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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    民國時期重慶積谷研究    摘要:民國時期重慶積谷制度的重建是從民辦積谷的基礎上進行的,重慶作為大后方的中心,其糧食問題關系著整個大后方的社會穩定。民國政府為了加強對糧食的管理和控制,實行了一系列建倉積谷的措施。民國重慶的積谷在平糶振災以及支持抗戰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因其歷史原因,其作用又受到了很大的限制。關鍵詞:民國時期;重慶;積谷:f329 :a :cn61-1487-(2020)06-0121-03一、民國以前的重慶積谷重慶建倉積谷由來已久,據民國巴縣志記載,在清王朝時期積谷倉設置甚備。豐裕倉為重慶府知府直接管理,清雍正八年知府張光麟設

2、立,采買倉谷4000石;常平倉為清康熙四十五年知事孔毓忠設立,有谷11132石8斗4合5勺;監倉為巴縣知事管理,倉谷,來源多為俊秀捐監,有谷9636石;社倉是由乾隆元年巡檢組織地方紳民捐納設立,由地方推舉正紳管理,設立時有谷1483石7斗6升8合7勺;義倉年代久遠無從查證;濟倉為清嘉慶十六年重慶府知府李樞煥向川督常明稟請設立,其收租在同治九年以前由知府管理,由于倉房書吏貪墨田契被隱匿,故改由鄉紳自行管理;鎮鄉積谷是由清光緒六年總督丁實楨通飭各州縣辦理的積谷,宣統二年知縣奉旨飭清縣倉統計有48024石7斗3升2合;八省積谷由川東道王廷值在咸豐八年創立,交由八省客紳管理。重慶各積谷倉設立之初構想均

3、為取之于人民并主要于“防旱潦備兇荒”之用,但由于設立后并無完善的監督制度,“前人籌措甚艱而后人侵虧甚宜”,至咸豐八年設立八省積谷倉時,官方設立的三倉已經耗去了七萬兩百余石糧食,所存留者不及十分之二三,其余各倉也大都不可使用。光緒六年時川督稱“川省義社各倉向來積谷甚多,祗因不肖官紳變賣肥己,遂致蕩然無存”。二、民國時期積谷制度的重建(一)民辦積谷的苦苦支撐民國初年,重慶境內軍閥混戰,政局動蕩不堪,各鄉縣倉廒的積谷,被先后占據重慶的各路軍閥所注意,隨意侵吞揮霍,所有倉谷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虧空。重慶府知事派員調查各倉所存積谷皆不過之前的二十分之一,全重慶十多萬人民所依仗災年救荒的積谷就只剩以八省積谷辦

4、事處為首的民辦糧倉了。八省積谷辦事處前身為八省積谷局,“查本市八省積谷,系于時傳咸豐八年由川東道主王廷植詳稟川督就地抽收房租并附加貨廒所創辦其谷交八省商紳管理,后遂稱為八省積谷局”。在積谷局成立之后,交由當時在渝的外省移民聯合成立的八省會館管理。出于士紳維護自己利益的基礎,八省積谷倉相比其他谷倉得到了更好的保存。民國十二年,朱叔癡稱民國元年經軍政部、財政部調查,八省積谷倉仍存有市斗谷19446石及銀七千兩。但由于軍閥混戰,駐重慶軍隊將積谷變賣后“多年積貯,至此一空”。民國十四年八月,八省積谷首事王載廷在給巴縣知事的提案中,以“倉貯久懸,妨礙民食,懇查飭撥,俾還填買”,提出歸還八省積谷。民國十五

5、年,八省紳商開始清理八省積谷,將現存的兩千兩銀與向巴縣索還的少部分借款八千六百元購谷千石存儲,并決議每年再購谷百石以期恢復原有倉儲。至民國十六年六月十二日,“惟該團體所辦整理積谷,救濟災荒各項均屬地方公益事務,現既另行改組,應即定名為重慶八省積谷辦事處,俾與官立局所別”,在朱叔癡致巴縣議參會公函后于六月二十九日正式改組為八省積谷辦事處。以“整理積谷,救濟本埠災荒”為目標,根據重慶八省積谷辦事處辦事細則設立正副主任監理,主任由八省會館各推舉一人組建的董事會選舉,成立之初推舉朱叔癡、曾吉芝為正副主任,至民國二十八年時已恢復積谷三千二百石。據民國巴縣志鄉鎮積谷調查表顯示,民國初年各鄉鎮積谷數量虧空嚴

6、重,相比之前積谷數幾近于無,盡管南京民國政府在民國十七年頒布義倉管理規則,下令各地恢復積谷舊制,但重慶積谷依舊年年虧空。(二)市倉管理委員會的成立民國二十五年,國民政府內政部發布各地方建倉積谷辦法大綱并同時制定下發積谷宣傳綱要,要求各地方政府依照大綱的規定盡快落實積谷倉的建設以及積谷存儲的問題。且隨著抗戰軍興,大量的難民前來重慶避難,重慶地方民辦積谷的形式已不足以支撐救濟災荒的任務。九年來重慶之市政中提到“本市人口數達四十萬眾,約需米三十萬石左右,以江巴兩縣所產銷售本市數量年計十萬余石,僅足供給三分之一”,因此整理積谷成為一個重要的問題。在這種迫切的需求下,民國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九日,重慶市倉保

7、管委員會成立,并在成立大會上提出八省積谷辦事處與市倉合并辦法以及八省積谷辦事處原有財產收益的處置問題。重慶市倉保管委員會設立總務、保管、采購三組,分別由戴經管、李奎安、溫興鶴擔任,辦公地址設立于八省積谷辦事處原址。大會決定于民國二十八年四月二十日接收八省積谷辦事處現有所有倉廒及存款,并將八省積谷辦事處原有財產收益完全劃入市倉基金。當然,這樣的結果,八省積谷辦事處是不能接受的,其時任主任的朱叔癡提出明確反對“過去政府提取公益,類無良好結果,堅持愿接受本府之監督,不愿交出積谷產業”。但重慶市社會局多次飭令其移交,并擬定接收積谷辦法七條,要求盡快造報歷年所購積谷及現有倉廒數目表以便清理。最后達成協議

8、,八省積谷辦事處將積谷和倉廒交出,產業仍由自行保管,并保證“本處每年財產收益除事務費用外,悉數買谷填倉”。八省積谷辦事處雖然保留了部分獨立經營權,但其資金產業還是逐漸移交給了政府。先是消防聯合會拆卸部分倉廒及看丁房屋以修建消防用房屋;而后八省積谷辦事處想要將部分倉廒地賣給聚興誠銀行時,遭到地政局拒絕,認為“八省積谷會為慈善機關,其地產非經省市政府或社會局批準不能轉讓過戶”。最終,八省積谷辦事處將大部分地產變賣,八成購買戰時公債,二成購置八省公墓,積谷辦事處已然名不副實。此時的重慶積谷事業,已經由政府全面接管。三、積谷制度的維護(一)積谷的派募市倉管理委員會成立以后,對積谷的管理及使用,政府有了

9、更為系統的規章保障,同時也有了更為穩定的積谷渠道。按照內政部頒發的各地方建倉積谷辦法大綱,積谷數量應比照市區內人口總數積足三個月的糧食為要,面對重慶市四十余萬民眾,所接收的八省積谷是遠遠不夠的。而按大綱規定,各倉積谷原則上由省政府就各縣財政收入項下指定的款項辦理,如果不夠可按照田賦、營業稅、房捐,及其他產業收入的一定比例募集?;臍q時應酌情減免,并在倉儲足額時立即停收。重慶市在營業稅下附加百分之五作為積谷??睢kS著抗日戰爭的持續,糧食問題也變得越發重要,積谷宣傳綱要里提到“今后抗戰之成敗,不在軍事而緊于經濟,就中尤以糧食問題為核心”。為了維持糧食供應,民國三十年,中央政府從各省收回了自民國十七年

10、六月在全國財政議會上劃分給地方的田賦管理權,實行戰時糧食管理體制,相應的積谷征收標準也隨之改變,大為擴大了積谷范圍。據民國三十一年的積谷及谷款統計表顯示,市倉積谷達到了6378市石4斗9升,相比二十八年接收八省積谷時的黃谷3139石6升增長了接近一倍,已經接近二十年時重慶積谷總數了。但三十一年鎮倉積谷總數不過1585石8斗,大約只占積谷總數7964石2斗9升的兩成。依舊不夠維持重慶自戰爭以來與日俱增的內遷人口糧食需求。在三十二年時,由于“總裁親定本市應積谷三十萬市石,若依照規定購足實倉不敷實”因而決議增加收取積谷??钔緩?,在田賦項下附征百分之五外再附加百分之十,房捐項下附征百分之十,并張示布告

11、勸導人民捐助,以期維持積谷及對市民的糧食供應。(二)積谷的管理按照大綱,內政部對各地方積谷制度的管理實行也有詳細規定。首先是管理機構,大綱規定由各地區主管長官以及地方推舉的三到五人組建保管委員會負責積谷具體事務,并在省級設立糧政局由中央糧食部統一管理。而大綱所規定的倉廒建設事宜,由于之前積谷虧空嚴重,倉廒大多由原有空缺修繕而來,并無多少新建倉廒。由于之前重慶政局動蕩,積谷侵吞虧空嚴重,因而對積谷的查驗至關重要。按照積谷宣傳綱要,各倉積谷的成效,由每年年末時糧食部派員前來抽查決定,并詳細的規定了積谷調查須知共十八條,如“各倉存谷或谷款,與冊報收支數目是否相符?冊報是否與實際收支數目相符?歷年積谷

12、及谷款,已否清理?有無虧蝕挪用及變價存儲等情事?”。在民國三十年時,內政部還發布了內政部清理各省市積谷及谷款辦法,旨在調查清理自民國十七年起至二十九年底各地方積谷及谷款數量,以便之后對積谷情況的調查。對此次的清理,國民政府相當重視,但三十年起之后每年的調查,其獎懲卻是由地方政府自行處理,因而盡管之前的積谷庫存實際數目較為清楚,積谷的調查規定詳實,在后期還是出現了監守自盜的情況。(三)積谷的使用國民政府于民國十七年頒布義倉管理規則恢復各地積谷舊制時,只是希望積谷救荒,而之后頒布的各地方建倉積谷辦法大綱規定倉谷的使用只能是貸谷、平糶、散放以及辦理農村貸款和提撥建倉經費。同時,政府也可在經民政局批準

13、后動用積谷進行災民救濟,“為本年冬令救濟工作,已由部頒實施辦法規定,依法動用或平糶地方積谷,請準予提發本市現存積谷一千市石作為辦理冬賑之用”。隨著抗日戰爭的爆發,國民政府所主要依靠的沿海和長江流域各省逐步淪陷,收入大為減少。為了維持抗戰開支,國民政府只好把目光轉向創造了國民總產值65%的農業部門,很快,中央政府實行了田賦征實以及糧食征借,而積谷也有了除規定外的用途。民國三十年,四川省政府制定優待抗戰軍人家屬條例,規定地方積谷中的五分之三用作撥發抗戰軍人及家屬的優待谷,只余五分之二留作備荒之用。中央行政院還下發給重慶市政府關于出征抗敵軍人及傷亡員兵家屬積谷之減免的訓令,規定參戰軍人家庭年收入在五

14、十市石以下者均免派積谷。重慶積谷還用作公所,學校等緊急時的借用方面,民國三十六年,四川田賦糧食管理處儲運處因需糧緊急向重慶市市倉保管委員會借用所有積谷,條約第一條規定“甲方所有倉存積谷九千六百余石,連同前重慶市田賦糧食管理處,奉部令應由乙方代還甲方積谷二千一百三十四石九斗六升七合,一并借給乙方使用”此外,重慶的積谷還用作戰時陪都民食,為支持抗戰做出了卓越貢獻。但如此多的支出導致積谷不斷消耗,根本不能達到儲政要求的“三十萬市石”,也不可能達到積谷存儲充足便停止派募的政府預期。四、余論重慶的建倉積谷事業總的來說,在平抑糧價,振濟貧乏方面發揮了必要的作用,并且為抗戰將士及家屬提供了大量急需的軍食,為戰爭提供了必要的糧食支持,其功甚大。但是在積谷的管理中出現了較多的問題。盡管國民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多次督飭重慶市政府“依法使用積谷”,但似乎并沒有改善監守自盜的情況。民國十七年時中央政府在全國財政會議上,為了換取各省軟弱的支持,放棄了對地方各省的田賦管理權,這也就意味著國民政府放棄了對不公平田賦制度徹底改革的任何努力。盡管之后在戰爭的環境下,中央政府收回了田賦管理權,并對積谷事業大加重視。但政府實行田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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