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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遼寧省市、縣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細則(試行)遼寧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二○一一年三月目錄1概述 12應急預案名詞術語和構成 23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原則 34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程序 45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重要內容 55.1總則 55.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65.3防止和預警機制 85.4應急響應 175.5應急保障 255.6善后工作 305.7附則 311概述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某些,它編制和實行是檢查各級指揮機構處置突發事件應急能力和社會公共管理水平一把標尺。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應急管理體系,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映敏捷、運轉高效應急機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是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一項重要工作,也是構建和諧社會一項重要任務。為了規范和指引遼寧省市、縣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提高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水平,增強應對水旱災害能力,推動防汛抗旱工作,保障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細則。本細則合用于遼寧省市、縣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對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名詞術語、編制程序、編制原則和預案重要內容進行了規定。本細則編制主持機構:遼寧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本細則解釋單位:遼寧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2應急預案名詞術語和構成2.1名詞術語洪水風險圖:是直觀反映某一區域洪水風險信息專項地圖。干旱風險圖:是直觀反映某一區域干旱風險信息專項地圖。大型河流:流域面積不不大于等于5000km2江河。中型河流:流域面積在1000~5000km2江河。小型河流:流域面積在100~1000km2江河。大型水庫:總庫容不不大于等于1.0×108中型水庫:總庫容為(0.1~1)×108小(Ⅰ)型水庫:總庫容為(0.01~0.1)×108小(Ⅱ)型水庫:總庫容為(0.001~0.01)×108警戒水位:江河、湖泊中水位在汛期上漲也許浮現險情之前而須開始警戒并準備防汛工作時水位。特大洪水:水文要素重現期不不大于50年洪水。大洪水:水文要素重現期20~50年洪水。中洪水:水文要素重現期5~洪水。小洪水:水文要素重現期不大于5年洪水。風暴潮:因大風或氣壓急劇變化導致河口或海濱水位異常升降現象。2.2應急預案構成我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分為省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市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和縣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三級。由于各級防汛抗旱目的、任務和辦法不盡相似,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應分級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編制,各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用于指引所轄區域內防汛抗旱應急解決工作,下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應與上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相協調。
3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原則(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原則。樹立和貫徹科學發展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減少水旱災害所導致損失作為首要任務。(2)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原則。在本級行政首長統一指揮下,發揮各職能部門作用,逐級貫徹防汛抗旱責任,建立完善防汛抗旱應急管理機制。(3)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普通,公眾參加、軍民結合,科學調度,保障安全等原則。(4)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要符合關于法律、法規、規章和原則規定,并結合本地區實際狀況。(5)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要突出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保證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質量。
4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程序(1)成立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編制任務、職責分工,制定工作籌劃。(2)收集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所需基本資料,重要涉及有關法律法規、技術原則、自然地理、社會經濟、水資源開發運用及歷史水旱災情等方面資料。(3)調查水旱災害基本狀況和防汛抗旱基本狀況。水旱災害基本狀況調查重要涉及區域內水旱災情損失調查、歷史水旱規律分析、水旱災情特點分析等;防汛抗旱基本狀況調查重要涉及社會經濟現狀調查、防汛抗旱基本設施現狀調查、防汛抗旱投入與效益調查以及防汛抗旱減災保障體系調查等。(4)在完畢有關資料收集和基本狀況調查基本上,進行區域內水旱災害風險分析,分析成果作為應急預案編制根據,并將水旱災害風險較大區域作為防汛抗旱應急響應重點。(5)針對也許發生水旱災害以及防汛抗旱需求,按照關于規定和規定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應充分運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其她應急預案、上級主管單位以及有關部門關于預案相銜接。(6)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完畢后,應組織關于部門和專家進行評審,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7)加強對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動態管理,適時修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增強預案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修訂后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應履行同樣評審和報批程序。
5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重要內容5.1總則5.1.1編制目預案編制重要目是為了及時、妥善處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使水旱災害處在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保障。各市、縣應依照所轄區域內也許發生水旱災害狀況,制定詳細預案編制目。5.1.2編制根據明確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關于根據,普通涉及國家法律法規、國標、行業原則,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地方原則及有關規劃等。5.1.3合用范疇明確應急預案合用范疇,對象要明確,針對性要詳細。依照我省各地區實際狀況,市、縣級防汛抗旱預案普通合用于所轄區域內水旱災害防止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涉及: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干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等引起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崩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5.1.4工作原則簡述各市、縣防汛抗旱工作原則,如下原則可供參照。5.1.4.15.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5.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農業生產安全為首要目的,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和堅持執行防抗結合原則5.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普通,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5.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加,軍民結合,平戰結合原則5.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先決條件,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和生態環境,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備。最大限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5.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安全前提下,盡量科學運用洪水資源;嚴格執行有關法規,在高效5.1.4.8堅決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干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映,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或5.1.5工作目的防汛抗旱總體工作目的為有效防止和減輕洪澇、干旱災害導致損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導致垮壩、潰堤等惡性事故發生;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保證重要河流、各類水庫、都市和重要交通干線、重要工礦公司、重點產糧區度汛安全。各市、縣可依照上述工作目的,結合本地實際,詳細內容再細化。5.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5.2.1組織指揮體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防汛抗旱尋常工作及水旱災害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關于單位可依照需要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5.2.1.1市、縣級明確市、縣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組建和辦事機構設立。普通市、縣級人民政府設立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由本級人民政府首長擔任指揮,負責組織和指揮本地區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5.2.1.2市、縣級明確市、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指揮部成員構成。市、縣級結合自己實際狀況,設立本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普通市、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由本級行政首長擔任總指揮,政府秘書長、駐扎部隊首長、水利(水務)局局長等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駐扎部隊、發改委、經貿委、水利(水務)局、教誨局、氣象局、財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城建委、民政局、衛生局、農經委、廣電局、安全生產監管局、供電公司等單位負責人構成。5.2.1.3水利部門所屬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及建設單位,汛期成立相應專業防汛抗災組織,負責本單位防汛抗災工作,并接受本區域防汛抗旱指揮部指引;跨行政區域,可組織聯合防汛指揮部;有防洪任務行業、部門、公司應依照需要成立防汛指揮部,并接受本區域防汛抗旱指揮部指引。5.2.1.4明確防汛抗旱專家構成員和作用。市、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成立由水利部門和關于部門熟悉防汛抗旱業務高檔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檔管理人員構成專家組,依照汛情、旱情形勢及氣象、水文預報和工程狀況,評估防洪抗旱能力、制定調度方案和重大應急搶護方案及逃險轉移方案等,為指揮部組織防汛救災、抗旱減災行動提供建議和決策征詢。5.2.2職責分工明確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以及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力求責任明確,分工合理,避撤職能交叉。5.2.2.1市、縣級明確市、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職責。普通防汛抗旱指揮部職責是負責領導、組織本行政區防汛抗旱工作,貫徹執行上級關于防汛抗旱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宣布汛期、旱期期限和擬定防汛抗旱緊急狀態時限和范疇;組織制定重要河流防御洪水方案、水庫汛期調度運用方案、抗旱預案和水資源調度方案,并監督實行;及時掌握汛情、旱情、災情;依照汛情旱情需要,發布有關預警及汛情旱情公報;及時將關于狀況告知各成員單位;組織實行抗洪搶險、抗旱減災辦法,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關于協調工作。5.2.2市、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結合本地區實際狀況,明確職責分工。5.2.2.3市、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重要職責涉及承辦防汛抗旱指揮部尋常工作;組織、指引關于部門制定和實行防汛抗旱預案;組織檢查防汛抗旱準備工作;督促、檢查清除河道行洪范疇內阻水障礙物;負責防汛抗旱資金及物資籌劃、儲備、調配和管理;開展防汛抗旱宣教和組織培訓,推廣先進防汛抗旱搶險科學技術。及時掌握氣象形勢和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等關于信息,為指揮部領導當好參謀,并依照需要發布有關預報、警報及汛情、旱情公報;負責記錄上報災情;組織防辦有關職能組高效運轉。各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依照詳細狀況,明確相應職責。5.3防止和預警機制5.3.1防止預警信息及報送簡述防止預警信息內容,涉及氣象水文海洋信息、工程信息、洪澇災情信息和旱情信息,明確信息監測和預報部門,制定信息報送制度。5.3.1.1氣象水文海洋信息(1)氣象部門應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進行監測、會商和預報,盡量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等指標做出整頓和評估,并及時報送同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各個鄉鎮政府應指派專人進行旱情實時監測,發現問題及時上報。(2)水文部門要依照氣象預報做好江河洪水預報,并對水情、雨情、墑情實時監測,及時報送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3)海洋部門要及時開展海洋環境監測,密切關注水文、氣象、理化和生物指標變化狀況,并及時報送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4)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告知關于區域做好有關準備。當河流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成果,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同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重要站點水情應在20分鐘內報到同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為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適時指揮決策提供根據。5.3.1.2工程信息(1)堤防工程信息汛期各級堤防及穿堤閘站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并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運營狀況報上級工程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閘等浮現重大險情時,應在險情發生后30分鐘內報告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當堤防和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筑物浮現險情或遭遇超原則洪水襲擊,以及其她不可抗拒因素而也許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并向上級堤防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精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解決險情行政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通信聯系方式等。(2)水庫工程信息在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洞等核心部位加密監測,并按照已批準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營狀況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30分鐘內報告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當水庫浮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下游報警,并迅速處置險情,同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解決險情行政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搶險負責人、通信聯系方式、除險狀況等。(3)攔河閘壩信息汛期攔河閘壩管理部門應及時將設施運營狀況報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工程發生重大險情時,應及時組織搶險并將關于狀況報同級或上級防汛指揮機構。橡膠壩需坍壩泄水時,依照已制定和批復調度運營方案執行。泄水前24小時,將關于狀況告知下游防汛指揮機構和其她關于部門,做好防范工作,并以各種有效信號對危險區域發出警告。5.3.1.3洪澇災情信息洪澇災情信息涉及:災害發生時間、地點、范疇、受災農作物、受災人口以及群眾生命財產、重要工礦公司設施、農林牧魚、交通運送、郵電通信、水利設施等方面損失。洪澇災情發生后,關于部門應及時向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洪澇受災狀況,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向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對有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災情,應及時上報,同步組織災情核算工作,并及時將核算后災情上報。5.3.1.4旱情信息旱情信息重要涉及:干旱發生時間、地點、限度、受旱范疇、受災農作物、影響人口,以及對城鄉生活、工農業生產、生態環境等方面導致影響。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掌握水雨情變化、事發地蓄水狀況、農田土壤墑情和城鄉供水狀況,加強旱情監測。本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向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同步組織災情核算工作,并及時將核算后災情上報。5.3.2防止預警行動5.3.2.1簡述防止預警準備工作內容,涉及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工程準備、預案準備、物料準備、通信準備、防汛抗旱檢查及尋常管理工作等內容。(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防止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思想準備。每年運用世界水日、水法規宣傳周等契機開展活動兩次以上。(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貫徹防汛抗旱負責人、防汛抗旱隊伍及預警辦法,加強防汛抗旱專業搶險隊建設。(3)預案準備。編制、修訂、完善各類防汛抗旱預案,研究制定防御超原則洪水應急方案,積極應對大洪水。針對河流堤防險工險段,要制定工程搶險方案。(4)工程準備。準時完畢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在有堤防防護都市和縣城,及時封閉穿越堤防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對跨汛期施工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貫徹安全度汛方案。(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儲備必要防汛抗旱物料,合理配備。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搶險物料,以應急需。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可按險情、災情需要統一調配防汛抗旱物資,以應急需。(6)通信準備。充分運用社會通信公網,保證防汛通信專網系統完好和暢通。建立、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保證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及時傳遞。(7)防汛檢查。實行以組織、工程、預案、物資、監測、通信檢查為重要內容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治。(8)防汛尋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尋常管理工作,對在河流、水庫、灘涂內建設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并經有審批權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項目,依法拆除。5.3.2.2江河洪水預警明確發生江河洪水時應采用預警行動。各級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在規定期間內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河道水位、流量實測狀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根據。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擬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布范疇,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5.3.2.3干旱災害預警明確應對干旱災害時采用預警行動。(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針對干旱災害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用預警防范辦法。(2)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記錄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依照不同干旱級別,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根據。(3)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勉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各種形式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范干旱災害發生和蔓延。5.3.2.4漬澇災害明確應對漬澇災害時采用預警行動。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擬定漬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并做好排澇關于準備工作。必要時,告知低洼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財產。5.3.2.5明確應對山洪災害時采用預警行動。(1)凡也許遭受山洪災害威脅地方,應依照山洪災害成因和特點,積極采用防止和避險辦法。水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系,互相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2)凡有山洪災害防治任務縣、鄉應制定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繪制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并擬定區域內易發生山洪災害地點及范疇,制定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設立及職責。(3)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監測體系,貫徹觀測辦法,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山洪災害易發區鄉鎮、村、組和有關單位都要貫徹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及時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迅速轉移,并報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5.3.2.6臺風、風暴潮(1)依照氣象部門發布臺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信息,各級氣象管理部門應密切監視,做好將來趨勢預報,并及時將臺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對也許導致災害臺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氣象部門應盡早向防汛抗旱部門發布信息。(2)也許遭遇臺風襲擊地方,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加強值班,跟蹤臺風動向,并將關于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預報將受臺風影響沿海地區,本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告知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臺風工作。(3)水利部門應依照臺風影響范疇,及時告知關于水庫、重要河道堤防管理單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單位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臺風帶來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行預泄預排辦法。(4)城建、交通、電力、通信、海洋漁業、港航、旅游、教誨等關于部門,要加強對城鄉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戶外廣告牌、旅游景點、學校、幼兒園等公用設施檢查和采用加固辦法,組織船只回港避風和沿海養殖人員撤離工作。(5)海洋部門加強對黃、渤海灣沿岸熱帶風暴潮災害多發區潮水位監測,做好熱帶風暴潮預測預報,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沿岸地方人民政府發布信息,做好防范工作。5.3.2.7明確應對供水危機時采用預警行動。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因素而浮現供水危機,由供水部門聯合本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門向社會發布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準備,關于部門做好應急供水或代替水源準備。5.3.3預警支持系統5.3.3.1制定洪水、干旱風險圖編制規劃。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制定風險圖編制規劃。風險圖涉及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和干旱風險圖。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門應以各類風險圖作為搶險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頓技術根據。鑒于近期尚不具備繪制出各類風險圖基本條件,可先依照工程現狀或歷史上重災區狀況,初步制定出重點區域逃避險圖,在此后預案修訂中,逐漸完善各類風險圖編制工作。5.3.3.2市、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編制和修訂本級防御洪水方案,并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5.3.3.3市、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編制和修訂抗旱預案,并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5.3.3.4其她各類預案其她各類預案涉及水庫防汛搶險應急預案、都市防洪應急預案、都市抗旱預案、防御臺風預案、山洪災害防御預案、供水安全應急預案等,各地區結合實際狀況,制定相應預案。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預案編制工作,并應依照狀況變化,及時予以修訂。5.3.4預警級別及發布5.3.4.1洪水預警級別及發布明確洪水預警級別劃分、發布單位和發布區域。洪水預警級別按洪水發展趨勢、嚴重性和緊急限度,劃分為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普通)4個級別。Ⅰ級到Ⅳ級洪水預警顏色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達,按照涉及到流域、行政區域由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發布洪水預警級別。各市、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依照本地區實際狀況,制定適合本地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洪水預警發布條件,如下指標可供參照。(1)當預測、預報也許發生如下狀況之一者,發布Ⅰ級預警:①一條大型河流干流也許發生特大洪水;=2\*GB3②兩條以上中型河流干流也許發生特大洪水;③大型河流重要河段或地級以上都市重要防洪堤發生重大險情極也許潰堤;④大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也許垮壩;⑤也許發生或者即將發生導致群體性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別嚴重或對社會導致特別嚴重影響洪水災害;⑥氣象部門發布Ⅰ級暴雨預警;⑦海洋部門發布Ⅰ級風暴潮預警。(2)當預測、預報也許發生如下狀況之一者,發布Ⅱ級預警:①一條大型河流干流也許發生大洪水;=2\*GB3②兩條以上中型河流干流也許發生大洪水;③大型河流干流普通河段及中型河流重要河段堤防發生重大險情極也許潰堤;④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也許垮壩;⑤也許發生或者即將發生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或對社會導致嚴重影響洪水災害;⑥氣象部門發布Ⅱ級暴雨預警;⑦海洋部門發布Ⅱ級風暴潮預警。(3)當預測、預報也許發生如下狀況之一者,發布Ⅲ級預警:①一條大型河流干流也許發生中洪水;=2\*GB3②兩條以上中型河流干流也許發生中洪水;③中型河流普通河段堤防發生重大險情極也許潰堤;④小(Ⅰ)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也許潰壩;⑤也許發生或者即將發生導致較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或對社會導致較大影響洪水災害;⑥氣象部門發布Ⅲ級暴雨預警;⑦海洋部門發布Ⅲ級風暴潮預警。(4)當預測、預報也許發生如下狀況之一者,發布Ⅳ級預警:①一條大型河流干流也許發生小洪水;=2\*GB3②兩條以上中型河流干流也許發生小洪水;③小型河流重要河段堤防發生重大險情極也許潰堤;④小(Ⅱ)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也許垮壩;⑤也許發生或者即將發生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或對社會導致影響洪水災害;⑥氣象部門發布Ⅳ級暴雨預警;⑦海洋部門發布Ⅳ級風暴潮預警。5.3.4.2干旱預警級別及發布明確干旱預警級別劃分、發布單位和發布區域。干旱災害分為四個級別:Ⅰ級(特大干旱)、Ⅱ級(嚴重干旱)、Ⅲ級(中度干旱)和Ⅳ級(輕度干旱)。Ⅰ級到Ⅳ級干旱預警顏色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達,按照涉及到行政區域由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發布干旱預警級別。各市、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依照本地區實際狀況,制定適合本地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干旱預警發布條件,如下指標可供參照。(1)浮現下列狀況之一者,視為特大干旱:①全市受旱面積超過耕地面積65%,同步重旱面積超過耕地面積30%;=2\*GB3②全市因干旱農村人口飲水困難百分率不不大于7%;③全市1/3以上縣干旱缺水率不不大于30%。符合以上條件之一,本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門會商后發布Ⅰ級預警。(2)浮現下列狀況之一者,視為嚴重干旱:①全市受旱面積超過耕地面積50%,同步重旱面積超過耕地面積20%;=2\*GB3②全市因干旱農村人口飲水困難百分率不不大于5%;③全市1/3以上縣干旱缺水率不不大于20%。符合以上條件之一,本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門會商后發布Ⅱ級預警。(3)浮現下列狀況之一者,視為中度干旱:=1\*GB3①全市受旱面積超過耕地面積40%;=2\*GB3②全市農村因干旱飲水困難人口百分率不不大于3%。符合以上條件之一,本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門會商后發布Ⅲ級預警。(4)浮現下列狀況之一者,視為輕度干旱:=1\*GB3①全市受旱面積超過耕地面積20%;=2\*GB3②全市農村因干旱飲水困難人口百分率不不大于1%。符合以上條件之一,本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門會商后發布Ⅳ級預警。5.4應急響應5.4.1應急響應總體規定簡述應急響應總體規定,各地區結合本地區詳細狀況,細化如下內容。5.4.1.1市、縣級5.4.1.2按洪澇、旱災預警級別,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防汛抗旱指揮部5.4.1.3進入汛期、旱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實行應急5.4.1.45.4.1.55.4.1.65.4.1.75.4.2Ⅰ級應急響應制定Ⅰ級應急響應行動。當洪水、干旱Ⅰ級預警發布后,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專家會商研判,并報請同級人民政府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出紅色警報,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主持會商,指揮部成員參加,做出防汛抗旱應急工作布置,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指引,及時將狀況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防汛抗旱指揮部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并及時派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引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每天發布汛(旱)情通報,通報汛(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行動狀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關于工作。5.4.3Ⅱ級應急響應制定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當洪水、干旱Ⅱ級預警發布后,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專家會商研判,并報請同級人民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出橙色警報,防汛抗旱指揮部副總指揮主持會商,指揮部成員單位派員參加會商,做出相應工作布置,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指引,及時將狀況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防汛抗旱指揮部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并及時派出由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構成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引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定期發布汛(旱)情通報;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關于工作。5.4.4Ⅲ級應急響應制定Ⅲ級應急響應行動。當洪水、干旱Ⅲ級預警發布后,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專家會商研判,并報請同級人民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出黃色警報,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做出相應工作安排,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發展變化,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指引,及時將狀況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依照狀況及時派出工作組和專家組,指引地方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關于工作。5.4.5Ⅳ級應急響應制定Ⅳ級應急響應行動。當洪水、干旱Ⅳ級預警發布后,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專家會商研判,并報請同級人民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出藍色警報,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主持會商,做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旱)情監視和對防汛抗旱工作指引,并將狀況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5.4.6不同災害應急響應辦法5.4.6.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門結合本地區詳細狀況,制定江河洪水應急響應辦法。(1)當江河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批準防洪預案和防汛責任制規定,組織專業人員和群眾防汛隊伍巡堤查險,嚴密布防。(2)當江河洪水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任務部門、單位,應依照江河水情和洪水預報,按照規定權限和防御洪水方案,實時調度運用防洪工程,調節水庫攔洪錯峰,啟動節制閘泄洪,啟動泵站搶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暫時搶護加高堤防,增長河道泄洪能力等。(3)在緊急狀況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遼寧省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關于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并行使有關權利,在保證人民生命安全前提下,采用特殊辦法,保障抗洪搶險順利實行。5.4.6.2干旱災害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干旱災害應急響應辦法。(1)特大干旱①強化地方行政首長抗旱目的責任制,保證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公司用水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②指揮機構強化抗旱工作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加強會商,強化抗旱水源科學調度和用水管理,各關于部門按照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布置,協調聯動,全面做好抗旱工作。③啟動有關抗旱預案,并報上一級指揮機構備案。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可宣布進入緊急抗旱期,啟動各項特殊應急抗旱辦法,如:應急開源、應急限水、應急調水、應急送水等。④密切監測旱情、及時分析旱情變化發展趨勢,密切掌握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狀況,及時分析旱情災情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適時向社會通報旱情信息。⑤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持抗旱救災工作。⑥加強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宣傳。(2)嚴重干旱①進一步加強旱情監測和分析預報工作,及時掌握旱情災情及其發展變化趨勢,及時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狀況。②及時組織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進行抗旱會商,研究布置抗旱工作。③適時啟動有關抗旱預案,并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④督促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各部門貫徹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統一管理和調度,貫徹應急抗旱資金和抗旱物資。⑤做好抗旱工作宣傳。(3)中度干旱①加強旱情監測,密切注視旱情發展狀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及時上報、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狀況。②及時分析預測水量供求變化形勢,加強抗旱水源統一管理和調度。③依照旱情發展趨勢,及時會商,適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動員布置。(4)輕度干旱①掌握旱情變化狀況,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②做好抗旱水源管理調度工作。③及時分析理解社會各方面用水需求。5.4.6.3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漬澇災害應急響應辦法。(1)當浮現漬澇災害時,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科學調度水利工程和排澇設備,開展自排和抽排,盡快排出澇水,最大限度減輕漬澇對農作物生長導致危害,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2)在江河防汛形勢緊張時,要對的解決排澇與防洪關系,避免因排澇而增長防汛壓力。5.4.6.4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山洪災害應急響應辦法,涉及發布山洪警報原則及責任單位、人員轉移重要原則、人員緊急急救與救援辦法等。(1)山洪災害應急解決由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水利、國土資源、氣象、民政、建設、環保等各關于部門及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2)當山洪災害易發區雨量觀測點降雨量達到一定數量或觀測山體發生變形有滑動趨勢時,由本地應急指揮機構及時發出警報,本地政府對緊急轉移群眾做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及時告知有關鄉鎮或村組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3)轉移受威脅地區群眾,應本著就近、迅速、安全、有序原則進行,先人員后財產,先老幼病殘后其他人員,先轉移危險區人員和警戒區人員,防止浮現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發生。(4)發生山洪災害后,若導致人員傷亡,應及時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急救,必要時向本地駐軍、武警部隊和上級政府祈求救援。(5)當發生山洪災害時,本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水利、國土資源、氣象、民政等關于部門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采用應急辦法,防止山洪災害導致更大損失。(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體堵塞河道,本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或關于部門應召集關于部門、關于專家研究解決方案,盡快采用應急辦法,避免發生更大災害。5.4.6.5臺風、風暴潮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臺風、風暴潮災害應急響應辦法,涉及臺風、風暴潮監測與警報發布、人員與物資轉移,海上作業保護與搜救、重要保護對象防護與搶險等。臺風、風暴潮災害應急解決由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5.4.6.6堤防決口、攔河閘壩堤防決口、攔河閘壩垮塌、水庫潰壩應急解決,由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堤防決口時,一方面應迅速組織受影響群眾轉移,并視狀況搶筑第二道防線;視狀況在恰當時機組織實行堤防堵口,調度關于水利設施,為實現堤防堵口創造條件;明確堵口、搶護行政、技術負責人,啟動堵口、搶護應急預案,及時調集人力、物力迅速實行堵口、搶護。攔河閘壩垮塌、水庫潰壩時,應及時告知有關人員撤離,做好逃避險辦法。5.4.6.7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供水危機應急響應辦法。當發生供水危機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加強對城鄉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調水實行統一調度和管理,嚴格實行應急限水,合理調配有限水源;采用辦法,盡快恢復供水水源,并保證供水量和水質正常。5.4.7信息報送和解決5.4.7.15.4.7.2防汛抗旱信息報送和解決,應迅速、精確、詳實5.4.7.3本著盡早發現,及時解決原則,加強對險情排查,屬普通性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按分管權限,分別報送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5.4.7.45.4.8指揮和調度5.4.8.1浮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及報告程序。5.4.8.25.4.8.35.4.9搶險救災5.4.9.15.4.9.25.4.9.35.4.9.45.4.9.5狀況危急時,可祈求5.4.10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5.4.10.1制定應急人員安全和器械準備辦法:5.4.10.2制定搶險人員各項防護和安全保障辦法:搶險人員進入和撤浮現場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狀況做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現場前,應采用防護辦法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人員,必要穿救生衣。5.4.10.35.4.10.45.4.10.55.4.10.6浮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組織衛生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貫徹各項防病辦法,并派出醫療隊,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5.4.11社會力量動員與參加5.4.11.1明確事發地指揮機構應對重點地區或部位實行緊急控制程序:5.4.11.25.4.12信息發布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信息發布規定。5.4.12.1防汛抗旱信息應當及時、精確、客觀、全面;重要信息發布應按有關規定由專人負責,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汛情5.4.12.2重點汛區、災區和發生局部汛情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信息,由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部5.4.12.3信息發布形式重要5.4.13應急結束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應急結束條件及后續辦法。5.4.13.1當洪水災害、干旱及極度缺水狀況得到有效控制,達到下一級預警條件時,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汛情、旱情,適時宣布減少水旱災害預警級別和當洪水災害、干旱及極度缺水狀況消除時,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汛情、旱情,宣布結束應急響應,并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門。5.4.13.2防汛、抗旱期規定征用、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送工具等,在緊急防汛期、抗旱期結束后應及時歸還,導致損壞或者無法歸還,按照關于規定予以恰當補償或者作其她解決5.4.135.5應急保障5.5.1通信與信息保障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應急預案執行過程中通信與信息暢通重要保障辦法。(1)通信運營部門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責任。(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合理組建突發應急指揮系統和防汛專用通信網絡,保證信息暢通;堤防及水庫管理單位必要配備通信設施。(3)浮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4)在緊急狀況下,應充分運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信息,告知群眾迅速撤離,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安全。5.5.2應急增援與裝備保障5.5.2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時實行保障辦法。(1)對歷史上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險水利工程設施,有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狀況下因險施策;當浮現新險情后,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實行。(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其她單位,儲備常規搶險機械、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5.5.2.2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防汛抗旱隊伍構成和調動隊伍參加搶險程序等內容。(1)防汛隊伍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地方組織建設防汛機動搶險隊、解放軍組建防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及部隊與地方共同組建搶險救生應急分隊)。群眾搶險隊伍重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重要完畢對搶險技術設備規定不高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重要完畢急、難、險、重搶險任務。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防汛機動搶險隊,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調動;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機動搶險隊,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后再行調動;同級其她區域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防汛機動搶險隊,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協商調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應通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部軍隊成員單位提出申請,由軍隊成員單位按照軍隊關于規定辦理,緊急狀況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地方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申請調動部隊參加搶險救災文獻內容涉及: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區和限度、采用救災辦法以及需要使用兵力、裝備等。在主汛期到來之前,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對搶險隊伍骨干進行技術培訓。要組織專業搶險隊伍進行汛前演習,達到來則能戰,戰之能勝水平。(2)抗旱隊伍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重要構成某些,在干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流動灌溉、生活用水,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征詢等方面服務。各成員單位貫徹應急抗旱職能部門和人員,保障應急送水和抗旱救災。各市、縣抗旱救災隊伍以鎮鄉、街道為單位組建。如本地的確無水源,群眾生活用水無法滿足時,應組織車輛運送生活用水,解決受災群眾對生活用水需求,必要時采用消防車輛運水。5.5.2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電力部門供電保障辦法。電力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暫時供電。5.5.2.4交通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交通運送部門運送保障辦法。交通運送部門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送;負責分泄大洪水時河道航行和渡口安全;負責大洪水時用于搶險、救災車輛、船舶及時調配;旱情嚴重時保證災區運送瓶裝水和罐裝水補給。5.5.2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醫療衛生防疫部門醫療保障辦法。醫療衛生防疫部門負責水旱災區疫病防治業務技術指引;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急救傷員等工作。5.5.2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公安部門治安保障辦法。公安部門負責做好水旱災區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肅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5.5.2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和物資調撥等保障辦法。(1)物資儲備市、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按照國家防總規定《防汛物資儲備定額編制規程》儲備防汛物資,同步做好抗旱物資儲備工作,并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關于工作。市、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設備應用狀況,及時調節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市、縣級財政部門提供資金支持,由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按規范儲備防汛抗旱物資,并結合本地防汛抗旱需要和詳細狀況擬定防汛抗旱物資種類和數量。(2)物資調撥先調用縣級防汛抗旱物資,在不滿足需要狀況下,可調用市級及其她縣防汛抗旱物資,或者向省里申請調用省里防汛抗旱物資;先調用搶險地點附近防汛抗旱物資,后調用搶險地點較遠防汛抗旱物資;當有多處申請調動防汛抗旱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防汛抗旱物資需要。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可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批準后下撥。同步啟動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聯系有資質廠家緊急調用、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征集。5.5.2.8結合本地區狀況,制定防汛抗旱資金籌措渠道和管理辦法。市、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依照水旱災害四個級別做好相應防汛抗旱資金儲備,列入市、縣級財政年初預算,常規準備、應急使用,并制定相應管理辦法。5.5.2.9汛期或旱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依照水旱災害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構成部門,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解決防汛抗旱實際問題,同步充分調動本系統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5.5.2.10緊急避難場合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口密度、都市規模相適應應急避險場合,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負責人,保證在緊急狀況下安全、有序轉移或疏散群眾。遇緊急狀況時,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受災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妥善安頓災民。學校、劇院、禮堂、會議廳等公共場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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