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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講解寧德財校 馬友云本講座主要內容n 一、制度修訂的目的和背景 n 二、制度的修訂原則 n 三、制度修訂的主要內容 n 四、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主要內容一、制度修訂的目的和背景n (一)、制度修訂的目的n 1、適應公共財政體制深化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發展的要求n 2、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會計行為n 3、提高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n 4、促進事業單位加強預算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績效評價 n (二)、制度修訂背景n 現行制度發布于 1997 年,自 1998年 1 月 1日起施行,對規范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服務事業單位預算管理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近年來,隨著我國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

2、化,以及事業單位自身改革發展的逐步推進,對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制度已經難以滿足事業單位管理和發展的需要。 n 1、現行制度滯后于我國公共財政體制改革。n 2000 年以來,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類、部門預算等各項財政改革陸續開展,對事業單位預算編制、資金運轉、資產管理等各方面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同時涉及到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方法的調整和改進。目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公共財政體制已基本建立,各項改革趨于穩定和完善,對制度進行全面修訂的時機已經成熟。n 2、現行制度未涵蓋事業單位基建項目,會計信息不完整。n 目前,與原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 8 號)

3、相配套,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按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另設賬套核算,與之相關的資產負債未在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中得到全面反映,造成會計信息不完整,不利于加強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管理,進而不利于防范和降低財政風險。財政部發布的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 68,以下簡稱財務規則)新增了基本建設相關規范條款,同時按照編制部門(綜合)預算的要求,有必要同步修訂制度,增加基本建設會計核算和報表披露內容。n 3、現行制度不能反映固定資產真實價值。n 大部分事業單位不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使得固定資產在處置之前一直按照原值記錄和列示,無法如實反映固定資產在報告時點的實際價值,不能提供固定資產在報告期間的損耗信息,進而不

4、利于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與成本核算。在制度中引入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以及無形資產計提攤銷)的有關核算內容,既能解決上述不足,也符合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 36 號)中提出的資產“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n 4、事業單位出現了一些新要求、新業務,需予以滿足和規范。 n 隨著社會事業的改革和發展,事業單位的內外部環境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出現了一些新的管理要求和新的業務活動。比如,部分事業單位舉債數額較大,更注重資產負債率等財務風險分析,而制度中未明確區分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不利于事業單位財務分析。這些新要求和新業務要求對制度進行相應的補充和完善。

5、n 5、事業單位會計科目與報表體系不完善。n 現行事業單位會計科目體系不完整,核算內容不全面,有關確認計量標準不明確;會計報表列示的項目和內容不盡合理,如資產負債表中列示收入和支出項 目;會計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對報表附注披露內容的規范。上述問題需要在制度修訂中加以解決。二、制度的修訂原則 n 此次修訂制度,按照配合公共財政體制改革、落實財政科學化和精細化管理、同時滿足 (兼顧)事業單位預算管理與財務管理目標的修訂原則,對制度進行了全面和系統的梳理。 n 全面修訂制度,建立完善的會計核算和會計信息披露體系,是提升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水平、加強事業單位成本核算與績效評價的客觀要求,是配合公共財政體制

6、改革、促進社會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落實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制度基礎和重要舉措。三、制度主要修訂的內容 n (一)新增財政改革政策涉及的會計核算 n 在制度中新增了有關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類、工資和津貼補貼、財政撥補助轉結余管理等公共財政改革會計核算內容,與上述改革政策進行全面和有機的銜接。 n (二)配合財務規則做出相應修改n 財政部發布的財務規則對事業單位預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結轉結余資金管理和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內容進行了修改,如規定對事業單位各種性質的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均要區分為結轉和結余進行管理,既要分為事業結轉結余和經營結轉結余,同時還要區分為財政補助結轉結余和非財

7、政補助結轉結余;n 又如,將事業單位在建工程納入單位統一的財務管理。為與之相協調一致,制度中調整了有關會計科目設置及其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n (三)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 n 制度規定對事業單位除文物和陳列品、動植物、圖書和擋案、以名義金額計量的固定資產之外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計提攤銷,以反映資產因使用中的消耗而發生的價值減少,從而真實體現資產價值。為兼顧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需求,制度中采用了“虛提”折舊和攤銷模式,即在計提折舊和攤銷時沖減凈資產“非流動資產基金”(而非計入當期支出)。n (四)進一步完善會計科目設置和相關會計核算 n 制度對現行會計科目體系進行了全面梳

8、理和完善。除上面提及的調整內容外,制度還為加強財務風險分析將原“借入款項”科目區分為“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科目、將原“其他應付款”科目區分為“其他應付款”和“長期應付款”科目等。此外,制度對各科目的核算內容、核算要求、賬務處理等作了更為全面、詳細的規定。n (五)完善財務報表體系和會計報表格式 n 制度在財務報告中增加了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改進了資產負債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結構和項目。主要如:n 取消了資產負債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項目;n 為便于對事業單位進行財務分析,在資產負債表中按照流動性和非流動性排列資產負債表項目;n 為合理反映事業單位的收支補償機制,按照多步式結構設計收入支出表;等等。n

9、 這一方面使事業單位的財務報表格式與國際慣例和企業會計更為協調,增強了通用性;另一方面,也兼顧了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使事業單位的財務報表體系更為完整,以滿足財務管理、預算管理、績效考核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六)明確規定基建數據并入會計“大賬”(七)突出強化資產計價和入賬管理(八)規范核算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及其分配四難點問題1.協調財務、預算雙目標2.計提固定資產折舊3.基建并賬五、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主要內容n 第一部分 總說明n 第二部分 各會計要素的主要會計處理n 第三部分 財務報表 第一部分 總說明 n 二、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級各類事業單位。 n 事業單位對基本建設投資的會

10、計處理和報告在適用本制度的同時,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 n 根據財政部規定適用行業會計制度(醫院會計制度、鄉鎮衛生院會計制度、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中小學會計制度、高校會計制度、科技類及地質勘測類等)的事業單位,執行相應行業會計制度,不執行本制度;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不執行本制度。 n 三、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運用會計科目: n (一)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在不影響會計處理和編報財務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以及自行設置本制度規定之外的明細科目。 n (二)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

11、目的編號,以便于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事業單位不得隨意打亂重編。 n (三)事業單位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時,應當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得只填列科目編號、不填列科目名稱。 n 四、事業單位財務報告是事業單位對外提供的反映事業單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運營成果、預算執行等會計信息的文件。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編報財務報告: n (一)事業單位財務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其他應當在財務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組成。會計報表和會計報表附注構成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

12、、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以及有關附表。 n (二)事業單位的財務報告分為年度財務報告和中期財務報告。 n 以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期間(如季度和月度)編制的財務報告稱為中期財務報告。年度財務報告是以整個會計年度為基礎編制的財務報告。 n (三)事業單位對外提供的財務報表的內容和格式,由本制度規定。事業單位內部管理需要的財務報表由事業單位自行規定。 n (四)事業單位應當根據本制度有關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的要求,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 n 事業單位不得違反規定,隨意改變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得隨意改變本制度規定的財務報表有關數據的會計口徑。

13、 n (五)事業單位財務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要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n (六)事業單位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應當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n 事業單位年度財務報告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 n 五、事業單位會計機構設置、會計人員配備、會計基礎工作、會計檔案管理以及內部控制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第二部分 各會計要素的主要會計處理n 一、資產的主要會計處理p133n (一)新

14、制度下的會計科目 n 1 1001 庫存現金 n 2 1002 銀行存款 n 3 1011 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n 4 1101 短期投資n 5 1401 長期投資n 6 1201 財政應返還額度 n 120101 財政直接支付 n 120102 財政授權支付 n 7 1211 應收票據 n 8 1212 應收賬款 n 9 1213 預付賬款 n 10 1215 其他應收款 n 11 1301 存 貨 n 12 1501 固定資產 n 13 1502 累計折舊 n 14 1511 在建工程 n 15 1601 無形資產 n 16 1602 累計攤銷 n 17 1701 待處置資產損溢 (二)、

15、主要資產業務的會計處理:1、貨幣資金業務的核算變化:p22n (1)、將原“現金”科目改為“庫存現金”,核算事業單位的庫存現金。n (2)、“銀行存款”:n 明確了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的填制日期和依據;n 增加了涉及外幣業務的具體會計處理(折算匯率的選擇、列舉了一些具體分錄)。p24n 明確了“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及對賬要求。 n (3)、增加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下使用的“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 “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事業單位根據財政部門批復的用款計劃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p25 n 國庫支付款項退回的處理 財政直接支付a. 以前年度支付借:財政應

16、返還額度貸: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余/存貨等b. 本年度支付借:財政補助收入貸:事業支出/存貨等 財政授權支付a. 以前年度支付借: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貸: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余/存貨等b.本年度支付借: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貸:事業支出/存貨等n (4)、增加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下使用的“ 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p27 “ 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事業單位年終應收財政下年度返還的資金額度。 下設“財政直接支付”、“財政授權支付”兩個明細科目。2、應收及預付款業務會計核算的主要變化:n (1)、 “應收票據”科目n 核算核算事業單位因開展業務活動收到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

17、和商業承兌匯票。 修改了應收票據的貼現的會計處理(要區分銀行有無追索權); 增加:將持有的應收票據背書轉讓以取得所需物品時處理; 增加:應收票據到期時,因付款人無力支付票款,按照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科目的處理。 n (2)、 “應收賬款”科目n 核算事業因開展業務活動應收取的款項 。明確了如有逾期三年或以上、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的會計處理規定(先轉入“待處置資產損益”,報經批準后予以核銷,計入“其他支出”科目。核銷的應收賬款應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已核銷應收賬款在以后期間收回的,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n (3)“預付賬款”科目n 核算事業單位按合同規定預付的款項

18、。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確鑿證據表明因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已無望再收到所購物品,且確實無法收回的預付賬款,按規定報經批準后予以核銷。核銷的預付賬款應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n (4) “其他應收款”科目n 核算事業單位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項應收及暫付款項,如職工預借的差旅費、撥付給內部有關部門的備用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n 明確了: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其他應收款的會計處理規定(報經批準后予以核銷,計入“其他支出”科目。核銷的其他應收款應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已核銷其他應收款在以后期間收回的,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3、存貨業務會計核算的主

19、要變化:p34-38n (1)、“存貨”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庫存的各種材料、物品、低值易耗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動植物等的實際成本。事業單位隨買隨用的零星辦公用品,可以在購進時列作支出,不通過存貨核算。n (2)、明確了存貨在取得時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存貨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其中:n 采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n 自行加工成本:在“存貨”科目下設置“生產成本”明細科目,進行核算。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與存貨加工有關的間接費用;n 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購成本、加工成本以外

20、的,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其他支出。n (3)、存貨在發出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于內部領用時一次攤銷。n 開展業務活動等領用存貨,按照存貨的實際成本,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 ,貸記“存貨”。n (4)、修改了存貨盤盈、盤虧或者毀損、報廢的會計處理。 對于發生的存貨盤盈、盤虧或者毀損、報廢,應當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報經批準后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盤盈的存貨,按比照同類或類似存貨市場價格確定的價值,貸記“其他收入”科目。n 盤虧或者毀損、報廢的存貨,按存貨的賬面余額

21、,借記“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資產價值”科目。報經批準予以處置時,按照上述金額,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收到的存貨殘值變價收入、保險理賠和過失人賠償等,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等科目。 4、投資業務會計核算的主要變化: 新舊主要變化:a. 區分長短期分設科目b. 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重點關注:p40-42(1)、投資成本的確定 -以貨幣資金取得:買價+相關稅費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取得:評估價+相關稅費(2)、取得投資的賬務處理:-以貨幣資金取得: 借:短期投資/長期投資 貸:銀行存款 借:事

22、業基金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借:長期投資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 借:其他支出 (相關稅費) 貸:銀行存款/應繳稅款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累計折舊/累計攤銷 貸: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持有期間取得利息利潤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入-投資收益轉讓或收回投資的處理a. 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國債 借:銀行存款 (其他收入-投資收益) 貸:短期投資 (其他收入-投資收益)b. 轉讓長期股權投資 借:待處置資產損益 貸:長期投資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 貸:待處置資產損益 借:待處置資產損益-處置凈收入 貸

23、:應繳國庫款c. 轉讓或到期收回長期債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 (其他收入-投資收益) 貸:長期投資 (其他收入-投資收益)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 貸:事業基金 因被投資單位破產清算等原因,有確鑿證據表明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損失,按規定報經批準后予以核銷。 n a、轉入待處置資產時,按照待核銷的長期股權投資金額,借記“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貸記本科目。 n b、報經批準予以核銷時,借記 “其他支出(資產處置損溢)” 科目,貸記“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n 5、固定資產業務會計核算的主要變化:n (1)、增加了 “在建工程” 科目。n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事業單位為建造、改建、擴建及修繕固定資

24、產以及安裝設備而進行的各項建筑、安裝工程所發生的實際成本。n 基本建設投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同時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定期(至少按月)并入本科目反映。n 事業單位應當在本科目下設置“基建工程”明細科目,核算由基建賬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n (非基本建設項目)在建工程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n a、建筑工程n 1.將固定資產轉入改建、擴建或大型修繕等時,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時,按照固定資產對應的非流動資產基金,借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按照已計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賬面余額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25、n 2.根據工程價款結算賬單與施工企業結算工程價款時,按照實際支付的工程價款,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科目;同時,借記“事業支出”等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3.事業單位為建筑工程借入的專門借款的利息,屬于建設期間發生的,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記“其他支出(利息支出)”科目,貸記“長期借款”“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科目。n 4.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按照建筑工程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同時,借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

26、程貸記:在建工程n b、設備安裝 n 1.購入需要安裝的設備,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時,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2.融資租入需要安裝的設備(p46.4),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按租賃協議或合同確定的租賃價款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時,按照實際支付的相關稅費、運輸費、途中保險費等,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n 3.發生安裝費用,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非

27、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科目;同時,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n 4.設備安裝完工交付使用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同時,借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n (2)、固定資產的核算p42n a、固定資產是事業單位擁有的預計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1000元,專用設備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有形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n 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一

28、般包括:房屋及構建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有關說明如下: n (a)、文物文化資產屬于固定資產范疇,但不計提折舊,不在本科目核算。 n (b) 、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預計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n (c)、對于應用軟件,構成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的, 應當將該軟件價值包括在所屬硬件價值中,一并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不構成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的,應當將該軟件作為 無形資產核算。n b、購入的固定資產,其成本包括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交付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

29、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n 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按照各項固定資產同類或類似資產價格的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入賬成本。n 購入不需安裝的固定資產,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同時,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等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n 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裝完工交付使用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同時,借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30、”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n c、購入固定資產扣留維修保證金的(p44),在取得固定資產時,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不需安裝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裝,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科目,同時,取得固定資產全款發票的,按構成固定資產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額,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等科目,按照已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扣留的質保金,貸記“其他應付款”“長期應付款”;取得發票不含質保金的,應當同時按不含質保金的支出金額,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等科目,貸記

31、“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n 保修期滿支付維修保證金時,借記“其他應付款”“長期應付款”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n d、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其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交付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資產賬面余額(扣除固定資產拆除部分賬面余額)加上改建、擴建支出后的凈額確定。 n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同時,借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已達到交付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

32、工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產,按照估計價值入賬,待確定實際成本后再進行調整。有關賬務處理參見“在建工程”科目。n e、以融資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確定。 n 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不需安裝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裝,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租賃價款,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科目,同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相關費用,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n 定期支付租金時,按照

33、支付的租金金額,借記“長期應付款”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同時,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n 科目。跨年度分期付款購入固定資產,比照以融資租賃租入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 n f、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比照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稅費確定。 n 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不需安裝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裝,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科目;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借記“其他支出(稅費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n (3)、固定資

34、產應按月計提折舊(事業單位應當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文物和陳列品、動植物、圖書和檔案、以名義金額計量的固定資產除外)。 n a、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一般為其預計使用年限。 n b、事業單位一般應當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n c、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應折舊金額為其成本,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不考慮預計凈殘值。 n d、事業單位一般應當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 n e、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無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

35、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n f、計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折舊時,應當采用與自有應折舊固定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入固定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入固定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n g、固定資產發生更新改造等后續支出而延長其使用年限的,應當按照更新改造后重新確定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及重新確定的折舊年限,重新計算折舊額。 n h、累計折舊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n 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按照應計提折舊金額,借記 “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

36、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n (4)、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分別以下情況處理:n 為增加固定資產使用效能或延長其使用壽命而發生的改建、擴建或大型修繕等后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時轉入“固定資產”科目。n 為維護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而發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續支出,計入當期支出,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n (5)、報經批準出售、無償調出、對外捐贈固定資產或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n a、出售固定資產,n 轉入待處置資產時,按照待出售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資產價值)”科目,按照已

37、計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n 實際出售時,按照已出售固定資產對應的非流動資產基金,借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資產價值)”科目科目。n 出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借記“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科目,貸記“應繳稅費”、“銀行存款”等科目。 n 出售取得價款等,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科目。 n 出售取得價款扣除相關稅費后的凈收入,借記“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科目,貸記“應繳國庫款”等科目。n b、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p48

38、.2n c、無償調出、對外捐贈固定資產,轉入待處置資產時,按照待處置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資產價值)”科目,按照已計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n 實現調出或捐出時,按照已調出或捐出固定資產對應的固定基金,借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資產價值)”科目。 n (6)對于發生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或者報廢、毀損,應當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報經批準后進行賬務處理。 n a、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實際成本或市場價格確定入賬價值;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實際成本或市場價格無法可靠取得的,按名義金

39、額入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科目。n b、盤虧或者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轉入待處置資產時, 按照待處置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資產價值)”科目,按照已計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n 報經批準予以處置時,按照已處置固定資產對應的非流動資產基金,借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貸記 “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資產價值)”科目。 n 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借記“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科目,貸記“應繳稅費”、“銀行存款”等科目。 n 收到的固定資產殘值變價收入、保

40、險理賠和過失人賠償等,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凈收入)”科目。 n 處置取得款項扣除相關稅費后的凈收入,借記“待處置資產損n 溢(處置凈收入)”科目,貸記“應繳國庫款”等科目。 n (6)“ 文物文化資產 ”n 核算事業單位文物文化資產的原價。 n 文物文化資產指事業單位用于展覽等目的的歷史文物、藝術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歷史價值并作長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 n 事業單位應當設置文物文化資產登記簿和文物文化資產卡片,按照文物文化資產類別、項目和管理部門進行明細核算。 n 文物文化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除了不計提折舊,其他與固定資產的處理類似。n 6、無形

41、資產和其他資產業務會計核算的主要變化:n (1)重新描述了無形資產的定義和內容。n 無形資產是指事業單位擁有的為開展業務活動、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且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等。事業單位購入的不構成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組成部分的應用軟件,作為無形資產核算。 n (2)無形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比照固定資產處理)。增加了自行研發取得的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n 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照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科目;同時,借記“事業支

42、出”科目,貸記 “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n 取得前所發生的研究開發支出,應于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支出,借記“事業支出”等科目,貸記 “銀行存款”等科目。n (3)、增加了“累計攤銷”科目,核算計提的無形資產攤銷額。 事業單位應當對無形資產計提攤銷。n 事業單位應當對無形資產計提攤銷。n a、事業單位應當根據無形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事業單位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為其預計使用年限。 n b、事業單位應當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無形資產攤銷。 n c、事業單位無形資產的應計攤銷額為其成本,計提無形資產攤銷不考慮預計凈殘值。 n d、事業單位應

43、當自無形資產取得當月起,按月計提無形資產攤銷。n e. 攤銷年限:法律有效年限合同/申請書受益年限不少于10年f.賬務處理:借: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 貸:累計攤銷n (4)、無形資產處置(包括出售、對外投資、核銷等)的會計處理。n a.出售無形資產:轉入待處置資產時,按照待出售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按照已計提攤銷,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照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 n 實際出售時,按照已出售無形資產對應的非流動資產基金,借記“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科目,貸記“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 n 按照實際取得的價款減去相關稅費,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

44、“應繳財政款”等科目。n b、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按照評估價或合同確定價值作為投資成本。 n 以已入賬無形資產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評估價或合同確定價值作為投資成本,借記“長期投資”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科目。同時,按照投出無形資產對應的非流動資產基金,借記“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科目,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投出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相關的稅費,借記“其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應繳稅費”等科目。四、負債業務的會計核算n (一)新制度下的會計科目n 18 2001 短期借款 n 19 2101 應繳稅費 n 20 2102 應繳國庫款 n 21 21

45、03 應繳財政專戶款 n 22 2201 應付職工薪酬 n 23 2301 應付票據 n 24 2302 應付賬款 n 25 2303 預收賬款 n 26 2305 其他應付款 n 27 2401 長期借款 n 28 2402 長期應付款 注意:新舊主要變化1. 原借入款項區分長短期2. 應付票據到期無力支付轉入“短期借款”3. 應付賬款不在限定內部成本核算單位4. 明確長期借款利息的處理(資本化在建工程;費用化其他支出)5. 增加“長期應付款”n (二)負債業務的主要會計處理n 1、將原來的“借入款項”分為“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核算。對發生的長期借款利息處理進行了修改。n (1)“短期借

46、款”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種借款。發生短期借款利息時,計入“其他支出”等科目。n (2)“長期借款”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償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項借款。本科目應當按照貸款單位和貸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同時可以設置“基建借款”、“其他借款”等明細科目。 n 長期借款的利息處理如下:n 為購建固定資產發生的專門借款利息,分別情況處理: n 屬于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發生的,計入工程成本,按照支付的利息,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時,借記“其他支出(利息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47、 n 屬于工程項目完工交付使用后發生的,計入當期支出,按照支付的利息,借記“其他支出(利息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n 2、將原來的“應繳預算款”改為“應繳國庫款”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規定應繳入國庫的款項(應繳稅費除外)。n 3、“應繳稅費”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照國家稅法有關規定應當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車船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等。 事業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事業單位應繳納的印花稅不需要預提應繳稅費,實際購買時直接通過“其他支出(稅費支出 )”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n 4、 “應付票據”科目,核算事業單位

48、因購買物資或服務等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n 修改了支付銀行承兌匯票的手續費的處理(計入“其他支出”科目);n 增加了應付票據到期時的處理(應當分別情況): 收到銀行支付到期票據的付款通知時,借記“應付票據” ,貸記“銀行存款”。 無力支付票款的,按照應付票據的賬面余額,借記“應付票據” ,貸記“短期借款” 。n 5、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及為職工支付的各種薪酬。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n 本科目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工資(離退休費)”、 “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其他個人收

49、入”以及“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等進行明細核算。n 計算薪酬: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n 貸:應付職工薪酬n 支付薪酬:借:應付職工薪酬n 貸:財政補助收入、n 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n 銀行存款n 代扣稅金:借:應付職工薪酬n 貸:應繳稅費應繳個人所得稅n 繳納社保、公積金:借:應付職工薪酬n 貸:財政補助收入、n 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n 銀行存款6、“長期應付款”科目,核算事業單位發生的償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 年)的應付款項,如以融資租賃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跨年度分期付款購入固定資產的價款等。 n 7、 “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長期應付款”科目。n (1)、“

50、應付賬款”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因購買物資或服務等應付的款項。n (2)、“預收賬款”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合同規定預收的款項。n (3)、“其他應付款”科目事業單位除應繳國庫款、應繳稅費、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之外的其他各項應付及暫收款項,如應付以經營租賃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存入保證金等。 n 五、收入業務的會計核算p85n (一)、新制度下的會計科目n 38 4001 財政補助收入 n 39 4101 事業收入 n 40 4201 上級補助收入 n 41 4301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n 42 4401 經營收入 n 43 4501 其他收入n (二)收入業務的主要會計處理n 1、

51、財政補助收入n (1)、“財政補助收入”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 應當設置“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個明細科目;兩個明細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 項級科目設置明細賬;同時在“項目支出”明細科目下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2)、財政補助收入的確認 采用財政直接支付方式撥付的財政補助,在收到代理銀行轉來的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時,按照通知書中的直接支付入賬金額確認為收入; 采用財政授權支付方式撥付的財政補助,在收到代理銀行轉來的授權支付到賬通知書時,按照通知書中的授權支付額度確認為收入。 采用實撥等其他方式撥付的財政補助,在實際收到補助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確認為收入 。 期末,將本科目余額轉入“財政補助結轉”。n 2、事業收入 n 核算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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