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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實務類價值文檔首發!財稅〔2017〕58號文對建筑企業預繳增值稅有何影響-財稅法規解讀獲獎文檔《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按照現行規定應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按照現行規定無需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機構所在地預繳增值稅。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3%。新規修改了建筑業企業原收到預收款即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點的規定。即根據現行規定,建筑企業無需再按《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的要求,就收到的預收款在收到當期全額申報繳納增值稅,而是按預征率預繳增值稅(類似于房地產企業預售房處理)。總之,新規與原69號公告關于質保金的規定,更好地結合了建筑業的行業特點,為促進建筑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稅收助力。下面以一戶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企業為例:例:A公司(A地,總包方)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8月,該企業與B公司(B地,發包方)新簽訂了一項總金額為6660萬元(含增值稅)的建造合同,合同約定B企業合合同同簽訂日10日內向A公司支付預付款1332萬元(合同總價款的20%)。同時,A公司又與C公司(C地,分包方)簽訂勞務分包合同(總價款4440萬元),并支付預付款1110萬元。(假設A公司僅發生上述業務)A公司會計處理(為簡化起見,以下會計處理僅涉及相關增值稅的核算):1、收到B預收款時:借:銀行存款1332萬元貸:預收帳款1332萬元(6660*20%)(與36號文相比,新政不再要求建筑企業收到預收款時即確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支付分包預付款時:借:預付帳款1110萬元貸:銀行存款1110萬元3、計算當期預繳稅款: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4萬元貸:銀行存款4萬元(1332-1110)/1.11*2%=4申報:A公司預繳時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預繳金額4萬元。正式申報時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建筑服務預征繳納稅款本期發生額4萬元,實際抵減額0。《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第28欄分次預繳稅額0元;34欄本期應補退稅額0元。(注:依據總局2017年11號公告,A地與B地如系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A公司則無需在B地預繳,而應回A地預繳。否則,A公司一般應在勞務發生地預繳,機構所在地申報)。如果根據原36號文規定,則A公司在收到預收款時應確認銷項稅額132萬元,扣除本期預繳稅額4萬元,本期應補增值稅128萬元。開票:A公司收到B公司(發包方)預收款時,按照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要求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稅率欄填寫不征稅。建議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建筑業預收款。A公司2017年9月,確認完工進度50%,并按完工進度開票。B公司支付工程款1998萬元(合同總價款的30%),同時取得分包方C開具的建筑勞務增值稅專用發票2220萬元,并支付工程款1665萬元。會計處理:1、根據完工進度確認銷項稅額:借:銀行存款1998萬元預收帳款1332萬元貸:工程結算3000萬元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30萬元2、取得進項抵扣:借:工程施工2000萬元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20萬元貸:銀行存款1665萬元預付帳款555萬元3、計算當期預繳稅款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16萬元貸:銀行存款16萬元(3330-2220)/1.11*2%-4=16申報:A公司預繳時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預繳金額16萬元。正式申報時《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建筑服務預征繳納稅款期初余額4萬元,本期發生額16萬元,當期實際抵減稅額20萬元;附表一按11%稅率銷售金額3000萬元,銷項稅額330萬元;附表二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2000萬元,稅額220萬元;主表按適用稅率計稅銷售額3000萬元,銷項稅額330萬元,進項稅額220萬元,28欄分次預繳稅額欄填寫20萬元,34欄本期應補退稅額90萬元。開票:A公司通過稅控系統向B公司(發包方)開具稅率為11%,金額3000萬元,稅額330萬元的增值稅專票或普票。A公司2017年10月份,工程完工,并與B公司辦理工程結算,B公司支付結余工程款2664萬元(扣除質保金666萬元),并向分包方C支付分包款1443萬元,扣C公司質保金222萬元,取得C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質保金)價稅合計2220萬元。會計處理:1、A公司根據結算情況確認銷項稅額(質保金部分未開票):借:銀行存款2664萬元應收帳款質保金666萬元貸:工程結算3000萬元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64萬元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66萬元(根據總局2016年69號公告,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被工程發包方從應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質押金、保證金,未開具發票的,以納稅人實際收到質押金、保證金的當天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2、A公司取得分包方開具發票:借:工程施工2000萬元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20萬元貸:銀行存款1443萬元預付帳款555萬元應付帳款質保金222萬元3、計算當期預繳稅款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8萬元貸:銀行存款8萬元[(6660-666)-4440]/1.11*2%-20=8申報:A公司預繳時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預繳金額8萬元。正式申報時《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建筑服務預征繳納稅款本期發生額8萬元,當期實際抵減稅額8萬元。附表一填報按11%稅率銷售金額2400萬元(扣除質保金600萬元),銷項稅額264萬元;附表二填報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2000萬元,稅額220萬元;主表按適用稅率計稅銷售額2400萬元,銷項稅額264萬元,進項稅額220萬元,28欄分次預繳稅額欄填寫8萬元,34欄本期應補退稅額36萬元。開票:A公司應通過稅控系統開具稅率為11%,金額2400萬元,稅額264萬元的增值稅專票或普票。待質保期滿再開具稅率11%,金額600萬元,稅額66萬元增值稅專票或普票。結語:稅務籌劃做為企業集團的一項重要戰略組成部分,已被越來越多的企業和財務人員所認可并應用。在實際操作中要考慮的因素還很多,遠不止本文上面所提到的內容,因此,在具體的實務操作中我們一定要培養正確的納稅意識,樹立合法稅務籌劃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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