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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之水利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全真模擬考試試卷B卷含答案

大題(共18題)一、某大型調水工程,發包人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2017年版)》通過招標方式選定了流量計設備的甲供貨商。合同約定設備質量保證期為2年,自初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事件】事件1:為保證設備質量、更準確地說明流量計的傳輸距離,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了“本次采購的流量計,傳輸距離要求相當于A、B、C等三家廠商同規格的設備”,并將其列為招標實質性要求。事件2:流量計進場后,甲供貨商接到開箱檢驗通知后,以交通不變為由未參加。開箱檢驗時發現某重要部件缺失,發包人、監理人、乙安裝承包人現場進行了如實記錄,并形成檢驗報告,但未將該情況通報給甲供貨商。在設備安裝過程時,甲供貨商以未參加開箱檢驗為由拒絕補充缺失部件。事件3:設備安裝完成并經過現場驗收后,甲供貨商與發包人于2018年12月21日簽署了初步驗收證書。在工程運行過程中,該流量計某重要部件發生故障,經鑒定屬于產品質量問題,經與甲供貨商溝通,由其進行了消缺處理,2019年6月8日,經各方共同驗收合格。【問題】1.事件1中,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采購流量計傳輸距離相當于A、B、C等三家廠商同規格的設備”的做法是否正確?說明理由。2.事件2中,甲供貨商拒絕補充缺失部件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3.請根據事件3說明該流量計的質量保證期的結束時間。【答案】問題1:正確。理由:如果必須引用某廠商類似規格的產品,才能準確清楚地說明招標設備的技術標準和要求時,可以在引用的品牌或供應商名稱前加上“參照或相當于”的字樣。問題2:不正確。理由:如果賣方代表未能依約或按買方通知到場參加開箱檢驗,買方有權在賣方代表未在場的情況下進行開箱檢驗,并簽署數量、外觀檢驗報告,對于該檢驗報告和檢驗結果,視為賣方已接受。問題3:該流量計的質量保證期應至2021年6月8日。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2017年版)》第8.2條的約定:“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合同設備出現故障,賣方應自負費用提供質保期服務,對相關合同設備進行修理或更換以消除故障。更換的合同設備和(或)關鍵部件的質量保證期應重新計算。”二、某市全部采用市級財政資金投資的堤防工程建設項目,堤防等級為2級。采用資格后審的公開招標方式進行監理招標。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分為投標函、商務文件、技術文件三部分,均須單獨密封。投標保證金10萬元,與投標文件同時提交。有A、B、C、D、E、F六個投標人參加了投標。【事件】事件1:投標時發生如下情況。(1)投標人A提前一天遞交投標文件,其投標函、商務文件和技術文件全部密封在同一個文件箱內。(2)投標人B的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后15min送達。(3)投標人C的投標保證金為5萬元人民幣的銀行匯票。(4)投標人D的投標文件于投標截止時間前1天寄達招標人,但授權的投標人代表開標時未能及時抵達現場。(5)投標人E的投標文件提前遞交,并符合相關規定要求。(6)投標人F的投標文件準時遞交,并符合相關規定要求。事件2:六家投標人的資質情況如下。(1)投標人A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資質。(2)投標人B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答案】問題1:事件1中,投標人A、投標人B、投標人C的投標文件應該被拒收。(1)投標人A的投標文件應該被拒收。理由:沒有按招標文件要求將投標函、商務文件和技術文件分開密封。根據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2)投標人B的投標文件應該被拒收。理由: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后15min送達。按照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3)投標人C的投標文件應該否決。理由:投標人C雖然與投標文件一起提交了投標保證金,但沒有足額交納10萬元。按照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擔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標擔保有瑕疵,是屬于重大偏差的情形,按規定作否決投標處理。問題2:事件2中,本案例的堤防等級為2級,根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47號),乙級可以承擔堤防2級以下的各等級水利工程施工監理業務。因此:(1)投標人A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資質,不能承擔該項目。(2)投標人B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可以承擔該項目。(3)投標人C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資質,可以承擔該項目。(4)投標人D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資質,不能承擔該項目。(5)投標人E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資質,可以承擔該項目。(6)投標人F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可以承擔該項目。三、某水利工程采用《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招標并簽訂合同。【事件】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以下事件:事件1:C8號支洞工程的施工單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積極組織相關施工人員、施工設備進場,但是由于發包人未能辦理好征地手續,C8號支洞的施工場地未能及時提供,導致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期間無法施工,C8號支洞已進場人員、設備處于閑置狀態,造成該支洞工期延誤8天,承包人提出索賠。事件2:該工程J10號支洞控制段下游分部工程于2017年6月正式開工,2017年7月3日16時,在對J10號支洞控制段下游掌子面樁號J34+616進行3m超前探孔作業時出現大量涌水,經施工方、監理方聯合實測涌水量為1250L/min,達到了合同定義的“出水量大于125L/min的任何10m洞長”的不利物質條件。經論證后,監理下達指令要求采用雙液灌注(加人水玻璃進行堵水)對涌水處灌漿。2017年7月11日20時開始灌漿,至2017年7月14日15時20分結束灌漿,后對掌子面進行超前探孔作業確定前方無涌水,進行了下一步正常開挖作業,至2017年7月16日16時涌水事件結束。涌水灌漿期間致洞內無法開展施工作業,造成相應損失。兩事件共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員窩工2.7萬元、設備閑置費用18.8萬元、水泵排水費用5萬元、洞內通風增加費用1萬元、洞內照明增加2000元等費用合計27.7萬元。承包人就兩事件共提出27.7萬元費用及事件1的利潤0.5萬元,事件2的利潤1萬元,合計29.2萬元經濟索賠和21天工期索賠申請。【問題】1.《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條款(下文簡稱合同條款)中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包括哪些相關義務?監理人應當如何處理事件1的索賠?2.合同條款中的不利物質條件是指什么?發生了不利物質條件后,承包人應如何處理?3.監理應批準承包人提出的哪些經濟索賠?工期索賠應如何計算?【答案】問題1:根據合同條款第2.3款(提供施工場地)的規定: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以及施工場地內地下管線和地下設施等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的書面要求后,按合同約定,與合同雙方商定或確定增加的費用和延長的工期。問題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不利的物質條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預見的外界障礙或自然條件造成施工受阻。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質條件時,應采取適應不利物質條件的合理措施繼續施工,并及時通知監理人。承包人有權根據合同的約定,要求延長工期及增加費用。問題3:可索賠的費用包括:機械設備閑置、人員窩工、照明排水通風費用增加等費用27.7萬元及事件1的利潤0.5萬元,共28.2萬元。事件1造成C8號支洞工程工期8天延誤,事件2造成J10號支洞工期13天延誤,要考慮兩事件發生后對總工期的影響會出現改變關鍵路線的情況,確定最終關鍵路線后計算整體索賠工期。四、某大型水閘工程,工程投資2億元,工期24個月。發包人按照規定發布了監理招標文件,招標最高限價為480萬元,評標辦法為最低價中標。在招投標及履行合同中發生了下列事件:事件1:A監理公司和B監理公司擬組成聯合體投標,A監理公司為牽頭單位。事件2:A監理公司和B監理公司經過成本核算,成本價為314萬元。為了搶占市場,雙方一致同意投標報價為240萬元。最終A、B監理聯合體以最低價中標。事件3:A監理公司作為牽頭單位與發包人簽訂了監理委托合同。事件4:A、B監理聯合體協議中明確:B監理公司只負責安全,工程發生安全事故與A監理公司無關。事件5:監理過程中,A監理公司人員在巡視過程中發現大型塔吊機未安裝起升高度限位器,A監理公司人員認為不屬于自己的責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6:因發包人供應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過高,粒徑也不滿足要求,因此總監理工程師指示該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較緊,發包人要求總監理工程師同意使用該批骨料。<1>、指出事件1~事件6中的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2>、事件5中,A監理公司正確的做法應是什么?【答案】1.事件1無不妥之處。事件2不妥之處:A、B監理公司聯合體低于成本價搶占市場、A、B監理聯合體以最低價中標。理由:投標報價低于成本,評標委員會應該否決其投標。事件3不妥之處:僅A監理公司與發包人簽訂了監理委托合同。理由: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項目法人簽訂監理合同。事件4不妥之處:聯合體協議內容不妥。理由:聯合體雙方應就中標項目向項目法人承擔連帶責任。事件5不妥之處:A監理公司人員發現安全隱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聯合體雙方應就中標項目向項目法人承擔連帶責任。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被監理單位整改。事件6不妥之處:發包人要求總監理工程師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項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不得更改總監理工程師指令。2.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A監理公司人員,應當要求被監理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被監理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項目法人。被監理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報告。五、某泵站樞紐工程,建設內容包括渠道工程、進水工程、泵房、出水工程、金屬結構及機電設備工程等。主要工程量土方開挖10萬m3,土方回填15萬m3,混凝土2萬m3。發包人與承包人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簽訂了施工委托合同;發包人與監理人簽訂了監理委托合同。事件1:渠道工程堤防回填設計壓實度為95%,原設計采用開挖料回填。開工后,由于開挖料不滿足回填標準要求,承包人另外選擇了A料場作為回填料源。事件2:按照土方回填質量檢驗標準,每層100?150m3取樣1個。事件3:由于距離市區較近,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進場后,承包人認為商品混凝土出廠時已經進行出廠合格檢驗,因此承包人不應再進行檢測。事件4:承包人完成地基承載力試驗后,發包人要求監理人對地基承載力試驗進行平行檢測。<1>、對事件1,你認為承包人改變料源后需要做哪些工作?<2>、對事件2,你認為監理人土方回填的平行檢測至少取樣多少個?說明理由。<3>、對事件3,請指出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4>、對事件4,請指出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答案】1.主要工作包括:①對料源進行檢測;②編制工藝試驗方案及進行工藝試驗;③根據工藝試驗結果編制土方回填施工措施計劃。2.根據《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規范》(SL288-2014),每層按150m3取樣1個計算,至少取50個試樣。3.不妥之處:承包人對商品混凝土不進行試驗。理由:采購的中間產品必須要進行試驗并合格,方可用于工程4.不妥之處:發包人要求監理人對地基承載力進行平行檢測。根據《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規范》(SL288—2014),地基承載力試驗監理人不進行平行檢測。六、某引水工程起點樁號64+100,終點樁號76+100,總長12.0km,主要建筑物包括明渠和建筑物兩類。明渠渠道全長11.296km,過水斷面采用梯形斷面。渠道設計水深7.5m。建筑物包括:2座河渠交叉建筑物,4座左岸排水建筑物,1座渠渠交叉建筑物,1座節制閘,8座公路橋,4座生產橋和1處管理用房。該工程為透水地基、一級馬道以下迎水面置換填黏土共144.35萬m3。開工日期為2015年4月10日,工期48個月。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施工初期,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大約200人,施工單位安排質量部副部長作為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事件2:暑假期間,施工單位接收了一批學校派遣的實習生,因實習生不屬于公司員工,未經任何培訓,直接上崗作為施工員。事件3:施工過程中,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發現了重大安全隱患,要求排除隱患后再組織施工,施工單位以影響了施工進度為由,扣除了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度獎金。事件4:為便于混凝土施工,施工單位建立了2座HZS90混凝土拌和站,安全監督部門檢查時發現其中1座混凝土拌和站未設置標識牌,指示施工單位停工整頓,施工單位因工期原因未執行安全監督部門的指示,安全監督部門立即聯系供電部門對施工單位停止供電。事件5:2018年7月,管理房樓下部已裝修完成,正在進行上部裝修,為了節約成本,施工單位將工人宿舍設置在了管理房樓內。事件6:由于臨近春節,施工單位資金緊張,因此挪用了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為工人發了工資。<1>、請指出事件1~事件6中的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答案】不妥之處:事件1:施工單位僅設置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妥。理由: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事件2:未對實習人員進行培訓不妥。理由: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事件3:扣除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度獎金不妥。理由: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事件4:拌和站未設置標識牌,安全監督部門指示停工整頓不妥;安全監督部門立即聯系供電部門對施工單位停止供電不妥。理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規定采取停止供電措施,除有危及生產安全的緊急情形外,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生產經營單位。事件5:施工單位將工人宿舍設置在管理房樓內不妥。理由: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事件6:施工單位挪用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不妥。理由: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七、某泵站工程,業主與總承包商、監理單位分別簽訂了施工合同、監理合同。總承包商經業主同意將土方開挖、設備安裝與防滲工程分別分包給專業性公司,并簽訂了分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說明:建設工期278天,2013年9月1日開工,工程造價4357萬元。合同約定了結算方法;合同價款調整范圍為業主認定的工程量增減、設計變更和洽商;安裝配件、防滲工程的材料費調整依據為本地區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文件。實施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事件1:總承包商于2013年8月25日進場,進行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原定2013年9月1日開工,因業主辦理伐樹手續而延誤至2013年9月6日才開工,總承包商要求工期順延5天。事件2:土方公司在基礎開挖中遇有地下文物,采取了必要的保護措施。為此,總承包商請土方公司向業主要求索賠。事件3:在基礎回填過程中,總承包商已按規定取土樣,試驗合格。監理工程師對填土質量表示異議,責成總承包商再次取樣復驗,結果合格。總承包商要求監理單位支付試驗費。事件4:總承包商對混凝土攪拌設備的加水計量器進行改進研究,在本公司試驗室內進行實驗,改進成功用于本工程,總承包商要求此項試驗費由業主支付。事件5:結構施工期間,總承包商經總監理工程師同意更換了原項目經理,組織管理一度失調,導致封頂時間延誤8天。總承包商以總監理工程師同意為由,要求給予適當工期補償。事件6:監理工程師檢查防滲工程,發現止水安裝不符合要求,記錄并要求防滲公司整改。防滲公司整改后向監理工程師進行了口頭匯報,監理工程師即簽證認可。事后發現仍有部分有誤,需進行返工。事件7:在做基礎處理時,經中間檢查發現施工不符合設計要求,防滲公司也自認為難以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就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申請。事件8:在進行結算時,總承包商根據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要求安裝配件費用按發票價計取,業主認為應按合同條件中約定計取,為此發生爭議。【問題】1.在事件1中,總承包商的要求是否成立?根據是什么?2.在事件2中,總承包商的做法對否?為什么?【答案】1.在事件1中,總承包商的要求是否成立?根據是什么?答案:在事件1中,總承包商的要求成立。理由:因為業主辦理伐樹手續而延誤工期,屬于業主責任。相應工期予以順延。2.在事件2中,總承包商的做法對否?為什么?答案:在事件2中,總承包商的做法不對。理由:因為土方公司為總承包商經業主同意后與之簽訂的分包合同,與業主無合同關系。由于遇有地下文物,導致的工期拖延以及發生的費用應該由總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索賠。3.在事件3中,總承包商的要求是否合理?為什么?答案:在事件3中,總承包商的要求不合理。理由:監理單位作為業主方在施工現場的代表,對已經檢驗后的工程質量有疑問的,可以提出復驗,合格的,費用由業主方承擔,不合格的,則由承包商自己承擔。此項費用應由業主支付。4.在事件4中,監理工程師是否批準總承包商的支付申請?為什么?答案:在事件4中,監理工程師不批準總承包商的支付申請。理由:因為此項支出應由總包單位承擔。5.在事件5中,你認為總承包商是否可以得到工期補償?為什么?答案:在事件5中,總承包商不可以得到工期補償。八、某供水工程采用DN2400球墨鑄鐵管,長約33.4km,設計輸水流量6.7m3/s,新建加壓泵站1座。泵站選用3臺單級雙吸臥式離心泵機組,兩用一備,單機流量3.5m3/s。泵站主要構筑物包括泵站主副廠房、清污機、檢修閘門、前池等。發包人與監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簽訂了施工監理合同。【事件】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副總監理工程師完成了下列工作。(1)審批施工組織設計。(2)審批深基坑開挖方案。(3)主持第一次監理工地會議。(4)審批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開工申請報告。(5)審批承包人編制的施工控制網和原始地形的施測方案。(6)審批承包人提交的土方填筑試驗、混凝土配合比試驗、金屬結構焊接試驗的施工工藝試驗方案。(7)審批了承包人提交的樁基靜載試驗方案。(8)簽發了基礎處理變更的變更指示。(9)要求承包人撤換了不能勝任工作的測量技術人員。【答案】問題1:不妥之處:事件1中(1)、(2)、(3)、(8)、(9)事件。理由:根據監理規范要求,(1)、(2)、(3)、(8)、(9)是不能授權給副總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的。問題2:不妥之處:事件2中(1)監理工程師簽認了水泥進場使用。理由:根據監理規范,原來料應有廠家證明材料,并經檢驗合格才能進場使用。事件2中(4),監理工程師就襯砌施工新設備發表了一篇論文。理由:監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技術秘密和商務秘密。九、某樞紐工程是一座以防洪為主,結合灌溉、供水,兼顧發電的大型水庫,控制流域面積1320k㎡,總庫容5.99億m3;水庫樞紐建筑由主壩(最大壩高90.1m,壩頂長度810m)、副壩、溢洪道、泄洪洞、排沙洞、輸水洞、廠房、輸變電設備等組成,總投資46億元;分為大壩標(A標段)、泄洪排沙輸水洞(B標段)、廠房標(C標段),建設單位通過招標分別將三個標段發包給了三個施工單位,并簽訂了施工合同。建設單位通過招標選擇了一個監理單位,負責A、B、C三個施工標段的監理工作,并與之簽訂了監理合同。【事件】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項目劃分時,項目法人將A、B、C三個施工標段分別劃分為一個單位工程。項目劃分完成后,由A標段施工單位報質量監督機構進行了確認。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認為關鍵分部工程劃分不合理,就指示施工單位調整了項目劃分,并按調整后的項目劃分進行質量評定。事件2:C標段在分部工程劃分時,共劃分了4個分部,其中3個分部工程投資2000萬元以上,1個分部投資400萬元。事件3:監理人對A標段檢測條件進行檢查時,發現A標段復核混凝土(砂漿)試件質量資料的人員,為計算機專業【答案】問題1:不妥之處如下。事件1:將B標段劃為一個單位工程不妥;由施工單位報質量監督機構確認不妥;監理單位指示施工單位調整關鍵分部工程的項目劃分不妥。理由:泄洪洞、排沙洞、輸水洞使用功能不同,不宜劃分為一個單位工程;項目劃分應由項目法人報相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確認;工程實施過程中,需對項目劃分進行調整時,項目法人應重新報送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確認。事件2:C標段劃分4個分部不妥,分部之間的投資相差太大不妥。同一單位工程中,各個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資)不宜相差太大,每個單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數目,不宜少于5個。事件3:復核混凝土(砂漿)試件質量資料的人員,為計算機專業助理工程師不妥。理由:參與中間產品及混凝土(砂漿)試件質量資料復核的人員應具有工程師以上工程系列技術職稱,并從事過相關試驗工作。事件4:監理人指示將水泥作為不合格品撤離現場不妥。理由:原材料、中間產品一次抽樣檢驗不合格時,應及時對同一取樣批次另取兩倍數量進行檢驗,如仍不合格,則該批次原材料或中間產品應定為不合格,不得使用。問題2:檢查主要內容包括:①檢測機構的資質等級和試驗范圍的證明文件;②法定計量部門對檢測儀器、儀表和設備的計量檢定證書、設備率定證明文件;③檢測人員的資格證書;④檢測儀器的數量及種類。一十、某水利工程,施工單位通過招標將樁基及土方開挖工程發包給某專業分包單位,并與預拌混凝土供應商簽訂了采購合同。實施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事件1:樁基驗收時,項目監理機構發現部分樁的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設計要求,經查是由于預拌混凝土質量存在問題所致。在確定樁基處理方案后,專業分包單位提出因預拌混凝土由施工單位采購,要求施工單位承擔相應樁基處理費用。施工單位提出因建設單位也參與了預拌混凝土供應商考察,要求建設單位共同承擔相應樁基處理費用。事件2:專業分包單位編制了深基坑土方開挖專項施工方案,經專業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報送項目監理機構審查的同時開始了挖土作業,并安排施工現場技術負責人兼任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監督。專業監理工程師發現上述情況后及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并建議簽發《工程暫停令》。事件3:在土方開挖過程中遇到地下障礙物,專業分包單位對深基坑土方開挖專項施工方案做了重大調整后繼續施工。總監理工程師發現后,立即向專業分包單位簽發了《工程暫停令》。因專業分包單位拒不停止施工,總監理工程師報告了建設單位,建設單位以工期緊為由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撤回《工程暫停令》。為此,總監理工程師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了相關情況。【問題】1、針對事件1,分別指出專業分包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的要求是否妥當,并說明理由。2、針對事件2,專業分包單位的做法有什么不妥?寫出正確做法。3、針對事件2,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做法是否正確?說明專業監理工程師建議簽發《工程暫停令》的理由。4、針對事件3,分別指出專業分包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的做法有什么不妥,并寫出正確做法。【答案】一十一、某引水工程主體工程包括泵站1座、輸水管道21km、調壓設施1座等建設內容,發包人與監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簽訂了施工監理合同。監理合同中約定,監理人不承擔該工程的費用控制工作。【事件】事件1:總監理工程師認為監理規劃與監理大綱內容無區別,于是將監理大綱作為監理規劃提交給了發包人。事件2:總監理工程師授權給一位經驗豐富的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制監理規劃,編制完成后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完成后報給發包人。事件3:在實施過程中發生了重大技術變更,發包人要求監理人重新報送監理規劃,監理人認為監理規劃是開工初期提交的,不能進行更改。事件4:監理人提交的監理規劃中未包含費用控制內容,監理規劃提交后,發包人認為必須包含質量、進度、費用控制三大目標,因此,讓監理人重新修改監理規劃。【問題】1.事件1中,你認為總監理工程師的說法正確嗎?請簡述監理大綱和監理規劃的區別與聯系。2.事件2中有無不妥之處?請說明理由。3.事件3中,監理人的說法是否正確?請說明理由。4.事件4中有無不妥之處?請說明理由。【答案】問題1:不正確。監理規劃的基本作用是指導監理機構全面開展監理工作。監理規劃應在監理大綱的基礎上,需要結合監理委托合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等方面進行細化。問題2:有不妥之處。監理規劃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制;監理規劃應由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問題3:不正確。監理規劃應根據其實施情況、工程建設的重大調整或合同重大變更等對監理工作要求的改變進行修訂。問題4:有不妥之處。監理規劃的工作范圍是根據監理委托合同確定,監理委托合同已約定監理人不承擔該工程的費用控制工作,因此監理規劃中應不含費用控制內容。一十二、某大型渠道工程,主要工程量為土方開挖、土方回填、混凝土工程,發包人與承包人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簽訂了施工委托合同;發包人與監理人簽訂了監理委托合同。【事件】事件1:渠道深基坑開挖前,施工單位編制了深基坑開挖專項施工方案。事件2:施工單位對渠道防滲材料土工膜進行了見證取樣。事件3:渠坡抗滑樁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對抗滑樁地質情況進行了地質編錄。事件4:該項目中的粗骨料由發包人提供,粗骨料進場后,承包人拒絕對粗骨料進行檢測而直接使用,承包人認為發包人提供的粗骨料質量應由發包人負責。【問題】1.請簡述事件1中專項施工方案控制程序。2.請簡述事件2中見證取樣程序。3.事件3中,地質編錄工作程序是否正確,請說明理由。4.事件4中,承包人的說法是否正確?請說明理由。5.事件4中,若承包人拒絕檢測,請簡述監理人應采取何種措施。【答案】1.深基坑專項施工方案控制程序如下:①施工單位組織專家論證;②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以及總監理工程師核簽;③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2.見證取樣程序如下:(1)見證取樣資料由施工單位制備,記錄應真實齊全,參與見證取樣人員應在相關文件上簽字。(2)監理人對見證取樣進行跟蹤并填寫見證取樣跟蹤記錄。3.不正確。地質編錄工作承包人應報請設代機構(設計單位)進行,并及時告知監理機構。問題4:不正確。對于發包人提供的原材料,承包人也應進行合格性檢測。問題5:(1)監理人應下發監理通知,指示承包人進行檢測。(2)若承包人未按監理機構的指示進行檢測,監理機構可委托其他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承包人應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擔相應費用。一十三、某省屬重點水利工程項目計劃于2014年12月28日開工,由于壩肩施工標段工程復雜,技術難度高,一般施工隊伍難以勝任,業主自行決定采取邀請招標方式,于2014年9月8日向通過資格預審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業發出了投標邀請書。該五家企業均接受了邀請,并于規定時間9月20~22日購買了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中規定,10月18日下午4時是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11月10日發出中標通知書。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A、B、D、E四家企業提交了投標文件,但C企業投標文件于10月18日下午5時才送達,原因是中途堵車。10月21日下午由當地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主持進行了公開開標。評標委員會成員共由7人組成,其中當地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1人,公證處1人,招標人1人,技術經濟方面專家4人。評標時發現E企業投標文件雖無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委托人授權書,但投標文件均已有項目經理簽字并加蓋了公章。評標委員會于10月28日提出了評標報告。B、A企業綜合得分分別為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業投標報價高于A企業,11月10日招標人向A企業發出了中標通知書,并于12月2日簽訂了書面合同。1)業主自行決定采取邀請招標方式的做法是否妥當?說明理由。2)C企業和E企業投標文件是否有效?分別說明理由。3)指出開標工作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4)指出評標委員會成員組成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5)招標人確定A企業為中標人是否違規?說明理由。【答案】1)業主自行決定采取邀請招標方式的做法是否妥當?說明理由。業主自行決定采取邀請招標方式,不妥。理由:地方重點水利項目中不適宜公開招標的,要經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發展計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方可進行邀請招標。2)C企業和E企業投標文件是否有效?分別說明理由。C企業的投標文件無效。理由: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E企業的投標文件無效。理由: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規定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的簽字(或印鑒)的,可按無效標處理。E企業投標文件沒有法定代表人簽字,項目經理也未獲得委托人授權書,無權代表本企業投標簽字。3)指出開標工作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開標工作的不妥之處及理由:(1)10月21日下午開標,不妥。理由: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本案例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是10月18日下午4時。(2)由當地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主持進行了公開開標,不妥。理由:開標應由招標人主持。4)指出評標委員會成員組成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評標委員會成員組成的不妥之處及理由:(1)有當地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和公證處的人員,不妥。理由: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督部門的人員不得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一般而言,公證處人員不熟悉工程項目相關業務,也不適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2)技術經濟方面專家人數為4人,不妥。理由:評標委員會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2/3。本案例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比例為4/7,低于規定的比例要求。5)招標人確定A企業為中標人是否違規?說明理由。一十四、某泵站工程,業主與總承包商、監理單位分別簽訂了施工合同、監理合同。總承包商經業主同意將土方開挖、設備安裝與防滲工程分別分包給專業性公司,并簽訂了分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說明:建設工期278天,2013年9月1日開工,工程造價4357萬元。合同約定了結算方法;合同價款調整范圍為業主認定的工程量增減、設計變更和洽商;安裝配件、防滲工程的材料費調整依據為本地區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文件。實施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事件1:總承包商于2013年8月25日進場,進行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原定2013年9月1日開工,因業主辦理伐樹手續而延誤至2013年9月6日才開工,總承包商要求工期順延5天。事件2:土方公司在基礎開挖中遇有地下文物,采取了必要的保護措施。為此,總承包商請土方公司向業主要求索賠。事件3:在基礎回填過程中,總承包商已按規定取土樣,試驗合格。監理工程師對填土質量表示異議,責成總承包商再次取樣復驗,結果合格。總承包商要求監理單位支付試驗費。事件4:總承包商對混凝土攪拌設備的加水計量器進行改進研究,在本公司試驗室內進行實驗,改進成功用于本工程,總承包商要求此項試驗費由業主支付。事件5:結構施工期間,總承包商經總監理工程師同意更換了原項目經理,組織管理一度失調,導致封頂時間延誤8天。總承包商以總監理工程師同意為由,要求給予適當工期補償。事件6:監理工程師檢查防滲工程,發現止水安裝不符合要求,記錄并要求防滲公司整改。防滲公司整改后向監理工程師進行了口頭匯報,監理工程師即簽證認可。事后發現仍有部分有誤,需進行返工。事件7:在做基礎處理時,經中間檢查發現施工不符合設計要求,防滲公司也自認為難以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就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申請。事件8:在進行結算時,總承包商根據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要求安裝配件費用按發票價計取,業主認為應按合同條件中約定計取,為此發生爭議。【問題】1.在事件1中,總承包商的要求是否成立?根據是什么?2.在事件2中,總承包商的做法對否?為什么?【答案】1.在事件1中,總承包商的要求是否成立?根據是什么?答案:在事件1中,總承包商的要求成立。理由:因為業主辦理伐樹手續而延誤工期,屬于業主責任。相應工期予以順延。2.在事件2中,總承包商的做法對否?為什么?答案:在事件2中,總承包商的做法不對。理由:因為土方公司為總承包商經業主同意后與之簽訂的分包合同,與業主無合同關系。由于遇有地下文物,導致的工期拖延以及發生的費用應該由總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索賠。3.在事件3中,總承包商的要求是否合理?為什么?答案:在事件3中,總承包商的要求不合理。理由:監理單位作為業主方在施工現場的代表,對已經檢驗后的工程質量有疑問的,可以提出復驗,合格的,費用由業主方承擔,不合格的,則由承包商自己承擔。此項費用應由業主支付。4.在事件4中,監理工程師是否批準總承包商的支付申請?為什么?答案:在事件4中,監理工程師不批準總承包商的支付申請。理由:因為此項支出應由總包單位承擔。5.在事件5中,你認為總承包商是否可以得到工期補償?為什么?答案:在事件5中,總承包商不可以得到工期補償。一十五、某水生態工程,全長4020m,總投資為30000萬元。該工程以總干渠為基礎,進行河道加寬,兩側營造景觀綠化;斷面規劃為60?80m水面,兩側各5m親水步道、20m微地形堤岸景觀綠化帶、7m濱河景觀道、13m綠化帶。發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簽訂了施工委托合同。開工時間2017年4月10日,合同工期36個月。【事件】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2017年5月,砂石料系統及混凝土工廠安裝完成后,經監理人批準投人使用。事件2:施工過程中,混凝土澆筑養護水及拌和機械、車輛的沖洗產生的廢水直接排人了河道中。事件3:工程2+256?3+952處自南向北穿越某省級濕地公園生態保育區,由于公園內施工作業面比較寬闊,在河道清淤及拓寬時,將河道底泥及開挖棄渣臨時堆存于公園內。事件4:金屬結構加工車間位置布置在距離村莊大約50m處,施工單位夜晚作業時采取了降噪措施。事件5:2018年7月,為迎接領導視察,承包人在施工場地及臨時道路灑水降塵,并在工地塔吊橫臂、塔身等部位掛滿橫幅,塔吊橫臂固定至面對工地人口方向,以彰顯醒目的標語口號。【問題】1.指出事件1?事件5的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2.根據事件2,試簡述混凝土養護棄水和機械、車輛的沖洗用水處理措施。3.對于事件5,監理人應采取何種措施。【答案】問題1:不妥之處:事件1:砂石料系統安裝完成僅監理人批準不妥。理由:人工砂石料生產系統、混凝土生產系統,正武投產前應由取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的機構進行評價監測方可投人使用。事件2:養護廢水和沖洗皮水直接排人河道不要。理由:廢渣、污水處理符合規定標準才能排放。事件3:虔渣堆于公園內不要。理由:施工生產棄渣應運放到指定地點傾倒,集中處理,不應亂丟亂放。事件4:金屬結構加工車間布置在村莊附近不要。理由:砂石料的破碎、篩分,混凝土排和樓、金屬結構制作廠等噪聲嚴重的施工設施,不應布置在居民區、工廠、學校、生活區附近。事件5:承包人僅為了迎接領導視察才酒水降塵不妥;在塔吊部位掛橫幅、塔吊橫臂固定不妥。理由:灑水降塵應是減少大氣污染的一種日常措施:標語應規范張貼;停機時塔吊吊臂不能固定。問題2:混凝土拌和、養護廢水為堿性廢水,因施工廢水中懸浮物含量較高,需在施工區設置沉淀池對砂料沖洗廢水和混凝土拌和廢水進行沉淀處理,混凝土拌和廢水處理達標后回用。施工機械設備定期維護、清洗會產生機械沖洗廢水,廢水中主要污染物成分為石油類和懸浮物,需進行隔油處理后回用。問題3:監理工程師應立即發出指示,要求承包人撤除標語,檢查警示標志是否齊全,解除吊臂回轉約束使之能隨風自由轉動。一十六、某堤防工程包括新建堤防及堤頂道路約33km,新建水閘2座,改建交通涵閘27處,改建水閘及泵站9處,新建上堤輔助道路35條,土方填筑約860萬m3。工程規劃總投資約22億元,其主要工程量為土方工程和混凝土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A簽訂了施工合同,與監理單位B簽訂了監理合同。【事件】施工過程發生如下事件:事件1:混凝土澆筑完成后,施工單位按照規范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為合格?同時,監理單位進行了平行檢測,檢測結果為不合格。為此,監理單位提出將該部分混凝土拆除。事件2: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使用了不合格的水泥,并且該批水泥已經使用在了澆筑完成的混凝土工程中。監理單位發現后立即指示施工單位將其拆除。事件3:由于工期較緊張,施工單位在所有混凝土澆筑開倉前未提交監理審批,待高峰期過后,進行事后確認。事件4:土方填筑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經驗確定了碾壓參數,并未經監理審批,直【答案】問題1:不妥之處如下。事件1:監理單位平行檢測不合格提出混凝土拆除。理由:當平行檢測試驗結果與承包人的自檢試驗結果不一致時,監理單位不能直接提出拆除,應分析后再做處理,不同情況處理方式不同。事件2:監理人發現施工單位使用了不合格的水泥,指示拆除混凝土工程。理由:對已經使用了不合格原材料、中間產品的工程實體,監理機構應提請發包人組織相關參建單位及有關專家進行論證,提出處理意見。事件3:混凝土開倉未經監理人審批。理由:施工單位混凝土開倉應向監理機構報送混凝土澆筑開倉報審表進行審批。符合開倉條件后,方可開倉建筑。事件4:土方填筑施工碾壓參數未進行工藝試驗,未經監理人審批。理由:根據技術條款及監理規范要求,施工單位應進行碾壓工藝試驗;現場工藝試驗完成后,承包人應將工藝試驗成果提交給監理機構確認。事件5:建設單位要求全過程旁站。理由:監理機構應按照監理合同約定和監理工作需要,在施工現場對工程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實行旁站。問題2:根據《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規范》(SL288—2014),由于受隨機因素的影響,平行檢測結果與承包人的自檢結果存在偏差是必然的。“平行檢測試驗結果與承包人的自檢試驗結果不一致”,應區分正常誤差和系統偏差。只有發現系統偏差,才需要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若原材料平行檢測試驗結果不合格,承包人應雙倍取樣,如仍不合格,則該批次原材料定為不合格,不得使用;若不合格原材料已用于工程實體,監理機構應要求承包人進行工程實體檢測,必要時可提請發包人組織設代機構等有關單位和人員對工程實體質量進行鑒定。問題3:根據《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規范》(SL288—2014),需要旁站的部位:土石方填筑工程的土料、砂礫料、堆石料、反濾料和墊層料壓實工序;普通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澆筑工序。一十七、某市全部采用市級財政資金投資的堤防工程建設項目,堤防等級為2級。采用資格后審的公開招標方式進行監理招標。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分為投標函、商務文件、技術文件三部分,均須單獨密封。投標保證金10萬元,與投標文件同時提交。有A、B、C、D、E、F六個投標人參加了投標。事件1:投標時發生如下情況。(1)投標人A提前一天遞交投標文件,其投標函、商務文件和技術文件全部密封在同一個文件箱內。(2)投標人B的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后15min送達。(3)投標人C的投標保證金為5萬元人民幣的銀行匯票。(4)投標人D的投標文件于投標截止時間前1天寄達招標人,但授權的投標人代表開標時未能及時抵達現場。(5)投標人E的投標文件提前遞交,并符合相關規定要求。(6)投標人F的投標文件準時遞交,并符合相關規定要求。事件2:六家投標人的資質情況如下。(1)投標人A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資質。(2)投標人B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3)投標人C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資質。【答案】1.事件1中,投標人A、投標人B、投標人C的投標文件應該被拒收。(1)投標人A的投標文件應該被拒收。理由:沒有按招標文件要求將投標函、商務文件和技術文件分開密封。根據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2)投標人B的投標文件應該被拒收。理由: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后15min送達。按照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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