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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2年貴州省安順市考研專業綜合學校:________班級: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號:________

一、單選題(25題)1.一組數據的個數為100,離均差平方和是100,那么這組數據的標準差和方差分別是A.0,0B.0.32,0.1C.10,100D.1,1

2.以下闡述符合凱恩斯貨幣理論的政策含義的是()。

A.只有貨幣政策才能促進充分就業,國家應對宏觀經濟進行直接的調節和干預

B.只有財政政策才能促進充分就業,國家應對宏觀經濟進行直接的調節和干預

C.只有貨幣政策才能促進充分就業,國家應盡量避免對宏觀經濟進行直接的調節和干預

D.只有財政政策才能促進充分就業,國家應盡量避免對宏觀經濟進行直接的調節和干預

3.在資源既定的情況下,隨著技術水平的提高,一國的生產可能性邊界相應的變化為()。

A.不發生任何變化B.整體向左移動C.整體向右移動D.形狀發生改變

4.下列行為不能代理的有()。

A.簽訂買賣合同B.行使追認權C.起訴D.演講

5.下列有關公民權利能力的表述,哪一項是錯誤的?()

A.權利能力是公民構成法律關系主體的一種資格

B.所有公民的權利能力都是相同的

C.公民具有權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為能力

D.權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擔義務的能力或資格

6.英鎊的年利率為20%,美元的年利率為8%,假如一美國投資者投資英鎊一年,根據利率平價,英鎊應對美元()

A.升值15%

B.升值10%

C.貶值15%D.貶值10%

7.實行集中監管體制的典型國家是()。

A.英國

B.德國

C.日本

D.加拿大

8.根據蒙代爾一弗萊明模型,在固定匯率制下,當資金不完全流動時()。

A.財政政策有效,貨幣政策無效B.財政政策無效,貨幣政策有效C.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均無效D.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均有效

9.某單位有同規格的辦公室若干間。若2人一間,則還有10人沒有辦公室,若4人一間,則僅有一間辦公室不到4人,該單位的員工人數是()。

A.18B.20C.22D.26E.28

10.根據合同法規定,交付動產履行地點不明確的,履行地應為()。

A.供貨方所在地B.需貨方所在地C.供貨方或需貨方所在地D.供貨方和需貨方之間的中間地

11.博士生小張根據自己所學的學科問題史將自己的博士論文選題定為“×學科問題的系譜學研究”。這一選題屬于

A.社會變革與發展對教育研究提出的問題

B.學科理論深化、拓展或轉型中產生的問題

C.研究者個人在教育實踐領域中觀察與思考產生的問題

D.來源于對前人和他國教育信息的分析與解讀

12.我國香港特區的聯系匯率制度具有以下幾大特征:①選定一種外匯作為錨幣,在香港是美元;②本外幣可以自由兌換,國際收支沒有任何管制;③在既定匯率下($1=HK$7.8),本幣的發行量與外匯儲備量嚴格對應;④沒有中央銀行,本地沒有獨立的貨幣政策,不能決定貨幣的發行量、名義利率和名義匯率。基于以上特征,香港特區的聯系匯率制度最接近于以下哪種匯率制度?()

A.自由浮動匯率制度B.爬行釘住制C.貨幣局制度D.匯率目標區制

13.春秋時,鄭國的()將法律條文鑄在鼎上,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動。

A.鄧析B.子產C.趙鞅D.范宣子

14.在完全競爭市場上,單個廠商對生產要素的需求曲線向右下方傾斜的原因是()

A.要素所生產產品的邊際效用遞減B.要素的邊際產量遞減C.等產量曲線向右下方傾斜D.生產的規模收益遞減

15.構成法律關系主體的必要條件是()。

A.權利和義務B.物和行為C.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D.法人和自然人

16.外匯風險類型中經濟風險()

A.是具有賬面意義的風險頭寸

B.會給當事人帶來賬面損益

C.是匯率變動日的匯率與原計劃預期的匯率不同,而使企業預計的收益發生變化的可能性D.涉及本、外幣兌換與折算的預期交易凈額

17.以下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搭配方式中將導致利率下降的是()。

A.擴張性的財政政策與緊縮性的貨幣政策

B.緊縮性的財政政策與緊縮性的貨幣政策

C.緊縮性的財政政策與擴張性的貨幣政策

D.擴張性的財政政策與擴張性的貨幣政策

18.在英國歷史上,首次明確宣布教育立法的實施“要考慮到建立面向全體有能力受益的人的全國公共教育制度”,且調整了中央和地方當局的關系,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實行全國統一計劃的可能性的教育法案是

A.《巴爾福法案》B.《哈多報告》C.《斯賓斯報告》D.《費合教育法》

19.1872年日本制定并頒布的近代第一個教育改革法令是

A.《學制令》B.《教育令》C.《中學校令》D.《帝國大學令》

20.元朝專門受理蒙古王公貴族案件的司法機關是()。

A.刑部B.宣政院C.大理寺D.大宗正府

21.生命周期—持久收入消費理論,長期邊際消費傾向()

A.比短期邊際消費傾向小B.比短期邊際消費傾向大C.同短期邊際消費傾向一樣D.恒等于1

22.某日香港外匯市場外匯報價如下:即期匯率為USD$1=HKD$7.7679~7.7893,三月期美元差價32~45點,則三月期美元遠期匯率為()。

A.USD$1=HKD$7.7647~7.7848

B.USD$1=HKD$7.7711~7.7938

C.USD$1=HKD$7.7634~7.7861

D.USD$1=HKD$7.7711~7.7948

23.抗戰時期國立北平大學、國立北平師范大學、國立北洋工學院遷往陜西漢中,成立了

A.國立西南聯合大學B.國立西北聯合大學C.國立北平大學D.國立北平師范大學

24.

A.沒有實數根

B.有兩個正根

C.有兩個負根

D.有一個正根和一個負根

E.以上答案均不正確

25.主張用理解和解釋的方式進行教育研究的教育學流派是()。

A.實驗教育學B.文化教育學C.批判教育學D.實用主義教育學

二、多選題(10題)26.體現法治原則內涵的是()。

A.國家權力屬于人民B.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C.一切人民均享有基本人權D.國家權力以法律授權為基礎,無授權不得為之

27.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主要職能是()。

A.政治協商B.民主監督C.參政議政D.多黨合作

28.瀆職犯罪中,屬于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的有()。

A.徇私枉法罪B.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C.私放在押人員罪D.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29.村民甲育有一兒一女,其妻早逝。甲生前一直由其女對其日常生活進行照顧。甲去世后,其女想分得甲留下的部分祖傳貴重物品,甲子不同意,認為按照當地女兒無繼承權的風俗習慣,其妹不能繼承。當地村民也指責甲女的要求。對此,你認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中國現行法律與中國人的傳統習慣存在一定的沖突

B.法與習俗的正當性之間存在一定的緊張關系

C.需要處理好國家的制定法與“民間法”之間的關系

D.風俗習慣應該優先于法律規定

30.下列關于法的作用的分類,表述正確的有()。

A.在不同社會和國家中,法的一般作用是相同的

B.根據法作用的范圍,將法分為整體作用與局部作用,其中法的局部作用各有不同特點和功能

C.法的實際作用與立法時預期的作用總是一致的

D.法的積極作用與消極作用總是相伴而行的

3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包括()。

A.修改和解釋憲法B.制定國家的基本法律C.罷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D.宣布全國戒嚴

32.下列各項中屬于公民政治方面的權利和自由的是()。

A.選舉權與被選舉權B.言論自由C.宗教信仰自由D.出版自由

33.下列哪些說法屬于法的有選擇的指引?()

A.憲法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B.民法通則規定,公民對自己的發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權申請領取榮譽證書、獎金或者其他獎勵

C.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D.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34.馬斯洛的需要層次包括()。

A.生理需要、安全需要

B.社會需要、尊重需要

C.求知需要、審美需要

D.自我實現需要E.自我滿足需要

35.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同一法律規則可以通過一個法律條文來表述,也可以通過幾個法律條文來表述

B.并不是所有的法都表現為法律條文形式

C.表述法和法律規則內容的文件被稱為規范性法律文件

D.因為法的構成要素等同于法律規則的構成要素,所以法與法律的概念完全相同

三、判斷題(3題)36.“三不放過”是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A.是B.否

37.安全科學技術是研究人的身心免受外界因素危害的安全狀態及保障條件的本質及其變化規律的科學。

A.是B.否

38.

A.是B.否

四、簡答題(5題)39.簡述加里培林關于心智技能形成的論述及其教育意義。

40.試述認知障礙的主要表現形式。

41.簡述斯騰伯格提出的成功智力理論。

42.結合曹丕的《典論.論文》具體內容,給出你的評價。(北京大學2004年)

43.簡述我國合同法關于格式條款的規定。(人大2003年研)

五、案例分析題(2題)44.2000年9月5日,某市公安局黃橋派出所治安警察魏某和楊某以涉嫌盜竊為由將郭某帶至派出所,對其刑訊逼供,致其殘疾,生活不能自理。事發后,公安局對郭某表示賠禮道歉,魏某、楊某也因此受到刑事處罰。郭某請求公安局和魏某、楊某對其因刑訊逼供所致身體殘疾承擔連帶責任。

試分析:

本案中的賠償責任性質如何?為什么?

45.假設李四是個記者,李四拍攝張三照片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行為?請分析原因。

參考答案

1.D據標準差的公式,可以計算出,標準差為1,那么方差也等于1。因此本題選D。

2.B[分析]

凱恩斯認為,“流動性陷阱”的存在會導致貨幣政策失效,從而使貨幣政策不能成為實現充分就業的有效途徑。因此,解決的辦法就是采取積極的財政政策,即由政府擴大財政支出,直接進行投資,以拉動需求,從而使就業和國民收入增加,換言之,只有財政政策才能促進充分就業。基于以上分析,凱恩斯主張,為了醫治失業和經濟危機,國家必須對經濟進行直接的調節和干預,這就是凱恩斯整個經濟理論的基本論點。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為B。

3.C[參考答案]C

[分析]

在資源既定的情況下,生產可能性邊界的位置取決于技術水平。技術泛指根據生產實踐經驗和自然科學原理而發展成的各種工藝、操作方法和技能。技術的重要性在于它對從既定資源中所能獲得的物品的數量和種類給予了一定的限制。在資源不變的情況下,如果原有的技術水平提高了,生產可能性邊界就會向右平移,這標志著人們需求的滿足程度提高了。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為C。

4.D解析:此題考查代理的適用范圍。依民法規定,代理制度可以適用于各種民事法律行為或者為其他法律部門所確認的法律行為。但是,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的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包括:(1)具有人身性質的行為不得通過代理進行。如訂立遺囑、婚姻登記、收養子女等行為不適用代理。(2)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由特定人親自為之的,也不適用代理。如某些與特定人身相關聯的債務的履行(預約撰稿、演出、授課、演講等)。

5.B權利能力是指法律關系主體能夠參與一定的法律關系,依法享有一定權利和承擔一定義務的法律資格。它是法律關系主體實際取得權利、承擔義務的前提條件。可見,A項和D項符合權利能力的定義,表述正確。又因為公民的權利能力作為一種資格,只是一種可能性,是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要想實際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必須還得具有行為能力;而行為能力不能與生倶來,其取得需要滿足法定條件,所以C項表述正確。B項表述錯誤,權利能力雖然與生倶來,但有一般權利能力和特殊權利能力之分,前者是所有公民均具有的,而后者是公民在特定條件下具有的法律資格,這種資格并不是所有公民都同等享有的。例如,在婚姻法律關系中,締結婚姻的權利能力就只有達到法定婚齡的人才享有,且因性別、是否有禁止性疾病而不同。所以該題選B。

6.D

7.B

8.A[參考答案]A

[分析]

根據蒙代爾一弗萊明模型,在固定匯率制下,當資金不完全流動時,財政政策有效,貨幣政策無效。因此,本題應選A。

9.C解析:設辦公室的間數為x,則員工人數為2x+10,

且4(x-1)<2x+10<4x

解得5<x<?,即x=6,從而2x+10=22。

10.A解析:履行地點是指債務人履行債務、債權人接受履行的地點。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地點履行合同。合同對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的,依《合同法》第62條規定,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即在債權人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即在債務人所在地履行。

11.B本題考查的是選題的主要來源。選題的主要來源有:來源于社會變革與發展對教育研究提出的問題;來源于學科理論的深化、拓展或轉型中產生的問題;研究者個人在教育實踐中觀察與思考產生的問題。因此,本題的答案是B。

12.C[參考答案]C

[分析]

貨幣局制度(currencyboardarrangement)是指在法律中明確規定本國貨幣與某一外國可兌換貨幣保持固定的匯率,并且對本國貨幣的發行作特殊限制以保證履行這一法定義務的匯率制度。貨幣局制度一般要求貨幣發行必須具有一定的(通常是百分之百)該外國貨幣作為準備金,并且要求在貨幣流通中始終滿足這一準備金的要求。在一制度中的貨幣當局被稱為貨幣局,而不是中央銀行。因為在這種制度下,貨幣發行量的多少不再完全聽任貨幣當局的主觀愿望或經濟運行的實際狀況,而是取決于可用作發行準備的外匯數量的多少。貨幣當局失去了貨幣發行的主動權和最后貸款人的功能。因此,香港特區的聯系匯率制度最接近于貨幣局制度。

13.B解析:《左傳》昭公六年記載,公元前536年,子產“鑄刑鼎”,將法律條文鑄在鼎上,公布于眾。這是中國古代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選項A不正確,《左傳》定公九年(公元前503年)記載:“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竹刑》原為鄭國大夫鄧析所私自編撰,并無法律效力,后經國家認可,才具有法律效力。選項C不正確,在子產公布法律23年后,即公元前513年,晉國大臣趙鞅、荀寅將該國法典鑄在鐵鼎上,公布于眾。選項D不正確,晉國的趙鞅和荀寅鑄在鼎上的法典即為范宣子所作的刑書。

14.B

15.C解析:法律關系主體是法律關系的參加者,即在法律關系中一定權利的享有者和一定義務的承擔者,其構成資格是: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16.D

17.C[參考答案]C

[分析]

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有多種搭配組合方式,這種混合的政策效應,有的是事先可以準確預計的,有的則必須根據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何者更強有力而定,因而是不確定的。以擴張性的財政政策與擴張性的貨幣政策的搭配為例,圖3-4中IS曲線與LM曲線移動幅度相同,因而產出增加時利率也不變,若財政政策影響大于貨幣政策,IS曲

18.D本題考查的是《費舍教育法》。1818年,英國議會通過了教育大臣費舍提出的教育議案,制定了新的初等教育法,也稱《費舍教育法》。法案規定:(1)加強地方當局發展教育的權力和國家教育委員會制約當局的權限。(2)地方當局為2~5歲的兒童開設幼兒學校;規定5~14歲為義務教育階段;小學一律實行免費教育;禁止雇傭不滿12歲的兒童做童工。(3)地方教育當局應建立和維持繼續教育學校,向進入這種學校的年輕人免費提供適當的學習課程、教學和體育訓練,年輕人每年應在繼續教育學校中接受320個學時的學習。《費舍教育法》在英國歷史上,首次明確宣布教育立法的實施“要考慮到建立面向全體有能力受益的人的全國公共教育制度”,在建立完整的國家教育制度方面邁進了一步,使14歲以前的初等義務教育成為國民教育。法案調整了中央和地方當局的關系,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實行全國統一計劃的可能性。因此,答案為D。

19.A日本中央集權式教育管理體制的確立,始于明治維新初期頒布的一系列相關教育法令。為實現“破從來之陋習”、“求知識于世界”的改革目標,日本政府加強了對教育事業的領導與管理工作。1871年明治政府在中央設立文部省,主管全國的文化教育事業,并兼管宗教事務。1872年頒布的《學制令》更具體地確立了日本的教育領導體制和學校制度。日本仿效法國學制的模式,將全國劃分為8個大學區。每區設立大學一所,大學區中又分為32個中學區,每區設中學1所。中學區又分為210個小學區。這是日本近代第一個教育改革法令。因此,答案為A。

20.D[答案]D

[評析]考查要點是元朝專理蒙古王公貴族案件的司法機構。元朝司法機構重疊,導致法律適用的極大混亂。元朝設置大宗正府,專理蒙古王公貴族案件,因此,D是正確答案。元朝的刑部雖然屬于中央主審機關,但無權受理蒙古王公貴族的案件,排除A項。元朝的宣政院是主持全國佛教事務和統領吐蕃地區軍、民之政的中央機關,在司法上,還掌管僧人僧官刑民案件,但無權職掌蒙古王公貴族案件,因此,排除B項。元朝取消了大理寺的設置,以刑部取代大理寺,因此談不上專理案件,排除C項。

21.B

22.B[分析]

在直接標價法下,如果遠期差價形如“小數~大數”,表示基準貨幣的遠期匯率升水,遠期匯率=即期匯率+升水。從而三月期美元遠期匯率為USD$1=HKD$7.7711~7.7938。

23.B遵循戰時教育方針,在日軍進犯、國土淪喪、學校嚴重破壞的情況下,大批高校遷西南西北,調整重組。國立北平大學、國立北平師范大學、國立北洋工學院遷往陜西漢中,成立了國立西北聯合大學。至1938年年底,共遷址調整大學55所,為中國教育保存了一批精英力量。國民政府在抗日戰爭爆發后制定的“抗戰建國”的基本國策和與之相應的“戰時須作平時看”的教育方針,是一項并不短視的重要決策。它既顧及了教育為抗戰服務的近期任務,也考慮了教育為戰后國家重建和發展的遠期目標,使得教育事業在艱苦卓絕的戰爭環境中仍苦苦支撐,并在大后方西南、西北地區還有所發展。

24.D

25.B文化教育學又稱為精神教育學,是19世紀末出現在德國的一種教育學說。代表人物是狄爾泰、斯普朗格、利特等。文化教育學強調的是把人看成是完整的人,教育的過程是一種歷史文化過程,且教育研究要用理解與解釋的方式進行。A項實驗教育學、C項批判教育學及D項實用主義教育學均不符合題意,只有B項文化教育學符合題意,故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

26.BD解析:法治原則包括通過法律對權力的控制原則、權力與責任相統一原則、權利保障與社會自由原則、公民義務的法律化和相對化原則。B、D體現了法治原則的內涵。

27.ABC解析: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政治協商會議的各黨派、各社會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協商。故選擇A、B、C。

28.ABC解析:根據《刑法》第399、400條規定,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均屬于司法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在刑事訴訟中,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其受到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徇私枉法罪的構成特征為:(1)侵犯客體是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與國家的司法公正。(2)客觀方面為利用司法職務上的便利,實施了下列枉法行為:①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其受到追訴。②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訴。③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3)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為國家司法機關工作人員。(4)主觀方面為故意。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構成特征是:(1)侵犯客體是人民法院的正常審判活動與審判公正。(2)客觀方面為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作出違背事實和法律的判決、裁判的行為。(3)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限于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負有審判職責的人員。(4)主觀方面為故意。私放在押人員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將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放走,使其逃離監管的行為。私放在押人員罪的構成特征是:(1)侵犯客體是國家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監管制度。(2)客觀方面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將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放走的行為。(3)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限于司法工作人員。(4)主觀方面為故意。選項D不正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行政執法人員的瀆職犯罪,而非司法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

29.ABC解析:法律與習慣的關系有三種情況:法律對習慣的肯定——法經歷了從習慣到習慣法、再由習慣法到制定法的發展過程,對于社會已經存在的習慣,立法者根據需要予以確認,賦予其法律的效力;法律對習慣的否定——法律對習慣的確認是有選擇的;法律與習慣共存——法律調整人們的行為,對于法律不調整的行為,習慣作為非國家的社會規范對其加以調整。在應當由法律調整的范圍內,人們的行為首先要遵守法律的規定,可能存在習慣因素與法律規定的不一致,這是法律與習慣的沖突,這時,應該破除落后的習慣束縛,遵守法律的規定。

30.ABD法的一般作用是對法的具體作用所作的抽象概括,主要指法通過確定一定的權利義務結構來建立、維護和實現有利于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的作用。在不同社會和國家中,法都具有這種作用。A選項正確。根據法作用的范圍,將法的作用分為整體作用與局部作用,其中法的局部作用各有不同特點和功能,但都從屬于法的整體作用,即從不同的角度體現著法的整體作用。B選項正確。在法律調整實踐中,由于種種因素的影響,法的實際作用與立法時預期的作用會產生一定偏離,有時甚至完全相反。C選項錯誤。從宏觀上看,法作為一種社會調整手段本身就既有積極作用,也有消極作用。在微觀層面上,每一個具體的法律制度或規則都可能發生積極的或消極的作用。D選項正確。

31.BC解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由憲法賦予,我國《憲法》第6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1)修改憲法;(2)監督憲法的實施;(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4)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6)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7)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8)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9)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10)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11)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12)批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13)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14)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15)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所以本題B、C正確。A項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D項是國家主席的職權。

32.ABD解析:政治權利和自由是公民作為國家政治生活的主體而享有的參與政治生活的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和政治自由。政治自由是公民表達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根據我國《憲法》第35條規定,政治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集會、游行、示威自由和結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屬于精神方面的自由。

33.BCD解析: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為確定的指引和有選擇的指引。有選擇的指引是指對人們行為的指引,隨行為人的主觀意愿而定,是允許行為人選擇的。“有選擇”是就行為人的行為而言的,故B、D正確;C項比較特殊,刑法分則部分的條文,要求人們不得為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從這個角度看,其指引作用屬于確定的指引,但同時,刑法分則部分的條文,也屬于裁判的規則,它告訴人民法院對于犯罪行為應如何判處刑罰,從這個角度講,屬于有選擇性的指引。

34.ABCD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將人的需要由低到高歸納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會需要、尊重需要、求知需要、審美需要和自我實現需要七個層次。

35.ABC解析:法律條文與法律規則是形式和內容的關系;只有在制定法中法才表現為法律條文形式;法的表現形式是規范性法律文件,其中同樣表述著法律規則的內容。法與法律的概念不同,其構成要素也不同,法律是法的構成要素之一。

36.N“三不放過”是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37.Y

38.N答案暫無

39.(1)加里培林關于心智活動的五階段理論第一階段活動的定向基礎階段。第二階段物質活動或物質化活動階段。第三階段有聲言語階段。第四階段無聲的“外部”言語階段。第五階段內部言語階段。(2)加里培林心智活動五階段理論的教育意義這一理論強調心智技能的學習過程是由外向內的內化過程因此在心智技能教學中要注意心智技能的“內化”過程的實現要注意學習的循序漸進性不能越過某一或某些階段。本題考查的是心智技能形成過程的內容。心智技能的學習有兩個難點,一個是它發生在頭腦內部,看不見摸不著。一個是它屬于技能的范疇,必須通過大量的練習而獲得。因此,加里培林的理論很有啟示意義,要求教師通過可視化的手段首先使學生能夠看到心智技能的操作,然后逐漸內化。

40.認知障礙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可單獨存在也可相伴出現主要包括學習記憶障礙、失語、失認、失用、癡呆以及其他精神、神經活動的改變。認知障礙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可單獨存在,也可相伴出現,主要包括學習記憶障礙、失語、失認、失用、癡呆以及其他精神、神經活動的改變。

41.成功智力理論也稱三元智力理論由斯騰伯格在1985年提出強調智力是一套相互關聯的加工過程。成功是指個體能在現實生活中實現自己的目標這種目標是個體通過努力能夠達成的人生理想。因此成功智力就是指用以達成人生主要目標的智力它使個體能以目標為導向并采取相應的行動。該理論認為智力包括三個相互關聯的方面分析能力、創造能力和實踐能力。分析能力是主體有意識地規定活動的方向以發現問題的有效解決辦法的能力主要指抽象思維能力、信息處理的能力和語言能力。創造能力包括闡明新思想和聯合非相關事實的能力、處理新異情境以及自動提出新的解決方案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包括適應改變了的環境的能力、改造環境以最大限度利用機會的能力以及在特殊情境中解決問題的能力。斯騰伯格認為成功智力是由上述三種能力組成的。只有在三種智力平衡時個體才能與環境達成最佳的適應狀態。本題考查的是斯騰伯格的三元智力理論的內容。斯騰伯格的三元智力理論是一種不同于傳統的智力的心理測量學的理論,是從智力的功能角度探索智力的多元性。

42.《典論.論文》篇制雖短,卻涉及了文學理論批評的幾個重要方面。一是充分肯定了文學的作用,認為文章是“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二是提出了“文以氣為主”的觀點,指出文章的不同風格源于作家具有不同的“氣”(作家的氣質、才性等);三是提出了文體論,論及了詩、賦等八種文體的特征;四是關于文學批評,批評了文人“各以所長,相輕所短”的不良風氣。附《典論.論文》:文人相輕,自古而然。傅毅之于班圍,伯仲之間耳,而固小之,與弟超書日:“武仲以能屬文為蘭臺令史,下筆不能自休。”夫人善于自見,而文非一體,鮮能備善,是以各以所長,相輕所短。里語日:“家有弊帚,享之干金。”斯不自見之患也。今之文人,魯國孔融文舉、廣陵陳琳孔璋、山陽王粲仲宣、北海徐千偉長、陳留阮瑀元瑜、汝南應場德璉、東平劉楨公干。斯七子者,于學無所遺,于辭無所假,成以自騁驥于千里,仰齊足而并馳,以此相服,亦良難矣!蓋君子審已以度人,故能免于斯累而作論文。王粲長于辭賦,徐干時有齊氣,然粲之匹也。如粲之《初征》、《登樓》、《槐賦》、《征思》,干之《玄猿》、《漏卮》、《圓扇》、《橘賦》,雖張、蔡不過也。然于他文未能稱是。琳、踽之章表書記,今之雋也。應瑒和而不壯,劉楨壯而不密。孔融體氣高妙,有過人者,然不能持論,理不勝詞,以至乎雜以嘲戲。及其所善,楊、班儔也。常人貴遠賤近,向聲背實,又患暗于自見,謂己為賢。夫文本同而末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備其體。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至于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無窮。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見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辭,不托飛馳之勢,而聲名自傳于后。故西伯幽而演《易》,周旦顯而制《禮》,不以隱約而弗務,不以康樂而加思。夫然,則古人賤尺璧而重寸陰,懼乎時之過已。而人多不強力,貧賤則懾于饑寒,富貴則流于逸樂,遂營目前之務,而遺千載之功。日月逝于上,體貌衰于下,忽然與萬物遷化,斯志土之大痛也!融等已逝,唯干著論,成一家言。

43.格式條款是由一方當事人為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交易條件并于締約時不容相對人協商的合同條款。我國《合同法》對格式合同的特殊效力有下列幾個方面的規定:(1)《合同法》第39條規定合同擬定人須以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格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合同擬定人責任的條款并在相對人有要求時對該條款的含義予以說明。這是為了防止擬定人恣意減輕或免除己方責任而相對人忽視有關條款輕率簽約致利益受損。所謂“合理的方式”不僅指明示或在書面合同中對該條款作醒目的標示.還包括使相對人確實了解該條款的含義尤其是在合同用語的含義與一般人的理解不同時。(2)《合同法》第40條規定如果提供格式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在合同中免除或減少自己應負的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或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為無效條款。為了更強地保障格式合同相對人的基本權利第53條規定格式合同中約定在造成對方人身損害或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情形下免除合同擬定人之責任的免責條款無效。(3)《合同法》第4l條規定非格式條款具有優先效力。在使用格式合同的交易中有時擬定人會允許相對人就格式合同中的某些條件提出磋商而不使用格式條款經磋商訂立的合同條款就屬于非格式條款。非格式條款融合了相對人的自由意思更符合公平原則。所以在允許使用非格式條款時應優先使用非格式條款;在同一合同或構成一個合同的正款和副款中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的意思不一致的應以非格式條款效力為優先。(4)關于格式合同的解釋方面我國《合同法》第41條規定對格式合同的理解發生爭議時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是由一方當事人為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交易條件,并于締約時不容相對人協商的合同條款。我國《合同法》對格式合同的特殊效力有下列幾個方面的規定:(1)《合同法》第39條規定,合同擬定人須以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格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合同擬定人責任的條款,并在相對人有要求時,對該條款的含義予以說明。這是為了防止擬定人恣意減輕或免除己方責任,而相對人忽視有關條款輕率簽約致利益受損。所謂“合理的方式”,不僅指明示或在書面合同中對該條款作醒目的標示.還包括使相對人確實了解該條款的含義,尤其是在合同用語的含義與一般人的理解不同時。(2)《合同法》第40條規定,如果提供格式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在合同中免除或減少自己應負的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或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為無效條款。為了更強地保障格式合同相對人的基本權利,第53條規定,格式合同中,約定在造成對方人身損害或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情形下免除合同擬定人之責任的免責條款無效。(3)《合同法》第4l條規定,非格式條款具有優先效力。在使用格式合同的交易中,有時擬定人會允許相對人就格式合同中的某些條件提出磋商,而不使用格式條款,經磋商訂立的合同條款就屬于非格式條款。非格式條款融合了相對人的自由意思,更符合公平原則。所以,在允許使用非格式條款時,應優先使用非格式條款;在同一合同或構成一個合同的正款和副款中,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的意思不一致的,應以非格式條款效力為優先。(4)關于格式合同的解釋方面,我國《合同法》第41條規定,對格式合同的理解發生爭議時,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44.本題考查的是對于國家賠償責任的理解和運用。

我國《民法通則》第121條規定,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是有關國家賠償責任在民事基本法中的規定,該責任的構成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1)損害必須是國家機關或國家工作人員所造成的。(2)損害必須是執行職務所造成的。(3)損害必須是行為人執行職務中的不法行為所造成的,如果致害行為沒有違法性,即使造成損害,也不能構成國家賠償責任。

國家機關侵權責任的免責條件。國家機關侵權責任在一定的情況下是可以免除的:一是因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致人損害的;二是因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三是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45.是否構成對張三肖像權的侵害要對李四拍攝張三照片的用途加以區別分析:①似如記者李四是為了新聞報道而使用張三的照片能夠使觀眾、聽眾或者讀者全面、真切地了解事實符合社會公眾利益的需要。這種行為是合理使用肖像權的行為不構成對張三肖像權的侵害。②假如記者李四拍攝張:三照片不是為了新聞報道等公共利益的需要那么就屬于侵害張三肖像權的行為。是否構成對張三肖像權的侵害,要對李四拍攝張三照片的用途加以區別分析:①似如記者李四是為了新聞報道,而使用張三的照片,能夠使觀眾、聽眾或者讀者全面、真切地了解事實,符合社會公眾利益的需要。這種行為是合理使用肖像權的行為,不構成對張三肖像權的侵害。②假如記者李四拍攝張:三照片不是為了新聞報道等公共利益的需要,那么就屬于侵害張三肖像權的行為。2022年貴州省安順市考研專業綜合學校:________班級: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號:________

一、單選題(25題)1.一組數據的個數為100,離均差平方和是100,那么這組數據的標準差和方差分別是A.0,0B.0.32,0.1C.10,100D.1,1

2.以下闡述符合凱恩斯貨幣理論的政策含義的是()。

A.只有貨幣政策才能促進充分就業,國家應對宏觀經濟進行直接的調節和干預

B.只有財政政策才能促進充分就業,國家應對宏觀經濟進行直接的調節和干預

C.只有貨幣政策才能促進充分就業,國家應盡量避免對宏觀經濟進行直接的調節和干預

D.只有財政政策才能促進充分就業,國家應盡量避免對宏觀經濟進行直接的調節和干預

3.在資源既定的情況下,隨著技術水平的提高,一國的生產可能性邊界相應的變化為()。

A.不發生任何變化B.整體向左移動C.整體向右移動D.形狀發生改變

4.下列行為不能代理的有()。

A.簽訂買賣合同B.行使追認權C.起訴D.演講

5.下列有關公民權利能力的表述,哪一項是錯誤的?()

A.權利能力是公民構成法律關系主體的一種資格

B.所有公民的權利能力都是相同的

C.公民具有權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為能力

D.權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擔義務的能力或資格

6.英鎊的年利率為20%,美元的年利率為8%,假如一美國投資者投資英鎊一年,根據利率平價,英鎊應對美元()

A.升值15%

B.升值10%

C.貶值15%D.貶值10%

7.實行集中監管體制的典型國家是()。

A.英國

B.德國

C.日本

D.加拿大

8.根據蒙代爾一弗萊明模型,在固定匯率制下,當資金不完全流動時()。

A.財政政策有效,貨幣政策無效B.財政政策無效,貨幣政策有效C.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均無效D.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均有效

9.某單位有同規格的辦公室若干間。若2人一間,則還有10人沒有辦公室,若4人一間,則僅有一間辦公室不到4人,該單位的員工人數是()。

A.18B.20C.22D.26E.28

10.根據合同法規定,交付動產履行地點不明確的,履行地應為()。

A.供貨方所在地B.需貨方所在地C.供貨方或需貨方所在地D.供貨方和需貨方之間的中間地

11.博士生小張根據自己所學的學科問題史將自己的博士論文選題定為“×學科問題的系譜學研究”。這一選題屬于

A.社會變革與發展對教育研究提出的問題

B.學科理論深化、拓展或轉型中產生的問題

C.研究者個人在教育實踐領域中觀察與思考產生的問題

D.來源于對前人和他國教育信息的分析與解讀

12.我國香港特區的聯系匯率制度具有以下幾大特征:①選定一種外匯作為錨幣,在香港是美元;②本外幣可以自由兌換,國際收支沒有任何管制;③在既定匯率下($1=HK$7.8),本幣的發行量與外匯儲備量嚴格對應;④沒有中央銀行,本地沒有獨立的貨幣政策,不能決定貨幣的發行量、名義利率和名義匯率。基于以上特征,香港特區的聯系匯率制度最接近于以下哪種匯率制度?()

A.自由浮動匯率制度B.爬行釘住制C.貨幣局制度D.匯率目標區制

13.春秋時,鄭國的()將法律條文鑄在鼎上,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動。

A.鄧析B.子產C.趙鞅D.范宣子

14.在完全競爭市場上,單個廠商對生產要素的需求曲線向右下方傾斜的原因是()

A.要素所生產產品的邊際效用遞減B.要素的邊際產量遞減C.等產量曲線向右下方傾斜D.生產的規模收益遞減

15.構成法律關系主體的必要條件是()。

A.權利和義務B.物和行為C.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D.法人和自然人

16.外匯風險類型中經濟風險()

A.是具有賬面意義的風險頭寸

B.會給當事人帶來賬面損益

C.是匯率變動日的匯率與原計劃預期的匯率不同,而使企業預計的收益發生變化的可能性D.涉及本、外幣兌換與折算的預期交易凈額

17.以下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搭配方式中將導致利率下降的是()。

A.擴張性的財政政策與緊縮性的貨幣政策

B.緊縮性的財政政策與緊縮性的貨幣政策

C.緊縮性的財政政策與擴張性的貨幣政策

D.擴張性的財政政策與擴張性的貨幣政策

18.在英國歷史上,首次明確宣布教育立法的實施“要考慮到建立面向全體有能力受益的人的全國公共教育制度”,且調整了中央和地方當局的關系,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實行全國統一計劃的可能性的教育法案是

A.《巴爾福法案》B.《哈多報告》C.《斯賓斯報告》D.《費合教育法》

19.1872年日本制定并頒布的近代第一個教育改革法令是

A.《學制令》B.《教育令》C.《中學校令》D.《帝國大學令》

20.元朝專門受理蒙古王公貴族案件的司法機關是()。

A.刑部B.宣政院C.大理寺D.大宗正府

21.生命周期—持久收入消費理論,長期邊際消費傾向()

A.比短期邊際消費傾向小B.比短期邊際消費傾向大C.同短期邊際消費傾向一樣D.恒等于1

22.某日香港外匯市場外匯報價如下:即期匯率為USD$1=HKD$7.7679~7.7893,三月期美元差價32~45點,則三月期美元遠期匯率為()。

A.USD$1=HKD$7.7647~7.7848

B.USD$1=HKD$7.7711~7.7938

C.USD$1=HKD$7.7634~7.7861

D.USD$1=HKD$7.7711~7.7948

23.抗戰時期國立北平大學、國立北平師范大學、國立北洋工學院遷往陜西漢中,成立了

A.國立西南聯合大學B.國立西北聯合大學C.國立北平大學D.國立北平師范大學

24.

A.沒有實數根

B.有兩個正根

C.有兩個負根

D.有一個正根和一個負根

E.以上答案均不正確

25.主張用理解和解釋的方式進行教育研究的教育學流派是()。

A.實驗教育學B.文化教育學C.批判教育學D.實用主義教育學

二、多選題(10題)26.體現法治原則內涵的是()。

A.國家權力屬于人民B.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C.一切人民均享有基本人權D.國家權力以法律授權為基礎,無授權不得為之

27.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主要職能是()。

A.政治協商B.民主監督C.參政議政D.多黨合作

28.瀆職犯罪中,屬于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的有()。

A.徇私枉法罪B.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C.私放在押人員罪D.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29.村民甲育有一兒一女,其妻早逝。甲生前一直由其女對其日常生活進行照顧。甲去世后,其女想分得甲留下的部分祖傳貴重物品,甲子不同意,認為按照當地女兒無繼承權的風俗習慣,其妹不能繼承。當地村民也指責甲女的要求。對此,你認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中國現行法律與中國人的傳統習慣存在一定的沖突

B.法與習俗的正當性之間存在一定的緊張關系

C.需要處理好國家的制定法與“民間法”之間的關系

D.風俗習慣應該優先于法律規定

30.下列關于法的作用的分類,表述正確的有()。

A.在不同社會和國家中,法的一般作用是相同的

B.根據法作用的范圍,將法分為整體作用與局部作用,其中法的局部作用各有不同特點和功能

C.法的實際作用與立法時預期的作用總是一致的

D.法的積極作用與消極作用總是相伴而行的

3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包括()。

A.修改和解釋憲法B.制定國家的基本法律C.罷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D.宣布全國戒嚴

32.下列各項中屬于公民政治方面的權利和自由的是()。

A.選舉權與被選舉權B.言論自由C.宗教信仰自由D.出版自由

33.下列哪些說法屬于法的有選擇的指引?()

A.憲法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B.民法通則規定,公民對自己的發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權申請領取榮譽證書、獎金或者其他獎勵

C.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D.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34.馬斯洛的需要層次包括()。

A.生理需要、安全需要

B.社會需要、尊重需要

C.求知需要、審美需要

D.自我實現需要E.自我滿足需要

35.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同一法律規則可以通過一個法律條文來表述,也可以通過幾個法律條文來表述

B.并不是所有的法都表現為法律條文形式

C.表述法和法律規則內容的文件被稱為規范性法律文件

D.因為法的構成要素等同于法律規則的構成要素,所以法與法律的概念完全相同

三、判斷題(3題)36.“三不放過”是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A.是B.否

37.安全科學技術是研究人的身心免受外界因素危害的安全狀態及保障條件的本質及其變化規律的科學。

A.是B.否

38.

A.是B.否

四、簡答題(5題)39.簡述加里培林關于心智技能形成的論述及其教育意義。

40.試述認知障礙的主要表現形式。

41.簡述斯騰伯格提出的成功智力理論。

42.結合曹丕的《典論.論文》具體內容,給出你的評價。(北京大學2004年)

43.簡述我國合同法關于格式條款的規定。(人大2003年研)

五、案例分析題(2題)44.2000年9月5日,某市公安局黃橋派出所治安警察魏某和楊某以涉嫌盜竊為由將郭某帶至派出所,對其刑訊逼供,致其殘疾,生活不能自理。事發后,公安局對郭某表示賠禮道歉,魏某、楊某也因此受到刑事處罰。郭某請求公安局和魏某、楊某對其因刑訊逼供所致身體殘疾承擔連帶責任。

試分析:

本案中的賠償責任性質如何?為什么?

45.假設李四是個記者,李四拍攝張三照片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行為?請分析原因。

參考答案

1.D據標準差的公式,可以計算出,標準差為1,那么方差也等于1。因此本題選D。

2.B[分析]

凱恩斯認為,“流動性陷阱”的存在會導致貨幣政策失效,從而使貨幣政策不能成為實現充分就業的有效途徑。因此,解決的辦法就是采取積極的財政政策,即由政府擴大財政支出,直接進行投資,以拉動需求,從而使就業和國民收入增加,換言之,只有財政政策才能促進充分就業。基于以上分析,凱恩斯主張,為了醫治失業和經濟危機,國家必須對經濟進行直接的調節和干預,這就是凱恩斯整個經濟理論的基本論點。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為B。

3.C[參考答案]C

[分析]

在資源既定的情況下,生產可能性邊界的位置取決于技術水平。技術泛指根據生產實踐經驗和自然科學原理而發展成的各種工藝、操作方法和技能。技術的重要性在于它對從既定資源中所能獲得的物品的數量和種類給予了一定的限制。在資源不變的情況下,如果原有的技術水平提高了,生產可能性邊界就會向右平移,這標志著人們需求的滿足程度提高了。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為C。

4.D解析:此題考查代理的適用范圍。依民法規定,代理制度可以適用于各種民事法律行為或者為其他法律部門所確認的法律行為。但是,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的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包括:(1)具有人身性質的行為不得通過代理進行。如訂立遺囑、婚姻登記、收養子女等行為不適用代理。(2)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由特定人親自為之的,也不適用代理。如某些與特定人身相關聯的債務的履行(預約撰稿、演出、授課、演講等)。

5.B權利能力是指法律關系主體能夠參與一定的法律關系,依法享有一定權利和承擔一定義務的法律資格。它是法律關系主體實際取得權利、承擔義務的前提條件。可見,A項和D項符合權利能力的定義,表述正確。又因為公民的權利能力作為一種資格,只是一種可能性,是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要想實際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必須還得具有行為能力;而行為能力不能與生倶來,其取得需要滿足法定條件,所以C項表述正確。B項表述錯誤,權利能力雖然與生倶來,但有一般權利能力和特殊權利能力之分,前者是所有公民均具有的,而后者是公民在特定條件下具有的法律資格,這種資格并不是所有公民都同等享有的。例如,在婚姻法律關系中,締結婚姻的權利能力就只有達到法定婚齡的人才享有,且因性別、是否有禁止性疾病而不同。所以該題選B。

6.D

7.B

8.A[參考答案]A

[分析]

根據蒙代爾一弗萊明模型,在固定匯率制下,當資金不完全流動時,財政政策有效,貨幣政策無效。因此,本題應選A。

9.C解析:設辦公室的間數為x,則員工人數為2x+10,

且4(x-1)<2x+10<4x

解得5<x<?,即x=6,從而2x+10=22。

10.A解析:履行地點是指債務人履行債務、債權人接受履行的地點。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地點履行合同。合同對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的,依《合同法》第62條規定,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即在債權人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即在債務人所在地履行。

11.B本題考查的是選題的主要來源。選題的主要來源有:來源于社會變革與發展對教育研究提出的問題;來源于學科理論的深化、拓展或轉型中產生的問題;研究者個人在教育實踐中觀察與思考產生的問題。因此,本題的答案是B。

12.C[參考答案]C

[分析]

貨幣局制度(currencyboardarrangement)是指在法律中明確規定本國貨幣與某一外國可兌換貨幣保持固定的匯率,并且對本國貨幣的發行作特殊限制以保證履行這一法定義務的匯率制度。貨幣局制度一般要求貨幣發行必須具有一定的(通常是百分之百)該外國貨幣作為準備金,并且要求在貨幣流通中始終滿足這一準備金的要求。在一制度中的貨幣當局被稱為貨幣局,而不是中央銀行。因為在這種制度下,貨幣發行量的多少不再完全聽任貨幣當局的主觀愿望或經濟運行的實際狀況,而是取決于可用作發行準備的外匯數量的多少。貨幣當局失去了貨幣發行的主動權和最后貸款人的功能。因此,香港特區的聯系匯率制度最接近于貨幣局制度。

13.B解析:《左傳》昭公六年記載,公元前536年,子產“鑄刑鼎”,將法律條文鑄在鼎上,公布于眾。這是中國古代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選項A不正確,《左傳》定公九年(公元前503年)記載:“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竹刑》原為鄭國大夫鄧析所私自編撰,并無法律效力,后經國家認可,才具有法律效力。選項C不正確,在子產公布法律23年后,即公元前513年,晉國大臣趙鞅、荀寅將該國法典鑄在鐵鼎上,公布于眾。選項D不正確,晉國的趙鞅和荀寅鑄在鼎上的法典即為范宣子所作的刑書。

14.B

15.C解析:法律關系主體是法律關系的參加者,即在法律關系中一定權利的享有者和一定義務的承擔者,其構成資格是: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16.D

17.C[參考答案]C

[分析]

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有多種搭配組合方式,這種混合的政策效應,有的是事先可以準確預計的,有的則必須根據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何者更強有力而定,因而是不確定的。以擴張性的財政政策與擴張性的貨幣政策的搭配為例,圖3-4中IS曲線與LM曲線移動幅度相同,因而產出增加時利率也不變,若財政政策影響大于貨幣政策,IS曲

18.D本題考查的是《費舍教育法》。1818年,英國議會通過了教育大臣費舍提出的教育議案,制定了新的初等教育法,也稱《費舍教育法》。法案規定:(1)加強地方當局發展教育的權力和國家教育委員會制約當局的權限。(2)地方當局為2~5歲的兒童開設幼兒學校;規定5~14歲為義務教育階段;小學一律實行免費教育;禁止雇傭不滿12歲的兒童做童工。(3)地方教育當局應建立和維持繼續教育學校,向進入這種學校的年輕人免費提供適當的學習課程、教學和體育訓練,年輕人每年應在繼續教育學校中接受320個學時的學習。《費舍教育法》在英國歷史上,首次明確宣布教育立法的實施“要考慮到建立面向全體有能力受益的人的全國公共教育制度”,在建立完整的國家教育制度方面邁進了一步,使14歲以前的初等義務教育成為國民教育。法案調整了中央和地方當局的關系,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實行全國統一計劃的可能性。因此,答案為D。

19.A日本中央集權式教育管理體制的確立,始于明治維新初期頒布的一系列相關教育法令。為實現“破從來之陋習”、“求知識于世界”的改革目標,日本政府加強了對教育事業的領導與管理工作。1871年明治政府在中央設立文部省,主管全國的文化教育事業,并兼管宗教事務。1872年頒布的《學制令》更具體地確立了日本的教育領導體制和學校制度。日本仿效法國學制的模式,將全國劃分為8個大學區。每區設立大學一所,大學區中又分為32個中學區,每區設中學1所。中學區又分為210個小學區。這是日本近代第一個教育改革法令。因此,答案為A。

20.D[答案]D

[評析]考查要點是元朝專理蒙古王公貴族案件的司法機構。元朝司法機構重疊,導致法律適用的極大混亂。元朝設置大宗正府,專理蒙古王公貴族案件,因此,D是正確答案。元朝的刑部雖然屬于中央主審機關,但無權受理蒙古王公貴族的案件,排除A項。元朝的宣政院是主持全國佛教事務和統領吐蕃地區軍、民之政的中央機關,在司法上,還掌管僧人僧官刑民案件,但無權職掌蒙古王公貴族案件,因此,排除B項。元朝取消了大理寺的設置,以刑部取代大理寺,因此談不上專理案件,排除C項。

21.B

22.B[分析]

在直接標價法下,如果遠期差價形如“小數~大數”,表示基準貨幣的遠期匯率升水,遠期匯率=即期匯率+升水。從而三月期美元遠期匯率為USD$1=HKD$7.7711~7.7938。

23.B遵循戰時教育方針,在日軍進犯、國土淪喪、學校嚴重破壞的情況下,大批高校遷西南西北,調整重組。國立北平大學、國立北平師范大學、國立北洋工學院遷往陜西漢中,成立了國立西北聯合大學。至1938年年底,共遷址調整大學55所,為中國教育保存了一批精英力量。國民政府在抗日戰爭爆發后制定的“抗戰建國”的基本國策和與之相應的“戰時須作平時看”的教育方針,是一項并不短視的重要決策。它既顧及了教育為抗戰服務的近期任務,也考慮了教育為戰后國家重建和發展的遠期目標,使得教育事業在艱苦卓絕的戰爭環境中仍苦苦支撐,并在大后方西南、西北地區還有所發展。

24.D

25.B文化教育學又稱為精神教育學,是19世紀末出現在德國的一種教育學說。代表人物是狄爾泰、斯普朗格、利特等。文化教育學強調的是把人看成是完整的人,教育的過程是一種歷史文化過程,且教育研究要用理解與解釋的方式進行。A項實驗教育學、C項批判教育學及D項實用主義教育學均不符合題意,只有B項文化教育學符合題意,故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

26.BD解析:法治原則包括通過法律對權力的控制原則、權力與責任相統一原則、權利保障與社會自由原則、公民義務的法律化和相對化原則。B、D體現了法治原則的內涵。

27.ABC解析: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政治協商會議的各黨派、各社會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協商。故選擇A、B、C。

28.ABC解析:根據《刑法》第399、400條規定,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均屬于司法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在刑事訴訟中,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其受到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徇私枉法罪的構成特征為:(1)侵犯客體是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與國家的司法公正。(2)客觀方面為利用司法職務上的便利,實施了下列枉法行為:①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其受到追訴。②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訴。③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3)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為國家司法機關工作人員。(4)主觀方面為故意。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構成特征是:(1)侵犯客體是人民法院的正常審判活動與審判公正。(2)客觀方面為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作出違背事實和法律的判決、裁判的行為。(3)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限于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負有審判職責的人員。(4)主觀方面為故意。私放在押人員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將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放走,使其逃離監管的行為。私放在押人員罪的構成特征是:(1)侵犯客體是國家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監管制度。(2)客觀方面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將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放走的行為。(3)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限于司法工作人員。(4)主觀方面為故意。選項D不正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行政執法人員的瀆職犯罪,而非司法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

29.ABC解析:法律與習慣的關系有三種情況:法律對習慣的肯定——法經歷了從習慣到習慣法、再由習慣法到制定法的發展過程,對于社會已經存在的習慣,立法者根據需要予以確認,賦予其法律的效力;法律對習慣的否定——法律對習慣的確認是有選擇的;法律與習慣共存——法律調整人們的行為,對于法律不調整的行為,習慣作為非國家的社會規范對其加以調整。在應當由法律調整的范圍內,人們的行為首先要遵守法律的規定,可能存在習慣因素與法律規定的不一致,這是法律與習慣的沖突,這時,應該破除落后的習慣束縛,遵守法律的規定。

30.ABD法的一般作用是對法的具體作用所作的抽象概括,主要指法通過確定一定的權利義務結構來建立、維護和實現有利于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的作用。在不同社會和國家中,法都具有這種作用。A選項正確。根據法作用的范圍,將法的作用分為整體作用與局部作用,其中法的局部作用各有不同特點和功能,但都從屬于法的整體作用,即從不同的角度體現著法的整體作用。B選項正確。在法律調整實踐中,由于種種因素的影響,法的實際作用與立法時預期的作用會產生一定偏離,有時甚至完全相反。C選項錯誤。從宏觀上看,法作為一種社會調整手段本身就既有積極作用,也有消極作用。在微觀層面上,每一個具體的法律制度或規則都可能發生積極的或消極的作用。D選項正確。

31.BC解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由憲法賦予,我國《憲法》第6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1)修改憲法;(2)監督憲法的實施;(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4)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6)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7)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8)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9)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10)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11)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12)批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13)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14)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15)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所以本題B、C正確。A項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D項是國家主席的職權。

32.ABD解析:政治權利和自由是公民作為國家政治生活的主體而享有的參與政治生活的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和政治自由。政治自由是公民表達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根據我國《憲法》第35條規定,政治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集會、游行、示威自由和結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屬于精神方面的自由。

33.BCD解析: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為確定的指引和有選擇的指引。有選擇的指引是指對人們行為的指引,隨行為人的主觀意愿而定,是允許行為人選擇的。“有選擇”是就行為人的行為而言的,故B、D正確;C項比較特殊,刑法分則部分的條文,要求人們不得為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從這個角度看,其指引作用屬于確定的指引,但同時,刑法分則部分的條文,也屬于裁判的規則,它告訴人民法院對于犯罪行為應如何判處刑罰,從這個角度講,屬于有選擇性的指引。

34.ABCD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將人的需要由低到高歸納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會需要、尊重需要、求知需要、審美需要和自我實現需要七個層次。

35.ABC解析:法律條文與法律規則是形式和內容的關系;只有在制定法中法才表現為法律條文形式;法的表現形式是規范性法律文件,其中同樣表述著法律規則的內容。法與法律的概念不同,其構成要素也不同,法律是法的構成要素之一。

36.N“三不放過”是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37.Y

38.N答案暫無

39.(1)加里培林關于心智活動的五階段理論第一階段活動的定向基礎階段。第二階段物質活動或物質化活動階段。第三階段有聲言語階段。第四階段無聲的“外部”言語階段。第五階段內部言語階段。(2)加里培林心智活動五階段理論的教育意義這一理論強調心智技能的學習過程是由外向內的內化過程因此在心智技能教學中要注意心智技能的“內化”過程的實現要注意學習的循序漸進性不能越過某一或某些階段。本題考查的是心智技能形成過程的內容。心智技能的學習有兩個難點,一個是它發生在頭腦內部,看不見摸不著。一個是它屬于技能的范疇,必須通過大量的練習而獲得。因此,加里培林的理論很有啟示意義,要求教師通過可視化的手段首先使學生能夠看到心智技能的操作,然后逐漸內化。

40.認知障礙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可單獨存在也可相伴出現主要包括學習記憶障礙、失語、失認、失用、癡呆以及其他精神、神經活動的改變。認知障礙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可單獨存在,也可相伴出現,主要包括學習記憶障礙、失語、失認、失用、癡呆以及其他精神、神經活動的改變。

41.成功智力理論也稱三元智力理論由斯騰伯格在1985年提出強調智力是一套相互關聯的加工過程。成功是指個體能在現實生活中實現自己的目標這種目標是個體通過努力能夠達成的人生理想。因此成功智力就是指用以達成人生主要目標的智力它使個體能以目標為導向并采取相應的行動。該理論認為智力包括三個相互關聯的方面分析能力、創造能力和實踐能力。分析能力是主體有意識地規定活動的方向以發現問題的有效解決辦法的能力主要指抽象思維能力、信息處理的能力和語言能力。創造能力包括闡明新思想和聯合非相關事實的能力、處理新異情境以及自動提出新的解決方案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包括適應改變了的環境的能力、改造環境以最大限度利用機會的能力以及在特殊情境中解決問題的能力。斯騰伯格認為成功智力是由上述三種能力組成的。只有在三種智力平衡時個體才能與環境達成最佳的適應狀態。本題考查的是斯騰伯格的三元智力理論的內容。斯騰伯格的三元智力理論是一種不同于傳統的智力的心理測量學的理論,是從智力的功能角度探索智力的多元性。

42.《典論.論文》篇制雖短,卻涉及了文學理論批評的幾個重要方面。一是充分肯定了文學的作用,認為文章是“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二是提出了“文以氣為主”的觀點,指出文章的不同風格源于作家具有不同的“氣”(作家的氣質、才性等);三是提出了文體論,論及了詩、賦等八種文體的特征;四是關于文學批評,批評了文人“各以所長,相輕所短”的不良風氣。附《典論.論文》:文人相輕,自古而然。傅毅之于班圍,伯仲之間耳,而固小之,與弟超書日:“武仲以能屬文為蘭臺令史,下筆不能自休。”夫人善于自見,而文非一體,鮮能備善,是以各以所長,相輕所短。里語日:“家有弊帚,享之干金。”斯不自見之患也。今之文人,魯國孔融文舉、廣陵陳琳孔璋、山陽王粲仲宣、北海徐千偉長、陳留阮瑀元瑜、汝南應場德璉、東平劉楨公干。斯七子者,于學無所遺,于辭無所假,成以自騁驥于千里,仰齊足而并馳,以此相服,亦良難矣!蓋君子審已以度人,故能免于斯累而作論文。王粲長于辭賦,徐干時有齊氣,然粲之匹也。如粲之《初征》、《登樓》、《槐賦》、《征思》,干之《玄猿》、《漏卮》、《圓扇》、《橘賦》,雖張、蔡不過也。然于他文未能稱是。琳、踽之章表書記,今之雋也。應瑒和而不壯,劉楨壯而不密。孔融體氣高妙,有過人者,然不能持論,理不勝詞,以至乎雜以嘲戲。及其所善,楊、班儔也。常人貴遠賤近,向聲背實,又患暗于自見,謂己為賢。夫文本同而末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備其體。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至于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無窮。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見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辭,不托飛馳之勢,而聲名自傳于后。故西伯幽而演《易》,周旦顯而制《禮》,不以隱約而弗務,不以康樂而加思。夫然,則古人賤尺璧而重寸陰,懼乎時之過已。而人多不強力,貧賤則懾于饑寒,富貴則流于逸樂,遂營目前之務,而遺千載之功。日月逝于上,體貌衰于下,忽然與萬物遷化,斯志土之大痛也!融等已逝,唯干著論,成一家言。

43.格式條款是由一方當事人為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交易條件并于締約時不容相對人協商的合同條款。我國《合同法》對格式合同的特殊效力有下列幾個方面的規定:(1)《合同法》第39條規定合同擬定人須以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格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合同擬定人責任的條款并在相對人有要求時對該條款的含義予以說明。這是為了防止擬定人恣意減輕或免除己方責任而相對人忽視有關條款輕率簽約致利益受損。所謂“合理的方式”不僅指明示或在書面合同中對該條款作醒目的標示.還包括使相對人確實了解該條款的含義尤其是在合同用語的含義與一般人的理解不同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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