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開采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_第1頁
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開采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_第2頁
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開采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_第3頁
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開采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_第4頁
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開采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341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安吉縣窯山石料有限公司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開采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煤科集團杭州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CCTEGHangzhouEnvironmentalResearchInstitute國環評證乙字第2015號二〇一五年九月 1.1編制依據 1.1.1有關法律法規 1.1.2有關工程資料文件 1.2評價因子與評價標準 1.2.1評價因子 1.2.2評價標準 1.3評價工作等級和評價重點 1.3.1評價等級 1.3.2評價重點 1.4評價范圍及環境敏感區 1.4.1評價范圍 1.4.2開采區及加工區環境敏感區 1.5相關規劃及環境功能區劃 1.5.1相關規劃 201.5.2環境功能區劃 252建設項目概況 292.1礦區歷史開采情況簡介 292.1.1原礦山開采企業介紹 292.1.2原礦山開采概況 292.1.3礦區開采現狀 292.1.4礦山存在的問題 2.1.5原礦山整改措施 2.2本項目概況 2.2.1項目名稱及性質 2.2.2本項目工程概況 2.2.3露天開采最終境界 2.2.4本項目礦區范圍 2.2.5地質基礎儲量 2.2.6本項目臨建設施布置 2.2.7本項目產品方案 2.2.8本項目建設規模及服務年限 2.2.9本項目人員配置 2.3施工工藝 2.3.1工程概述 2.3.2爆破施工工藝 2.4開拓運輸 2.4.1開拓運輸方案 2.4.2確定開拓方式 2.5礦床開采 2.5.1礦山剝離 2.5.2礦山穿孔 2.5.3爆破 2.5.4二次破碎 402.5.5裝載運輸 402.6破碎加工工藝 402.6.1破碎篩分作業工作制度 402.6.2機組匹配 402.6.3碎石加工工藝的選擇 402.7采、裝、運設備匯總和原輔材料消耗 412.7.1采、裝、運設備匯總 412.7.2原輔材料消耗 422.8山體爆破工作制度 422.9礦山工業衛生和安全生產管理 423工程分析 443.1主要污染因子分析 443.1.1廢氣排放 443.1.2噪聲排放 453.1.3固體廢棄物排放 463.1.4廢水排放 463.2污染源及排放量 473.2.1廢氣 473.2.2噪聲 3.2.3廢水 3.2.4固體廢棄物 3.3物料平衡 3.4項目污染物源強匯總 4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4.1地理位置 4.2自然環境概況 4.2.1地形地貌 4.2.2水文特征 4.2.3氣象特征 4.2.4自然資源 4.3礦區地質及資源概況 4.3.1礦區地質概況 4.3.2礦石特征 4.3.3開采技術條件 4.4社會經濟概況 4.4.1湖州市概況 4.4.2安吉縣概況 4.5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4.5.1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4.5.2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 4.5.3聲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4.5.4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5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5.1空氣環境影響分析 5.1.1逐日逐次氣象資料(2012年) 5.1.2預測分析 5.1.3設備燃油廢氣的影響 5.1.4食堂油煙廢氣的影響 5.1.5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5.2水環境影響分析 5.2.1本項目污水的排放情況 5.2.2地下水影響分析 5.3聲環境影響分析 5.3.1預測模式 5.3.2爆破噪聲影響預測分析 5.3.3設備噪聲影響預測分析 5.4爆破產生的影響分析 5.4.1沖擊波 5.4.2爆破振動 5.5固體廢棄物影響分析 5.5.2生活垃圾和沉淀尾砂 6水土流失預測及水土保持方案 6.2防治責任范圍 6.3水土流失防治分區 6.4水土保持措施 6.5方案實施進度 6.6水土保持總投資 7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7.1項目生態環境影響概述 7.2對陸生植物的影響 7.3對陸生動物的影響 7.4對生態景觀的影響 7.5礦區建設對土壤的影響 7.6礦區建設對農業生產的影響 7.7礦區建設對土地利用的影響 7.8礦山生態環境治理 8環境風險和社會環境影響評價 8.1評價等級劃分 8.2風險事故類型及環境影響 8.3風險事故防治措施 8.4事故應急預案 8.5社會環境影響分析 9清潔生產和總量控制分析 9.1清潔生產 9.2總量控制 10污染防治措施 10.1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10.2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10.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10.4固體廢棄物的處理和處置 10.5運輸管理要求 10.6爆破振動等防治措施 10.7運營期生態治理措施 10.8退役期生態治理措施 10.9《湖州市礦山企業環境整治規范》污染治理要求的落實 11公眾參與 11.1公眾參與的依據 11.2公眾參與的目的與原則 11.3公眾參與的程序及范圍 11.4公眾調查 11.4.1公眾調查的組織和形成 11.4.2調查表內容 11.4.3調查結果分析 11.5項目環保公示 12環境經濟損益及原則符合性分析 13環境監測計劃與管理要求 14結論和建議 前言安吉縣窯山石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系一家有多年開采歷史的石料礦山,有十余年的開采歷史,至2014年3月原礦區范圍內出讓的建筑用石灰巖資源區面積為0.1497km2、開采標高+55m~-50m、出讓資源量254.72萬立方米(667.36得了該礦的采礦權,負責該礦區石料的開采、加工、銷售。10°方向直距約20公里處,行政隸屬安吉縣梅溪鎮。礦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本礦山主要生產各種規格普通建筑石料,根據湖土資儲備字〔2014〕2號備案的《浙江省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礦區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勘查地質報告》,/年(20.99萬立方米/年服務年限為12年2個月進行設計。本礦山為臺階自上而產的建筑混凝土骨料(碎石)產品出售用于周邊區域。爆破后的超徑大塊及臺階平臺上的根底需要二次破碎的,通過采用挖機機械破碎原地進行二次破碎。安吉縣窯山石料有限公司開采加工后的碎石通過外運輸送帶輸送內容已備案(備案號:安發經備[2015]128號)需另行委托評價并報批,故本次環前言安吉縣窯山石料有限公司環境影響報告書2煤科集團杭州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2行了調查分析,收集了有關資料,并征求了當地環保部門的意見,確定了本次環評工作的深度。本次環評主要對山體爆破、開采、破碎篩分和輸送等過程可能產生的環境問題進行全面分析,特別注重對周圍生態和水體環境的影響。在此基礎上,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環保法規及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要點(修訂稿),編寫了本環境影響報告書送審稿。后經技術評審及認真修改,形成本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稿,報請管理部門審批。2、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一般分三個階段,即前期準備、調研和工作方案階段,分析論證和預測評價階段,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階段。具體流程見圖1-1。有重夫變化第驕段階段圖1-1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圖3、關注的主要環境問題根據項目性質、所處的位置特征,本項目關注的主要環境問題為:(1)破碎、鑿巖、爆破和采裝運輸等粉塵處理達標可行性分析及對周圍環境的(2)輪胎沖洗水和地表徑流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的可行性分析,以及暴雨時泥前言安吉縣窯山石33漿水對周圍地表水體環境的影響。(3)飛石和振動對周圍各關心點的影響分析。(4)破碎機組等設備噪聲對周圍各關心點的影響分析。(5)因礦山開采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和水土流失等環境問題。4、評價目的和原則(1)堅持環評為環境管理、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通過對該項目建(2)通過對現有礦山開采過程的了解、污染物產生及治理情況進行調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礎上,識別與確定本項目的環境影響因子,并對污染物源強進行核定,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3)堅持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原則,貫徹“三同時”原則,同環保管進社會、經濟和環境統一協調發展。2)評價原則(1)可持續發展原則。在環境影響評價中,堅持項目的內外經濟與環境在時空上的協調永續發展。主要進行大氣、水、噪聲、振動、開采期的生態及開采期滿后復綠等的評價。(3)清潔生產、循環經濟原則。要求企業盡可能采用清潔生產工藝,根據《浙企業管理規范化、生產工藝環保化、礦山環境生態化和企業社區和諧化等方面做好效益的統一。445、環境影響因素識別1)區域環境制約因素區域環境對本項目的制約程度見表1-1。表1-1區域環境對本項目建設的制約因素分析環境要素對項目的制約因素地表水水質3地下水水質1環境空氣質量3聲環境質量3生態環境32)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因素通過對工程中各工藝污染物排放情況的調查、了解,分析其對大氣環境、聲環素識別矩陣,詳見表1-2。表1-2主要環境影響因素識別矩陣環境因素工程行為水環境生態環境(包括水土保持)爆破解小(二次機械擊碎)//////////////6、環評主要結論根據后文的工程分析、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污染防治措施技術可行性分析以及政策規范符合性分析等,環評總結出主要結論,具體如下:(1)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位于《安吉縣礦產資源總體規55年開采55萬噸,計劃服務年限為12年2個月(含1年基建期)。經采取環評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管理對策后,項目的建設基本符合《浙管理辦法》中的項目環保審批原則和相關要求。(2)經預測分析,本項目粉塵和廢氣經治理后對周圍環境和周圍各環境敏感點的影響不大;初期地表徑流水(其余作為潔凈雨水排放)、輪胎沖洗水經沉淀處理后安吉縣窯山石料有限公司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開采工生產規模符合《浙江省石灰巖、葉蠟石、普通建筑石料等三個礦種開采準入條件(試滿足國家、省規定的有關排放標準;項目選址符合《安吉縣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和《安吉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1~2015年),項目建設符合清潔生產和總量控故本項目的選址和建設從環保角度來說是可行的。總論661.1編制依據1.1.1有關法律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年4月24日修訂);(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02年10月28日);(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訂);(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4年12月22日修訂);(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6)《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訂);(7)《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年2月29日);(8)《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08.8);(9)《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10)《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務院國發(2005)39號(1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53號文,1998年11月29日;(12)《關于加強重點湖泊水環境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13)《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與暫行辦法》,國環發28號(2006年2月14日);(1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33號(2015年3月19(15)國家環境保護部令第5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18)《關于加強工業節水工作的意見》(國經貿資源[2000]1015號(19)《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國家環境保護部令第1號(2008年6月6日(20)《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2011年3月2日(21)《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版(22)關于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的通知,環發[2012]1177款的決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1號(26)《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發2005[109]號)。1.1.1.2地方法規(1)《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03.9.1);(2)《浙江省水資源管理條例》(2002.10.31);(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號《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4)浙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4號《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2006.6.1起施行,2013年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號《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2011.12.1起施行,2014年浙江省人民(6)《浙江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浙(8)《浙江省森林管理條例》(2004年5月28日,修訂);(9)《浙江省露天開采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管理辦法(試行)》(浙土資發[2004]41號);(10)《關于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浙土資發[2004]30號);(11)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16號《浙江省環境污染監督管理辦法》(2006.9.1起施行,第2011年浙江省人民政府令289號、2014年第321號修正);(12)《關于加強全省工業項目新增污染控制的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05]87號(2005.10.12);(13)《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規劃(2010~2015)》(征求意見稿);88(14)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16)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浙江省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浙江省石灰巖、葉蠟石、普通建筑石料等三個礦種開采準入條件(試行)的通知,浙土資發[2007]40號;(17)《關于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試行工作的通知》,浙環發[2007]94號;(19)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環境保護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浙政辦發[2012]35號;(21)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通知及附件1(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固廢污染防治章節編寫指南)》,浙環發[2009]76號(2009.10.28);(22)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建立完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替代區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環發[2009]77號(2009.10.29);(23)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工作的通知》,浙環發[2009]80號(2009.11.11);(24)《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06年4月(26)浙江省國上資源廳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礦山粉塵防治管理暫行辦法》浙土資發[2014]46號;(28)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礦山企業環境專項整治的意見,湖政發[2009]6號(2009.2.16);環發[2010]75號(2010.9.28);991.1.1.3相關的技術規范(1)《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1);(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面水環境》(HJ/T2.3-93);(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5)《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1);(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環境》(HJ19-2011);(7)《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8)《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13201-91);(9)《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原則與方法》(GB3839-93);(10)浙江省環保局《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要點(修訂版)》(2005(11)《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1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13)《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技術規范(試行)》(HJ651-2013(14)《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范(試行)》(HJ663-2013);(15)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關于發布《浙江省礦山粉塵防治技術(16)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礦山粉塵防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土資發〔2014〕46號。1.1.2有關工程資料文件(1)浙江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同意第二輪調整安吉縣采礦權設置方案的批復,(2)安吉縣國土資源局與安吉縣窯山石料有限公司簽訂的《采礦權掛牌出讓成(3)安吉縣國土資源局與安吉縣窯山石料有限公司簽訂的《采礦權有償出讓合(4)蘇州中材非金屬礦工業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的《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安全設施設計方案》,2015.6;(5)浙江湖州環盛環境保護科學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安吉縣窯山石料有限公(6)浙江中冶勘測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建筑石料用(7)安吉縣窯山石料有限公司環評監測報告,湖州中一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2015.4;(9)《安吉縣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安吉縣人民政府(2012.10(10)安吉縣窯山石料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有關資料;(11)安吉縣窯山石料有限公司委托煤科集團杭州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進行該項目環評的委托書。1.2評價因子與評價標準1.2.1評價因子(1)環境現狀評價因子地表水水質:pH值、溶解氧、生化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石噪聲:連續等效聲級LAeq(dB);生態:土壤、植被、水土流失、生態系統、主要動植物等。(2)環境影響評價因子Cr;噪聲:連續等效聲級LAeq(dB);生態:植被、水土流失、生態系統、主要動植物等。1.2.2評價標準1.2.2.1環境質量標準(1)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本工程附近的西苕溪水體環境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標準。具體見表1.2-1。表1.2-1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值Ⅲ類標準值pHBOD5(mg/L)高錳酸鹽指數(mg/L)CODCr(mg/L)≤20NH3-N(mg/L)≤1.0TP(mg/L)≤0.2石油類(mg/L)≤0.05DO(mg/L)≥5.0(2)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準》(GB/T14848-93)Ⅲ類標準執行,詳見表1.2-2。表1.2-2地下水質量標準單位:除pH外均為mg/LpH揮發性酚類(以苯酚計)高錳酸鹽指數標準值6.5~8.5≤450≤20≤0.002≤0.2≤3.0(3)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甲烷總烴按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的相關說明取值。表1.2-3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污染物項目平均時間濃度限值二級二氧化氮年平均24小時平均200二氧化硫年平均24小時平均總懸浮顆粒物年平均20024小時平均氮氧化物年平均24小時平均25024小時平均4mg/m3非甲烷總烴2.0(4)聲環境質量標準本項目聲環境均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區標準,各類噪聲標準值見表1.2-4。聲環境功能區類別(5)環境振動標準爆破過程時的振動采用《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GB10070-88)中居民、文教區的標準,參見表1.2-5。適用地帶范圍居民、文教區注:本項目爆破振動屬于每日發生幾次的沖擊振動,其最大值晝間不允許超過標準值的10dB,夜間不超過3dB。1.2.2.2污染物排放標準(1)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開采過程中大氣污染物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級標準,特征污染物CO執行《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的標準,具體詳見表1.2-6。表1.2-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監控點濃度限值(mg/m3)排氣筒(m)二級(kg/h)550(硫、二氧化硫、硫酸和其它含硫化合物使用)周界外濃度最0.402.64.3NOx240(硝酸使用和其它)0.120.77HC(非甲烷總烴)120(使用溶劑汽油或其它混合烴類物質)4.0表1.2-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最高容許濃度(mg/m3)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mg/m3)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mg/m3)1CO(一氧化碳)/2其它粉塵/83NO2/5注:*根據《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的規定,對未制定PC-STEL的化學物質和粉塵,采用超限倍數控制其短時間接觸水平的過高波動,在符(2)污水排放標準本次項目運營期間產生廢水包括生活污水、車輛輪胎沖洗廢水、地表徑流水等。其中地表徑流水為自然降水形成,通過設置專門沉淀池收集初期地表徑流水進澆灌綠化,輪胎沖洗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不排放。本項目廠界噪聲排放均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廠界外聲環境功能區類別2爆破突發噪聲(4)固體廢棄物標準一般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其修改單中的標準。1.3評價工作等級和評價重點1.3.1評價等級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HJ2.1-2011、H中有關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規則,確定評價等級。1.3.1.1空氣環境影響評價等級本項目排放的廢氣主要為粉塵、燃油廢氣等,故確定粉塵及燃油廢氣為主要空氣污染因子。根據項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結果,計算各種污染物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Pi(第i個污染物)及第i個污染物的地面濃度達標準值限值的10%時所對應的最Pi=(Ci/Coi)×100%經計算,本項目各污染物的Pi值及D10%值見表1.3-1。表1.3-1本項目各污染物的Pi值及D10%計算結果污染源稱排放量(kg/h)環境質量標準(mg/m3)下風向最大濃度(ug/m3)PmaxD10%評價工作等級本工程評價工作等級破碎-篩分點源0.87/破碎-篩分面源2272.14鑿巖鉆孔、裝卸運輸面源29.160.03/NOX0.25/總論根據估算預測的結果,鑿巖、裝卸、運輸CO及NOx、石料加工點源排放估工作等級為二級,因此本環評的大氣評價工作等級按評價工作等級最高要求確定為1.3.1.2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等級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輪胎沖洗廢水、暴雨等惡劣氣候下的地評價等級為三級。1.3.1.3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等級本工程屬《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1)中確定的第Ⅲ類建設項目,Ⅲ類建設項目應分別按照Ⅰ類和Ⅱ類建設項目評價工作等級劃分方價工作等級劃分依據見表1.3-2和表1.3-3。項目類別包氣帶防污性能含水層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強度污水水質的復雜程度般為1.00~5.00m)不敏感(非生活供下水資源等)小按照Ⅰ類建設項目評價工作等級劃分依據,本項目地下水評價工作等級為三項目類別地下水供水規模地下水水位變化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分級環境水文地質問題分級地下水不作為生活供水水源地0.5km)不敏感(非生活供下水資源等)弱(無環境水文地質問題)按照Ⅱ類建設項目評價工作等級劃分依據,本項目評價工作等級為三級。綜上所述,本項目評價等級為三級。1.3.1.4聲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總論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對處在適用GB3096-2008規定的1類、2類地區或建設項目建設前后評價范圍內敏感目標噪聲級增高量達3dB(A)-5dB(A)(含5dB(A)),或受噪聲影響人口數量增加較多時,應按二級評價進本項目所在的聲環境功能區屬2類標準區域,礦區附近均為山體環境,最近農居點距離礦區實際開采區為71m,項目建設前后敏感目標噪聲級增高量小于級定為二級。1.3.1.5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等級根據國家環保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11依據影響區域的生態敏感性和評價項目占地范圍,將生態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如表1.3-4所示。表1.3-4生態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表影響區域生態敏感性工程占地范圍面積≥20km2或長度≥100km面積2~20km2或長度50km~100km面積≤2km2或長度≤50km特殊生態敏感區重要生態敏感區一般區域本礦區開采可能直接引起生態環境變化的區域主要為開采區、加工區和施工臨小于50km。根據特殊生態敏感區、重要生態敏感區和一般區域的分類,本項目所占地屬于一般區域,故對照表1.3-4,本項目的生態影響評價等級為三級。1.3.1.6環境風險評價等級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工作級別參照表1.3-5的內容進行劃分。表1.3-5環境風險評價工作級別劇毒危險性物質一般毒性危險性物質可燃、易燃危險性物質爆炸危險性物質重大危險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險源二二二二環境敏感地區一一一一對于本礦山開采項目來說,主要環境風險為炸藥的使用風險,本工程爆破使總論用2#乳化類炸藥,主要成分為硝酸銨,屬于爆炸危險性物質,已列入了風險評價技術導則的附錄A1表4。本項目的炸藥、雷管等爆破器材均由公安部門專門配余量即由專用運輸車輛送回公安部門指定的地點。根據對周邊環境的調查,本工程1.3.2評價重點根據項目性質、所處的位置特征,本次評價重點以料場開采、加工過程中的1.4評價范圍及環境敏感區1.4.1評價范圍(3)地下水環境:參考地下水導則三級評價范圍為≤20km2,并主要評價礦區(4)噪聲:噪聲環境影響的評價范圍一般根據評價工作等級確定。本項目噪聲外200m范圍內為聲環境評價范圍,爆破瞬時噪聲評價擴大到場界外2.0km范圍;(5)爆破時的振動等:本項目廠界周圍200m范圍內;(6)生態環境:廠界周圍1km范圍內的山體環境;(7)環境風險評價:評價范圍距離源點不低于5km范圍。1.4.2開采區及加工區環境敏感區(1)空氣環境:本工程附近的馬村等農居點;(2)聲環境:本工程附近的馬村等農居點;(3)地表水環境:本工程附近的西苕溪、定勝河水體環境;(4)振動及飛石:本工程附近的農居點的房屋;(5)生態:開采區附近的生態環境,如礦區附近未開采的山體等。表1.4-1主要環境保護敏感對象情況表環境敏感對象名稱(m)(m)敏感性描述1馬村(小湖州)E環境、聲環2馬村(鶴山沖)N400范圍內共計3戶,100-200m范圍環境、聲環3馬村(河灣)E險4馬村(吳家灣)N險5馬村(韓家墩)NE險6垅壩村(吳家山安險7垅壩村(范家莊安W20002300險8垅壩村(白米斗)250環境、聲環9E西苕溪支流水環境西苕溪E/水環境注:礦區北側距離民房100m范圍內設立禁爆區,礦區北側和東側距離民房100—200m范圍總論煤科集團杭州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19昊家灣(1200m)韓家墩(850m)鶴山沖(1m)噸河灣村(900m白米斗(250m)小湖州(145m)昊家山安置區(1400m)本項目周圍環境敏感點分布圖總論1.5相關規劃及環境功能區劃1.5.1.1安吉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1-2015)安吉縣窯山石料有限公司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建筑石料用灰在有效控制對自然生態環境影響和以滿足境內需要為主的前提下可適當開采,符合1.5.1.2安吉縣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安吉北部濕地資源與農田保護生態環境功能小區(Ⅱ1-20523B06是天子崗水庫、石沖水庫、草蕩水庫的水源塊,也是梅溪鎮與天子湖鎮生態公益林和基本農田分布較廣的區域。存在的主要問題:農業面源污染較重,水環境容量小,存在水質性缺水。統的生物多樣性維持功能中等重要,北部部分地區水源涵養與飲用水源保護功能中境友好型農藥面積達70%以上;農村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面積達70%以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大于90%;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草蕩水庫等水源地集水區內禁止一切導致生態功能退化和環境污染項目。禁止發展《浙江省工業污染項目(產品、工藝)禁止和限制發展目錄(第一批)》和《湖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中規定的禁止類和限制類產業項目。點源為主;不設置COD和氨氮年度削減比例,允許建設對環境影響較小的項目。總論總量的,須替代削減等量同類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處理裝置或生活污水凈化沼氣池進行處理;建立一批“禽畜-氣-農”生態養殖模式或“禽畜-有機肥-農”糞便資源化、無害化處置方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集中式養殖區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2%,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物零排放比例達到80%;其他養殖場糞尿治理(綜合利用)率達到50%,新擴建規模養殖場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生態保護與建設: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等實施強制保護,實施“十萬農民飲用水工程”,重點解決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重點開展天子崗水庫、石沖水庫庫區無害化處理等措施,推廣生態農業建設;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完善農田排灌體系,本工程位于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屬于安吉北部濕地資源與農田保護生功能小區(Ⅱ1-20523B06為限制準入區。①產業準入要求:本項目屬一多年開采的老礦,根據本項目所在區域地形及周邊河流情況,不屬于天子崗水庫、石沖水庫、草蕩水庫等水源地集水區;同時,本項目該小區規定的禁止類和限制類產業項目,故本項目的建設符合該區域產業準②環保準入要求:對照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環保準入要求,該區域內不設置COD和氨氮年度削減比例,允許建設對環境影響較小的項目。同時,新建達到規總論③污染控制措施:對照生態環境功能區污染控制措施要求,該區域對苕溪兩岸的農村生活污染源及畜禽養殖均提出了要求。本項目為一多年開采的老礦山,屬類污染物將不再產生。同時,在礦山營運期,企業生活污水經適當處理后全部回用于噴淋灑水、綠化,無廢水排放。破碎加工區配備排放。各類生產固廢及生活垃圾均進行了妥善的處理,故本項目的建設符合該區域污染控制措施的要求。④生態保護與建設:對照生態環境功能區生態保護與建設的要求,該區域要保護不沖突。同時,企業非常重視礦山復綠工程,開采過程中做到邊開采邊復綠,用,閉礦后企業將對礦區整體進行生態恢復,開展植被重建工作。與建設的相關要求,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1.5.1.3浙江省普通建筑石料開采準入條件(試行)一、資源政策定位普通建筑石料是國民經濟建設的重要建筑材料。資源開發以滿足當地建設需求為主,兼顧周邊市場需求,統一規劃、合理開發為原則。本準入條件所稱的普通建筑石料是指除去飾面石、條石、規格塊石、板材以及工藝美術品石材之外的可加工成不同粒級的碎石、機制砂等普通建筑用的天然巖二、礦山設立原則礦山設立應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嚴格限制在限采區和建筑石料資源保護區內新及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確定的分區管理辦法執行。三、地質勘查與勘查程度新建的建筑石料礦山必須進行地質勘查。礦山生產規模在年產100萬噸以上的勘查地質報告必須經有資質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構評審,并按采礦許可證權限報經相關國土資源部門備案。勘查工作程度和要求執行《浙江省普通建筑石料礦產地質勘查技術要求(暫四、礦山生產規模與占用資源儲量(一)新建或改擴建礦山,年生產規模不得低于20萬噸。但偏遠山區鄉、鎮(二)新建或改擴建礦山,占用資源儲量必須與生產規模和服務年限相適應。審,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五、礦山企業技術人員配備和機構設置(一)礦山企業應配備地質、測量和采礦技術人員,組建礦山地質測量機構,開展礦山儲量動態監測。大中型礦山技術人員配備不少于3名,小型礦山不少于2地質測量資質的單位進行礦山儲量動態監測。在采礦山應在2007年底前,配備地測、采礦技術人員,組建地質測量機構或確定委托單位,開展礦山儲量動態監測,否則礦山年審不予通過。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設置安全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在采礦六、環境保護與安全生產(一)新建或改擴建礦山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和治理方案,按規定繳納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礦床開發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礦山開采環境保護與安全生產條件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二)礦山必須有與生產規模和生產工藝相適應的污染物處理能力和生態恢復措施,設立固定的廢石(土)堆放場所,不準違規占用耕地;廢水、廢氣、粉塵、噪聲、固廢必須經處理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排放標準。礦山開采環境保護與安全生產條件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按采礦許可證發證權限,由相關國土資源部門責成礦山企業限期進行礦山安全開實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七、監督與管理境影響評價等必須分別通過縣級以上國土資源、安全生產監管和環境保護等部門審準入條件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論生產監管、環境保護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根據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等<關于印發浙江省石灰巖、葉蠟石、普通建筑石料等三個礦種開采準入條件(試本礦屬于老礦重新掛牌出讓,位于《安吉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1-2015)中的長山林開采區(KC7),該礦的勘查地質報告已評審通過,并經湖州市國土資源年基建期屬于大型礦山。本工程運營期間產生的各類廢水經處理后進行綜合利用;產生的粉塵經治理后能達標排放,各類固廢經均能得到合理的處置,不外排。綜上所述,本礦的開采符合浙江省普通建筑石料開采準入條件。1.5.2環境功能區劃1.5.2.1水環境功能區劃附近水體西苕溪編號為苕溪31,該河流水功能區劃分情況見表1.5-1。表1.5-1本項目主要河流水功能區劃要求口Ⅲ1.5.2.2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1.5.2.3聲環境質量功能區劃類功能區執行,故項目各廠界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區總論1.5.2.4安吉縣生態環境功能區劃根據《安吉縣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本項目區域屬于安吉北部濕地資源與農田保護生態環境功能小區(Ⅱ1-20523B06為限制準入區。項目所在區域各功能區規劃圖具體見下圖。安徽省銅能費演2溪nfnfEcd雉雉電電人興縣興湖清縣r縣杭杭余臨安市煤科集團杭州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煤科集團杭州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州市湖州市梅溪鎮生態環境功能區劃圖N萬家灣官家灣”果家山橫塘村人廟A344解村.聲山廟,毛徐官家灣”果家山橫塘村人廟A344解村.聲山廟,毛徐舍村—高速公路工渚溪工渚溪上吳家渡吳家渡..訴而心,樣坊村一石室嶺張家山村施產塢杭州市余杭區杭州市余杭區66浙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2012年5月建設項目概況安吉縣窯山2建設項目概況2.1礦區歷史開采情況簡介2.1.1原礦山開采企業介紹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為一家老礦山,上噸,其《安吉縣窯山石料有限公司年開采45萬噸石灰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源儲量開采完畢,于2014年停產。2.1.2原礦山開采概況中深孔爆破落礦,鏟車裝載,汽車運輸。開拓系統基本完善。目前采坑南北向長約560m,東西寬約330m,采坑開采揭露面積為94712m2,揭露標高+31~-41m。開拓公路線路簡單,-6米平臺以上開拓開采以現有的1號及3號開拓段可隨礦山凹陷開采水平下降而分段修筑由于目前礦山開采高度不大。采坑西面+10米開采平臺以上礦體采用挖機翻礦法把礦石溜到+1米運輸;采坑東側及+10米以下平臺礦體在各開采平臺上用鏟車裝載、自卸車運輸。采下礦石運往礦坑外側的石料加工廠破碎加工,加工后的成品由汽車外運至西苕溪碼頭裝船,銷往上海、蘇州等各建筑工地。礦山加工場地位于礦區東南側空地,有2套900加工機組,占地面積約12000平方米,配套設施完善。破碎加工工藝采用一閉路三段流程。2.1.3礦區開采現狀目前原礦區范圍內出讓的資源已開采完畢。現采場范圍內最高標高位于西側邊坡,為+38m,最低標高-35m。現開采水平分別為+38m~+20m水平、+20m~+5m水平、+5m~-20m、-20m~-35m水平。原采場底部大平臺標高-35m,平臺面積2.9萬2破,臺段高度15m左右。爆破后的礦石經礦山運輸道路運至位于采場東部的破碎+11.5m處起坡,向北~西開拓降至-20m、-35m水平,其中+11.5m~-20m段線路長度約385m,平均坡率約8.2%。-20m~-35m段線路長度約130m,平均坡率約11.5%。破碎后的石料通過利用自卸車經外部公路運至上船碼頭裝船。礦山基礎設施較為完善,主要設施為工業場地和破碎系統和生活辦公區。設施有綜合辦公樓、生活區、材料庫、罐裝油庫、洗車臺、生產汽車停車坪、食堂等一系列建筑物,滿足礦山生產及生活要求。礦山的電源采用自外部引進并在礦區安裝的總降壓站,供電電壓為10kV。礦山工業用水取自礦坑底部積水,建有泵站,生活用水由當地自來水管網供應。環評期間原有項目的礦山開采活動已經結束,本次重新掛牌出讓開采活工設備除頭破機組外均采用原有項目設備。2.1.4礦山存在的問題(1)原有礦區未設置完善的截留溝和沉淀池。(2)從現場可知,礦區破碎加工區粉塵防治效果一般,粉塵污染明顯,特別是破碎加工設施上方和輸送帶沿線、石料堆場,粉塵逸散量均較大。2.1.5原礦山整改措施安吉縣窯山石料有限公司本次年產55萬噸灰巖項目,開采礦體位于原開采礦體的外側及下部延伸部分,故老礦區存在的環境問題可結合本次重新招拍掛一起整改實針對礦山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如下整改措施:(1)考慮開采深度加大后,礦坑用水量增大,企業應考慮建設較大規模的沉淀池,以提高廢水收集處理率;礦區及破碎區設置完善的截留溝。(2)企業應進一步加大對破碎加工區粉塵的治理,頭破機組采用三側面、一頂率和灑水量,采用噴霧除塵,盡可能降低粉塵逸散。2.2本項目概況2.2.1項目名稱及性質(1)項目名稱: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開采工程項目(2)建設性質:老礦重新掛牌出讓(3)建設單位:安吉縣窯山石料有限公司2.2.2本項目工程概況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于2015年1月重新掛牌出讓,新的礦區面積為0.1497km2、開采標高+55m~-50m、出讓資源量254.72萬立方米司摘牌取得了該礦的采礦權,負責該礦區石料的開采、加工、銷售。10°方向直距約20公里處,行政隸屬安吉縣梅溪鎮。礦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本礦山主要生產各種規格普通建筑石料,根據湖土資儲備字〔2014〕2號備案的《浙江省安吉縣梅溪鎮馬村村窯山礦區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勘查地質報告》,/年(20.99萬立方米/年服務年限為12年2個月進行設計。本礦山為臺階自上而至破碎加工場地進行加工。并配備相應的主破碎、二級破碎、篩分、三級破碎等設備,生產的建筑混凝土骨料(碎石)產品出售用于周邊區域。爆破后的超徑大塊及臺階平臺上的根底需要二次破碎的,通過采用挖機機械破碎原地進行二次破碎。根據本工程開發利用方案,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見表2.2-1。表2.2-1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序號單位指標1地質報告礦石資源量萬t667.36控制的基礎儲量(122b)2地質報告剝離量萬m352.933可設計礦石量萬t664.444開采方式山坡露天開采——凹陷露天開采,自上而下水平臺階式開采5礦山開拓方式公路開拓—汽車運輸6采礦方法潛孔鉆中深孔穿孔,臺階多排中深孔微差爆破,挖掘機鏟裝,汽車—皮帶運輸7生產規模萬t/a建筑用各檔石子8礦山服務年限年12年2個月9采礦面積Km20.1497開采標高+55m~-50m工作制度280d/a,一班制/d,10h/班從業人員人數人/投資估算萬元3000/邊坡綠化方式噴播臺階綠化方式覆土、植樹宕底治理方式蓄水2.2.3露天開采最終境界根據開采范圍和最終邊坡最終境界參數圈定開采境界。表2.2-2礦區設計境界構成要素表要素名稱1mmm2上部境界最高標高m+553下部境界最低標高m4m5臺階坡度角度工作臺階坡面角75°,終了臺階坡面角65°(北西側40-60°)6最終坡度角度≤48°(北西側≤42°)7安全平臺寬度m58清掃平臺寬度m82.2.4本項目礦區范圍根據安吉縣國土資源局核定的礦區范圍,礦區由8個拐點組成,礦區面積:表2.2-3擬采區拐點坐標表XYYY3406001.8240472013.533405596.3540472151.053406011.3840472227.943405496.5840471987.113405936.3840472292.943405598.1440471831.943405721.3840472205.943405764.1440471866.322.2.5地質基礎儲量安吉縣國土資源局2014年3月委托浙江省第九地質大隊對礦區進行地質勘查,并經紹興鑫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科技咨詢有限公司評審通過(《紹鑫杭審[2014]132礦區+55m~-50m標高范圍內建筑石料用灰巖礦資源儲量(122b)為254.72萬m32.2.6本項目臨建設施布置用原礦山布置,但對些不合理的地方進行改造升級。礦區采場目前為山坡露天(凹陷)式,設計開采標高為+55~-50m,開北東~南西長約560m,南~北寬約320m,開采范圍面積約0.1497平方公里。(2)工業場地(反擊式破碎機),輔助振動篩分設備及各設備間連接的皮帶機。(3)辦公生活區工宿舍,食堂等,面積約2480m2,辦公區內種植有較多的綠化。本次不重新設立排土場,利用原有西北側排土場,平均堆土高度約3m,底部面積約8200m2。堆土表面已綠化,且堆放多年,穩定性較好。(5)內部運輸道路礦區內部道路采用泥結碎石路面連接各開采平臺。(6)炸藥庫本項目所需炸藥和其它爆破器材,由當地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部門按需即時配送,礦區不設炸藥庫,在礦區道路東側設有臨時炸藥存放點。(7)機修場地本項目不設機修場地,設備維修均委托外協。(8)公用工程用電:礦山企業在礦區東側路邊建有變電房1座,容量為1000KVA。用水:礦山工業用水,主要包括鑿巖、灑水除塵。在礦山東北側修建沉淀池,排,在露天采場上部礦界周邊與工業場地需修筑環形截排水溝及沉淀池,并與運輸道路排水溝和外部水渠連接,形成完整的排水網絡。動力設備:主要指鑿巖機所需空壓動力,可配備PDS460柴油移動式空壓機,放置于采場平面,隨鑿巖機而移動。供油系統:本項目礦區南側靠近采場的路邊設置1個5t的柴油儲罐,主要供應挖掘機和裝載機使用,該儲罐設置于室內。2.2.7本項目產品方案品方案為普通建筑石料。礦山加工產品主要有4/6石子、2/4寸子、瓜子片及5mm以下石粉四種產品,比例為20%、20%、20%、40%,根據市場需要,可通過調整破碎機排礦口和篩分機篩孔尺寸的方法,調整產品品種和比例。表2.2-4產品方案表產量(t/a)總計(t/a)14/6石子23瓜子片42.2.8本項目建設規模及服務年限根據與安吉縣國土資源局簽訂的采礦權有償出讓合同規定,出讓礦種為筑石料用灰巖,出讓期限為12年2個月,確定礦山開采規模定為55萬噸/年。本礦為露天開采,管理人員和工人多來自當地,考慮礦山地處亞熱帶季風區,慮機修、法定休假等因素,礦山工作制度定為年工作280天,每天單班制作業。2.2.9本項目人員配置根據礦山規模、采礦工藝和礦山采裝運設備的配置,礦山主要從業人下表2.2-5。表2.2-5礦山從業人員配置表1生產礦長運輸駕駛員2環保礦長安全礦長3押運員4鑿巖工炸藥保管員5工程技術員爆破員6倉庫保管員采購、統計、會計、出納7地磅開票人員挖掘機駕駛員8裝載機駕駛員機修人員9清理工后勤食堂灑水車駕駛員其他作業人員2.3施工工藝建設項目概況安吉縣窯山樹木雜草、表土、宕渣清理樹木雜草前期準備鑿巖爆破粉塵、廢氣、噪聲樹木雜草、表土、宕渣清理樹木雜草前期準備鑿巖爆破粉塵、廢氣、噪聲2.3.1工程概述上山簡易道路建設工程建設輸送帶汽車裝卸清運輸送帶振動篩分一級破碎輸送帶輸送帶汽車裝卸清運輸送帶振動篩分一級破碎粉塵、廢氣、噪聲圖2-1本項目工程流程圖先將山體植被砍伐,將不符合回填要求的耕植土等初步挖運至施工圖設計的地方填2.3.2爆破施工工藝2.3.2.1爆破施工工藝流程設計布孔鉆孔驗收炮孔裝藥堵塞建設項目概況安吉縣窯山聯網警戒起爆爆后檢查及總結圖2-2本項目爆破施工工藝流程圖2.3.2.2爆破施工工藝方法(1)爆破設計臺階爆破前由技術部進行計算機優化設計,打印布孔圖和爆破參數表,經爆破負責人、項目總工審核后,供施工使用。鉆孔前,由技術部測量組進行現場布孔,標明鉆孔的深度、角度,并把數據及時提供給鉆爆隊。鉆爆隊鉆機組根據爆破參數表及爆破設計進行鉆孔作業,開鉆時工程部技術人員必須到位,對開鉆角度、眼排距等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開鉆。技術人員和質檢員在鉆孔完成后,應檢查炮孔位置、深度、角度等參數是否符合爆破設計,并填寫相關記錄。如不符,需報現場爆破工程師確定后再施工。鉆爆隊裝藥組爆破員在接到爆破指令后,才能進行裝藥作業。裝藥應按爆破設計裝藥量和裝藥結構進行。裝藥完成后經現場爆破工程師檢查后,由爆破員根據設計要求堵塞炮孔,要質量,以免造成爆炸氣體往上逸出而影響爆破效果和產生飛石。堵塞材料首先選用鉆孔里吹出的石屑粉末,其次選用細砂土或粘土。才能進行爆破警戒。(8)安全警戒成立爆破現場指揮部,由爆破負責人協調指揮。安全警戒范圍劃定:根據爆破安全規程,確定中深孔爆破的警戒范圍劃定危險區半徑為200m,設備減半。本工程主體工程采用中深孔爆破的爆破方式,開采接近最終邊坡時,為了減爆破警戒區必須有明顯的標志;爆破警戒人員必須佩戴標志(袖章、口哨、紅旗);爆破警戒必須有整個警戒區都能聽到的警報系統;第一次警報后,人員撤出無人員,設備已進行有效保護后,發出第二次警報,準備起爆。爆破現場指揮人員在第二次警報發出3分鐘之內,再一次確認警戒區內人員式發出起爆命令,爆破員操縱點火裝置點火。(10)爆后檢查及總結起爆后15分鐘,在煙塵消散后,由爆破技術人員進入爆區進行爆后檢查,確爆后觀察機械挖運情況,由工程部會同技術部進行爆破總結。具體爆破工藝以爆破施工方案為準。2.4開拓運輸2.4.1開拓運輸方案2.4.2確定開拓方式方式。根據礦區采剝量的分布,剝離部分均位于表層,并且大部分位于+0m以上,全生產的前提下,才能對下部平臺進行開采。2.5礦床開采分為:剝離、穿孔、爆破、裝載運輸四部份。簡述如下:2.5.1礦山剝離及平臺開拓;廢棄物泥質含量較高的及時運至臨時排土場。對有機表土需要單獨剝離,單獨堆放,多余表土可外運進行利用,并同風化層同時開采裝運。2.5.2礦山穿孔配用移動式壓縮機進行供氣。穿孔前先進行剝離和平整,然后按設計布孔,先進行外排孔(即靠近邊坡側排孔)布置,然后向內布孔。2.5.3爆破礦山須按照《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編制專門爆破施工方案,根據爆破施工本方案所設計爆破參數僅供參考。①炸藥:采用2#巖石硝銨炸藥和乳化炸藥。起爆系統:采用非電導爆管毫秒微差爆破網絡,高能起爆器。爆破參數的確定對爆破效果產生直接影響,它受穿孔設備能力和臺階參數、爆后塊度要求等限定。生產中可按設計參數進行試爆,并依據試爆結果和不斷進行的生產實踐加以不斷的調整。嚴格按照爆破施工方案實施爆破施工。2.5.4二次破碎爆破后的超徑大塊及臺階平臺上的根底需要二次破碎。二次破碎禁止采用爆破2.5.5裝載運輸輸車輛采用租用車輛。2.6破碎加工工藝2.6.1破碎篩分作業工作制度(5)機組配備:配置一套750×1060用于加工建筑石料。2.6.2機組匹配根據湖政辦發[2010]57號《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建筑石料加工機左右,設備利用率較高,故本礦區配備1套750×1060機組加工建筑石料基本符合湖政辦發[2010]57號文件的要求。2.6.3碎石加工工藝的選擇本礦礦石作為優質的建筑石料,主要作為普通建筑石料使用。煤科集團杭州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41原料礦石原料礦石750×1060顎式破碎機(頭破)圓錐破碎機(二破)反擊式破碎機(三破)以下石粉瓜子片表2.7-1。序號名稱型號備注1臺原有21臺3圓錐式破碎機2臺原有43臺原有5圓錐式破碎機1臺原有62臺原有72臺原有82臺原有91臺原有小松3301臺原有1臺原有5噸原有1臺原有3臺原有建設項目概況安吉縣窯山灑水車變壓器礦區外部租用水噴淋系統布袋除塵系統45000m3/h2.7.2原輔材料消耗表2.7-2本項目原輔材料消耗表年用量1潛孔鉆鉆頭個2米3噸4噸2.8山體爆破工作制度平整等前期準備工作。礦山開采規模為55萬t/年,開采服務年限為12年2個月,下工作制度:爆破一般為白天工作,工作周期為1天,分段延時進行爆破作業,爆破時間段為上午10:00~12:00,爆破工作時間平均每次為2個小時左右(包括準備工段),實際爆破時間僅為幾十毫秒。根據本項目爆破作業的實際特點,爆炸塊清理運輸等工段均可同時進行。2.9礦山工業衛生和安全生產管理須進行嚴格培訓實習,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1)建立完善各生產工藝的安全責任制、操作規程及安全規程,分工負責,責(2)定期進行班前班后安全教育,進入采場需戴安全帽,作好持證上崗,嚴格(3)所有礦山勞務人員必須配有標準的勞保用品和設備。盡規劃設計,經安全部門審批論證后實施。爆破后要先檢查“啞炮”,有的則要引爆,其次要清理浮石。爆破器材由公安部門專職按計劃配送,礦區內不設炸藥庫。(6)采用禁止崩塌法開采,采用從上而下的階梯式開采方法,臺階的高度和邊(7)做好礦山防塵工作,要求采用濕式鑿巖,潛孔鉆機和鑿巖機、裝載機等都減輕噪音危害;夏季高溫期應調整露天作業的時間,并發放防暑降溫物品。粉塵、噪聲粉塵、噪聲束后施工、開挖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基本消除,前期道路開拓等準備工作完成后,馬上進行開采工作。故本項目不分建設期和運行期來估算污染物產生情況,而將所有在施工過程中的污染物一并分析。3.1主要污染因子分析根據礦體的賦存條件、礦山開采方式及生產工藝流程,礦山工程給環境帶來的影響水、生活垃圾以及少量剝離物等。主要污染物產生點位詳見圖3-1。用于采空區的復綠清理表土粉塵、棄土、噪聲粉塵、棄土、噪聲穿孔爆破 穿孔爆破 汽車運輸破碎篩分建設填方建設填方圖3-1礦山開采過程污染物排放點位圖3.1.1廢氣排放根據項目采礦工藝特點,廢氣主要為工藝各環節產生的粉塵,其次是礦山機械燃油產生尾氣和爆破廢氣。粉塵排放幾乎伴隨著整個采剝及回填工序。其排放特點是:①排放高度低,本工藝中粉塵產生的環節主要有:(2)爆破過程中深孔爆破,故粉塵的產生量較少。(3)鏟裝過程在用挖掘機、裝載機裝車時可以產生粉塵污染,特別是在裝運棄土時,如果料斗舉得過高或風速較大時,粉塵污染就較大。(4)石料裝卸及運輸過程采石場內的主要運輸工具是汽車,加之場內道路多為碎石路面,因此汽車在當氣候條件不利時,揚塵現象就更嚴重。(5)破碎過程破碎機在工作時,石塊受擠壓而破裂,此過程會產生一定量的粉塵。本工程破碎工序均在密閉空間內進行。破碎分加工過程粉塵產生點位主要是頭破及落料口、二破及落料口、三破及落料口。(6)篩分過程石料經破碎后要進行篩分,此過程會產生一定量的粉塵污染,與破碎過程相同,也是石料加工過程的主要污染源,本工程篩分工序在密閉空間內進行。(7)傳送過程石料在加工過程,從一道工序轉入另一道工序,是靠皮帶機傳送的。在傳送過程,特別是在石料自皮帶機頂端下落時會產生粉塵污染。和粉塵污染相類似,本工程的噪聲污染也幾乎伴隨著整個采剝及加工工藝過孔爆破,故影響不大。現將本工程噪聲排放情況介紹如下:穿孔過程是指解小工序中用潛孔鉆打孔過程,潛孔鉆是以壓縮空氣做動力,除在打孔時產生噪聲外,為其提供動力的空壓機也是重要的噪聲污染源。對于本工程來說,不存在二次淺孔爆破。(3)鏟裝、運輸過程采石場的采石機械較多,一般都會產生較強的噪聲,如推土機、挖掘機、裝載機、重型礦山用汽車等。(4)破碎過程測,其噪聲強度約90dB。(5)篩分過程篩分過程也有噪聲產生,但與破碎相比,其噪聲強度可認為較小。3.1.3固體廢棄物排放項目固廢主要是基建期表土剝離產生的廢表土和風化巖,隨表土剝離的還包砂含量較大的類似表土廢渣、廢水沉淀設施清理產生的廢渣、職工生活垃圾。3.1.4廢水排放②爆破和破碎抑塵用水:為防止爆破、破碎工段的揚塵污染③運輸、裝卸等抑塵用水:為使裝卸、運輸車輛保持清潔,④地表徑流水:在暴雨、洪水等惡劣氣候條件下,在開挖場⑤輪胎清洗廢水:本工程需設置車輛輪胎沖洗設施,建設沉水,要求生活污水經處理后用于澆灌綠化。3.2污染源及排放量3.2.1廢氣3.2.1.1粉塵本礦區采用露天開采,石料加工區設置于礦界外東南側,在鑿巖穿孔、爆破、采裝、運輸、破碎—篩分工序會產生一定的粉塵,因此對工程附近的環境有一定的(1)鑿巖鉆孔鉆機鉆孔,礦山配用2臺KY125型潛孔鉆。大塊巖石用液壓挖掘機換裝炮頭機擊粉塵的去除率達到80%。根據《逸散性工業粉塵控制技術》(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89年)的數據可知,鉆孔時逸散塵排放因子為0.004kg/t(石料)。本項目開采石方(2)爆破產生的粉塵大,與單位礦石炸藥的使用量有很大關系,一般大爆破當炸藥量為0.37kg/m3(礦石)~1.03kg/m3(礦石)時,礦巖粉塵的產生量為0.027kg/m3(礦石)~0.17kg/m3(礦石)。通過對粉塵在短時間內在爆破區內沉降,直徑<10μm的飄塵不易沉降,但僅占產塵量的(3)汽車裝卸粉塵采掘場裝卸車起塵量選用如下經驗公式估算:Q=0.00523×(U)1.3×(H)2.01×(W)-1.4水措施可控制鏟裝石料表面粉塵含水率在7%左右,而未采取灑水增濕條件下自然根據裝卸條件,采取措施前后裝卸粉塵源強見表3.2-1。表3.2-1裝卸粉塵源強表鏟裝礦石量產生源強排放源強20.99萬m3/a含水率產塵量(kg/m3)t/a含水率產塵量(kg/m3)t/a0.024.200.006(4)運輸粉塵自卸汽車運輸粉塵的產塵強度與路面種類、氣候干濕以及汽車行駛速度等因素采區的公路均經過硬化。由于礦區運輸道路上相對含塵量較高,相對粉塵污染較嚴粒徑增大,沉降速度較快,同時起塵速度增大,表3.2-2為不同粒徑塵粒的沉降速表3.2-2不同粒徑塵粒的沉降速度沉降速度(m/s)0.0030.0120.0270.0480.0750.1080.147200250沉降速度(m/s)0.1580.1700.1820.2390.804450沉降速度(m/s)2.2112.6143.0163.4183.8204.2224.624如果在施工期間對車輛行駛的路面實施灑水抑塵,每天灑水4~5次,使地面表3.2-3施工場地灑水抑塵試驗結果距離(m)5TSP小時平均濃度(mg/m3)不灑水2.890.862.010.670.60根據表3.2-3,在5m處當灑水4~5次時揚塵的去除率為80.2%,5~50的含水達到7%的情況下,道路粉塵的產生量將減少60%以上,考慮到地區年降雨天數為140~180天,接近全年的50%,本項目建成后運輸粉塵至少將減少70%。Qi0.0079VW0.85P0.72QQii——每輛汽車行駛揚塵量(kg/km·輛);V——汽車速度(km/h),取15~20km/h;W——汽車重量(T),取15t;P——道路表面粉塵量(kg/m2),不灑水時取0.5kg/m2。經計算在不考慮灑水及陰雨天氣的情況下,本項目運輸粉塵產生量為8.09t/a,在除雨天均進行6次以上灑水降塵,使地面塵土的含水達到7%的情況下,粉塵減少70%,則運輸引起粉塵排放量約為2.43t/a。(5)石料加工粉塵經開發利用方案可知,本工程破碎-篩分加工機組全部位于礦界東南側,本項目開采的石料經破碎和篩分等處理后全部以成品石料的形式出售,根據工程的開發本項目采取干法石料加工工藝,即石料破碎后不進行水洗,相應破碎篩分加工結構石料加工車間。并已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了石料加工系統噴淋/霧抑塵設施的設計。為達到較好的除塵效果,加工機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