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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短期貿易信用保險承保實務目錄第一部分 展業準備3一、基礎知識準備3二、理解保險條款4(一)適用范圍4(二)保險責任4(三)責任免除5(四)保險費率9(五)承保對象11(六)保險合同13(七)事前告知13(八)展業工具14第二部分 核心原則14一、保險利益原則14二、統保原則15三、風險共擔原則17第三部分 承保流程18一、保單承保19(一)承保意向書20(二)oa系統流程21(三)信用險業務系統流程21二、信用限額承保21(一)信用限額申請21(二)信用限額審核及批復22(三)信用限額使用22(四)信用限額跟蹤管理22第四部分 項目上報資料22一、投保單22(一

2、)填寫要求23(二)投保內容要點24二、項目分析報告27(一)投保人概況28(二)投保需求29(三)投保買方信息29(四)行業分析29(五)業務來源30(六)同業市場競爭30(七)建議或期望的報價條件30第五部分 保單承保方案30一、年度投保交易金額32二、保險費率32三、累計賠償限額33四、最低保險費34五、賠償比例34六、免賠額35七、最長信用期限35八、索賠等待期35九、最高延長期限36十、買方信用限額36第六部分 信用限額37一、信用限額的概念37二、信用限額的申請38三、信用限額的審核41(五)批復的信用限額44四、信用限額的使用46(一)賒銷申報46(二)保險費結算與交付48五、信

3、用限額的跟蹤管理48第七部分 續保49一、與客戶溝通49二、續保報告50三、oa請示及批復51四、信用險系統操作51第八部分 銀行融資51一、與銀行業務合作模式52二、幾個需要關注的要點54(一)合作協議落實54(二)最低保險費54(三)交易申報55本實務配套公司國內短期貿易信用保險條款(2009年版),大家應結合業務實際嚴格貫徹執行,確保該險種的承保質量。第一部分 展業準備國內短期貿易信用保險是承保在我國注冊的法人企業簽訂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國內貿易合同,在按貿易合同約定將商品交付買方或向買方提供服務、并且買方接受商品或服務后,由于買方破產或拖欠被保險人的應收賬款導致的被保險人損失,我公司將按

4、照保險合同約定進行賠償。需要特別強調的是,該險種僅僅承擔列明的商業風險,而不包括任何政治風險,這也是國內短期貿易信用保險與出口信用保險主要區別之一。該險種屬于信用保險的大范疇,技術相對較高,操作相對比較復雜,因此在展業/承保前必須做好前期的準備工作,主要如下:一、基礎知識準備1、學習和掌握與國內短期貿易信用保險有關的各項法律法規,重點有民法通則、保險法、合同法、公司法、物權法、企業破產法及票據法等。2、特別關注保監會對信用保險的監管規定和特殊要求。根據保監會關于大型商業保險和統括保單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0216號)和關于統括保單業務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保監發200232號)的規定,信

5、用保險業務“不能由保險標的所在地以外的保險公司承保或共保,或由統括保單承保”。實際業務中保險標的按照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工商注冊地為標準執行。3、學習并熟練掌握我公司統頒國內短期貿易信用保險條款、費率規章等各項基礎知識,并熟知保險單的各項要素內容等。4、學習掌握公司對國內短期貿易信用保險經營管理的有關規定與要求。5、了解并關注國內短期貿易信用保險市場發展情況,以適應市場變化并及時應對。6、了解我國主要行業產業的現狀及發展趨勢,學習國家有關產業、金融政策和知識。二、理解保險條款(一) 適用范圍只有符合下述條件的國內貿易合同方能適用于本保險,任何形式的試銷 試銷:貿易雙方當事人約定,合同成立時出賣人

6、將標的物交付買受人試驗或者檢驗,并以買受人在約定期限內對標的物的認可為生效要件的貿易方式。合同和寄售 寄售:委托人先將準備銷售的貨物運往寄售地,委托受托人按照寄售協議規定的條件代為銷售后,再由受托人同委托人結算貨款的貿易方式。貨物售出前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均由委托人承擔。合同均不能適用本保險:1、買方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法人企業;2、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且真實、合法、有效,并明確約定了交易標的和付款方式等主要合同內容。(二) 保險責任2009版條款將保險責任合并成兩條:買方破產和買方拖欠。第一、條款所指的破產是一種法律行為或事實,因此在條款正文中明確破產是指“買方被

7、法院宣告破產,或已接到法院關于破產清算的判決或裁定”。第二、條款所指的拖欠不同于通常商業意義上的拖欠。一般而言,超過貿易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而買方沒有全部支付賬款的就可以認為是商業拖欠發生。但是,信用保險還有等待期,即超過貿易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以及隨后的索賠等待期,買方仍未完全支付款項的,才是我公司保險條款所界定的拖欠。信用保險設置等待期的主要目的在于確認損失的發生。(三) 責任免除1、 被保險人及其雇員的故意行為、違約貿易合同義務的行為或違法行為;信用保險只承保買方的商業風險,被保險人自身的履約風險(包括道德風險)是保險合同的除外責任。信用保險存在及生效的前提是基礎的貿易合同真實、合法、有效。

8、2、 被保險人依法或依照約定可以終止履行貿易合同時,仍繼續履行貿易合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已經確切知曉合同另一方出現下列情形:(1)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 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 喪失商業信譽(4) 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應當履行債務的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此款約定本意在于被保險人明確知曉買方出現風險惡化時應及時停止發貨或提供服務,從而避免損失的發生或擴大。3、 核反應、核輻射和放射性污染;一般性免責條款。4、 買方所在地區發生戰爭、軍事行為、恐怖事件、武裝沖突、叛亂、暴動、民眾騷亂、颶風、洪水、地震、火山爆發和海嘯;上述風險為非商業風險,

9、都是國內貿易信用保險所不承保的風險。5、 非買方原因導致的行政行為或司法行為;此款所指為國家行政或立法機關頒布或發布法律、法規、規章或其他針對某地區或某行業的限制性、調整性或規范性的命令或決定而致使買方不能履行貿易合同或不能繼續履行貿易合同。國內貿易信用保險所保障的是買方的商業信用風險,上述原因導致的風險或損失為貿易合同雙方均無法控制或影響,因此不是買方商業信用風險,從而也不在保險保障范圍之內。6、 貿易合同中包括有償勞務,但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尚未提供或尚未完全提供,未提供勞務部分的報酬;未提供服務,無權索取費用。7、 被保險人向關聯方的交易發生的損失;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從來是信用保險的除外

10、責任。條款對關聯關系的界定源自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36 號關聯方披露(2007年1月1日實施)。根據該準則,關聯方交易是指關聯方之間轉移資源、勞務或義務的行為,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關聯方交易的類型通常包括下列各項:(1) 購買或銷售商品(2) 購買或銷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3) 提供或接受勞務(4) 擔保(5) 提供資金(貸款或股權投資)(6) 租賃(7) 代理(8) 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9) 許可協議(10) 代表企業或由企業代表另一方進行債務結算(11) 關鍵管理人員薪酬。同時,該準則還明確了下列內容:(1) 僅與企業存在下列關系的各方,不構成企業的關聯方:a) 與該企業發生日常往來的資

11、金提供者、公用事業部門、政府部門和機構。b) 與該企業發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經濟依存關系的單個客戶、供應商、特許商、經銷商或代理商。c) 與該企業共同控制合營企業的合營者。(2) 僅僅同受國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關聯方關系的企業,不構成關聯方。8、 被保險人未按本保險合同約定申報的交易或申報后未按約定交付保險費的貿易合同下的損失;被保險人如實、按期申報交易并支付保險費是我公司承擔責任的基本前提。9、 買方信用限額撤銷通知的生效日期后,被保險人仍繼續履行貿易合同而發生的損失;信用限額是我公司用來實施信用風險管理的核心工具,對于我公司控制風險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我公司對信用限額具有最終、直接的控制權,即我

12、公司根據買方風險狀況的變動可以降低、附加特殊條件甚至撤銷已經批復的有效信用限額。撤銷信用限額意味著相應買方及交易均被排除在保險范圍之外。信用限額撤銷以書面方式通知被保險人,并載明撤銷生效日期。我公司嚴格執行對無有效信用限額買方不予承保的原則。10、 除本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被保險人任何的利息損失;此處所謂利息是指被保險人的應收賬款在被買方拖欠期間所產生的預期收益。通常,信用保險公司都不承保上述利息損失。根據保險的損失補償原則,我公司僅僅承保被保險人因買方風險而遭受的直接損失。11、 本保險合同中約定的免賠額;信用保險除了采用賠償比例外,還有可能設置免賠額,除了通常意義上的絕對免賠、相對免賠外,

13、信用保險還可能采取第一損失累計免賠等多種免賠額安排。多種免賠的技術的使用都體現了信用保險業務中風險分擔的原則。12、 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合同責任范圍的一切損失、費用和責任。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條款的“責任免除”部分僅僅是相對于“保險責任”集中列明了我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的若干情況。但是,就本保險合同總體來說,還有很多條款其實也涉及到了免除或減輕我公司責任的問題,比如投保人如實告知義務、及時通知義務、被保險人風險防范義務、投保人全額投保、被保險人協助我公司調查、追償等。最后,上述所有責任免除條款為嚴格除外責任,實務中均不得突破。(四) 保險費率根據信用保險業務經營管理特點、歷史數據和經驗等因素,考慮運

14、營的成本及客戶的潛在需求等多種因素綜合確定本保險的保險費率。1、基準費率費率表中的基準費率根據不同信用期限并參考當前市場費率平均費率水平確定。相比較出口貿易而言,國內貿易的實際付款方式較為單一,對信用風險的影響差別不大,因此保險費率的厘定過程中已經淡化了付款方式對風險狀況的影響因素。相反,信用期限因素被進一步細化,幾乎按照每30天一個檔次,總共設置了10檔不同的費率,信用期限越長,基準費率越高。此外,考慮到我國不同地區信用保險市場發展程度及競爭水平存在相當的差異,在基準費率基礎上可考慮適當浮動,從而更好支持業務發展。基準保險費率的下浮要考慮到被保險人所在行業的特點、企業性質、風險管理水平、歷史

15、損失記錄、投保規模、承保比例等多種因素。2、實際費率提供給被保險人最終實際保險費率是在基準費率基礎上進行調整后適用于該被保險人的定制費率。實際費率確定時考慮的主要因素有:(1) 投保人風險狀況:投保人對自身賒銷業務及信用風險管理水平及績效是決定費率水平的最為關鍵因素,承保時主要考察投保人應收賬款逾期及損失數據;(2) 信用期限:投保人的全部或大部賒銷交易的實際信用期限及擬投保買方所需要的信用期限;(3) 投保金額:投保金額直接決定保險費規模及預期收益水平,一般情況下,較大的投保金額可以適當考慮一定的費率優惠;(4) 買方數量:買方數量過多將使我公司風險審核與業務管理的難度及資源投入等增加,但是

16、買方過少又會導致風險過于集中;(5) 投保人預期保費支出:有的投保人具有明確的保險費成本意識或預算,這在實際費率的確定過程中也要考慮;(6) 市場競爭:被保險人所在地區信用保險同業競爭水平;我公司一般不向被保險人透露標準費率情況。在一個完整的保險年度內,原則上對費率不進行修改。但在續保時,我公司可根據保單運轉情況對續保費率進行調整。(五) 承保對象信用保險承保非實體的貿易信用風險,對被保險人的信用素質與管理能力有較高的要求,因此信用保險注重對于投保企業的選擇。在實際承保操作中,要對承保對象審慎篩選,嚴格承保,以加強風險控制,提高承保質量。1、投保人/被保險人條款約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

17、冊的法人企業”均可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實務中為保證業務質量,應注重對投保人/被保險人的考察和篩選,要關注投保企業的賒銷經驗、管理能力、競爭優勢等因素。可承保的企業最好能具備以下條件:(1) 開展主營業務的時間不少于三年,若期間企業變更名稱或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重新設立的但主營業務并未改變且持續經營的,變更或重新設立前的經營期限可連續計算;(2) 投保企業最好具有一定的國內賒銷交易經驗。也會有企業出于市場競爭等原因,由買方付現金甚至預付貨款交易模式轉向賒銷,這種情況下就要重點考察投保人是否具備一定的行業優勢及信用管理能力;(3) 理想的承保對象應該是在同行業或地區具有一定的市場優勢,比如企業在某

18、產品或某領域具有壟斷或相對市場優勢地位,或企業擁有某種特有或特殊核心技術,或企業擁有某種商品的穩定優勢渠道、或企業與當地政府關系良好等;(4) 具備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單獨核算;(5) 擁有較強的信用風險意識,并建立有較為成熟、健全的內部風險管控機制;(6) 設有專門的機構或崗位負責應收賬款管理;(7) 年度預計總保險費規模最好不低于30萬元。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我公司現在有大量的企業客戶,其中不乏資質優秀并與我公司合作良好的企業。這些是信用保險應重點開發的客戶資源。向現有客戶推廣信用保險業務,一來應具備較好的合作基礎可以減少展業阻力,加大成功的幾率,二來在業務實際操作過程中可以得到客戶的配

19、合而取得較好的業務管理效果,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則在于可以借此向客戶提供更全面和優質的保險服務,體現公司整體服務的能力與實力,從而提升公司的全面競爭力。2、買方與被保險人進行交易的買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法人企業。本保險原則上遵循統保原則,要求被保險人將其所有買方都要投保,不能選擇性投保。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可以接受投保人根據一定的標準(比如產品線、信用期限、地區分布等)選擇將部分業務投保。選擇性投保也必須在某種程度上遵循一定的統保原則,客戶可以選擇劃分標準,但不能挑選買方,須與我公司協商并征得我公司同意。3、合同信用保險的基礎是被保險人與買方之間簽署的貿易合

20、同。可承保的貿易合同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1) 以書面方式訂立,排除了口頭和其他合同形式;(2) 貿易合同須真實、合法、有效,并明確約定了交易標的和付款方式等主要合同內容;(3) 試銷與寄售合同除外;我公司應該審核投保人(被保險人)與買方簽訂的貿易合同樣本。(六) 保險合同信用險的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其他相關單證組成。上述組成保險合同的眾多單證中,最關鍵的是保險單。保險單載明了保險合同雙方均認同的承保條件,包括承保范圍、最高賠償限額、賠償比例、最低保險費、保險期間以及特別約定等主要內容。保險單的錄單、審核、打印等全部流程必須在信用險系統中完成,不允許系統外手工出單。分公司

21、要及時將簽發的保險單(及批單)掃描上報總公司備案,以及時辦理再保險手續。(七) 事前告知要做好向被保險人的事前告知義務,主要內容有:1、 條款內容告知。訂立保險合同時應主動向投保人說明保險條款的內容,特別是保險責任、責任免除條款和保密條款等內容;2、 請投保人配合,提供相關風險評估所需的材料,主要指投保單及必要的附件。詳情請參加下文對投保單的詳細說明; 3、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告知。訂立保險合同時應主動提醒投保人閱讀: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條款及保密條款,并向其說明未履行或者違反告知義務的法律后果。上述要求往往要通過分公司業務人員做大量的工作才能完成,要求前期展業工作扎實、細致、有效。(八)

22、展業工具為協助分公司展業,總公司制作了一些展業工具,包括信用險簡介、宣傳材料以及客戶訪談提綱。客戶訪談提綱列明了初次拜訪企業所應獲取的基本信息。該提綱首先是一個展業輔助工具,分公司業務人員根據提綱與客戶溝通,獲取信息,其次是投保企業的信息載體,內容完成的一份訪談提綱將會有助于上級公司第一時間了解投保人基本情況,從而做出是否可以承保的基礎判斷。第二部分 核心原則一、保險利益原則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且“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信用保險業務領域所涉及的保險利益必須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實現的經

23、濟利益,即被保險人的債務人或其他關系方因其不履約而造成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遭受經濟損失。換言之,不具備上述保險利益的企業不能作為投保人與我公司簽訂保險合同。因信用險涉及到貿易合同雙方、我公司以及還可能會有銀行等提供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保險利益原則的判斷與確定就成了開展該業務的基礎。二、統保原則我公司現在的這版條款是統保條款。統保指投保人應將符合信用保險合同承保范圍的賒銷業務全部向我公司投保并據實向我公司進行交易申報。實務中應注意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選擇投保及申報問題:1、選擇性投保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不得自行選擇僅僅將風險較高或新增業務(買方)向我公司投保。信用險堅持統保原則是業界普遍的做法,目的主要在

24、于全面把握投保人信用風險并達到合理的風險分散。2、選擇性申報被保險人不得自行選擇僅僅將信用期限(付款期限)較長或自認為風險較高的已發生賒銷向我公司進行申報。被保險人選擇將部分已經收回款項或自認為風險較小的賒銷業務隱匿不報可以逃避交付保險費。漏報或選擇性申報會損害我公司利益。關于上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逆選擇問題,我們的業務人員要向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灌輸最大誠信原則及違約責任。同時,在實務中,要注重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及時溝通與監控,對投保人提交的業務數據進行認真審核與對比。但是,實務中還會出現一些特殊情況,比如:1、事實上的選擇投保統保原則在實務中有可能遇到某些特殊例外情況,比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業務

25、總規模異常龐大,我公司若全部承保將會對公司的承保能力帶來巨大挑戰;再比如投保人產品線較多而且各自的獨立性較強,投保人想只把部分業務作為試點或為減少其內部協調難度而打算拿出部分業務投保等。有的時候,我公司將不得不做出妥協,允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將其業務進行選擇性投保。實務操作中可參考下列原則處理:a. 產品線或業務類型分類若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產品或業務類型較多且之間的關聯性較弱(例如某貿易公司的交易產品為紙張、塑料制品、化工產品、電子產品等),可考慮承保某一類或幾類產品或業務,并將統保原則適用于該產品或業務類型,要求全部交易投保;b. 地區分類若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業務區域較為廣泛,可考慮承保其在某

26、些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業務,并將統保原則適用于該區域。c. 買方限額或交易額若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買方數量過于龐大,出于投保人節省成本及我公司實施有效管理的角度考慮,可考慮承保賒銷交易額或潛在信用限額在一定金額之上的買方(及業務)。實際操作中對于選擇性投保確有必要的,首先要確保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全部業務概況有全面的了解和把握,避免投保人將風險較高的業務向我公司投保。同時,若僅僅以買方限額或交易量作為篩選標準,原則上應確保承保的交易總量要占投保人全部業務量的70%以上。2、單一買方或單一合同風險單一買方或單一合同風險在對風險狀況及承保條件特別考察與衡量后不是不可以承保,但是承保條件肯定要比統保條件要

27、嚴格很多,而且此類業務僅為特例,不作為普遍性操作。三、風險共擔原則信用保險公司通常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實行風險共擔原則,即我公司對被保險人的信用風險按照一定比例承擔賠償責任,該比例再實務中叫做“賠償比例”。賠償比例的上限一般是90%,具體每一個被保險人(保單)的賠償比例要根據被保險人風險管理能力、盈利狀況、行業特點等來決定。賠償比例在保險單中明確載明,適用于保單下我公司批復的所有買方信用限額所對應的交易。但是,我公司在批復信用限額時有權針對個別買方調整該買方所適用的賠償比例。賠償比例將我公司與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緊密關聯,從而可以更好地配合,積極做好風險監控和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風險的損失。第

28、三部分 承保流程信用保險的承保分為保單承保與信用限額承保兩大部分。承保全流程圖如下:一、保單承保保單承保實際上就是審核項目,確定承保條件,并通過正式審批流程出具保單的過程。目前,新保業務的保單承保流程分承保意向書、oa系統流程和信用險業務系統流程三個大環節。(一)承保意向書1、 項目資料上報省級分公司通過郵件向總公司上報擬承保項目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投保單、項目分析報告、交易合同文本、財務報表等。分公司如能獲知競爭對手的報價條件及其他有價值的資料也請務必一并上報,同時在項目分析報告中要體現分公司擬定或建議的承保方案。2、 項目審核及承保意向批復總公司審核后,對同意承保的項目出具承保意向書,批復保

29、單承保方案。各級分公司未經總公司授權不能對外提供承保意向書或修改總公司批復的條件。分公司就批復的承保方案與投保人進行溝通,如果投保人接受則在承保意向書上簽字蓋章,否則進一步交流、協商,就承保條件達成合意。在實務中,這是一個反復的過程,也是操作中最為復雜的環節之一。3、 信用限額預審個別項目需要對買方信用限額一并提供額度報價。我公司支持信用限額預審功能,在信用險系統中進行操作。預審后的額度作為報價方案的組成部分,與承保意向書一并送交投保人。(二)oa系統流程投保人在承保意向書上簽字蓋章后,分公司將擬承保項目逐級上報并最終由省級分公司通過oa系統正式上報總公司。投保單、投保人簽字蓋章的承保意向書以

30、及其他全部投保資料等作為附件一并上報。總公司審核后將通過oa系統正式批復承保條件。(三)信用險業務系統流程分公司業務人員將總公司經oa正式批復項目在信用險業務系統中錄單,并逐級提交最終至總公司審核。批復流程最終回至分公司錄單員時,即可進行出單操作,然后就是收取最低保險費。此外,保單批改也在信用險系統中操作完成,由承保公司負責發起,系統審批流程與新保項目審批歷程一樣二、信用限額承保信用限額承保分為信用限額的申請、審核與批復、使用及管理幾個環節。(一)信用限額申請客戶直接在“picc信用險客戶自助服務系統”提交信用限額申請。(二)信用限額審核及批復客戶成功提交的限額申請將在信用險系統中直接到達總公

31、司,由總公司開展資信調查及額度的審核工作,并通過系統批復給客戶。(三)信用限額使用客戶在擁有我公司批復的有效信用限額之后就可以發貨了,然后在“picc信用險客戶自助服務系統”進行賒銷交易申報,最后是我公司與客戶之間結算保險費。(四)信用限額跟蹤管理我公司根據客戶的限額使用情況及買方風險狀況的變動而及時降低或撤銷已批復的有效信用限額,實行承保后的風險管理。第四部分 項目上報資料一、投保單投保單是投保人向我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合同的正式書面要約,是保險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公司對客戶情況進行詳細了解的重要原始資料。分公司業務人員應指導投保人認真閱讀條款和填寫投保單。填寫投保單是投保人向我公司投保信用

32、險的關鍵環節之一。投保單包括正本及買方清單及拖欠買方清單兩個附表。投保人應如實、全面填寫上述投保資料,以便我們可以全面、準確地了解被保險人的業務狀況及潛在交易對象的風險狀況。此外,分公司業務人員還應提醒投保人盡量提供更多補充性資料,具體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投保人資料-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證等- 財務報表- 賒銷貿易合同- 信用管理制度- 其他材料第二類:買方資料-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證等- 財務報表- 歷史交易記錄- 買方出具的抵質押文件- 其他材料在個別情況下,投保人或經紀人可能會提供其他格式的投保資料向我公司詢價。作為非正式保險意向前提下對投保人及其風險狀況了解及

33、審核之用,其他非我公司格式的投保資料可以考慮接受。但無論如何,最終保險合同必須采用我公司投保單。(一)填寫要求填具投保單要求投保人本著誠實互信的原則,必須真實、準確、規范、全面的填寫相關內容。通常情況下,投保人要求使用碳素墨水筆或鋼筆填寫,字跡清晰、工整;須有投保人(被保險人)代表的親筆簽名以及單位公章;若有涂改,應在涂改處劃斜線表示,并由投保人(被保險人)代表的印鑒或親筆簽名證明。直接在電子表格中填入相關數據以便我公司審核的方式我公司并不排斥,但最終投保人一定要向我公司提交紙質材料的投保資料,并要求在所有資料中相關部位由其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分公司業務人員要向投保人耐心解釋上述填寫要求,

34、并向其保證我公司一定履行保密義務。(二)投保內容要點1、投保人基本情況該部分包括公司名稱、注冊地址、營業地址、郵政編碼、組織機構代碼、成立年份、法定代表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企業性質、經營概況、是否在使用信用保險或保理服務、關聯企業等。上述信息要力求詳細、完整。其中:a、若投保人現在購買有信用保險或在使用保理服務,業務人員要盡量詳細了解相關情況,并體現在項目分析報告中。b、關聯企業信息投保人一定要如實申報,若投保人關聯企業較多,可單獨列清單附后。對于“關聯關系”的理解請參考保險條款相關內容。2、投保人內部信用管理狀況該部分了解投保人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認證情況。3、業務經營情況a、前三年歷史業務情

35、況開展業務超過三年的投保人一定要將前三年業務情況填寫完整。這部分僅針對國內銷售業務,若投保人同時從事出口貿易,應提醒投保人將進出口貿易相關數據剔除。當投保人希望將其部分業務(如其眾多產品中的一類或幾類的全部國內賒銷業務,或集團公司中部分子公司的全部國內賒銷業務)向我公司投保信用險,投保人則還需要將擬選擇投保的產品種類或子公司所對應的經營數據單獨填寫。b、最近完整會計年度銷售信息需要投保人提供最近一個完整年度的國內賒銷商品或服務的明細。若填寫時間為年度最后一個季度,請也可僅填寫當年截止填寫日期的業務數據。4、非關聯公司(國內)應收賬款情況a、開展業務超過三年的投保人一定要將前三年應收賬款及逾期情

36、況填寫完整。若投保人同時從事出口貿易,應將進出口貿易相關數據剔除。此表中的“逾期”按一般商業慣例(而非保險條款)理解,通常指買方超過貿易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未支付或全額支付賬款b、應收賬款分布表與分析都是截止填表日期的靜態時點數據c、最大三筆逾期情況一定要填寫逾期買方全稱及逾期原因。d、買方清單中買方“不良信用信息”指投保人所知曉到的嚴重影響某買方償債能力的下列情形:a) 買方嚴重拖欠其他交易伙伴款項b) 政府授予獎勵、榮譽、稱號、認證,或行業信用評級或其他與企業信用相關的認證等被取消或收回c) 被當地政府或法院明令停業整頓或整改、限制生產經營或凍結資產等d) 因產品質量或責任問題,或生產經營中

37、發生意外事故,或其他重大負面新聞而產生嚴重不良影響e) 企業實際或重要控制人被拘留、逮捕或出現其他負面行為而嚴重影響企業償債意愿或能力f) 其他嚴重影響企業償債行為或能力的情況。5、投保意向a、投保范圍:投保人須明確擬投保的產品或業務類型b、年度可投保交易額:投保人根據上年實際賒銷金額及未來年度預計賒銷金額來確定年度可投保交易金額c、希望的保險期間:保險期限通常為一年,投保人根據其期望時間填寫。6、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投保人可在此特別說明其他有助于我公司了解其業務現狀、風險管理、發展計劃等方面的問題。7、附件投保單附件分為投保人資料和買方資料兩類。我們希望投保人能盡量提供,其中投保人自身的資

38、料中最重要的是企業工商資料、貿易合同和信用管理制度,而買方資料中最重要的是買方的工商注冊資料和投保人與買方的歷史交易記錄。8、附表買方清單和拖欠買方清單兩張附表是整個投保單不可分割的完整部分,投保人應據實、完整填寫。買方清單中最重要的必填項目有買方全稱、最早開始賒銷時間、過去12個月交易總額、擬申請信用期限和擬申請信用限額。表格中相關的買方名稱與地址要完整、準確、詳細。9、投保人簽章、填寫日期等鑒于投保單的重要性,務必請投保人對投保單所填事項及條款進行確認,如無疑問或其他問題,應在相應位置簽字蓋章,并注明簽章日期等。投保人簽字蓋章意味著其理解了保險條款及投保單的內容及意義,同時也意味著其對所填

39、寫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投保單正本與附表中所有表格中應由投保人填寫的部分內容如果保持空白不填,即被理解為相應內容或事實不存在或不曾出現,這將會對核保決策有直接的影響。業務人員應特別提醒投保人注意。二、項目分析報告分公司上報信用險項目除了要提供投保單外,還需要撰寫項目分析報告,提供標準單證之外的更多信息。項目分析報告是信用險項目審核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文件,內容要點及具體要求如下:(一)投保人概況1、 企業設立或運營背景企業設立的動機、集團或母公司的背景、國家或地方政府政策的支持情況等2、 生產經營情況a. 從事的主業或主要銷售的產品是什么?b. 是否開展過或正在開展賒銷業務?出口還是國內?c

40、. 在當地及全國市場的影響力如何?d. 有無特殊的競爭優勢,如技術、渠道、人脈關系、特殊背景等?e. 分公司是否了解投保企業的重大業務發展計劃或規劃?3、 投保企業是否我公司現有客戶?如果是,該企業在我公司投保何險種?投保及賠付情況如何?與我公司合作關系如何?4、 信用管理狀況a. 內部是否有部門或人員從事賒銷信用管理?b. 是否建立有明確的信用管理政策或制度?c. 最近三年來,整體呆壞賬情況如何?(二)投保需求1、 擬投保業務a. 擬投保全部產品還是部分產品?b. 針對擬投保的產品,是將所有的國內賒銷投保,還是僅針對部分(或特定)買方買方的賒銷來投保?2、 核心投保需求a. 轉嫁應收賬款風險

41、,避免損失?b. 銀行融資需求?c.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或規范的要求?d. 其他原因?(三)投保買方信息1、 投保人有沒有提供與買方的歷史交易情況?2、 投保人有沒有提供買方的工商、稅務、海關、財務報表等基礎資料?3、 如果買方在分公司所在地,分公司可否提供可參考的買方信息?4、 其他有價值的信息。(四)行業分析針對投保人擬投保的產品或主營業務確定其所在行業 行業分類標準可參考國家統計局頒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并對行業進行分析。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1、 行業現狀市場總量、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發展狀況、貿易及付款特點等2、 發展趨勢市場預測、機遇、挑戰、發展策略、

42、政策影響等(五)業務來源我公司直接銷售業務?經紀人業務(如是,請說明期望的經紀費比例)?代理業務(如是,請說明期望的代理費比例)?還是其他來源如銀行,或個人關系?(六)同業市場競爭是否有其他保險公司參與本項目競爭?如有,可否獲知其他競爭對手的報價條件、競爭態勢,甚至獲取保單?(七)建議或期望的報價條件a. 投保人最關注的保險條件或關鍵條件的底線是什么?b. 分公司建議或期望的報價條件是什么?該條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投保范圍、投保金額、費率、累計賠償限額、最低保險費、賠償比例、最長信用期限、等待期等。第五部分 保單承保方案完整的保單承保方案包括投保交易額、賠償比例、保險費率、累計賠償限額、最低保險

43、費、最長信用期限、索賠等待期、最高延長期等核心要素,上述要素在國內貿易信用險承保意向書中予以明確。請參閱以下國內貿易信用險承保意向書內容格式:投保人/被保險人xx有限公司適用條款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短期貿易信用保險條款(2009版)投保范圍xx的國內賒銷交易承保損失買方破產、買方拖欠貨幣人民幣年度投保交易金額rmb100,000,000.00保險費率0.5累計賠償限額實際支付總保險費的40倍最低保險費預計年度總保險費的50%賠償比例80免賠額0最長信用期限60天索賠等待期6個月,保險人有權在審批買方信用限額時做出適當調整最高延長期限0天買方信用限額保險人審核后書面批復資信調查費60

44、0元/買方特別約定本保單為全營業額保單,投保人應將其所有國內賒銷交易(包括本保單簽發后新增國內賒銷買方及交易)均向保險人進行投保。一、年度投保交易金額投保人提供的投保金額在實務中可能會在正式簽單前有所調整。我公司實際承擔的風險是依據投保人的實際賒銷金額,投保金額僅僅是一個預估值。確定一個合理的投保金額很重要,因為這樣可以合理預計我公司總承保風險以及保單年度總保險費。二、保險費率標準費率表僅設計了信用期限作為風險參數。實際擬定保險費率時,要綜合考察下列因素:(1) 買方付款期限(信用期限)根據投保人的買方付款期限(或投保人擬授予其買方的信用期限)來初步確定適用的基準保險費率。當買方數目較多且付款

45、期限不同時,要分析不同付款期限的占比并以此為參考確定基準費率。(2) 市場競爭水平在很多情況下,市場同業競爭對個別項目的保險費率具有很大的影響。激烈的市場競爭可能會導致某一地區的信用保險整體保險費率已經處于一個較低的水平。即便排除地區市場競爭因素,在同一個投保項目上出現多家保險公司競爭也很平常,當投保人資質較好、規模較大、在地區或業界有一定影響時,競爭更是難免。(3) 我公司內部勞動成本支出在確定單一項目保險費率時,還要考慮到我公司進行內部業務管理所需要付出的成本。比如,較多數量的中小規模買方與較少數量的大中型買方的都有可能使不同投保人實現接近甚至相同的交易總額。假設兩個項目的純風險損失率接近

46、或相同,我公司所應收取的風險保險費應接近或相同。但是,我公司在兩個項目的審核與管理上所付出的成本顯然是不同的,即數量較多的中小買方顯然要花費我公司更多的成本支出。因此,在確定實際保險費率時,該因素也必須一并考慮。三、累計賠償限額累計賠償限額是指我公司在保險期間內在保單項下累計承擔的最高賠償責任。累計賠償限額也被稱為“保單限額”或“最大(高)賠償限額”。當前,信用保險主流做法是將保單的累計賠償限額與被保險人實際支付的保費掛鉤。我公司現在原則上按照投保人實際支付保險費35-40倍來確定累計賠償限額,即被保險人支付的保險費越多,其在保單下所能享受到的累計賠償限額也就越高。這樣對于保險雙方都是公平、合

47、理的。實際操作中有兩點要注意:(1)累計賠償限額和實際支付保險費都是相對于整個保單有效期而言,因此累計賠償限額的實際數值只有待保險期間結束時投保人實際支付的保險費總額確定后方可確定。(2)作為計算累計賠償限額基礎的保險費必須是保險人可以確認為實收保費的部分,投保人預交(付)保費因為還不能確認為實收保費,因此不能據此計算累計賠償限額。四、最低保險費最低保險費是投保人在保險期間內應交付的最少保險費,且最低保險費無論任何理由不予退還。換句話說,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基于實際賒銷交易量所應交付的保險費若少于最低保險費,我公司按照最低保險費計算實際結算,簽單時交付的最低保險費不予退還。若實際賒銷業務所應交付

48、保險費超過了最低保險費,投保人需在最低保險費沖減完畢后再另行交付保險費。最低保險費一般根按照保單下預計全年總保險費的50%(銀行融資類業務最細保險費比例掌握在不低于70%)掌握,計算公式:最低保險費=投保年度預計投保信用銷售額相應費率 50%五、賠償比例比例賠償體現了信用險風險共擔原則。賠償比例的確定首先要參考投保人所在行業的平均利潤水平。原則上,應確保投保人自留風險比例適當高于其毛利潤率,以真正保證其分擔風險。賠償比例能有效刺激被保險人嚴格審核風險并做好風險監控,但是從保險市場需求的現實角度出發,也要考慮到企業可能的承受水平。比如資源性、稀缺性產品生產企業的利潤率通常要高過一般性產品制造企業

49、或附加值較低的服務性企業,同時還要考慮到不同地區間的差異以及不同經濟周期對不同行業利潤水平的影響等。此外,不同地區信用保險競爭水平也對賠償比例具有一定的影響。最終的賠償比例以保單載明為準。通常賠償比例在保險期間內不做調整。六、免賠額免賠額指被保險人每次索賠時所需要自己承擔的損失金額。七、最長信用期限基于投保人在投保單中對擬投保買方清單中提供的最長的信用期限來確定。列明最長信用期限的目的在于限制投保人正是申請信用限額時提出更長的信用期限,同時,最長信用期限也是確定保險費率時需要考慮的因素之一。八、索賠等待期“等待期”是指保險人為了確定保險損失已經發生,被保險人提出索賠前必須等待的一段時期。等待期

50、從貿易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日開始,由保險合同雙方商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等待期是緊接著貿易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日之后的一段期限。如果買方超過應付款日未支付或未完全支付款項,等待期隨即開始起算。至等待期結束時,如仍有未付款項時,被保險人可以向我公司提起索賠。換句話說,出現買方拖欠時,被保險人必須在等待期結束后才可以索賠(破產或明顯喪失償付能力的,不需計算等待期,應盡快索賠)。買方破產不適用。信用保險設置等待期的主要目的在于明確損失發生,實質上是我公司保護自己的一個工具,減少我公司內部工作,減輕被保險人負擔、對業務的負面影響。實務中,等待期通常按照6個月,風險狀況欠佳的項目(或買方)可適用更長的等待期。九

51、、最高延長期限“最高延長期限”實際上是我公司同意被保險人在買方不能按時付款時自動給該買方一定寬限期,從而事實上延長了我公司批復的信用期限。我公司認可,買方在最高延長期限之前付款的不視為違約或損失發生。但客戶提出正式索賠的時間不因設置最高延長期而受影響,仍然從原來的應付款日開始計算等待期。最高延長期限是索賠等待期的一部分,緊接著貿易合同應付款日開始,最高延長期限結束一個月后仍有未付款項時,被保險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我公司提交可能損失通知書。設置了最高延長期的業務,發生拖欠時,客戶報送可能損失的時間,將向后推延一段時間。最高延長期限給與被保險人管理信用限額及買方交易時一定的自由度,同時也將可能損

52、失通知及管理控制在合理頻度之內,減少保險合同雙方不必要的工作量。實務中最高延長期限按照一般不超過15天,上限為30天。無論如何,最高延長期限不適用于被保險人獲悉有關買方破產、無力償付債務或其他重要不利信息的情況。十、買方信用限額所有的信用限額都要經過公司嚴格的審核流程后通過系統下發給分公司。標準的業務流程是先簽發保單,之后客戶再申請信用限額,并經我公司的審核與批復后才可正式生效。在某些項目報價階段我公司就對部分信用限額進行預審,當投保項目獲得投保人認可后,預審額度需要在系統中轉為正式申請并由總公司確認,之后方可生效。自行掌握信用限額是指我公司根據被保險人的實際風險管理情況,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授予

53、被保險人可自行掌握使用的信用限額,是我公司對被保險人向該類每一買方銷售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限額。目前實務中一般不使用自行掌握信用限額。此外,保險期間一般為一年,自約定起保日零時起次年約定之日的24時止。第六部分 信用限額信用限額是信用保險業務特有的風險管理工具,在信用保險業務中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和意義。信用限額的審核與管理是信用保險業務的關鍵與核心。一、信用限額的概念信用限額通常適用于被保險人的買方,因此實務中也常常被稱為“買方信用限額”。信用限額是我公司向被保險人在保險單項下對該買方承擔損失賠償的最高限額。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信用限額:第一、當買方出現破產或拖欠導致被保險人損失時,我公司就此買方

54、向被保險人支付的保險金最高不超過信用限額;第二、信用限額可循環使用,通常不受交易時間、商品性質的限制,除非我公司附加特別條件。從生效條件看,信用限額這個概念包括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1、信用額度信用額度表現為一定的金額,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內,可以循環使用。2、信用期限信用期限表現為一段時間,是指被保險人自失去對貨物的實際控制時起至獲得買方支付的取得貨物相應對價時止的期間。一般是自貨物出運日起至買方應付款日的這段時間。二、信用限額的申請信用限額是被保險人獲得保險保障的憑據,也是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重要依據。被保險人需要申請買方信用限額時,可直接在“picc信用險客戶自助服務系統”提交信用限額申請。分

55、公司尤其是具體經辦此業務的經營機構同志應熟練掌握“picc信用險客戶自助服務系統”中限額申請的功能,并向被保險人講解。以下為“picc信用險客戶自助服務系統”限額申請的操作:如上圖,限額申請,按照導航的操作步驟,首先選擇一保單號,然后填寫所申請限額的買方的注冊名稱,注冊地址,與該買方的歷史交易(系統自動顯示3行歷史交易,如果沒有交易,需要點擊最右側的刪除按鈕),預計未來交易情況,有無擔保等,如果有擔保,還要加以詳細的備注說明,上傳相關資料附件。基本信息填寫完整無誤后,可以選擇暫存,或者直接提交。提交成功后,會出現如下的成功信息:鑒于目前“picc信用險客戶自助服務系統”還不具備ca認證功能,因

56、此,分公司應定期向被保險人出具蓋有我公司印章的信用限額清單,該清單可直接在信用險業務處理系統中打印。通常,自被保險人的限額申請提交成功后,限額的批復需要7至15個工作日(包括總公司安排的第三方資信調查和限額審核的時間)。若限額申請超過8000萬元需再保險人確認的,批復時間則需要20至30個工作日。限額申請的注意事項:1、歷史交易記錄:若被保險人與買方有過歷史交易,被保險人應在系統中提供準確的歷史交易記錄,有助于信用限額的審核。2、有擔保的限額:對于一些買方限額申請金額較大,而買方財務實力無法支持的,如果買方愿意向被保險人出具擔保,被保險人應將有關的擔保材料一并提交我公司,作為限額審核的重要依據。目前我公司限額審核中可接受以下擔保方式:實物的抵押擔保,實物的價值需由有資質的、著名的評估機構評估;上市公司出具的擔保函;資信狀況較好的母公司出具的擔保函。3、限額提高、非索賠原因被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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