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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證券法

第三講證券交易證券交易的概念證券交易是指證券持有人依照交易規則,將證券轉讓給其他投資者的行為。證券交易除應遵循《證券法》規定的證券交易規則,還應同時遵守《公司法》及《合同法》規則。證券發行是創設證券權利的行為,證券交易是投資者之間的交易行為,發行與交易是相互獨立的概念。發行人購回股份基金公司贖回發行在外的基金份額債券發行人因債券到期還本付息而收回公司債券憑證發行人向投資者換發證券發行人將庫藏股出售給投資者以上哪些是證券發行行為,哪些是證券交易行為?調整證券交易的法律體系《證券法》是調整證券交易的特別法《公司法》對調整證券交易有原則性規則《合同法》是調整交易關系的一般法律規范其他法律、法規,如《民法通則》、《銀行法》、《保險法》和《刑法》直接或間接地調整著證券交易關系證券交易所和證券業協會頒布的自律性規范具體規定了證券交易遵循的各種技術規則有法律,遵法律;無法律,遵習慣特別法優于普通法證券交易的主要類型現貨交易: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原《證券法》明文規定T+1交割,現行證券法刪除了該條款,據此證券交易所有權自主選擇交割規則。我國目前采取“T+1”交割規則。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信用交易:融資融券交易證券交易場所場外交易場所證券交易所我國情況:場內市場:上交所、深交所場外市場: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結算系統、中國證券業協會舉辦的股份轉讓代辦系統、證券公司辦理債券轉讓的交易柜臺《證券法》第三十九條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證券交易方式——集中競價集中競價交易是證券交易所內進行證券買賣的一種交易方式,目前我國上交所、深交所均采用這一交易方式。集中競價分為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證券交易方式——協議轉讓協議轉讓的適用范圍:非流通股流通股上市公司收購《證券法》第四十條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應當采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

《證券法》第八十五條投資者可以采取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購上市公司。協議轉讓和集中競價有何區別?集中競價協議轉讓交易模式多對多一對一定價機制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協商定價交易結果結果不容更改若有違法違規情況可宣告無效證券交易方式——裁判轉讓裁判轉讓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司法裁判權而引起的證券轉讓。分兩種情況:債務人以股權設定質押,法院裁決債務人以質押股權償還欠債。債務人未以股權設定質押,但根據執行生效判決或者裁定,人民法院變賣、拍賣債務人的股權,或者以股權折抵債務。證券交易方式——報價轉讓報價轉讓,可稱為做市商制度,是指由取得做市商資格的證券公司給出證券的買賣價格(即報價),投資者不直接配對成交,而是向做市商按其提出的報價買進證券,或者將股票賣給做市商。外匯交易和國債交易已引入做市場制度。證券交易方式——大宗交易大宗交易是指證券單筆買賣申報達到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某一數額或者規模時,該項證券買賣由證券交易所按照特殊交易方式成交。上交所和深交所都制定有《大宗交易實施細則》大宗交易有何特點?證券交易的限制規則證券交易的合法性規則

——依法發行

——實際交付

——形式合法《證券法》第三十七條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并交付的證券。

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發行人賣出庫藏股不受《證券法》第37條的限制

《證券法》第四十一條

證券交易當事人買賣的證券可以采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在我國,股票已全部無紙化,債券有紙化和無紙化兩種形式。證券交易的限制規則限定期限內禁止買賣、出售規定公司發起人轉讓股份的法定限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轉讓股份的法定限制股權分置改革中的禁售和限售《證券法》第三十八條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二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證券交易的限制規則禁止持有、買賣股票《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證券交易的限制規則股票發行服務機構及人員的買賣限制上市公司服務機構及人員的買賣限制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買賣禁止《證券法》第四十五條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后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除前款規定外,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后五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代理委托人從事證券投資;

(二)與委托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者分擔證券投資損失;

(三)買賣本咨詢機構提供服務的上市公司股票;

(四)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證券交易的限制規則保守客戶賬戶秘密《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賬戶保密。

證券交易的限制規則合理收費規則《證券法》第四十六條證券交易的收費必須合理,并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

證券交易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短線交易與歸入權短線交易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主要股東,在法定期間內,買入本公司股票并再行賣出,或者賣出本公司股票后再行買入的行為。歸入權是指公司要求短線交易者返還其所得收益的權利。《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證券上市的概念證券上市是指已公開發行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符合法定條件,經證券主管機關核準后,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過程。注意證券上市與證券發行、證券交易概念的區分證券上市的類型《證券法》第三十九條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有何區別?上市或者掛牌條件高低審核程序嚴格寬松法定義務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承擔較小的信息披露義務上市或者掛牌費用高低證券交易所上市場外市場掛牌證券上市的類型授權上市安排上市《證券法》第四十八條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并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證券上市的類型普通上市與首次發行上市第一上市與第二上市股票上市與公司債券上市直接上市和間接上市A股、B股、H股、N股、S股以下股票上市類型如何界定股票上市的條件《證券法》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于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普通公司債券的上市條件《證券法》第五十七條公司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二)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于人民幣五千萬元;

(三)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上市條件

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可轉換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于人民幣五千萬元申請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證券上市程序證券交易所是證券上市的唯一審核機構申請股票上市時,應報送的文件申請公司債券上市時,應報送的文件《證券法》第五十二條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證券法》第五十八條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公司債券上市的董事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六)公司債券的實際發行數額;

(七)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申請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上市交易,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上市保薦書。

報送上市保薦書的適用范圍:1.股票上市申請;2.可轉換公司債券(普通公司債券上市無需提供保薦書)證券上市程序證券交易所的審核上市審核委員會的審核→證券交易所作出是否準予上市的決定上市協議的簽訂上市公告掛牌交易——證券完成上市程序的最終標志《證券法》第五十三條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后,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告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并將該文件置備于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第五十四條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除公告前條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公告下列事項:

(一)股票獲準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

(三)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

上市證券的委托交易程序開戶→委托→成交→清算→交割→過戶案例

中國證監會在對A上市公司進行例行檢查中,發現以下事實:

(1)A公司于1995年5月6日由B企業、C企業等6家企業作為發起人共同以發起設立方式成立,成立時的股本總額為8200萬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下同)。1998年8月9日,A公司獲準發行5000萬股社會公眾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此次發行完畢后,A公司的股本總額達到13200萬股。

A公司上市后,其股本結構中社會公眾股所占股本總額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案例(續)

(2)1999年9月5日,B企業將所持A公司股份680萬股轉讓給了宏達公司,從而使宏達公司持有A公司的股份達到800萬股。直到同年9月15日,宏達公司未向A公司報告。

B企業轉讓A公司股份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案例(續)

(3)為A公司出具2000年度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陳某,在2001年3月10日公司年度報告公布后,于同年3月20日購買了A公司2萬股股票,并于同年4月8日拋售,獲利3萬余元;E證券公司的證券從業人員李某認為A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漲潛力,于2001年3月15日購買了A公司股票1萬股。

陳某、李某買賣A公司股票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停牌與復牌停牌:在證券交易中,由于某種突發事件影響證券正常交易,由上市公司申請或者證券交易所自行決定暫時停止某只上市證券的交易。復牌:突發性事件消除后,證券交易所自行決定或根據上市公司申請決定恢復該只證券交易。停牌的原因我國滬深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二章規定了停牌的主要原因。一般來說,股票停牌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上市公司有重大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并,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暫停、恢復和終止上市暫停、終止上市,是指在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事由出現時,證券交易所主動或者根據上市公司的申請,決定暫停、終止公司(或者證券)的上市資格。暫停上市是對上市資格的限制,終止上市是對上市資格的取消。而停牌僅僅是暫停交易,不影響上市資格。暫停股票上市的法定事由《證券法》第五十五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債券暫停上市的法定事由《證券法》第六十條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二)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

(三)發行公司債券所募集的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

(五)公司最近二年連續虧損。恢復上市的條件恢復上市恢復上市,與暫停交易相對應的概念,是指在法定期限內消除了暫停上市的原因,由發行人提出申請,證券交易所核準后恢復上市。恢復上市的申請、核準程序:聘請保薦機構并出具恢復上市保薦書→聘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上市公司提出申請并提交文件→證券交易所審核→審核通過后公告在法定期限內消除了暫停上市的原因股票終止上市的法定事由《證券法》第五十六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后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債券終止上市的法定事由《證券法》第六十條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二)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

(三)發行公司債券所募集的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

(五)公司最近二年連續虧損。第六十一條公司有前條第(一)項、第(四)項所列情形之一經查實后果嚴重的,或者有前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

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證券交易所終止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終止上市的實行程序證券交易所作出決定證券交易所通知與公告(決定后兩個交易日內)證券交易所指定代辦機構(公司解散和宣告破產的除外)公司發布公告安排進入代辦股票轉讓系統(發布終止上市公告后45個交易日內)與終止上市相關的特別程序—“退市風險警示”場外市場和場外交易

二板市場——創業板市場三板市場——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強制信息披露制度積極作用保護投資者利益提高證券市場效率完善證券市場監管信息披露的原則和類型原則:真實、準確、完整類型:發行信息披露持續性信息披露《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再融資信息披露具有結合發行信息披露和持續信息披露的性質。發行信息披露制度《證券法》第六十四條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依法公開發行股票,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依法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公告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依法公開發行新股或者公司債券的,還應當公告財務會計報告。招股說明書的披露規則招股說明書必須經過證監會批準,未經核準的招股說明書不得披露。招股說明書于批準后發生要約邀請效力。簽署后至批準前招股說明書不具有要約邀請得法律效力。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6個月,自招股說明書簽署完畢之日起計算,發行人應在承銷期開始前2~5個工作日公布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審核批準后發行人和承銷商有對其進行再修改的責任(如招股說明書過期或者不修改就會產生誤導時),但修改后要先報證監會審核后再公布。招股說明書的內容與格式《招股說明書的內容與格式(試行)》招股說明書封面招股說明書目錄招股說明書正文:(1)主要資料、(2)釋義、(3)緒言、(4)發售新股的有關當事人、(5)風險因素與對策、(6)募集資金的運用、(7)股利分配政策、(8)驗資報告、(9)承銷、(10)發行人情況、(11)發行人公司章程摘錄、(12)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重要職員、(13)經營業績、(14)股本、(15)債項、(16)主要固定資產、(17)財務會計資料、(18)資產評估、(19)盈利預測、(20)公司發展規劃、(21)重要合同及重大訴訟事項、(22)其他重要事項、(23)董事會成員及承銷團成員的簽署意見招股說明書附錄招股說明書備查文件招股說明書概要股說明書概要屬于法定信息披露文件,應與招股說明書附件一并報請證券監管機構審批。招股說明書概要屬于引導性閱讀文件。較之招股說明書其內容更容易理解,可廣泛、迅速地向社會公眾投資者提供和傳達有關股票發行的簡要情況。招股說明書概要屬于非發售文件。股票發行公告、股票發行中簽率公告、有效認購(搖號)結果公告、發行退款或余款轉存公告等。

持續信息披露制度持續信息披露的形式包括:定期報告——中期報告、季度報告、年度報告臨時報告中期報告中期報告揭示上市公司某個會計年度前六個月的營業與財務狀況,并向投資者提供預測該營業年度業績及狀況的中期資料,以確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最新性,是持續信息公開的重要形式。《證券法》第六十五條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二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記載以下內容的中期報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

(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

(三)已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變動情況;

(四)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重要事項;

(五)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中期報告中期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中期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試行)》中期報告的披露規則:期限要求: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二個月內向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提交中期報告;報送份數要求:向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各報送10份;上市公司全體董事必須保證中期報告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并就其保證承擔連帶責任;如在境內與境外兩個以上證券交易所同時發行并上市,中期報告內容應盡量一致。季度報告——簡式中期報告季度報告是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在會計年度前3個月、9個月結束后的30日內編制和公布的信息公開文件,是中期報告的特殊形式。第一季度報告公布時間不能早于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公布時間,一般不需重復已披露過的信息,財務資料無須審計(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是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由上市公司依法制作并提交的,反映本公司本會計年度基本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等重大信息的法律文件,是最重要的定期報告。《證券法》第六十六條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記載以下內容的年度報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概況;

(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

(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簡介及其持股情況;

(四)已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情況,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

(五)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六)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年度報告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證監會發布的《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試行)》年度報告的公告規則——滿足中期報告的有關規則的基礎上還應滿足:期限規則: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向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提交年度報告,如無法提供需在報送最后期限到期前至少15個工作日向證券交易所提出延期申請并報證監會備案;審計規則:必須附加具有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未經審計視為未編制完成。臨時報告臨時報告是指上市公司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則規定,在發生重大事項時需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披露的信息,是上市公司持續信息披露義務的重要組成部分。《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并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況為前款所稱重大事件:

(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六)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九)公司減資、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臨時報告的義務人是股票上市公司,公司債券發行人無須公布臨時報告。臨時報告以說明事件實質為核心。案例

2006年11月30日和12月1日,天目藥業開具匯票兩張各1000萬元給子公司天目保健品,天目保健品當日背書給現代汽修;2006年12月5日,天目藥業開具兩張匯票共計2000萬元給本公司,后背書給天目保健品,天目保健品再背書給現代汽修。2006年12月11日、2006年12月18日,現代汽修將前述款項通過天目保健品歸還了全部占用資金。天目藥業是否應該對上述事項進行臨時公告?案例

2007年4月16日和4月17日,天目藥業從交通銀行杭州西湖支行賬戶匯出兩筆合計2000萬元至富鼎投資廣發行德勝支行賬戶。2007年5月8日,富鼎投資從廣發行德勝支行賬戶匯入1150萬元至天目藥業工商銀行臨安支行賬戶;2007年5月9日,富鼎投資從廣發行德勝支行賬戶匯入850萬元至天目藥業在工商銀行臨安支行的賬戶。天目藥業是否應該對上述事項進行臨時公告?信息披露的方式報刊登載備置文件互聯網發布文件備案答復詢問《證券法》第七十條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應當在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媒體發布,同時將其置備于公司住所、證券交易所,供社會公眾查閱。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報紙:《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金融時報》、《中國改革報》、《證券日報》期刊:《證券市場周刊》網站:巨潮網站()(深交所指定網站)

上海證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的基本規則《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依法披露信息披露的基本規則《證券法》第七十一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上市公司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公告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上市公司分派或者配售新股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行為進行監督。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及有關人員,對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作出的公告,在公告前不得泄露其內容。

公告前保密義務接受證監會監督信息披露的基本規則《證券法》第六十九條發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報告文件、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應當與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發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有過錯的,應當與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民事責任規則案例

2006年12月28日,天目藥業從中國銀行臨安支行賬戶電匯200萬元至現代物流工商銀行濟南經十一路支行賬戶,同日,天目藥業從交通銀行臨安支行電匯900萬元至現代物流工商銀行濟南經十一路支行賬戶。2007年4月17日,現代物流從建設銀行濟南經七路支行匡山分理處電匯1100萬元至天目藥業交通銀行西湖支行賬戶。前述事項,由章鵬飛批準,鄭智強知情,天目藥業未對上述事項進行臨時公告。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天目藥業、章鵬飛、鄭智強)〔2009〕5號

當事人:杭州天目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目藥業,股票代碼600671),法定代表人:章鵬飛,住址:浙江省臨安市苕溪南路78號。

章鵬飛,男,1963年10月出生,時任天目藥業董事長,住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采荷一區8幢404室。

鄭智強,男,1954年11月出生,時任天目藥業副董事長、總經理,住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馮山人巷5號303室。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會對天目藥業信息披露違法事項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并應當事人的要求舉行了聽證會。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天目藥業存在以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

基于上述事實和理由,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我會決定:

一、對天目藥業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的罰款;

二、對章鵬飛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的罰款;

三、對鄭智強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的罰款。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九年二月一日

虛假陳述虛假陳述,也稱不實陳述,泛指證券發行交易過程中不正確或不正當披露信息和陳述事實的行為。虛假陳述的主體主要是發行人及上市公司。虛假陳述的類型主要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不當披露虛假記載,即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相關主體,在履行披露信息義務時,在其公開的文件中作出與事實不相符合的記載的行為。誤導性陳述,即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相關主體在其公開的文件中或者通過媒體,作出誤導市場投資者對其投資行為發生錯誤判斷并產生重大影響的陳述。重大遺漏,即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未將應當記載的事項完全記載或者僅部分予以記載。不當披露,即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在適當期限內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開披露應當披露的信息。案例

1997年5月份,上海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銀萬國”)的交易大廳中,一支新上市的股票引起了股民的關注。根據股票發行公告和招股說明書,這支股票的發行人大慶聯誼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慶聯誼”),是大慶聯誼石化總廠下屬的改制企業,注冊資本11億元,以石油煉制、石油開采及石化產品生產、加工、運銷為主營業務,同時進行石化產品的綜合開發利用及多種經營,產品銷售市場廣闊,供不應求。從其提供的會計年報來看,該企業連續幾年盈利,業績優良。此次發行5000萬股,每股發行價9.87元,預計總市值49350萬元,所籌資金用于富拉爾基油田的開發經營等四個項目中,投資利潤率高達23%。

此招股說明引來了大批股民的投資。經過對大慶聯誼公開的上市文件及其他披露信息的詳細研究后,上海、北京、黑龍江和其他許多省市的股民紛紛購買該支股票,很快大慶聯誼上市發行的股票便被股民搶購一空。大慶聯誼股票股價便直線飆升。然而,本來一路走高的大慶聯誼股票突然開始一路狂跌,從最高時的每股34元左右,一路下跌至每股僅8.81元。1999年4月21日,它一度跌至歷史最低點,而就在這一天,大慶聯誼在《中國證券報》上發布公告稱,“我公司因涉嫌利潤虛假、募集資金使用虛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正在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調查”。許多遭受了很大的損失。

案例:

2004年6月24日,新疆屯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屯河)與中國非金屬材料總公司(以下簡稱中材公司)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書,將其所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山股份,證券代碼:000877)部分股權轉讓給中材公司,6月29日,天山股份、新疆屯河、中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上述股權轉讓事項。在該股權轉讓協議簽訂之前的2004年6月10日至15日期間,相關中介機構人員進駐天山股份,對其進行全面調查,為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做準備。最遲至2004年6月15日,天山股份向下屬公司,包括陳建良及其所任職的江蘇事業部,通報上述股權轉讓談判將進入實質性階段的情況,陳建良本人在此期間也曾向天山股份詢問股權轉讓進展情況。案例(續):

該股權轉讓及其重要進展在依法披露前屬于證券法規定的內幕信息。該信息2004年6月29日公開。陳建良知悉上述內幕信息。

陳建良利用其控制的代碼為34435(戶名:陳建良)、36076(戶名:黎明)資金賬戶及其下掛0101760684、0102281334、0102453453證券賬戶,自2004年6月21日起交易天山股份股票,至2004年6月29日上述信息公告前,合計買入1646757萬股,賣出195193萬股。內幕交易內幕交易,也稱為“內部人交易”、“內線交易”、“內情者交易”,是指內幕人員利用所掌握的、尚未公開的內部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或者其他人員利用違法獲得的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為。內幕交易的本質: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獲得額外利益或者避免損失。對于內幕交易的判斷,關鍵是在于內幕信息和知情人的認定上。注意內幕交易與短線交易的區分內幕信息內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的影響且尚未公開的信息。內幕信息具有以下幾個特征:內幕信息能夠影響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內幕信息必須是尚未公開的信息。內幕信息必須是具有重大影響力的重大信息。

第七十五條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屬內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三)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四)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五)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七)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八)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知情人員第七十四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四)由于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于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內幕交易的行為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根據內幕信息建議他人買賣證券;內幕人員向他人泄露內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該信息進行內幕交易;非內幕人員通過不正當手段或者其他途徑獲得內幕信息,并根據該信息買賣證券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證券;其他的內幕交易行為。第七十六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內幕交易的法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案例

龔某為A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的副總經理,A公司為B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的第三大股東并持有B公司1462萬股法人股(占B公司總股本的4.29%),B公司于1996年11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龔某于1993年加入A公司,從1997年起一直擔任A公司的副總經理,分管行政、總裁辦及人力資源。龔某本人未在B公司任職,既不是B公司的董事,也從未接受A公司的委派參加B公司的董事會。B公司于2001年11月29日召開董事會,通過決議進行資產重組,其第一大股東香港C公司將其持有的全部外資法人股1.57億股(占總股本的46.16%)轉讓給香港D公司,第三大股東A公司將其持有的全部法人股轉讓給上海E公司。2001年12月3日,B公司將上述事實以公告的形式對外披露,之后,B公司的股票出現了較大幅度的上漲。龔某于1999年6月在某證券營業部開戶,其證券賬戶于2001年11月21日買入56100股B公司的股票,并分別于2001年12月5日和10日全部賣出,并獲利。內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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