

根據應用場景的不同,將MF-WPT系統的地面設備分為A類和B類,具體分類如下:

——A類:A類MF-WPT系統設備應滿足系統性能和系統安全性的要求,A類地面設備應滿足

與GB/T38775.7中附錄A的車載參考設備的互操作性,A類車載設備應滿足與GB/T38775.6中附錄

A的地面參考設備的互操作性。

——B類:B類MF-WPT系統設備應滿足系統性能和系統安全性的要求,B類地面設備可不滿

足與GB/T38775.7中附錄A的車載參考設備的互操作性,B類車載設備可不滿足與GB/T38775.6中

附錄A的地面參考設備的互操作性。

注1:B類地面設備可與設備制造商指定的車載設備構成MF-WPT系統進行系統性能及系統安全性測試。

注2:B類車載設備可與設備制造商制定的地面設備構成MF-WPT系統進行系統性能及系統安全性測試。

注3:系統性能包括系統效率、輸出功率、功率因數、對準容忍區域等。

注4:系統安全性包括電擊防護、過載保護和短路承受、溫升和防止過熱、機械事故防護、電磁環境限值等。

4.3.離地間隙分類

MF-WPT系統副邊設備的離地間隙應滿足表2所示要求。

表2離地間隙

類型離地間隙mm

Z1100~150

Z2140~210

Z3170~250

Z4≥250

-5-

T/ITSXXXX-2020

對于A類MF-WPT系統,地面設備支持的離地間隙分類應滿足其可支持的副邊設備的離地間隙

范圍,具體見表3的規定。

表3A類MF-WPT系統地面設備支持的離地間隙類型

離地間隙類型支持的副邊設備離地間隙范圍

Z1100-150mm

Z2100-210mm

Z3100-250mm

Z4-

注:Z4的值后續版本給出。

5.一般要求

5.1.系統架構

圖1所示為MF-WPT的系統架構及組件,系統架構中的組件適用于本部分的條款。

說明:

1,MF-WPT系統

11,原邊設備21,副邊設備

12,非車載功率組件22,車載功率組件

13,地面通信控制單元(CSU)23,車載通信控制單元(IVU)

14,地面功率電路24,車載功率電路

15,地面設備25,車載設備

100,供電電源200,電池和車載電氣設備

a,無線充電功率傳輸

b,通信

圖1MF-WPT系統架構及組件

-6-

1

T/ITSXXXX-2020

注:異物檢測、生物檢測、對位檢測等輔助功能組件未包含在系統架構。

5.2.海拔

本部分的條款要求適用于海拔高度2000m及以下的應用,對于超過2000m海拔使用的設備,應

考慮介電強度的下降、設備的開關能力、空氣的冷卻作用以及設備的降額運行,或者由設備制造商

和設備用戶協商。

5.3.地面設備正常使用的環境條件

5.3.1.溫度

工作溫度范圍:-20℃~50℃。

儲運溫度范圍:-25℃~55℃。

5.3.2.濕度

工作相對濕度范圍:≤95%。

儲運相對濕度范圍:≤95%。

5.4.原邊設備的安裝

原邊設備安裝方式應符合GB/T38775.1-2020中5.4的規定。

采用地上安裝方式時,原邊設備上表面離地面的最大距離應不超過7cm。采用地埋安裝方式時,

原邊設備上表面離地面的最大距離應不超過5cm。

原邊設備在停車位的安裝位置如圖2所示,原邊設備應安裝在停車位的后側(接近車位限位裝

置,非停車進入側)。

圖2原邊設備的安裝位置

停車位尺寸參考值為:長度為5.5m、寬度為2.5m。lx的值應為1.7m,安裝誤差應不大于1cm。

-7-

T/ITSXXXX-2020

6.性能要求

6.1.工作頻率

地面設備的工作頻率應設計為表4中規定的標稱頻率。

MF-WPT系統在工作狀態時,應采用定頻工作模式,系統標稱頻率點應為f0(±0.05)kHz,f0

頻率取值應為79-90kHz中的某一點,且應符合國家無線電管理的相關規定。

表4標稱頻率

頻率類型頻率值(kHz)

標稱頻率點f0(±0.05)

頻率范圍79~90

6.2.偏移范圍和對準點

地面設備和車載設備的相對位置在表5規定的偏移范圍內應實現滿足8.4、8.5規定的功率傳輸

要求以及系統效率要求。

表5偏移范圍

坐標偏移范圍(mm)

X-75~75

Y-100~100

圖3所示為原邊線圈和副邊線圈的中心對準點示意圖。對準點應允許在表5所示的偏移范圍內,

對準點允許的區域為對準容忍區域,MF-WPT系統應能夠在對準容忍區域內正常工作。

說明:

1,中心對準點

2,對準容忍區域

3,車輛行駛方向

圖3對準點示意圖

A類地面設備的中心對準點應在設備表面進行標記。A類地面設備的中心對準點為原邊線圈的

物理中心點,在測試時對準中心點的坐標應為X=0、Y=0。

-8-

1

T/ITSXXXX-2020

B類地面設備的中心對準點宜在設備表面進行標記。

6.3.輸入功率等級

6.3.1.A類設備輸入功率等級

對于不同輸出功率等級車載設備,A類地面設備的最大輸入功率應滿足表6的規定。

表6A類地面設備最大輸出功率等級

車載設備

MF-WPTWPT1WPT2WPT3WPT4

WPT1Pout≤Ps1maxPout≤Ps1maxPout≤Ps1maxTBD

地面設備WPT22.96kW≤Pout<3.7kW2.96kW<Pout≤Ps2max2.96kW<Pout≤Ps2maxTBD

WPT32.96kW≤Pout<3.7kW6.16kW<Pout<7.7kW6.16kW<Pout≤Ps3maxTBD

WPT4TBDTBDTBDTBD

注1:TBD表示待定,待后續版本修訂或在其它標準中制定。

注2:Ps1max表示MF-WPT1的車載參考設備設計的最大輸出功率,且Ps1max<3.7kW。

注3:Ps2max表示MF-WPT2的車載參考設備設計的最大輸出功率,且2.96kW<Ps2max<7.7kW。

注4:Ps3max表示MF-WPT3的車載參考設備設計的最大輸出功率,且6.16kW<Ps3max<11.1kW。

A類地面設備與車載參考設備構成的MF-WPT系統輸出功率測試應按照8.3中的測試方法進行,

測試時車載參考設備應支持地面設備以不低于0.25kW/s的功率啟動。

且A類地面設備與車載參考設備構成的MF-WPT系統額定輸出功率應滿足表6的規定,其中:

a)輸出功率等級為MF-WPT1的MF-WPT系統應滿足:

地面設備輸入功率等級為MF-WPT1、MF-WPT2、MF-WPT3時,輸出功率等級為MF-WPT1

的系統應可實現設計的最大輸出功率。

b)輸出功率等級為MF-WPT2的MF-WPT系統應滿足:

1)地面設備輸入功率等級為MF-WPT2、MF-WPT3時,系統應可實現其設計的最大輸出

功率;

2)地面設備輸入功率等級為MF-WPT1時,系統可實現不低于2.96kW的額定功率輸出。

c)輸出功率等級為MF-WPT3的MF-WPT系統應滿足:

1)地面設備輸入功率等級為MF-WPT3時,系統應可實現其設計的最大輸出功率;

2)地面設備輸入功率等級為MF-WPT2時,系統應可實現不低于6.16kW的額定功率輸出;

3)地面設備輸入功率等級為MF-WPT1時,系統可實現不低于2.96kW的額定功率輸出。

6.3.2.B類設備輸入功率等級

B類地面設備與車載設備構成的MF-WPT系統輸出功率由設備制造商和用戶協商確定。

6.4.輸出功率等級

6.4.1.A類設備輸出功率等級

對于不同輸入功率等級地面設備,A類車載設備的最大輸出功率應滿足表7的規定。

-9-

T/ITSXXXX-2020

表7A類車載設備最大輸出功率

地面設備

MF-WPT1MF-WPT2MF-WPT3MF-WPT4

MF-WPT1Pout≤Ps1maxPout≤Ps1maxPout≤Ps1maxTBD

車載設備MF-WPT22.96kW≤Pout<3.7kW2.96kW<Pout≤Ps2max2.96kW<Pout≤Ps2maxTBD

MF-WPT32.96kW≤Pout<3.7kW6.16kW<Pout<7.7kW6.16kW<Pout≤Ps3maxTBD

MF-WPT4TBDTBDTBDTBD

注1:TBD表示待定,待后續版本修訂或在其它標準中制定。

注2:Ps1max表示MF-WPT1的車載設備設計的最大輸出功率,且Ps1max<3.7kW。

注3:Ps2max表示MF-WPT2的車載設備設計的最大輸出功率,且2.96kW<Ps2max<7.7kW。

Ps3max表示MF-WPT3的車載設備設計的最大輸出功率,且6.16kW<Ps3max<11.1kW

A類車載設備與GB/T38775.6-2021中附錄A地面參考設備構成的MF-WPT系統輸出功率測試

應按照8.2中測試方法進行,測試時車載設備應支持地面參考設備以不低于0.25kW/s的功率啟動。

且A類車載設備的額定輸出功率應滿足表7的規定,其中:

a)輸出功率等級為MF-WPT1的A類車載設備應滿足:

地面參考設備輸入功率等級為MF-WPT1、MF-WPT2、MF-WPT3時,輸出功率等級為

MF-WPT1的車載設備應可實現設計的最大輸出功率。

b)輸出功率等級為MF-WPT2的A類車載設備應滿足:

1)地面參考設備輸入功率等級為MF-WPT2、MF-WPT3時,車載設備應可實現其設計的

最大輸出功率;

2)地面參考設備輸入功率等級為MF-WPT1時,車載設備可實現不低于2.96kW的額定功

率輸出。

c)輸出功率等級為MF-WPT3的A類車載設備應滿足:

1)地面參考設備輸入功率等級為MF-WPT3時,車載設備應可實現其設計的最大輸出功率;

2)地面參考設備輸入功率等級為MF-WPT2時,車載設備應可實現不低于6.16kW的額定

功率輸出;

3)地面參考設備輸入功率等級為MF-WPT1時,車載設備可實現不低于2.96kW的額定功

率輸出。

6.4.2.B類設備輸出功率等級

B類車載設備的輸出功率由設備制造商和用戶協商確定。

6.5.系統效率

MF-WPT系統效率是指車載設備(圖1中模塊24)輸出功率與地面設備(圖2中模塊14)輸入

功率的比值,其測試點參考GB/T38775.3-2020中條款5.1的規定。

注:功率不匹配的地面設備和車載設備的MF-WPT系統效率待定。

6.6.輸出電壓

對于充電電壓范圍為Uout-min—Uout-max的車輛,MF-WPT系統車載設備的輸出電壓測試點應至少

包括:

-10-

1

T/ITSXXXX-2020

——最小的輸出電壓測試點應為車輛充電電壓最小值;

——系統滿功率輸出的最小輸出電壓測試點,該測試點的輸出電壓值由設備供應商提供;

——最大的輸出電壓測試點應為車輛充電電壓最大值;

——系統滿功率輸出的最大輸出電壓測試點,該測試點的輸出電壓值由設備供應商提供。

6.7.功率因數

在額定輸入、額定輸出條件下,MF-WPT系統輸入功率因數值應不低于0.98。

7.功能要求

7.1.充電方式

MF-WPT系統應具備自動充電方式。

7.2.待機喚醒

MF-WPT系統在待機狀態時地面設備應可被喚醒。

7.3.參數檢測

對于A類MF-WPT系統,地面設備和車載設備應具備兼容性檢測功能,兼容性檢測應包含以下

內容:

表8兼容性檢測內容

序號檢測項具備內容及說明

1輸入功率等級地面設備設計的輸入功率值(單位為W)

2輸出功率等級車載設備的最大輸出功率值(單位為W)

3輸出電壓范圍車載設備的輸出電壓范圍(單位為V)

4輸出電流范圍車載設備的輸出電流范圍(單位為A)

5原邊線圈最大電流原邊線圈設計的最大電流值(單位為Arms)

副邊線圈的最大拾取

6副邊線圈設計的最大拾取電壓(單位為Vrms)

電壓

7最大離地間隙副邊設備的最大離地間隙(單位為mm)

8最小離地間隙副邊設備的最小離地間隙(單位為mm)

9最大工作頻率為可選項,系統設計的最大工作頻率值(單位為Hz)

10最小工作頻率為可選項,系統設計的最小工作頻率值(單位為Hz)

地面設備頻率工作方

11頻率工作方式為定頻工作方式,工作頻率為地面設備設計的標稱工作頻率點

式、工作頻率

車載設備頻率工作方

12頻率工作方式為定頻工作方式,工作頻率為車載設備設計的標稱工作頻率點

式、工作頻率

13線圈類型原邊設備、副邊設備設計的線圈類型,包括圓形、DD形等線圈類型

14諧振補償電路拓撲原邊設備、副邊設備設計的諧振補償電路拓撲,包括串聯、并聯、LCC等

15反射阻抗范圍車載設備的反射阻抗范圍

原邊線圈上表面與地

16固定值(單位為mm),與副邊線圈與地面之間的距離構成工作氣隙

面之間的距離

-11-

T/ITSXXXX-2020

副邊線圈下表面與地

17范圍值(單位為mm),與原邊線圈與地面之間的距離構成工作氣隙

面之間的距離

18制造商ID號為可選項,代表制造商的唯一ID號

19設備ID號地面設備、車載設備的唯一ID號

在兼容性檢測預檢過程中,A類地面設備應提供表8中序號為1、5、11、13、14、16的內容,宜

提供表8中序號為9、10、18、19的內容。

A類車載設備應支持MF-WPT系統的兼容性檢測,在兼容性檢測過程中,A類車載設備應提供

表8中序號為2、3、4、6、12、13、14、17的內容,宜提供序號為7、8、16的內容。

7.4.對位檢測

MF-WPT系統車載設備應具備對位檢測功能,能夠反饋副邊設備是否在設備廠商規定的偏移范圍

內。若檢測到超出偏移范圍,則MF-WPT系統發出警告,并停止充電或不啟動充電。

7.5.異物檢測

MF-WPT系統地面設備應具備異物檢測功能,能夠識別原邊設備上方影響無線電能傳輸的異物,

常規異物見GB/T38775.1中表7。若檢測到異物,則MF-WPT系統發出警告,并停止充電或不啟動充

電。

7.6.生物檢測

MF-WPT系統地面設備應具備生物檢測功能,能夠判斷GB/T38775.4保護區域1和2內是否存在生

物,若檢測到生物,則MF-WPT系統發出警告,并停止充電或不啟動充電。

7.7.安全聯鎖

正在充電狀態與車輛可行駛模式應為互鎖關系。

7.8.人機交互功能

MF-WPT系統應顯示下列信息或狀態:

a)系統運行狀態指示:待機、充電、異常,當處于異常狀態時,宜顯示異常狀態原因;

b)有手動設定方式功能的MF-WPT系統應顯示人工輸入信息;

c)互操作性參數檢測結果,若互操作性參數檢測未通過,宜顯示未通過原因。

MF-WPT系統宜顯示下列信息:

a)蓄電池當前的荷電狀態SOC、充電電壓、充電電流等;

b)已充電時間、已充電量,剩余充電時間;

c)系統效率。

7.9.異常保護

MF-WPT系統地面設備、車載設備都應具備異常保護功能,具體要求如下:

a)地面設備應具備電源輸入側的過壓保護、欠壓報警;

b)地面設備的非車載功率組件應具備過壓保護、過流保護、空載保護;

c)車載設備應具備輸出過壓、過流和空載保護;

d)地面設備、車載設備應具備過溫保護,當超過溫度限值時,MF-WPT系統應降功率運行或者

停止運行。其中溫度采集點應至少包括原邊設備、副邊設備、非車載功率組件的環境溫度以及車載

功率組件的環境溫度;

-12-

1

T/ITSXXXX-2020

e)MF-WPT系統在充電過程中,當檢測到地面設備與車載設備通信中斷時,MF-WPT系統應停止

充電;

f)地面設備應具備剩余電流保護器,交流供電設備的剩余電流保護器宜采用A型或B型,符合

GB/T14048.2、GB/T16916.1和GB/T22794的相關要求。

8.安全要求

8.1.EMF

MF-WPT系統應符合GB/T38775.4中EMF限值的要求。

8.2.EMC

MF-WPT系統的EMC要求應符合GB/T38775.5《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的規定。

EMC測試時,應在最惡劣的使用情況下進行,包括:

——副邊設備在最大偏移下;

——副邊設備的離地間隙應至少包括設計的最大值、最小值以及中間值;

——MF-WPT系統滿功率輸出。

8.3.電擊防護

電擊防護的一般要求包括:

——危險帶電部件應不可被接觸。

——單一故障條件下應當實現電擊保護措施。

——對于固定安裝的電動汽車地面設備,其要求詳見IEC60364-7-722-2015。

——對于可以同時使用的連接點,每個連接點應使用獨立的保護手段(過流保護和故障電流保

護)。

8.3.1.接觸電流要求

本部分條款試驗時,系統處于運行狀態,且無線充電系統供電電壓應為標稱額定電壓的1.1倍。

接觸電流應在地面設備連接至交流電網的情況下,按照GB/T12113—2003進行測試。

交流電極和可接觸金屬零件的接觸電流應依照GB4943.1進行測試,接觸電流值不應超過表9

給出的數值。

接觸電流試驗是在完成濕熱交變測試Db后的一個小時之內進行測試,其中濕熱交變測試應按

GB/T2423.4要求進行;或者是在完成濕熱穩態測試Ca后的一個小時之內進行測試,其中濕熱穩態

測試應在40℃±2℃、93%的相對濕度環境下進行,測試時間為四天,應按GB/T2423.3要求進行測

試。

無線充電系統由隔離變壓器供電,或以與地隔離的方式安裝。通過固定電阻連接的電路,或者

參考接地的電路,在測試前應斷開。

表9接觸電流

分類等級I等級II

帶電電極和可接觸金屬零件之間

3.5mA0.25mA

任一交流相線和連接在一起的及外部絕緣的金屬箔之間

帶電電極和不可接觸不帶電金屬零件之間

不適用3.5mA

任一交流相線和通常為激活(雙層絕緣)的可接觸金屬零件(固

-13-

T/ITSXXXX-2020

定)之間

不可接觸和可接觸的不帶電金屬零件之間

不可接觸的及可接觸的固定連接在一起的金屬零件和外部絕不適用0.5mA

緣的金屬箔(附加絕緣)之間

注:帶電電極不包括系統工作狀態下的原邊設備中的線圈及原邊設備中線圈的接插件和連接線纜。

8.3.2.絕緣電阻要求

用開路電壓為GB/T38775.3-2020中表11中規定電壓等級的測試儀器測量,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

統非電氣連接的各帶電回路之間、各獨立帶電回路與地(金屬外殼)之間絕緣電阻不應小于500/V。

8.3.3.絕緣強度要求

.絕緣耐壓強度

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非電氣連接的各帶電回路之間、各獨立帶電回路與地(金屬外殼)之間,

按其工作電壓應能承受表10所規定歷時lmin的工頻耐壓試驗,試驗過程中應無絕緣擊穿和飛弧現象。

.沖擊耐壓

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各帶電回路之間、各帶電回路與地(金屬外殼)之間,按其工作電壓應

能承受所規定標準雷擊波的短時沖擊電壓試驗,沖擊耐壓試驗電壓等級見表10。

在無線充電系統的控制柜非電氣連接的各帶電回路之間、各獨立帶電回路與地(金屬外殼)之

間按表10規定施加3次正極性和3次負極性標準雷電波的短時沖擊電壓,每次間隙不小于5s,試驗

時其它回路和外露的導電部分接地,試驗過程中,試驗部位不應出現擊穿放電,允許出現不導致損

壞絕緣的閃絡。如果出現閃絡,則應復查介電強度,介電強度試驗電壓為規定值的75%。

表10絕緣試驗的試驗等級

額定絕緣電壓Ui/V絕緣電阻測試儀器的電壓等級/V介電強度試驗電壓/kV沖擊耐壓試驗電壓/kV

≤60250DC1.414/AC1.01

60<Ui≤300500DC2.828/AC2.0±2.5

300<Ui≤7001000DC3.535/AC2.5±6

AC2×Ui+1000

700<Ui≤9501000±6

DC2.8×Ui+1400

8.4.防護等級

8.4.1.外殼的IP等級

非車載功率組件外殼的最小IP等級應滿足:

a)室內使用:IP32;

b)室外使用:IP54。

使用手冊中應說明使用環境。

8.4.2.原邊設備的IP等級

地埋安裝和地面安裝的原邊設備IP等級應遵循:

a)非公共路段安裝的最小的IP等級應為:IP67;

b)在公共路段安裝的最小IP等級應為:IP69K、IP67。

-14-

1

T/ITSXXXX-2020

合規檢查測試應符合GB/T4208。

8.4.3.車載設備的IP等級

車載設備IP等級應遵循,最小IP等級:IP67。

注:如果原邊設備和非車載功率組件為一體化設計、副邊設備和車載設備為一體化設計,則只做一次IP等級測

試,且應遵循兩者中較高的IP等級。

8.5.過流保護和短路保護

MF-WPT系統的過流保護和短路保護功能應滿足GB/T38775.1—2020中10.3條的要求。

8.6.溫升和過熱

MF-WPT系統的溫升和過熱功能應滿足GB/T38775.1—2020中10.4條的要求。

8.7.耐碾壓

該測試方法適用于最大總質量5噸以下車輛的測試。

對于地上安裝的原邊設備,用規格為P225/75R15或同等負載的傳統汽車輪胎以(5000±250)N

的壓力,以(8±2)km/h的速度壓過原邊設備,輪胎充氣壓力為(220±10)kPa。當車輪從原邊設備

壓過之前,原邊設備應隨意地以正常方式放在地上,測試中的原邊設備應無明顯移動,且被施加壓

力的原邊設備不應放置在突出物上。

碾壓力應至少施加三次,第一步,從設備的一側開始碾壓,通過中間部分,直至設備的另一側,

同時X方向和Y方向都應進行測試。第二步,碾壓方向調轉45°,進行同樣的測試。第三步,再調轉45°,

進行同樣的測試。

電纜測試時,電纜應平直,施加碾壓力在電纜上。如果電纜安裝在管道內或者類似情況,電纜

的碾壓測試不適用。

碾壓試驗之后,設備或電纜不應有嚴重的破裂、折損或者變形,不應出現下述情形:

a)帶電部件被符合GB/T4208的IPXXC測試探頭接觸到;

b)機殼的完整性被破壞,以至于不能給設備的內部部件提供有效的機械保護或環境保護;

干擾設備正常工作,或破壞設備功能;

c)設備或其電纜夾不能為供電電纜提供合適的拉力;

d)其它可能會導致火災或者觸電風險的損害。

8.8.車載設備結構要求

車載設備耐振動性能應滿足QC/T413-2002中條款3.11相關規定。

車載設備耐溫度性能應滿足QC/T413-2002中條款3.10相關規定。

車載設備耐溫度、濕度變化性能應滿足QC/T413-2002中條款3.11相關規定。

8.9.材料和部件的強度要求

8.9.1.防腐蝕保護

無線充電系統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應通過使用合適的材料或針對裸露表面的保護涂層以確保防

腐蝕保護。

實驗樣本應符合GB/T7251.1-2013中的測試程序所規定的清潔狀態,且滿足:

a)室內設備的嚴格測試A,詳見GB/T7251.1-2013中;

b)室內設備的嚴格測試B,詳見GB/T7251.1-2013中。

-15-

T/ITSXXXX-2020

送檢設備應滿足GB/T7251.1-2013中,試驗,和(室內)或(室

外)試驗。

8.9.2.外殼檢驗

外殼或樣品應在自來水中沖洗5分鐘,在蒸餾或去礦物質水中漂洗,然后甩干或風干。待測樣

品隨后在正常使用環境下存放2小時。

通過視覺檢查以下條件是否合格:

a)參照GB/T30789.2、GB/T30789.3、GB/T30789.4、GB/T30789.5相關規定,確認沒有超過

規定銹蝕等級Ri1的鐵氧化物、開裂或其它更嚴重惡化情況。涂料和清漆方面,應確認樣

品符合樣本Ri1;

b)機械完整性不受損害;

c)密封性未被損壞;

d)門、鉸鏈、門鎖和緊固件無異常。

8.10.機械事故的防護要求

安裝無線充電系統后,設備不應有任何銳利的邊緣。

9.互操作性要求

地面設備和車載設備滿足以下條件時,為可互操作的,地面設備才能向電動汽車進行無線電能

傳輸。

——功率等級符合6.3和6.4節的規定;

——離地間隙符合4.3節的規定;

——相同的標稱工作頻率,符合6.1節的規定;

——電路拓撲結構相兼容,符合附錄A和附錄B的相關規定;

——合理的系統效率及功率因數,符合6.5和6.7節的規定;

——并且符合第7章和第8章的安全要求及功能要求。

對于A類地面設備和A類車載設備,應分別與附錄B、附錄A的參考設備構成無線充電系統進

行互操作性測試。

10.測試方法

10.1.測試裝置布置

10.1.1.整車級測試

MF-WPT系統的參數和系統效率受車輛底盤材料、尺寸、造型等因素的影響。測試應在實車上

測試或者在模擬車輛底盤環境下進行。圖4所示為整車級測試時MF-WPT系統示意圖。

-16-

1

T/ITSXXXX-2020

說明:

1,供電電源連接線

2,原邊設備

3,待測試的車載設備

3’,車載設備另外可安裝的位置

4,負載

5,地面

圖4整車級測試示例圖

整車級測試中,車載參考設備應該安裝在車輛的相應位置,且車載參考設備應包含外殼等所有

組件。

負載可采用車輛的電池或車載電氣設備,也可采用等效的電子負載。

測試點應包含X、Y、Z軸三個方向的偏移范圍,對準點可通過移動車輛或者原邊設備實現。

測試過程中應避免地面(如地面的鋼筋等金屬物)對系統的影響,可將地面設備和車輛抬起一

定高度,以避免地面金屬材料對測試的影響。

10.1.2.部件級測試

MF-WPT系統部件級測試不需要車載設備安裝在車輛上,可通過臺架的方式實現。部件級測試

的示意圖如圖5所示。

-17-

T/ITSXXXX-2020

汽車模擬底板,宜采用16Mn或類似鋼材

尺寸:1.5m×1.5m×0.7mm(厚度可增加至1mm)

副邊非金屬支撐框架

車載參考設備

屏蔽層,宜采用6061或類似鋁合金

尺寸:1.1m×1.1m×0.7mm(厚度可增加至1mm)地面設備

XY軸定位裝置

地面(混凝土或瀝青)

注:副邊設備、屏蔽層、汽車模擬底板之間應緊密貼合

圖5部件級測試

部件級測試時,需要采用模擬底盤的材料/組件來代替車輛底盤,車載設備應安裝在模擬底盤的

材料/組件上。模擬底盤的材料/組件包括屏蔽組件、鋼板兩部分。

部件級測試要求應滿足整車級測試的要求。

10.2.試驗環境條件

應在以下環境條件下進行:

a)環境溫度:15℃~35℃;

b)相對濕度:45%~75%;

c)大氣壓力:86kPa~106kPa。

10.3.試驗電源條件

試驗時供電電源條件為:

a)頻率:50Hz±0.5Hz;

b)交流電源電壓:220V/380V,允許偏差±5%;

c)交流電源波形:近似正弦波,波形畸變因數不大于5%;

d)三相交流電源系統的不平衡度不大于5%;

e)交流電源系統的直流分量:偏移量不大于峰值的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