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第六章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制度第一節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礦山、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生產企業。2Z206011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投入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6.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并考核合格
7.參加工傷保險,危險作業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8.施工現場及用具符合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
10.有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及人員和設備
11.預防、監控措施與應急預案
12.其它
【記憶】分為如下幾類記憶:制度建設(1、9、10、11項);人員建設(3、4、5、6項);資金支持(2、7項);物品支持(8項)及其他(12項)2Z206012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和政府監管的規定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
三、政府監管項目內容開工監管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必須審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否則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證后監管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如不再具備條件,應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注意】可以撤銷已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
1.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生生產許可證的
3.違反法定程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4.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5.其他2Z206013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施工活動
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2.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內容建筑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給予警告
·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證書
·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證書
·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第二節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一、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二、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二)施工單位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責任
(三)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規則)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錢)
【記憶】對于單位(或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來說,應該建章立制、投錢管人,并負總責。【注意】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標準總承包資質序列專業承包資質序列勞務分包資質序列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特級不少于6人不少于2人不少于2人一級不少于4人不少于3人二級及以下不少于3人不少于2人具體人數可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三、施工單位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要定期帶班檢查,每月檢查時間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四、重大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制度
五、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制度
2Z206022施工項目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施工項目負責人的執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責任
施工單位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對比施工單位安全責任項目負責人安全責任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規則)
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錢)項目負責人對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二、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項目負責人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2Z206023施工總承包和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總承包單位的安全責任
1.分包合同應當明確總分包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2.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3.負責上報施工生產安全事故
4.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5.承擔連帶責任
(二)分包單位的安全責任
1.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
2.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3.分包單位不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2Z206024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二、從業人員義務
1.守法遵章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的義務
2.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義務
3.事故隱患報告義務2Z206025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規定
一、施工單位三類管理人員與“三項崗位”人員的培訓考核
(一)三類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
(二)“三項崗位”人員的培訓考核【12下單選、12下多選】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一律經嚴格考核、持證上崗。
對于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建筑電工、架子工、起重信號司索工、起重機械司機、起重機械安拆工、高處作業吊籃拆卸工、其他二、施工單位全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施工單位須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并考核合格;
職工必須全部經培訓合格后上崗。三、進入新崗位或新施工現場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建筑企業要對新職工進行至少32學時的安全培訓,每年進行至少20學時的再培訓。四、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五、安全教育培訓方式
高危企業新職工安全培訓合格后,須實習至少2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2Z206026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責令施工單位停業整頓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它嚴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20萬元的罰款或撤職處分
·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注冊執業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的強制性標準的·責令停止執業3個月~1年
·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質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
·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第三節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制度2Z206031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
一、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二、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思路】掌握哪些項目需要編制,誰編制,誰審查簽字,誰監督。(一)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
1.編制主體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編制;但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可以由分包的專業承包單位組織編制。
2.安全專項方案的內容
工程概況;編制依據;施工計劃;施工工藝技術;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勞動力計劃;計算書及相關圖紙。(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核
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專業人員進行審核。不需專家論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報監理單位由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專家論證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提示1】實行總承包的,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提示2】審核簽字后,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如需修改需重新審核。
【提示3】專家論證會由施工單位組織,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組織。
【提示4】需要驗收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合格的,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步。三、安全施工技術交底
2Z206032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的規定
一、施工現場安全防護
(一)危險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二)不同施工階段和暫停施工應采取的安全施工措施
夏季要防暑降溫;
冬季要防寒防凍;
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
雨期和冬季施工,要防滑;
傍山沿河要防滑坡;
大風、大雨應暫停施工。
【注意】施工現場暫時停工,應由施工單位作好現場防護(無論是誰的原因),費用根據責任由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某一方承擔。
【鏈接】施工單位只承擔自身原因、錯誤引起的責任;所有非施工單位原因(建設單位、第三方原因或是不可抗力),均應由建設單位承擔。(三)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安全衛生要求
1.施工單位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護安全距離;
2.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3.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四)對施工現場周邊的安全防護措施
1.施工單位對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2.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應實行封閉圍擋
(五)危險作業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六)安全防護設備、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七)施工起重機械安全使用管理【14單選】
范圍: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自升式架設設施。使用前檢測施工單位在使用上述設備時,應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設備應由總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驗收(四方驗收)二、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一)施工單位安全費用的提取管理
各建設工程類別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1.礦山工程為2.5%;
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鐵路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為2.0%;
3.市政公用工程、冶煉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為1.5%。
【注意1】施工企業應將安全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列入標外管理;
【注意2】總包單位應當將安全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并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二)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措施費用。因拖欠造成事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主要責任。
2Z206033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職責和應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一、施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職責
1.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特別的職責:
(1)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2)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3)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記錄;(4)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練二、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要求【12上多選】
1.公共建筑在營業、使用期間不得進行外保溫材料施工,在節能改造期間應撤離居住人員,并設消防巡邏人員。嚴格分離用火用焊作業與保溫施工作業,嚴禁在施工建筑內安排人員住宿。
2.施工現場要設置消防通道并確保暢通
3.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
①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
②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4.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應當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5.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三、施工單位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和防火檢查
國家、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施工現場也應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四、建設工程消防施工的質量和安全責任
施工單位承擔的責任有:(1)按國家標準和審查(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施工,不得擅自改變;(2)查驗相關建筑構件、材料,使用合格產品;(3)落實責任,確定安全負責人。五、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
施工單位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2Z206034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規定
一、工傷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
【提示】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二、工傷認定
(一)認定的情形
1.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三工作)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兩工作)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其它2.視同工傷的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3.雖符合以上情況,但有下列情形的,不視為工傷: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吸毒的;
(3)自殘或自殺的。(二)工傷認定申請
1.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14單選】
2.保險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3.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1年之內,直接向社保部門提出認定申請;
4.此期間發生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三)勞動能力鑒定項目內容勞動能力障礙
(10個傷殘等級)1~4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
5~6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7~10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生活自理障礙
(3個等級)完全不能自理
大部分不能自理
部分不能自理【注意1】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注意2】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注意3】自作出結論之日起1年后,傷殘情況有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二、建筑意外傷害保險
投保人:意外傷害保險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
被保險人:施工現場從事高處作業、深基坑作業、爆破作業的人員(危險作業人員)
【注意】建筑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非強制性保險,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是非強制性商業保險)
(一)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范圍、保險期限和最低保險金額
期限: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提前竣工的,保險責任自行終止,延長工期的,應當辦理保險順延手續。【12下單選】
最低保險金額:要能夠保障施工傷亡人員得到有效的經濟補償。(二)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和費率
保險費全部由施工企業支付,不得向職工攤派。
提倡實行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機制,對管理和安全好的企業下浮費率,反之上浮。
(三)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投保
1.施工企業應在項目開工前,辦理完投保手續
2.投保應實行不記名和不計人數的
3.項目總承包的,分包單位的意外保險由總承包單位統一辦理,分包單位合理承擔費用
4.業主直接發包的,由承包企業直接辦理
(四)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略)(五)意外傷害保險的安全服務
1.保險公司應提供安全服務;
2.不能提供此服務的保險公司,可以委托建筑安全服務中介組織向施工企業提供服務;
3.建筑安全服務中介組織必須擁有一定數量、專業配套、具備建筑安全知識和管理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第四節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2Z206041生產安全事故的等級劃分標準
事故等級劃分要素(三要素):
(一)人員傷亡的數量(人身要素)
(二)直接經濟損失和數額(經濟要素)
(三)社會影響(社會要素):上述兩條件不符合,但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列為特殊事故處理。2Z206042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
一、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1.應急救援預案的分類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
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
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危險性分析
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預防措施
應急處理程序
應急保障危險性分析
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
應急處理程序
應急處置要點
注意事項2.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的基本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2)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二、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審和備案
1.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后由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2.備案企業性質備案的機構中央管理的總公司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中央管理企業所屬單位的分別抄送所在地省級或市區安全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報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備案【提示】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僅提供備案登記表即可三、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四、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修訂
1.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3年修訂一次。
2.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及時修訂:
(1)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2)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3)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4)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
(5)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6)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7)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五、施工總分包單位的職責分工
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編制預案。
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人員和器材。
【提示】注意總包分包,預案是由總承包統一編制,但組織、人員和器材是各自配備2Z206043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及采取相應措施的規定
一、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
(一)事故報告的時間要求
1.基本要求
(1)施工單位發生事故的,應及時如實地向安監部門和建設部門報告(至少兩部門);
(2)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2.時間要求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2)所謂單位負責人,可以是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也可以是其他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職領導或其它負責人
(3)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政府安監部門報告
(4)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政府安監部門報告(二)事故報告的內容要求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它。【注意】
(1)報告事故地點,除事故發生的中心地點外,還應報告事故所涉及的區域;
(2)不僅應當報告事故發生后的現場情況,還應報告事故發生前的現場情況,便于前后比較,分析事故原因;
(3)對于人員傷亡情況的報告,不能作無根據的猜測,更不能隱瞞。
(三)事故補報的要求
(1)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可補報。二、發生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后應采取的相應措施
(一)組織應急搶救工作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妥善保護事故現場
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三、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
(一)事故調查的管轄
【注意1】上級政府認為必要的,可以調查由下級政府負責調查的事故;
【注意2】自事故發生之日30日內,交通事故、火災發生之日7日,因事故傷亡人數變化導致事故等級發生變化,上級政府可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注意3】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等級事故,事故發生地與事故發生單位不在同一個縣級區域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調查(屬地原則),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政府應當派人參加。(二)事故調查組的組成與職責
【注意】未經事故調查組組長允許,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擅自發布有關事故的信息。(四)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
1.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經負責事故調查的政府批準可延長,延長不得超過60日。
【注意】技術鑒定所需時間不計入事故調查期限
2.事故調查報告的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的概況;
(2)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3)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4)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5)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處理建議;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四、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理
2Z206044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略【12上單選】第五節建設單位和相關單位的建設工程安全責任制度2Z206051建設單位相關的安全責任
一、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12上、12下單選】
(1)需要臨時占用規劃批準范圍以外場地的;
(2)可能損壞道路、管理、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3)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4)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
(5)其它。二、向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和完整的有關資料
(1)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等地下管線資料;
(2)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
(3)相鄰建設物和構筑物資料;
(4)地下工程資料。
【提示】盡管許多資料不是建設單位親自出具的,但必須由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保證這些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三、不得提出違法要求和隨意壓縮合同工期
(1)建設單位不得向其它單位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2)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提示】在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并編制了趕工技術措施等前提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就提前工期的技術措施費用提前工期獎勵等協商一致后,可以對合同工期適當調整。四、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要求措施所需費用
1.建設單位在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2.并向施工單位提供相應的費用。
五、不得要求購買、租賃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設備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
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六、申領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1.項目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供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資料【13單選】
2.批準開工報告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七、裝修工程和拆除工程的規定項目內容裝修工程涉及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在施工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方案拆除工程建設單位應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到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注意】建設單位拆除備案需提供的資料【12上多選】
(1)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2)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3)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4)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八、建設單位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略2Z206052勘察、設計單位相關的安全責任
一、勘察單位的安全責任
1.確保勘察文件的質量,保證后續工作的安全(真實、準確);
2.科學勘察,保證周邊建筑物安全(保證安全)。
二、設計單位的安全責任
1.科學設計的責任;2.提出建議的責任
【提示】特別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5年軟件工程師職業考題及答案
- 2025年市場調查與分析考試題及答案
- 2025年投資項目評估與管理考試題及答案
- 2025年工業機器人應用技術職業資格考試卷及答案
- 2025年高校計算機基礎課程試題及答案
- 2025年地質災害防治與管理考試試卷及答案
- 2025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題及答案
- 2025年互聯網工程師考試試題及答案
- 2025年環境心理學領域職業資格認證考試試卷及答案
- 2025年急救與應急救護專業考試題及答案
- 鄭麗玲《彩墨游戲》說課x 課件
- 重點中成藥品種含瀕危野生動物藥材調查表
- 2016年社區獲得性肺炎(CAP)指南解讀與抗生素應用
- 預應力混凝土連續梁張拉記錄
- GB/T 41028-2021航空航天流體系統液壓軟管、管道和接頭組件的脈沖試驗要求
- 化工環境保護與及安全技術概論考試題及答案
- 領退轉款賬戶確認書
- 精益生產精管理培訓課件
- 鉗工技能-刮削與研磨課件
- 浙大中控DCS系統AdvanTrol-Pro軟件培訓-編程綜合編程案例課件
- 2021版《安全生產法》培訓課件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