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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機房系統操作手冊

目錄

第一部機房系統設計標準

第二部機房系統白皮書

第三部機房管理

第一部機房系統設計標準

1總那么

1.0.1為標準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確保電子信息系統設備平安、穩定、可靠地運行,

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平安適中、節能環保,制訂本標準。

1.0.2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建筑物中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

1.0.3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設計應遵循近期建設規模與遠期開展規劃協調一致的原那么。

1.0.4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和標準的規

定。

2術語

電子信息系統electronicinformationsystem

由計算機、通信設備、處理設備、控制設備及其相關的配套設施構成,按照一定的應用目

的和規那么,對信息進行采集、加工、存儲、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電子信息系

統機房electronicinformationsystemroom

主要為電子信息設備提供運行環境的場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局部,包括

主機房、輔助區、支持區和行政管理區等。主機房computerroom

主要用于電子信息處理、存儲、交換和傳輸設備的安裝和運行的建筑空間。包括效勞器機

房、網絡機房、存儲機房等功能區域。輔助區auxiliaryroom

用于電子信息設備和軟件的安裝、調試、維護、運行監控和管理的場所,包括進線間、測

試機房、監控中心、備件庫、打印室、維修室等區域。支持區supportarea

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處理過程和必要的技術作業的場所,包括變配電室、柴油發電機房、

IPS室、電池室、空調機房、動力站房、消防設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行政管理

區adiniiiiisUcilivearea

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戶對托管設備進行管理的場所,包括工作人員辦公室、門廳、值班

室、盥洗室、更衣間和用戶工作室等。場地設施infrastructure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為電子信息系統提供運行保障的設施。電磁干擾(EMI)

electromagneticinterference經輻射或傳導的電磁能量對設備或信號傳輸造成的不良

影響。電磁屏蔽electromagneticshielding

用導電材料減少交變電磁場向指定區域的穿透。電磁屏蔽室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enclosure

專門用語衰減或隔離來自內部或外部電場、磁場能量的建筑空間體。截止波導通風窗

cut-offwaveguidevent

截止波導與通風口結合為一體的裝置,該裝置既允許空氣流通,又能夠衰減一定頻率范圍

內的電磁波。可拆卸式電磁屏蔽室modularelectromagneticshieldingenclosure

按照設計要求,由預先加工成型的屏蔽殼體模塊板、結構件、屏蔽部件等,經過施工現場

裝配,組建成具有可拆卸結構的電磁屏蔽室。焊接式電磁屏蔽室welded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enclosure

主體結構采用現場焊接方式建造的具有固定結構的電磁屏蔽室。冗余Redundancy

冗余是重復配置系統的一些部件或全部部件,當系統發生故障時,冗余配置的部件介入并

承當故障部件的工作,由此減少系統的故障時間。N-根本需求Baserequirement

系統滿足根本需求,沒有冗余。N+X冗余N+Xredundancy

系統滿足根本需求外,增加了X個單元、X個模塊、X個路徑或X個系統。任何X個單元、

模塊或路徑的故障或維護不會導致系統運行中斷。?N)

2.0.17容錯faulttolerant

容錯系統是具有兩套或兩套以上相同配置的系統,在同一時刻,至少有兩套系統在工作。

按容錯系統配置的場地設備,至少能經受住一次嚴重的突發設備故障或人為操作失誤事件

而不影響系統的運行。列頭柜ArrayCabinet

為成行排列的機柜提供網絡布線或電源配線管理或傳輸效勞的設備,一般位于一列機柜的

端頭。

2.0.19實時智能管理系統real—timeintelligentpatchcordmanagementsystem

采用計算機技術及電子配線設備對機房布線中的接插軟線進行實時管理的系統。信息點

(TO)telecommunicationsoutlet

各類電纜或光纜終接的信息插座模塊。集合點(CP)consolidationpolut

配線設備與工作區信息點之間纜線路由中的連接點。水平配線設備(HD)liuii^nlul

distributor

終接水平電纜、水平光纜和其他布線字系統纜線的配線設備。CP鏈路cplink

配線設備與CP之間,包括各端的連接器件在內的永久性的鏈路。永久鏈路permanent

1ink

信息點與配線設備之間的傳輸線路。它不包括工作區斂線和連接配線設備的設備纜線、跳

線;但可以包括一個CP鏈路。靜態條件staticstatecondition

主機房的空調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電子信息設備未安裝,室內沒有人員的情況。停機

條件stopcondition

主機房的空調系統和不間斷供電電源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電子信息設備處于不工作的

情況。7靜電泄放electrostaticleakage

帶電體上的靜電電荷通過帶電體內部或其外表等途徑,局部或全部消失的現象。

2.0.28體積電阻volumeresistance

在材料相對的兩個外表上放置的兩個電極間所加直流電壓與流過兩個電極間的穩態電流之

商。

2.0.29保護性接地protectiveearthing

以保護人身和設備平安為目的的接地。功能性接地functionalearthing

用于保證設備(系統)正常運行,正確地實現設備(系統)功能的接地。接地線earthing

conductor

從接地端子或接地聚集排至接地極的連接導體。等電位聯結帶bondingbar

將等電位聯結網格、設備的金屬外科、金屬管道、金屬線槽、建筑物金屬結構等連接其上

形成等電位聯結的金屬帶。

2.0.33等電位聯結導體bondingconductor

將分開的諸導電性物體連接到接地聚集排、等電位聯結帶或等電位聯結網格的導體。

3機房分級標準

3.1機房分級

3.1.1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劃分為A、B、C三級。設計時應根據機房的使用性質、管理

要求及其在經濟和社會中的重要性確定所屬級別。

3.1.2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為A級1電子信息系統運行中斷將造成

重大的經濟損失;2電子信息系統運行中斷將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

3.1.3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為B級。1電子信息系統運行中斷將造成

較大的經濟損失;2電子信息系統運行中斷將造成公共場所秩序混亂。

3.1.4不屬于A級或B級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為C級。

3.1.5在異地建立的備份機房,設計時應與原有機房等級相同。

3.1.6同一個機房內的不同局部可以根據實際需求,按照不同的標準進行設計。

3.2性能要求A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的場地設施應按容錯系統配置,在電子信息系統運

行期間,場地設施不應因操作失誤、設備故障、外電源中斷、維護和檢修而導致電子信息

系統運行中斷。B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的場地設施應按冗余要求配置,在系統運行期間,

場地設施在冗余能力范圍內,不應因設備故障而導致電子信息系統運行中斷。C級電子信

息系統機房內的場地設施應按根本需求配置,在場地設施正常運行情況下,應保證電子信

息系統運行不中斷。

4機房位置及設備布置

4.1電子信息系統機房位置選擇

4.1.1電子信息系統機房位置選擇應符合以下要求:

1電力供給應穩定可靠,交通通信應便捷,自然環境應清潔;

2應遠離產生粉塵、油煙、有害氣體以及生產或貯存具有腐蝕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3遠離水災火災隱患區域;4遠離強振源和強噪聲源;5避開強電磁場干擾。

4.1.2對于多層或高層建筑物內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在確定主機房的位置時,應對設備

運輸、管線敷設、雷電感應和結構荷載等問題進行綜合考慮和經濟比擬;采用機房專用空

調的主機房,應具備安裝室外機的建筑條件。

4.2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組成

4.2.1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組成應根據系統運行特點及設備具體要求確定,一般宜由

主機房、輔助區、支持區和行政管理區等功能區組成。

4.2.2主機房的使用面積應根據電子信息設備的數量、外形尺寸和布置方式確定,并預留

今后業務開展需要的使用面積。在電子信息設備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況下,主機房的

使用面積可按以下方法確定:1當電子信息設備已確定規格時,可按下式計算:

A=KES(4.2.3-1)

式中A—電子信息系統主機房使用面積(nf);

K-系數,取值為5?7;

S-電子設備的投影面積(nf)。

2當電子信息設備尚未確定規格時,可按下式計算:

A二KN(4.2.3-2)

K-單臺設備占用面積,可取3.5—5.5(nf/臺);

N一計算機主機房內所有設備的總臺數。

4.2.3輔助區的面積宜為主機房面積的0.2~1倍。

4.2.4用戶工作室可按每人3.5-4nf計算。硬件及軟件人員辦公室等有人長期工作的房間,

可按每人5~7肝計算。

4.3設備

布置

4.3.1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設備布置應滿足機房管理、人員操作和平安、設備和物料運輸、

設備散熱、安裝和維護的要求。

4.3.2產生塵埃及廢物的設備應遠離對塵埃敏感的設備,并宜布置在有隔斷的單獨區域內。

4.3.3當機柜或機架上的設備為前進風/后出風方式冷卻時,機柜和機架的布置宜采用面對

面和背對背的方式。

4.3.4主機房內和設備間的的距離應符合以下規定:1.用于搬運設備的通道凈寬不應小于

1.5mo

2.面對面布置的機柜或機架正面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1.2m;

3.背對背布置的機柜或機架反面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1m;

4.當需要在機柜側面維修測試時,機柜與機柜、機柜與墻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L2m。

5.成行排列的機柜,其長度超過6川時,兩端應設有出口通道;當兩個出口通道之間的距離

超過15m時,在兩個出口通道之間還應增加出口通道;出口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1m,局部

可為0.8m

5環境要求

5.1溫度、相對濕度及空氣含塵濃度

5.1.1主機房和輔助區內的溫度、相對濕度應滿足電子信息設備的使用要求;無特殊

要求時,應根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等級,按照附錄A的要求執行。

5.1.2A級和B級主機房的含塵濃度,在靜態條件下測試,每升空氣中大于或等于0.5um的

塵粒數應少于18000粒。

5.2噪聲、電磁千擾、振動及靜電

5.2.1有人值守的主機房和輔助區,在電子信息設備停機時,在主操作員位置測量的

噪聲值應小于65dB(A)。

5.2.2主機房內無線電干擾場強,在頻率為0.15—lOCQMHz時,主機房和輔助區內的無線

電干擾場強不應大于126dBo

5.2.3主機房和輔助區內磁場干擾環境場強不應大于800A/mo

5.2.4在電子信息設備停機條件下,主機房地板外表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動加速度值,不應

大于500mm/s2o

5.2.5主機房和輔助區的絕緣體的靜電電位不應大于1KVO

6建筑與結構6.1一般規定

6.1.1建筑和結構設計應根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等級,按照附錄A的要求執行。

6.1.2建筑平面和空間布局應具有靈活性。并應滿足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工藝要求。

6.1.3主機房凈高應根據機柜高度及通風要求確定,且不宜小于2.6m。

6.1.4變形縫不應穿過主機房。

6.1.5主機房和輔助區不應布置在用水區域的垂直下方,不應與振動和電磁干擾源為鄰。

圍護結構的材料應滿足保溫、隔熱、防火、防潮、少產塵等要求。6.1.6設有技術夾層、

技術夾道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建筑設計應滿足風管和管線安裝和維護要求。當管線需穿

越樓層時,宜設置技術豎井。

6.1.7改建和擴建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根據荷載要求采取加固措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

標準《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標準》GB50376的有關規定。

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

6.2.1主機房宜設置單獨出入口,當與其它功能用房共用出入口時,應防止人流、物流的

交叉。

6.2.2有人操作區域和無人操作區域宜分開布置

6.2.3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通道的寬度及門的尺寸應滿足設備和材料運輸要求,建筑的入

口至主機房應設通道,通道凈寬不應小于1.5m。

6.2.4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宜設門廳、休息室、值班室和更衣間,更衣間使用面積應按最大

班人數的每人1?3計算。

6.3防火和疏散

6.3.1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建筑防火設計,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建筑設計防火標準》(GB50016)的有關規定。

6.3.2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6.3.3當A級或B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位于其它建筑物內時,在主機房和其他部位之間

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隔墻,隔墻上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6.3.4面積大于100疔的主機房,平安出口應不少于兩個,且應分散布置。面積不大于

100門的主機房,可設置一個平安出口,并可通過其他相臨房間的門進行疏散。門應向疏

散方向開啟,且應自動關閉,并應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從機房內開啟。走廊、樓梯間應

暢通,并應有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

6.3.5主機房的頂棚、壁板(包括夾芯材料)和隔斷應為不燃燒體,且不得采用有機復

合材料。

6.4室內裝修

6.4.1室內裝修設計選用材料的燃燒性能除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標準》GR50222的有關規定。

6.4.2主機房內的裝修,應選用氣密性好、不起塵、易清潔,符合環保要求、在溫、濕度

變化作用下變形小、具有外表靜電耗散性能的材料不得使用強吸濕性材料及未經外表改

性處理的高分子絕緣材料作為面層。

6.4.3主機房內墻壁和頂棚應滿足使用功能要求,外表應平整、光滑、不起塵、防止眩光、

并應減少凹凸面。

6""主機房地面設計應滿足使用功能要求:當鋪設防靜電地板時,活動地板的高度應根

據電纜布線和空調送風要求確定;并應符合以下規定:

1活動地板下空間只作為電纜布線使用時,地板高度不宜小于250m限活動地板下的地面和

四壁裝飾,可采用水泥砂漿抹灰。地面材料應平整、耐磨。2如既作為電纜布線,乂作為

空調靜壓箱時,地板高度不宜小于400mm。

活動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裝飾應采用不起塵、不易積灰、易于清潔的材料。,樓板或地面

應采取保溫防潮措施,地面墊層宜配筋,維護結構宜采取防結露措施。

6.4.5技術夾層的墻壁和頂棚外表應平整、光滑。當采用輕質構造頂棚做技術夾層時,宜

設置檢修通道或檢修口。A級B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主機房不宜設置外窗。當主機房設

有外窗時,應采用雙層固定窗,并應有良好的氣密性,不間斷電源系統的電池室設有外窗

時,應防止陽光直射。

6.4.7當主機房內設有用水設備時,應采取防止水漫溢和滲漏措施。

6.4.8門窗、墻壁、頂棚、地(樓)面的構造和施工縫隙,均應采取密閉措施。

7空氣調節7.1一般規定

7.1.1主機房和輔助區中的空氣調節系統應根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等級,按照附錄A的

要求執行。

7.1.2與其它功能用房共建于同一建筑內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宜設置獨立的空調系統。

7.1.3主機房與其它房間的空調參數不同時,宜分別設置空調系統。

7.1.4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空調設計,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采曖

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標準》(GB50019)和《建筑設計防火標準》GB50016的有關規定。

7.2負荷計算

7.2.1電子信息設備和其它設備的散熱量應按產品的技術數據進行計算。

7.2.2機房空調系統夏季的冷負荷應包括以下內容:

1機房內設備的散熱;

2建筑圍護結構的傳熱;

3通過外窗進入的太陽輻射熱;

4人體散熱;

5照明裝置散熱;

6新風負荷。

7伴隨各種散試濕過程產生的潛熱。空調系統濕負荷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人體散濕

2新風負荷

7.3氣流組織

7.3.1主機房空調系統的氣流組織形式,應根據電子信息設備本身的冷卻方式、設備布置

方式、布置密度、設備散熱量以及室內風速、防塵、噪聲等要求,結合建筑條件綜合確定。

當電子信息設備對氣流組織形式未提出要求時,主機房氣流組織形式、風口及送回風溫差

7.3.1選用。

氣流

下送上回上送上回(或側回)側送側回

組織

1.散流器

1.帶可調多葉閥的1.百葉

2.帶擴散板風口

格柵風口風口

送風

2.條形風口(帶有條形

3.孔板

口風口的活動地板)2.格柵

3.孔板4.百葉風口風口

5.格柵風口

回風

1.格柵風口2.百葉風口3.網板風口4.其他風口

4?6c送風溫度

送風

應局于室內空氣露點溫4?6c6?8℃

溫差

對機柜高度大于1.8m,設備熱密度大、設備發熱量大或或熱負荷大的主機房,宜采用活

動地板下送風、上回風方式。在有人操作的機房內,送風氣流不宜直對工作人員。

7.4系統設計

7.4.1要求有空調的房間宜集中布置,室內溫、濕度要求相近的房間,宜相鄰布置。

7.4.2主機房采暖散熱器的設置應根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等級,按照附錄A的要求執行。

如設置采暖散熱器,應設有漏水檢測報警裝置,并應在管道入口處裝切斷閥,漏水時應自

動切斷給水。且宜裝溫度調節裝置。

7.4.3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風管及管道的保溫、消聲材料和粘結劑,應選用非燃燒材料或

難燃B1級材料。冷外表需作隔氣、保溫處理。采用活動地板下送風時,活動地板下的空

間應考慮線槽及消防管線等所占用的空間。風管不宜穿過防火墻和變形縫。如必須穿過時,

應在穿過防火墻處設防火閥;穿過變形縫處,應在兩側設防火閥。防火閥應既可手動又能

自動。空調系統噪音超過本標準5.2.1條的規定時,應采取降噪措施。主機房宜維持正

壓。主機房與其它房間、走廊間的壓差不宜小于5Pa,與室外靜壓差不宜小于10%。

7.4.8空調系統的新風量應取以下二項中的最大值:1按工作人員計算,每人40M3/h。

2維持室內正壓所需風量。

7.4.9主機房內空調系統用循環機組宜設初或中效兩級過濾器。新風系統或全空氣系統應

設初、中效空氣過濾器。也可設置亞高效過濾器。末級過濾裝置宜設在正壓端。

7.4.10設有新風系統的主機房,在保證室內外一定壓差的情況下,送排風應保持平衡。

7.4.11打印室等易對空氣造成二次污染的房間,對空談系統應采取防止污染物隨氣流進入

其他房間的措施。

7.4.12分體式空調機的室內機組可安裝在靠近主機房的專用空調機房內,也可按扎在主機

房內。

7.4.13空調設計應根據當地氣候條件,選擇采用以下節能措施:

1大型機房空調系統宜采用冷水機組空調系統

2北方地區采用水冷冷水機組的機房,冬季可利用室外冷卻塔作為冷源,并應通過熱交換

器對空調冷凍水進行降溫。

3空調系統可采用電制冷與自然冷卻相結合的方式。

7.5設備選擇

7.5.1空調和制冷設備的選用應符合運行可靠、經濟適用、節能和環保的要求。

7.5.2空調系統和設備應根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等級、機房的建筑條件、設備的發熱量

等進行選擇,并按本標準附錄A的要求執行。

7.5.3空調系統無備份設備時,單臺空調制冷設備的制冷能力應留18f15%—20%的余量。

7.5.4選用機房專用空調機時,空調機宜帶有通信接口,通信協議應滿足機房監控系統的

要求,顯示屏宜為漢字顯示。7.5.5空調設備的空氣過濾臟和加濕器應使丁清洗和更換,

設備安裝應留有相應的維修空間。

8電氣技術8.1供配電

8.1.1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用電負荷等級及供電要求應根據機房的等級,按照現行國家標準

《供配電系統設計標準》(GB50052)及木標準附錄A的規定執行v

8.1.2電子信息設備供電電源質量應根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等級,按照本標準附錄A的

要求執行。

8.1.3供配電系統應為電子信息系統的可擴展性預留備用容量。

8.1.4戶外供電線路不宜采用架空方式敷設。當戶外供電線路采用具有金屬外護套電纜時,

在電纜進出建筑物處應將金屬外護套接地。

8.1.5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由專用配電變壓器或專用回路供電,變壓器宜采用干式變壓器。

8.1.6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的低壓配電系統不應采用TN-C系統。電子信息設備的配電應按

設備要求確定。

8.1.7電子信息設備應由不間斷電源系統供電。不間斷電源系統應有自動和手動旁路裝置。

確定不間斷電源系統的根本容量時應留有余量,不間斷電源系統的根本容量可按下式計算:

E21.2P(8.1.7-1)

式中E—不間斷電源系統的根本容量(不包含備份不間斷電源系統設備)(KW/KVA)

P—電子信息設備的計算負荷(KW/KVA)o

8.1.8用于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的動力設備與電子信息設備的不間斷電源系統應由不同的

回路配電。

8.1.9電子信息設備的配電應采用專用配電箱(柜),專用配電箱[柜)應靠近用電設備

安裝。

8.1.10電子信息設備專用配電箱(柜)宜配備浪涌保護器(SPD)電源監控和報警裝置,

并提供遠程通信接口。當輸出端中性線與PE線之間的電位差不能滿足設備使用要求時,宜

配備隔離變壓器。

8.1.11電子信息設備的電源連接點應與其他設備的電源連接點嚴格區別,并應有明顯標識。

A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配置后備柴油發電機系統,當市電發生故障時,后備能夠柴油發

電機能承當全部負荷的需要。

8.1.13后備柴油發電機的容量應包括UPS的根本容量、空調和制冷設備的根本容量、應急

照明及關系到生命平安等需要的負荷容量。并列運行的發電機,應具備自動和手動并網功

能。柴油發電機周圍應設置檢修用照明和維修電源,電源宜由不間斷電源系統供電。市

電與柴油發電機的切換應采用具有旁路功能的自動轉換開關。自動轉換開關檢修時,不應

影響電源的切換。敷設在隱蔽通風空間的低壓配電線路應采用阻燃銅芯電纜,電纜應沿線

槽、橋架或局部穿管敷設;當電纜線槽與通信線槽并列或交叉敷設時,配電電纜線槽應敷

設在通信線槽的下方。活動地板下作為空調靜壓箱時,電纜線槽(橋架)的布置不應阻斷

氣流通路。配電線路的中性線截面積不應小于相線截面積;單相負荷應均勻地分配在三相

線路上。

8.2照明

主機房和輔助區一般照明的照度標準值宜符合表8.2.1的規定,照度標準值的參考平面為

0.75m水平面。

表8.2.1主機房和輔助區一般照明照度標準值

照明標統一眩目

準值一般顯

房間名稱值

色指數Ra注

(lx)UGR

效勞器

50022

機房

網絡機

50022

房80

存儲機

50022

進線間30025

監控中

50019

測試區50019

打印室50019

備件間30022

支持區和行政管理區的照度標準值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標準》(GB50034)

的有關規定執行。主機房內的主要照明光源應采用高效節能熒光燈,熒光燈鎮流滯的諧波

限值應符合國家標準《電磁兼容限值諧波電流發射限值》(GB17625.1)的有關規定,

燈具應采用分區、分組的控制措施。輔助區宜采用以下措施減少作業面上的光幕反射和反

射眩光:1視覺作業不宜處在照明光源與眼睛形成的鏡面反射角上;

2宜采用發光外表積大、亮度低、光擴散性能好的燈具;

3視覺作業環境內應采用低光澤的外表材料。工作區域內一般照明的照明均勻度不應小于

0.7,非工作區域內的一般照明照度值不宜低于工作區域內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30主機房

和輔助區內應設置備用照明,備用照明的照度值不應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10%;有人值守

的房間,備用照明的照度值不應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0%;備用照明可為一般照明的一

局部。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設置通道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標志燈,主機房通道疏散照明的

照度值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51x。其他區域通道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應低于51x。電

子信息系統機房內不應采用0類燈具,當采用I類燈具時,燈具的供電線路應有保護線,

俁護線應與金屬燈具外殼做電氣連接。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的照明線路宜穿鋼管暗敷或在

吊頂內穿鋼管明敷。技術夾層內應設照明,采用單獨支路或專用配電箱(柜)供電。

8.3靜電防護

8.3.1主機房和輔助區的地板或地面應有靜電泄放措施和接地構造,防靜電地板或地面的

外表電阻或體積電阻應為2.5x10的4次方?L0X10的9次方且應具有防火、環保、

耐污耐磨性能。

8.3.2主機房和輔助區中不使用防靜電地板的房間,可敷設防靜電地面,其靜電性能應長

期穩定,且不易起塵。

8.3.3主機房內的工作臺面材料宜采用靜電耗散材料,其靜電性能指標應符合8.3.1的規

定。

8.3.4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所有設備可導電金屬外殼、各類金屬管道、金屬線槽、建筑物

金屬結構等必須進行等電位連接并接地。

8.3.5靜電接地的連接線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和化學穩定性,宜采用焊接或壓接,當采用

導電膠與接地導體粘接時,其接觸面積不宜小于20平方厘米。

8.4接地

8.4.1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防雷和接地設沖,應滿足人身平安及電子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

要求。設計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標準》GB50057

和《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標準》GB50343的有關規定。

8.4.2保護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按其中最小值確定;

8.4.3對功能性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單獨設置接地線的電子信息設備,接地線及與其它接地

線絕緣;接地線與接地線宜同路徑敷設。

8.4.4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的電子信息設備應進行等電位聯結,并應根據電子信息設備易

受干擾的頻率及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等級和規模,確定等電位聯結方式,可采用S型、M

型或SM混合型。

8.4.5采用M型或SM型等電位聯結方式時,主機房應設置等電位聯結網格,網格四周應設

置等電位聯結帶,并應通過等電位聯結導體將等電位聯結帶就近與接地匯流排、各類金屬

管道、金屬線槽、建筑物金屬結構等進行連接。每臺電子信息設備(機柜)應采用兩根不

同長度的等電位聯結導體就近與等電位聯結網格連接。等電位聯結網格應采用截面積不

小于25mm2的銅帶或裸銅線,并應在防靜電活動地板下構成邊長為0.6~3nl的矩形網格。等

電位聯結帶、接地線和等電位聯結導體的材料和最小截面積應符合表。

9電磁屏蔽

9.1一般規定

9.1.1對涉及國家秘密或企業對商業信息有保密要求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設置電磁屏

蔽室,電磁屏蔽室或采取其他電磁泄露防護措施,電磁屏蔽室的性能指標應依據國家相關

標準執行。

9.1.2對于環境要求達不到本標準5.2.2和5.2.3條規定要求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采

取有效的電磁屏蔽措施。

9.1.3電磁屏蔽室的結構形式和相關的屏蔽件應根據電磁屏蔽室的性能指標和規模選定。

9.1.4設有電磁屏蔽室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建筑結構應滿足屏蔽結構對荷載的要求。

9.1.5電磁屏蔽室與建筑(結構〕墻之間宜預留維修通道或檢修口。

9.1.6電磁屏蔽室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裝置,和單獨接地線的形式。

9.2結構形式

9.2.1用丁保密目的的電磁屏蔽室,其結構形式分為可拆卸式和焊接式。焊接式又可分為

自撐式和直貼式。

9.2.2建筑面積小于50Of,日后需搬遷的電磁屏蔽室,結構形式宜采用可拆卸式。

9.2.3電場屏蔽衰減指標要求大于120dB、建筑面積大于50nf的屏蔽室,結構形式宜采用

自撐式。

9.2.4電場屏蔽衰減指標要求大于60dB的屏蔽室,結構宜采用直貼式,屏蔽材料可選擇鍍

鋅鋼板,鋼板的厚度根據屏蔽性能指標確定。

9.2.5電場屏蔽衰減指標要求大于25dB的屏蔽室,結構宜采用直貼式,屏蔽材料可選擇金

屬絲網,金屬絲網的目數應根據被屏蔽信號的波長確定。

9.3屏蔽件

9.3.1屏蔽門、濾波器波導管、截止波導通風窗等屏蔽件,起性能不應低于電磁

屏蔽室的性能要求,安裝位置應便于檢修。

9.3.2屏蔽門可分為旋轉式和移動式。一般情況下,宜采用旋轉式屏蔽門。當場地受到限

制時,可采用移動式屏蔽門。

9.3.3所有進入電磁屏蔽室的電源線應通過電源濾波器進行處理。電源濾波器的規格、供

電方式和數量應根據電磁屏蔽室內設備的用點情況確定。

9.3.4所有進入電磁屏蔽室的信號線電纜應通過信號濾波器或進行其他屏蔽處理。

9.3.5進出電磁屏蔽室的網絡線宜采用光纜或屏蔽蘭縣,光纜不應帶有金屬加強芯。

9.3.6截止波導通風窗內的波導管宜采用等邊六角型,通風窗的截面積應根據室內換氣次

數進行計算。

9.3.7非金屬材料穿過屏蔽曾時應采用波導管,波導管的截面尺寸和長度應滿足電磁屏蔽

的性能要求。

10機房布線

主機房、輔助區、支持區和行政管理區應根據功能要求劃分成假設干工作區,工作區內信

息點的數量應根據機房登記和用戶需求進行配置。承當信息業務的傳輸介質應采用光纜或

六類及以上等級的對絞電纜,傳輸介質各組成局部的等級應保持一致,并應采用冗余配置。

當主機房內的機柜或機架成行排列或按功能區域劃分時,宜在主配線架和機柜之間培植配

線列頭柜。A級電子信息系統及房宜采用電子配線設備對布線系統進行實時智能管理。電

了信息系統機房存在以下情況之時,應采用屏蔽布線系統、九纜布線系統或采取其他相

應的防護措施:

1環境要求未到達本標準第5.2.2和5.2.3條的要求時;

2網絡平安保密要求時;

3安裝場地不能滿足非兵比布線系統與其它系統管線或設備的間距要求時。敷設在隱蔽通

風空間的纜線應根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等級,按本標準附錄A的要求執行。機房布線系

統與公用電信業務網絡互聯時,應根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等級,在保證網絡出口平安的

前途下,確定接口配線設備的端口數量和纜線的敷設路由。纜線采用線槽或橋架敷設時,

線槽或橋架的高度不宜大雨150mm,線槽或橋架的安裝位置應與建筑裝飾、電氣、空調、

消防等專業協調一致。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網絡布線系統設計,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

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標準》GB5D311的規定。

11機房監控與平安防范

11.1一般規定

11.1.1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設置環境監控和設備監控系統及平安防范系統,各系統的設計

應根據機房的等級,按照國家現行標準《平安防范工程技術標準GB50348))和《智能建筑

設計標準》GB/T50314以及本標準附錄A的要求執行。

11.1.2環境和設備監控系統宜采用集散或分布式網絡結構,系統應易于擴展和維護,并應

具備顯示、記錄、控制、報警、分析和提示功能。

11.1.3環境和設備監控系統、平安防范系統可設置在同一個監控中心內,各系統供電電源

應可靠,宜采用獨立不間斷電源系統電源供電,當采月集中不間斷電源系統供電時,應單

獨回路配電。

11.2環境和設備監控系統

11.2.1環境利設備監控系統宜符合以下要求:

1監測和控制主機房和輔助區的空氣質量,應確保環境滿足電子信息設備的運行要求。

2主機房和輔助區內有可能發生水患的部位應設置漏水檢測和和報警裝置;強制排水設備

的運行狀態應納入監控系統;進入主機房的水管應分別加裝電動和手動閥門。機房專用空

調、柴油發電機、不間斷電源系統等設備自身應配帶監控系統,監控的主要參數宜納入設

備監控系統,通信協議應滿足設備監控系統的要求。A級和B級電了信息系統機房宜采用

KVM切換系統對主機進行集中控制和管理。

11.3平安防范系統

平安防范系統宜由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入侵報警系統和出入口控制系統組成,各系統之間

應具備聯動控制功能。緊急情況時,出入口控制系統應能受相關系統的聯動控制而自動釋

放電子鎖。室外安裝的平安防范系統設備應采取有防雷電保護措施,電源線、信號線應屏

蔽電纜,避雷裝置和電纜屏蔽曾應接地,且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Q。

12給水排水12.1一般規定

12.1.1給水排水系統應根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等級,按照附錄A的標準執行。

12.1.2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安裝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空調機和加濕器的房間,地面應設

置擋水和排水設施。

12.2管道敷設

12.2.1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的給水排水管道應采取的防滲漏和防結露措施。

12.2.2穿越主機房的給水排水管道應暗敷或采取防漏保護的套管。管道穿過主機房墻壁和

樓板處應設置套管,管道與套管之間應采取密封措施。

12.2.3主機房和輔助區設有地漏時,應采用潔凈室專用地漏或自閉式地漏,地漏下應加設

水封裝置,并應采取防止水封損壞和反溢措施。

12.2.4電子信息機房內的給排水管道及其保溫材料均應采用難燃材料。

13消防13.1一般規定

13.1.1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根據機房的等級設置相應的滅火系統,并按照現行國家標準

《建筑設計防火標準》(GB50016)、《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標準》(GB50045)和《氣

體滅火系統設計標準》GB50370,以及本標準附錄A的要求執行。A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

的主機房應設置潔凈氣體滅火系統。B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主機房以及A級和B級機房

中的變配電、不間斷電源系統和電池室宜設置潔凈氣體滅火系統,也可設置高壓細水霧滅

火系統。

13.1.3C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以及本標準第13.1.2和13.1.3條中規定區域以外的其他區

域,可設置高壓細水霧滅火系統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宜采用預作用系

統。13.1.4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

動報警系統設計標準》GB50116的有關規定。

13.2消防設施

采用管網式潔凈氣體滅火系統或高壓細水霧滅火系統的主機房,應同時設置兩組獨立的火

災滅火探測器,且火災探測器應與滅火系統聯動。火火系統控制器應在火火設備動作之前,

聯動控制關閉機房內的風門、風閥,停止空調機、排風機,切斷非消防電源。機房內應設

置警笛,機房門口上方應設置滅火顯示燈,滅火系統的控制箱(柜)應設置在機房外便于

操作的地方,且應有保護裝置防止誤操作。氣體滅火系統的滅火劑及設施應采用經消防檢

測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各種氣體滅火系統的設計及安裝應滿足相應的國家標準。自動噴

水滅火系統的噴水強度、作用面積等設計參數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

計標準》(GB50084)的有關規定執行。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設置

單獨的報警閥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手提滅火器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滅

火器配置設計標準》(GB50140)的有關規定,滅火級劑不應對電子信息設備造成污漬損害。

13.3平安措施

13.3.1凡設置潔凈氣體滅火系統的主機房,應配置專用空氣呼吸器或氧氣呼吸器。電子

信息系統機房應有防鼠害和防蟲害措施。

附錄A各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技術要

附錄A各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技術要求

技術要求

工程A級B級C級備注

機房位置選擇

距離停不宜小于不宜小于10—

車場20米米

距離鐵

不宜小于不宜小于不包括各場所各

路或高速公—

800米100米自身使用的機房

路的距離

距離飛不宜小于不宜小于不包括各場所各

機場8000米1600米自身使用的機房

距離化

學工廠中的不包括化學工廠

不宜小于400米

危險區域\所各自身使用的機房

垃圾填埋場

距離軍不宜小于不包括軍火庫所

不應小于1600米

火庫1600米各自身使用的機房

距離核

不宜小于不包括核電站所

電站的危險不宜小于1600米

1600米各自身使用的機房

區域

有可能

不宜設置機

發生洪水的—

地區

地震斷不應設置機房

層附近或有不宜設置機

滑坡危險區房

高犯罪不應設置機不宜設置機

——

率的地區房房

環境要求

主機房

溫度(開機23±rc18~28C

時)不得結露

主機房

40%~55%35曠75%

用對濕度

1開機時)

主機房

溫度(停機5~35℃

時)

主機房

用對濕度40~70%20曠80%

i停機時)

主機房

和輔助區溫

度變化率<5℃/h<10℃/h

i開'停機

時)

輔助區

溫度\相對

18~28℃、35%?75%

濕度(開機

時)

輔助區

溫度'相對

5~35℃、20%"80%

濕度(停機

時)

不間斷

電源系統電15~25℃

池室溫度

建筑與結構

抗震設不應低于乙不應低于丙不宜低于丙

防分類類類類

主機房8~10組合值系數6c=0.9

根據機柜的撰放

活荷我標準頻遇值系數巾f=0.9

密度確定荷我值

值(Kn/m2)準永久值系數巾q=0.8

主機房1.2

吊掛荷載

(Kn/m2)

不間斷

電源系統室

8~10

活荷載標準

值(Kn/m2)

電池室

活荷載標準16

值(Kn/m2)

監控中

心活荷載標

6

準值

(Kn/m2)

鋼瓶間

活荷載標準8

值(Kn/m2)

電磁屏

蔽室活荷載

8"10

標準值

(Kn/m2)

主機房

外墻設采光不宜

防靜電

作為空調鄙壓箱

活動地板的不宜小于400mm

高度

防靜電

僅作為電纜布線

活動地板的不宜小于250mm

使用時

高度

屋面的IIII/

防水等級

空氣調節

主機房

和輔助區設

應可

置空氣調節

系統

不間斷

電源系統電

宜可

池室設置空

調降溫系統

主機房

應可

保持正壓

冷凍機

N+X冗余

組、冷凍和冷N+1冗余N

(X=PN)

卻水泵

N+X冗余

N+1冗余

機房專(X=1飛)

主機房中每個區N

用空調主機房中每個區

域冗余一臺

域冗余X臺

主機房

允許但不建

設置采暖散不應不宜

熱器

電器技術

供電電兩個電源供電兩個電源不應同兩回線路供

源時受到損壞電

用電容量較大時,

M(1+1)冗余

變壓器N設置專用電力變壓器

(M=l、2、3...)

供電

后備柴N或N供電電源不間斷電源

油發電機系(N+X)冗余不能滿足系統的供電M間

統(X-PN)需求時滿足

信息存儲要求

時,可不設置柴

發電機。

應包括不間斷電源系統的根本

后備柴

容量、空調和制冷設備的根本容量、

油發電機的

應急照明

根本容量

和消防等涉及生命平安的負荷容量

柴油發

電機燃料存72h24h

儲量

2N或M

不間斷

(N+1)N+X冗余

電源系統配N

冗余(M=2、3、(X=1~N)

4…)

不間斷

15min柴油發電機作為后備電根據實際需

電源系統電

源時要確定

池備用時間

雙路電源

(其中至少一路雙路電源,末

空調系采用放射式

為應急電源),端切換。采用放

統配電配電系統。

末端切換。采用射式配電系統。

放射式配電系統

電子信息設備供電電源質量要求

穩態電

壓偏移范圍±3±5

(%)

穩態頻電池逆變工作方

±0.5

率偏移范圍式

(Hz)

輸入電

電子信息設備正

壓波形失真W5

常工作時

度(%)

零地電應滿足設備使用

<2

壓(V)要求

允許斷

電持續時間0~40、10

(ms)

不間斷

電源系統輸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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