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實施細則_第1頁
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實施細則_第2頁
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實施細則_第3頁
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實施細則_第4頁
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實施細則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一、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具體措施》,培育一批知識產權保護示范企業、事業單位、機構和協會組織,充分發揮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等多種手段,實施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體系,全面提升我市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和水平,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47號),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市知識產權局組織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適用本實施細則。第三條申請對象。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的申請對象為重慶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組織及其他機構。申請單位(機構)和申請單位(機構)項目負責人未受到因騙取、虛報冒領、擠占、截留和挪用財政資金行為的相關處理,未納入“信用重慶”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第四條資助內容。對列入市知識產權局創建目錄的市級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單位給予一次性10萬元資助,經過一年培育期,通過驗收的認定為重慶市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單位(含企業、機構、協會組織、專業市場等)。對列入國家知識產權局創建目錄或被認定的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單位(含企業、機構、協會組織、專業市場等)給予一次性20萬元資助。第五條創建標準。創建市級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單位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所屬產業是我市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或數字經濟領域,優先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綜合保護聯系點企業或單位申報創建。(二)所屬單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33251-2016)或《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33250-2016)認證,具有完善的內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三)具有較高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擁有一批高價值專利、商標品牌、軟件著作權或其他類型的自主知識產權;(四)定期開展核心產品或技術的知識產權風險測評,形成較為成熟的知識產權侵權預警和風險防控機制;(五)具備處置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經驗和案例,近三年內以司法訴訟或行政裁決(調解)渠道積極應對知識產權侵權案件,優先支持獲得勝訴或裁決支持的單位進行申報創建。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單位創建標準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標準為準。第六條項目申請和評審。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按以下程序管理:(一)發布通知。市知識產權局每年定期發布項目申請通知,公布本年度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的名額、申請條件、截止日期和具體要求。(二)填報材料。申請單位按照通知要求組織填報相關材料,向市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1)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資助申報書;(2)能證明滿足本實施細則第四條和第五條的相關證明材料;(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4)資料真實性承諾書;(5)申請通知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三)組織評審。申請時間截止后,市知識產權局組織不少于3名的奇數專家形成評審專家組,對申請對象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可以開展現場調查評審,并出具評審意見。(四)結果公示。市知識產權局應當將經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的擬資助或補貼的對象名單在市知識產權局門戶網站上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凡是有投訴的項目,市知識產權局調查核實后,應當將相關結論向社會公開。(五)資金撥付。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資助或補貼對象名單經市知識產權局局長辦公會審定后,方可撥付資金。第七條資金使用范圍。申請對象獲得的該資助或補貼資金只能用于開展知識產權相關工作。第八條獲得資助的對象應當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市知識產權局等有關單位針對該資助和補貼政策開展的績效評價、審計、檢查等工作,并按要求如實提供資料。第九條實行承諾制度。申請資助的對象在提交申請材料時應當作出承諾聲明,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并對信息虛假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第十條實行信用管理制度。市知識產權局對申請資助的對象提交申請材料、投訴舉報、管理使用所獲得的該資助或補貼政策資金等情況進行客觀記錄和信用管理。將嚴重不良信用記錄者記入“黑名單”,視情況取消其市級知識產權項目及相關評先評優申報與參與的資格。情節嚴重的,納入“信用重慶”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第十一條實行追蹤問責制度。在項目評審、資金使用方面,實行逐級考核問責制度。對市知識產權局相關責任人、獲得資助或補貼的對象及其項目負責人、評審專家等責任主體實行終身追蹤問責制度。涉嫌違反相關管理規定的,由市知識產權局分別給予相應處理。涉嫌違紀違法的,由有關機關依法追究相應紀律和法律責任。第十二條本實施細則由市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第十三條本實施細則自2021年XX月XX日起施行。二、增強知識產權運用政策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第一條為鼓勵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轉化運營實現知識產權價值,促進專利等知識產權要素合理高效流動和配置,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47號),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市知識產權局組織實施的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資助項目和知識產權運營績效補貼項目,適用本實施細則。第三條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資助的申請對象為重慶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從事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轉化運營的企事業單位,且具備以下條件:(一)建有線上大數據系統、知識產權收儲系統、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系統、知識產權交易撮合系統及線下載體等知識產權轉化運營功能設施。(二)按照相關程序及要求,通過市知識產權局立項建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立項的程序及要求,另行制定。(三)根據知識產權轉化運營的專業化、市場化屬性,采用混合所有制形式注冊成立了專門的公司,作為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的運營主體。(四)具備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運營業態,制定了系統的知識產權運營工作制度,具備完整的知識產權運營工作方案,專職從事知識產權運營或相關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少于10人。第四條知識產權運營績效補貼的申請對象為重慶市范圍內從事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轉化運營且在知識產權轉化運營方面產生了一定運營績效的專業化機構,且具備以下條件:(一)機構設立1年以上,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二)知識產權工作基礎良好,專職從事知識產權運營或相關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少于10人。(三)受托運營的有效專利數量不低于200件,其中有效發明專利數量不低于50件。(四)制定有系統的知識產權運營工作制度,具備完整的知識產權運營工作方案,并開展了知識產權運營相關實踐。(五)開展知識產權轉化運營活動并具有良好成效,年主營業務收入100萬元以上。第五條申請單位(機構)和申請單位(機構)項目負責人近三年未受到因騙取、虛報冒領、擠占、截留和挪用財政資金行為的相關處理,未被納入“信用重慶”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第六條知識產權運用中心建設資助標準。對符合本實施細則第三條和第五條規定的申請對象,市級給予一次性500萬元建設經費引導資助。知識產權運用中心建設資助金額實行總額控制,市級每年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第七條知識產權運營績效補貼標準。對知識產權運營中心開展的專利(商標)質押融資、知識產權證券化、專利許可、專利轉讓業務,按其實際運營金額給予2%的補貼。專利(商標)質押融資金額以國家知識產權局質押登記為準,專利許可、專利轉讓數據以國家知識產權局運營數據管理平臺統計為準,知識產權證券化以證券化產品發行及企業實際融資金額為準。知識產權運營績效補貼金額實行總額控制,市級每年最高獎補總額不超過500萬元。若多個單位符合獎補條件,且理論獎補總額超過500萬元的,按照單個單位理論獎補金額占理論獎補總額的比例分別確定實際獎補金額。第八條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資助項目和知識產權運營績效補貼項目按以下程序管理:(一)發布通知。市知識產權局每年定期發布項目申請通知,通知應包含本年度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資助和知識產權運營績效補貼的兌現政策內容、補助標準、辦理程序、申報要求等事項。(二)提交申請。申請對象按照申請通知要求組織填報相關材料,向市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資助項目需提交的資料:(1)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資助申報書;(2)能證明符合本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的相關材料;(3)申請對象主體資格材料;(4)資料真實性承諾書。知識產權運營績效補貼項目需提交的資料:(1)知識產權運營績效補貼申報表;(2)證明知識產權運營績效的收入、利潤等經濟數據相關材料;(3)能證明符合本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材料;(3)申請對象主體資格材料;(4)資料真實性承諾書。(三)組織評審。申請時間截止后,市知識產權局組織不少于3名的奇數專家形成評審專家組,對申請對象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可以開展現場調查評審,并出具評審意見。(四)結果公示。市知識產權局應當將經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的擬資助或補貼的對象名單在市知識產權局門戶網站上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凡是有投訴的項目,市知識產權局調查核實后,應當將相關結論向社會公開。第九條資金撥付。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資助對象名單經市知識產權局局長辦公會審定后,方可撥付資金。第十條資金使用范圍。申請對象獲得的該資助或補貼政策資金只能用于開展知識產權相關工作。第十一條獲得資助或補貼的對象應當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市知識產權局等有關單位針對該資助和補貼政策開展的績效評價、審計、檢查等工作,并按要求如實提供資料。第十二條實行承諾制度。申請資助或補貼的對象在提交申請材料時應當作出承諾聲明,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并對信息虛假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第十三條實行信用管理制度。市知識產權局對申請資助或補貼的對象提交申請材料、投訴舉報、管理使用所獲得的該資助或補貼政策資金等情況進行客觀記錄和信用管理。將嚴重不良信用記錄者記入“黑名單”,視情況取消其市級知識產權項目及相關評先評優申報與參與的資格。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